三支一扶政策2020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0.12•【字号】豫人社〔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各直管县(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作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就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才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倾斜力度,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拓宽基层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广泛调动基层一线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不断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让扎根基层的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作出贡献者有更多成就感、获得感。
——坚持服务发展。
把服务发展作为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出发点,以壮大基层人才队伍和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着力点,尊重人才成长规律,营造基层人才快速成长的良好环境,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支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
把解决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加快推进符合基层实际和特点的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让扎根基层的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
——坚持突出重点。
结合基层实际,突出加强教育、卫生、农业、林草等重点领域和新产业、新业态急需紧缺人才职称工作,引导人才向新兴产业和农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
——坚持强化服务。
畅通基层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渠道,完善职称信息管理系统,简化职称申报服务流程,加强宣传引导,创造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良好环境。
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20版)

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20版)目录一、就业扶持政策(一)大学生毕业前1、求职创业补贴。
2、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3、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
4、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5、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6、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
(二)大学生毕业后7、就业见习补贴。
8、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9、基层和艰苦边区地区工资待遇激励。
10、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1、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12、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
13、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
14、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5、鼓励应征入伍服兵役(含义务兵和志愿兵役)。
16、鼓励到社区就业。
17、鼓励继续升学和报考第二学位。
18、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就业。
19、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0、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21、税收优惠。
22、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
二、创业扶持政策(一)扶持创业大学生23、扶持对象。
24、创业培训补贴。
25、创业补贴。
26、科技创新苗子补助。
27、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
28、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29、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30、青年创业贷款。
31、创业提升培训。
32、高素质农民培育。
33、税费减免。
(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补助34、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补助。
35、创业指导补贴。
36、创业活动补贴。
三、综合扶持政策37、取消户籍限制。
38、简化体检手续。
39、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40、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41、学分管理。
一、就业扶持政策大学生毕业前1、求职创业补贴。
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由高校会同校区所在市(州)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办理,毕业学年10月底前发放到位。
今年“三支一扶”计划选派3.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今年“三支一扶”计划选派3.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今年“三支一扶”计划选派3.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4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3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副司长孙晓丽:“三支一扶”计划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等10个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
自20XX年实施以来,已累计选派5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等,在促进基层事业发展、优化基层人才结构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对于引导树立科学的就业观、成才观也发挥了示范作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共选派3.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计划实施继续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倾斜,在中央财政补助名额上,中西部地区将占到83.5%。
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一是拓展服务岗位。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围绕基层实际发展需求,积极拓展农技推广、水利建设、生态环保、医疗卫生等基层急需紧缺岗位,不断优化人员招募结构。
二是强化培养使用。
进一步健全“三支一扶”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实施好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大力提升支扶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完善导师结对帮带等培养制度,立足岗位强化实践锻炼。
三是健全服务保障。
落实好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期满服务等支持政策,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关心关爱,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干事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扎根基层、青春报国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三支一扶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3.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基层服务;4.具有符合招募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及工作能力;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国考拟录取汇总2020

国考拟录取汇总2020摘要:1.2020 年国考拟录取情况概述2.2020 年国考拟录取人数3.2020 年国考拟录取的主要部门和职位4.2020 年国考拟录取的各项要求5.2020 年国考拟录取的相关政策6.2020 年国考拟录取的意义和影响正文:2020 年国考拟录取情况概述2020 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简称“国考”)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
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2020 年国考共有14875 个职位拟录取24128 人。
相比2019 年,拟录取职位和人数均有所增加。
2020 年国考拟录取人数2020 年国考拟录取总人数为24128 人,较2019 年的23775 人增加了353 人,增长幅度为1.5%。
其中,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取人数为17941 人,较2019 年的17469 人增加了472 人,增长幅度为2.7%。
2020 年国考拟录取的主要部门和职位2020 年国考拟录取人数最多的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共计拟录取10000 人。
其次是公安部,拟录取4928 人。
在所有职位中,拟录取人数最多的职位为税务局科员,共计拟录取16891 人。
2020 年国考拟录取的各项要求2020 年国考拟录取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0 年国考拟录取的相关政策2020 年国考拟录取政策主要包括:优先录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等优抚对象;对于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可免试进入复试环节;对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可享受加分政策。
2020 年国考拟录取的意义和影响2020 年国考拟录取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我国国家公务员队伍将迎来一批新的成员。
这对于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报考三支一扶的要求最新完整版

报考三支一扶的要求最新完整版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报考三支一扶项目:第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第二,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第三,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体检标准;第四,初中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应有一个县级及以上城市户口。
首先,报考三支一扶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中国公民。
这是因为该项目旨在帮助贫困地区提高健康水平和改善医疗条件,需要有爱心和责任心的国人来参与。
因此,只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才有资格报考。
其次,年龄也是报考三支一扶项目的一个重要因素。
根据规定,报考者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
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人身体素质较好,适合去贫困地区从事医疗援助工作。
另外,在这个年龄段,年轻人也更容易接受新知识和思想,更有活力去投身公益事业。
第三,身体健康是参与三支一扶项目的基本条件之一。
在选拔时,报考者需要进行相关的体检,符合卫生部门的体检标准。
这是为了保证他们有足够的身体素质去贫困地区从事医疗援助工作,同时也是为了保障他们自身的健康。
最后,报考者的学历和户口也是报考三支一扶项目的必备条件。
根据规定,报考者必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这是为了保证他们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去从事医疗援助工作。
同时,他们还需要有一个县级及以上城市的户口,这是为了方便他们在贫困地区的工作和生活。
总的来说,报考三支一扶项目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条件,包括国籍、年龄、身体健康、学历和户口等。
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报考者才有资格参与这个项目,为贫困地区的医疗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希望更多有爱心和责任心的年轻人能够参与到这个项目中,共同努力为贫困地区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支一扶报名资格条件

三支一扶报名资格条件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概述
2.报名条件
3.招募对象
4.专业要求
5.学历要求
6.年龄要求
7.其他要求
正文
一、概述
三支一扶是指“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是我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政策。
那么,想要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三支一扶报名资格条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募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2019 年、2020 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专业要求
1.支教:师范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
2.支医:医药卫生类专业。
3.支农:农业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
4.扶贫:专业不限。
五、学历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部分地区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六、年龄要求
1.一般要求年满 18 周岁。
2.部分地区对年龄有具体要求,如 25 周岁以下、30 周岁以下等。
七、其他要求
1.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不能再次报名。
2.部分地区对优先招募条件有具体规定,如志愿服务经历、获奖情况等。
总之,想要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需要满足上述报名条件、招募对象、专业要求、学历要求、年龄要求等资格条件。
第1页共1页。
山东省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农委)、卫⽣局、团市委,各⾼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件精神,根据中组部等⼋部委《关于继续做好⾼校毕业⽣三⽀⼀扶计划实施⼯作的通知》(⼈社部发[2011]27号)要求,省⼈⼒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厅、共青团⼭东省委等有关部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校毕业⽣“三⽀⼀扶”计划,从2011年起,连续五年选拔⾼校毕业⽣到农村基层从事⽀教、⽀农、⽀医和扶贫⼯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三⽀⼀扶”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励⾼校毕业⽣⾯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06年以来,省⼈⼒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厅、省扶贫办、团省委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校毕业⽣到农村基层从事⽀教、⽀农、⽀医和扶贫服务,到2010年,全省共选拔近万名⼤学⽣参加“三⽀⼀扶”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实践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扶”计划,有利于发挥⿎励⾼校毕业⽣⾯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才队伍。
今后⼀个时期,围绕“⼗⼆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进⼀步做好“三⽀⼀扶”计划实施⼯作,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各市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继续做好“三⽀⼀扶”⼯作的重要意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这项⼯作的新任务、新特点、新要求,进⼀步加⼤⼯作⼒度,推动“三⽀⼀扶”⼯作深⼊开展。
⼆、精⼼组织,认真做好选拔招募和⽇常管理服务⼯作(⼀)建⽴健全⼯作机制。
要按照⾼校毕业⽣基层培养计划整体⼯作部署,在现有“三⽀⼀扶”⼯作协调管理机制基础上,进⼀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推进科学管理,提⾼选拔招募、⽇常管理、经费保障、期满就业创业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平。
2022年福建三支一扶政策待遇

2022年福建三支一扶政策待遇【导语】《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现已公布!从公告中获悉,2020年福建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6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办事期限为2年。
待遇包管及相关政策如下:政策保障(一)在岗待遇1.办事期间,按月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助(2020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685元);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人身不测伤害保险;办事单位比照本单位相同岗位在编工作人员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同等福利待遇。
2.新招募且在岗办事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助。
3.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县(市、区)乡(镇)办事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办事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4.办事期间,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办事机构提供人事档案保管办事。
办事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办事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办事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人员,由办事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本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帮忙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顺利参加考试。
各地、各高校可按照实际,制定出台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办法,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期满政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事期满后自主择业。
办事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1.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办事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支一扶政策2020
人社部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人社扶贫工作。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支一扶政策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制度,进一步提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工作能力水平,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1号),特制定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以服务基层发展为核心,以提高三支一扶人员能力素质为重点,加快构建三支一扶人员教育体系,完善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制度,力争到2020年三支一扶人员每年接受岗前培训或在岗脱产培训不少于5天,国家组织示范培训2.5万人次以上,帮助三支一扶人员不断增强政治思想水平,提高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的能力素质,提升服务基层效率。
二、培训对象
能力提升计划的培训对象为三支一扶全体新招募人员和在岗
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岗前培训。
主要针对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以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民情教育、法治意识、相关业务政策、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基层工作所需通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岗前培训,帮助学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其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
(二)在岗培训。
主要针对在岗服务半年以上三支一扶人员,以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政策法规、社会管理和专门业务培训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在岗培训,全面提高其适应基层岗位、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
(三)离岗前培训。
主要针对即将期满就业三支一扶人员,以期满流动政策措施、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政策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离岗前培训,宣传鼓励多渠道流动的政策措施,提高期满人员就业创业能力。
四、培训方式
能力提升计划分为示范培训项目和一般培训项目。
(一)示范培训项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根据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需要和地方工作开展情况,确定示范培训项目,下达年度培训计划,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计划制订方案、组织实施。
示范培训项目原则上以在岗培训为主。
(二)一般培训项目。
一般培训由省级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制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共同推进计划实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完善培训制度,健全培训体系,加快构建三支一扶人员培训长效机制。
(二)加大支持力度。
国家安排三支一扶人员示范培训经费,对纳入示范培训计划的人员按照每人3000元/次的标准给予补助。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安排相应经费,用于实施能力提升计划,确保培训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丰富培训内容和方式。
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基层事业发展和三支一扶人员职业发展的需求,科学安排培训计划,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创新完善培训方式,周密组织培训班次,结合培训对象和主题设置经验传授、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和现场观摩等版块,采取讲授、座谈、答疑、互动教学、情景模拟、素质拓展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管理服务。
各地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岗前培训一般在每年三季度举办,在岗培训和离岗前培训一般在每年4至11月举办;示范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含报到、撤离共1天)。
要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加强学员管理,严格培训纪律,加强学风建设,强化考核培训结果的运用。
要做好培训评估,广泛听取三支一扶人员对培训内容、教学方法、教师授课情况及培训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培训质量。
六、示范培训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一)计划申报和确定。
示范培训项目由各地在每年1月底申报年度人员招募计划时一并提出。
申报内容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绩效目标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根据各省本年招募计划、上年实际到岗人数、上年示范培训实施情况等因素确定示范培训计划,并于每年3月底随年度人员招募计划一并下达。
2020年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财政部确定。
(二)经费拨付。
当年8月15日前,各地按照下达的年度示范培训计划测算所需经费,与其他经费一并提出申请。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9月底前将本年度补助资金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组织实施。
各地要按照下达的示范培训计划,制定本年度具体培训实施方案,于4月底前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
各省要按既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示范培训,并于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将总结报告报送全国三支一扶办。
(四)经费列支范围。
各地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关于培训费管理的办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实施能力提升计划是提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能力,保障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效果的重要措施。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能力
提升计划的培训班次、对象、内容和地点。
(二)严格财经纪律。
各地不得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参训人员旅游和与培训无关的参观,不得利用办班机会搞公款宴请、个人宴请,不得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不得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三)加强督促检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将对示范培训班举办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存在虚假办班、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地市级组织实施能力提升计划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规范培训活动,提高培训实效。
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本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全国三支一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