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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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美国的反腐败制度: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推行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监管 政治献金等。
德国的反腐败制度:建立廉洁教育体系,强化媒体和公民社会监督,设立反腐败协调 机构等。
新加坡的反腐败制度:推行严厉的法律制裁,建立高效的反腐败机构,推行公务员道 德教育等。
印度的反腐败制度:推动公民参与反腐败,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推行信息公开和透 明度等。
定义:指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所要放弃另一些东西的最大价值 腐败的机会成本:腐败者因贪污受贿而放弃的合法收入和正常发展机会 经济成本:腐败导致资源配置扭曲,降低市场效率,增加交易成本 社会成本:腐败破坏公平竞争,阻碍经济发展,损害社会公信力
降低资源配置效率
扭曲市场价格信号
增加交易成本和降低生产 效率
Part Seven
全球反腐败倡议:G20、OECD等国际组织在全球范围内推动反腐败工作,加强国际合作。
跨国腐败案例: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在反腐败方面的成功案例,如国际刑警组织、世界银行 等。
国际法律框架:国际反腐败公约、国际刑事法院等国际法律框架,为各国开展反腐败工作提供 法律支持。
经验与启示:各国在反腐败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与启示,如加强国内立法、强化国际合作等。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反腐败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监管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推进透明度和公开化,增加腐败行为的成本。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诚实守信和反对腐败的态度。
优化薪酬制度:通过合理的薪酬设计,激励员工积极反腐,减少腐败行为 的发生。
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员工的腐败行为进行及时发现 和制止。
定义:通过游说、 行贿等不正当手 段获取经济利益
原因:信息不对 称、制度不健全、 监管不到位

对腐败问题的经济学思考

对腐败问题的经济学思考

对腐败问题的经济学思考关于对腐败问题的经济学思考一、腐败的经济学定义及其影响分析腐败是指利用职务之便、权力之力或者职务、权力之外的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私利的行为。

在经济学中,腐败通常会给整体经济造成不利的影响。

首先,腐败增加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其次,由于腐败导致政府机构的效率低下,影响了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效力。

最后,腐败也会损害企业经济竞争力,使其面临更大的市场不确定性。

二、腐败问题的成因分析及其解决思路腐败是多方面因素的结果,包括制度、社会、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

解决腐败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强化监管、加强司法力度、完善制度和加强教育等方面。

三、腐败问题下经济效率的探究腐败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浪费资源、削弱竞争、破坏经济安全。

为此,需要从经济学角度探究腐败问题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以及如何评估腐败的成本。

四、腐败问题的国际比较分析不同国家的腐败程度存在很大差别,这其中涉及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然而,腐败问题不是某一个地区的问题,而是一种全局性的现象。

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全球反腐败进程。

五、基层腐败问题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基层腐败是指一些低层次的公共服务单位和基层政府中存在的腐败行为。

基层腐败不仅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还严重威胁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需要加强基层反腐败工作,提高监管能力,树立廉洁奉公的意识。

案例分析:1、湖南耒阳市大堰镇贪污案2019年7月,湖南省耒阳市检察院对耒阳市大堰镇原副镇长李某某、财政所原所长刘某某等21人涉嫌受贿、贪污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公诉,案值高达1.5亿元。

该案反映出耒阳市大堰镇政府腐败问题突出、层层掩盖、互相包庇等现象,在当地引起了很大震动。

该案的存在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2、玻利维亚国有企业腐败案玻利维亚国有企业腐败案,是指玻利维亚电力公司、水泥公司等国有企业在2006年起的一系列腐败行为。

涉案金额高达数亿美元,其中不乏招标黑幕、贪污、虚假发票等腐败行为。

腐败经济学的因素分析与模型分析

腐败经济学的因素分析与模型分析

腐败经济学的因素分析与模型分析(一)制度性缺失是中国经济转轨时期寻租型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制度性缺失是中国经济转轨时期必然要经历的过程。

(三)寻租型腐败将是中国经济转轨时期的主要腐败类型。

(四)治理寻租型腐败是一项从个体到政府制度再到外部法制的系统工程。

(五)了解腐败行为选择及成本收益分析模型对治理寻租型腐败很有帮助。

(六)治理寻租型腐败本质上说就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运用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通过对腐败行为可能发生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以腐败的成本与收益,权力与收益之间的关系为基础,提出两种不同类型的腐败问题——需求性腐败和供给性腐败,并分别对其建立数学模型进行探讨。

最后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各有侧重、综合治理的措施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腐败腐败经济学腐败可能性函数需求性腐败供给性腐败一腐败(权力腐败),用经济学家樊纲的话说,就是“利用公权谋私利”(1)。

腐败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就是研究腐败行为如何将公共品——权力作为投资,低成本或0成本地谋取利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性,以最低成本取得反腐败的最大收益的途径。

影响腐败行为发生的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因素是腐败的成本与收益,同时包括社会公众的容忍度和心理预期,以及反腐败所带来的收益(如“警示作用”)等等。

假设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T,T=f(Y,P,Q,G……)。

Y代表腐败收益,即腐败者通过权力投资得到的好处,腐败的收益就等于腐败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净损失(即不包括给社会造成的精神损失,如司法精神的“磨损”,制度缺口的打开,权力规则的破坏,以及给市场秩序带来的混乱等等)。

显然,腐败收益越大,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时给社会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

P 代表腐败被查处的概率,它与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成反比,即查处的概率越小,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越大;反之,亦反之。

Q代表腐败查处的力度,或惩治腐败的程度。

而腐败行为的成本C应包括个人成本C1和社会成本C2,个人成本C1为腐败查处的概率(可能性)与查处的惩罚力度二者之乘积,如果P为0或接近于0,则个人成本也为0或近接近于0。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的五大理论述评[1]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的五大理论述评[1]
程看作是市场过程。
一、腐败的经济选择理论
4、政府公职人员具有两种权力:一是公权,二
是私权。他的职业要求是作一个“忠实公共人“,他
在公权的行使过程中,要坚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
5、作为“理性经济人”,他必然有其自身的利
益,他在行使私权的过程中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二、腐败的寻租理论
1、从广义上讲,寻租(Rent-Seeking)就是 “花费稀缺资源追求纯粹转移的活动”。 2、 经济学家布坎南、图洛克等把寻租活动产生
有两种: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
三、腐败的交易费用理论
无论是道德约束还是法律约束,都是要支付成
本的。为道德约束能够进行而支付的成本包括 (1)道德伦理体系的构建成本 (2)教育成本 (3)监督成本
三、腐败的交易费用理论
相对于带有”事前约束“性质的道德约束而言,法律 约束更具有“事后约束”的色影。为维持法律约束的正常进 行而不得不支付的成本包括: (1)法律体系的建立成本刊 (2)建立执法机构的成本刊 (3)执法过程当中的成本支出刊 (4)搜寻有关腐败分子信息的成本支出 (5)由于“事后”性质,执法人员要时时保持“高度警 惕”, 由此产生的“精神闲暇损失”成本刊 (6)监督执法人员的成本
根据经济学理论的分析,可以认为,腐败的产生 与现行社会的市场机制存在着必然的联系,那么我们 只能把它理解为人类在追求经济效率、社会公正方面 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既然腐败是政治权力的衍生物,只 要权力存在,腐败就不会自动消亡,而且控制腐败会 产生成本,那么,我们的反腐败目标就不应是幻想如 何彻底消除腐败,而应该是实事求是的定为如何最佳 程度和最为有效地遏制腐败.理论上最佳程度可以根据 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等的思想来定,即反腐败的边 际社会收益等于腐败的边际成本的时候.

基于成本与收益经济学理论的腐败问题分析

基于成本与收益经济学理论的腐败问题分析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现代金融2008年第9期总第307期在经济学上,腐败的概念是“通过关系而有意识地不遵从规则,以图从该行为中为个人或相关个体谋取利益”。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在剖析腐败现象时,开始运用经济学工具,利用不同的变量,创设不同的公式与模型对其进行研究、解释和说明。

本文以“成本与收益”函数为基础,对腐败行为进行多维度思考,分析其产生的根源及治理对策。

一、腐败的成本与收益决策树模型根据委托与代理理论,决策者腐败的收益直接来源于贿赂收入。

决策者关于腐败和廉洁决策函数可以采用腐败与廉洁决策树模型(如图所示)。

当出现腐败机会或诱因时,决策者通常有两种选择:腐败或是廉洁。

如选择廉洁,将得到相应报酬,包括即期收入L和未来的预期收入P,以及道德满足感M。

如果选择腐败,将获得腐败收入(S)=直接贿赂收入(S1)+精神慰藉(S2),他将为此付出各种成本C。

腐败成本主要包括私人成本(C1)和社会成本(C2):私人成本(物质成本、精神成本和未来成本);社会成本包括资源配置非优化、制度设置不合理、国家机器偏废和社会不稳定等。

物质成本(X1)主要指目前薪金收入、福利收入和闲暇价格等;精神成本(X2)主要指:上级信任度、社会舆论和群众拥护度等;未来成本(X3)主要包括升迁的可能及所带来的收入、子女前途、罚金损失等。

其函数公式C=C1+C2=f1(X1,X2,X3)+f2(Y1,Y2,Y3,Y4)。

该函数比较复杂,存在两种可能的结果,这取决于腐败被查处的概率P和逃避的概率(1-P),而被查处的概率(P)的大小是一个关键变量。

决策者腐败的预期效用函数可以如下方程表示:Eu=U[S-p(C1+C2)+(I-p)(P+L),M]决策者作为理性人,在进行腐败决策时,必然要进行成本与收益分析,以决定是否实施腐败。

当“成本<收益”时,会选择腐败;反之,会选择廉洁。

我们把这两个不等式通称为“腐败实施不等式”,它既是从深层次认识腐败的一把钥匙,也是从根本上反腐败的一大依据。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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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求均衡分析
贿赂/惩罚
S D
ABLeabharlann DS精选pptC 腐败活动
供给:Mi xfi(x)
需求: qj 1 if xDj(x)Pj qj 0 if xDj(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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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经济效应
Corruption is like cancer,retarding economic development.(by Wolfensohn,J.)
在纳依看来,腐败的范围远远超出非法 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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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与寻租: 密切关联,但不完全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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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成长”
不是新现象: ——2000年前印度王国PM,Kautilya专著
Arthashastra讨论它;
——7世纪前,Dante将行贿者打入地狱最 深层;
——莎士比亚剧作中也有描述 ——美国宪法,明确提到的总统可受弹劾
对“车轮润滑剂”的提法进行深入的考 察,就会发现这一提法漏洞百出。在腐 败国家中的政治家和官僚在规制的形成 和解释上拥有自主权,因此,腐败不会 润滑僵化管理的生锈的车轮,而是加剧 了过度的和自由决定的管制。(《反》 P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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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出一套新体制度期待也会由于腐败 的“内生”特征而落空。
腐败有可能“制度化”。 虽然有观点认为,制度化的腐败比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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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
——腐败可以是有用的政治黏合剂,使政 治家获得资金,用于保持国家团结(hold a country together),而这是经济增长的 必要条件。
——贿赂可以成为低工资的补充,从而可 以使政府保持较低的税收负担,这有利 于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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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
——转轨过程中有可能腐败出一套新体制。

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通过从腐败产生的根源寻租活动进行分析,认为其实质就是官僚阶层设租和抽租的过程。

鉴于寻租等腐败活动会造成资源误置、增加成本、妨碍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行,对如何预防腐败提出相应的经济学措施。

标签:腐败;租金;寻租1腐败的经济学分析从形式上来看,腐败主要表现为贪污贿赂、以权谋私、挥霍国家资财、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兼职经商、渎职以及徇私舞弊等多种形式。

尽管腐败具有多样化特点,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实质就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即“权钱交易”。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模仿,出现“权力泛化”现象。

于是,市场经济中正常的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或者交换资源的资源,“权力上市”最终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

那么,权力是如何完成利益交换和资源掠夺这一腐败的过程呢?从经济学上来看,腐败产生的根源在于,控制着政治市场和经济资源配置权力的官僚在个人私利最大化的刺激下,因为制度的欠缺,出现了机会主义行为——“设租”与“寻租”,和直接的非生产性寻利行为。

1.1租金和寻租对腐败产生的根源进行分析,首先需要明确租金和寻租。

租金一词作为特定意义上的术语是20世纪70年代才在应用经济学理论中出现的,经济学家布坎南认为“租金是支付给资源所有者的款项中超出那些资源在任何可替代的用途中所能得到的款项的一部分”,因此租金是超出机会成本的收入,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超出资源或商品正常价值的价值,即“垄断利润”。

寻租就是寻求租金,社会生活中最常见的是狭义的寻租,是指利用行政、法律等手段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经济交易自由竞争,从而达到获取和维护即得利益的行为。

从经济学本质上来看,寻租及腐败是非市场经济(non-market economy)或政府失败(government failure)的一个基本类型,寻租是政府干预的副产品。

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是一种病态的社会问题,也是一种复杂的经济现象。当代经济学对之进行了透彻的分析。通过这些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腐败的实质和反腐败的重点所在。
腐败理论之一是“经济人”理论。斯密最早阐述了“经济人”思想,帕累托首先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斯密认为:“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帕累托认为,“经济人”总是在比较其边际效用,看怎样才能使自己获益最大。可见,“经济人”就是自利人,他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他人的或社会的利益;“经济人”也是理性人,他要考虑以最小的成本或代价获取最大的生产或利益。腐败产生的基础就是“经济人”行为,“经济人”为了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就可能利用制度、法律、政策的漏洞,徇私舞弊,巧取豪夺。
20世纪70年代,关于腐败的寻租理论问世,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强烈反响,布坎南因寻租理论及公共选择理论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最早提出“寻租”概念的是克鲁格。所谓“寻租”就是追求非生产性的利益,或者追求管制带来的价格差。斯蒂格里兹认为,寻租就是从政府那里获得特殊的好处;布坎南认为,寻租指那些本可以用于价值生产活动的资源被用在了决定分配结果的竞争上了。也就是说,由于政府干预和行政管制,抑制了竞争,扩大了供求差额,形成了差价收入——租金。可见,哪里有垄断、特权和管制,哪里就有租金。贝克尔说:“腐败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外在产物,对经济的控制越多,腐败也就越严重。”日本学者青木昌彦提出了腐败的内部人控制理论。在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中,经理人员是“内部人”,他们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倘若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他们极有可能侵害出资人的利益,形成腐败。因为内部人控制的资产往往属于“无保障资产”,如国有资产。
解决之道,关键在于进行“机制设计”,健全制度、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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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腐败的经济学分析(An Economics of Corruption)汪丁丁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载《战略与管理》2000年12期,请勿侵权!一.引言关于‘腐败’的经济学,它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它不像经济学既有的分析对象那样可以实证地度量和统计,以致实证研究机构例如“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不得不采用“腐败感(perceived corruption index)”这类指标。

尽管有如此的实证研究方面的限制,腐败(不论是隐蔽的还是公开的),人们对腐败的切实感受,以及腐败对社会政治经济肌体的侵蚀,仍然是最受公众关注的社会科学研究题目之一。

因此,对腐败的研究文献(主要分布于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领域内)自1990年代以来迅速积累,至今已经颇有“浩如烟海”之感。

在西方传统中,‘腐败’一词来自拉丁文动词‘corruptus’,意思是“毁灭”、“破坏”。

它的希腊词根 -意味着丑陋地死去或毁灭(页191,Liddell,1889)。

不难判断,罗马人从希腊文化中借来了这一语词的负面含义,用以指称官员的违法行为。

凡是有组织的地方就必定会有腐败,希腊人和罗马人一样无法免除腐败的侵蚀。

不同的是,后者建立了大规模的帝国组织而前者从来没有机会和欲望以个人自由为代价去建立罗马式的组织。

当组织规模扩大时,权力在组织成员之间的配置可能失去均衡,权力可能迅速集中到少数成员或少数公职那里,于是腐败就成为大规模组织的生死存亡问题,它往往导致整个组织的瓦解。

其次,作为学术研究对象的‘腐败’不同于作为感受的‘腐败’。

前者要求概念的可操作性,可观测性,以及与学科其它概念定义的逻辑自恰性。

一般意义上的‘腐败’如同这一语词在汉语中的含义那样广泛,它泛指一切形式的‘腐败(有机体的分解过程)’。

即便人们已经将腐败按照它发生的领域划分为‘立法的’、‘司法的’、‘行政的’,等类别,它仍然太过宽泛。

例如,当雅典公民大会判决苏格拉底死刑时,整个雅典民主制度被指为‘腐败’,因为它违背了民主的真精神---自由。

作为经济学分析对象的‘腐败’主要涉及经济利益的非法转移。

但是这里仍然出现了众多歧义:(1)腐败是否仅仅指政府官员以公权牟取私利的行为?是否应当包括一切组织内部发生的以权谋私行为?(2)如果‘腐败’泛指一切组织内部的权力滥用,那么如何把不公正的博弈结果与腐败相区分?(3)如何界定‘权力的滥用’?在社会全体或多数成员参与下的权力是否就不会腐败?换句话说,严格符合‘程序公正’的权力运用是否可能免除腐败?(4)‘影响力’是否为一种权力?如何界定这种权力的‘滥用’?更广义地,如何界定‘话语权力’和‘文化权力’的腐败?在这篇文章里,‘腐败’仅仅指政府官员的腐败,并且这一‘腐败’被理解为在给定的监督技术和制度安排下,作为公众利益‘代理人’的政府官员的均衡行为模式。

再进一步,‘腐败’可以被定义为‘委托人利益-代理人利益’平面坐标系(即 Scitovsky graphic)所描述的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利益在均衡行为模式下互相悖反的情形。

为突出这一情形,第三节的‘简单模型’干脆把均衡行为模式放置在类似于‘效用可能性边界’的参照系下讨论。

由此而导出的对腐败的分析是对一类均衡行为的分析,在不出现‘角点解’的情况下,这一模型中没有腐败的‘有’或‘无’问题,而只有腐败的‘程度’问题。

第二节是基于个人阅读范围的文献综述。

从这里再进一步提出腐败的制度特征,从而有第三节提出的简单模型。

第四节讨论从这一模型得到的初步政策建议,包括对公务人员的‘年功-报酬’曲线的合理斜率的判断。

二.文献综述贝克尔(Bekcer,1968)关于犯罪与‘最优监督’的理论分析已经成为今天研究腐败的经典文献之一。

在那篇文章里,贝克尔给出‘腐败’作为均衡的行为模式的经济学解释:潜在犯罪分子的理性选择行为依赖于:(1)社会对犯罪的监督成本,(2)犯罪能够获得的超额利益,(3)犯罪分子预期的被抓获的风险及预期会受到的惩罚的强度。

在这些约束条件下,存在对社会而言‘最优的’惩罚强度。

贝克尔之后经济学提供的第一篇关于腐败的经典文献是安.克鲁格(Krueger,1974)的论文,在那篇文章里她提出了权力领域里的‘经济租’概念。

她分析了政府控制、关税、以及国有企业等领域里的寻租行为。

她的这篇文章把‘腐败’纳入了当时兴起的‘新政治经济学’研究范畴。

巴格瓦蒂(Bhagwati,1982)关于非生产性寻租(所谓‘DUP’活动,Direct Unproductive Profit-seeking activities)的论文是经济学关于腐败的研究的另一篇经典文献,其中作者对各种权力寻租活动加以分类,列举了寻租的主要方式,例如从事‘院外活动’以获得:(1)立法保护,(2)市场份额切割,或者(3)专有经营权或其它类型的垄断手段。

作者界定了权力寻租可能转移的资源的上限---被收买的权力为收买者带来的利润总额,从而寻租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资源配置,把相当大量的生产性资源转移到非生产领域(奢侈性消费及低效率实物馈赠)。

进入1990年代以后,部分由于前社会主义各国进入‘转型经济’---私有化与腐败的并行增长,部分由于亚洲金融危机所揭露出来的腐败,部分由于刚刚走出1980年代‘债务危机’拉丁美洲经济在融入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时暴露出来的腐败现象,总之,由于种种原因,关于‘腐败’的研究渐成‘显学’。

这一时期的文献包括了大量来自拉丁美洲各国、东南亚、中国、非洲、和欧洲北美地区的案例研究,以及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盟、透明国际、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等机构的研究报告。

关于这些文献,已经发表了若干篇综述文章,它们对任何关注腐败问题的读者都是宝贵的索引性文献(Lambsdorff,1999;Bardhan,1997;Ades and Di Tella,1996;Rose-Ackerman,1996;Khan,1996;Andvig,1991;以及T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Source book,2000)。

Ades and Di Tella,1997,以新的经验研究支持了克鲁格和巴格瓦蒂关于政府干预与腐败之间有密切联系的论证;另一方面,与政治学和社会学对腐败的批判立场相对,一部分经济学家从‘转型期经济私有化过程’的经验提出了“腐败改善效率论”或所谓‘生产性寻租’理论,从这一角度看,腐败开始获得一定的合理性,例如低收入官员在收取贿赂的同时提供了公共服务(参见Tullock,1996;不过一个更加‘中性’的立场参见Johnson,Kaufmann,and Schleifer,1997)。

这让人想到法律经济学家Posner(1975)的看法:腐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增强竞争的润滑剂。

来自经济学内部的对这一看法的批评包括Murphy,Schleifer,and Vishny,1993;Kurer,1993;Kaufmann, 1997;Mauro,1995,1997。

另外,张五常(1996)给出一种‘一般均衡’视角下的腐败分析,他的结论是:在腐败领域中引入竞争机制(不论是经济领域还是政治领域)是对付腐败的最佳处方。

Braguinsky,1996,关于在竞争性环境下和垄断环境下的经济增长与腐败之间的关系给出了类似的论证。

最后,经济学家提供的另一分析腐败现象的方法来自博弈论(Cadot,1987;Tirole,1996),沿着这一思路,财产权利的合理界定便成为抑制腐败的重要环节(Przeworski,and Limongi,1993)。

以上的综述表明,对作为‘均衡行为模式’的腐败的分析模型,其假设体系当中应当处理这样几个问题:(1)对腐败的监督机制是否有效,其成本与监督强度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2)容易发生腐败的权力机构的制度特征是怎样的,这些权力与什么样的经济利益相联系,以及权力被滥用的程度与权力的‘租’含量之间的关系;(3)是否存在与滥用权力相竞争的其它形式的公共服务或私人服务,这些替代品的费用与权力寻租费用的比较;(4)现行制度对权力使用者提供的保持‘廉政’的经济激励的强度在多大程度上与腐败发生的频率成反比,在多大程度上对腐败的惩罚强度与腐败发生的频率成反比;(5)在多大程度上谋求眼前利益的腐败行为与长期经济效率之间存在反比关系。

三.简单的分析模型假设存在着以公务人员为‘代理方’,以公众为‘委托方’的社会契约关系。

假设Scitovsky图形可用来刻划这一‘委托-代理’关系(见图一)。

图一:Scitovsky图形图一表示:(1)委托人利益与代理人利益当代理人谋求自身利益小于D时是一致的,当代理人谋求自身利益超过D时是悖反的;(2)存在一组代理人在公众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无差异曲线,I;(3)均衡的代理行为发生在平面坐标系的点(C,B)处,此时代理人谋求自身利益超出公众利益所需要的程度为“C-D”,公众利益因此而发生的效率损失为“A-B”。

假设腐败行为对应于图一的‘利益关系边界’,L,的利益悖反部分。

于是各种‘生产性寻租’都不进入此处的模型分析,这里说的‘腐败’总是以损害公众利益为代价来谋求私人利益。

需要讨论的是当委托人把公众委托的权力用于私人目的时,是哪些因素决定了公众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边际转换比率,这一比率在生产理论中就是‘MRTS’---Marginal Rate of Technological Substitution,它对应于Scitovsky图形中的利益转换边界在各个点的斜率。

事实上,这些斜率的任何一个都对应于假设存在的‘权力市场’上的一个均衡价格。

也就是说,决定利益转换比率的供求因素在代理人的利益权衡框架中都被纳入了对代理人而言的‘约束条件’范畴。

因此,为决定这一转换比率的经济学含义,首先需要讨论对‘权力服务’的需求曲线及供给曲线的特性。

由于寻租者对公众代理人掌握的权力的需求是马歇尔所谓的‘诱致性需求’,其最终需求的不是‘权力’本身。

运用马歇尔关于诱致性需求‘弹性’的四条规律不难推导出寻租者对代理人权力的需求弹性取决于下列因素:(1)对寻租者来说,代理人利用权力能够提供的服务在多大程度上是可替代的。

许多政府服务其实是可以替代的,例如宗族裁决对法庭裁决的替代,黑帮组织对警察组织的替代,社团对政府的替代。

如果某出租车公司为贿赂某法官所需请客的费用(包括‘心理’费用)超过了该公司希望胜诉的案子的价值---由肇事方赔偿出租车修理费1600元人民币,那么从代理人那里购买‘权力’是不理性的。

对权力服务的替代手段越昂贵,对权力服务的需求弹性就越小;(2)对寻租者来说,为获取私利而必须的其它方面的投入在多大程度上是可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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