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改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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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改制转型中的流程再造研究:以农村商业银行模式为例

农村信用社改制转型中的流程再造研究:以农村商业银行模式为例
农村 信 用社 改 制 转 型 中的流 程 再 造 研 究 : 以农 村 商 业 银 行模 式 为 例 半
罗韵 轩
( 东金 融 学 院 , 广 东 广 广州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50 2 ) 15 1

摘 耍 ;农村商业银行模式 作为我 国农村信用社改 革的重要产权形式 之一 ,试点是否 成功 的关键是其 战略选
村 信 用 社 以社 员互 助 合 作 、民 主 管 理 和 服 务社 区 社 员
转 型 给 予 支 持 、引 导 。 国务 院 分 别 于 2 0 0 3年 和 2 0 04 年 颁 布 了 《深 化 农 村 信 用 社 改 革 试 点 方 案 》(国 发 【0 3 1 2 0 】 5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深 化 农 村 信 用 社 改 革 试 点 的意 见 》(国 办 发 『0 46 2 0 ] 6号 )等 政 策 文件 ,在 全 圈
断推陈出新的过程 。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模 式 作 为 我 国农 村 信 用 社 改 革 的 重
要 产 权 形 式 之 一 ,其 成 立 具 有 深 远 的意 义 。 过 去 的 农
为促 进 农 村信 用 社 的可 持续 发 展 ,提高 其 市场 竞 争 力 , 国 家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政 策 对 农 村 信 用 社 改 制
除西 藏和海 南外 的 2 9个 省 市 全 面推 开 新 一 轮 的 农 村 信 用 社 改革 ,并 提 出 了 因地 制 宜 进 行 多 种 产 权 形 式 试
为 特 点 ,而 改 制 成 立 的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是 由 农 民 、农 村 工 商 户 、农 村 信 用 社 员 工 和各 类 企 业 共 同 入 股 ,为
“ 农” 二 、中 小 企 业 和 市 民百 姓 服 务 的股 份 制 地 方 性 金

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实施方案(Word最新版)

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实施方案(Word最新版)

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整理的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观看!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实施方案按照《XX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X政发〔2021〕XX号)要求和市政府2021年3月19日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深化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体制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拟在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改制组建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企业的客观需要和现实选择。

改制为农商行有利于提高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有利于增强服务“三农”,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有利于增强农村发展的融资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创新能力,提高品牌形象,有利于扩大经营范围,提高金融附加值,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建立现代农村商业银行为契机,广泛运用政府、市场、农信社三个资源,大力化解历史包袱,着力完善经营管理机制,优化监管指标,全面加快农商行组建工作步伐。

三、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

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由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力推动。

(二)市场运作。

以股份制改革为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采取市场化运作,多元化引进各类合规的社会资本,大力化解XX联社历史包袱,引进有资格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指导改制工作全过程。

(三)依法合规。

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洁净”改制要求,扎实推进,规范操作,彻底化解改制机构的风险,严禁“带病挂牌”、“简单翻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改制组建工作质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机构改制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复[2006]120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机构改制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复[2006]120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机构改制有关问题的批

正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机构改制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复[2006]120号)
湖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你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的《关于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请示》(鄂农信改字〔2005〕10号)及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上报的《关于重新上报武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统一法人社改革方案的请示》(鄂农信文〔2005〕2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省武汉市辖内农村信用社机构以武汉市为单位实行统一法人改制。

二、原则同意你省随州市、钟祥市、十堰市城区、黄石市城郊4家县级联社计划改制的组织形式由农村合作银行更改为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形式。

三、你工作领导小组及省联社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上述农村信用社开展统一法人社的组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其组建工作的指导。

上述农村信用社应严格按照银监会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增资扩股等各项工作,改制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科学明晰产权关系,合理设置股权结构,完善规范法人治理,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努力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结束——。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与改制现状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与改制现状
萌芽阶段(1949 年以前)。1923 年 6 月,“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在河北省香河县建立了我国第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1927 年,类似的农村信用社已经发展成立了 430家。同时,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根据地的农村合作金融也开始崭露头角。到1945年,已经有880 多个信用合作组织出现在解放区。这些早期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作用是打击民间高利贷,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同时,也对我国解放以后信用合作活动发展奠定了基础。
5 广州农商行 3544.39 15 吉林九台农商行 597.72
6 东莞农商行 1806 16 张家港农商行 533.2
7 天津农商行 1768.11 17 合肥科技农商行 358.58
8 顺德农商行 1415.03 18 鄂尔多斯农商行 254.01
9 江南农商行 1372.03 19 芜湖杨子农商行 179.99
曲折反复阶段(1958 年——1978 年)。这段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管理体制的不断变迁,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权不断发生易位。人民公社、生产大队、贫下中农和人民银行先后成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者。产权关系经过这几次调整后,造成农村信用社由民办民管最终走向官办官管,不但脱离了社员群众,而且也丧失了业务经营自主权,此时的农村信用社已经基本不具有合作制的性质了,我国的信用合作事业发展至此受阻。
深化改革阶段(2003年至今)。农村信用社发展到这个阶段,产权制度,经营机制,股权设置,金融服务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文件提出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新一轮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改革就此开始。本次方案确定了以下几点改革内容:第一,以法人为单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第二,改革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信用社的管理权转移给了省级人民政府,银监局执行对其监控职责。这次改革解决农村信用社由来已久的资本缺乏及不良资产问题。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如何改制成农商行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如何改制成农商行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如何改制成农商行作者:李松来源:《环球市场》2019年第18期摘要:农村信用社改制农商行是大势所趋,是每一家县级农信社都面临的重大问题,每家联社面临的情况不尽相同,但改制过程中都面临许多共性问题。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改制;农商行一、农信社改制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农信社改制农商行是大势所趋,是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提高防御风险能力的需要,但改制不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面临着需要难题,主要有:(一)监管指标不达标主要表现为不良贷款率过高,资本充足率过低,拨备覆盖率不达标等情况。

目前,从全国来看,各县级农村信用社正逐步向农商行改制迈进,很多已改制完成,但也有部分始终无法达到启动农商行改革的准入指标,集中体现在不良贷款过高,从而造成资本充足率、拔备覆盖率等关键指标达不到启动要求,无法启动和完成改制。

(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农村信用社虽然普遍建立了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法人治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成为制约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主要表现在所有者主体地位缺失,当前农信社的股东大部分为农户、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农信社职工等,法人股偏少,自然人股偏多,大部分人不了解农信社的治理结构与方式,甚至不知道基本的权利和义务,缺乏参与农信社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地方干预现象突出,农信社作为地方金融机构,且大部分属于县直部门,承担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任,受地方政府干预现象明显;省联社行政控制过多,我国大部分信用社采取了省联社管理的模式,承担着对信用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但现实中,省联社不仅是一个为基层服务的组织,而且成为基层社的“婆婆”,人事权、财产权等均有省联社控制,基层成为取得和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的分支机构;信息不对称造成对农信社的真实经营管理水平,相关机构和股东无法获得最真实的信息,即使有信息披露制度,但披露的信息缺乏外部机构的指导、监督、审核,有时质量无法保证。

(三)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员工素质和服务较低信用社由于地处农村等原因,造成人才队伍建设不足,员工素质有待提升。

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以服务县域经济为根本宗旨,坚持面向“三农”、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社区居民的发展定位,按照“产权明晰、股权合理”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建设,不断增强我县农村信用社综合实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原则(一)政府主导。

按照省政府要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由省政府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二)市场运作。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着力构建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为联结、以规则为约束的运行机制,积极打造产权关系清晰、股权结构合理、致力结构完善的农村商业银行。

(三)依法合规。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将改制组建工作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扎实推进、规范操作,彻底化解改制机构的风险,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改制工作质量。

(四)秉承宗旨。

坚持县域行社法人地位不变、服务“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方向不变,进一步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完善支农服务功能,提升支农服务水平,更好的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融资主渠道作用。

三、工作目标按照xx县xx年农商行改制目标任务,自xx年3月起,全面启动各项改制准备工作,xx年7月前完成筹建工作并向上级银监部门申报,xx年10月筹建申报通过省银监局批复,确保在xx年12月之前组建“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农村商业银行)。

四、改制工作措施(一)消化农信社不良贷款。

严格依法打击各类逃废债务和长期拖欠银行债务行为,并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按照“快立、快查、快审、快决、快行”原则,依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以及长期恶意拖欠银行债务的“钉子户”“赖账户”“难缠户”。

(完整版)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实施方案

(完整版)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实施方案

信用社改革的实施方案中国XX投资集团是以政府支持为后盾,以经验丰富的投融资专家团队为保障,集政府权威、社会公信、市场效率于一体,由多家专业投资机构集中优势资源整合而成的大型专业投资集团。

主要经营:国有资产改制、不良资产收购重组、房地产、投资、担保等各项业务。

为提高支农水平,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8年第3号令)的要求,结合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积极慎重地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规划从全国情况而言,当前信用社无论是在自身建设,还是在适应为“三农”服务要求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主要是:产权不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机制和内容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职权和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差;经营困难;潜在风险仍然很大。

因而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的总体要求,加快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把信用社逐步办成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地域性金融机构。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明晰产权关系,促进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转换,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

二是按照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

三是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积极探索和分类实施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各种产权制度,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四是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明确农信社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对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二、主要内容按照本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细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宁夏农信社改制方案

宁夏农信社改制方案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503字,要求以Markdown 文本格式输出,不要带图片,标题为:宁夏农信社改制方案# 宁夏农信社改制方案## 1. 引言宁夏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作为宁夏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宁夏地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农信社的经营模式和机制也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创新,以满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需求。

本文将针对宁夏农信社的改制方案进行探讨和分析。

## 2. 改制目的和背景改制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提高农信社的经营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2. 优化农信社的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 加强农信社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农村金融的创新与发展。

改制的背景主要包括:1. 宁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2. 相关农村金融法规改革的推进,为农信社改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支持。

## 3. 改制方案内容改制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股份制改制农信社改制为股份制金融机构是推动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股份制改制将农信社从传统的合作经济组织转变为现代化的金融企业,通过引入外部股东,增加社会资本的参与,提升农信社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

改制后,农信社将建立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 3.2 业务创新与拓展改制后的农信社将积极开展和拓展金融服务业务,主要包括:1. 农业金融服务: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提供信贷、保险、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2. 农村居民金融服务:通过建立村级金融服务站点,提供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村居民的金融需求。

3. 农产品流通金融服务:支持农产品的仓储、物流、市场销售等环节,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价值提升。

4. 农民增收金融服务: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金融服务,推动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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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3〕10号)精神,现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如下。

一、组建工作及申报程序(一)申请筹建的各项工作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农村信用社联社符合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条件的,经银监局同意后即可着手筹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加强组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3.履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法律程序。

召开县级联社及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农村信用社合并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决议,以及通过必要的授权决议。

已经统一法人的地方,只需要县级联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不需要再通过与合并内容相关的决议;4.开展清产核资及净资产分配工作。

县联社或筹备工作小组(受农村信用杜社员代表大会委托)聘请有审计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

筹备工作小组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复查。

筹备工作小组、县联社、中介机构三方按整体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净资产。

在此基础上,筹备工作小组提出净资产分配方策;5.验收整改。

经银监会授权,银监局组织对组建阶段各项工作,重点是法律程序、清产核资、净资产分配工作进行验收,向筹备工作小组出具《验收意见书》。

筹备工作小组针对验收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出具整改报告,银监局复查。

银监局根据对组建工作检查验收和复查结果,出具《组建工作验收报告》,对组建工作法律程序有效性、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公允性负责;6.中介机构按整改后的情况出具最终清产核资报告及净资产确认书;筹备工作小组出具净资产分配意见;7.确定新发起人。

筹备工作小组制定增资扩股方案,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制定募股说明书,按公正透明的原则征集新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

农村信用社原股东自愿作为发起人的,应有优先认购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份的权利;8.在各项筹备工作完成,符合申请筹建标准后,筹备工作小组准备申请文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筹建申请。

银监局受理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核意见(内容主要包括受理情况、申请材料完整性、组建期间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验收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符合设立条件等)、《组建工作验收报告》和《申请材料》上报银监会审批。

(二)申请开业的各项工作1.增资扩股和验资。

发起人认缴全部股金后,筹备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增资扩股和验资应区分原农村信用社股金转增银行股本与新股东投资入股;2.筹备工作小组就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人选资格与银监部门沟通;3.召开创立大会、股东大会(农村合作银行为股东代表大会。

下同)、职工代表大会、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筹建工作报告、章程、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和股东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

发起人、股东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参加会议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股东大会实施律师见证制度;4.召开董事会、监事会。

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基本管理制度办法等;5.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拟设银行名称预先核准;6.筹备工作小组准备申请文件。

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开业申请,银监局受理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上报银监会审批。

二、审核要点(一)申请筹建材料审核1.申报材料完整,附件齐全;2.组建对象符合规定条件;3.县级联社和农村信用在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齐全,会议程序及决议内容合法合规;4.《发起人协议书》内容合法合规,程序合法有效;发起人具备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的资格;5.清产核资工作过程深入完备,评估结果真实公允;净资产分配法律依据充分;报告内容细致翔实;6.中介机构资质及参与审计评估人员具备合法资格;7.清产核资工作的验收整改完全落实;8.地方承诺的各项扶持措施基本落实到位;9.筹建方案中关于明晰产权增资扩股、完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转换经营机制等方面的措施符合监管要求,切实可行。

(二)申请开业材料审核1.申请材料完整,附件齐全;2.创立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各项决议程序完备、决议内容合法合规;3.《章程》合法合规,内容完备可行;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5.股本结构以及股权设置符合监管规定,并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6.股东具备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的资格;7.《验资报告》符合法律规定,约定的审计内容完备;验资机构资质合法;8.法人治理、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发展规划符合监管要求;9.业务范围已批准开办与拟开办部分予以区别;10.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明晰;11.法人总部营业场所和安全防范设施证明文件齐备。

三、有关事项说明(一)机构名称1.以县(或县级市,以下统称县)为单位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其命名规则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十县名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县名十农村商业银行”。

如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吴江农村商业银行。

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命名规则相似,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十县名十农村合作银行”。

如浙江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义乌农村合作银行。

2.以地级市辖区为单位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命名规则为“地级市名十市辖区名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村合作银行。

3.地级市以“市区、郊区、开发区联社”等为单位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可能出现重名的特殊情况,另设字号,不单独以地级市名称作为字号,命名规则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十字号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村合作银行”。

如江苏省苏州市区农村信用联社申请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名称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

4.深圳、厦门、青岛、宁波和大连5个计划单列市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其命名规则为:“计划单列市名十县或市辖区名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村合作银行”。

如宁波余姚农村合作银行,简称“余姚农村合作银行”。

(二)筹备工作小组组成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由地方政府负责人,县(市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监管负责人以及税务、工商、土地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筹备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

(三)设立方式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一般采取平价发行的方式。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制定的募股说明书须在辖区内进行公告,时间不少于七日,征集发起人应贯彻公正透明的原则。

(四)股权设置、股东资格与持股比例规定1.股权设置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本结构应充分考虑股东来源的代表性。

在股权设置中应处理好自然人股与法人股比例的关系、高管人员持股与普通员工持股比例的关系,既要防止大股东控权,又要避免股权过于分散形成内部控制。

拟定的注册资本总额应适当超前,至少满足开业两年内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2.股东资格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东应符合《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暂行规定》中有关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资格。

自然人股东应在当地居住,法人股东注册地址应在当地。

(1)新入股的法人股东,设立时间应为两年以上,并符合连续二年盈利、净资产30%以上、长期投资比例(包括本次投资)不超过自有资本50%、按期归还银行贷款等法人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的要求。

(2)新入股的法人股东,属于原企业改制的,原企业经营业绩及经营年限可以延续作为新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经营年限。

(3)非法人的经济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以经济组织名义入股的,应符合法人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的要求,视作法人股管理;不符合法人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要求的,以自然人身份入股,按自然人股管理。

(4)个体工商户,作为自然人入股。

3.持股比例(1)单个自然人股东持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职工持股合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5%,农村合作银行的非职工自然人股东持股合计不低于股本总额的30%。

(2)单个法人及其关联企业(含中外合资与外商投资企业)持股合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

持股比例超过5%的应报当地银行监管机构审批。

(五)原农村信用社社员股金处理筹备工作小组应妥善制定原县级联社和农村信用社社员股金处置方案。

在社员退股前,由县级联社和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股金处理方案:一是全面披露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状况和风险化解措施,以及未来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发展预测和面临的风险。

实事求是做好宣传工作;二是社员在自愿前提下可以将量化后的股金折算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份;三是对坚持要求退股的原社员,在净资产量化后允许其退股;四是对既不愿增资入股又要求维持原股金的社员,折算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股份。

折算后的股份金额达不到一个投票权标准的,不具有投票权;五是对暂时无法确认身份的股金,先行打包折算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资格股,不行使表决权。

待股东身份落实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六)法人治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应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并逐步完善。

1.关于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应有1-2名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人数计入董事会总人数中。

在首届董事会中应设有独立董事。

申请开业时独立董事暂时不能到位的,留下空缺于开业一年内补充。

独立董事的产生及职责可参见《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15号)2.关于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应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开业时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法人股东持股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立关联交易委员会。

其他如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可以在开业后逐步建立。

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及人员构成可参见《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15号)(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比照《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城市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执行。

农村合作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合作银行应积极向社会招聘引进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合作银行申请开业时,其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监事长的任职资格由银监会负责;副监事长、营业部总经理、信贷、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支行行长和支行副行长由银监局负责审核。

(八)银监局负责或授权银监分局负责审批原农村信用社及其分社、储蓄所变更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应当在许可证、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设立、凭证印制、印章、牌匾等所有工作准备就绪后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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