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8.12•【字号】闽人社文[2013]264号•【施行日期】2013.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264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为规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省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8月12日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预防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参照人社部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以下简称执法案卷),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执法单位,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案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形成的卷宗。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下简称执法案卷评查),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议、督促整改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的执法监督活动。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规定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是综合运用法律规定和制度机制,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明确责任、规范行为、激励奖励优秀、约束制约不端、强化监督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为此,在实践中特别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1.评议考核的目的和意义执法者的执法行为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公正和稳定,因此建立和完善评议考核制度,是对执法行为的一种制度性监督和约束,有利于提高执法者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执法者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有效。
2.评议考核的对象和主体(1)评议考核对象: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是评议考核的主要对象。
执法机关作为执法的主体,其整体执行、管理及法律适用等情况均应纳入评议考核的范围;而执法人员作为执法过程中的直接当事人,其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规范性等也应当接受评议考核。
(2)评议考核主体:评议考核主体应包括执法机关内部的督导机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社会各界代表等多方参与的复合主体,以确保评议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3.评议考核的内容和指标(1)合法性和公正性:评议考核重点关注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是否公正客观,具体指标可包括执法行为的依法性、程序合法性、证据充分性等。
(2)规范性和效果性:评议考核也需要关注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效果性,即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指标。
(3)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评议考核还应重点考察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包括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处理纠纷的能力、法律知识水平等。
4.评议考核的方法和流程评议考核应当以客观、量化的指标为基础,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如案例分析、实地考察、随机抽查等,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评议考核的流程应当明确、透明,确保参与主体之间的公平公正,包括督导、调研、评估、总结等程序。
5.评议考核的结果运用评议考核的结果应当及时告知相关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并根据评议结论的好坏,及时采取相应的奖励或惩戒措施,以促进执法者的执法行为改进和提高。
人社局考核评价制度范本

人社局考核评价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对我局工作人员的考核与评价,充分调动全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原则(一)公开公平原则:考核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接受考核。
(二)客观公正原则:考核评价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
(三)奖惩分明原则: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进行惩罚。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一)考核对象:我局所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1.德:包括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方面。
2.能:包括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学习与创新能力等方面。
3.勤:包括工作态度、出勤情况、责任心等方面。
4.绩: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成果转化等方面。
四、考核程序(一)自我评价:工作人员在每季度结束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
(二)同事评价:同事之间进行相互评价,评价他人的工作表现。
(三)领导评价:局领导对下属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四)考核汇总:人事部门对各项评价进行汇总,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一)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奖励、培训、辞退等方面的依据。
六、考核纪律(一)考核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诉。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通过考核评价制度的实施,我们将不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我县的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第一条根据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年终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局各行政执法科室、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情况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第三条考核内容及要求:1、行政执法个体合法。
(一)执法人员经过上岗培训,申领《行政执法证》。
(二)具备执法资格并持证上岗。
(三)执法时凭证亮证执法。
2、行政行为内容合法、适当。
(一)本部门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明确。
(二)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程序和内容合法。
(三)对本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履行,无放弃、推诿和拒绝履行等情况。
(四)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改革的各项规定。
(五)作出处罚、许可、收费、检查或采取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
(六)具体行政行为属职权范围。
(七)具体行政行为公平、公正、适当。
3、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
(一)公开本部门的办事制度和执法程序。
(二)具体行政行为具备了法定形式。
(三)具体行政行为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的。
(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五)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依法告知当事人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六)拟作出的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告之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七)行政处罚文书完整,符合规范要求。
(八)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4、依法行政各项监督制度落实、完善。
(一)带头学习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知识,定期参加专业法律和业务培训的。
(二)及时接受群众投诉,及时答复。
(三)有复议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复议案件。
(四)本部门作出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及时报告。
第四条评议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各执法科室和事业单位在每年12月底,将本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书面总结,报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可结合公务员年终考核工作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评定晋升级别和奖励的条件之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11.03•【文号】人社部发〔2017〕81号•【施行日期】2017.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有关单位,公务员局: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科学确定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新格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服务民生、以人为本。
围绕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重要民生领域,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尊重群众权利、保护群众利益贯穿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
(二)职权法定、程序正当。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该案例表明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能够帮助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水平和效 果。
案例四:评议考核在行政执法中的具体运用
背景介绍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在各类行政执法工作中都有广泛的应用,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提供了重要保障。
案例细节
某市交通管理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交通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交通违法处理、路政管理、公路养护等各 个方面。通过考核,该部门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
总结评价
该案例表明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能够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执法部门提 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案例二:环保部门执法评议考核实践
01
背景介绍
环境保护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在环保
部门执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02 03
案例细节
某省市环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执法评议考核,重点针对大气、 水、土壤等环境方面的执法工作。通过考核,该部门发现了一些问题 和不足,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
04
考核结果运用
奖励优秀执法单位和个人
优秀执法单位
对于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可以给予荣誉 称号、表彰奖励或者财政奖励等。
优秀执法个人
对于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可以给予表彰 奖励、职务晋升或者岗位等级提升等。
对不合格单位进行约谈和整改
不合格单位约谈
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应当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存在的问 题并督促其整改。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制度概述 • 考核内容与方法 • 考核实施与监督 • 考核结果运用 • 案例分析与应用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_规章制度_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1、加强领导,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 、能将行政执法工作与教育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并取得实际成效。
3、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执法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4、抓好科室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执政能力建设,带头作用。
5、认真督促和指导行政执法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抓科室人员成员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支持集中制原则,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制度,无重大决策失误和干部任用失察。
7、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8、领导科室人员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9、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
10、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1、开展作风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行风有明显改进;12、部门不存在利用管理权或行政审批权而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13、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源头治腐的具体措施,实施有效果。
14、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领导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抓出成效。
1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
16、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营造行政执法教育的浓厚氛围。
17、加大党员廉政教育投入,有必要的廉政教育资料,形成廉政教育大格局。
18、向社会实行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认真开展监督评议工作,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19、认真及时办理有关创新发展环境的投诉举报,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办事效率等方面措施得力,并取得成效。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规范、公正和高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或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的目的是:督促、规范和激励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高行政执法的效果和质量。
第四条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二章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第五条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能力评定、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执法工作的实绩评定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诚信行为评定。
第六条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能力评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一)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检查行政机关是否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并能正确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行情况的考核:督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规定的执法程序,是否存在违反程序的情况。
(三)行政执法技能应用情况的考核:评估行政机关在实际执法操作中的技术操作能力,并查看是否有提高技能的计划和培训措施。
(四)行政执法公正性评定:对行政机关的执法作风和执法过程是否公正进行评定,并重点评估是否存在职务违法行为。
(五)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评定:评估行政机关是否能够合理组织执法人员,统筹协调执法工作,并保证执法力量的合理利用。
第七条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执法工作的实绩评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一)执法成果评定:根据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际完成情况评定行政机关的执法成果,并综合评估执法能力和效果。
(二)行政执法效率评定:评估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效率,包括案件办理周期、处罚效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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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确保依法行政,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股室(单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第三条各股室(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人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岗位目标考核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执法任务。
第四条评议考核内容包括: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二)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
(三)适用执法依据是否准确、规范;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五)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六)行政执法决定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结果;
(七)案卷质量情况;
(八)法制学习、培训情况;
(九)执法人员形象;
(十)执法责任追究情况。
第五条行政执法考核采取组织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
(一)听取被考核执法股室(单位)的汇报;
(二)查阅有关执法文书资料,其中案卷质量情况是主要的考核内容;
(三)测试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六条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实行年终总评的考核制度,由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七条评议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表等方式检查各执法股室(单位)执法任务完成情况;
(二)填写评议考核表,形成评议考核意见;
(三)向被评议考核执法股室(单位)反馈初步评议考核意见;
(四)形成评议考核情况报告,报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五)在局内公布评议考核结果。
第八条评议考核采取分项评分、百分考核的方法进行,评议标准由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第九条根据得分多少将被评议考核股室(单位)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一)优秀:得分95分以上;
(二)良好:得分90—94分;
(三)合格:得分80—89分;
(四)不合格:得分79分以下。
第十条年度被评为优秀的执法股室(单位)及工作人员,由局给予表彰;被评为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