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妇幼信息漏报调查的通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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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鄂卫函[2005]94号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鄂卫函[2005]94号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鄂卫函[2005]94号)2004年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资料表明,我省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存在严重漏报(见附件1),活产数、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发生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报,为进一步落实《湖北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提高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为妇幼卫生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质量控制内容(一)妇幼卫生年报报表质量(二)妇幼卫生监测报表质量(三)漏报调查(活产数、孕产妇死亡数、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出生缺陷数)二、进度安排(一)自查阶段以市(州)为单位自查,由各市(州)卫生局组织,每县(市、区)抽调2-3名妇幼保健管理或业务人员,随机组成若干个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

完成市级妇幼卫生年报质量控制表、妇幼卫生监测质量控制表和出生缺陷监测质量控制表,于4月10日前上报省妇幼保健院。

(二)省级抽查阶段2005年4月上旬,由省卫生厅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要求(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并以此次质控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

(二)各地要按照《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方案》(见附件)对参与质量控制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表格,统一标准。

(三)质量控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 1、2004年各市(州)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方案二00五年三月十九日附件12004年各市(州)妇幼卫生报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地区活产数婴儿死亡数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武汉406182355.79 3037.46 襄樊431463107.18 3598.32 黄石1520219712.96 23615.52 十堰2890736512.63 44515.39 荆州374341704.54 2556.81 宜昌269412639.76 33112.29 孝感334392487.42 3049.09 黄冈4443649211.07 55612.51 荆门167911257.44 1508.93 鄂州8819232.61 303.40 随州17359854.90 1156.62 仙桃7463526.97 719.51 潜江5226397.46 5410.33 天门967611011.37 19219.84 咸宁192211296.71 1588.22 恩施3631259916.50 68718.92 林区569814.06 915.82 合计39155934508.81 425510.87 附件2:湖北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方案2004年全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质量控制采取以市(州)为单位自查、省级抽查的方式进行,方案如下:一、质量控制目的(一)校正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与措施分析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与措施分析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与措施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统计监测可以及时了解妇幼健康状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出现漏报的情况,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将对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的原因及相应的措施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背景介绍部分主要讨论了妇幼卫生统计监测的背景和重要性。

妇幼卫生是国家的重要政策,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和权益,是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统计监测则是实现妇幼卫生政策的重要途径,通过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可以帮助政府和相关部门更好地了解妇幼健康状况,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保障妇幼健康。

由于各种原因,妇幼卫生统计监测中常常出现漏报情况,影响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1.2 研究意义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是保障妇幼健康的重要环节,而统计监测中的漏报问题一直受到关注。

本文旨在分析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以期对解决这一问题提供参考。

妇幼卫生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健康资源的分配以及卫生服务的提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各种原因,妇幼卫生数据在收集和统计过程中可能存在漏报现象,严重影响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研究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措施对于提高妇幼卫生数据的质量和健康服务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文的研究,有望为相关部门提供更科学的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方法和改进措施,从而更好地保障妇幼健康,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00字】2. 正文2.1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的原因分析一、数据来源不全面1.1 医疗机构不完善的信息系统1.2 医务人员不完全或不及时录入数据1.3 部分地区医疗卫生资源匮乏导致信息不全二、数据录入错误2.1 人为操作失误2.2 缺乏标准化操作规范2.3 缺乏对数据录入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三、数据传输环节存在问题3.1 信息传递不畅导致数据丢失3.2 数据传输过程中容易被篡改或丢失3.3 存在信息孤岛现象,不同部门之间数据不互通四、监测体系不完善4.1 缺乏妇幼卫生统计监测的标准化流程4.2 缺乏对数据监测的及时性和全面性监管4.3 缺乏数据分析和研究机制五、社会文化因素影响5.1 妇幼保健观念滞后5.2 社会对妇幼卫生统计监测重要性认识不足5.3 社会对妇幼卫生问题缺乏关注以上是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的原因分析,通过不同方面的分析可以更全面地了解问题的根源,为后续的解决措施提供指导和参考。

2023年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范文

2023年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范文

2023年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范文____年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妇幼卫生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妇幼卫生信息的准确报告和及时反馈对于政府决策和公共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妇幼卫生信息的漏报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还威胁了妇幼健康安全。

因此,为了解决妇幼卫生信息漏报问题,本调研方案旨在全面了解妇幼卫生信息漏报的原因和现状,为政府及时补充矫正措施提供依据。

二、调查目的1. 了解妇幼卫生信息漏报的原因和现状,为解决问题提供科学依据;2. 查明导致妇幼卫生信息漏报的责任主体和协同机制的不足;3. 提出解决妇幼卫生信息漏报问题的有效对策和具体政策建议。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1. 调查内容:(1)了解妇幼卫生信息漏报的原因和现状;(2)分析导致妇幼卫生信息漏报的责任主体和协同机制的不足;(3)调研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妇幼卫生信息报告方面的做法和经验;(4)提出解决妇幼卫生信息漏报问题的有效对策和具体政策建议。

2. 调查方法:(1)文献研究法:对相关的政策文件、研究报告等进行梳理和分析,从中获取有关妇幼卫生信息漏报问题的相关信息;(2)问卷调查法:设计问卷,调查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相关部门、医院以及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3)现场观察法:到妇幼保健机构、医院等实地进行观察和访谈,了解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的实际情况;(4)案例研究法:选取妇幼卫生信息漏报比较突出的地区,深入调查分析具体案例,从中总结出导致信息漏报的主要原因;(5)专家访谈法: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面对面的访谈,听取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调查计划和进度安排1. 调查准备:确定调查目标、制定调查方案、建立调查团队,完善调查问卷和访谈指南等。

2. 调查实施:开展文献研究,设计和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现场观察和访谈,进行案例研究,邀请专家进行访谈等。

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

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

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
一、信息质量控制及漏报调查范围
按照上级部门对县级开展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年底对10个村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比例进行质量抽查。

二、信息质量控制及漏报调查内容
1、对妇幼卫生信息年报报表及年报主要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

生命指标主要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产后7天内死亡数等。

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主要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高危管理率、剖宫产率、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出生缺陷数、新生儿破伤风发病数、新生儿破伤风死亡数等。

2、了解和查看妇幼卫生信息数据收集上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妇幼卫生信息收集、整理的各种规范和标准工具的使用情况。

3、辖区村卫生室质控原始上报数和漏报数,归纳总结质控情况和结果等。

三、信息质量控制及漏报调查质控方法
成立质控调查小组,深入到村核对年报有关数据资料,通过走访政府计生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干部、村妇女主任等,将收集到的数据与上报数据进行核对。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与措施分析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与措施分析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原因与措施分析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的漏报问题是指在统计监测过程中,出现了部分数据漏报或未及时
报送的情况。

这种问题的出现会影响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影响到对妇幼卫生状
况的监测和分析。

下面我们将分析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
施。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 数据报送制度不够健全:有些地方单位尚未建立完善的数据报送制度,没有明确
的责任分工和报送时间节点,导致数据报送不规范和不及时。

2. 信息化建设滞后:由于网络覆盖率和技术水平等原因,一些偏远地区的妇幼卫生
机构无法及时向上级单位报送数据,导致数据漏报。

3. 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部分工作人员对妇幼卫生统计重要性和工作要求认识不足,
工作态度不端正,对数据报送存在漠视或敷衍的情况。

3.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对妇幼卫生统计工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专
业素质和责任意识。

建立激励机制,对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提高工作人员对数据报送的重视程度。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漏报问题的解决需要各级政府、妇幼卫生机构和工作人员共同努力。

通过完善数据报送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可以有效解决妇幼卫生统
计监测漏报问题,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提高妇幼卫生状况的监测和分析水
平。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妇幼卫生信息是国家法定的统计信息,准确科学地收集妇幼卫生信息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定职责。

《母婴保健法》第23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为落实《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高度重视,依法做好妇幼卫生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一、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是指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报告,以及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制定、经统计部门批准的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内容及上报流程、时间(一)入院登记。

凡15-49岁育龄妇女、5岁以下儿童,均应在入院登记时,即注明本市户籍、本省外市、外省。

(二)高危孕妇管理。

执行《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设立高危门诊,重度高危孕产妇由主治以上医师诊治,向上级医院转诊由专人陪护,失访应通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协助追访;高危孕产妇由医务科报告所辖区卫生行政部门。

(三)孕产妇死亡。

各医疗保健机构发生孕产妇死亡,医务科应于24小时内将死亡孕产妇的一般情况(真实姓名、详细住址、户口地址、丈夫姓名、联系电话)电话通知所辖的区妇幼保健院,1个月内书面提供死前经过、抢救诊疗措施及死因诊断。

(四)五岁以下儿童(含婴幼儿)死亡。

凡有收容5岁以下儿童的各相关科室(可能涉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均应建立《危重抢救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死亡讨论登记本》、《危重病人自动出(转)院登记本》、《死亡网络直报登记》及《死亡证明存根》,必须详细记录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诊断名称,以及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每年10月底或11月初,需向辖区内的区妇幼保健院提供一份统计时限内的(从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止)5岁以下儿童在医院期间死亡的一览表。

(五)围产儿死亡、婴儿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于每年4、7月20日前及10月10日前将《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围产儿死亡登记卡》上报辖区的区妇幼保健院。

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3篇)

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母婴安全是妇幼保健工作永恒的主题,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是衡量地区妇幼保健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检查我镇妇幼保健工作质量,切实掌握保健工作相关信息,同时为我镇妇幼卫生工作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科学依据,即开展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贯彻执行妇幼卫生方针,降低孕产妇及___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二、调查对象和时间1、对象:(1)村出生数。

即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之间孕满___周以上的死胎(或出生体重大于1000g以上)、死产、活产婴儿数。

(2)村孕产妇死亡数。

从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间死亡的育龄妇女(15-___岁)中排查搜集孕产妇死亡。

(3)村婴儿死亡。

即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之间未满一周岁死亡的婴儿。

(4)村1-___岁儿童死亡。

即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之间未满___周岁死亡的儿童。

2、调查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三、调查内容1、村孕产妇数;2、村婴儿出生数:3、村___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活产漏报。

4、孕产妇死亡数。

四、资料收集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为本次调查员,在村医、妇干的配合下,到村入户调查育龄妇女死亡及___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2、资料分析。

将各村出生、活产、死亡信息收集后进行汇总分析和漏报率的推算,以校正全镇___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两管”保健服务率。

五、质量控制:(1)妇幼保健科___漏报调查小组,到___个卫生室(___个村)进行调查,确保完成各村信息漏报调查工作。

(3)妇幼保健科负责对漏报调查的原始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上报到镇卫生院,同时留底存档。

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2)妇幼卫生是一个关乎妇女和儿童健康的重要领域,信息的及时报告对于保障他们的健康和福祉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有时候妇幼卫生信息存在漏报的情况,导致健康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

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的通知各村(居)民委员会:近年来,我街道经常性开展人口计生清理清查工作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人口计生统计工作实行质量评估,并实行“一票否决”,在制止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弄虚作假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当前我街道人口形势依然严峻,基层基础工作薄弱,部分村居底数不清,统计不实,人口出生瞒报漏报等问题依然存在,直接制约和影响着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摸清底数、查假治假,夯实基础,解决突出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工作重点通过这次人口和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状况、出生人口底数,清理人口出生漏(瞒)报、虚(重)报、错报,虚假节育手术和随访服务、各类假证明、流入流出人口底数以及育龄人口基础信息等问题。

要求边清理边落实,在清理中抓落实,以落实促清理,通过清理清查,摸清报实各种数据,强化责任追究,采取得力措施,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清理清查内容(一)清理人口出生漏(瞒)报、虚(重)报、错报。

重点对2006年1月1日以来的人口出生要认真核查,不留死角。

2006年以前的漏报出生,按要求上报育龄妇女信息卡,并录入或更新育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个案数据库;2006年1月1日以后的漏(瞒)报、虚(重)报、错报出生,不论是政策内出生还是政策外出生,统一上报街道计生站审查,并按照要求在《村级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和《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出生花名册》中上报;重点清理政策外生育、外出流动生育、政策内生育漏报人员、人户分离生育人员。

(二)清理清查已婚育龄夫妇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

重点清理假节育手术、假使用药具、各类假证明的对象和节育手术虚报问题。

对清理清查出来的对象,要坚决落实节育措施,育龄妇女帐卡表册中的节育措施与实际节育措施不相符或虚报节育措施的,以实际情况为主,及时更正帐卡表册和育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个案数据库中节育情况,对2006年1月1日以来虚报、错报避孕节育信息的,必须按照要求在《村级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中更正上报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基层业务指导制度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对全县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做好培训指导和检查落实工作。

二、下基层指导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职责,指导时使用规范性术语,态度认真,下基层指导时不能擅自离岗,不办私事,有事请假,团结协作,服从工作分配。

三、妇幼人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了解妇幼保健系统管理情况,检查县乡和乡镇之间收转信息、资料、卡册工作,并以会代训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理论培训。

四、妇幼保健人员每季度下基层指导工作一轮,并有督导记录。

五、负责基层指导的妇科人员、儿保科人员、信息科人员下基层指导时间每季度不少于10天,全年不少于60天。

六、下基层指导人员使用统一印制的基层督导记录,详细提出指导意见,一式二份,交给被指导单位一份,存留一份,并有指导人,被指导人签名。

七、下基层指导过程中发现特殊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每次指导写出小结报主管领导。

八、组织做好儿童体检建档工作,并做好质量控制及统计分析。

九、每年进行一次孕产妇及0-5岁儿童死亡漏报调查工作,并写查漏报告,反馈给各乡镇卫生院。

十、对基层妇幼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考核,一年不得少于两次,考核结果与单位经费挂钩。

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制度一、实行分级培训,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必要时有试题。

二、由省、市级医疗机构专家不定期的对我县妇幼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授课培训,强化业务知识提高医疗水平。

三、县级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乡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定期培训,必要时进行业务技能考核。

四、乡级卫生院负责定期召集村级保健人员进行培训,普及妇幼保健知识,提高基层业务技能。

五、所承办的各项培训任务,均应写出书面的培训计划,备好培训教材,做好培训记录等工作并备案。

六、负责授课人员应按培训计划及培训认真准备。

七、不定期组织本县资深医务人员深入基层进行技术指导、及发现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托幼机构健康教育制度一、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至少要每季度对幼儿园教职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培训,使幼儿园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

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一、研究目的妇幼卫生工作是保障妇女和儿童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实中存在着妇幼卫生信息漏报的问题。

为了了解妇幼卫生信息漏报的原因和现状,本研究旨在探讨妇幼卫生信息漏报的调查方案。

二、研究内容1. 研究背景:阐述妇幼卫生信息漏报的背景和研究意义,使读者能够了解本研究的重要性。

2. 相关理论:介绍与妇幼卫生信息漏报有关的理论,包括妇幼卫生服务、信息披露、信息管理等理论,为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3. 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问卷调查采用分层抽样的方式,深度访谈采用随机选择的方式。

4. 研究结果:通过对采访数据和问卷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妇幼卫生信息漏报的现状、原因和影响因素。

5. 研究建议:基于研究结果,提出妇幼卫生信息漏报问题的改善建议,包括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等。

三、研究方案1. 研究对象本研究的对象是妇幼卫生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孕产妇和未成年人家长。

2. 数据来源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问卷调查主要通过在线调查和纸质调查的形式进行,深度访谈采取随机选择的方式。

3. 研究内容(1)问卷内容:包括受访者性别、年龄、职称、从业年龄等基本信息,以及医务人员、孕产妇和未成年人家长对于妇幼卫生信息披露的了解情况、信息管理的情况、信息漏报的原因分析等方面的问题。

(2)深度访谈:采访妇幼卫生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孕产妇和未成年人家长,采用半结构化问卷进行深度访谈,了解他们对于妇幼卫生信息漏报问题的看法和意见,探索妇幼卫生信息漏报问题的原因和影响因素。

4. 数据处理(1)问卷新闻数据:采取SPSS软件进行数据整理和统计分析。

(2)深度访谈数据:采取内容分析法,将所有采访记录整理成文本材料,对答案进行解析,并进行归纳、整理和比较,将定性数据转化为定量数据。

5. 研究限制(1)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虽然其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和效度,但是样本的问题和受访者的回答可能存在主观性和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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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妇幼信息漏报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做好2011年妇幼年度报表,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妇幼信息,为下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供准确数据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全市妇幼信息漏报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科学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妇幼卫生方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控制5岁以儿童死亡率。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1、调查范围:全市17个乡镇(街道)。

2、调查对象: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孕产妇、活产儿、死亡新生儿、死亡婴儿和5岁以下死亡儿童。

孕产妇、活产儿调查率不低于50%;死亡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调查率100%。

三、调查内容
辖区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登记本;孕产妇建册登记本;出生儿童登记本;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本;辖区免疫接种登记本;辖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相关登记本;深入村(居)居民住户调查。

四、时间安排
1、调查时间(2011年9月20—9月26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按照调查范围、对象和内容开展调查。

2、资料上报(2011年9月26—9月28日):将调查表册、补报报表(新月报表)、调查总结报市卫生食药管理局基妇科和
市计妇中心计生科。

3、结果复查(2011年9月28日-10月5日):市卫生食药管理局组织计妇中心对漏报调查工作开展不实,可能存在漏报的单位进行复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妇幼信息直接反映当地妇幼卫生工作开展实施成效,列入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范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妇幼信息漏报调查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各项调查内容,确保2011年妇幼信息准确、真实、全面。

2、统筹安排,提高效率。

妇幼卫生工作涉及面广,数据逻辑性强,工作量大,各单位要克服困难,安排经验丰富的妇幼工作人员负责,抽调其他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人员协助完成本成漏报调查。

3、科学调查,确保质量。

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深入居民住户开展走访调查,收集相关单位妇女儿童信息进行比较,参照上年出生率8.12‰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77‰开展漏报调查,并注意个案调查和资料收集归类存档。

六、其他要求
由于年度报表上报时间提前,请各乡镇妇幼人员务必于9月28日上交本月的月报表、本年度第四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交计妇中心计生科。

附件:1、2011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调查登记表
2、2011年度活产漏报调查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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