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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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预决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预决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预决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9.18•【字号】鲁教学函〔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预决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5号)要求,现将《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预决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2020年9月18日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预决赛工作实施方案一、大赛目的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服务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学生为本,更新教师教育教学理念,强化师范生从教基本技能教学与训练,提升师范生的教学技能、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推进全省教师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本届大赛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青岛大学承办。

大赛领导小组及所设专门机构如下:组长:关延平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副组长:满宝元山东师范大学副校长林松柏齐鲁师范学院院长胡钦晓曲阜师范大学副校长曲荣君鲁东大学副校长刘彩云青岛大学副校长孔伟金青岛大学副校长申培轩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竞赛组、会务组、仲裁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大赛各项组织工作。

三、大赛规程(一)参赛资格。

全省承担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院校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毕业年级学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教育硕士),均有资格参加相应学段、学科的比赛。

其中,参加小学学段比赛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初中或高中学段比赛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凡不符合报名资格参赛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比赛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全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

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全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

2007年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全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
人选公示名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07]5号)精神,各市、各有关单位和学校推荐的人选已经省教育厅审议通过,现将周仁伦等495名“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孔腊姐等107名全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17日至8月24日。

任何个人和单位如对拟奖人选持有异议,请在8月24日(以邮戳为准)前向全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内容和事实根据。

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公章,以便联系。

全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人事处。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邮政编码:230061。

安徽省教育厅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2007年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拟表彰人选名单
2007年全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人
选公示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和第七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和第七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和第七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的通报
佚名
【期刊名称】《山东政报》
【年(卷),期】2010(000)020
【总页数】9页(P20-27,1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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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的通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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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教师函[2012]5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教师函[2012]5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教师函[2012]5号)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教师教育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各市各学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实施教师教育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为充分调动各地各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教师教育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省教师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在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先进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各级教师培训机构,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

(二)先进个人:各级教师教育管理人员,教师教育教研、科研人员,普通中小学校长、教师。

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不参加评选。

推荐人选是公务员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同级纪监部门意见。

申报单位或个人近三年无违规办学行为。

二、名额分配全省共评选先进单位100个,先进个人100名,按1:1.2的比例分配推荐名额。

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按分配名额推荐,不得突破。

推荐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市教师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处所数、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分配,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及厅属有关单位推荐名额单列。

三、评选条件(一)先进单位1. 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教师教育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有专项经费保障;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健全,教师教育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整合区域内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区域内高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重视对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措施有力,校本培训工作富有实效;在骨干教师培养,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统筹城乡教师培训,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机制,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等方面成绩显著。

教育部门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方案,推荐评选审批表

教育部门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方案,推荐评选审批表

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方案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师德师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根据今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求,拟开展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XXXX年X月XX日—X月XX日。

二、评选类别
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标兵、师德标兵等五类。

三、基本条件
1.参加工作三年及以上在编在岗人员(含2017年入职的特岗教师),其中师德标兵参加教育工作五年以上,优秀班主任必须近三年均担任班主任。

2.思想表现好,教学实绩突出。

3.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勇于担当。

4.在学校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活动要求
1.各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推荐评选活动,发现身边的典型,树立身边的榜样。

对推荐评选结果要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再上报。

2.以争做“四有好老师”为目标,将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各学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3.各学校按分配类别及指标推荐上报先进个人候选人到县教育局(附件1),要求被推荐人员填写好《XX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评选审批表》《XXXXX县教育系统2020年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

8月10日前,各学校将推荐人员学校评分表(要求加盖学校公章)、《XX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评选审批表》《XXXXXX县教育系统2020年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汇总表》及公示材料一并上交县教育局。

教师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教师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教师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一、引言教师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直接影响着学生的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质量。

因此,为了表彰优秀的教师个人,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各地普遍实行教师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二、评选标准1. 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良好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教育贡献:教师应为学校和学生做出积极的贡献,例如组织各类教育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等,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3. 学科建设:教师应在学科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积极参与学科讨论、研究,提升学科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能力。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根据评选标准,向全体教师征集提名,并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提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

2. 评选材料准备:被提名的教师需准备相关的个人资料和教学材料,包括教案、教学设计、教学成果等,以便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

3. 现场展示:评选委员会根据材料评选出入围的候选人,并要求候选人进行现场展示,展示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教育贡献。

4. 终审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提名教师的表现、材料和现场展示的情况,进行终审评选,选择出先进个人。

5. 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经过公示后,学校根据评选结果进行正式表彰,激励和鼓励教师继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评选意义1. 激励教师积极进取:通过评选先进个人,可以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创新教育方法和手段。

2. 宣传校园正能量:评选先进个人可以带动全校师生的学习热情,传播正能量,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3.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评选先进个人还有助于发现和培养优秀的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五、评选方法的问题与改进1. 评选过于主观:传统的评选方法存在评审人员主观因素较大的问题,容易导致评选结果不准确。

因此,应建立科学、公正的评选方法,注重客观指标的引入。

山东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成果

山东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成果

山东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成果评选条件与组织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科研一系列精神,通过评选(奖),使各级教育行政领导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增强全省教育工作者的科研意识,鼓励大胆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教育科学研究水平,推动我省教育科研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更好地为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

二、组织实施1、在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成立山东省第四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全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2、2008年9月26日上午,由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各市、各单位的参评申报工作,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

三、评选范围与条件(一)教育科研先进单位1、评选范围(1)各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院)、教科研中心;(2)各县(市、区)教育局。

2、评选条件教育科学研究所(院)、教科研中心评选条件:(1)教育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定期研究教育科研工作,把教育科研纳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能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文件、规定,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2)有独立设置的教育科研机构和教育科研编制,有专职科研人员5人以上。

成立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配备齐全,工作运转正常。

(3)有教育科研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教育科研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并落实到位。

(4)科研管理照章办事,各项工作运转有序,按时完成上级教育科研部门交办的任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完善,档案完整、规范。

(5)有专项教育科研经费并列入预算,保证教育科研工作需要。

做到逐年有所增加。

(6)科研环境良好,学术氛围浓厚,有丰富的学术科研成果,在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促进当地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县(市、区)教育局评选条件:(1)教育科研工作列入本单位主要工作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教育科研工作,研究、制定、落实有关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文件、规定,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鲁教师字〔2014〕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意见

鲁教师字〔2014〕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意见鲁教师字〔2014〕18号各市教育局: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要求,拟在全省中小学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

具体意见如下:一、主要任务研究课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形式,上好课是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体现。

“一师一优课”,即全省中小学教师要根据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和自身专业发展的需要,在全员远程研修、校本研修基础上,每学年至少要上好一个研究课,并在校内进行交流研讨;“一课一名师”,即在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研究课、交流课的基础上,通过推荐优秀教师参与县、市、省三级“晒课”和“赛课”活动,使基础教育每个学科、具有典型意义的课型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讲授,形成优质课程资源,供全省中小学教师学习借鉴。

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争取用3至5年时间,逐步形成覆盖全省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各主要课型的生成性、示范性优质课程资源库。

二、活动原则(一)坚持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相结合。

把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要求,贯彻到“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全过程,使“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成为推动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有效载体。

(二)坚持与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相结合。

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研修工程与“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要整体设计、统筹实施。

教师全员培训要以校本研修为基本组织形式,将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整合设计,激励教师将集中培训学习成果嵌入到教育教学行为改进中。

以教师全员远程研修促进教师的校本研修,以校本研修带动“一师一优课”创建活动;以“一师一优课”推动“一课一名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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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
个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鲁教师函[2012]5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04.05
【实施日期】2012.04.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鲁教师函[2012]5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教师教育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各市各学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实施教师教育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为充分调动各地各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教师教育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省教师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在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各级教师培训机构,
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

(二)先进个人:各级教师教育管理人员,教师教育教研、科研人员,普通中小学校长、教师。

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不参加评选。

推荐人选是公务员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同级纪监部门意见。

申报单位或个人近三年无违规办学行为。

二、名额分配
全省共评选先进单位100个,先进个人100名,按1:1.2的比例分配推荐名额。

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按分配名额推荐,不得突破。

推荐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市教师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处所数、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分配,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及厅属有关单位推荐名额单列。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 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教师教育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有专项经费保障;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健全,教师教育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整合区域内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区域内高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重视对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措施有力,校本培训工作富有实效;在骨干教师培养,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统筹城乡教师培训,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机制,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等方面成绩显著。

2. 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教师教育工作,将教师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列入重点建设,积极整合校内资源,建立培养培训一体化的教师教育学院;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完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内容,强化教学实践;校地合作,主动服务当地中小学校,构建培养培训一体化教师教育体系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 教师培训机构:基本实现与教研、科研、电教等相关机构的职能整合和资源整合,机构健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定位准确,办学方向正确,能承担并全面发挥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等功能。

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培训条件优良;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积极探索和创新本区域中小学教师培训形式,积极承担本区域内教师培训任务和省级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等培训工作,在指导中小学开展校本培训,大力推进教师专业发展方面成效显著。

在继续教育理论与实践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较好的的研究成果。

4. 中小学校:师德教育制度健全、机制完善,工作成效显著;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将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教师培训经费落实到位,并足额用于培训工作;教师培训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建立了有关激励政策,教师继续教育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为教师进修培训创造良好环境;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中认真部署、精心安排、有序管理;积极开展校本研修,针对性强、效果好、常态化、有创新点,教师专业学习与发展的自觉性高,在全省产生一定影响力并具有推广价值。

(二)先进个人
1. 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思路清晰,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遵循教师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结合当地教师教育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原则上应在教师教育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

2. 教师教育教研、科研人员:具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积极参与教师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在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有较高价值的成果,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科研依据。

认真研究教师培养培训新模式,多次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任务;在教师教育教研、科研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
上。

3. 中小学校长: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具备现代学校管理理念,拥有较系统的教育理论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重视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主动引领和带动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健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激励机制,为教师专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近3年所在学校无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在校长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

4. 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模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为人师表;能够按照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积极承担青年教师教师培养、送教下乡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任务,带动本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鲜明的教学特色,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具有一定的骨干带头作用和示范辐射作用。

在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
(一)推荐办法。

各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市级教育部门遴选推荐。

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及厅属有关单位可按照推荐名额直接申报。

各单位在确定推荐单位及个人人选后面向社会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统一报送我厅。

(二)评选办法。

省教育厅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100个先进单位和100名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在教育厅网站()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授予单位“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并通报表彰;授予个人“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有关单位和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严格遵照评选条件,推荐具有代表性、典
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或推荐材料不实者取消参评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二)推荐中,各市中小学校、县级培训机构不少于本市先进单位推荐数额的30%,中小学校教师、县级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先进个人推荐数额的30%。

(三)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分别填写《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附件3)和《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

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炼(2000字左右)。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和厅属有关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先进单位推荐表、先进个人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5)一式3份及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报我厅师范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hifanchu@,联系人:赵世团、路恩斌,电话:0531-********,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1115室,邮编:250011。

附件:1.各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2.有关高校、厅属有关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3.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4.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5.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1:
各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有关高校、厅属有关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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