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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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5篇)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5篇)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发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区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具有普遍约束力,且生效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文件。

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区政府制定的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向上级行政机关____请示和报告、对具体事项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虽具有普遍约束力但生效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文件,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府工作部门”包括下列机构:(一)市政府组成部门;(二)市政府办事机构和直属机构;(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其他市政府工作机构。

市政府为完成某个专项任务而设立的临时机构、归口市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办事机构、前款各单位内设机构,不得以本机构的名义对外发布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可以使用“规定”、“决定”、“办法”、“通知”、“公告”和“通告”。

第五条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发布之前报市政府审查。

区政府制定、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发布之后报市政府备案。

市政府法制部门(以下简称市法制部门)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和文字技术审查工作。

第六条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二)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的明确授权;(三)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四)不简单重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五)与其他行政主管机关的管理职能不相冲突;(六)语言准确、简明和通俗,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行文格式。

学校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学校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文件制定、发布、执行和监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执行和监督。

第三条学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二)科学合理,确保文件内容科学、合理、实用;(三)公开透明,确保文件制定、发布和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四)责任明确,确保文件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追究到位。

第二章文件制定第四条学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提出,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或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文件草案;(二)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三)文件制定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四)文件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第六条学校领导班子对提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起草正式文件。

第三章文件发布第七条学校规范性文件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发布,发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校内公告、内部文件、网络发布等。

第八条学校规范性文件发布时,应当明确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第九条学校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确保文件内容得到有效传达。

第四章文件执行第十条学校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确保文件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第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在执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对文件内容进行调整的,应当报学校办公室审批。

第十二条学校办公室负责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执行不力、违反文件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章文件监督第十三条学校成立规范性文件监督小组,负责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执行和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监督小组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全校师生对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举报。

规范性文件制度模板

规范性文件制度模板

规范性文件制度模板一、编制依据为了加强我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指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执行效力的文件。

三、制定原则1.合法性原则: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2.合规性原则: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政策、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实用性原则: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实际执行。

4.公开性原则: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制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政策透明度。

四、制定程序1.起草:单位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起草规范性文件。

2.审核: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征求意见:单位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下级单位、专家学者和公众的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作出相应修改。

4.审批:单位领导对审核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以单位名义发布。

5.发布:单位应当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

五、监督管理1.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单位应当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失效、废止的文件及时公告。

3.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机制,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存在重大争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听证、论证,确保文件内容的公平、公正。

六、法律责任1.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可以提出处理建议,单位领导应当及时处理。

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2篇)

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2篇)

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摘要:随着时间推移,大量的规范性文件积累在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给工作带来不少负担。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管理成本,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在2024年被引入。

该制度旨在对已经过时、重复、矛盾、无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持法规体系的健康有序,减轻工作负担,提高管理效率。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为了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应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

这一制度应明确清理工作的目标、范围、程序、责任人及时间安排,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二、确定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应包括已经废止、已经超过有效期限或者无效的规范性文件。

同时,还应重点关注重复、矛盾、冲突的文件,以及对工作效率产生负面影响的文件。

清理的范围应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等各类规范性文件。

三、建立清理工作的程序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查找、鉴定、评估和处理等环节。

首先,需要对各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查找和分类整理,建立清晰的档案。

然后,根据文件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鉴定、评估,确定是否需要清理。

最后,对需要清理的文件进行处理,包括废止、撤销、合并等操作。

四、明确清理工作的责任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需要明确责任人,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给予相应的权力和资源支持。

责任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判断文件的价值和重要性,并及时报告和处理问题。

五、制定清理工作的时间安排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应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计划。

首先,应进行清理工作的前期准备和组织,包括明确工作目标、建立清晰的档案和制定工作流程等。

然后,按照计划逐步展开清理工作,确保时间节点的顺利完成。

六、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为了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应加强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件分类根据文件的性质、用途和重要性进行分类,例如分为行政文件、财务文件、人事文件等。

确定文件分类后,建立分类标准和标签,以便于文件的整理和查找。

2.文件命名规范建立文件命名规范,包括使用特定的命名格式、添加日期或版本信息等。

确保文件命名明确和统一,方便查找和识别。

3.文件存储位置确定文件的存储位置,并建立相应的文件目录结构。

文件目录结构可以按照部门、项目或日期等进行分类,确保文件的存储有序和易于管理。

4.文件备份和恢复制定文件备份和恢复策略,定期备份重要文件,并确保备份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在需要恢复文件时,能够快速恢复并确保文件的正常使用。

5.文件权限管理建立文件权限管理机制,限制不同用户对文件的访问和修改权限。

根据员工的职责和需要,分配相应的文件权限,确保文件的安全和保密。

6.文件审批流程制定文件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许可制度,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审核通过。

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风险程度,规定相应的审批人员和审批流程,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7.文件存储周期根据法律法规和组织的要求,确定文件的存储周期。

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的文件,进行及时的归档或销毁,防止文件的滞存和浪费。

8.文件检索和归档建立文件检索和归档机制,确保文件的及时找到和归档。

通过建立索引、优化搜索功能和完善归档流程,提高文件的检索效率和准确性。

9.文件安全管理加强文件的安全管理,采取物理和电子措施保护文件的安全。

例如设置密码保护、加密传输、限制文件的复制和打印等。

10.培训和宣传对员工进行文件管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文件管理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并通过宣传和交流,加强员工对文件管理的重视和合规意识。

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实施、监督和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二)科学性原则: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三)规范性原则:工作规范性文件的格式、用语、结构等应符合国家公文处理规范;(四)及时性原则: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及时,确保文件的时效性。

第二章文件起草第四条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起草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起草工作规范性文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起草部门:根据文件内容,确定负责起草的部门;(二)调查研究:起草部门应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三)起草文件:起草部门根据调查研究结果,起草工作规范性文件初稿;(四)征求意见:起草部门将文件初稿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五)修改完善:根据征求意见结果,起草部门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第三章文件审核第六条工作规范性文件起草完成后,由起草部门将文件送交办公室进行审核。

第七条办公室审核工作规范性文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审核合法性:审核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二)审核规范性:审核文件格式、用语、结构等是否符合国家公文处理规范;(三)审核协调性:审核文件与其他相关文件是否存在矛盾或冲突;(四)审核可行性:审核文件内容是否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第八条办公室审核完毕后,将审核意见反馈给起草部门,起草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第四章文件发布第九条工作规范性文件经起草部门修改完善后,由办公室负责发布。

第十条文件发布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文件编号: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编制文件编号;(二)打印文件: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打印正式文件;(三)送达文件:办公室将正式文件送达相关部门和单位;(四)归档文件:办公室将正式文件归档保存。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的文件管理工作,提高文件管理效率,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查性,制定本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第二章文件管理的基本原则1. 保密原则:文件管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文件安全,避免信息泄露。

2. 完整性原则:文件管理过程中,要确保文件的内容完整,不应有遗漏和被篡改的情况。

3. 可追溯原则:文件管理过程中,要确保文件的操作记录完整,方便追溯和审计。

4. 便捷性原则:文件管理过程中,要简化文件的流转和处理过程,提高操作效率。

第三章文件管理体制1. 文件目录管理:建立公司内部的文件目录结构,明确文件的分类、编号和存储位置,确保文件的有序管理。

2· 文件归档管理:定期对文件进行清点、整理和归档,分类标识文件的保存期限,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文件销毁。

3. 文件保密管理:对涉密文件进行密级管理,确保文件的机密性,严格限制浏览和传递权限。

4. 文件送审管理:建立文件送审的流程和标准,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及时处理审批结果。

5. 电子文件管理:建立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包括文件存储、备份、检索等功能,规范电子文件的管理过程。

第四章文件管理流程1. 文件的申请与登记:凡是需要新建、修改或存档的文件,必须填写文件申请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2. 文件的编制与审批:文件编制人员按照要求编写文件内容,并送至相关部门审批。

审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3. 文件的分发与传递:经过审批的文件,由文件管理员进行分发和传递,确保文件及时送达目标人员。

4. 文件的存档与归档:文件管理员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将文件进行存档,并定期对文件进行清点和整理,为归档做好准备。

5. 文件的借阅与归还:员工需要借阅文件时,必须填写借阅申请,并经过文件管理员的批准后方可借阅。

借阅期限过后,必须按时归还文件。

第五章文件的保密管理1. 文件的密级划分:根据文件的机密程度,将文件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的密级,并进行相应的保密措施。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下面是我们x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第一条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使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办制定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办公室关于......”的字样发布,根据内容使用”规定”、”办法”、”细则”、”规则”、”通告”、”命令”、”决定”等规范的名称。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适应人防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第五条本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由人事秘书科负责,主要内容包括:(一)组织起草调整规范性文件;(二)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工作;(三)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第六条下列事项,本办可制定规范性文件:(一)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的;(二)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程序,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确定的;(三)调整本办机关对外的行政行为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由相关责任科室拟定项目建议书后提交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批准。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按各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科室或单位负责起草,人事秘书科统一审查把关。

第九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注重本市的实际情况,借鉴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成功经验。

具体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

第十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起草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有关机构及专家的意见。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其他部门工作关系紧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进行会签,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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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范本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和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机密性,提高文件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维护本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保存、使用、销毁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是指对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的文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法规、规章等。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应经过合法程序,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由有权机关进行,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和论证。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应采取统一的方式,确保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人员。

第九条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应全面、明确地说明文件名称、编号、颁布单位、颁布时间、适用范围和实施机构等基本信息。

第十条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和暂行规定应经过合法程序,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

第三章规范性文件的保存和使用
第十一条规范性文件的保存应采取合适的方式,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的保存期限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确定。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的保存应采取分类、整理和标识等措施,确保易于查找和使用。

第十四条规范性文件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能随意更改、删改或篡改。

第十五条规范性文件的使用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保文件的正确理解和正确执行。

第十六条规范性文件的使用应严格限制范围,确保文件的机密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规范性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规范性文件的销毁应经过合法程序,确保文件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规范性文件的销毁应定期进行,根据文件的保留期进行决定。

第十九条规范性文件的销毁应由专门的机构负责,严格按照销毁程序进行。

第二十条规范性文件的销毁应备案,记录销毁的文件名称、编号、销毁时间和销毁人员等基本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适用于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管理。

第二十三条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并纠正或修改本制度的权力也归本单位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权归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构所有。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本单位的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以上是一份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范本,供参考使用。

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根据本范本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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