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合集下载

LED灯具成品通用检验标准

LED灯具成品通用检验标准

一.目的
为规范LED灯具的检验作业,明确检验内容和要求,有效管控产品品质,确保满足顾客和生产需要。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LED灯具产品。

三.抽样方案
采用GB/单次抽样,检查水平(IL)和接收质量(AQL)遵循如下规定:
四.定义
4.1 A面:灯具的正前面、上表面(在使用过程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B面:灯具的侧面(需将视线偏转45°~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4.3C面:灯具的背面及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及底面)。

五.检验标准
六、参数标准
1、调光标准:
计算方法:如L101-30W-DC24V,输入电压为24V,实测输入电流为,则实测功率为(按表格中要求,功率范围27W-33W)。

25%调光实测输入电流为,则实测调光为()*100%=%。

2、跌落标准:
3、各型号灯具光通量指标:。

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成品检验规范文件编号:版本号: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受控状态:文件变更记录1、目的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3.2 检验面的定义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

须拆卸的面。

4、检验条件4.1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4.2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4.3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100cm±10cm.4.4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4.5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5.1 GB/T 2828.1-2003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5.2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1.5 MAJ=0.65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0.65 抽取数量)。

5.3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5.4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6.1 成品送检6.1.1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6.1.2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6.1.3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6.2 OQC 检验6.2.1 OQC 抽样按5.1-5.4 执行。

6.2.2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求进行检验。

led成品检验规范

led成品检验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led成品检验规范篇一:led灯成品检验标准篇二:led日光灯系列成品检验规范led日光灯系列成品检验规范文件编号:适用机型:led日光灯系列成品检验规范文件修改履历:文件编号:led日光灯系列成品检验规范一、目的:为建立公司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及标准化,品质部特制定该规范,以供qa人员检验之依据。

文件编号:二、范围:此规范适用于本公司所生产led日光灯系列所有产品。

三、参考文件:3.1根据客户提供的书面规格资料。

3.2技术部发行的《产品技术规格书》、《bom》和《材料承认书》等相关技术资料。

3.3各种安规和环保相关文件,gb7000.1-20xx等.四、定义:4.1缺陷定义:4.1.1cR(critical):致命缺陷(也称a级缺陷)。

产品机能有重大影响,使客户无法使用,危及生命,预测在可能导致不安全状况。

4.1.2.ma(major):严重缺陷(也称b级缺陷)。

不会危及人生安全,但可能导致功能失误或降低原有使用功能的项目。

4.1.3.mi(minor):轻微缺陷(也称c级缺陷)。

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没有影响或只有轻微影响的项目。

4.2区域定义(如图所示):a区:暴露在外,但在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b区:暴露在外,但在正常使用时并不能可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c区:在正常使用时不能直接看到的表面,只有在装卸时才能看到的表面led日光灯系列成品检验规范五.、检验:5.1.检验前准备工作5.1.1环境要求(如图2所示):5.1.1.1相对温度:25℃±5℃5.1.1.2相对湿度:45%~85%5.1.1.3光照条件:在正常灯光照射下,光源500~800lux,距物品1米以上5.1.1.4视距:眼睛与物品距离30~45cm5.1.1.5视角:水平垂直±45°5.1.1.6目视时间:物品之每一面注视3~5秒图二检验环境图文件编号:5..2检验方式:5.2.1抽验计划按照mil-std-105e一般检验Ⅱ级标准,允收标准(aql)如下:1.致命缺陷(cR):02.严重缺陷(ma):0.653.轻微缺陷(mi):2.5led日光灯系列成品检验规范5.2.2抽验方式同一条生产线生产同一机种,当累计达到一个栈板,按抽样计划执行注:如为安全和环保方面检验,则采用0收1退的原则。

[精选]【企业-标准规范】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WORD档)--资料1

[精选]【企业-标准规范】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WORD档)--资料1

[精选]【企业-标准规范】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WORD档)--资料1文件名称:成品检验标准制订者/日期:文件编号:审查者/日期:版本:核准者/日期:成品检验规范成品检验规范1、目的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范围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出货检验。

3、定义3.2 检验面的定义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

须拆卸的面。

4、职责4.1 品管部:负责所有成品检验及出货品质检验,汇报品质异常的处理跟踪。

4.2 客户支持部:提供客户订单,客户资料信息要求。

4.3 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送检,返工,不良品具体方案执行。

4.4 仓储物流部:负责成品储存,出货,先进先出,运送的管理。

4.5 工程部:负责技术资料的提供,异常的分析、检验,技术/测试方案的提出。

4.6 PMC 部门:负责出货计划的安排与追踪。

5、检验条件5.1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5.2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5.3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100cm±10cm.5.4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5.5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6、引用标准6.1 GB/T 2828.1-2003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6.2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1.5 MAJ=0.65 CRI=0 (抽样方案主要以0.65 抽取数量)。

6.3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6.4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LED灯成品检验标准

LED灯成品检验标准
顺序
定位
测试位置具体描述
1

面5—7—10相交的角
2

由面5—7—10相交角延伸的最短边
3

由面5—7—10相交角延伸的第二长边
4

由面5—7—10相交角延伸的最长边
5

最小面之一
6

最小面之一的相对面
7

第二大面之一
8

第二大面的相对面
9

最大面之一
10

最大面之一的相对面
3)跌落试验后产品不得有影响到产品使用安全、不工作、损伤的现象。
5.2灯的配合
灯的结构各部位不应有明显松动,整灯内不应存在导电杂物。
5.3灯的包装和存放
5.3.1包装要求
每个灯应有整洁、无破损的独立小包装,小包装盒外有商标、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额定电压频率等标记。
大包装箱应无破损,箱表面应有与落货单要求一致的唛头及符合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中有关标志的要求。
25
电镀层脱落
E26/E27:¢2.0mm以下允许1处;E17/E14/E12:¢1.5mm以下允许1处。
26
包装缺陷
次要缺陷
灯的各种包装物(外、内、套箱、彩盒/挂卡、标贴、吸塑、头垫/管垫、收缩膜、说明书、合格证等)应整齐无缺陷、少装、脱胶,印刷清晰无模糊、缺字、少字。
27
吸塑大小边
同一产品上热合处两边偏差大于1.5MM
2.0参考标准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led灯具验收标准

led灯具验收标准

led灯具验收标准LED灯具验收标准。

LED灯具作为一种新型照明产品,其在照明行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由于市场上存在着各种质量参差不齐的LED灯具产品,因此在采购和使用LED灯具时,必须要有一套严格的验收标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下面将介绍LED灯具验收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LED灯具的外观质量是验收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验收时,应检查灯具的外壳是否完整,表面是否有明显的划痕、变形或者氧化现象。

同时,还需要检查灯具的连接件和固定部件是否牢固可靠,灯具的标识和标牌是否清晰完整。

这些都是外观验收的重点内容,只有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才能保证LED灯具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其次,LED灯具的光学性能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验收内容之一。

在验收时,应检查灯具的光通量是否符合产品规格要求,光束角是否均匀,光色是否一致。

此外,还需要检查灯具的色温、色彩呈现指数等光学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只有光学性能达到标准,LED灯具才能提供良好的照明效果。

再次,LED灯具的电气性能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验收内容之一。

在验收时,应检查灯具的输入电压范围、功率因数、电流波动等电气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同时还需要检查灯具的绝缘电阻、接地连接等安全性能是否合格。

只有电气性能稳定可靠,LED灯具才能保证长时间安全使用。

最后,LED灯具的环保性能也是需要关注的验收内容之一。

在验收时,应检查灯具的环保标识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是否采用环保材料进行生产,是否符合RoHS指令等环保要求。

只有环保性能达标,LED灯具才能符合现代绿色照明的发展趋势。

综上所述,LED灯具的验收标准涉及外观质量、光学性能、电气性能和环保性能等多个方面,只有这些方面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LED灯具才能被合格验收。

因此,在LED灯具的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确保LED灯具的质量和性能达到要求,为用户提供优质的照明体验。

LED灯泡成品检验标准

LED灯泡成品检验标准

★ ★
高温而不变形,变色,脱落,卷边等.
1. 按订单要求区分塑料材质:
:
ABS、PC、PMMA、PE、PO、PVC、PP、PBT、环氧树脂等,可参照燃烧 ★
法区分。应与要求吻合。(破坏性测试)
2. 塑料绝缘层的厚度应达到 0.8mm 以上.
编制: 严禁复印
审核:
批准:
第 1 页,共 3 页
日期:
企业管理标准
扭力计 拉力计 卡尺, 千分尺 防护等级测
试台 试验指
点亮装置
老化装置 分光分色仪
积分球 色板, 目测 目测
目测
3. 按订单要求具体区分铁辛铝铜件的应用.与要求相符
用明火点燃被测物体(如 PCB 板.塑料外壳…),要求物体在离火后 30S 内 自动熄灭,其燃烧时的跌落物不得点燃下方(200+5)mm 处铺开的薄纸, (测试完成后熄灭酒精灯和火机,检查确定无火种存在) 注:以箱为单位抽样,再从抽样的每箱中任拣一个。 1. 所有螺丝应紧固,不能有松脱,滑牙现象. 2. 用拉力计施 60N 拉力拉电源线 25 次。每次拉力施加 1S,实验后电线
不松脱.
★ ★
★ ★ ★
6. 内部走线合理,排列整齐,线头无裸露,绝缘皮无破损,所有电线应

远离发热部件。
7. 试装:灯泡应匹配标准灯座进行安装 15 次以上, 应正常点亮,操作过程 中应能顺畅自如,无阻挡.安装后,灯泡的轴线与灯座处于同一中心线上, 不发生偏差.
★ ★
8. 灯泡除采用散热铝管进行良好散热外,各处应具有一定的散热设计如通
企业管理标准
文件编码
版次
A/0

LED 灯泡成品检验标准
生效日期
2021-10-13

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成品检验规范文件编号:版本号: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受控状态:1、目的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3.2 检验面的定义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

须拆卸的面。

4、检验条件4.1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4.2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4.3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100cm±10cm.4.4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4.5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5.1 GB/T 2828.1-2003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5.2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1.5 MAJ=0.65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0.65 抽取数量)。

5.3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5.4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6.1 成品送检6.1.1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6.1.2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6.1.3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6.2 OQC 检验6.2.1 OQC 抽样按5.1-5.4 执行。

6.2.2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求进行检验。

6.2.3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7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LOA
LED成品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QD-2008002 版本号:Ver.1.0
编制:日期:2008-07-30
审核:日期:2008-07-30
批准:日期:2008-07-30
生效日期:2008-08-01 受控状态:受控
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3.2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

须拆卸的面。

4、检验条件
4.1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4.2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4.3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4.4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4.5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5.1 GB/T 2828.1-2003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5.2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1.5 MAJ=0.65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0.65 抽取数量)。

5.3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5.4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6.1 成品送检
6.1.1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6.1.2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6.1.3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6.2 OQC 检验
6.2.1 OQC 抽样按5.1-5.4 执行。

6.2.2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6.2.3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7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
库。

6.3 检验标识记录
6.3.1 检验后如实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6.3.2 检验不合格在送验批上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开出【返工通知单】性能/结构问题给工程
给出返工方案生产执行,外观问题直接返工重检,若对品质判定有疑义则由工程,品质进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事业部负责人裁决,【返工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品质部保留,第二联PMC 保留,第三联责任部门。

6.3.3 生产返工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复检OK 经IPQC 确认后送OQC 重新抽验,连续出现
3 批检验不合格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给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到人,并给出处理意见。

6.3.4 检验合格每箱盖OQC PASS 印章,若订单上有要求中性包装的盖无公司LOGO 标志的
印章。

6.3.5 若急需出货,因检验,老化,测试,时间不够则由PMC 提出特采申请,技术,品质进
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生产部负责人裁决。

6.3.6 样品检验以工程部工程师的要求的测试项目为准,标准或特殊要求以工程师的签名为
准。

6.4 仓库复检
6.4.1 库存超过1 个月的出货须PMC 安排仓库送OQC 检验,检验按6.1-6.3 执行。

6.4.2 库存超过半年的出货须PMC 安排生产线,重新老化,包装,OQC 检验流程。

6.5 入库
6.5.1 生产入库仓库收货,核对数量的同事须核对是否有OQC PASS 印章,若无则不允许入库。

6.5.2 仓库对库存品须做到先进先出,产品防潮,防水,防撞同一批次,型号,不可混放等。

6.5.3 仓库在出货装车时通知OQC 去现场确认,并拍照装车状况记录存入电脑。

6.6 抽样检验转移规则(加严、正常、放宽)
6.6.1 从正常检验到放宽检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A. 生产稳定,连续一周检验无异常。

B. 品质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

6.6.2 从放宽检验到正常检验:进行放宽检验时,如果出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就必须转回
正常检验:
A、有一批检验不被接收。

B、生产不稳定或延迟。

C、品质部门认为有必要恢复正常检验。

6.6.3 加严检验以下有其中一条则进行加严检验。

A. 有客户投诉。

B. 同一型号连续3 批检验不合格。

C. 品质部门认为需要加严检验。

6.6.4 暂停检验
加严检验开始,累计5 批加严检验不被接收时,原则上应停止检验,只有在采取了改进产品质量的措施后,并经负责部门同意,才能恢复检验,恢复时从加严检验开始。

8、相关表单
《送检单》
《出货检验报告》
《返工通知单》
《质量异常报告》
9、附件
9.1 附件一《流程图》
9.2 附件二《送检单》
9.3 附件三《出货检验报告》
9.4 附件四《返工通知单》
10、附则
10.1本文件的起草、修订、废止等均由品质部负责;
10.2本文件的解释权属品质部;
10.3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生效。

附件一成品检验流程图
附件二送检单
送检单
附件三出货检验报告
出货检验报告
核准:审核:检验员:
附件四返工通知单
返工通知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