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_买卖合同_范文大全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5篇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5篇篇1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一、案由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常见的一种合同纠纷,主要是因为合同标的物或服务的质量问题引发的争议。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以及一些商家为了谋取暴利,存在一定比例的商品问题甚至假冒伪劣产品,导致买卖合同质量纠纷频发。
二、案例分析某消费者王先生在一家电器商店购买了一台电视机,购买时商家承诺品质有保证,但使用不到一年电视机出现了画面花屏的问题,联系商家要求维修或退换货均未给予回应。
王先生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请求退货并赔偿损失。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电视机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商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商品质量的相关规定,存在欺诈行为。
法院最终判决商家退货并赔偿王先生经济损失,并对商家处以相应的罚款。
三、案例启示1. 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需要加强。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要注意保留好购物凭证,并及时查看商品的质量和服务情况,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投诉或维护自己的权益。
2. 商家要诚实守信。
商家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商品的质量,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 法律保护是最有力的维权武器。
消费者在遇到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四、总结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件是市场经济下必然发生的一种合同纠纷,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消费者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商家要遵守相关法规,从而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建设和谐的消费环境。
希望通过对此类案例的分析,能够引起更多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同时也提醒商家诚信经营,共同促进良性竞争和经济发展。
篇2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一、案例描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买卖合同的签订成为了人们之间经济交易的主要形式之一。
然而,在买卖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商品质量问题可能会引发合同纠纷。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个实际案例,探讨买卖合同质量纠纷的解决之道。
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

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第1篇示例:买卖合同是指卖方将某一商品或者服务交付给买方,而买方支付相应的价款的权利义务协定书的通称。
在日常生活中,买卖合同无处不在,尤其是在房地产买卖领域。
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双方之间可能发生争议,引发纠纷。
下面我们以一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为例,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案例描述:小明与小王在二手房交易平台上达成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小明将位于市中心的一套房产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小王。
双方签订了合同并付款,但在交割时,小明拒绝交房,称房产价值已增长,要求重新协商价格。
小王认为合同已生效,拒绝重新协商,双方陷入僵局。
分析:这起案例涉及到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问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旦双方就合同的要素达成一致,且符合法律规定,即构成有效合同。
在本案中,双方已签署了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合同应被认定为有效。
根据合同法,各方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
小明未按合同约定交房,构成违约。
解决途径:对于这类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双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可在第三方的协助下进行协商,重新确定房产的价值,重新签订合同,达成共识;2. 仲裁申请: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专业仲裁员进行调解并做出公正裁决;3. 诉讼起诉: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依法确认合同有效性,强制履行。
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买卖合同纠纷时,双方首先要保持冷静,理性分析问题,寻找解决的最佳方式。
避免情绪干扰拖延解决问题的步伐。
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尽量明确规定各种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和义务与责任,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最重要的是,各方应保持信任和善意,通过公平公正的方式解决问题,共同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双方需要理性对待,积极寻求解决途径,最终达成协议。
只有通过合法、公正的方式解决纠纷,才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遵守合同,守信用,避免买卖合同纠纷的发生。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销售业务。
2020年3月,甲公司为扩大市场份额,与乙市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子产品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手机,总价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交货期为2020年6月30日,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合同中还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2020年6月30日,甲公司如约将手机交付给乙公司。
但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甲公司交付的手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2. 乙公司是否已履行付款义务;3. 双方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三、案例分析1. 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甲公司提交了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证明所供应的手机符合国家标准。
乙公司则提出,部分手机存在电池续航不足、屏幕闪烁等问题。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具有权威性,且乙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手机存在质量问题,故认定甲公司交付的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
2. 关于付款义务乙公司辩称,由于甲公司交付的手机存在质量问题,故其有权拒绝付款。
法院认为,乙公司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质量不合格可以拒绝付款,且双方合同有效,乙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因此,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
3. 关于违约责任甲公司主张,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则辩称,其拒绝付款是合理的,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认为,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考虑到甲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乙公司存在恶意违约,故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但金额低于甲公司主张的金额。
四、法律风险分析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 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式,导致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
买卖合同纠纷分析报告范文大全

买卖合同纠纷分析报告范文大全一、案例背景近期,公司和另一家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以购买特定产品。
然而,在交货后的检验中,买方发现部分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买方认为卖方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卖方则反驳说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并竭力避免合同解除。
二、合同分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在买卖合同中,一方是买方,另一方是卖方。
根据合同的约定,买方支付货款,卖方交付货物。
而在本案中,货物的质量存在问题,涉及到合同的履行问题。
因此,需要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分析。
1.产品质量标准: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防止产生争议。
买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产品的质量标准,如质量参数、技术要求、检验标准等。
卖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货物。
2.交货时间: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交货时间,以确保交货及时。
交货时间的延迟可能导致买方等待时间过长,影响后续生产或销售计划。
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交货时间,并约定延期交货的手续和赔偿办法。
3.交付方式: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货物的交付方式,如自提、物流配送等。
买方应按照约定方式提取货物,卖方应按照约定方式交付货物。
三、纠纷分析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对于买卖合同纠纷的分析如下:1.产品质量问题:买方声称部分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在纠纷解决中,需要进行产品质量的检验和鉴定,以确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如果检验结果显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2.解除合同:买方声称卖方违约,要求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协议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检验结果证明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可以支持买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3.赔偿要求:在纠纷解决中,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合同金额、预付款项、停工损失、违约金等。
如果质量问题导致买方产生损失,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3篇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3篇篇1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一、案情介绍甲方为一家家电零售商,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买液晶电视的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100台液晶电视,总金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乙方按时交付了货物,并收到了全款。
然而,不久之后,甲方发现其中有20台液晶电视存在质量问题,出现了画面闪烁、色彩不清晰等情况。
甲方联系乙方要求退货或赔偿,但乙方拒绝承认问题,并指责甲方使用不当导致质量问题。
二、法律依据分析1. 买卖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卖方就卖物担保买受人善用权的规定,适用于不适于卖受人之预期用途的情形,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对买受人权利和义务的限制不得对其实质权益构成明显不相称的制约。
”根据此法条,买卖合同中的卖家应当按照买受人的合理预期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消费者可以要求按照约定修理、重做、更换、退货、减少合同价款或者支付补偿。
”依据该法律规定,如果商品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修理、退货或者补偿。
三、权利分析与解决方案1. 甲方的权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甲方拥有以退货或者要求乙方对质量问题进行修理的权利。
乙方未能就质量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违反了买卖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2. 解决方案甲方可以首先协商解决,要求乙方对质量问题进行修理或者更换。
如果乙方不予合作,甲方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部门投诉,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仍未能解决问题,甲方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承担退货或者赔偿的责任。
四、案件结果最终,经过法院审理,法院认定乙方出售的20台液晶电视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承担退货或者赔偿的责任。
最终,乙方同意退货并赔偿甲方损失。
总结:通过这起案例的解决,我们可以看到在买卖合同质量纠纷中,卖方在出售商品时应当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商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关履行购销合同纠纷案例分析5篇

有关履行购销合同纠纷案例分析5篇篇1甲方:[甲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乙方:[乙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鉴于甲乙双方因购销合同纠纷事宜,为明确双方权益,避免争议,特此签订本协议,以兹信守。
一、背景概述本协议涉及之纠纷源自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购销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分歧和争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通过本案例分析的方式解决争议。
二、案件基本情况在签订购销合同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了商品,但乙方在接收商品后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
甲方多次与乙方沟通无果,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乙方则认为甲方提供的部分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并因此影响了其正常使用和销售,故未支付货款。
双方就此产生了购销合同纠纷。
三、协议内容(一)事实查明双方确认购销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行情况如下:1.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商品;2.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货款;3. 乙方提出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4. 双方对商品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和货款支付问题存在分歧。
(二)争议焦点分析对于上述纠纷,双方同意以下分析:1. 关于货款支付问题:乙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如存在异议应依法提出并解决,不应无故拖欠;2. 关于商品质量问题:如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依法处理;3. 关于违约责任:双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解决方案制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解决方案:1. 乙方应立即支付甲方未结货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 甲方同意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进行更换或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 若因商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案;4. 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律风险提示及防范建议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各自义务。
为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商品质量标准、验收方式、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篇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一、案例分析:某家国际贸易公司与一家位于德国的企业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贸易商品、价格、数量、交货地点、支付方式等相关条款。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了意外损坏,导致一部分货物无法交付给买方。
双方在此次交易中存在如下问题:1. 货物损坏:由于运输途中的意外事件导致货物损坏,买方无法收到完好的货物,并怀疑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 交付时间:由于货物损坏,部分货物无法按时交付给买方,导致买方无法按计划进行生产。
3. 质量争议:买方认为货物损坏是由于卖方在包装或运输上存在疏忽,要求卖方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4. 违约责任: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在货物损坏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因此在处理这起纠纷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法律分析:根据国际货物买卖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此案进行法律分析如下:1. 货物损坏:货物损坏属于合同违约事件,卖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货物交付给买方前,货物应当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
2. 交付时间: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卖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应当承担延迟交付责任。
根据《公约》的规定,延迟交付一方应承担延迟交付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 质量争议:如果买方认为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质量证明,并保留权利进行技术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买方可请求对方进行赔偿或替换货物。
4. 违约责任: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避免类似纠纷发生时的不确定性。
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来减少纠纷的发生。
三、解决建议:在解决此类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时,建议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调整相关条款并达成补偿协议,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
2. 仲裁解决:双方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以较快速、有效地解决争议。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 合同4篇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合同4篇篇1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合同在2023年,中国法院处理了不少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其中一些案例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其中的一些案例。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购买了乙公司生产的产品。
然而,在产品交付后,甲公司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退货并赔偿损失,但乙公司拒绝承担责任。
最终,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在产品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瑕疵,构成严重违约,最终判决乙公司退货并赔偿甲公司损失。
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
然而,在租赁期间,乙发现房屋存在严重漏水问题,影响了生活质量。
乙要求甲对房屋进行维修,但甲一直未予处理。
最终,乙将甲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漏水问题严重影响乙的正常生活,构成甲违约,最终判决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损失。
案例三:劳动合同纠纷甲公司与乙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员工每月工作时间为40小时。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甲公司安排乙员工超时加班,且未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乙员工多次要求甲公司支付加班费,但甲公司拒绝履行义务。
最终,乙员工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加班费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甲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最终判决甲公司支付加班费并赔偿乙员工精神损失。
以上案例只是中国法院2023年度处理的一部分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这些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基础,当合同一方违反约定时,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在未来,企业和个人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篇22023年,中国法院在审理合同案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经济社会活动中最为普遍的一种法律行为之一。
在合同案件中,法院需要准确、公正地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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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_买卖合同_范文大全
【律师提示】
商家明知产品质量存在质量问题而故意出售给消费者,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连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且经多次修理未能排除障碍,消费者提出退货请求的,应予支持。
【法院审理及判决】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花虎沟2号。
法定代表人马荣汉,该中心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诩,北京市华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穆亚明,男,1963年2月21日生,汉族,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服务经理,住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双泉堡汽修一厂宿舍5号楼4门302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贾英丽,女,1960年2月9日生,汉族,北京金科宇峰技术有限公司职员,现住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苑4楼902号。
委托代理人王文忠,男,1960年7月4日生,汉族,无业,住址同上。
委托代理人刘贵凤,女,1950年7月4日生,汉族,北京金科宇峰技术有限公司干部,现住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2号。
上诉人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以下简称博瑞祥云中心)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XX)朝民初字第74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XX年2月,贾英丽诉至原审法院称:我于XX年7月19日在博瑞祥云中心购买了一辆奥迪a6轿车,车型为4b31t6。
购买后,认真仔细的阅读了随车文件,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操作要领驾驶轿车,后又按《保养手册》的要求进行了日常保养。
但是在驾驶过程中,该车的质量问题凸现,转向灯、继电器、安全气囊控制单元、刹车真空泵、机油灯报警、节气门开关等不断出现问题。
我认为该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博瑞祥云中心明知此车贴有“禁止销售”的贴条仍将此车予以销售,故要求判令博瑞祥云中心退、换奥迪a6轿车一辆,并由博瑞祥云中心承担本案诉讼费。
博瑞祥云中心辩称:我中心作为销售商,在车辆销售后应承担的责任是对车辆进行12个月的质量保修。
在保修期内,我中心已为贾英丽车辆的故障进行了维修,履行了保修责任。
贾英丽在保修期后,共在我处维修6次,贾英丽所陈述的故障已经修复,没有重复维修的现象,不存在退车或换车的事由,故不同意贾英丽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经审理确认,博瑞祥云中心销售给贾英丽的高档车辆在保修期满后较短时间内多次出现质量问题,且相同问题重复出现三次,虽经多次维修,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博瑞祥云中心不能举证证明是贾英丽使用不当或其他外因所致,应认定车辆存在质量瑕疵。
在车辆内的“禁止销售”贴条,已表明质量瑕疵的存在,也使得贾英丽有理由怀疑该车存在质量问题。
因车辆质量不符合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且经多次维修尚未解决,因此贾英丽要求博瑞祥云中心退、换车辆的请求,应予支持。
贾英丽应支付适当使用费,具体数额由法院酌定。
关于博瑞祥云中心所称已经完成车辆保修责任的辩称意见,因为保修责任的完成并不能免除其对车辆质量的担保责任,该辩称意见不能成立。
据此,原审法院于XX年10月判决:一、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贾英丽更换同一型号的奥迪a6轿车一辆。
二、贾英丽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车辆使用费二万元。
判决后,博瑞祥云中心不服,上诉至本院称,原审法院未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即认定该车存在质量问题是错误的,贾英丽出示“禁止销售”的纸条并非我中心所留,其提供的录像与对话记录严重失实,对话记录不能作为证据,贾英丽的车辆没有重复修理的项
目,不具备退车的理由,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贾英丽同意原判。
经审理查明,XX年7月19日,贾英丽从博瑞祥云中心处购买了一辆车型为4b31t6,发动机号为awl048628的奥迪a6轿车。
该车保修期为一年。
贾英丽购车后,在博瑞祥云中心进行了维修和保养,博瑞祥云中心出具的12份任务委托单的“修理项目名称”一栏中分别记载如下:
XX年1月16日,“首保”。
XX年6月25日,“手刹护板(订货)及下板”。
XX年7月15日,“常规服务(每15000公里)”。
XX年9月5日,“检修发动机怠速不稳、节气门开度修前11修后5、前盖、顶子、后盖漆面不好、拆装节气门开关(清洗)、转向灯继电器坏用户不修”。
XX年11月15日,“检修airbag灯报警、安全气囊控制单元坏”。
XX年11月19日,“检修airbag灯报警、检修转向灯不亮、检修凉车无刹车、更换安全气囊控制单元、拆装转向灯继电器(更换)、安装刹车真空泵及线束”。
XX年12月5日,“检修了epc灯报警、拆装发动机线束(更换注明)”。
XX年12月7日,“更换1缸点火线圈”。
XX年12月29日,“检修凉车熄火、抖(挂档时)”。
XX年1月2日,“检修发动机突突、更换3缸点火线圈”。
XX年1月5日,“检修凉车熄火”。
XX年1月13日,“检修凉车挂档熄火、检修凉车遥控失灵、检修机油灯报警(红灯)”。
博瑞祥云中心称,上述项目系贾英丽报修项目,有些报修问题经检测实际并不存在,没有出现重复修理的项目。
但博瑞祥云中心承认维修节气门开关、检修airbag灯报警、转向灯不亮、更换安全气囊控制单元、更换继电器、安装真空泵及线束、拆装发动机线束、更换1缸点火线圈、更换3缸点火线圈等项目。
贾英丽称,其在该车上发现了一张写有“禁止销售”的贴条,贴条注明“缺陷描述:整车、解码系统有问题”并提供录像说明该贴条为博瑞祥云中心所贴注,博瑞祥云公司对此予以否认并认为贾英丽提供的录像与对话记录有出入,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经本院核查,在录像当中,没有向博瑞祥云中心工作人员出示“禁止销售”贴条的明显镜头。
在原审法院审理中,双方均不要求法院对该车进行检测。
在本院审理中,博瑞祥云中心申请对该车进行检测。
上述事实,有任务委托书、录像、当事人当庭陈述等证据在案作证。
本院认为,商品销售者应当保证其销售的商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
汽车作为高速运行的交通工具,该商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车辆使用人的人身安全和交通公共安全,因此,其质量更应严格保障。
贾英丽在博瑞祥云中心购买的高档车辆在较短的时间内多次出现故障,其中部分故障博瑞祥云中心不能举证证明是因使用不当、自然损耗或其他外因所致,且博瑞祥云中心有义务证明其销售的产品在质量上无瑕疵的前提下,不能举证证明,故原审法院认定该车存在质量瑕疵并无不当。
贾英丽所提供的录像虽然没有明显出示贴条的镜头,但表明博瑞祥云中心在销售前对车辆需进行检测,而现其所销售的车辆存在较多问题,博瑞祥云中心未尽保证其销售汽车的质量的义务,原审法院判决博瑞祥云中心为贾英丽更换汽车是适当的。
鉴于博瑞祥云中心在原审法院审理中已明确表示不申请相关机构鉴定,故其在本院申请鉴定的要求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2688元,由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负担(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2688元,由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负担(已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