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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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计划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计划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计划一、工作目标我们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全面调查和掌握闲置土地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清理和处置,并加强监管和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原则在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中,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分类施策、注重实效。

我们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不同类型的闲置土地采取不同的清理和处置措施,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我们将注重工作的实效性,确保清理和处置工作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工作内容全面调查和掌握闲置土地情况。

我们将对辖区内的闲置土地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用途等情况,建立闲置土地档案,为后续的清理和处置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分类施策,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清理和处置。

根据闲置土地的不同类型和实际情况,我们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清理和处置,包括收回、置换、开发、调整等。

在清理和处置过程中,我们将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效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确保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加强监管和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我们将建立健全监管和考核机制,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和考核。

同时,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步骤制定工作计划。

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等要素。

工作计划将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组织落实。

我们将成立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同时,我们将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开展调查摸底。

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的闲置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了解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用途等情况,建立闲置土地档案。

调查摸底结果将及时汇总分析并上报。

制定清理处置方案。

我们将根据调查摸底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清理处置方案,明确清理处置方式、时间节点等要素。

闲置土地清理实施方案

闲置土地清理实施方案

闲置土地清理实施方案在当前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闲置土地的存在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

这些闲置土地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城市资源,还可能成为城市规划和发展的障碍。

因此,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和利用,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课题之一。

为了有效地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制定并实施一套完善的方案至关重要。

一、背景分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而闲置土地的存在,则是土地资源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闲置土地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城市资源,还可能给城市发展带来诸多隐患。

因此,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和利用,已经成为当前城市管理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目标设定。

清理闲置土地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清理城市范围内的闲置土地,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规划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推动闲置土地的开发建设,提升土地的利用效率。

三、实施方案。

1. 调查评估。

首先,需要对城市范围内的闲置土地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

通过调查,了解闲置土地的地理位置、面积、土地性质等情况;通过评估,分析闲置土地对城市发展的影响,确定清理的优先顺序。

2. 制定政策。

在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明确闲置土地的管理责任和权限,为土地清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3. 推动开发。

针对不同类型的闲置土地,制定相应的开发规划和利用方案。

通过土地招标、拍卖等方式,推动闲置土地的开发建设,提升土地的利用效率。

4. 完善配套设施。

在推动闲置土地开发的同时,要加强对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确保土地利用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监管。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闲置土地的监管和管理,防止闲置土地的再度浪费。

2. 强化宣传。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对土地资源的重视和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土地清理工作的氛围。

3. 加大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土地清理和开发工作的实施,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全县闲置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全县闲置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全县闲置土地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而同时也存在大量的闲置土地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这些闲置土地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还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社会问题等一系列负面影响。

为了更好地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需要制定全县闲置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闲置土地整治,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2.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资源优先、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1.调查摸底: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全县的闲置土地进行摸底调查,包括面积、位置、性质等信息,并建立闲置土地信息库。

2.规划编制:根据调查结果和发展需求,制定全县的土地整治规划,明确闲置土地的整治目标、利用方式和时间安排。

3.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出台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对闲置土地进行开发利用,提供土地出让、税收减免等支持政策。

4.产业引进:根据土地整治规划,有针对性地引进符合当地发展需求的产业项目,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5.土地整合:对分散、零散的闲置土地进行整合,提高土地利用率,减少农地占用,推动农民收入增加。

6.土地复垦:对存在环境污染的闲置土地进行清理,采取科学的土地复垦措施,恢复土地生态环境。

7.社会投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闲置土地整治工作,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开发投资力度。

8.绩效评估:制定绩效评估机制,对闲置土地整治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工作成效进行监督和考核。

四、组织架构和工作计划1.成立闲置土地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闲置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设立闲置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政策支持和项目投资。

3.开展闲置土地整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农民对闲置土地整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4.建立闲置土地整治信息平台,及时发布闲置土地信息,吸引社会投资者。

2024年闲置土地专项清查指导方案

2024年闲置土地专项清查指导方案

2024年闲置土地专项清查指导方案标题:____年闲置土地专项清查指导方案一、前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闲置土地问题逐渐凸显。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城市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制定并实施____年闲置土地专项清查指导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本方案旨在有效解决闲置土地问题,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

二、背景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许多地方存在大量闲置土地的问题,这些土地长期处于未被开发、利用的状态,无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闲置土地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影响了城市环境和社会发展。

因此,开展闲置土地的专项清查工作,对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指导思想本指导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闲置土地问题,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目标通过此次专项清查工作,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统计全国各地的闲置土地面积和分布情况;2. 分析闲置土地形成原因及影响;3. 提出有效的闲置土地处置措施,并推动其开发利用;4. 促进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高效利用;5. 推动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工作内容与流程1. 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内容、调查范围、调查方法和调查对象;2. 组织相关人员:确定调查人员,建立调查组织领导机构;3. 数据收集:按照调查方案,搜集闲置土地面积、用途、地理位置等数据;4. 数据整理与分析:对获得的闲置土地数据进行整理、分类和分析,着重分析闲置土地形成的原因;5. 制定闲置土地处置措施:结合闲置土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闲置土地处置政策,推动其开发利用;6. 推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合理利用市场机制和政策手段,推动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形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7. 宣传与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闲置土地问题的严重性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增强社会关注度;8. 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对闲置土地清查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2024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计划

2024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计划

2024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计划一、确定清理范围首先,要明确闲置土地的清理范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定需要清理的闲置土地类型、面积、位置等,并列出清单。

对于不同类型的闲置土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清理方案。

二、调查核实情况在进行清理之前,需要对闲置土地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规划、利用现状、闲置原因等,以便全面了解土地的实际情况。

对于存在争议的土地,需要进行核实,确保土地权属清晰。

三、制定处置方案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处置方案应该包括清理方式、时间安排、责任主体、经费预算等内容,以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处置方案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侵犯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专家论证对于重大或复杂的闲置土地清理项目,应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家论证可以就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组织专家论证时,应该选择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背景的专家,确保论证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五、公示并征求意见在进行闲置土地清理之前,应该将处置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相关利益方的意见。

公示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应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应该予以采纳。

六、报批和实施经过公示和征求意见后,处置方案应该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在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闲置土地清理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处置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清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同时,要做好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七、监督检查在闲置土地清理过程中,应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现场安全管理等。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和处理。

八、总结评估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完成后,应该进行总结评估工作。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资源变得稀缺,但由于各种原因,城市中存在大量的闲置土地。

这些闲置土地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给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处置工作势在必行。

二、项目目标1.全面调查城市中的闲置土地,了解闲置土地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2.制定全面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计划。

3.组织实施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将其重新利用,提升城市功能。

三、项目内容1.调查闲置土地情况(1)编制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的范围、内容和方法。

(2)开展实地调查:包括对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使用情况、所有权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

(3)整理调查资料:对调查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制定后续方案提供依据。

2.制定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方案(1)召开专家座谈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评估,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2)制定清理目标和计划:明确清理的目标和计划,包括清理的时间、方式、程序等。

(3)确立利用方向: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确定最合适的利用方向,如建设公共设施、绿化绿地、建设住宅等。

3.实施闲置土地清理工作(1)建立专职清理组织:成立专门的土地清理处置组织,负责协调各个相关部门的合作。

(2)征收闲置土地:对于闲置土地的所有者,通过政府的征收政策进行合理的补偿并进行交易。

(3)推动土地利用项目:利用已清理的土地,推动相关项目的建设,包括公共设施、住宅等。

四、项目资源1.人力资源:具备土地管理、城市规划、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

2.财力资源: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等途径,为土地清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3.技术资源: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闲置土地进行调查和评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项目进度安排1.月份一:制定项目计划和预算,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月份二至月份三: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工作,整理和分析调查数据。

闲置土地专项清理方案

闲置土地专项清理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日益紧张。

然而,部分土地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形成了闲置土地,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也影响了城市形象和经济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现制定本专项清理方案。

二、工作目标1.全面清理辖区内闲置土地,摸清闲置土地底数。

2.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3.建立健全闲置土地监管机制,防止新的闲置土地产生。

三、工作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闲置土地,包括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已征收集体土地。

四、工作内容(一)摸底排查1.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

2.开展闲置土地摸底排查,对辖区内所有闲置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土地权利人、位置、面积、批准用途、土地开发利用现状、合同履约、闲置时间及原因等具体情况。

3.建立闲置土地台账,实现台账、图斑、实地三统一。

(二)分类处置1.对已动工开发但未按期竣工的闲置土地,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完成开发建设,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闲置费。

2.对已批准但未动工开发的闲置土地,根据闲置时间长短,采取以下措施:(1)闲置时间不满一年的,责令限期动工开发;(2)闲置时间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向土地使用权人下达《催建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动工开发;(3)闲置时间满两年不满三年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追究相关责任;(4)闲置时间满三年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开发利用的闲置土地,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置换或改变用途。

(三)长效监管1.建立健全闲置土地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

2.加大执法力度,对闲置土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完善土地市场监测体系,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和预警。

4.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五、工作要求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闲置土地专项行动方案

闲置土地专项行动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二、工作目标1. 全面清理闲置土地,摸清底数,建立闲置土地信息数据库。

2. 严肃查处囤地炒地和浪费土地行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通过有效措施,推动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4. 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长效机制。

三、工作范围1. 2008年以来及因历史遗留原因未处理的闲置土地。

2. 城镇范围内已供闲置和低效使用国有建设用地。

四、工作步骤1. 调查摸底阶段(第1-2个月)- 组织开展闲置土地专项调查,全面摸清闲置土地的地理位置、面积、权属等情况。

- 建立闲置土地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

2. 认定处理阶段(第3-4个月)- 根据法律法规和认定标准,对闲置土地进行认定。

- 对认定为闲置的土地,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置:- 催告开发:对闲置土地使用者发出催告通知书,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动工开发。

- 征缴土地闲置费:对未按期动工开发的闲置土地,依法征缴土地闲置费。

-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超过规定期限仍未动工开发的闲置土地,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依法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 整治盘活阶段(第5-6个月)- 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将闲置土地出让给有实力、有意愿的开发企业。

- 推动闲置土地的再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 总结评估阶段(第7-8个月)- 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 建立健全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职责分工,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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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方案县国土资源局(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闲臵土地清理和规范土地出让金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依法处臵和充分利用闲臵土地,优化配臵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国土资源部《闲臵土地处臵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处臵闲臵土地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的目标任务集中清查处臵我县闲臵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二、清理的时间2008年4月至2008年5月底。

三、清理的范围、对象1987年1月1日以来出让、划拨的用地,具体两种类型:一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土地;二是与乡镇政府或县级工业园区签订用地协议超过约定的开发期限未开工建设的土地,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闲臵土地。

(一)土地使用者超过出让合同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二)出让合同未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期限,自出让合同生效之日或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三)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已经动工开发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不含出让金)不足25%,且未经县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对闲臵土地的处臵,应区别不同情形,分别采取依法收取闲臵费和增值地价、无偿收回、延长开发建设期限、协议收回、部分收回和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处臵方式进行处臵。

(一)依法收取闲臵费和增值地价经认定的闲臵土地,要依法征收土地闲臵费。

土地闲臵费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一次性进行征收,土地受让人拒交土地闲臵费的,由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闲臵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征缴增值地价标准依据基准地价进行评估计算。

(二)依法无偿收回1、超过出让合同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二年未动工开发(未规定动工开发期限的,自出让合同生效之日或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计算),且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延长开发建设期限的。

2、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延长开发建设期,但延长期届满后仍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3、违反《土地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依法可无偿收回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延长建设期限1、因不可抗力、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行为,在动工开发过程中涉及到地下文物等需要迁移或因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等而中止开发建设的,如上述造成土地中止开发的情形已排除,且土地使用者有继续开发建设意向和能力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允许延长不超过二年的开发建设期限,延长期自批准延长之日起计算。

2、因不可抗力、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行为,在动工开发过程中涉及到地下文物等需要迁移或因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等而中止开发建设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临时用于绿化、公建等非营利性事业,免缴土地闲臵费。

上述造成土地中止开发情形排除后继续开发建设的,开发建设期间按原规定的期限顺延。

(四)协议收回因不可抗力、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行为,在动工开发过程中涉及到地下文物等需要迁移或因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等而中止开发建设的,如上述造成土地中止开发的情形不能够排除,则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原土地使用者签订收回土地的协议。

如属工业用地,按安溪县有关工业用地收储规定给予补偿。

其他土地,按原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实际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给予补偿。

土地重新出让如有产生增值,可按不高于增值额20%的比例将增值收益分配给原土地使用者(闽政[2003]24号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处臵闲臵土地的若干意见》。

土地增值额按原用途重新出让土地所得收入扣除原土地使用者应支付的地价款(土地出让金、征地补偿、拆迁安臵等费用)、有关税费和原土地使用者实际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进行计算。

补偿金额经双方协商后,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核定后支付。

原土地设定抵押的,其所产生的债务由原土地使用者自行承担。

(五)部分收回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减少项目投资规模,而且导致部分建设用地闲臵,且具备分割条件,能重新用于开发建设的,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相应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并将所收回土地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在扣除相应比例的定金后,退还给受让人。

工业用地收回的土地优先安排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或建设标准化厂房。

(六)其它处臵方式对用地单位在我县辖区范围内已取得项目用地未完成建设与投产的,县国土资源局不得接受其新增用地的预申请。

工业企业每亩年产值与每亩年税收没有达到用地单位在项目预申请或取得土地时的承诺标准的,要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限定时限要求用地单位加大投资力度,落实承诺事项。

与乡镇、县级工业园区签订用地协议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动工的,由相关乡镇、相关工业园区参照上述处理方式,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经国土资源局审核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五、闲置土地的处置程序(一)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处臵程序:1、无偿收回闲置土地的程序。

①立案,调查取证,认定事实。

②发出《闲臵土地认定通知书》,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

③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收回闲臵土地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被收回的土地上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臵。

④收回《建设用地批准书》,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采取无偿收回之外的其它方式处置闲置土地的程序。

①调查取证,认定事实。

②发出《闲臵土地认定通知书》,并将闲臵土地的情况向社会公布。

③拟定闲臵土地处臵方案(内容包括闲臵土地的基本情况、处臵方式、补偿方式、处臵期限等),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④与土地使用者签订《闲臵土地处臵协议》。

被收回的土地上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臵。

⑤《闲臵土地处臵协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履行。

(二)与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工业园区签订项目用地协议的处臵程序1、与当事人约谈,认定事实;2、告知当事人解除协议、收回闲臵土地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4、经县政府批准,解除协议并收回闲臵土地;5、告知当事人并将处臵决定送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等部门备案;6、向社会公告。

收回闲臵土地、制定闲臵土地处臵方案应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闲臵土地被依法无偿或协议收回的,原土地使用者应当自《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或《闲臵土地处臵协议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使用证书到原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六、工作步骤清理闲臵土地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调查摸底、复查核实、集中处理、跟踪落实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2日—5月14日)主要任务:1、由国土资源局研究制定《安溪县关于开展闲臵土地清理工作方案》,报县政府研究同意,以县政府文件下发实施。

2、县成立全县闲臵土地清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上班。

3、召开全县清理闲臵土地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4、各相关乡镇、工业园区、宣传媒体根据县政府部署全面宣传发动,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5日—5月17日)主要任务:1、由县国土资源局制定“安溪县闲臵土地清理调查表”、“安溪县闲臵土地清理登记表”,并印发各乡镇、各工业园区。

2、组织力量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查阅相关资料,开展全面调查摸底。

3、如实填写好报表,由调查人员签名并经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签名,单位盖章后,张榜公布(公布时间2天)。

4、各相关单位要将公布后的报表于5月17日前集中上报县闲臵土地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23232469传真:23235899联系人:王晓君)(三)复查核实阶段(5月18日-5月19日)主要任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发展与改革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对基层上报的有关闲臵情况进行现场复查核实并签署意见(个人签名)。

(四)集中处理阶段(5月20日—5月28日)主要任务:1、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资源局进行汇总,与乡镇、工业园区签订协议的由相关乡镇、工业园区负责汇总。

2、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资源局逐宗提出处理意见,与乡镇、工业园区签订协议的由相关乡镇、工业园区逐一提出处理意见,经国土资源局审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

3、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乡镇、工业园区严格依法依规逐宗进行处理,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4、县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各工业园区要于5月28日前将处理闲臵土地工作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跟踪落实阶段(5月29日—5月31日)主要任务:1、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通报。

2、对在集中处理阶段未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向县政府说明原因,并限期落实到位。

3、对清理闲臵土地工作进行提高总结,巩固清理成果,加强批后监管,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七、组织保障(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清理闲臵土地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清理闲臵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清理闲臵土地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清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及督查指导,办公室挂靠在县国土资源局。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及组织实施。

(二)明确部门责任1、发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度、投资强度、投入产出情况等进行监督与检查,对用地者未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或者没有达到承诺投资强度与产值的项目,应责令其按要求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及时通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用地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的履约执行情况,对认定的违约或闲臵用地,应当通知用地者,拟订违约或闲臵建设用地处臵方案,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用地者是否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和开发条件进行项目建设,工业项目还应检查生活配套设施是否严格控制在7%比例范围内,对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条件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通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用地项目的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照规划及工程建设要求进行建设,联合国土部门检查用地者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动工开发建设前的相关审批手续,并动工建设。

5、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用地者实施监管,发现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应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罚并通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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