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
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研究的常用方法与技巧

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研究的常用方法与技巧法学研究是一门严谨而复杂的学科,要想深入理解和掌握法学领域的知识,必须借助科学的研究方法与技巧。
本文将重点介绍法学研究常用的方法与技巧,并给予相关实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进行法学研究。
一、实证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中最为常用的方法之一。
这种方法强调以事实为基础,通过观察、实地调查、数据分析等手段,对法律现象进行定量或定性的描述和解释。
例如,在研究法律实施效果时,我们可以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搜集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从而验证法律规定的实际作用。
二、比较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是通过对不同法系、不同国家或不同社会环境下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寻找差异和相似之处,以揭示社会文化、经济因素对法律发展的影响。
举例来说,研究不同国家的刑法制度时,我们可以比较其刑法条文内容、犯罪构成要件以及刑罚数额等方面的异同,进而分析其背后的法律文化和社会背景的影响。
三、历史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方法在法学研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通过对法律发展的历史变迁进行深入研究,可以理解法律的演变规律,对当代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比如,研究古代法律文献里的法条,我们可以推测其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历史意义,从而对现代法律的借鉴和完善提供参考。
四、逻辑研究方法逻辑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中不可或缺的方法之一。
逻辑学原理的运用可以使法学研究更具严密性和精确性。
通过分析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法理论的推理和演绎过程,我们能够更好地把握法律的内在逻辑关系,从而做出更合理的论证。
举例来说,在论证某一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时,我们可以通过逻辑推理来分析案例事实和法条要素的契合度,从而得出合理的判断。
五、文献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中必不可少的方法之一。
通过深入研读各类法律文献,我们可以了解到相关领域的前沿知识和学术观点。
在论文写作或学术研究中,我们常常需要查阅相关文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并对其进行引用和分析。
在进行文献研究时,我们要注重筛选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的文献,以确保研究的可靠性。
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的结合

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的结合法律诊所教育方法常常被描述为“在行动中学习”,即在教师的监督和指导下,通过学生积极参与各种法律实践来开展法律教学活动。
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价值表现为促使学生更加深刻的理解律师的作用及其工作。
这是传统的课堂教学无法做到的。
[1]自从19世纪上半期在美国兴起以后,对传统的法学教育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也可以说是法学教育方式的一次革命。
从2000年起,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中国的10所顶尖法学院开设了法律诊所教育课,其对中国传统的法学院法学教育的冲击是不可估量的,并由此在与中国的法学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水土不服”的问题,对出现的这些问题,有必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这就向中国法学教育提出了两个问题:(1)我们如何看待法律诊所教育这一新兴的法学教育方式,也就是它是否具有应用价值的问题;(2)我们如何把这种教育方式同中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使其发挥更大的功效,也就是如何去应用的问题。
对一个新事物的深刻认识不能孤立静态的观察而必须建立在对该事物历史起源和现在发展的动态认识上面,下面我们将结合法律诊所教育的实践和现时发展谈谈看法。
一、法律诊所教育在美国法律诊所教育始于19世纪上半期美国大学的法学院。
在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许多法律学校开始建立诊所,“诊所”一词来源于医学院,说明法律与医学具有同样的特征,需要理论也需要实践。
该项目融合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将技能训练重新又带回到法律教育中,让学生在法学院学习理论的同时,进行律师实务与技能训练。
在真实当事人诊所中,对学生工作的管理和总结是由诊所教师掌握完成的,而不是校外社会上的律师。
在诊所教师的指导监督下,学生为各式各样的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服务的同时他们各自的学习目标也得到实现。
在办理真实案件的过程中,诊所学生的能力得到锻炼,即使是在经验丰富的诊所教师的密切关注和控制之下,诊所学生仍能强烈地感觉到他们在当事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学生成为咨询员、调解员、诉讼代理人,甚至是在满足当事人不同需求、适用不同法律时,充当了普法者和教育者。
法学硕士专业深入法律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法学硕士专业深入法律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法学硕士专业是培养高级法学研究人才的研究生专业,旨在深入研究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为法学研究与实践领域提供专门人才支持。
本文将就法学硕士专业所需掌握的研究与实践技能、相关课程设置以及研究生实践的意义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推动法学硕士专业的发展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研究与实践技能的重要性作为法学硕士研究生,深入法律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技能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研究能力是法学硕士专业的核心要求之一。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探究,法学硕士研究生应当具备独立开展法学研究的能力,通过深入研究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动法学领域的发展。
其次,实践能力也是法学硕士专业所需具备的重要能力之一。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通过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学研究生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例中,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因此,研究与实践技能的培养对于法学硕士专业的学生来说至关重要。
二、相关课程设置为了培养法学硕士专业学生的研究与实践能力,各高校通常会设置相关课程来提升学生的学术素养和实践能力。
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课程:1.法学研究方法:该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文献检索、查阅与整理资料、论文写作等。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科研的基本方法和技巧,为深入法律领域的研究奠定基础。
2.法学前沿研究论坛:这是一个集学术交流、学术报告和专业研讨为一体的平台,旨在增强学生的学术氛围和交流能力。
学生通过参与论坛,可以接触到最新的法学研究动态,拓宽眼界,提高专业素养。
3.法学实务课程:法学实务课程是法学硕士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
通过模拟法律实务案例,学生可以了解法律实践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研究生院实践实习项目:研究生院通常会安排实践实习项目,让学生亲身参与法学实践。
比如,学生可以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实习,接触真实案件,从中学习并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三、研究生实践的意义法学硕士学位的核心目标是培养高水平的法学研究人才,而实践是提升研究生专业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
法学研究方法中的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分析

法学研究方法中的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分析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及其相应理论的学科,研究方法的选择对于研究成果的质量至关重要。
在法学研究方法中,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是两种常见的方法,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研究方式与价值。
本文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分析比较。
实证研究是一种以实际的数据和经验观察为基础的研究方法。
它通过采集、整理和分析现实中的相关数据来得出研究结论。
实证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现实进行观察和分析,形成具有普遍性的规律或者产生对实践有指导意义的结论。
实证研究注重事实,强调客观性与可重复性。
在法学研究中,实证研究可以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观察和案例分析等方法来获取数据。
通过定量分析或者定性分析的方式,研究者可以发现法律规则或者法律现象的规律性特征。
实证研究在法学研究中有着重要的应用和价值。
首先,实证研究可以通过对实际案例的观察与分析,为法律实务提供指导意义。
研究者可以分析案例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从而总结出某种类型案例的共性与特点。
其次,实证研究可以通过对法律规则或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观察和分析,为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最后,实证研究可以对法律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与实证研究相比,理论研究在法学研究中也占据重要地位。
理论研究是通过对法学理论的深入剖析和阐释,形成系统性理论框架和逻辑体系的研究方法。
理论研究注重思维的逻辑性与系统性,通过梳理现有的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发展出更加完善和科学的理论体系。
在法学研究中,理论研究可以通过文献阅读、比较分析和逻辑推理等方式来进行。
理论研究在法学研究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首先,理论研究可以对法律本质进行深入探索,揭示法律规则背后的哲学与伦理基础。
其次,理论研究可以对法律体系进行梳理和重构,提出新的理论观点和思路。
最后,理论研究可以对法律规则进行解释和解构,揭示规则背后的意义和目的。
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是相辅相成的两种方法,对于法学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

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法理学和法学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法律原则的学科,而法学研究方法则是指研究法学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本文将探讨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的关系,以及它们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局限性。
首先,法理学是法学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研究的是法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理论,揭示法律的内在逻辑和规律。
法理学的任务是通过对法律规定的解释和理论分析,为法律实践提供指导和依据。
它不仅关注法律的历史和背景,还要研究法律本身的内在价值和合理性。
法理学与实务法学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法学学科的理论基础。
其次,法学研究方法是进行法律学科研究的方法论。
它包括了法学的各种研究方法,如文献分析、比较研究、案例分析等。
其中,文献分析是法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通过研究法律文献、法律案例和法学著作,可以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价。
从而进一步理解和诠释法律规定,发现法律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的改革建议。
此外,比较研究也是法学研究的常用方法之一。
通过比较各国法律制度和文化差异,可以从多维度的角度分析和评价法律规则的优劣。
因此,法学研究方法可以帮助研究者深入理解和把握法学问题。
然而,法理学和法学研究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法理学研究往往基于学术理论和抽象原则,不一定与实际法律问题完全契合。
实际法律的运用通常比较复杂,而理论研究往往难以完全覆盖实际情况。
其次,法学研究方法虽然多样化,但每种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和局限性。
比如,文献分析仅仅通过研究文献,不能充分了解法律的实际效果;而比较研究面临着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差异和背景所带来的限制。
因此,法理学和法学研究方法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相互补充和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此外,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在世界各国的法学研究中也存在差异。
不同国家的法学研究方法和重点有所不同,反映了各国法律制度和文化的差异。
例如,欧洲大陆法系注重法律条文的解析和逻辑推理,而英美法系则更注重案例法和经验主义。
法学的法律实务技巧如何熟练与应用

法学的法律实务技巧如何熟练与应用在法学领域,理论的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但对于从事法律实务的专业人士而言,熟练运用法律实务技巧同样至关重要。
通过灵活运用法律实务技巧,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客户,提高工作效率,并在法律实践中获得更好的成果。
本文将讨论法学的法律实务技巧如何熟练与应用。
一、深入研究和理解法律法规要熟练运用法律实务技巧,首先需要对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和理解。
只有对法律法规有全面而准确的理解,才能正确地运用相关的技巧。
这可以通过深入阅读法律文献、参与相关培训和研讨会以及与资深律师进行交流等方式来实现。
二、灵活应用案例分析技巧在法学领域,案例分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技巧。
通过对案例进行仔细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和相关的判例,从而为具体案件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在实践中,法律人士应当培养对案例的深入分析和综合运用的能力,以有效地解决各种法律问题。
三、学习并掌握辩论技巧辩论技巧在法律实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学习和掌握辩论技巧,能够更好地应对庭审、仲裁和调解等场合,以及与对手进行有效的交流和辩论。
有效的辩论技巧不仅可以提高个人的说服力,还可以帮助更好地保护客户的权益。
四、注重细节和文件的准确性法律实务中,细节和文件的准确性是非常关键的。
法律人士应当注重细节,确保所有的文件和信息都是准确无误的。
这可以通过认真校对和核实文件的内容,以及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确认来实现。
五、善于沟通和协商在法律实务中,良好的沟通和协商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人士应当学会与客户、对手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并在处理矛盾和争议时善于协商。
通过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达成各方满意的结果。
六、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法学的法律实务技巧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提高的过程。
法律法规不断变化和更新,因此,法律人士应当保持对最新法规和判例的学习与了解。
只有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法律实务的变化,并提供更加专业和高效的服务。
法学方法与实务法学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结合

通过对不同国家、地区或时期的法学方法与实务法学研究 进行比较分析,揭示其异同点及优劣势,为本研究提供借 鉴和启示。
案例分析法
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探讨法学方法与实 务法学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在具体案例中的应用及其效 果。
实证研究法
运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对法学方 法与实务法学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结合进行实证分析和评估 。
和合理性。法学方法提供了各种论证手段,如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
律案例等,支持法官的论证过程。
实务法学研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案例研究
实务法学研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 深入研究,总结审判经验和规律 ,为法官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借鉴
和参考。
法律实务研究
实务法学研究关注法律实务中的热 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 议,为司法实践提供智力支持。
当前法学研究的现状
目前,法学研究在理论层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在实践应用 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因此,加强法学方法与实务法学研究 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对于促进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良性互 动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目的与问题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通过探讨法学方法与实务法学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分析其在推 动法学学科发展中的作用,为完善法学研究方法、提高法律实践水平提供理论 支持和实践指导。
当前法学方法与实务法学研究的结合 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研究方法不够多 样化、实践应用不够广泛等。
同时,可以加强法学方法与实务法学 研究在实践中的应用,推动理论与实 践的深度融合,为法学研究和法律实 践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未来可以进一步拓展研究方法,如引 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 ,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VS
范围
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关系研究_1

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关系研究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关系研究一、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现状根据我国近年来法学研究情况,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关系问题上,我国存在着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离问题,法学理论显得无力。
尽管后来法社会学的出现为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做出了努力,但这个问题并没有在根本上解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法学研究有所起步。
由于我国法律的移植背景,所引借的国外法条与法学理论面临本土化过程与问题。
当时法学理论研究状况是部门法学的研究主要关注法律规则与解释,而法理学的研究则主要包括一些政治性和道德性的问题,并且研究水平较低,基本上处于一种靠法理学者的感性认识和经验来对法理学研究。
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我国出现了一些关注实际的法社会学研究,使法学开始注重本土的司法实际运作知识和理论,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际严重脱离状况有所改善,法治转型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包括依法治国、法制建设等主题受到关注。
然而,在学者研究报告中,对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问题的总结仍然是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节的状况在根本上还是没有改观。
二、法学理论的“无用”论对理论“无用”的说法既来自法律实务工作者,也包括一些学者本身。
法律实务者总抱怨当实践寻求理论指导的时候,总是找不到相应的理论来解决实际中的问题。
实务工作者对司法实践中所做的理论研究能否产生有效的作用持一种怀疑的态度。
有些学者直言:“中国当代法学院所提供的理论知识有许多不是法官所需要的,而法官需要的又并非法学院所能提供的。
”近三十年来学者的理论研究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法学教授与法官各自为营,从自己的角度来研究。
对于理论“无用”的偏见,我们应谨慎看待。
导致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脱节出于多种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国的法律移植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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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正前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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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 • • • • • • • 一、研究本体 二、研究主体——法律硕士 三、研究客体——法律 四、研究准备 (一)——广泛阅读 (二)——增加阅历 (三)——以师为鉴 五、研究领域——兴趣热点 六、研究关键——勤于动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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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本体
• 地球引力、哥德巴赫猜想、同性恋、公正独立审判、多辆 机动车先后致人死亡案、损害赔偿中可否兼得、亲子鉴定 可否取、...... • 什么是研究:
研究(Research):反覆探索
Re: 再一次、反覆 search: 探索、 查究、搜寻。
研究的过程
研究是在一组哲学思考的架构中进行。 必须使用一系列的程序、方法及技术,而这些方法是被验证过具有信度 及效度的。 研究的设计是没有偏见且客观的。
严谨细致
避免使用大概、差不多、很快、很好、很差、…。 要有方法、有数据、有实证、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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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主体——法律硕士
• 法律硕士:面向实践 •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培养 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 高层次:知识层次高、创新能力强、社会贡献大; 学历、经历、工作要求和理论层次上高于本科。 • 复合型:多功能人才。多才多艺,能够在很多领域 大显身手。 • 实务型: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武大教学洗车案。 公检法、公司法务等。“应用型”、“实践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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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 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 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 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 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 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 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 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研究的基本功
是搜集(S)、分析(A)及解释(I)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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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是主动寻求根本性原因与更高可靠 性依据,从而为提高事业或功利的可靠性 和稳健性而做的工作。“研究”一词常被 用来描述关于一个特殊主题的资讯收集。 • 研究是系统方式的过程,是为了发现、 解释或校正事实、事件、行为、理论,或 把这样事实、法则或理论作出实际应用。 • 研究是应用科学的方法探求问题答案 的一种过程,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收集、分 析与解释资料的方法,从而获得解决问题 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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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报告的写作: • 《财产保全制度的司法实践困境与制度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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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论文的写作 • 《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理念的培育》 • 题目?文章结构?什么是法治理念?理念上有什么 问题? 为什么培育?....... • (一)选题问题 • (二)资料收集 • (三)构思纲目 • (四)草稿 • (五)修改润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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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究关键——勤于动笔
• 法院的切身感受:语言组织、裁判文书、 汇报工作、甚至连基本规范格式 • 案例分析的写作: • 案例要求:一要典型性; 二要新颖性;三 是学术性。 • 分析方面的要求: 一要有学理性;二要规 范化。 • 撰写要求:要简练,突出重点。 • 《民工自行维修工房而致伤害的责任分析》
1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法律由那些有能力、有经验的人执行……他们知道不能因为 三段论而牺牲敏感的感觉”,还有:“法律之间的区别在于经 验,而不是逻辑”。 • 多了解社会: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民间借贷案件居高 不下?火车算不算机动车? • 再如彭宇案。 • 多走入社会:台湾有个性侵5岁女孩的案子,法官叫检察官举 小女孩不同意的证据。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案发时女童坐 在林姓男子左腿上,姿势重心并非十分稳固,若女童有意挣 脱,林姓便难以在未脱去女童运动裤的情况下犯行;因此改 以“对未满十四岁男女性交罪”,判处林姓较轻刑责。 • 多参加实践:如社区、普法服务。心里装着群众,到处都有 群众,小区、菜场、工厂、农村全都有,你家里也有,应通过 走群众路线去感知体会人民群众的要求呼声和共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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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客体——法律
• 1 、社会性: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研究者与研
• 究对象不可分。 如“禁止自带酒水”、“开瓶费” 、“消毒餐具另收费”、 “包间最低消费××元”等行业规则。一定的群众性。 2 、规范性: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 “消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 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 无需说明理由 。 3、 概念性:如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 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人 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捕杀青蛙是否构成犯罪? 知假买假,何谓消费者? 公园门口立牌:禁止一切车辆进入。
解题技巧:充分了解问题,对问题做各种不同角度的解 读,大胆假设可能的结果,然后目标导向的求证,必 要时修改原来对成果的预判,甚至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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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领域——兴趣热点
•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
• 结合:
• • • • 自身知识结构 社会热点 就业倾向 参考其他意见
• 坚持三年,乃至十年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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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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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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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目的性: 吴女士在手表网店中购买了一知名进口 手表。收货后,发现手表非正品。但通过 网店中所留的电话、邮件等均无法联系。 吴女士向网购平台反映,反馈表示,对方 提供验证的身份证件系假冒,目前他们做 的只能是将这家网店关闭,吴女士所遭受 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消法》第44条) • 合同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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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加入实务:公检法、律师事务所。 • 多思考问题:一个雇员为雇主开车因路面有冰不 小心出了车祸,雇员伤残雇主死亡的案件,交警 认定雇员承担全责,法院判其赔偿雇主亲属。 • 多互动交流:借鉴德国的“研讨会”(Seminar) 和美国的“法律诊所”(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这两种教学方式,通过举办讨论会、研讨会的方 式,提供交流平台,对社会热点、法律事件表达 见解,锻炼他们的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和组织能 力;也可以通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让 研究生接触实际案例,真正了解法律实务运作。 • 再如模拟法庭。 • 多培养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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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学:临时性即意强奸从轻? • 哲学:直接因果关系与间接因果关系、偶然与必 然。 • 文学: • 美国著名大法官波斯纳著作:《垄断的社会成本 与管制》、《联邦法院:危机和改革》、《法律 的经济分析》、《正义经济学》、《法律与文学》 • 《社会认同度:法官自由裁量权限的标尺》:从 历史长河中梳理出影响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参 数”,如人们对神意、道德、政策和法律的信仰度, 对法官素质的信赖度,认同的价值目标的稳定性等 等,共同决定社会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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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准备(三)——以师为鉴
找导师:
人取向 →自制力好的找放任型导师。
→自制力差的找要求型导师。 兴趣取向→以自己的背景为决定因素。
→以导师的背景为决定因素。
与导师的互动: 做研究与做人同样重要,别让导师讨厌你。 要主动积极,但也别乱动。凡事与导师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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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要领
找文献收集资料:导师给一些关键文献、自己去找出所有 相关文献、如知网查询系统 与导师约固定之研讨时间:随时向导师报告研究进展, 问对问题,逐渐确定研究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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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正义性 • 法律分良法、恶法;沈阳市政府制定交通 规章:行人违章被撞后不赔偿。人身损害 赔偿中城乡居民差别。
• 6 、实用性 • 解决矛盾和纠纷;医疗纠纷解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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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准备(一)——广泛阅读
• • • • • • 立法工作体会 增强自主学习意识 社会学:人们的价值观、社会评判方式、舆论媒体 经济学: 政治学:权力与权利; 特别是公平正义观:乘客从公交车上下来,一脚着地, 一脚还在踏板上,车一开把她带倒了,跌骨折了,她 告来法院。是按三责险赔还是按乘员险赔呢,两者之 间有差距的。有个同志说现在保险学说中有“单下肢 理论”、“双下肢理论”、“介于二者之间的理论”。
•
4
• 试探性研究:发掘问题、弄清问题;
• 机动车闯红灯可否?闯老人还是小孩?法官到底 忙不忙?
• 建设性研究:为问题提供解决方法; • 经验性研究:为解决方法的可能性提供实 质证据。 • 饱和度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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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态度: 绝对不能抄! 解决什么问题?
批判意识——尽信书不如无书
不要只了解paper的内容。 抓出所有的问题、缺陷、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