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政府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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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办法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的管理,完善科学、民主的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理顺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与司属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的关系,加强对各部门、各子公司项目建设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管理,规范各部门、各子公司的建设管理行为,引导各部门、各子公司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各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公司法》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结合集团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各部门、各子公司包括的对象为集团所有的涉及项目建设管理的部门、全资子公司、三级子公司。

所称的项目,是指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承担建设任务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发建设的经营性项目和其他投资项目的总称。

项目建设管理是指从项目决策阶段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并完成财务决算为止,是由集团或集团所属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主体(项目实施单位),通过项目策划和项1目控制,使自建、代建类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得以实现,并完成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形成资产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项目建设投资必须坚持以下准绳:(一)投资项目的总规模应当与可用财力相适应,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的原则;(二)坚持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三)严厉履行根本建设管理程序;(四)必须坚持预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准绳;(五)加强监管,控制投资,力求资金安全、高效;(六)严厉履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等。

第四条各子公司要根据《公司法》规定和集团现行相关制度及本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符合各子公司实际情况的配套管理制度和规定章程(建议司属各项目建设类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计划进度管理办法;计量支付及投资控制管理办法;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合同、息管理办法;前期报建工作管理办法;工程变2更、签证管理办法;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项日竣工、验收、移交管理办法;结决算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等;其他各类子公司则根据各自实践情况参照制定),并报集团备案,集团将根据本办法及各子公司制定的相应制度文件,在各子公司开展相应的检查、催促和考核工作。

政府采购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安全管理,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的安全运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三、安全管理责任1. 政府采购项目的责任单位应当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并分工负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和能力,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方案,并监督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全体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应当加强安全意识,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安全管理流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等内容。

2.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具体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流程、程序、方法和要求。

3. 不断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丰富安全管理工作内容,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五、安全管理措施1. 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的安全预防工作,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轻安全隐患和风险。

2. 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的安全监测和评估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和评估,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和建议。

3. 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对参与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4. 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的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提高项目面临突发事件时的应急管理能力。

六、安全管理监督1.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

2. 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通报和整改。

3. 推动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安全管理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项目安全管理的实时监测和追踪。

七、安全管理奖惩1. 对严重违反政府采购项目安全管理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

城投集团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城投集团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城投集团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投集团项目建设管理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保障投资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投集团所有项目建设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等。

第三条项目建设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细施工、优质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上、效益为本、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城投集团各级管理人员及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项目建设管理组织第六条城投集团将依法设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规划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

第八条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并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展及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保障项目建设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章项目建设管理流程第十条项目建设管理应遵循“确立规划、确定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验收保障”的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建设的规划方案,确保项目建设与城市规划和国家政策相一致。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设计合理、施工可行。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组织对项目建设的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运营和维护,保障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监督第十七条城投集团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监督机制,对项目建设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应从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集团公司重点项目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重点项目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重点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各类项目管理活动时的规范。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目标任务、管理流程、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方面。

第四条项目管理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经过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而开展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是指影响公司核心利益、战略发展、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涉及公司重大资源投入、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项目。

第六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和执行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管理工作实行项目管理委员会领导,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九条项目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审定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计划,重要节点决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风险的处理等。

第十条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具备相关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监督、风险管理、成本控制、质量保障等。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委员会设立专门的前期调研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前期策划等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委员会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均设立领导人员,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三条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批项目计划、决策项目实施、协调项目进展、解决项目风险问题等。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督项目进展、管理项目成本、控制项目质量、评估项目效果等。

第十五条前期调研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对项目进行深入调研、开展前期策划、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第四章目标任务第十六条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目标应当明确、具体、可行,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利益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项目目标应当包括: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投资回收期、效益预期等内容。

政府部门项目管理制度

政府部门项目管理制度

政府部门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部门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和效率,保障政府投资的合理利用,提升政府绩效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援助条例》《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各类项目的立项、实施、监督和考核。

第三条项目管理应坚持科学决策、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原则,注重政策协调和整体效益,切实增强项目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条政府部门项目应当遵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遵循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坚持效益导向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控制项目风险。

第五条项目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保证项目全过程有效管理。

第六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落实项目实施主体的责任,严格项目立项和实施程序,依法行使国家和人民事权。

第七条项目管理工作应当实行科学管理和绩效考核相结合,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法律法规开展项目资金测算和管理。

第八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行使相应监督管理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明确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条各级政府应当设立或指定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或部门,专门负责项目管理工作的协调管理。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政府部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效益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监测。

第三章项目立项第十三条项目筛选应当遵循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项目的科学性、规划性、先进性和可行性。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结合地方实际和发展需要,制定年度、长期项目计划,统筹安排项目资源。

第十五条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应当严格根据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包括项目立项的必要依据、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和品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等。

三、项目立项1.项目前期调研在项目立项前,必须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前期调研工作,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投资规模、建设周期、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形成前期调研报告。

2.项目立项程序(1)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备案。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应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逐级上报审批。

(3)立项项目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立项,并发出项目批复文件。

四、招投标管理1.项目招标项目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招标工作,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等进行招标,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标和中标。

2.合同管理中标单位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工作,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

五、项目实施1.工程监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监理工作,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措施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2.工程变更如有需要对工程进行变更,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并将变更内容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确保变更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3.工程验收工程建设完成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六、项目结算1.工程结算工程建设进度完成后,必须对工程款项进行结算,确保支付的款项符合工程实际进度和质量要求。

2.财务审计项目单位应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七、安全管理1.安全生产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2.环境保护项目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做好环保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范文(精选6篇)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范文(精选6篇)

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范文(精选6篇)篇一: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在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根据《公司条例》、《中央企业总部和子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各种方式投资的项目,在公司投资决策、实施、管理和评价过程中应严格履行。

第三条公司在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应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积极探索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路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四条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应该是经过充分论证和评估,得出适宜方案。

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申请、论证、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决策等环节,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操作。

第五条投资方案的论证阶段应明确投资主体和投资比例,并有充分的市场、技术、环境、法律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做到科学决策。

第六条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要充分论证该项目从经济、技术、环境、社会等角度是否具有可行性,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建设地点、投资总额、资金筹措方式、投资结构、市场前景、项目风险等内容。

第七条项目决策应由公司各级管理层级按照职责分工、投资风险等因素进行评价,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核决策。

第三章投资实施第八条投资实施应做到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九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开支,合理运用资金,并要做好各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工作。

第十条如有必要,请通过财务、审计、风险管控等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监控投资项目的风险,以便提早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提交项目各环节的情况报告,及时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第四章投资管理第十二条实施投资管理应该是制订规划和制度,落实具体措施,建立跨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

第十三条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稳健性是投资管理的基本要求,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活动。

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总则为规范和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指导和监督,提高集团投资项目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维护集团的利益,特制定《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目的为了管理好集团内的投资项目,降低投资风险,提升项目效益,确保项目投资顺利进行,并最大限度发挥投资效益,提高资本利用效率,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项目选择和立项一、项目选择1.集团项目投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集团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技术水平先进的原则。

2.项目选择应坚持风险和收益相匹配原则,综合考虑项目的成本、市场需求、产业政策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项目选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二、立项1.项目立项应制定详细的项目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投资回报分析等内容。

2.项目立项应经集团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集团董事会备案。

3.立项审批程序应符合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程序严格、程序完备。

第三章项目投资与融资一、资金筹措1.项目资金筹措应合理配置,结合集团财务情况和项目实际需求,采取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确保资金筹措顺利。

2.对于大型项目或有较大融资需求的项目,应编制专门的项目融资方案并提交领导审批。

二、投资决策1.投资决策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进行,确保决策过程公开、公正、合法。

2.重大投资项目应经过集团董事会审批,确保投资决策权威、科学。

三、项目资金管理1.项目资金管理应使用专门账户,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杜绝挪用。

2.项目资金运作应合理、高效,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成本。

第四章项目实施管理一、合同管理1.项目实施前应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并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约定事项,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合同审批应符合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确保审批程序合法、规范。

二、进度管理1.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情况,及时调整项目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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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和利时集团政府项目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G1-JY-JT-2012-0004
文件类别:营销管理
编制部门:品牌推进部
版本号:A
文件密级:秘密
受控标识:受控
拟制/日期:罗红玲 2012年12月5日审核/日期: 2012年12月7日
会签:徐悦、史洪源、施波、刘旭青、祝军岐、施用昉、陈盈、孙静、米晶
吴光学、周义、李宏、吴云峰、张玉波、王弢、左颖波、魏奕、张浩
批准/日期:邵柏庆 2012年12月10日
修订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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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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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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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审核批准
1创建全部
2012.12 A罗红玲徐悦、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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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总则 (1)
1.1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第2章定义 (1)
第3章管理责任 (1)
3.1集团各公司政府项目管理部门 (1)
3.2相关业务部门 (2)
3.3集团技术管理部 (2)
3.4集团各公司财务部门 (2)
3.5集团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3)
第4章日常管理 (3)
4.1组织原则 (3)
4.2项目立项 (3)
4.3财务处置 (3)
4.4资产处置 (3)
4.5考核要求 (4)
和利时集团政府项目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集团政府相关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解决各个公司间、各个部门间关于政府项目的组织原则、任务分工、协调机制、过程程序和质量控制等执行问题,确保政府项目年度目标、进度、质量、成本满足要求,提高我司政府项目管理能力,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政府项目管理。

第2章定义
政府项目:国家各部委办局、地方政府各委办厅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实施的、不以采购产品和服务为目的,以提升产业技术研发/产业化水平、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形成政绩等的资金支持项目、政策性资助、评奖项目、示范项目、挂牌项目(有助于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和口碑)项目等。

政府项目需要开发立项,立项为创新项目。

第3章管理责任
3.1集团各公司政府项目管理部门
3.1.1政府项目的信息采集、政策分析,对收集到的项目信息进行整理,同时将相关的项目信息通
报上级领导及集团各相关公司。

3.1.2提出项目申报建议并对申报项目的资金投入进行前期策划,报上级领导决策。

3.1.3组织所属公司按需编制政府项目的建议书、可研报告、申请报告及资金概算/预算等文件。

3.1.4政府项目的跟进公关、项目申请,包括完成申报的各项手续、程序,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材料,纸质文件送审报批。

3.1.5对已申报项目进行批复结果、资金到位情况等跟踪、与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联系、促进项
目成功获批及资金及时到位,以保障所属公司科技开发的资金需求,直到项目结束。

3.1.6监督各个项目的执行过程,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告项目进度情况。

3.1.7指导项目负责人对政府项目实施情况按需进行阶段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至所属公司领导
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

3.1.8负责项目完成时项目的验收和鉴定组织工作,指导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验收和鉴定报告的文
件编写,跟踪项目验收或鉴定证书的及时批复。

3.1.9及时收集所属公司的各项运行数据,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

3.1.10定期收集整理所属公司产品及项目信息,为项目申报储备技术资源。

3.1.11负责所属公司产品、研发项目和政府项目的国家/地方等奖项申报工作。

3.1.12政府项目申请、批复及验收材料、报奖材料等及时向所属公司技术管理部和财务部归档。

3.2相关业务部门
3.2.1负责对政府项目提供技术资源的支撑,包括产品信息、技术参数、重点领域的技术发展前景、
市场规模、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开发策略、技术路线、公司技术发展方向等。

3.2.2负责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研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等上报给政府材料中的技
术部分/市场相关文件的编写工作。

3.2.3负责派人出席专家评审会、项目答辩会、项目验收会等政府要求参与的与项目申报、检查、
验收等相关的会议并准备PPT及相关技术材料。

3.2.4负责项目执行。

3.3集团技术管理部
3.3.1对获批项目,按照公司的项目管理类进行公司内部立项,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预先策划。

3.3.2负责提供企业资质、知识产权、所获奖项等信息。

3.4集团各公司财务部门
3.4.1负责配合政府项目申请、执行及验收工作,完成政府投资估算、财务分析、决算、验收审计
等。

3.4.2负责配合政府项目申请、完成相关财税手续、报表、证明等文件准备。

3.4.3按政策规定,对获批项目按要求设立独立账户进行核算,专款专用。

3.5集团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提供所属公司人力资源相关信息,如从业人员数量、专业人员数量、员工履历、资历、员工获奖情况等。

第4章日常管理
4.1组织原则
4.1.1集团各公司应设立相应的政府项目专责团队或确定相应的责任部门及成员,负责完成或配合
集团完成自身业务领域的政府项目相关工作。

4.1.2政府项目按照市场化的业务模式运作,制定年度预算、执行计划和实施策略及绩效考核体系。

4.1.3集团各公司相应的技术开发、财务、质量、人力资源、采购、生产、工程、市场等相关部门
有责任和义务支持政府项目的申请和执行,并确立本部门的相应责任人,其职责和义务不仅限于本公司或业务。

4.1.4各公司应将政府项目过程组织程序纳入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程序体系中。

4.1.5政府项目应遵循项目管理方法。

4.1.6政府项目中,集团政府项目责任部门对各公司政府项目责任部门有组织管理职责。

4.2项目立项
4.2.1按照科技开发项目立项,立项项目应与研发项目进行关联,关联方式应以政府项目为主项目。

4.2.2项目组成员应包含技术开发、财务、质量、人力资源、采购、生产、工程、市场等公司相关
部门的责任人员。

4.3财务处置
4.3.1政府项目立项后,应设立专用的财务帐户。

4.3.2对政府财政资金要求设立独立账户进行核算且专款专用的,按政策规定执行。

4.4资产处置
4.4.1研发项目的固定资产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资产盘点管理。

4.4.2研发项目关闭时,应移交固定资产或物资给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4.5考核要求
4.5.1研发有责任协助相关部门取得政府资助资金,按照研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5.2财务体系考核中应有政府项目财务验收审计通过率指标,或财务审计通过周期指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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