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的通知(2013年)各区县商务委、各会展企业:为有效发挥品牌展会示范效应,推动北京展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发展通知》(京商贸发字〔2012〕55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商业会展业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商务商服字〔2013〕1号)和《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的通知》(京商务商服字〔2013〕2号)精神,对带动效应好、规模影响大、行业特点鲜明的品牌展览会进行引导支持。
经会展企业自主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将中国汽车用品暨改装汽车展览会等25个展会列入2012年度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中国(北京)国际工程机械、建材机械及矿山机械展览与技术交流会等31个展会列入2013年度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
请各区县商务委加强对品牌展会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掌握展会信息,了解办展效果,切实发挥好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在拉动消费,调整结构,带动产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附件1、2012年度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附件2、2013年度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附件12012年度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序号展会名称申请单位展会地点举办周期已举办届次1中国汽车用品暨改装汽车展览会北京雅森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国展新馆每年一届122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北京时尚博展国际展览公司国展(新馆)每年一届203第十一届国际铸造博览会中国铸造协会国展新馆两年一届114第二十三届国际制冷、空调、供暖、通风、及食品冷冻加工展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国展新馆每年一届2352012中国(北京)国际石油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及中国国际管道防爆电气自动化展览会北京振威展览有限公司国展(新馆)每年一届126北京国际广播电影电视设备展览会中国广播电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国展老馆每年一届227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国展新馆每年一届188中国国际纺织面料及辅料(春夏)博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国展老馆每年一届1792012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北京赛迪会展有限公司国展新馆每年一届410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眼镜业展览会中国眼镜协会每年一届2511中国国际医药(工业)展览会暨技术交流会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国家会议中心每两年在京举办一届(双年)1712第八届亚洲运动用品及时尚展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筹)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8中国国际交通技术与设备展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北京展览馆两年一届1114中国国际裘皮革皮制品交易会三利广告展览公司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3815北京种子大会北京泰达正业科技发展中心丰台体育中心、大成路9号宾馆每年一届2016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国贸每年一届417国际医疗仪器设备展览会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2418中国国际高尔夫球博览会北京励展光合展览有限公司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1019第十五届京正·北京孕婴童产品博览会、京正·童装博览会北京京正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国展老馆每年一届1520中国国际照相机械影像器材与技术博览会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152012年度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序号展会名称申请单位展会地点举办周期已举办届次212012中国(北京)国际妇女儿童博览会国家会议中心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3422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1123北京国际创意礼品及工艺品展览会北京思恒展览策划有限公司国贸中心每年一届624北京国际包装博览会中国包装联合会国展新馆两年一届25第十七届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国展新馆双年北京16附件22013年度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序号展会名称申请单位展会地点举办周期已举办届次1中国(北京)国际工程机械、建材机械及矿山机械展览与技术交流会中工工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九华国际会展中心两年一届(单年)112中国国际汽车用品展览会北京雅森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国展新馆每年一届单年上海123第十三届国际机床展览会中国机床工业协会国展新馆两年一届(单年)124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北京时尚博展国际展览公司国展(新馆)每年一届2152013中国(北京)国际石油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及中国国际管道防爆电气自动化展览会北京振威展览有限公司国展(新馆)每年一届136北京国际广播电影电视设备展览会中国广播电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国展老馆每年一届217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国展新馆每年一届198中国国际纺织面料及辅料(春夏)博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国展老馆每年一届1892013年中国·北京国际礼品赠品、及家庭用品(秋季)展览会北京励展华群展览有限公司国展(旧馆)一年两届2710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眼镜业展览会中国眼镜协会国展每年一届25112013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北京赛迪会展有限公司国展新馆每年一届512第九届亚洲运动用品及时尚展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筹)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913中国国际复合材料工业技术展览会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国展新馆每年一届1814第十七届京正·北京孕婴童产品博览会、京正·童装博览会北京京正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国展新馆每年一届1715北京种子大会北京泰达正业科技发展中心丰台体育中心、大成路9号宾馆每年一届2016国际医疗仪器设备展览会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2517北京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设备展览会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农业展览馆每年一届1318中国国际裘皮革皮制品交易会三利广告展览公司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3819中国国际高尔夫球博览会北京励展光合展览有限公司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1120第十届北京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展览会北京四星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国展老馆每年一届92013年度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序号展会名称申请单位展会地点举办周期已举办届次21中国特许加盟展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1522北京国际喷墨印刷与纺织品数码印花技术展览会北京华展博览展览有限公司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223中国国际照相机械影像器材与技术博览会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1524北京国际红木古典家俱艺术品暨室内装饰艺术博览会北京环球博威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国展老馆每年一届425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1126第三届北京国际珠宝首饰展览会北京海名汇博会展有限公司国展老馆每年一届227北京国际创意礼品及工艺品展览会北京思恒展览策划有限公司北京展览馆每年一届7282013北京国际核电工业及电力设备展览会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国展老馆每年一届729第五届移动开发者大会北京创新乐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家会议中心每年一届330第八届北京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北京中印协华港展览有限公司国展新馆四年一届731北京国际汽车维修检测诊断设备及汽车养护展览会北京通联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国展新馆每年一届56——结束——。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8.04•【字号】京商务服贸字[2014]26号•【施行日期】2014.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租赁合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正文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的通知(京商务服贸字〔2014〕26号2014年8月4日)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商服贸字〔2007〕12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外包统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0〕88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和方便企业的报送合同备案,落实国家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给予的税收减免、财政扶持及我市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形成区县商务委审核、市商务委审定、商务部核查三级负责制的管理体系,现将“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业务管理”的审核工作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定于2014年10月1日起在部分区县试点执行。
首批试点的区县有: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昌平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房山区、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详细联系方式见附件1)。
请首批试点区县按照《北京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说明》(详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所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审核管理工作;试点区县的相关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到所在辖区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手续。
非试点区县的相关企业,到市商务委办理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手续。
附件1附件2北京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工作,方便企业的报送合同备案,更好落实国家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给予的税收减免、财政扶持及我市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特制定《北京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说明》(以下简称说明)。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严格控制商业零售企业室内温度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严格控制商业零售企业室内温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1.23•【字号】京商务秩字[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严格控制商业零售企业室内温度的通知(京商务秩字〔2009〕11号)各区(县)商务委,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业零售企业: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关于严格控制本市商场超市室内空调温度的通告》(京商秩字〔2007〕17号)的要求,各单位、各商业零售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节能活动。
目前,已进入采暖季,为进一步控制室内温度,做到节约用能,努力建设节约型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节能标准,加强温度监测。
各商业零售企业要严格控制主要区域室内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冬季室内供暖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
各商业零售企业要加强室内温度日常节能监控的力度,有条件的企业要实施室内温度在线监测,其他企业要确定专人,加强室内温度的日常巡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监测点的实时温度,提高节能监督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合理调整室内布局,适当开启电器数量。
各商业零售企业对营业场所要合理布局,确保通风顺畅,避免局部区域温度升高。
在现场经营销售的电视、电脑、空调等电器商品,要适当控制开启演示的台数,同一个品牌的电器商品不可同时全部开启演示,遇有顾客挑选时可根据需要开机,无顾客挑选时要及时关机;调整消费购物场所照明灯、装饰灯等灯光照明,科学合理用电,办公室、更衣室、休息间要做到人走灯灭,避免造成用电浪费和散热引起温度升高现象。
三、建立节能机制,强化温度控制管理。
各商业零售企业要建立健全节能工作管理制度,强化温度控制管理,把控制室内温度作为一项重要节能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确定标准、分解任务、加强管理、措施到位。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商务委部分内设机构及职责的公告-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商务委部分内设机构及职责的公告正文:----------------------------------------------------------------------------------------------------------------------------------------------------关于调整市商务委部分内设机构及职责的公告根据市编办《关于同意调整市商务委部分内设机构的函》(京编办行〔2016〕21号),市商务委部分内设机构及职责调整如下。
一、撤销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北京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将该处原承担的“研究提出本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监测机电产品进出口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机电产品进出口运行中的问题;推动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负责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监督进口机电产品的招标活动;依法颁发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等职责划入外贸运行处,并在外贸运行处加挂北京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牌子;原承担的“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以及鼓励技术进出口的贸易政策,依法颁发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的职责划入服务贸易处;原承担的“优化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组织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职责划入外贸发展处。
二、将流通发展处加挂牌子的电子商务处独立设置。
电子商务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促进本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在商务领域的推广和应用。
调整后,流通发展处不再承担电子商务发展方面的相关职责。
三、将外贸发展处更名为贸易发展处,主要职责调整为:指导和协调本市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协调落实有关外贸出口政策;牵头负责展览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指导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在京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外国驻京企业外籍人员签证变更等事项的相关管理工作。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5.05•【字号】京商务经字[2009]41号•【施行日期】2009.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商务经字〔2009〕4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9年第5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精神,我委制订了《北京市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二OO九年五月五日附件:北京市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本市境外投资,根据商务部令2009年第5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应当认真了解并遵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循“互利共赢”原则。
第四条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北京市企业到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核准第五条北京市企业申请到境外投资,应当经企业注册地区、县,或国有控股集团(总公司)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六条企业开展以下情形境外投资应当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一)在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二)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含增资后,中方投资总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三)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四)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五)涉及多国(地区)利益的境外投资;(六)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七)商务部列出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
第七条企业开展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以外的境外投资,应当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统一公布市商务委对外办公电话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统一公布市商务委对外办公电
话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字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统一公布市商务委对外办公电话的通知
为保证公众咨询商务工作有关事项或反映诉求的电话沟通渠道畅通有效,切实提升我委便民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强化公众对商务工作的监督,现统一公布我委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机构工作日上班时间对外办公电话:
公众在拨打对外公开电话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工作时间内长期无人接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况,可拨打我委办公室电话(010)65248780或监察处电话(010)87211741进行反映或投诉。
打造首都市场品牌企业之“家”——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卢彦在北京品牌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节选)

时 代 经 贸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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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 也 有 四 点希 望 :
一
是 大 家 共 同的 事 业 , 大家 要 共 同 出谋 划 策 , 同 出力 , 共 多给
、
希 望北 京 品 牌协 会充 分 发挥 桥 梁 和 纽 带作 用 , 一 支持 。 企 业要 发挥 品牌 发 展 = 作的 领军 作 用 , 大 I = 发挥 好 、 利
设、会 员交流、人才培训、宣传推介等方面做出实质性工作。 索 ,勇于 创新 ,为北 京 建 设 世界 城 市 、 造 国 际 商 贸中心 做 打
三 、希 望广 大 会 员积极 参 与 协 会 的建 设 和 发展 。 协 会 出最 大 的 努 力和 做 强 ;二 是 要 加 快 推 动 改 革 开 放 以来 色 ;四是 要 大 力 引进 国际 顶 级 品牌 企 业 和 商 品聚 集 北 京 ,
涌现 出来 的 北 京 高新 科 技 企 业 品牌 的 培 育 发 展 ,形 成 国际 富 首都 市 场 。
● 拳 文题 目寿编 者 辑 加
好 本 行业 品 牌 的培 育 、 展 、 广 工 作 。独 木 不成 林 ,只有 发 推 大 家都 发 展 了 , 能做 大 做 强一 个 行 业 , 才 才能 有 足够 的 产业
备、服务到佗 、 行为规范的组织管理体系。要积极刚结、 调动 竞 争 力 。
各方 面力量 ,以服 务为宗 旨 , 品牌推 动 、 查研究 、 在 调 信息 建 四 、希 望 协 会要 用 科 学 发 展观 统 领 各 项 工 作 , 积 极探
品 牌 协 会 工 作 的 支 持 和 寄 予 的 厚 望 ,是 对 大 家 极 大 鼓 舞和 鞭 策 。
今 后 , 京 品 牌协 会 要 着 重从 以下 四个 方 面 开 展 工作 : 北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29•【字号】京商务安字[2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方案的通知(京商务安字〔2010〕15号)各区县商务委,市商业联合会,市餐饮协会,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意见》(京安办发〔2010〕44号)的安排部署,现将《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方案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附件: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方案为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04〕24号)和《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意见》(京安办发〔2010〕44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世界城市、打造国际商贸中心”的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遵循“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的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规范化,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人、机、物、环境处于和谐并保持最好的安全状态,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规模以上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做到以安全促发展,以安全保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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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文件北京市财政局京商务财务字〔2018〕24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为支持我市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2018年9月11日(联系人:市商务委财务处薛俊芳;联系电话:87211630)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实施方案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为支持我市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支持对象和申报条件外贸企业独立开展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项目为企业项目;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培训的项目为团体项目。
(一)申请企业项目的外贸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 在北京市办理工商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2. 拥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3. 企业分类:(1)中小外贸企业除满足第1、2条规定的外贸企业条件外,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应低于6500万美元。
(2)“双自主”企业除满足第1、2条规定的外贸企业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拥有境内及出口市场(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注册商标;○2拥有境内及出口市场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下同);○3拥有出口市场注册商标及出口市场专利;商标及专利持有者原则上应为申请支持资金的企业(以下简称“该企业”)。
以下情形视同该企业持有商标及专利:一是持有者为全资控股该企业的境内母公司;二是持有者为该企业全资控股的境内子公司;三是持有者为该企业全资控股的境内子公司在境内独立投资设立的子公司。
○4获得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
(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资质,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融资、信用保险、保理、供应链管理等综合服务的企业。
除满足第1、2条规定的外贸企业条件外,还应当为已经纳入商务部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或北京市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
(二)申请团体项目的项目组织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1. 在北京市注册,具有培训资格;2. 培训内容应以支持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为目的;3. 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资金支持方向(一)企业项目支持方向包括:国际性展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境外广告、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外贸软件云服务等信息化建设、国际市场考察(国际性展会参展人员费)、境外投(议)标、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和改善融资服务等13类项目。
各类企业可申报项目详见企业支持方向表。
(二)团体项目支持方向为企业培训。
三、支持重点(一)优先支持拥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双自主”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二)优先支持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取得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及境外专利申请等活动;(三)优先支持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和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
四、资金支持标准(一)对于符合支持内容且支出金额大于1万元(含1万元)的项目予以支持(国际市场考察项目除外);(二)支持比例一般为支持内容所需金额的50%,拓展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和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三)每个企业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改善融资服务项目除外);(四)每个企业当年累计获得市场开拓资金支持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双自主”企业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除外);(五)连续五年获得支持资金的外贸企业(“双自主”企业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除外),从第六年起不再享受此支持政策。
五、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审批程序包括资质注册申请、资质注册审核结果公示、项目计划申请、项目计划审核结果公示、资金拨付申请、资金拨付申请材料及原始票据与记账凭证审核、资金拨付审核结果公示和资金拨付等8个环节。
(一)资质注册申请及审核结果公示符合支持条件的各类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应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系统”)和北京市商务委员会门户网站首页商务专题,北京市外贸稳增长项下“外贸企业库”(外贸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zt/wmwzz/index.html)上提交单位资质注册申请。
1. 在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后,工商注册地在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延庆区、通州区、西城区的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的资质注册书面申请材料报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进行审核。
工商注册地在东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房山区、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朝阳区及顺义区的企业,资质注册书面申请材料报到所属区商务委(以下简称“经授权的区商务委”)进行审核。
市、区商务委审核后在申报系统上进行公示。
2. 在外贸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后,各类企业需联系所属区商务委在管理系统上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企业如需申请“双自主”企业资格,需将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二)项目计划申请及审核结果公示1. 企业资质审核通过的项目单位,按照北京市商务委员会通知要求,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当前年度项目计划申请。
2.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在资金预算额度内,择优选择项目列入年度项目计划,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在项目申报系统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三)资金拨付申请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单位按照北京市商务委员会通知要求,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经授权的区商务委受理工商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提交的资金拨付书面申请材料。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受理工商注册地在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延庆区、通州区、西城区的企业以及项目组织单位的资金拨付书面申请材料。
(四)资金拨付申请材料及原始票据与记账凭证审核1. 经授权的区商务委对工商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提交的资金拨付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后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进行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核;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对工商注册地在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延庆区、通州区、西城区的企业以及项目组织单位提交的资金拨付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 资金拨付书面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项目单位按照北京市商务委员通知要求,参加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项目材料所对应的原始票据与记账凭证的审核,审核结果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最终审定。
(五)资金拨付审核结果公示和资金拨付通过原始票据与记账凭证审核的项目分别在项目申报系统及北京市商务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期结束后,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企业项目支持方向表(标注√为可申报项目)“双自主”企业中小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一)国际性展会√√(二)管理体系认证√√(三)产品认证√√(四)境外专利申请√√(五)商标注册√√(六)境外广告√(七)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八)外贸软件云服务等信息化建设√(九)国际市场考察(国际性展会参展人√员费)(十)境外投(议)标√(十一)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十二)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十三)改善融资服务√√支持北京市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内容及标准金额单位:元序号支持方向及内容最高支持比例(%)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限额(人民币元)备注一国际性展会展位费50或7030000/每个展位(9平米),企业可申请多个展位,支持不超过30万元。
只支持展位费,不支持企业注册费和展位搭建费。
其他费用(大型展品回运费)50或70 100000大型展品回运费只支持单个展品达到体积1立方米且重量1吨以上的大型展品回运费用。
二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50 500001.认证机构应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通过进行查询)。
2.企业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认证证书的当年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3.支持企业初次认证费及再认证,不支持年度审核费、咨询费、培训费。
三产品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认证、IT服务管理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认证50 3000001.支持根据产品进口国的有关法规或合同要求进行的产品认证(国内认证不支持)。
2.产品认证机构应具有产品认证资格。
3.产品认证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年度申请资金支持。
只支持认证费、认证过程中的检测费。
其他产品认证50 300000四境外专利申请发明专利50或70 500001.专利申请项目是指中小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PA TENT COOPERA TIONTREA TY)成员国提出的专利申请。
2.专利申请须在申请获得通过并取得专利证书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实用新型专利50或70 50000外观设计专利50或70 500003.只支持注册费,不支持支付境内中介机构的代理费。
不同类别的专利项目应分别申请。
每个专利最多支持在5个国家的申请。
五商标注册境外商标注册50或70 50000 每个企业每种产品在一个国别(地区)只支持一次商标注册费用,应在取得注册证书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
六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宣传材料制作50150001.宣传材料和宣传视频至少具有一种外国文字或语音。
2.宣传材料不少于2000份,宣传视频不少于5分钟。
3.不支持产品外包装的制作费。
4.宣传材料和宣传视频应分别申请。
宣传视频制作20000七外贸软件云服务等信息化建设创建中小企业网站50 500001.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应有助于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企业网络营销活动50 500002.企业网站应具有较丰富的内容,至少有一种外国文字或语言。
3.企业网络营销活动是指企业在国内、国际有影响的互联网网站进行广告宣传、商品营销等活动。
4.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是指开发外贸业务单证管理、客户供应商管理、产品管理等外贸业务流程一体化的信息化管理项目。
5.为企业提供信息化建设活动的服务商,应是依法注册、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企业。
6.创建企业网站和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只支持一次性的建设开发费用,不支持后期维护、改版、升级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