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润泽同泰园三期工程“9.13”起重伤害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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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事故详细报告三篇

工地安全事故详细报告三篇

工地安全事故详细报告三篇工地安全事故详细报告一事故概况日期:2022年10月15日时间:上午9点30分地点:XX工地事故描述在XX工地进行高层建筑施工时,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在建筑物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由于起重机操作不当导致一根长钢筋滑落坠落,砸中了正在施工的工人。

伤亡情况- 工人A:重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 工人B:轻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后已出院。

- 工人C:未受伤。

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起重机操作人员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将钢筋固定牢固。

2. 起重机操作人员没有足够的经验和技能,无法正确应对突发状况。

3. 工地管理层对起重机操作的监管不到位,未进行足够的培训和考核。

整改措施针对此次事故,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1. 加强对起重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足够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2. 完善工地管理制度,加强对起重机操作的监管,确保操作规程得到有效执行。

3. 提升工地安全意识,加强对工人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应对突发状况。

结论此次工地安全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只有加强安全培训、提升操作人员技能,才能有效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工地安全事故详细报告二事故概况日期:2022年11月5日时间:下午2点地点:XX工地事故描述在XX工地进行挖掘作业时,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在挖掘机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挖掘机失控,撞到了旁边正在作业的工人。

伤亡情况- 工人A:重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目前仍在接受手术治疗。

- 工人B:轻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后已出院。

- 工人C:未受伤。

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挖掘机操作人员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 挖掘机操作人员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旁边正在作业的工人。

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无证起吊,违规捆绑

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无证起吊,违规捆绑

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无证起吊,违规捆绑2018年11月25日10时45分许,XX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冶铸分公司铸钢厂相关方XX帝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为重工股份冶铸分公司铸钢厂进行除尘罩搬迁及管道安装工程中,发生一起一人起重伤害事故,经120送往XX区中心医院抢救无效,于11月25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宣告死亡,死者为XX帝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装工刘**。

2018年11月25日12时20分,XX区安监局接到XX帝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事故报案后,区安监局和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初步核实情况,并对冶铸分公司铸钢厂采取了以下措施:1、立即停止铸钢厂一切生产作业行为,事故现场设好警戒,设专人看管。

2、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和善后工作。

3、企业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进行隐患排查。

4、相关人员不许外出,配合事故调查。

区安监局按相关程序向市安监局和XX区政府进行了上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2018年11月27日,XX市XX区政府成立了“11.25”XX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区安监局、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源化派出所、质监XX分局、区工会、和平街办等相关部门组成,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同时,事故调查组聘请省安监局专家库技术专家郭**、王**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出具了《XX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5”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询问、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如下: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1、XX重工股份有限公司XX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是XX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上市子公司,下设22个分(子)公司,冶铸分公司是XX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营业执照:**,营业期限 1998年7月6日至长期。

2、冶铸分公司XX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冶铸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是华北地区最大的铸件、钢锭研制企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真实案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真实案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真实案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报告人:王某日期:2022年7月10日被检查单位:某某公司事故日期:2022年7月5日事故地点:某某公司生产车间经过调查,我们得到以下情况:事故经过:2022年7月5日下午2点30分,某某公司发生一起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

该公司生产车间内的一台机械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导致车间内火花飞溅,引发了一场严重的火灾。

火势瞬间蔓延,数个工人被困在火场中无法逃生,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调查显示,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设备失效。

经过初步检查,事故发生前设备出现了明显的异常声音,但因为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没有引起工作人员的重视,也未及时进行维修。

此外,车间内的消防设施也存在问题,如灭火器、喷淋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并且无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公司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警并通知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同时,公司相邻的几个车间也立即疏散工人,防止火势扩散。

消防车辆通过专用通道迅速进入现场进行扑灭,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成功将大火扑灭。

事故伤亡情况:经过初步统计,本次事故导致6人死亡,12人受伤。

其中,4人因一氧化碳中毒不治身亡,2人被大火烧伤严重。

受伤人员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3人伤势较重。

公司已经全力配合医院和相关部门,做好伤员救治和善后工作。

事故责任追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将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

初步认定,该起事故中存在明显的管理漏洞和安全责任缺失。

某某公司未能进行定期设备维护保养,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因此,公司的领导层和相关管理人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故警示:此次事故敲响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警钟。

企业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设备维护和日常巡检,确保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运行。

同时,必须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应急逃生知识和基本的消防常识。

结论:此次安全生产事故严重教训了我们,公司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管理漏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塔吊顶升事故分析

塔吊顶升事故分析

事故分析:
• 1、塔吊顶升作业时,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遇 到情况没有采取相应措施,风速较大,缺乏对当 天作业时气象的很好判断,未制定顶升专业施工 方案,擅自上塔违章顶升作业,致使配重臂折断, 直接酿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
• 2、塔吊安拆承包方公司有关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塔吊顶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违章作业行为,间接造成死亡事故发生。
农安县倒塌事故 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
• 农安县世纪华城1#楼项目部直接承担施工任务。合同工期: 2011.4.10 — 2011.10.30
• 6月5日中午12时,施工需要塔吊增高升节,吉安建筑设备 租赁安装有限公司对塔吊进行顶升作业,在顶升作业中, 液压活塞杆伸出第一次顶升,活塞支撑梁支于标准节爬爪 上准备继续下步作业时,时间约为13时许,风力加大,风 速8.1m /秒,13时7分风速14m /秒,致使支撑套架及塔顶 重心偏移,支撑爪移位,造成支撑爪变形、撕裂、脱离支 撑,导致塔顶突然下落,产生过大惯性力使平衡臂牵引拉 杆与塔帽连接处断裂,平衡臂急速下摆砸于塔身,将吊司 机挤压,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3、对塔吊出租单位安全管理督促检查不到位。经 调查分析,是一起安装公司岗位操作人员违章指 挥,违章作业,总承包单位有关人员管理不到位 而导致的一起施工安全一般责任事故。Fra bibliotek建议:
• 严格履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因履行的管理责任,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主动要求监理单位进行监督, 审核安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每次作业中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 严格按照JGJ196-201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 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整》执行。

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具体时间事故发生地点:详细地点事故单位:单位名称事故类别:起重伤害伤亡情况:伤亡人数及具体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具体金额二、事故经过具体日期,在作业地点,起重机正在进行作业内容。

当时,起重机操作员操作员姓名按照正常的操作流程启动了起重机,并开始吊运吊运物品名称。

在吊运过程中,由于详细原因,如吊运物品捆绑不牢固、起重机故障等,吊运物品突然脱落。

而此时,在吊运物品下方的作业人员受害者姓名未能及时躲避,被脱落的吊运物品砸中。

现场其他人员立即发现了这一情况,并迅速拨打了急救电话。

急救人员在到达时间赶到现场,对受害者进行了紧急救治,但由于伤势过重,受害者最终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幸身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1、吊运物品捆绑不牢固,在吊运过程中发生脱落,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2、起重机操作员在操作前未对吊运物品的捆绑情况进行仔细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二)间接原因1、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于起重作业的安全操作流程和检查标准规定不明确。

2、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专人负责监督起重作业的安全情况。

3、员工安全培训不足,作业人员和起重机操作员对起重作业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事故责任认定(一)主要责任起重机操作员操作员姓名,在操作起重机前未认真检查吊运物品的捆绑情况,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二)次要责任1、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管理人员姓名,未能有效监督起重作业的安全情况,对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

2、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姓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员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五、处理建议(一)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的处理起重机操作员操作员姓名,鉴于其在本次事故中的主要责任,建议对其予以具体处罚,如解除劳动合同、罚款等。

(二)对事故次要责任人的处理1、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管理人员姓名,建议给予具体处罚,如警告、罚款等。

塔吊完全损坏报告范文

塔吊完全损坏报告范文

塔吊完全损坏报告范文报告编号:TD2021001 日期:2021年7月1日一、事件概述我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接到报警通知,在某工地的塔吊发生严重事故,导致塔吊完全损坏。

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撰写此报告。

二、事故经过根据现场调查和目击者的证词,事故发生在2021年6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

当时,塔吊正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吊臂悬挂着重物,正在进行物料的吊装作业。

突然,塔吊主臂出现异常晃动,并发出异常噪音。

随后,塔吊失去平衡,向一侧倾斜,最终坠落在建筑物附近的地面上。

三、事故原因经过现场勘察和技术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1. 设备故障:塔吊的主臂异常晃动和噪音是由塔吊自身的故障引起的。

初步判断,可能是塔吊的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平衡和稳定性失去控制。

2. 施工操作不当:根据目击者的证词和施工记录,当时的操作人员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例如,在进行吊装作业时,没有正确调整塔吊的平衡和角度,且吊装物料的重量超过了塔吊的额定工作负荷,加大了塔吊的负荷。

3. 设备维护不到位: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维护记录,塔吊的定期维护未按时进行。

塔吊作为一种大型机械设备,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对于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至关重要,而延误维护可能导致设备出现故障。

四、损失评估塔吊完全损毁,损失较为严重。

具体损失评估如下:1. 塔吊本身:据塔吊的厂家报价,该塔吊的购置价格为100万元人民币,并且其仍在质保期内。

鉴于该塔吊已经完全损坏,预计无法修复,损失为100万元。

2. 建筑物和设备:塔吊的坠落导致部分建筑物和设备受损。

具体受损情况需要进一步评估,预计损失在10万元左右。

3. 人员伤亡:据现场调查,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仅有一名目击者受到了轻微惊吓,无需进行医疗救治。

五、事故责任根据调查结果,事故的责任主要由以下两方面构成:1. 设备供应商:设备本身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并导致塔吊完全损毁,故设备供应商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工地亡人事件情况汇报

工地亡人事件情况汇报

工地亡人事件情况汇报近日,我单位发生了一起工地亡人事件,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现将事件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事件发生时间和地点。

该工地位于XX市XX区,事件发生时间为XX年XX月XX日上午。

当时,工地上正在进行高空作业,一名工人不慎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二、事件原因分析。

经初步调查,工地亡人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工地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工地上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工人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

其次,工地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对高空作业的风险认识不足,存在违章操作行为。

再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安全管理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事件处理情况。

一旦发生工地亡人事件,我们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

同时,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对于工地管理和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同时,加强对工地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员安全意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四、事件教训和改进措施。

该工地亡人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对于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深感痛心和愧疚。

我们将从事件中汲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地安全生产。

五、事件的社会影响和后续工作。

工地亡人事件的发生,给社会和家属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我们深感愧疚和内疚。

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全力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我们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调,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六、结语。

工地亡人事件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反思。

板田塔吊事故调查报告

板田塔吊事故调查报告

板田塔吊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概述本次事故发生在某城市板田地区的一个工地上,涉及一起塔吊意外倒塌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可能与塔吊操作不当、维护不到位以及恶劣天气等因素相关。

二、事故经过事故发生时,天气情况为多云有风,但并未达到预警等级。

一台高度约40米的塔吊正常进行起重作业,突然发生倾斜,最终倒塌在工地上。

塔吊倒塌瞬间造成几名工人被掩埋,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紧急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搜救和救治,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三、初步调查结果根据目击者证言和现场勘察,初步调查结果指出可能的事故原因如下:1. 操作不当:据现场工人反映,塔吊在事故发生前出现明显晃动,但相关负责人并未采取有效措施暂停起重作业,导致塔吊继续操作,最终发生倒塌。

2. 维护不到位:针对这台塔吊的维护保养记录显示,维护保养工作存在一定的疏漏,例如部分关键零部件长时间未进行检修或更换,导致塔吊性能下降,容易出现故障。

3. 恶劣天气:虽然天气情况并未达到预警等级,但风力对塔吊的影响依然不能忽视。

初步分析认为,事故发生时风力可能超过塔吊的抗风能力,造成塔吊失稳倒塌。

四、相关责任划分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相关责任可能涉及以下方面:1. 塔吊操作人员:因为未能及时采取措施暂停作业或报告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承担一定责任。

2. 工地负责人:对于维护保养工作的疏漏,负责人应负有一定责任。

3.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未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五、安全管理建议鉴于本次事故的教训,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相关单位应采取以下安全管理建议:1. 加强培训:对塔吊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水平。

2. 定期维护:建立完善的塔吊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关键零部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强化监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大对工地安全管理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4. 加强风险评估:在起重作业前,需要综合考虑天气因素,对风力进行准确评估,确保塔吊工作在安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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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润泽同泰园三期工程“9.13”起重伤害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9月13日6时37分,长春市农安县润泽同泰园三期工程施工工地,在塔吊拆卸过程中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副省长李晋修、市委书记王君正、副市长白绪贵等领导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查明原因、严肃问责、妥处善后,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坚持不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成立了由市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监察局、市建委、农安县政府等部门和相关人员组成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农安县润泽同泰园三期工程“9·13”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勘查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咨询法律顾问、专家认定、集体论证分析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
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农安县润泽同泰园三期工程为住宅建设项目,共6栋住宅楼,位于一期与二期之间,总建筑面积38202.96平方米,施工合同总价:7782万元,合同工期:2016年6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

承包单位吉林新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发包单位吉林省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

(二)建设单位
吉林省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农安镇政府综合楼,法定代表人:宋永超,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仟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营业期限:2010年12月7日至2030年11月23日。

(三)施工单位
吉林新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农安县农安镇华龙街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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