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3)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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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1、医疗不良事件尚未发生纠纷的上报医务科,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安全医疗办。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
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纪检办。
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四、报告形式(一)书面报告。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按护理部规定执行。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医院个人或科室具名或匿名报告不良事件↓职能科室(医务、护理、后勤、保卫、设备、院感、药剂)↓↑提出一般实施意见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委员会讨论↓↓提出重大实施意见院领导、党委会←↓说明: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职能科,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结合《患者安全目标》,制定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具体如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正常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发生本可避免的涉及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缺陷。
包括:1.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2.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3.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4.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5.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6.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7.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8.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9.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1.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分三个级别:(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1.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2.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特点。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模版(五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我院”)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规范和标准,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或影响患者健康的事件。
第四条不良事件上报是指医务人员发现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良事件,通过规定的渠道将其上报给相关部门。
第五条上报制度旨在建立一个及时、全面、有效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机制,保障患者权益,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上报范围第六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手术错误或操作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2. 药物配药错误或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3. 医疗器械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4. 治疗方案选择错误导致的不良后果;5. 医疗文件管理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6. 医务人员行为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7. 其他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或影响患者健康的情况。
第三章上报程序第七条医务人员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及时上报。
第八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程序包括以下环节:1. 发现不良事件后,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2. 科室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尽快进行核实并完成上报表格的填写;3. 科室负责人将填写完整的上报表格上报给医务部门;4. 医务部门收到上报表格后,进行初步审核,并将不良事件上报给医院质控委员会;5. 医院质控委员会对上报的不良事件进行核实和评估,对确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应报告给相关管理部门;6. 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调查或者要求医疗机构报告处理情况。
第四章上报责任与程序第九条医务人员对于发现的不良事件有义务和责任进行上报,不得隐瞒、掩饰或者篡改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十条发现不良事件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完成上报表格的填写和上报。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3篇)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目的(一)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利于医疗管理部门早期介入、早期干预,将病人的损害降至最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医疗缺陷的主动报告;包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药品安全(不良)事件、器械安全(不良)事件和其他安全(不良)事件等。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机构与职责我院由医务科统一承担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的管理工作,其职责为:(一)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不良事件处理工作;统一接收、初步审核、汇总上报的不良事件。
(二)及时将收集到的不良事件转发给相关部门或科室进一步处理:1.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护理部;如直报给护理部的,由护理部转告医务科。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转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如直报医院感染管理科的,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转告医务科。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药学部,如直报给药学部的,由药学部转告医务科。
5.输血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输血科,如直报给输血科的,由输血科转告医务科。
6.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医学装备部,如直报给医学装备部的,由医学装备部转告医务科。
7.设施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后勤管理科,如直报给后勤管理科的,由后勤管理科转告医务科。
8.服务及风纪安全(不良)事件转发给党总支办公室,如直报给党总支办公室的,由党总支办公室转告医务科。
9.治安(不良)事件转发给保卫科,如直报给保卫科的,由保卫科转告医务科。
(三)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或科室对不良事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及处理。
(四)各部门每季度汇总、统计、分析、处理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设。
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三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又称为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是指为了及时了解、控制、防止和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建立起来的一套系统和程序。
它通过搜集、记录、分析和评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相关信息,整理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规律,从而为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和减少医疗事故提供依据。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可以更加及时掌握医疗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下面,将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原则、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1. 及时发现和控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2. 统计和分析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原因和规律,为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3. 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安全的重视程度,增强其责任感和风险意识。
4. 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安全文化。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1. 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歪曲事实。
2. 报告应及时,避免延误处理。
3. 报告应全面,包括事件的发生、原因、过程和结果的描述等。
4. 报告应具备可追溯性和可比性,便于分析和评估。
5. 报告应保密,不得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操作流程1. 患者或其家属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或者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应及时向医院的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2. 质量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将进行初步核实和登记,确定事件的性质、分类和等级。
3. 质量管理部门将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根据需要组织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
4. 质量管理部门将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和汇总,并向医院领导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5. 医院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根据报告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整改。
不良事件上报制度范文(5篇)

不良事件上报制度范文一、医院不良事件是指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损害,包括诊断治疗的失误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引起的损害等。
二、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的原则: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坚持非处罚性和分开性的特性。
三、医院不良事件的分类:根据医院不良事件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四大部门。
1、病人误判事件。
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具体部位错误。
2、治疗、检查造成或手术后异物留置体内。
3、手术事件。
麻醉、手术过程中的不良事件。
4、呼吸机事件。
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5、药物事件。
医嘱、处方、调剂、流药、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的不良事件。
6、烧烫伤事件。
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
7、跌打事件。
固定外跌倒、摔伤。
8、管漏事件。
管路滑脱,自拔事件。
9、院内感染相关事件。
可疑特殊感染事件。
10、医疗沟通事件。
在治疗活动中因医疗信息沟通、告之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断错误。
11、医疗处置事件。
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12、输血事件。
医嘱开具,备血,传送及输血相关不良事件。
13、公共设施事件。
医院建筑设施,有害物质外泄等相关事件。
14、医疗设备事件:设备故障导致的不良事件15、医疗器械事件。
内固定断裂、松动。
16、其它医疗不良事件。
四、行政职能科室职责1、对于发生在门诊科室的医疗事件,归属门诊部处理。
2、对于住院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出具的医疗不良事件归属医务部处理;3、护理方面的医疗不良事件:包括输液、护理操作、坠床、压疮归属护理部处理;4、药物不良反应引发的不良反应归属相关临床科室与药剂科处置;5、医疗器械所产生的不良事件归属设备科与相关临床科室处理。
6、患者就诊或住院期间摔伤,医院建筑设施,停电引起的不良事件等,由总务科处理。
五、医院不良事件报告程序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详细填写《医院不良事件报告单》,据实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病人情况、采取的措施、可能的预后、家属反应等内容。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1.制度目标:2.制度范围和依据:3.上报主体和责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主体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患者。
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检验技师等。
管理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质控科科长等。
患者及其家属也可以直接向医疗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上报。
每个主体在上报过程中都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如医务人员要及时发现和上报安全问题,管理人员要及时处理和经验总结,患者及其家属要配合医疗机构的调查。
4.上报内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患者基本情况、事件经过、原因分析、危害程度、处理措施和后续监测等。
对于严重的不良事件,还需要将相关资料和证据一并上报,如病历记录、治疗方案、手术记录等。
5.上报时间和方式: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流程1.事件发现和报告: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医疗安全问题或不良事件后,应当及时报告给所在科室或部门的负责人,如果负责人无法解决或认为需要上级机构介入的,应当将事件报告给上级管理人员。
2.事件调查和处理:上级管理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调查过程中应当进行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和资料等工作,以查明事件的真实原因和责任人。
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处理措施,如对相关人员进行警告、停职、辞退等,并采取改进措施以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上报和记录: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将事件调查和处理结果上报给上级医疗行政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
上报的内容应当准确、详细,并附上相关资料和证据。
医疗机构还要将事件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包括事件的发生、调查过程、处理结果和后续监测等。
4.监测和总结:医疗机构应当对上报事件进行监测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通过事件的上报和调查处理,医疗机构可以积累经验教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和质量管理,提升医疗安全水平。
5.反馈和通报:医疗机构应当向上级医疗行政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及时反馈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和评估。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范文(3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范文为及时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更好的落实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是医务人员根据规定的要求和途径,通过全院职工及时、主动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事故隐患或潜在风险,管理人员收集分析医疗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缺陷,以达到防范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
一、目的规范医疗(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允许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原则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监测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征。
1.行业性。
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后勤等。
2.自愿性。
医院各科室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高信息报告人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
该制度对报告人医技报告中设计的其他人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邮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院办室等专人专职受理,院办室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
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____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____对涉及人员和科室的处罚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惩。
____公开性。
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科室公示,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____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____,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1.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件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
2.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3.是收集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4篇)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医源性损害,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等。
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虽有一部分原因来自医务人员个人的疏忽或技术缺陷,但更多的原因的来自长期潜在于整个业务管理中的疏漏。
增进患者安全,关键是能够捕获关于医疗不良事件和高危隐患的综合信息,通过深入剖析,将其中的教训深刻汲取,为预防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奠定基础。
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有利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缺陷的发生及处理情况形成深入的认识,便于分析发生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
为牢固树立患者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保证措施,有效防范医疗缺陷,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提供实质性支持。
根据“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实施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成立____:成立医疗不良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报告项目:手术病人及部位错误、病人识别错误、用药错误、输血意外、重大并发症、医院感染。
三、报告方式: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已采取的医疗措施及效果;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专业、科室、职务或职称。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形式:科室或个人以书面方式为主,应以____,报告的内容必须真实。
四、报告处理: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将立即____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五、督查考核:医务科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主动报告不予处罚,对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医疗不良事件是指。
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不良事件可分为____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医疗过程中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模板(四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模板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1、病房诊治问题。
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
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
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
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1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
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1、医疗不良事件尚未发生纠纷的或者有发生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处。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
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者上报院办。
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四、报告形式(一)书面报告。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按护理部规定执行。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2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职能科,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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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错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 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 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及时又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监测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征。
行业性: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后勤等。
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高信息报告人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医技报告中设计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科通过网络、新建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处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 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 也不作为对涉及人员和部门的处罚依据, 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惩。
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示,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
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分享,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
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试过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
全信息。
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它是收集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
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
四、处理程序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电话报告给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相关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紧急情况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给相关上级部门,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
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备案,每季度进行总结,依据评定标准,提出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上报院长办公会决议。
五、奖惩制度
1、主动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并积极整改的科室与个人,情节轻重可减
轻或免于处罚。
如上报的事件对科室或医院从管理体系、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上的流程再造有显著帮助,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者,每次给予适当奖励。
2、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Ⅲ-Ⅳ级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主管部门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处罚。
3、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个人或科室取消评优资格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国家卫生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中心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中心职工风险防
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 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
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从中心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心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中心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
中心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