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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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商业险条款

太平洋保险商业险条款

太平洋保险商业险条款太平洋保险是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成立于1949年,总部位于上海。

作为一家资深的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提供了多种保险产品,其中商业险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商业险是指企业或个人购买的用于保障其财产和责任风险的保险,太平洋保险商业险条款详细规定了保险产品的具体内容和保险责任范围。

太平洋保险商业险条款分为财产险和责任险两大类,具体包括机器损失险、建筑工程保险、财产综合保险、车险、货运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的商业险条款。

首先是机器损失险,这种险种适用于保障机器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损失,包括因人为操作不当、自然灾害、机器故障导致的损失等。

太平洋保险商业险条款规定,对于机器损失险,保险公司将负责承保被保险人的机器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保障范围包括机器损失、机器停机、额外费用等。

其中,对于机器损失的保障,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如被保险人所述的机器设备的骨架部分、部件及系统发生损失,保障金额将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金额或被保险人所述的市场价值进行计算。

在操作不当所导致的损失方面,保险公司规定,所谓“操作”,是指使用或操作机器设备而不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手册、操作指引所致损失。

接下来是建筑工程保险,该险种适用于保障在施工过程中的意外风险,例如因自然灾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意外造成的损失等。

太平洋保险商业险条款规定,建筑工程保险包括施工一切险、安装一切险、建筑一切险等三种险种。

在建筑工程保险方面,太平洋保险商业险条款规定,对于保障施工风险,保险公司将为被保险人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包括施工工程本身的损失、因施工工程停止造成的损失、因施工工程造成第三方的损失等。

针对安装工程的保障,商业险条款规定,安装工程保险适用于钢结构、空调及其它设备的安装工程,保障范围包括材料、设备之附属物的损失、因安装产生的第三方责任等。

接下来是财产综合保险,该险种是一种综合性保险,主要是为企业、商家、私人等提供的财产损失保障。

太平洋保险商业险条款规定,该险种主要涵盖公司资产和责任风险,主要包括财产综合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信用保险等。

2020最新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2020最新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

合同仔细签订,责任明确化

合同仔细签订,责任明确化

合同仔细签订,责任明确化合同仔细签订,责任明确化相关内容: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一、责任范围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须负医药...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一、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一、责任范围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1.公众责任险保险单 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 policy 保险单号码: 到期通知书 policy no. 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向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到期通知书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向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__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背面所载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内,承保下述雇主责任险,特立本保险单。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共9页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共9页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

2021年家庭财产保险条款通用版

2021年家庭财产保险条款通用版

2021年家庭财产保险条款通用版家庭财产保险条款通用版第一章可保财产第一条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

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

本条所指保险人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财产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一、房屋及附属设备;二、交通工具;三、拖拉机、农用机械等;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待销商品;五、金银、珠宝、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纪念币、奖章、奖牌、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宠物、花、树、鱼、虫、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六、烟酒、食品、粮食、农副产品、药品、化妆品;七、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象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八、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章保险期限第三条保险期限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期、长效还本保险为一年至八年有效。

自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起到规定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四章保险金额第四条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第五章保险费第五条本保险分为非还本及还本保险两种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被保险人应当在投保时依照收费标准一次缴清保险费。

收费标准请详见附表。

第六章保险责任第六条保险人仅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四、在发生以上灾害事故时,为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以及在施救过程中支付的合理费用。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1. 引言本文档详细介绍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的条款和规定。

产品责任险是一种专业保险,旨在保护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免受由其产品引起的潜在损害索赔。

2. 保险范围2.1 产品责任险的对象范围本保险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

被保险人可以是个人或法人。

2.2 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可根据需要延长或缩短。

2.3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产品种类来确定。

被保险人需提供相关资料和评估报告以确定适当的保险金额。

3. 责任范围3.1 产品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本险种主要涵盖以下责任范围: - 产品缺陷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 产品设计或标识导致的损害 - 产品安装、装配、维修或保养导致的损害 - 产品警示或说明不准确导致的损害3.2 责任免除条款以下情况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 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害 - 产品维修、拆卸或改装过程中导致的损害- 法律或政府规定的责任范围外的损害4. 索赔处理4.1 索赔申报被保险人在发生潜在索赔事件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索赔申请书。

4.2 理赔流程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申报来评估和处理索赔。

理赔流程包括: 1. 风险评估和调查 2. 理赔申请审查 3. 索赔金额评估 4. 索赔支付4.3 索赔限额每次索赔的最高赔偿限额根据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历史索赔记录来确定。

5. 附加条款5.1 附加保险本保险可以选择附加保险条款,以满足被保险人特定需求,如产品召回险等。

5.2 保险费用和支付方式保险费用根据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产品的风险评估结果来确定,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6. 结论产品责任险是保护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免受产品责任索赔的重要保险产品。

被保险人应仔细阅读条款,了解责任范围和索赔处理流程,确保获得充分的保险保障。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将为被保险人提供专业的保险产品和优质的理赔服务。

保险合同: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电子版

保险合同: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电子版——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供大家学习参考!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财产损失;(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十一)由于罢工、*、民众*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产品责任险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保险合同约定:明确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等。

2. 保险责任:明确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责任范围,包括对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的赔偿责任。

3. 免赔额和赔偿限额:规定保险公司在赔偿被保险人损失时的免赔额和赔偿限额,即保险公司对于超出这些金额的损失不再负责赔偿。

4. 保险费和有效期:确定保险人需要支付的保险费金额和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

5. 责任免除:列举了一些被保险人的行为或情况,保险公司在这些情况下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6. 续保和解除合同:规定了合同的续保方式和条件,以及保险合同可能解除的情形。

这些条款是保险合同中的重要部分,被保险人在购买产品责任险前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其中的内容。

同时,由于不同公司的条款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具体的保险公司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2020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2020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and to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 and individual are not harmed2020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愿景
面向未来,中国太平洋保险推动实施"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战略转型,努力建设"专注保险主业,价值持续 增长,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保险金融服务集团"。
企业荣誉
2022年 2022年7月12日,入选“2022中国企业500强”榜单,排名第32位。 2022年8月,位列2022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第182位。 2022年8月,入选《2022世界品牌500强》榜单,位列125位。 2022年9月,被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列入“2022中国企业500强”。 2021年 2021年5月,中国太保位列“2021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第125位。 2021年9月25日,入选“2021中国企业500强”榜单,排名第50位。 2020年 2020年1月11日,中国太平洋保险位列“2019中国企业社会责任500优榜单”第364位。 2020年1月,2020年全球最具价值500大品牌榜发布,太平洋保险排名第132位。
中国太平洋保险坚持"推动和实现可持续的价值增长"的经营理念,努力实现产险业务和寿险业务协调发展、 保险业务和资产管理协调发展。寿险业务着力于聚焦营销聚焦期缴,持续提升一年新业务价值;产险业务将保持 综合本率行业领先,市场份额稳中有升;资产管理业务将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努力实现投资收益持续超越负债 成本。
2016年8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52位。 2018年7月19日,2018年《财富》 世界500强排行榜发布,中国太平洋保险位列220位。 2019年7月,发布2019《财富》世界500强:位列199位。 2019年9月1日,2019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在济南发布,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26位。 2019年11月19日,2019年度亚洲金融竞争力评选榜单公布,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2019年度 品牌影响力保险公司”奖。 2019年12月18日,人民日报“中国品牌发展指数”100榜单排名第85位。2019年 12月25日,获得2019年度人民匠心品牌奖。2020年3月,入选2020年全球品牌价值500强第132位。 2022年03 月21日,东航一架波音737飞机坠毁,中国太保快速启动应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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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2021年)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22191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2021年)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
助。

(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投保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问题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问题作出真实、详尽的回答或描述;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总值书面通知本公司,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

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被保险人补充其差额,反之,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本公司退还其差额,但实际保险费不得低于所规定的最低保险费。

本公司有权在保险期内的任何时候,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一定期限内
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总值的数据。

本公司还有权派员检查被保险人的有关帐册或记录并核实上述数据。

(四)一旦发生本保险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在预知可能引起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本公司;
3.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若在某一保险产品或商品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产品或商品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于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五、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
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三)风险变更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若生产、出售某种新产品或保险产品的化学成份有所变动,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据本公司的要求,缴纳应增加的保险费,否则本保险将不扩展承保该产品。

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四)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

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
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

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
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本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被保险人的房屋、机器、设备、工作和产品或商品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

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

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本公司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
时,将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在该项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
责。

(七)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

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按()项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法院提出诉讼。

六、特别条款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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