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部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一、引言法律事务管理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组织内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介绍一个有效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旨在提高组织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合规水平。
二、制度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组织的法律事务得到妥善处理,保护组织和员工的法律权益,减少与法律事务相关的风险和纠纷。
2. 原则(1)合规性原则:组织在开展各项法律事务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标准。
(2)透明度原则:组织应当及时向相关人员提供法律事务的信息和文件,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正。
(3)保密原则:组织内部的法律事务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以防止信息泄露给竞争对手和不法分子。
(4)风险管控原则:组织应当及时识别和评估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的发生和影响。
三、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1. 法务部门(1)设立法务部门,负责组织内部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2)法务部门应当有足够的人员和专业知识,以便妥善处理各种法律事务。
2. 事务管理人员(1)各部门应当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2)事务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向法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并及时解决法律事务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工作流程1. 法律事务咨询(1)组织内部成员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务部门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2)法务部门应当及时回应咨询,并提供准确、易懂的法律意见。
2. 合同管理(1)组织的合同管理应遵循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合同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批、签署和执行,并妥善保存相关合同文件和记录。
3. 法律风险管控(1)法务部门应当主动识别组织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2)风险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进行法律合规检查和培训。
五、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1)法务部门应当建立与其他部门的良好合作关系,共同监督和推进法律事务的管理工作。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确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但是对于法律权威性从何而来,学者们却是见仁见智,始终无法达成一种共识。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一条管理办法概述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规范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管理办法适用范围1、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买卖合同,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2、公司日常经营中发生的法律纠纷问题处理,包括:纠纷和解、诉讼、仲裁等。
3、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法律事务的重要商务谈判、合同签订谈判及各类其他协议等。
4、公司法务部部门工作职责规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合同法律事务管理规定1、合同的起草:一般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主体、标的(指货物),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由经办人按合同纸上的要求填写;货物的数量、价格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不得在合同货物一栏写“详见报价单”等字样。
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任何有疑问和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咨询。
2、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3、授权委托: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重要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4、前期调查: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验明公司营业执照,了解其公司基本情况,审查对方经办人是否有签订合同的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性与合法性,并与合同一起交营运部审查。
5、合同印章: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法律事务与管理部法律事务与管理规章制度

法律事务与管理部法律事务与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事务与管理部(以下简称“部门”)作为企业中负责处理法律事务和管理工作的部门,为了有效运作和维护企业的法律利益,拟定了一系列法律事务和管理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这些规章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部门依照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分工,并负责以下职责:1. 协助企业的法务总监管理法律事务和法务团队;2. 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制定企业决策;3. 负责合同起草、审查和管理;4. 参与诉讼和仲裁事务,代表企业进行法律诉讼;5. 维护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6. 总结和分析法律风险,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合同管理规定1. 合同审批:所有合同必须经过部门审核,未经审核的合同不得签署;2. 合同起草:部门负责起草标准合同模板,并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进行修改;3. 合同谈判:部门协助企业代表进行合同谈判,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要求和企业利益;4. 合同执行:部门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有违约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5. 合同归档:所有合同必须按规定进行归档,确保合同的保存和检索工作。
四、知识产权保护规定1. 发明创造:员工在工作中产生的发明创造,必须及时向部门申报,并申请专利保护;2. 商业秘密:员工应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或使用;3. 知识产权纠纷:部门负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4. 知识产权培训:部门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五、法律风险管理规定1. 风险评估:部门对企业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防控措施;2. 合规培训:部门组织员工参加合规培训,提高法律合规意识;3. 审查制度:部门建立合规审查制度,对有风险的业务活动进行审查;4. 风险报告:部门定期向企业高层汇报法律风险情况和处理措施。
六、纠纷解决规定1. 诉讼和仲裁:部门负责处理企业涉及的诉讼和仲裁事务,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2. 和解和调解:部门协助企业进行纠纷的和解和调解,降低法律风险;3. 谈判技巧:部门提供法律谈判的相关指导和技巧,保护企业的利益。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5篇)

法务部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防范公司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度本制度。
一、法务人员职责1、完善、健全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公司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的法权益不受损害。
2、起草、审核公司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保障和促进公司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
3、起草、修改和审核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4、参与制作、审核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劳资关系,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5、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6、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7、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障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8、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等事务,保障公司的有序发展,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9、其他法律事务。
二、公司法律事务管理1、公司法务人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如:合同签订制度等具体工作制度。
2、涉及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事务,经业务部门告知参与处理的法务人员,由法务人员进行分类登记,报送法务主管人员,由其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制定承办人员。
如需要公司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交送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3、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
4、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具体处理方案。
5、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包括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之前,应先由法务人员审核,并由主管人员签字后转下一程序,经会签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
法务部管理制度样本(五篇)

法务部管理制度样本一、为规范本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管理,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落实加强公司对合同等法律事务的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最大力度降低诉讼及非诉讼纠纷的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立法务部,法务部归属公司部直接管理,由公司领导分管其日常工作。
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编制及管理方式如下;(一)、法务部的人员编制为人,其中法务经理人,法律副经理人,法务专员人。
(二)、法务部经理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法务副经理和法务专员在法务经理的管理和领导下,团结协助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三、法务部的事务范围如下:1、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代表和辅助公司参与重大项目和重大业务活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的洽谈和谈判等商务活动;3、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法律形象,与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工作;4、起草、审核公司经营所需合同、协议、函件(具体报审流程详见附件二《公司合同报审流程指引》);5、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6、处理其他事务(如工商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等);7、协助外聘律师办理公司诉讼案件、专项非诉讼案件。
8、卷宗归档、保管。
四、法务部的具体职责如下(更进一步具体职责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法务部职责细则》):(一)、决策法律支持。
1、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理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实现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规范化。
2、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法律角度的决策支持。
(二)、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管控。
1、定期为公司员工举办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培训,不定期协商外聘律师为公司员工做法律专题讲座。
2、协助公司管理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对公司管理存在缺陷的部门进行法律分析调研,提出加强管理的方案和建议,逐步完善建立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4、对公司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提出内部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核。
法律事务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律事务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法律事务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法律事务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完整准确原则;(三)安全保密原则;(四)规范有序原则;(五)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法律事务部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等;(二)与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往来文件、协议、合同等;(三)法律事务部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排列、编目等规范进行整理;(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连续性;(三)对电子档案,应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四)对特殊载体档案,如录音、录像、照片等,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
第六条档案收集与整理流程:(一)档案收集:根据档案收集范围,对各类档案进行收集;(二)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列、编目等整理工作;(三)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尘、防鼠等条件;(二)档案柜架应使用防潮、防尘、防虫等材料制作;(三)档案存放应整齐、有序,便于查找;(四)档案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保管。
第八条档案保管职责:(一)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二)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消毒等工作;(三)档案管理员应做好档案保管记录,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九条档案利用原则:(一)依法利用原则;(二)保密原则;(三)方便利用原则。
第十条档案利用方式:(一)查阅档案:档案利用者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二)复制档案:档案利用者需填写《档案复制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复制;(三)其他利用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其他方式利用档案。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引言:在当今社会中,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是组织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该制度的目的是帮助组织管理其法律事务,确保其在法律框架内运营,并遵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构建步骤以及实施方法,并探讨其对组织运营的影响。
一、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在组织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首先,该制度有助于组织建立稳定的法律框架,保护组织免受法律纷争的困扰。
其次,通过建立规范的合规程序,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可以帮助组织遵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降低法律风险和潜在的法律问题。
此外,该制度还可以提高组织对法律事务的监督和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组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构建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步骤构建一个健全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风险评估:通过评估组织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确定建立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这一步骤需要全面审查组织的业务活动,并与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要求相对照,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2.制定政策和程序: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程序来规范组织的法律事务。
这些政策和程序应该明确规定组织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并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以确保组织在法律框架内运营。
3.培训和教育:为组织成员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使他们能够理解和遵守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培训和教育应该包括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如何应对潜在的法律问题。
4.监督和控制: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机制,以确保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
这包括定期的审核和检查,以及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
三、实施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方法实施法律事务管理制度需要采取一系列方法和措施:1.建立内部法律团队:组织应该建立一个专门的法律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这个团队应该由具备法律背景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可以为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
2.与外部律师团队合作:组织可以与外部律师团队建立合作关系,以获取更专业的法律支持。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企业的法律事务,提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制定本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企业法律事务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2. 依法决策原则:企业所有法律事务决策必须依法进行,确保法律决策合法合规。
3. 统一管理原则:企业法律事务由法律事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其他部门需配合该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4. 风险防范原则: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应注重风险的预防和防范,及时处理各类法律纠纷。
四、法律事务管理流程1. 法律事务管理流程包括法律风险防范、法律咨询、法律纠纷处理等环节。
2. 法律风险防范环节应包括法律审查、法律培训等,以提前预防风险的发生。
3. 法律咨询环节应建立咨询机制,有专门的法律咨询人员,对企业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4. 法律纠纷处理环节应包括调解、诉讼等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五、法律事务管理职责1. 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全面管理企业的法律事务,包括法律风险防范、法律咨询、法律文件的审查与起草等工作。
2. 其他部门负责配合法律事务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如提供证据材料、参与法律纠纷处理等。
六、法律风险防范1. 法律风险防范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两方面。
2. 内部风险防范应加强内部法律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内部违法行为。
3. 外部风险防范应加强对外合同的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定期开展法律培训活动,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七、法律咨询1. 设立专门的法律咨询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
2. 员工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应及时向法律咨询部门求助,由专业人员给予解答和指导。
3. 法律咨询部门应及时向企业领导层汇报重要法律咨询结果和建议。
八、法律纠纷处理1. 法律纠纷处理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合适的解决方式。
2. 在与他人发生法律纠纷时,应妥善保留证据,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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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
第一节合同的会签审核与签订
第二节合同档案管理
第三节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监督和纠纷处理
第三章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的管理
第四章日常法律事务管理
第五章法律事务咨询指导
第六章法律知识培训
第七章法律事务责任追究及奖惩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做到依法管理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级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公司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规章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公司各级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将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合同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六条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公司系统内相互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七条合同管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
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根据其职责权限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情况及履行结果进行监督。
第一节合同的会签审核与签订
第八条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书面合同都需经过合同会签审核制度报法律事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会签审核后才能签订。
第九条公司合同的会签审核由承办部门、财务部和法律事务部等部门负责。
第十条在合同签订前,承办人或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
1、主体资格合格:
对法人,需有具备经年检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且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对非法人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如有则需提供相应证照。
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欲签合同标的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证或资质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包括代理人的代理资格、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等)、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
如果承办部门对调查有一定困难,可申请法务部介入参与调查工作。
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
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由开户银行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有担保的合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
6、对于重大合同,还须了解和审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履约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承办人(部门)应将审查结果在立项意见书或会签表中加以陈述。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本条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文本为复印件时,承办人(部门)必须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承办部门是公司具体对外商谈合同立项的单位,负责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与管理:
1、从事本项合同业务的必要性
2、从事本项合同业务可行性(包括经济利益、技术条件与安全保障)
3、从事本项合同业务对我方利益的综合影响
4、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
5、合同缔约方资信、履约能力
6、合同履行
7、及时向法律事务部通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8、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9、负责将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及时归档。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会签审核:
1、履行合同所需资金或所涉及资产的合法性及资金安排的可行性
2、合同中有关价款、酬金条款及结算条款的合法性、适当性及对我方的影响
3、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合同中下列内容的会签审核与管理:
1、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
2、合同标的合法性
3、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及存在的法律漏洞
4、与合同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问题
5、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承办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须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作为附件供会签审核部门参考。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法律事务部对重大合同提前参与制度,法律事务部可以对重大合同的立项、签订、履行、审核进行全程参与。
第十六条涉及公司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法律事务部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凡国家、行业或本公司有标准或格式文本的,应当优先参照适用,所有条款栏目均应做出约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书)、预算单(书)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书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的起草应力求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合同文本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合同文本中涉及数字、日期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制作。
第十九条书面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货币应注明币种;
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数量要准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符合国家规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应写明该标准的代号全称。
如有多种标准的,应约定与合同标的相适用的标准,并写明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和酬金,包括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
7、争议解决方式,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应约定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8、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或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9、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
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11、正副本份数为四份及以上;
12、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3、约定的联系方式;
14、附件名称;
15、签约地点、日期;
16、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17、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
涉外合同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第二十条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盖有授权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第二十一条对新进公司的新员工如需负责对外签订合同的,需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并应根据财务部门出具的有关具体合同标的大小而权限不同来确定合同承办人的权限。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及时加强与业务合作方的正式联系,要求所有的活动通知、人员变更通知、调价通知等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变化的事件应以书面公函形式发出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回达至各下属公司。
公司应对各级不同业务人员划分不同的授权范围并书面告知各客户,同时取得客户对该相关授权的书面认可。
第二十三条对于基层一线业务人员,公司应避免将大额现金货款收受业务交与其,以免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对由于业务主管要求业务人员接触大额现金并造成公司损失的,该业务主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