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合同法_1
美国合同法

美国合同法合同法是一个国家中非常重要的法律规章,它规定了合同的要素、成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原则,保障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在美国,合同法主要是州法,每个州都有自己独立的合同法规定,但其基本原则在各州间基本保持一致。
美国合同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是自由意志原则。
根据自由意志原则,合同是通过各方自愿达成的互相约束的协议,合同的订立必须是自愿的。
这意味着合同当事人自主地商定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并且他们只要达成一致协议,合同就会成立。
因此,当事人之间必须具备能力和真实意愿,而且没有法律禁止的情况下,他们可以自由约定合同的内容。
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的目标合法性,要求以书面形式的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中有关书面合同的要求等。
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满足法定年龄、无行为能力限制等要求。
合同的目标合法性是指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道德、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书面合同的要求是指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必须以书面形式才能有效成立。
在合同的履行方面,美国合同法主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并以诚实和公正的方式执行合同。
此外,合同法还规定了一些合同履行的特殊原则,如不可抗力原则,即当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事件发生时,影响合同履行的一方可以免除或限制责任。
最后,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的解除和违约处罚。
根据美国合同法,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条款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当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措施,如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等。
总的来说,美国合同法是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和促进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合同的要素、成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原则,确保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美国合同法详解

美国合同法详解在当今的商业社会中,合同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同确保了各方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并提供了一种解决争议的机制。
美国作为一个以法治为基础的国家,其合同法是其商业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美国合同法进行详细解析,包括其定义、要素、形成、履行和争议解决等方面内容。
一、合同的定义与要素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书面或口头协议,约定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美国,要使合同成立,通常需要满足以下要素:1. 合意:合同必须基于各方之间的自愿达成,没有任何欺诈、威胁或胁迫的行为。
各方必须清楚地表达他们的意图,并且同意遵守协议条款。
2. 有偿:合同通常涉及各方之间的交换价值,即对某种权益或货物的支付或提供。
这个交换可以是金钱、商品、服务或其他形式。
3. 合法目的:合同的目的必须是合法的,符合美国法律的要求。
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都被视为无效。
二、合同的形成合同的形成有许多途径,如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默示合同等。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的可执行性和证明性,建议将合同制定成书面形式。
1. 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是以文字形式表达的合同,包括合同中的条件、条款和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双方通常会签署合同,并保留一份副本作为备案。
2. 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是通过口头协商达成的合同,通常没有书面记录。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口头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3. 默示合同:默示合同指的是虽然各方之间没有明确表达,但其行为和行为暗示了一个合同的存在。
例如,当您在商店购买商品时,有一个默示的合同,即您支付货款,商家提供商品。
无论是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还是默示合同,只要满足合同的要素,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各方按照合同条款和义务执行其承诺。
履行合同的方式有几种:1. 完全履行:当各方根据合同的要求完全实现其权益和义务时,即为完全履行。
例如,您购买一辆汽车,您支付了全部金额,卖方交付了汽车。
2. 部分履行:在某些情况下,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履行合同。
美国合同法的损害赔偿

美国合同法的损害赔偿合同法是一门研究合同缔约、履行和解除等问题的法律学科。
损害赔偿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是指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美国合同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下文将探讨美国合同法中的损害赔偿原则以及其适用情景。
一、损害赔偿原则在美国合同法中,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包括合同履行损害赔偿和违约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1. 合同履行损害赔偿合同履行损害赔偿是指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责任。
在美国,根据《合同法典》第二章第74节,“合同当事人的权利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有权要求违约方补偿造成直接损失和可能损失的不应付的现金合理费用”。
2. 违约损害赔偿违约损害赔偿是指当一方违背合同约定,致使对方遭受损失时,受损失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美国合同法,当一方违约时,受损方有权以多种方式要求赔偿,包括实际损失、可能损失和继续履行的成本等。
二、损害赔偿的适用情景在美国合同法中,损害赔偿的适用情景相当广泛,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阐述。
1. 合同违约当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
例如,甲方在合同中约定支付货款,但未按时付款,乙方因此未能按时采购原材料而导致生产中断,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和可能损失。
2. 故意欺诈如果一方在合同中故意作出虚假陈述,以欺骗对方,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美国合同法中有诚实信用原则,违反该原则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故意欺诈。
例如,甲方在销售合同中故意隐瞒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乙方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责任。
3. 无过失责任美国合同法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无过失责任。
当一方在合同中明确免除了对方的过失责任时,造成的损害由免责方自行承担。
例如,甲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不承担对方因使用租赁物而发生的任何损失,当乙方因使用租赁物而遭受损失时,甲方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美国合同法(第二次重述第1部分中英文)

CONTENT 目录(共十六章 385 条)Chapter 1 MEANING OF TERMS 第一章合同条款的含义Chapter 2 FORMA TION OF CONTRATCTS -------- P ARTIES AND CAPACITY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当事人及其缔约能力Chapter 3 FORMA TION OF CONTRACTS---MUTUAL ASSENT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意思表示一致CHAPTER 4 FORMA TION OF CONTRACTS — CONSIDERA TION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约因CHAPTER 5 THE STATUTE OF FRAUDS 第五章防止欺诈条例CHAPTER 6 MISTAKE 第六章错误CHAPTER 7 MISREPRESENTATION, DURESS AND UNDUE INFLUENCE 第七章虚假的意思表示,胁迫以及不当影响CHAPTER 8 UNENFORCEABILITY ON GROUNDS OF PUBLIC POLICY 第八章合同因公共政策而不可执行CHAPTER 9 THE SCOPE OF CONTRACTUAL OBLIGA TIONS 第九章合同义务的范围CHAPTER 10 PERFORMANCE AND NON-PERFORMANCE 第十章合同的履行与不履行CHAPTER 11 IMPRACTICABILITY OF PERFORMANCE AND FRUSTRATION OF PURPOSE 第十一章履行不能和履行目的落空CHAPTER 12 DISCHARGE BY ASSET OR ALTERATION 第十二章双方合意或变更合同以解除合同义务CHAPTER 13 JOINT AND SEVERAL PROMISORS AND PROMISEES 第十三章连带允诺人和受允诺人CHAPTER 14 CONTRACT BENEFICIARIES 第十四章合同受益人CHAPTER 15 ASSGINEMNT AND DELEGATON 第十五章合同权利的转让与合同义务的转托CHAPTER 16.REMEDIES 第十六章违约救济Chapter 1 MEANING OF TERMS 第一章合同条款的含义§1. CONTRACT DEFINED 合同定义A contract is a promise or a set of promises for the breach of which the law gives a remedy, or the performance of which the law in some way recognizes as a duty. 合同指的是一个允诺或一组允诺,如果违反此允诺,则法律给与救济;如果其履行了允诺,则法律以某种方式将其视为一项义务。
谈谈美国合同法中的要约

谈谈美国合同法中的要约一、双方构成合同的意向要想构成合同,双方必须有合意才能达成协议。
协议的构成要有要约与承诺。
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的一方称为承诺人。
然而,合同法中的合意,英文的表述有二种,一种是,meetingofthemind,是指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标的及其他条款主观及客观上双方意见表示趋于一致而订立合同。
一种表示为mutualassents,指双方当事人对于标的及其他条款在客观上双方趋于一致而缔结合同。
当事人对于标的或其它条款在主观上可能尚有小部分不同的意见或不明了存在,然而并不妨碍双方当事人间对合同成立效果,两者之间存在差异。
合同的客观理论,由于订立合同的双方又不是法院是意向中mindreader的读者,那么订立合同的双方认为合同的条款存在是很重要的,而不是一方的主观愿望,双方认为合同的一方的愿望就被认为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
对一方愿望的客观检测,大多数情况下,一方意指: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在另一方的位置得出他的用意的客观表明。
例如:A对B说:“我将我的房子卖给你1000美元”。
B 说:“好,生意做成了。
”实际上这房子的价值远远超过1000美元,A拒绝做这笔生意。
B上诉了。
如果B能说明A的话或A的知识缺乏商人的敏锐,导致B合理的认为A的要约是很严肃的,法院将认为A有构成合同的意愿。
即使A明确地证明那不过是个玩笑。
从另一个角度讲,在B的位置上的人们合理地认为A仅仅是开个玩笑,,法院将认为A没有订立合同的意愿,将构不成合同。
同样地,如果A能证明B知道A仅是开个玩笑那么双方就没有合意,即使对B来说没有不合理的原因认为A仅仅是开个玩笑,合同也不成立。
这是因为B应有这个认识,他实际上知道A的意图,这种认识是合情合理的。
如果B知道,那A仅仅是开个玩笑,双方没有合意,也就构不成合同。
私密意愿,合同客观理论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一方的秘密意愿在决定合同是否存在,其条款是什么时是不相干的。
现举例说明:一方是被雇佣者-一名销售主管,告诉雇主除非他们之间的雇佣合同立即续展一年,否则,他将立即辞职,雇主答道:“好吧,you‘reallright.雇员以为他与老板间的合同将得到续展,就不再做任何去找工作的努力了。
美国合同法的损害赔偿

美国合同法的损害赔偿合同是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常见的约定形式,而合同法是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并规范交易活动的法律体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的违约行为可能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合同法对损害赔偿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探讨美国合同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并对其特点和适用范围进行分析。
一、损害赔偿的基本概念损害赔偿是指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恢复当事人的利益,使其处于没有违约行为发生的地位。
因此,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其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二、损害赔偿的分类在美国合同法中,损害赔偿可分为实际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形式。
1.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是指因合同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失,一般易于计算并有明确的证据证明。
例如,当货物交付延误导致买方无法按时生产产品并导致损失,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赔偿实际损失,包括直接的生产成本、人力资源浪费等。
2.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因合同违约行为间接导致的损失,往往难以准确计算或无法直接证明。
例如,当供应商延迟交货导致买方错失市场机会,买方可以要求供应商赔偿间接损失,如失去的商机、声誉损失等。
三、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在美国合同法中,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包括以下几种:1.直接损失计算对于实际损失,一般使用直接计算方法进行确定。
当合同违约导致的经济损失具有明确的计算依据时,可以通过计算实际损失的金额来确定赔偿金额。
2.预见性损失计算预见性损失是指当事人可以预见到的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
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可以合理地预见到某种损失可能会发生,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预见性损失。
3.公正赔偿计算当事人可以根据公正原则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如果经济损失无法明确计算,造成的损失超出预见范围,但又实际发生了,可以根据损害性原则进行公正赔偿计算。
四、损害赔偿的限制和免除在美国合同法中,损害赔偿并非无限制的。
合同法中设有一些限制和免除损害赔偿的条款,如免责条款和违约责任的约定。
美国合同法简介英语文章

美国合同法简介英语文章Contract law is a fundamental aspect of the legal system in the United States. It governs the creation and enforcement of agreements between parties, and is based on a combination of statutes, common law, and the Uniform Commercial Code (UCC). The principles of contract law are designed to provide a framework for parties to enter into binding agreements and to protect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Contracts are legally binding agreements between two or more parties that create obligations to do or not docertain things. In order to be enforceable, a contract must meet certain requirements, including offer, acceptance, consideration, legality, capacity, and consent. These elements ensure that the parties have reached a mutual understanding and agreement, and that the contract is fair and not obtained through coercion or fraud.One of the key principles of contract law is the concept of "meeting of the minds," which means that the parties must have a mutual understanding and intention to be bound by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This requires clearcommunication and a shared understanding of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agreement.Another important principle is the doctrine of consideration, which requires that each party to thecontract must give something of value in exchange for the promises made by the other party. This can be money, goods, services, or even a promise to refrain from doing something.Contracts can take many forms, including written, oral,or implied. However, certain types of contracts, such as those involving the sale of goods, real estate, orcontracts that cannot be performed within one year, must be in writing to be enforceable under the statute of frauds.When a party breaches a contract, the non-breachingparty may seek legal remedies, such as damages, specific performance, or cancellation of the contract. The specific remedies available will depend on the nature of the breach and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In conclusion, contract law is a vital component of the legal system in the United States, providing the framework for parties to enter into binding agreements and ensuring that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re protected.Understanding the principles of contract law is essentialfor businesses and individuals alike, as contracts are a fundamental aspect of everyday transactions and relationships.合同法是美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基本方面。
美国合同法重述

美国合同法重述篇一::徘徊于法典法与判例法之间(下)上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徘徊于法典法与判例法之间(下)刘承韪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四、《第二次合同法重述》:制定法和判例法的双重影响《第一次合同法重述》在美国出版之后,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佳评如潮。
曾任首席大法官的休斯(Hughes)称赞合同法重述为“不朽的成就(monumental achievement)”,并将其出版描述为“头等重要的大事”; [1]法恩思沃斯的老师、哥伦比亚大学的帕特森教授(Edwin Patterson)认为合同法重述“非常有意义” [2];伊利诺斯州立大学的戈布尔教授(George Goble)认为合同法重述是“一项杰出的作品,是一块里程碑(an outstanding production and anmilestone)” [3]。
同样,《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的第一位报告人、哈佛大学的布莱彻教授(Robert Braucher) [4]称赞《合同法重述》是当代社会对私法自治和合同自由的重申:用现代词语来重述合同法的努力使得私法自治在一个扩张政府行为的时代得到强烈反弹为回应社会变化而提炼并重新定义的合同自由,拥有了它以前一直拥有的力量。
[5] 上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当然,合同法重述也不乏批评者(例如对重述的方法和合同修改规则等的攻击),但批评之声相对于其获得的赞誉声来说,还是极其微弱的。
不过,由于合同法重述在性质上是一种介于法典法和判例法之间的法律文件,它就免不了受到制定法和判例法发展的影响。
随着合同判例的逐步扩张和更新以及相关商事立法的出台,《第一次合同法重述》的修改便被提上议事日程。
公元1952年,美国法律研究院又获得 Education and Charitable Trust of Pittsburgh的赞助,准备对一次重述进行修改,(并于1962年) [6]正式开始合同法等法律的第二次重述,合同法重述于1979年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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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合同法篇一:合同的定义在美国法律研究所的第二次合同法的重述时,合同被定义为一个承诺或一组对法律的违反承诺给予补偿,以某种方式或性能的法律承认责任。
合同也是一个协议体现各方的互相同意。
达到互相同意当一方提供给另一方,另一方接受它。
这是通常被称为双方意见一致。
口头合同是有效的在许多情况下,除了某些法律规定的必须写作。
合同的基本元素有一些基本元素为一个有效的合同——能力,互相同意的考虑等等。
首先,双方订立合同时必须有法律能力。
一般来说,如果一方不能完全理解他的权利和自然,目的和法律影响的合同,他将不会有能力合同。
这些人通常涉及未成年人,这是18岁以下的人在大多数州的法律,美国精神低能,醉酒者和吸毒者。
然而,涉及未成年人的合同是没有空隙但可撤销的;它可以证实或推翻了他的监护人是基于正义和还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的安全事务。
与此同时,合法权利来处理合同的对象是必要的,或者也可撤销的合同。
如果没有互相同意,没有有效合同。
通常互相同意了提供和接受。
根据合同法2日重申,“要约的表现意图是不能随意绑定由另一方接受。
”为一个有效的报价,应该涉及一些具体条款,受要约人可以只是说“我接受”。
例如,如果写的人,我想要卖掉我的房子,这不是一个报价,因为我没有提到价格,房子的建设面积等等。
它仅仅是一个要约邀请。
重要的是要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报价通常是发送到某些人,包括具体条款,但是邀请治疗通常是向不确定的人,比如一个广告在报纸。
接受也有一些要求。
如果受要约人改变提供并将其发送给要约人,它不会接受任何更多,它被称为还盘,这意味着一个新的报价。
同时考虑在合同中必须存在。
考虑的教义要求承诺他的契约者收到好处。
的好处可以不同的形式,如钱,商品,或承诺做某事或不做某事,考虑是足够的,但不一定是足够的,各方之间交换的价值。
只要考虑向要约人有足够的价值,那么这被认为是足够的考虑。
合同法的大多数在判例法。
尽管合同法在一些特殊领域如劳动法律和保险法律编纂,甚至在这些领域适用的法律原则的主要是在法院的书面意见。
欺诈的法律是一个集体名词描述呈现的各种法定条款无法执行某些类型的合同,除非他们被写证明。
统一商业代码也支配财产租赁等合同,金融交易,商品等等。
但真正的销售服务和产权不受它。
在UCC的第一,它定义了“商品”,这意味着所有事情(包括特殊制成品)活动时识别合同以外的销售价格支付的钱,投资证券(第八条),并在行动。
“好”还包括未出生的年轻的动物和种植庄稼和其他确定的东西附在物业一节中描述的商品从物业服务。
合同的重申,尽管不绑定,也是合同法的重要。
它是美国法律研究所发表的一个组织的法律学者和从业者,这有很大的影响。
所以法官常常引用它的书面意见。
性能和破坏合同的目的是实现了性能。
双方遵守表达和执行合同时隐含条件。
有一个隐含的责任在每个合同,诚信和公正的责任。
然而,当一方不履行合同和借口,该党可能违背合同。
它通常涉及到违约,延迟性能,性能缺陷等等。
此外,可能违反合同的合同一方先行否定。
先行否定,也叫做期前违约,合同一方表达或暗示的言行,他将不执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然而,先行否定只适用于两国未生效的合同不履行双方的义务。
但有时我们可能满足不可能的情况下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不能履行我们的义务。
这些情况被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超出了当事人的控制如火,流行,战争,罢工等等。
这是一个合理的借口合同的一方不履行他的义务,消除他的责任,但这并不适用于违约的情况下是由通常的和自然的后果预测降雨等外部力量。
补救措施和赔偿为了保护,守约方的违约方美国的合同制度设计一些可用的补救措施。
司法补救措施可以分为法律救济和公平的补救措施。
法律补救措施包括象征性的损害赔偿、补偿(或一般)损失,间接损失(或特殊),和惩罚性(或模范)赔偿。
那些遭受任何损失将授予守约方的违约方名义损失。
补偿性赔偿金可以恢复受伤的一方的情况他并没有遭受损失。
它旨在弥补损失或直接损伤,可预见的结果。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的损失,守约方的违约方可用的补救措施是什么答案是间接损失。
如果受伤的一方可以证明违约方知道或有理由知道特殊情况的存在,将导致另一方遭受额外的损失如果合同被违反。
与此同时,美国设计惩罚性赔偿惩罚违约方的行为以及在未来阻止他人的这种行为。
但这钱赔偿只能使用欺诈合同违约时,压迫,恶意,或以其他方式表明违约方的意图伤害对方的合理预期根据合同。
此外,当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他们可以添加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这样会得到钱赔偿守约方的违约方违反合同时,衡平法的救济包括特定的性能,废除,归还。
特定的性能意味着违约方应该执行合同解除是取消合同。
归还部队方却被不公正地丰富返回什么他不公平或事情有相同的值。
评论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它有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因此它比任何其他国家合同法相对完美。
在20XX年加入WTO 之后,中国可能有更多的机会与美国的贸易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但有时我们对合同条款有不同的理解,可能损害的国家的利益,我们有不同的合同法特别是第三人的规定,执行延迟规则,放电等等的权利。
所以我们应该分析和中国合同法的区别。
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学习美国的先进经验合同法完善我们的世界经济,使其更适合。
篇二:标签:分类:法规公约条约诉讼仲裁公证杂谈CONTENT目录 (共十六章385条)Chapter 1 MEANING OF TERMS第一章合同条款的含义Chapter 2 FORMATION OF CONTRATCTS------PARTIES AND CAPACITY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当事人及其缔约能力Chapter 3 FORMATION OF CONTRACTS---MUTUAL ASSENT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意思表示一致CHAPTER 4 FORMATION OF CONTRACTS—CONSIDERATION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约因CHAPTER 5 THE STATUTE OF FRAUDS第五章防止欺诈条例CHAPTER 6 MISTAKE第六章错误CHAPTER 7 MISREPRESENTATION, DURESS AND UNDUE INFLUENCE第七章虚假的意思表示,胁迫以及不当影响CHAPTER 8 UNENFORCEABILITY ON GROUNDS OF PUBLIC POLICY第八章合同因公共政策而不可执行CHAPTER 9 THE SCOPE OF CONTRACTUAL OBLIGATIONS第九章合同义务的范围CHAPTER 10 PERFORMANCE AND NON-PERFORMANCE第十章合同的履行与不履行CHAPTER 11 IMPRACTICABILITY OF PERFORMANCE ANDFRUSTRATION OF PURPOSE第十一章履行不能和履行目的落空CHAPTER 12 DISCHARGE BY ASSET OR ALTERATION第十二章双方合意或变更合同以解除合同义务CHAPTER 13 JOINT AND SEVERAL PROMISORS AND PROMISEES第十三章连带允诺人和受允诺人CHAPTER 14 CONTRACT BENEFICIARIES第十四章合同受益人CHAPTER 15 ASSGINEMNT AND DELEGATON第十五章合同权利的转让与合同义务的转托CHAPTER 第十六章违约救济Chapter 1 MEANING OF TERMS第一章合同条款的含义1. CONTRACT DEFINED 合同定义A contract is a promise or a set of promises for the breach of which the law gives a remedy, or the performance of which the law in some way recognizes as a duty.合同指的是一个允诺或一组允诺,如果违反此允诺,则法律给与救济;如果其履行了允诺,则法律以某种方式将其视为一项义务。
2. PROMISE; PROMISOR; PROMISEE. 允诺;允诺人;受允诺人(1) A promise is a manifestation of intention to act or refrain from acting in a specified way, so made as to justify a promisee in understanding that a xxmitment has been made.允诺就是以特定方式实施或禁止实施某种行为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使受允诺人正当地认为一个允诺已经作出。
(2) The person manifesting the intention is the promisor.作出该意思表示的人是允诺人(3) The person to whom the manifestation is addressed is the promisee.该意思表示所指向的人为受允诺人。
(4) Where performance will benefits a person otherthan the promisee, that person is beneficiary. 如果该允诺的履行使除受允诺人之外的他人获利,则该人为受益人。
3. AGREEMENT DEFINED; BARGAIN DEFINED协议的定义;An agreement is a manifestation of mutual assent on the part of two or more persons. A bargain is an agreement to exchange promises or to exchange a promise for a performance or to exchange performances..交易磋商约定的定义一个协议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一致的意思表示。
一个交易磋商约定是为允诺与允诺之间的交换,或为允诺与义务履行的交换,或为义务履行之间的交换而达成的协议。
4. How a Promise May Be Made 允诺如何作出A promise may be stated in words either oral or written, or may be inferred w holly or partly from conduct.一个允诺可以用口头言词或书面文字作出,也可以完全或部分地从行为中推断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