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政务服务中心_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办理行政服务、科技服务、村帐服务等业务;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活动。
第三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四条服务承诺制: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
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
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第五条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办事群众的申请材料和相关情况,应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事项。
第六条限时办结制:中心各窗口对办事群众的申请,应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确需延长的,应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承诺办理时限。
第七条首问负责制:中心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的首次咨询,应负责解答或指引办理。
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八条预约服务制:对特殊原因或需紧急办理的事项,中心窗口可实行预约服务,约定办理时间。
第九条透明办公制:中心各窗口要将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在窗口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质量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办理各项业务,确保办理质量。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协作,相互支持。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十六条中心收费项目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政务大厅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政务大厅规章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大厅管理,保障公民权益,提高行政效率,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政务大厅是为公民提供政务服务的窗口,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服务态度亲切、高效。
第三条政务大厅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市民、企业、社会团体等,服务内容覆盖公共服务、行政审批、事务咨询等。
第四条政务大厅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节假日暂停服务。
第五条政务大厅应当按照“便民、高效、规范”的原则开展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六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违规操作,不得索要或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
第七条政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评价制度,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服务的意见建议,加强自身的改进与完善。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八条政务大厅应当在明显位置张贴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姓名等相关信息,方便公民了解。
第九条政务大厅应当保持服务台面整洁,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引,引导公民有序办理业务。
第十条政务大厅应当采用现代化设备和技术,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体验。
第十一条政务大厅应当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不同窗口办理不同业务,避免混淆和延误。
第十二条政务大厅应当制定服务承诺,确保办理时限,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三章行政审批第十三条政务大厅应当协助各部门开展相关行政审批服务,提供协助、咨询和指导。
第十四条政务大厅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和规定,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超越职权。
第十五条政务大厅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审批过程中要求公民提供的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六条政务大厅应当合理设置受理窗口和办理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第四章事务咨询第十七条政务大厅应当配备专业的咨询人员,解答公民咨询,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第十八条政务大厅应当建立咨询记录制度,记录公民咨询内容、时间、咨询人员等信息,保障咨询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政务大厅应当根据公民的要求提供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表格等,帮助公民完成办事。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运行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以及前来办理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中心坚持“公开、便民、高效、廉洁”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心设立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第五条中心设立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中心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二)组织协调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的工作;(三)受理、转办、督办群众投诉举报;(四)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评估;(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中心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工作。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七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集中办理。
第八条中心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确保服务标准一致。
第九条中心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办理时限、所需材料、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在大厅内公示。
第十条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确保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第十一条中心对群众办理业务提供咨询、引导、协调等服务,确保群众办事顺畅。
第十二条中心对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事项清单和办理流程。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三条中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四条中心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中心定期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廉洁自律第十六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政务中心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中心是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务中心的管理和运作。
第三条政务中心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公开、公平、高效,服务宗旨是依法办事、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第四条政务中心的管理目标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的办事需求。
第五条政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第六条政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倡导全员参与服务、全员服务、全员提升服务,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服务氛围。
第七条政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用户投诉,积极回应用户诉求,依法合规处理用户投诉。
第八条政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政务中心的组织机构包括办公室、服务窗口、信息中心等。
第十条办公室是政务中心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工作。
第十一条服务窗口是政务中心的服务岗位,负责受理和办理用户的政务服务事项。
第十二条信息中心是政务中心的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政务信息的整理、存储、保密和披露工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三条政务中心的办公室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拟定政务中心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二)组织政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工作;(三)协调服务窗口、信息中心等部门的工作;(四)协助政务中心领导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受理和办理用户的政务服务申请;(二)提供政务服务咨询和指导;(三)协助政务中心领导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政务中心的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整理、存储和保密政务信息;(二)及时披露政务信息;(三)监督政务信息的安全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管理制度一、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做到环境优雅,空气清新,窗明几净,地面洁净无杂物,卫生间无污迹无异味,垃圾及时清理。
二、政务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积极配合保洁人员的工作,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倒残茶等。
三、政务服务中心内禁止吸烟。
四、各窗口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要对窗口内办公区进行清扫,保持洁净、整齐、无痰迹、无挂吊、无杂物堆放;办公桌上的工作资料、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不得乱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文件、材料、报纸要随时整理,用完归档;下班后窗口办公桌上除电话、电脑设备、台历外,不得有任何公文资料、公共物品、公共财物和私人物品。
五、保洁人员、保安人员及政务服务中心全体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对违反本制度、不讲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六、值班员定期或随时对各窗口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窗口工作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树立奥运村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使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思想道德规范(一)政治合格,作风优良。
(二)热爱人民,甘当公仆。
(三)忠于职守,公正无私。
(四)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五)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二、职业道德规范(一)热爱服务保障事业,自觉维护政府形象。
(二)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严守政府办事准则和活动纪律。
(三)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四)团结协作,奋发向上,勇于创新。
(五)遵守职业道德,端正服务态度。
(六)爱护公共财产,使财产不流失、不丢失。
三、仪容仪表(一)工作区、工作时间内,穿着服装,做到整洁、得体、美观。
(二)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仪表举止要端正、大方、文明、自然;女同志不化浓妆、不涂浓指甲油;男同志不留胡须、不留长发;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
(三)工作时间站、坐姿端正、不坐桌子;杜绝上歪下斜、半躺半坐等不雅姿态。
(四)保持精神饱满,状态良好;接待来访时面带微笑,态度和蔼。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汇编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汇编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 (1)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3)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与部门工作联动制度 (5)政务服务中心窗口AB岗工作制度 (7)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调整办法 (9)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一、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中心办事或者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进行询问、举报、投诉等有关事项时所接触到的第一位“中心”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对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承担办理或解答、转交、引导的责任制度。
二、所有“中心”工作人员均属首问责任人范围。
三、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照中心收件、退件和服务承诺等有关规定及时承办或处理,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一次性书面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及要求;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齐全的,应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和具体指导,要按“六件”(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转办件、联办件、退回件)管理规定规范操作。
对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记录、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窗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主动告知或引导服务群众到承办人或责任人处。
3、不属于首问责任人部门、窗口职责范围的事项,但属于“中心”其他部门、窗口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主动告知或直接指引服务群众到办理窗口。
4、不属于“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帮助其寻找相关承办部门,耐心详细告知承办该事项的具体部门及地址,必要时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5、首问责任人不能确定服务对象申办事项属何部门职责范围时,应主动告知或将其直接引导到咨询台或“中心”办公室。
6、对电话、传真咨询或举报,首问责任人要将来电来传反映的事项、来电来传人姓名、联系方式等登记在册,及时办理或转告相关部门或窗口,并负责告知来电来传人。
7、属于举报或投诉事项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或将服务对象直接引导到“中心”监察室。
8、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须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不得寻找借口进行搪塞,要充分体现政府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
政务服务中心制度汇编

政务服务中心制度汇编(2020版)中国·深圳目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4)工作衔接制度 (7)AB岗工作制度 (7)首问负责制度 (8)服务承诺制度 (9)请假制度 (10)考勤制度 (12)计算机使用制度 (13)安全管理制度 (14)“服务之星”评定办法 (14)一次性告知制度 (15)报告备案制度 (16)巡查制度 (17)代办受理制度 (18)延时服务制度 (20)责任追究制度 (21)投诉处理制度 (23)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24)学习培训制度 (30)会议制度 (31)收发文管理制度 (32)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3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4)档案管理制度 (35)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制度 (36)值带班工作制度 (37)内设股室及岗位工作职责 (38)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确保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窗口之间沟通渠道顺畅,加强协调配合,规范窗口工作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由中心效能监察股负责监督执行。
二、工作职责1.工作日内到岗前佩戴好胸牌,打开电脑、评价器等设备,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上班前遇有服务对象来到窗口应主动询问,属本窗口的,按照取号顺序安排服务对象就坐,并为其提供服务;不属本窗口的,按首问负责制要求,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
3.下班前整理工作台面和资料,打扫本窗口卫生,切断电源。
三、禁止规范1.禁止在电脑上玩游戏、看股票、看视频、聊天、听音乐,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禁止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设置屏幕保护程序,电脑桌面按统一要求使用中心自带桌面,不得擅自改变电脑摆放位置。
3.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闹,串岗聊天,吃东西;禁止打扑克、下棋等一切娱乐活动。
4.工作时间禁止在窗口看与工作和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等。
5.禁止在大厅公共区域吸烟。
6.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出现纷争时应当控制情绪,及时向首席代表、中心带班领导反映。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指为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法律咨询、企业注册等一揽子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服务中心应遵循便民、高效、规范、公平的原则,为企业和公民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服务中心应确保服务流程合规、信息保密、服务态度友好、效率高效等要求,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第五条服务中心的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推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制度和规章制度,提高组织管理水平。
第六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根据投诉情况进行整改和反思,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服务中心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考核,对工作业绩进行奖惩激励,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
第八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及其他管理制度,由服务中心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第十条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行政审批部、公共资源交易部、法律咨询部、窗口服务部等职能部门,并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立其他部门。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办公设备维护、协调各部门工作、接待来访等。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部负责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理,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并且及时反馈审批结果给申请人。
第十三条公共资源交易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证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第十四条法律咨询部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解答法律问题,协助申请人合法维权。
第十五条窗口服务部负责服务中心各窗口的服务,保证服务态度友好、服务效率高效。
第十六条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负总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工作,对服务中心的运行情况负责,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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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管理制度一、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做到环境优雅,空气清新,窗明几净,地面洁净无杂物,卫生间无污迹无异味,垃圾及时清理。
二、政务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积极配合保洁人员的工作,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倒残茶等。
三、政务服务中心内禁止吸烟。
四、各窗口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要对窗口内办公区进行清扫,保持洁净、整齐、无痰迹、无挂吊、无杂物堆放;办公桌上的工作资料、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不得乱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文件、材料、报纸要随时整理,用完归档;下班后窗口办公桌上除电话、电脑设备、台历外,不得有任何公文资料、公共物品、公共财物和私人物品。
五、保洁人员、保安人员及政务服务中心全体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对违反本制度、不讲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六、值班员定期或随时对各窗口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窗口工作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树立奥运村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使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思想道德规范(一)政治合格,作风优良。
(二)热爱人民,甘当公仆。
(三)忠于职守,公正无私。
(四)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五)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二、职业道德规范(一)热爱服务保障事业,自觉维护政府形象。
(二)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严守政府办事准则和活动纪律。
(三)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四)团结协作,奋发向上,勇于创新。
(五)遵守职业道德,端正服务态度。
(六)爱护公共财产,使财产不流失、不丢失。
三、仪容仪表(一)工作区、工作时间内,穿着服装,做到整洁、得体、美观。
(二)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仪表举止要端正、大方、文明、自然;女同志不化浓妆、不涂浓指甲油;男同志不留胡须、不留长发;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
(三)工作时间站、坐姿端正、不坐桌子;杜绝上歪下斜、半躺半坐等不雅姿态。
(四)保持精神饱满,状态良好;接待来访时面带微笑,态度和蔼。
四、行为规范(一)言行要温和、谦恭,举止要庄重、得体。
(二)要用主动打招呼的方式等接待服务对象。
(三)不得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不聚谈闲聊、不会亲友,上班时间不带小孩和非工作人员入内。
(四)工作时间不得在工作场所打扑克、下棋及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五)工作时间禁止在电脑上玩游戏,禁止接听广播和音乐,严禁电话聊天。
(六)保持办公场所清洁卫生、工作台面上文件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七)禁忌行为:严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剪指甲、化妆、脱鞋、颤腿、打哈欠、伸懒腰的不雅行为。
五、服务态度(一)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对微笑,目视对方,要求自然真诚,尽量满足其合理的服务需要。
(二)对来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要来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有责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训斥和歧视服务对象。
(三)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早来、晚来一样接待。
(四)受理业务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因故暂时离开窗口,应放置“暂停服务”标识,同时向下一位办事人员致歉。
(五)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虚心听取,决不与其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流露出不满的表情。
(六)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工作人员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之争吵、争辩,并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政务服务中心文明服务用语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都要树立以人为本、热情服务的观念,工作中要主动、热情、耐心、细致,态度要和蔼,语气要亲切,语言要文明,多说“请”字、少说“不”字,灵活运用文明用语,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
一、办公用语(一)当服务对象前来办理业务时,“您好”、“请坐”、“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
(二)当服务对象找错窗口时,“请您到××窗口办理,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再找我咨询”。
(三)当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请出示您的××证件(材料)”、“请稍侯,我很快就会帮您办理”、“请您把款清点一下”、“请签名”、“请收好您的单据”。
(四)当服务对象填错表格时,“您的××项填写有误,请重新填一下好吗?”、“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您尽管问”。
(五)当服务对象手续(材料)不全时,“您的手续(材料)还缺少××项,请您准备齐全再来”。
(六)当服务对象的业务不能即时办完时,“我们将在××时间内为您办理完毕(给您答复)”。
(七)当服务对象办理完业务时,“很高兴为您服务”、“欢迎再来”、“请慢走”、“再见”。
(八)当服务对象表示感谢时,“不客气”、“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九)当服务对象感到不满意或提出意见时,应主动诚恳地道歉,“很抱歉”、“实在对不起”、“请原谅”、“请别着急”、“请多提宝贵意见”、“谢谢您的意见,我们会尽快研究改进”。
(十)当群众来访咨询时,“请问您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助?”、“有什么需要请讲,我们会尽量帮您”、“请您理解,我们是按照政策办理的”。
二、电话用语(一)拿起听筒接电话时,“您好,这里是××(单位)”、“请问”、“您请讲”。
(二)来电话找人时,“请问您找哪一位?”、“请稍侯”、“对不起,××不在,有什么事需要转告吗?”。
(三)来电话咨询问题时,“请问您要咨询什么问题?”、“请您慢慢讲,不要着急”、“对不起,我没听清楚,请您重复一遍,好吗?”、“对不起,您咨询的问题由××窗口负责,请打电话×××”。
(四)对方打错电话时,“您打错了,这里是××单位”、“再见”。
(五)向外打电话时,“您好,请问是××单位吗?”、“请找一下××先生(女士),谢谢。
三、禁忌用语无论什么情况下都禁止使用“不知道”;“我不管”;“有牌子,自己看”;“快点,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了,还不懂?”;“没看见我正忙着吗?”;“有意见找领导去”;“不行,重填”以及其他不规范、不文明的用语。
政务服务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系统软件和计算机是政务服务工作运行的重要工具,为管理和保护好计算机,保证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启动和关闭计算机应按正常程序操作。
二、不得将口令泄露给无关人员。
三、要定期对计算机例行病毒检查,防止病毒传播,发现新计算机病毒时,应及时清除。
四、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和软盘,不得把本窗口的软盘随意外借,使用外来光盘和软盘时要先进行杀毒。
五、不得随意添加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随意删除系统文件。
六、未经允许不得改动或移动电源、机柜、终端、服务器等。
七、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不得操作大厅计算机和相关设备。
八、未经许可不得允许外来人员参观,不得为其演示系统功能或查询信息。
九、系统及计算机遇有故障时要及时与信息中心有关人员联系。
十、下班后必须关闭计算机并切断计算机电源。
政务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处置制度一、服务对象与工作人员出现争执时的处理办法(一)当服务对象对经办服务工作表示不满时,窗口工作人员应冷静处理,控制情绪,绝不允许与之争吵;即使自己有理,也不得据理力争,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保持平和心态,耐心解释、疏导情绪、保持稳定。
(二)如争执确已发生,应及时报告科室及主管领导。
在场其他同志要立即前往劝解,讲究方法、化解矛盾,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二、办公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处理办法工作期间发生机器、系统、线路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报大厅负责人,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党政办主管人员进行抢修。
并第一时间告知服务对象,同时工作人员应用规范的语言做好解释工作,取得服务对象的谅解,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政务服务中心例会制度一、政务服务中心例会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主持召开,全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参加。
二、会议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
三、会议内容:(一)研究、处理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中的问题;(二)值班员对上周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窗口的服务情况进行点评。
(三)需由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
四、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期间不大声说话,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无故走动或出会场。
政务服务中心轮流值班制度一、为保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序进行,凡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上工作的人员、都要参加大厅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为每人一周,每周一早晨上班前进行交接,三、交接班顺序以值班表为准,并认真填写值班情况。
四、交、接班人员应认真交接,以便工作的连续性开展。
五、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履行好职责。
政务服务中心轮流值班员职责一、值班员负责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并将考勤结果登记在考勤本上。
二、值班员要提前15分钟到岗,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负责开门、拉开门帘等工作;下班时负责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并做好关灯、拉门帘、锁门等工作。
三、值班员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进行随时检查,并督促保安,保洁员履行好职责。
四、值班员负责监督、督促工作人员履行好服务大厅的规章制度。
五、如遇有纠纷及无理取闹人员,要及时劝阻,视情况报有关领导。
六、值班员要履行好职责,遇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科长及主管领导报告。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一、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考勤制度。
由轮流值班员对工作人员实行每日考勤登记(设考勤本)。
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原则要提前10分钟到岗,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即为迟到,不到规定时间离岗即为早退.三、严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应告知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找本科室领导请销假(工作期间请假,原则上本科室派人接岗后方可离开)。
四、对迟到早退者,当月累计达到三次的,进行批评教育,并向科长及主管领导进行报告。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公约经办服务,优质高效;忠实诚恳,文明礼貌;坚持原则,认真负责;言之有据,办事稳妥;不烦不厌,不推不拒;精通业务,尽职尽责;廉洁勤政,主动自觉;无私奉献,勤奋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