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音乐素养评价方案(可编辑修改word版)
小学音乐素养检测及评价方案

小学音乐素养检测及评价方案
本文介绍了精品文档书院小学音乐素养检测及评价方案,旨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并有效促进学生艺术能力的发展。
该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以立德树人为目标,以音乐课程标准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XX艺术教育普及计划(2015—2017年)》文件精神。
检
测评价原则包括导向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
每学期期末进行检测评价,面向全体,全面检测。
检测内容包括歌曲表现、音乐欣赏与乐理知识、乐器表现,评价标准包括能生动活泼地表现歌曲,情感表达到位等。
2.音乐欣赏与音乐知识(30分)
检测内容为现行教材中课程标准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内容。
考试形式为闭卷,包含听力部分,例如听一段旋律并写出曲名和主奏乐器。
评分标准根据学生具体答题情况评定。
3.器乐演奏(30分)
检测内容根据年级不同而不同,1-2年级以打击乐器为主,3-6年级以口风琴为主。
考试时,学生可以表现教材中的曲目,或者根据学校制定的年级曲目进行演奏。
考试方式为现场抽测。
评分标准根据演奏规定曲目和自选曲目的熟练程度评分,分为能够熟练演奏(25-30分)、基本会演奏(21-24分)、演奏
欠熟练(18-20分)和不会演奏(0分)四个等级。
根据以上检测结果,综合评定学生的音乐素养等级,分为
A(优秀,85分以上)、B(良好,75分以上)、C(合格,
60分以上)和D(待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教育局相关精神。
特制定我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三、测评内容
音乐:1、理论测评(20%),理论测评内容为本学期教材的相关音乐知识;2、平时学习情况(20%),学生在音乐课上的表现,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活动获奖情况;3、技能测评(60%)(下面两项中任选一项)(1)、声乐:自选本册音乐教材中的歌曲背唱一首;(2)、综合表演:舞蹈、戏剧、小品、乐器中任选一项表演;(3)、计分采取100分制。
美术:1、理论测评(20%),理论测评内容为本学期教材的相关美术知识及作品欣赏能力;2、平时学习情况(20%),学生在美术课上的表现,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活动获奖情况;3、技能测评(60%)(下面两项中任选一项)(1)、绘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完成一副绘画作品,学生自备文具;(2)、手工制作: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完成一个作品;(3)、计分采取100制。
四、时间安排:1、2018年12月组织理论测评;2、2018年1月组织技能测评;3、各班测试员在2018年1月底将最终测试成绩上交教导处。
五、其他事项
1、各班在测评前期,应针对方案项目对学生进行训练,力求学生的能力有较大提高。
2、各班音乐与美术老师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每一个学生进行公平、公正、客观、真实。
小学生音乐素养测评实施方案完整版

小学生音乐素养测评实施方案完整版介绍这份文档旨在提供小学生音乐素养测评的实施方案,帮助学校或教育机构进行全面而系统的音乐素养评估。
目标- 评估小学生的音乐素养水平- 为小学生提供个性化的音乐教育服务- 促进小学生音乐素养的综合发展测评内容1. 乐理知识:测试学生对音符、节拍、音阶等基本乐理知识的掌握程度。
2. 声乐技巧:测评学生在声音的发音、音准、音色等方面的表现。
3. 乐器演奏:评估学生在乐器演奏方面的能力和技巧。
4. 音乐欣赏:测试学生对不同音乐风格、作曲家的作品等方面的理解和欣赏能力。
5. 创作和表演:评估学生的音乐创作能力和在小组或个人表演中的表现。
测评流程1. 基础测试:对所有学生进行乐理知识和声乐技巧的基础测试。
2. 选项测试: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选择适合的乐器演奏、音乐欣赏或创作和表演测试。
3. 评估标准:制定具体的评估标准,根据各项测试内容进行评分和评级。
4. 结果反馈:向学生和家长提供测评结果和个性化的研究建议,帮助他们了解学生的优势和改进方向。
实施要求1. 专业教师:确保测评工作由专业音乐教师负责进行,并能够准确评估学生的音乐素养水平。
2. 考场环境:提供良好的考场环境,确保学生在安静、整洁的环境中进行测评。
3. 测评时间:合理安排测评时间,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充分展示自己的音乐素养。
4. 数据收集: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整理测评数据,为学校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结束语通过实施小学生音乐素养测评方案,可以全面了解学生的音乐水平和特点,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音乐教育服务。
这将有助于促进学生音乐素养的全面发展,培养他们对音乐的兴趣和才能。
同时,也为学校教育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2021—2021学年上期五年级六年级音乐评价方案

2021—2021学年上期五年级六年级音乐评价方案今年我教了五六年级的音乐课程,应学校要求特别对此课程进行了期末评价方案的制定:《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
对学生教学学习的评价,既要关心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与发展”。
为此,我制定了以下评价方案:一、评价原则每位学生的音乐天赋、能力是有差异的,教师在评定学生音乐成绩时:一要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二要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三要根据学生的具体的条件做出公正合理的综合评定。
二、评价内容:看、唱、听、赏、奏、表。
看(注意力集中、看老师、看黑板、看书、看同学表演等);唱(演唱、唱游、说唱等);听(倾听、听辨、听同学发言等);赏(能准确说出相关年级听赏或插图等作品名称及相关的知识,表达自己的体验);奏(演奏或掌握一种简易乐器或打击乐器,对相关年级所需了解的乐器名称等);表(积极参与,大胆表现,敢于标新,结合相关知识、作品,表达自己的体验、自由表演等)。
三、评价方法1、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应予充分的关注,在教学过程中经常进行。
可采用观察、谈话、提问、抽唱等方式进行。
2、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对学生的音乐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交流合作,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可以用较为准确,形象的文字进行定性评价,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行性,进行量化测评,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要注意科学性。
3、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对学生的评价可采用自评的方式,以描述性评价和鼓励性评价为主。
由于在音乐学习中学生个体差异明显,因此,学生评价的重点应放在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上。
四、阶段性评价措施1、建立每月学习评价机制综合素质形成评价是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发展过程进行正确的指导和调控的“得力助手,也是学生了解自我、不断提高自己与完善自我的“一面镜子”,学生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通过自评、互评不断反思、不断进步,学会自主学习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五年级音乐学科评价方案

五年级音乐学科评价方案1. 背景音乐是一门重要的艺术学科,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为了全面评价五年级学生在音乐学科的研究成绩和能力表现,制定本评价方案。
2. 评价目标本评价方案旨在评价五年级学生在音乐学科方面的知识掌握、技能运用和情感体验等方面的表现。
具体目标如下:- 评价学生对音乐知识的掌握情况;- 评价学生在音乐演奏和歌唱等技能运用方面的能力;- 评价学生对音乐的欣赏和情感表达能力。
3. 评价内容为了实现上述评价目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3.1 音乐知识评价通过书面测试和口头问答的方式,评价学生对音乐知识的掌握情况。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音乐的基本概念和术语;- 音乐的历史和发展;- 音乐的风格和流派;- 音乐的节奏、节拍和音高等基本元素。
3.2 音乐技能评价通过学生的演奏和歌唱等表现,评价学生在音乐技能运用方面的能力。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乐器演奏的技巧和表现;- 歌唱的音准和表达;- 音乐演奏和歌唱的节奏感和表现力。
3.3 音乐情感评价通过学生的音乐欣赏和表达等方式,评价学生对音乐的情感体验和表达能力。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音乐欣赏的兴趣和理解;- 音乐作品的情感表达和解读;- 学生自己对音乐的情感体验和表达。
4. 评价方式为了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的音乐学科表现,将采取以下评价方式:- 音乐知识评价将采用书面测试和口头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音乐技能评价将通过学生的演奏和歌唱表现进行;- 音乐情感评价将通过学生的音乐欣赏和情感表达等方式进行。
5. 数据分析和使用根据音乐学科评价结果,可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学生的研究情况和发展趋势。
评价结果可用于学生评级、个别辅导和教学改进等方面的决策和应用。
6. 家校合作与反馈评价过程中,学校和家长应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学生的研究情况和进展。
评价结果应向家长进行及时的反馈,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家校合作。
7. 实施计划根据本评价方案,学校将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小学学校学生音乐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XXXX小学学校学生音乐素质测评实施方案学业水平监测是衡量反映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知识技能水平的考查方式,是管理和引导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学业水平监测工作,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音乐学业水平包含的内容、应达到的标准及监测过程与方法做如下规定:一、监测对象小学、初中各年级学生。
二、监测内容及各项指标占的权重1.学科基础知识考核。
分值占50%2.教师备课、上课、学校课时安排。
分值占10%3.带兴趣小组和社团。
分值占30%4.组织参加各级艺术活动。
分值占10%三、学科基础知识考核实施办法(一)小学音乐学科基础知识考核:1、演唱与识谱能力:分值占30%。
抽测内容要体现“所选曲目在教材中的单元覆盖率最大化”原则。
(1)所选曲目能覆盖现行教材的所有单元(人音版“山东乡土教材”单元除外)。
(2)单项内容(如演唱)所选曲目,在同一单元(或课)中最多选择1首。
(3)学生能熟练演唱相关年级现行教材的歌曲。
(4)演唱时以齐唱或合唱为主,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音域,做到音调统一,节奏一致。
(5)能通过音色、力度、速度控制表达感情,做到声情并茂。
(6)学生能用已学会的歌(乐)曲演唱乐谱。
演唱时要音调统一,节奏一致。
(7)识读乐谱及综合艺术表现可以和演唱曲目相同,但综合艺术表现不能与识读乐谱共用相同乐曲。
(8)一、二年级辅助柯尔文手势演唱大调音阶,135单音演唱,135三个音的简单旋律组合;三年级演唱大调音阶、1356单音演唱,大小二度、大小三度音程构唱, 1356四个音的简单旋律组合;四年级演唱大调音阶、12356单音演唱,大小二度、大小三度、纯四纯五音程构唱,12356四个音的简单旋律组合;五、六年演唱大小调音阶、1234567单音演唱,大小二度、大小三度、纯四纯五、大小六度,大小七度音程构唱,1234567七个音的旋律组合,在不同的音高上构唱大小三和弦。
音乐学业水平评价方案(修改版)

佃户屯中学音乐学业水平评价方案
一、实施对象:
所有在校的学生。
二、考查目的:
对初中学生音乐课进行学期末考查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和基本保障,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指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培养学生审美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促进学校的素质教育发展。
三、考查原则:
1、有利于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改革;
2、有利于实现素质教育的价值追求;
3、有利于检查和鉴定学生学业情况与教育教学情况,为改进学
习与工作提供依据,。
4、有利于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与发展的不同需求,实现素质发展目
标与学科学习目标,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5、有利于初中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
四、成绩评定:
1.评定要求:
评价要突出对能力和音乐素养的考查,发挥考试的正确导向功能、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切实体现素质教育面向全体的要求;注重考查创新能力;增强探究性,注意引导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注重综合性,注意与其他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结构体系的整体把握能
力;坚持教育性,体现积极的价值取向,体现时代性,要有机地把握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使学生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学生的评价结果的有机组成部分。
2.具体方法:
说明:
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A、B、C、D)四个等级。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
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实验小学音乐综合素养评价方案

实验小学音乐综合素养评价方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落实课程计划,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创造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势在必行。
如何构建与之适应的新的评价体系,首先要认真研究新的课程标准与教材,其次在构建评价体系时一定要体现新的评价理念、内容、方法和标准,建立和逐步完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
将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让学生在参与过程中尝试成功,获取愉悦的心理体验,对学习和生活充满自信。
一、音乐课程评价方案的目的与依据音乐学科学生学习水平的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体现音乐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评价,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音乐学科评价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有利于教师总结,提高教学水平,发挥评价的激励和促进作用。
本方案制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
二、音乐课程评价原则依据《音乐课程标准》要求,音乐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实事求是,公正严谨地进行评价。
三、音乐课程评价内容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知识、实践能力及学习情感三个方面。
1.基础知识:各学段课标规定的内容。
2.实践能力:包括演唱与演奏、模仿与体验、欣赏与感受、表现与创造、综合与合作能力等。
3.学习情感:平时学习态度、表现及课外音乐活动的参与情况。
四、评价方法与等级界定评价方法可采用自评,互评、小组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随堂评价与期末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注重课堂评价。
对学生课堂回答的问题、进行的表演以及课堂表现及时进行自评、互评、教师评价。
发挥好评价的激励与改善的功能。
2.基础知识的评价可根据《大纲》对各学段的要求,教师出题笔答或口答等形式,进行定量测评。
3.实践能力的评价可采用“分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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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素养评价方案
一、评价原则:
音乐课程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必修课程,对学生的人格成长、情感陶冶以及智能的提高等具有重要价值。
评价是音乐教学的重要环节,通过评价,教师可以掌握音乐教学计划和目标的实现情况,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学生可以及时了解自己达到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今后有效学习;家长可以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度和成绩,鼓励和支持学生有针对性学习。
对学生的评价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方向,既注重学生音乐能力的发展,又注重人文素养的提高,同时根据课程设计的要求和目标,针对具体的教学内容进行评价。
2、注重差异原则——注重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尊重学生富有个性或独特的表达方式,注意学生在文化背景、社会环境、经济状况、语言、性别等方面的差异,给予平对待,在知识技能的评价上,不强求一律,对学生的点滴进步给予鼓励和肯定。
注重学生的探索过程,而不是学习结果;注重教与学活动的有机联系,而不是脱离或中断教学进程;它适应音乐教学的即兴、变化、生成和跳跃等特点,适合不同班级、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可对学生的音乐能力和人文素养做出评定。
二、评价对象:小学五、六年级全体学生。
三、评价方法:
通过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平日表现与期末评价内容、评价标准等进行综合性评价,其中形成性评价的评定占20%,终结性评价占80%。
将最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学生本学期音乐学科的有效成绩(采用等级制)。
评定等级:优、良、及格(A、B、C)
四、评价内容及标准:
1、形成性评价(30%)
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应予充分的关注,在教学过程中经常进行。
可采用观察、谈话、提问、讨论、抽唱(奏)等方式进行。
因此,音乐教学要将对学生的经常性的形成性评价加以记录,尽可能地对所有学生实施日常的形成性评价。
音乐课代表辅助音乐教师进行记录。
评价内容:
(1)上课认真,带齐音乐学习用品;检查书籍爱护程度。
(态度)
(2)能认真演唱歌曲。
(唱)
(3)能用悦耳的声音有感情地演唱歌曲。
(情感)
(4)能认真聆听欣赏音乐。
(听)
(5)能积极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
(说)
(6)能随音乐律动并会编简单舞蹈。
(创编)
(7)课后完成老师布置的教学任务。
(练习)
(8)能与组员一起合作学习,解决问题。
(合作能力)
(9)参加课外音乐艺术活动。
(兴趣爱好)
2、终结性评价(70%)
评价内容:基础知识40%、唱歌30%
评价范围:
(1)基础知识(包括音乐欣赏)——以试卷的形式进行卷面考试
年级全册内容的基本知识点,包括乐理知识、音乐常识、作品分析以及音乐欣赏等。
试卷总分为100分。
(2)歌曲演唱——以抽签的方式进行考试
教师选择十首歌曲,学生以抽签的方式在十首中抽一首进行清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