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2018年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2018年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2018年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W.G1002-04

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为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党员教育

1.1党员教育的基本目标

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是党员教育的根本任务。通过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理论水平和活动能力,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便是党员教育的基本目标。在党员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党组织必须紧紧围绕这个基本目标,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努力做到动机和效果相统一,针对性和有效性相统一。

1.1.1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

党员的思想觉悟,包括崇高的革命理想、饱满的革命热情、坚强的革命毅力和旺盛的革命斗志。它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重要标志,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党员的思想觉悟中,崇高的革命理想是最重要的。崇高的革命理想,即为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是共产党员的精神支柱,是革命热情、革命毅力、革命斗志的内在动力。党组织应当把帮助党员树立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以及崇高理想所要求的革命热情、革命毅力、革命斗志,作为党员教育的首要任务。

1.1.2.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

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指的是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掌握运用的程度。它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政治基础,决定着党员能否正确理解和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需要广大党员模范地执行。然而,目前一些党员的政策水平还较低,对党的现行政策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不深,甚至做了一些政策不允许的事情,

影响了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党支部应当针对党员队伍中带有的倾向性问题,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教育,切实帮助党员提高政策水平。

1.1.3提高党员的活动能力

党员的活动能力,主要指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民主权利的实践能力。党员的活动,直接影响党员个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影响党支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然而,党员的活动能力不是自然而然地产生的,它需要有一个反复强化的教育、训练过程。党支部必须通过党员教育,提高党员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本领和完成党的特定任务的工作能力;增强党员的民主意识,使他们学会正确运用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1.1.4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共产党员的党性是党的先进性在党员身上集中体现。它要求共产党员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开拓、忠于职守,关心同志、敢于批评,联系群众、遵纪守法等等。党员的党性修养程度直接关系到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到党支部的战斗力。党支部要通过党员教育,着力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水平。

1.2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1.2.1思想理论教育

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党规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1.2.2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

在新时期,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党员教育的内容必须紧紧贴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党员教育的内容是否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不简单地看是不是有关经济方面的,以及相关的程度是否紧密,而主要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是否明确,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否充分体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其效果能否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从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方面来说,要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展开。要组织党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掌握现代经营和管理知识,了解和熟悉经济建设的环节与经济活动的规律,提高广大党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本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只有具备一定的经济理论、经

济政策、经济法律和现代经营方式、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才能在经[1][2][3][4][5]下一页

党总支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教育 1、党员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使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修养和活动能力。 2、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②党的基本路线教育;③党的基本知识教育;④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⑤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⑥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方面教育。 3、党员教育的形式和方法:①系统性教育。就是集中一定的时间,选择一定的内容,对党员进行系统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以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业余党校”就是一种系统教育形式。②经常性教育。就是结合实际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所进行的一种思想教育活动,上党课就是一种基本形式。③电化教育。就是采用电化教育手段对党员进行形象、直观、生动活泼的一种有效的教育形式。④多样化活动。就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以达到教育党员的目的。 二、党员管理 1、“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总支管理教育监督党员的基本形式,在一般情况下,组织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四次,支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党课每学期至少二次。要求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党总支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每个党员要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2、党员汇报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形式,也是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汇报内容主要有执行党委决议和完成党组织给予任务情况;自身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好人好事、不良倾向和群众呼声;对党组织或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5a17380209.html,)/文秘知识/规章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w.g1002-04 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为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党员教育 1.1党员教育的基本目标 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是党员教育的根本任务。通过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理论水平和活动能力,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便是党员教育的基本目标。在党员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党组织必须紧紧围绕这个基本目标,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努力做到动机和效果相统一,针对性和有效性相统一。 1.1.1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

党员的思想觉悟,包括崇高的革命理想、饱满的革命热情、坚强的革命毅力和旺盛的革命斗志。它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重要标志,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党员的思想觉悟中,崇高的革命理想是最重要的。崇高的革命理想,即为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是共产党员的精神支柱,是革命热情、革命毅力、革命斗志的内在动力。党组织应当把帮助党员树立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以及崇高理想所要求的革命热情、革命毅力、革命斗志,作为党员教育的首要任务。 1.1.2.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 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指的是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掌握运用的程度。它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政治基础,决定着党员能否正确理解和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需要广大党员模范地执行。然而,目前一些党员的政策水平还较低,对党的现行政策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不深,甚至做了一些政策不允许的事情,影响了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党支部应当针对党员队伍中带有的倾向性问题,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教育,切实帮助党员提高政策水平。 1.1.3提高党员的活动能力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重庆市第七中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教师专业化和新课程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课题研究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推动学校课程改革的重要途径。为给广大教师提供课题研究平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研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市、区教育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项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服务,为学校科学发展服务。 第三条学校在认真做好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申报的同时,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积极组织校内课题申报工作,大力支持和鼓励教师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申报课题。 第四条学校各级各类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学校科研工作由课程处具体负责,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直接领导,课程处负责课题研究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实施。 第六条课程处设分管科研主任1名,专职科研员3名,兼职科研员若干名。主要职责为: 1.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规划、制度和评价办法; 2.负责学校各级课题的指导和监管。如,督导课题的申报、开题、结题等,指导课题研究的开展和课题资料的整理; 3.负责组织各课题组开展校内交流活动; 4.对课题组和教师个人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培训; 5.组织各类课题研究的交流、研讨活动,并以简报等方式进行信息发布; 6.收集教师科研论文,定期编辑成册; 7.负责课题立项通知书、结题证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等重要文档资料和珍贵图片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8.对学校的各类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和推广; 9.根据各类课题研究成果,提出教学改革、学校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第三章选题与申报 第七条学校承担的课题按立项审批单位划分为国家级课题、市级课题、区级课题和校级课题。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内容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内容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内容 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党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端正党风和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是一项包括党课教育制度、接转组织关系制度、党费交纳制度等方面在内的综合性制度。各支部必须从细处入手,从教育入手,从管理入手,严格执行好本制度。 二、党员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及基本原则。 (一)党员教育在内容的确定上,要注意思想性、计划性、针对性、系统性和独立性。即首先要突出思想教育,要把增强党员的党性、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要有计划地实施对党员的教育,并且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深入浅出,循序渐进地确定党员教育的内容。 (二)党员教育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宗旨、纪律和党性、党风、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共产主义教育,文化、科学和专业知识的教育等。 (三)党员教育的基本原则是:①理论联系实际;②正面教育为主;③教育者先受教育;④分类分层次的教育。 (四)党课是党员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要结合党在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确立党课专题,并每季度进行一次。 (五)党员教育,还要采取个别教育,党内对话等方式和运用科

学化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 三、党员管理的几项具体规定: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上学、调出本单位需要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按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的纪律之一。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逾期不转者,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管理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和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工作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二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则出具党员证明信。 在接到外单位转入的组织关系后,应在当月内转到党员所属党支部。并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党支部换届改选时,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党支部每半年、年终必须将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情况向有关组织部门报告。 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党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端正党风和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是一项包括党课教育制度、接转组织关系制度、党费交纳制度等方面在内的综合性制度。各支部必须从细处入手,从教育入手,从管理入手,严格执行好本制度。

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提高教科研工作水平,规范和加强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保证教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建立教科研工作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及服务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科研项目按其任务来源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院级项目、学院专项研究项目和各级学会(协会)项目五类。 1.纵向项目:指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按计划下达的教科研项目,可分为以下三个级别: 国家级项目:指科技部、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局,以国家名义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国家级的项目。 省、部级项目:指省科技厅、教育厅等省级厅、委、局以省上名义下达,或国家部、委、局直接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省、部级的项目。 市、厅级项目:指市科委、经贸委、科技局等部门以市上名义下达,或省上厅、委、局直接下达,或国家部、委、局所属的司级部门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地市、厅级的项目。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或与之合作研究的教科研项目,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3.院级项目:指由学院科研基金资助的院内自选科研项目。 自选科研项目分为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和人文社科专项项目两类。自然科学专项项目:指对自然界物质的各种类型、状态、规律属性及运动形式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的项目。人文社科专项项目:指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调查与决策研究的项目。

4.学院专项研究项目:指为了增强学院发展实力、增强专业发展能力、推动产学研合作、以上级下拨专款或有具体建设要求的项目为载体、经过学院统筹考虑确定的研究项目。 专项研究项目由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项目组;项目组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全面负责项目方案制定、实施、验收等具体研究工作;项目在科研处备案,按院级项目立项、管理并给予积分;项目经费由学院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财务处设立专项资金,不提取劳务费。研究成果注重研究报告。 5.各级学会(协会)项目:指由国家一级学会(协会)、国家二级学会(协会)、省一级学会(协会)(含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项目。 第三条学院设立科研基金,用于资助院级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已立项的各级纵向教科研项目、配套资助或资助各级学会(协会)项目。有关科研基金的申请、使用、管理按《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四条学院科研处负责科研计划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请立项 第五条教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目的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路线切实可行。 2.熟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有明显的创新之处。 3.研究成果应当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理论价值。 4.项目研究应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试验条件。 5.项目组人员应为学院在职正式职工,成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充足;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参与同类同级其他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同类同级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项目参与人员必须在申

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支部的重要职责,对党员实施有效管理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的重要措施,积极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途径。 一、党员管理 1、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加支部组织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 2、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员要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每一名党员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都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3、党日制度。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通常每两周下午安排一次。 4、党员交纳党费。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每月一次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组织委员要定期公布党费交纳情况。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5、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6、发展工作。按照组织发展制度和程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定期分析研究培养考察情况,提高新党员质量。要注重做好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定期上党课,明确目的要求,端正入党动机,并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二、党员教育 1、思想理论教育。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党规国法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2、党性教育。党性教育是贯穿于整个党员教育始终的一条主线,要通过对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进行党章、党纲的教育,使党员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党性。要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党性修养是党的先进性在党员身上的集中体现,党员必须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于职守、关心同志、敢于批评、联系群众、遵纪守法等。 3、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支部明确活动内容、方法和措施,党员制订个人争创计划。每位党员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高效率。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兴凯湖乡中心学校 1、全校课题分为总课题、重点课题和自选课题(与常规教研结合)三个层次,实行分层管理。 2、总课题和重点课题须是经省市级以上立项的课题,时间跨度一般为三年以上。总课题以校为单位,选拔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组成课题组进行实施;重点课题由教导处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趋势及本校实际提出课题指南,组成课题组,开展实施。总课题和重点课题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须把研究目标划分至每个学期,实施时根据学期进程的周期性特点进行管理。期初要对前一学期的课题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调整制定本学期的研究计划;学期每月要对研究中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工作小结。 3、自选课题以教研组或教师个人为单位,在学年初申报立项,由教导处组织审定确认,教导处行文公布。时间跨度一般不超过一年。研究工程中必须每月对研究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导处,跨学期的还必须在期初、期末分别作计划和小结。 4、所有课题操作一般都要具备以下几个环节:①项目确定;②开题;③开展研究;④总结成果;⑤成果评价。 5、成立校教科室,负责对主课题和重点课题提出建议,对申报的自选课题进行审议确认,对校内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和鉴定。 6、课题研究应注意积累整理以下六方面的材料:

⑴计划性资料。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研究性实施计划。 ⑵基础性资料。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如学生居住地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总状况,个人兴趣、爱好、性格;实验教师的自然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等。 ⑶过程性资料。如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纪实,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题活动的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的情况、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长、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⑷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⑸效果性资料。包括个案变化和群体变化的资料,如测试成绩的统计分析、试题、答案、试卷及有价值的学生作业、制作、作品等成果。 ⑹总结性资料。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结论、论文、报告。 7、全校教师应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工作。已参与课题的人员应遵循科研工作的规律进行规范的操作,同时还应努力学习教育科研理论和现代教育思想方法,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认识水平,以及促进课题研究向更深的层次发展。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在为加强党员的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每学期要上两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二、党课的内容:系统地讲解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来讲,也可以自己编写材料。党课的内容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力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 三、党支部要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党课。 四、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党支部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或聘请党校教师兼任。党课教员应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深入的研究,并且在党员中有一定的威望。党课教员要掌握每一时期的党课教育计划,对党员队伍状况有比较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在接受任务后,要认真备课,要理论联系实际,在讲课中,不仅要把基本道理讲清,还要联系实际回答党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五、党支部在搞党课教育时,应制订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订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如有必要,可请求上级党组织,争取上级党组织的指导。课后,党支部要组织讨论,也可进行测验,以消化党

关于发布《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中央电化教育馆函件 教电馆[2011]20号 关于印发《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教馆(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电教馆,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 规划》,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了《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中央电化教育馆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的管理,适应我国教育信息化特别是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的发展,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的各类立项课题。 第三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面向全国,突出重点,倡导竞争,鼓励协作,择优立项,保证质量。 第四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通过网络,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简称课题领导小组)由中央电化教育馆组建,领导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规划工作,制定研究规划、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和课题管理办法,审批课题,组织各类课题的成果鉴定,领导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和重要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促进教育信息技术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课题办)是课题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和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订和实施规划、负责课题日常管理、组织学术交流、组织成果评奖、推广科研成果等。课题办设在中央电化教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支部的重要职责,对党员实施有效管理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的重要措施,积极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更为重要。 一、党员管理 1、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加支部组织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 2、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员要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每一名党员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都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3、党日制度。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通常每两周下午安排一次。 4、党员交纳党费。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每月一次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并在《党员手册》作好记录,组织委员要定期公布党费交纳情况。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5、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

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6、发展工作。按照组织发展制度和程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定期分析研究培养考察情况,提高新党员质量。要注重做好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定期上党课,明确目的要求,端正入党动机,并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二、党员教育 1、思想理论教育。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党规国法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2、党性教育。党性教育是贯穿于整个党员教育始终的一条主线,要通过对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进行党章、党纲的教育,使党员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党性。要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党性修养是党的先进性在党员身上的集中体现,党员必须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于职守、关心同志、敢于批评、联系群众、遵纪守法等。 3、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支部明确活动内容、方法和措施,党员制订个人争创计划。每位党员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高效益。 4、个体教育。党支部委员要经常找党员个别谈心,以就近为原则,支部书记全面负责,突出重点,委员应负责分管处室党员的思想谈心

10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 一、党员教育 1.紧紧围绕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经常开展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 2.注重创作和运用情景互动式党课等形式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提升教育质量;运用信息网络、微党课等形式,增强教育实效。 3.党员学习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关学习、会议、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学习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4.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并提出具体要求。党员每年参加党组织安排的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其中党支部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56学时。 二、党员管理 1.党组织关系排查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对党员组织排查一次。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是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排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二是核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看党员组织关系回执是否健全;三是核查流动党员情况,看外出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党员是否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是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2.转移和接收组织关系 在全省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通过网上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超出上述范围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还需由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办理。 (1)基层党委内部转接流程 在同一基层党委所辖的各党支部间使用“基层党委内部转接”功能,实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快速办理。 (2)全省范围内转接流程 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全程网上审批。具体转接流程: 第一步,党员所在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用户提出“申请”,核对党员信息并填写电子介绍信,转接类型选为“省(区、市)部门(系统)范围内转接”,目的地选择拟转入基层党委。第二步,系统自动生成审批路径,依次送各级党委“审批”。第三步,审批通过后,拟转入基层党委在确认党员本人报到后点击“接收”,核对党员信息并将党员编入所属党支部。第四步,

教育科研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教育科研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教育科研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教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三个面向”和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南,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论的指导下,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坚持以校本研究为主要研究领域,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一些带有普遍性、... 一、教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三个面向”和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南,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论的指导下,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坚持以校本研究为主要研究领域,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一些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实践,推动教改,提高教育教学活动的质量和效益,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教育科研工作体系。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全面展开。 二、教科研工作的组织构架和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教育科研工作机构,由教导处领导。教育科研工作机构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管理机构,是学校党和行政领导部门推进教科研工作的执行机构,在业务上受研培中心教科理论室的指导。 教育科研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是: 1、制定年度工作教科研工作计划和组织召开教学科研工作会议; 2、制定中长期科研规划,规划应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组织推进并实施监督规划的执行; 3、组织各种学术活动,协助学校组织教育理论和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 4、组织并推进学校重大课题研究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果及评估等,并大力开展群众性科研活动; 5、协助管理学校教科研成果档案; 6、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教科研工作。 三、教科研工作的措施和方法。 1、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创造条件,切实保障。 (1)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教科研制度体系。 (2)设立教育科研专项资金,保证科研的实施。奖励在科研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并真正把教育科研作为评优(先)、晋升、表彰的重要条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形成完善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以激发教师从事教科研的积极性。 (3)加大教科研资料收集。购买教育理论、教科研专著,学科理论专著,满足教师科研学习的需求。 2、加强校本培训,提高整体科研能力,开展交流竞赛,在竞争中培养骨干。 (1)对全校中青年教师进行课题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教育科研选题,教育科研方法,实施过程,资料搜索、分析与整理,教育科研应用及写作,教育科研案例和论文写作,课题的一般管理和电脑操作基本技能等。 (2)“请进来、走出去”,扩大交流学习面。利用我市已经启动的“名师工程”,让参与“名师工程”的教师科研接受名师点对点指导。邀请上级教科研专家到校讲学、指导。组织骨干科研人员外出培训学习、参观考察。 (3)开展多种多样的科研竞赛交流活动。每学年举行一次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开展校内论文比赛、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研究课题汇报等教科研活动外,积极参加上级教科研部门

党支部应当运用什么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

党支部应当运用什么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 性的教育管理 导读:本文党员教育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W.G1002-04 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为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党员教育 1.1党员教育的基本目标 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是党员教育的根本任务。通过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理论水平和活动能力,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便是党员教育的基本目标。在党员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党组织必须紧紧围绕这个基本目标,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努力做到动机和效果相统一,针对性和有效性相统一。 1.1.1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 党员的思想觉悟,包括崇高的革命理想、饱满的革命热情、坚强的革命毅力和旺盛的革命斗志。它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重要标志,是党

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党员的思想觉悟中,崇高的革命理想是最重要的。崇高的革命理想,即为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是共产党员的精神支柱,是革命热情、革命毅力、革命斗志的内在动力。党组织应当把帮助党员树立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以及崇高理想所要求的革命热情、革命毅力、革命斗志,作为党员教育的首要任务。 1.1.2.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 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指的是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掌握运用的程度。它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政治基础,决定着党员能否正确理解和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需要广大党员模范地执行。然而,目前一些党员的政策水平还较低,对党的现行政策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不深,甚至做了一些政策不允许的事情,影响了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党支部应当针对党员队伍中带有的倾向性问题,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教育,切实帮助党员提高政策水平。 1.1.3提高党员的活动能力 党员的活动能力,主要指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民主权利的实践能力。党员的活动,直接影响党员个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影响党支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然而,党员的活动能力不是自然而然地产生的,它需要有一个反复强化的教育、训练过程。党支部必须通过党员教育,提高党员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本领和完成党的特定任务的工作能

天津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津市教育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的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并把它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努力为教育决 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课题的申报立项,应遵循下述原则: 1.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一致; 2 .与本地区、本学科领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研究方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有效性;

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以体现本项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天津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面向全市择优立项,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研究部门、教育科研院所、所属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及个人会员、社会各界教育研究工作者、学校的校长和广大教师的课题立项申请。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天津市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工作。主要职责有:指导秘书处制定并发布教育科研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指导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科研工作;对承担课题研究的人员进行培训;对课题立项申请进行审议和批准;对立项课题进行咨询指导;组织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与宣传推广等。 第六条天津市教育学会秘书处具体负责科研课题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受理课题立项申请;颁发课题立项通知;承担教育科学知识培训的组织工作;指导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对立项课题进行过程管理;审核课题结题材料,向完成课题研究的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第七条天津市教育学会委托各分支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相关规 划课题实施管理。分支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本学科专业规划课题审议;负责本学科专业规划课题的日常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和学术咨询;组织学术交流、科研成果推广等。

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或员工上,要加强指导,重点帮助,有计划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对要求在律师事务所入党的,一般应在律师事务所连续两年以上,并征求其原籍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 二、党员学习培训制度。按照“业余、小型、灵活、实效”的原则,定期组织党员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 三、党员工作汇报制度。党员向党支部每季度做一次思想汇报,每年做一次述责报告。汇报方式可以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重点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和律师事务所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党员联系服务职工制度。每个有活动能力的党员,要联系服务1-2名入党积极分子、困难职工、帮教对象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把联系服务职工作为党员年度责任目标具体承诺事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明确专人负责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和转化工作。情节严重的,要根据党章的规定,依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纪律处分。处分不合格党员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检验。 六、党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党员在变更工作时,应及时接转

党员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可办理《流动党员证》或者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时宜,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七、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员必须自觉缴纳党费。预备党员从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按标准缴纳党费。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缴纳,3000-5000元(含)的按1.5%缴纳,10000元以上的按2%缴纳。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费要有专人管理,建立专账,党(总)支部至少每年每季度应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党费。

第七小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第七小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从严治党,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队伍的重要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第三小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党员教育 第一条实施党员教育,要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实际,把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适应学校发展要求,充分调动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条学校党员教育活动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具体落实,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教育,切实提高党员素质。 第三条建立党员思想状况调查汇报制度,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对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并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配合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发现典型及时推广。 第四条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做好配档材料的准备工作,并组织、引导党员的教育工作。 第五条建立党员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抓好薄弱环节的检查和督导;正确、及时地树立好典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六条党员学习中心组一般每月集中一次,如遇上级部门重要通知、上级重要文件、中央文件或会议精神的传达,临时通知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时要求做到参加学习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集中思想、集中精力,认真学习、积极思考、踊跃发言,保证学习效果。 第七条学习一般每星期四下午组织进行。以集中学习、平时个人自学、集体交流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学习每次不少于1小。平时自学每星期不少于3小时,要记好学习笔记或学习摘要。 第八条支部及时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的职能,不定期地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研究进行专题讲座和学习辅导。 第九条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1、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2、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腐倡廉教育; 3、进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规党纪教育; 4、进行改革开放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社会主义宏伟目标教育;

党员教育培训学时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培训学时管理制度 一、实行学时登记。 学时登记范围为:参加各级党组织、党校、组织(人事)部门、培训机构等组织的以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省市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培训和其他形式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包括脱产学习、专题讲座,网上学习、远程教育、研讨会、自主选学和主题实践活动等。 二、学时要求。 1、社区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党组织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党组织书记时间一般不少于56学时。 2、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党组织班子成员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少于40学时。 3、流动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流动党员党组织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24学时。 4、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

5、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64学时。 三、学时计算。 1、脱产培训。每个学习日按8学时计算,其中上午4学时,下午4学时。 2、业余培训。利用双休日时间参加培训的,参照脱产培训计算学习;利用晚上时间参加培训的,按每晚3学时计算。 3、专题讲座。按每半天4学时计算。 4、在职自学。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参加学历教育或网上学习,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考试,成绩合格的,按每科30学时计算。 5、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的学习。按每小时1学时,每半天4学时计算。 6、各类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按每半天4学时计算,不足半天的,按每小时1学时计算。 7、学时按年度累加计算,当年有效。培训跨年度的,学时应分开计算。 友情提示:本资料代表个人观点,如有帮助请下载,谢谢您的浏览!

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党员教育 第一条党员教育内容: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政治素质。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条党员教育方式:主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报告和研讨,也可采取参观革命遗址,观看电影、电视、录像,参观社会主义建设新成就展览,听英模事迹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 第二章党员管理 第三条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1、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需向所在党支部请假,事后应进行补课。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 2、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应执行书信汇报制度,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返回后,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也应把党内活动的主要内容向外出党员进行传达,并就重要文件的学习对其进行补课。 3、党员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4、党员由我校调至其他单位,须开具介绍信,经党委组织部转出。 5、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工作、学习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全文】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第三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第四条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治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依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设立第五条中央和地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能够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能够设立机关党组。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能够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能够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能够设立党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能够设立党组。第六条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治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点委员会能够依照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能够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点委员会决定。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缘故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第七条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能够设副书记。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要紧负责人担任,要紧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要紧负责人能够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能够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要紧负责人担任。国有企业党组书记依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依照工作需要担任。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第八条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差不多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治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治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治理权限执行。第三章职责第九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第十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咨询题:(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四)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