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采购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完善

浅谈政府采购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完善

【摘要】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

额标准以上的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文章主要对政府采购中相关的法律盲点进行梳理,并针对问题提出些具体的措施。

【关键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6-0278(2012)04-092-01

政府采购行为是伴随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出来的,在一个社会中没有国家自然就没有政府,那就更谈不上政府采购了。关于政府采购的官方定义在我国《政府采购法》中是这样表述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作为一种制度,政府采购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的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在1782年由政府设立的文具公用局就是专门负责政府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的一个机构,并在同时间开始对政府采购进行立法。1792年,美国联邦政府的相关机构也开始就所需的办公用品进行统一的政府采购,并于1861年也通过了了《联邦采购法》。开始就政府的采购行为所进行的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标志着政府机构的政府采购制度已初步形成。

政府采购工作烦琐复杂,牵涉到一系列的环节和手段,并与国家

利益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政府采购也是我国法制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所谓的法制经济,就是对各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加以规范的经济。而如何针对政府采购建立起相关的法律制度,笔者认为关键是如何把已确立的相关的政府采购制度转化为各行为主体行为时的准则,从而使市场主体特别是政府采购主体的交易行为得以规范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立法规范,从而建立起一系列的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制度。

我国虽已针对政府采购建立起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远远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

第一、是可操作性不够强。主要是些指导性地,原则性的法律,操作空间不够。笔者认为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就像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都是些很难贯彻到具体的政府采购过程中去的一些法律规范,太宏观、太原则了。

第二、各地立法差异大,不具有普遍性。这主要是各地方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因此各地方由此而制定的政府采购法规自然也不一样,这就造成了各地立法上的差异。

第三、就是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法中还存在着大量的空白,特别是很多细节缺乏规范。虽说我国也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相继出台了不少的配套的法律、规章制度,比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

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但在很多的采购环节中大量的法律空白仍然存在,并为许多的心怀叵测的不良分子利用。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在政府采购方面的立法完善需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围绕细节来进行,对政府采购中的各具体环节进行细致而又明确的规定,提高在政府采购中法律规范的操作空间。具体的措施如下:

首先,在现有《政府采购法》的基础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规范。《政府采购法》中的法律规范像我们上面分析的太笼统、太原则,在政府采购实践中迫切需要在《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出台相关的配套法律规范和司法解释。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也需制定实施细则和行政法规来保证采购法规的有效实施。像《政府采购法》第10

条所规定的采购本国货物就需要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对需要在我

国采购的货物、由我国承包工程和提供的服务加以明确的规定。再如集中采购机构的预算管理体制也存在上述类似问题。

其次,针对相关的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问题也需出台具体而又有效的,具有可操作空间的资格审查制度。在政府采购竞标过程中,出于利益的驱使,一些明明知道自己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也参与进来,这样既拖沓了竞标效率,又容易出现恶意竞标行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出台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及提供工程服务的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的法律规范,从而提高竞标效率也是势在必行。

如何来认识政府采购的本质含义

如何来认识政府采购的本质含义 乡镇政府采购作为县级政府采购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甚至影响着县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本人就乡镇政府采购涉及的相关问题,结合本县实际与乡镇长作一探讨,不妥之处敬请批评匡正。 一、政府采购是什么? 大家知道,采购是商品交换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即买进或租借。自从人类社会开始从事商品交换活动,采购活动也就随之产生。当时的采购主体主要是个人、家庭和原始部落。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20码麻布=1件上衣”就是采购行为的最初形态。随着国家的产生和发展,采购主体出现了多元化,包括政权机构、企业、团体、家庭和个人。当时的政权机构的采购就是现在政府采购的雏形。在我国,《资治通鉴》中记载,唐代宫庭所需要的物品,由各地官府采购。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卖炭翁》就是当时朝庭采购形为的一个缩影。“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则是对宫使到集市变象地掠夺欺压百姓的真实写照。不难看出,自政权机构出现后的相当一段历史时期,只是存在政府采购行为,而不是一种制度。而政府采购制度的形成最早始于18世纪末的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国家,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

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1996年起在深圳、上海等地开始试行并建立地方法规,以后全国一些省、市积极探索并逐步开展工作。XX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与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开始步入法制轨道。那么什么是政府采购呢?《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条中有这么一段表述:“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那么,我们怎么来认识政府采购的本质含义,我想应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 首先,政府采购是一项制度,它是一项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使政府采购工作上升到一种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一种法律规范。 它是一项政治制度。《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的目的;政府采购制度重在建立相互监督、制约权力、依法行政的一种机制,一种政治性的规定;政府采购的行为体现了政府的导向和意志。所以说它是一项政治制度。 它是一项经济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完成本单位管理职能或开展业务活动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购买商品、设备、货物以及进行工程建设和接受服务,使政府

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贵州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第1 页共13 页 目录 目录 (1) 摘要 (3) 关键词 (3) 1.政府采购的定义及特点 (3) 1.1政府采购主体特定性 (4) 1.2 政府采购客体的公共性 (4) 2.我国政府采购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 2.1政府采购的规模小 (5) 2.2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存在预算约束力不强 (5) 2.3政府采购程序不够规范 (6) 2.4政府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待 (6) 3.规范政府采购的对策 (7) 3.1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 (7) 3.1.1扩大政府采购目录范围 (7) 3.1.2扩大政府采购预算资金范围和区域范围 (7) 3.1.3将部分国有企业的购买活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7) 3.2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监管体系 (7) 3.2.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8) 3.2.2 要建立统一的法规体系,从制度上规范采购行 (8) 3.2.3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8) 3.2.4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执法部门的监督作用 (8) 3.2.5要建立有效的媒体监督、社会监督机制 (9) 3.3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 (9) 3.3.1政府采购电子化保证了信息要素的公开和不断流 (9) 3.3.2政府采购电子化流程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 (9) 3.3.3政府采购电子化中保证了评标的公平和效率 (10) 4.结论 (10) 4.1建立一个高效的用人制度 (10) 4.2加强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培训 (10)

4.3 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 (10) 4.4 改进政府支出预算管理方式,加强财政监督 (10)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政府采购是指一国的政府机关及其下属的所有实体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标的之行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政府采购日益成为国家管理公共支出和节约经费的重要手段。文章从政府采购的定义入手,分析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功能,将各国政府采购制度进行了比较,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并提出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公共资金招标 一、政府采购一般理论问题 (一)政府采购的界定 政府采购在欧盟官方及其欧洲各国又称为公共采购,是指使用公共资金的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动用公共资金,以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购买、租赁商品、工程、智力成果及雇佣劳务或获取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指有关采购的法律、政策、程序和采购活动都要公开。公开性原则贯穿于政府采购整个程序中。首先,有关采购的法律和程序要公布于众。其次,采购的内容、数量、质量,对供应商的资格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也要公开。当然,对于一些采购,由于采购物品的性质,使得采购过程不能公开,但即使如此,采购机构也必须作出说明和记录,并须经严格审批和授权。 2.公平性原则 政府采购公平性原则是指“采购主体要为供应商竞争性地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公平的途径”。政府采购中的公平性首先是指所有参加竞争的投标商机会均等,并受到同等待遇。其次,公平性原则还要求合同的授予要兼顾政府采购社会目标的实现。在政府采购制度中制定一些规则和采取一些措施,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小企业、少数民族企业也能获得一些政府采购合同,从而促使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3.竞争性原则 竞争性原则是政府采购制度的灵魂和精髓。政府采购目标是通过促进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之间最大程度的竞争来实现的。只有竞争才能防止政府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本(服务类)

合同书格式(服务类) 政府采购 合同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 电话:传真:地址: 乙方: 电话:传真:地址: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3.......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浅谈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浅谈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洛南县政府采购中心郝志雄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的重要文件,采购合同不仅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体现,也是政府采购结果的最终见证,还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更是联系标中和标后两个阶段工作的纽带,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既有利于巩固招标采购成果,也有利于实现政府采购的目的。因此,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一、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影响政府采购效率 政府采购过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即采购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在采购阶段,采购人或其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就是合同的订立阶段。合同订立后,采购人和供应商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据笔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存在着“重采购阶段、轻合同履行”的情况。中标供应商确定之后,对于如何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何依法监督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如何处理合同争议等问题不够彻底重视。此外,由于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个别人员对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监管职能等基本问题也产生一些误解,出现一些误区。即:片面地认为合同履行就是普通的民事经济行为,不一定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2、签定采购合同不够及时,缓慢实施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法》第46条明确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个别地方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出现采购人与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影响了政府采购员项目的实施进度。据实地调查,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一是采购人对采购结果不够满意.二是供应商不能履约.三是发生供应商质疑、投诉。对于如何处理这类问题,《政府采购法》只原则规定了当事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就如何区别不同情况,适用何种法律如何处理却没有具体明文的规定。 3、所签合同与文件不一致,导致政府采购不完整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相关事项认真签订,不得进行实质性变更采购文件确定的所有内容,特别是招标项目和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具体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少数采购人与供应商没有完全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最常见的情形是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所签订的合同与采购文件不完全一致。 4、擅自变更合同当事人,影响采购合同的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但规定了两种可变更的法定情形,一是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二是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当事人擅自变更货物的规格型号、追加的数量超过合同金额的、采购人擅自终止合同的

浅谈政府采购质疑的应对与处理(黄盛)

浅谈政府采购质疑的应对与处理 黄盛 健全、透明、公正、高效的司法救济制度是政府采购法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这种司法救济制度既可给供应商一个明白,也可还采购人和采购主管部门一个清白。对于供应商来说,在其遭遇不公正待遇,而且无法与采购人妥善解决争端时,尤有必要通过司法救济途径进行申诉。没有一个健全的游戏裁判规则,供应商、采购人和其他政府采购当事人就很难真正信任政府采购市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司法救济制度,是我国政府采购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主要体现在两个环节,一个是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一个是对采购结果的质疑。这两个环节是招标的两大整体程序,供应商通过质疑程序很好的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同时对政府采购招标活动起到了监督作用,积极促进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性。大多数供应商都能依据质疑程序规定提出申诉质疑理由,正当保护其自身利益。然而,由于《政府采购法》未出台相对应的质疑处理办法,对质疑的受理范围、事项、程序、处理等细节没有明确。有供应商恣意钻法律漏洞,采取恶意质疑、无理取闹等手段干扰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影响采购效率,增加采购成本,给政府采购正常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这种现象很值得我们重视。 2011年前3季度,我们采购中心共受理质疑件,且全部为无效质疑。从以上质疑来看,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设臵的质疑有个,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的质疑有个,对评标过程及专家评审意见的质疑有个。通过对上述质疑问题的分析研究,我们不难发现,政府采购针对的对象绝大多数是未来发生的交易,其涉及的更多的是期待利益,而不是既得利益。在期待利益受到损害时,比如说,招标文件设臵的资质条件和技术指标影响了潜在投标供应商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东乡县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已全面推行“采管”分离,财政局采购办负责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集中采购由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并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等新的措施,推进我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但在政府采购的源头、过程、收尾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解决。 一、当前政府采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未编制合理的政府采购预算。目前,县财政未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也无部门采购预算,而是由有采购项目的单位根据需要临时申报采购计划并提出项目资金预算,再填写“东乡县政府采购项目报批表”报县财政局采购办批复同意,采购单位提出的资金预算往往未经认真审核即被定为招标控制价,增大了财政资金用于政府采购的随意性,临时采购、即审即购的行为给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如计生委的PVC地塑采购项目招标,未经认真审核,预算控制

价150元/平方米明显高于市场价。 2、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无资质。在我县参与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都是从抚州市财政局确定的七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的,都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但在参与东乡县政府采购活动中,大部分代理机构委派人员均无相应的个人从业资质证书,有的甚至不是该代理机构正式员工,其专业素质差,业务水平低,在代理采购业务时频繁出错,严重影响了东乡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究其原因,全市政府采购业务均由以上七家代理机构进行,而代理机构具有相应从业资质的人员又少,为不影响该公司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而委派无资质人员或非公司员工参与我县政府采购项目。 3、未建立县级政府采购“技术专家库”。对于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采取到市财政局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现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委。对于金额较小的采购项目则是由县监察局、政府采购办、采购单位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在开标前共同决定从相关单位临时通知几名业务熟悉的人员作为评委参与评标,出现了评审时“专家不专”的问题,影响了评标的公平、公正。究其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1、什么是政府采购? 答: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它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2、什么是政府集中采购? 答:是指由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政府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受采购人的委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以及必须采取的市场竞争机制和一系列专门操作规程进行的统一采购。它是政府采购的主要形式。 3、什么是部门集中采购? 答:是指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活动。 4、什么是分散采购? 答:是指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分散采购的主体是采购人。分散采购是相对于集中采购而言,也是政府采购的一种组织实施形式。 5、什么是政府采购当事人? 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6、什么是政府采购预算? 答: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内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的计划,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 7、什么是集中采购目录? 答:是指将要求实行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单独制定一个清单,即集中采购目录,包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8、什么是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答:是界定采购项目是否纳入政府采购法调整范围的金额标准,是界定采购项目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的依据。 9、什么是政府采购指定媒体? 答: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集中面向社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目前指定媒体主要

政府采购设备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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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设备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_________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编│产品(服│型号规格和│计量│产地│协议供│调整│实际采│数量│单价│备注│ │号│务)内容│主要配置│单位││货价格│价格│购价格││││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标准及保证期 1、供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谈判中所确定品牌的生产厂家正宗原装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供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所附各种资料及配件(软件)等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卡。产品属于外国进口的,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并且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 2、供方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并完整地履行保证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3、在质保期内,供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需方有权退货或向供方索赔。 5、供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并向需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供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需方支持供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供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6、质量保证期: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_除外),提供_________小时保修,终身维护。质保期限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上质保期如涉及费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供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维修。

政府采购特点浅谈

政府采购特点浅谈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的这一定义,结合政府采购实践,笔者认为,政府采购活动及其行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公共性 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属公共财政范畴,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或政府财政部门管理的资金即财政性资金,是公共财政支出领域的一场革命。政府采购服务的对象是政府及公共部门,其目的是通过采购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来确保政府的有效运转,满足社会公众的公共需要。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政府采购就是公共采购。 二、调节性 调节经济发展是政府采购一大功能。政府采购由于范围广、规模大,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左右经济发展形势,直接影响经济活动效益,能够弥补市场对资源 配置的不足,实现政府对经济总量和结构调整的要求,尤其是在调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方面更能发挥出杠杆作用。当政府鼓励某产业发展时,政府通过扩大对这些产业产品或服务的采购量,扶持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的兴盛;当政府限制某产业发展时,则可以收缩采购规模,抑制这一产业的发展,从而实现经济结构或产业结构的优化。 三、节约性 节约既是政府采购的目的之一,也是政府采购的一大特点。相对于自行分散采购来说,政府采购由于采购规模大,能促使生产商或供应商的经营活动“规模递增,成本递减”,从而提供出同等质量但价格更为低廉的商品和服务,有效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与此同时,由于政府采购实行规范运作,并要求以公开招标采购为主,能更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抑制腐败行为的产生。

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财政税务学院14级财政学第3次论文作业 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及其解决对策 作者:王艺欣 学院:财政税务学院 专业:财政学 班级:14级财政实验班 学号:142010554 指导教师:薛炎凌

内容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政府采购在拓宽范围、扩大规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由于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起步比较晚,出现了一些阻碍财政资金科学、合理、高效使用的现象。本文先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和现状,后针对我国政府采购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一系列解决对策。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and the reform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system,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n our country has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in the field of expanding the scope and the scale.However, due to the late start of our country's government procurement work,there have been some obstacles to the scientific, rational and efficient use of financial capital.This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n China.What’s more,a brief analysis is made on the problems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n China and a series of counter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Keywords:government procurement problems countermeasure

政府采购中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 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中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公开招标) 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 邀请招标时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3. 邀请招标时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期限: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问题2)。??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问题3),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4. 单一来源采购唯一供应商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将采购项目信息和唯一供应商名称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 招标文件提供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5日。 6.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问题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

政府采购合同书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 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 %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

浅谈中国政府采购制度

浅析政府采购制度 摘要:政府采购是当前国家的一种政策。实行政府采购意义重大,它有利于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运作的透明度,也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但中国政府采购目前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解决。 关键词:政府采购;解决对策;改革创新 一.引言 政府采购也称为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一下简称采购机关)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形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我国于2000年在全国全面铺开政府采购制度,经过若干年至探索与建设,特别是加入WTO之后,《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其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近年来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不断扩大,采购程序和监督逐步完善,成绩可喜可贺。然而,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2003 年国家发改委、卫生部采购114 亿元医疗救治项目采购纠纷案、2005 年中央直属机关中联部电子政务指纹鼠标采购项目纠纷案以及卫生部降消项目第16 制氧机采购纠纷将问题暴露无疑。2003 年非典之后,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分别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代理采购114 亿元医疗救治项目, 以此规划与建设我国薄弱的公共卫生救治体系。2004 年10 月29 日、2004 年11 月19 日先后开标合计586 台的血气分析仪采购项目中, 现代沃尔公司在两次投标报价中均为最低, 却都落标。该公司认为招标过程存在暗箱操作, 先向采购人、招标公司提出质疑, 未果。后又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但财政部在法定三十天时间内未能作出处理决定, 也没有给予答复, 从而引发行政诉讼。于是政府采购第一案诞生了。2006 年12 月8 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财政部被认为行政不作为, 一审败诉。2006 年12 月22 日, 财政部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现该案二审还在审理中。 这些问题的出现都证明的当前的政府采购制度有其弊端,如何正确认识政府采购的意义,如何发现并解决政府采购体系的问题,成了当前最紧迫的难题。 二政府采购的意义 (一) 在市场化导向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招标投标是一种面向市场鼓励竞争的运作方式。可以把市场范围设定为宽广的国内统一市场乃至国际市场加人, 政府采购市场的全球化也是必然趋势.通过来自多方面的生产者的公平而充分的竞争, 使政府取得价廉、物美、质高的商品与劳务供给。政府的消费品从性质上说归属于公共产品范畴, 或者是为形成公共产品而所需的投人。但公共产品的生产并不一定完全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进行。市场经济国家公共产品的一个十分可观的份额, 来自私人部门的生产, 而政府招标可成为一座很好的桥梁, 把私人部门或非政府部门的产出置换为公共产品,同时也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或投人, 注入了健康的竞争因素, 促成那些最具竞争为的厂家对政府“薄利多销”, 从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前已论及, 我国过去没有实行统一的政府采购, 而是把资金完全拨付到各个预算单位手中, 分散采购, 今后如果转为市场经济的通行做法, 开展公开、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 则一方面可以起到培育、规范统一市场的作用, 另一方面可以挖掘巨大的资金效益潜力, 从而“少花钱多办事”。这也将是缓解财政困难和压力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 在法制化导向中加强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

最新政府采购合同书(计算机)

政府采购合同书(计算机) 合同编号: 供货商: 采购单位: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循“关于做好第3期全省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招标编号:zzcg2005a-gk-004)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的相关规定和采购〔2005〕6号“关于做好2005年第3期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承诺和“______市计算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补充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 预算内( );预算外();自筹( ). 付款方式为:会计核算中心支付( ).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计算机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注:1。本次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价格是根据采购单位购买的数量确定不同的协议价格.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20万元时,采购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2.协议供货总价=数量×基准价(1-根据购买数量的适用优惠率) 三、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 )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 )月 故障响应时间为: ( )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 ( )小时内; 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小时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货商于年月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 装箱单; 3。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 六、货款结算: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供货商货款。(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可多选)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3)向采购中心反映(); (4)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5)提请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在政府采购中的重要性

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在政府采购中的重要性 在政府采购中如何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已经越来越多的成为集中采购机构所要必需面临解决的重要课题。笔者通过实践认为,在今后的政府采购中所要体现的服务,已不仅仅是服务态度、任劳任怨、晚上和节假日无数个加班加点,而是在本质上有了的更深意义上的升华,政府采购中的服务已经成为集中采购机构一个的品牌,成为展示政府采购光辉形象的一个载体,在今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也必将越来越所凸显了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相结合的特征,因此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是政府采购政府能否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源泉。而政府采购中服务的概念是什么呢?笔者肤浅的认为: 政府采购中的服务是一种总体素质。作为政府采购人员除了要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外,还要具备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技术过硬、爱岗敬业等基本素质,要将服务转化为一种自觉意识,养成“以人为本,换位思考”思维定式,牢记服务的前置定语是“全方位”和“全心全意”。只有这样政府采购的光辉形象才会在服务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在这个意义上,服务已成为衡量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个主要的标准。 政府采购中的服务是一门综合科学。作为新时期政府采购人员不但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还要在服务质量(包括技能、技巧)上有更大的提高,而服务质量的提高需要有对业务的熟悉,对专业的精通,对市场的了解,对政策的把握。当我们真正能达到这几项要求时,服务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才会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笔者认

为服务质量是政府采购事业的生命,是每一个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应当自始至终牢记的信条。 政府采购中的服务是一种品牌效应。作为政府采购人员,每天都要面对众多采购人、供应商,要接受其各种议论和评价。作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不管你如何看待,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认识和支持最终仍将取决于我们良好的服务。因此,服务是沟通人与人之间心灵的桥梁,高效率、高质量服务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生命,它也必将可以产生不可估量的效应。 政府采购关系到政府的信誉,服务就是政府采购的生命,当政府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人员真正具备了这样的素质与观念政府采购这项“阳光事业”才会绽放出灿烂的光芒。 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郑志浩 邮编:453000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人民路293号一楼109室

浅谈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发展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5a19002606.html, 浅谈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发展 作者:张峰 来源:《中国市场》2017年第06期 [摘要]政府采购具有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文章主要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政府采购的未来发展趋势,即采购范围国际化、采购方式规范化和精细化、采购手段信息化、采购场所统一化。 [关键词]政府采购;采购手段;规范化 [DOI]10.13939/https://www.360docs.net/doc/5a19002606.html,ki.zgsc.2017.06.108 1 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 1.1 我国政府采购的意义 政府采购最早起源于欧洲,我国的政府采购政策是从1996年开始实施的,如今已经全面发展起来,形成一定的模式。政府采购政策,可以有效地提高政府对于国家和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率。政府采购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等组织和团体,按照政府采购政策依法进行财政资金的使用,采购目录中包含的货物,或者是在采购限额的一种服务行为,通过这种行为取得货物。我国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这种政府采购政策可以降低采购成本,这样就为我们节约了大量的采购资金,可以用于其他采购或者资金的运用,也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利用率。其次,实施政府采购政策有利于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此外,政府采购具有目的性和导向性,可以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实现政府消费科学化和合理化,促进社会持续发展。 1.2 我国政府采购的原则 目前我国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政府采购的一般原则。主要包括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要是指政府在采购过程中,必须毫无保留地,完全透明地面对社会公众,比如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计划以及过程,只要是不涉及法律规定的,均应该公开。其次要平等地对待供应商,采购商与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应该是完全平等的,以平等的关系进行采购。效益原则主要是指政府的采购活动必须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如果没有经济和社会效益,就不能够算是民众和政府所需要的采购行为,就失去了政府进行采购的意义。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原则,就是指要把社会公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财政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放在首位,注重社会和民众的总体利益效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体现了我国政府采购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3 我国政府采购的形式

浅谈政府采购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完善

浅谈政府采购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完善 【摘要】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 额标准以上的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文章主要对政府采购中相关的法律盲点进行梳理,并针对问题提出些具体的措施。 【关键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6-0278(2012)04-092-01 政府采购行为是伴随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出来的,在一个社会中没有国家自然就没有政府,那就更谈不上政府采购了。关于政府采购的官方定义在我国《政府采购法》中是这样表述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作为一种制度,政府采购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的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在1782年由政府设立的文具公用局就是专门负责政府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的一个机构,并在同时间开始对政府采购进行立法。1792年,美国联邦政府的相关机构也开始就所需的办公用品进行统一的政府采购,并于1861年也通过了了《联邦采购法》。开始就政府的采购行为所进行的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标志着政府机构的政府采购制度已初步形成。 政府采购工作烦琐复杂,牵涉到一系列的环节和手段,并与国家

利益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政府采购也是我国法制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所谓的法制经济,就是对各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加以规范的经济。而如何针对政府采购建立起相关的法律制度,笔者认为关键是如何把已确立的相关的政府采购制度转化为各行为主体行为时的准则,从而使市场主体特别是政府采购主体的交易行为得以规范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立法规范,从而建立起一系列的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制度。 我国虽已针对政府采购建立起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远远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 第一、是可操作性不够强。主要是些指导性地,原则性的法律,操作空间不够。笔者认为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就像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都是些很难贯彻到具体的政府采购过程中去的一些法律规范,太宏观、太原则了。 第二、各地立法差异大,不具有普遍性。这主要是各地方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因此各地方由此而制定的政府采购法规自然也不一样,这就造成了各地立法上的差异。 第三、就是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法中还存在着大量的空白,特别是很多细节缺乏规范。虽说我国也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相继出台了不少的配套的法律、规章制度,比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样本)

欢迎阅读 政 府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

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2、交货安装时间和交货地点 2.1交货安装时间:在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3 4 5 6 7 (1 (2 (3 8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无能力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逾期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物款总额0.3%的违约金(逾期的期限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按无能力交货处理)。 10.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10.3、乙方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需在个工作日(特殊设备另行约定,最长不超过日)内组织验收,超过约定时限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验收合格。

1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2、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2.1、向莆田市涵江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 13.2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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