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政府采购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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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浅析

政府采购浅析

摘要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必然要求。

我国自1998年开始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政府采购工作便一直在不断的探索与完善中。

特别是2003年1月1日正式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后,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法律的规范,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终于有法可依,也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几年的经验表明,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政府采购工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极大地改善了财政支出绩效。

但由于我国政府采购还处于起步阶段,缺少对政府采购支出进行完善的绩效评价,存在着政府采购支出绩效评价法制不健全、主体不明确、体系不完善和结果缺乏应用等问题,这些因素仍制约着采购支出绩效的更好发挥,因此当前研究政府采购支出绩效评价、并对其提出制度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这不仅可以监督政府采购行为,及时发现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还能达到提高政府采购绩效的目标。

关键词:政府采购,绩效评价,问题,对策一、我国政府采购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1.法制不健全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国有l万多名采购机构人员从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工作,还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也在服务于政府采购的评价工作,但是我国各省市开展的政府采购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仍多处于自发、半自发状态,主要依靠的是财政部、省财政厅制定的各类具体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办法,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作保障,各地的评价方案对绩效评价的内容、指标和标准设计、绩效评价的操作规程、评价结果的应用等方面都规定的不详细,并且地区和部门间还存在很大差别,因而评价结果很难做到客观、公正,难以实现转变财政职能、加强政府采购。

2.主体不明确我国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主体不明确,存在着严重的“缺位”和“越位”的现象。

第一,我国缺少一个有权威性的、独立的政府采购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管理机构,没有统一的机构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规范、监督和指导,难以形成统一、全面的政府采购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第二,我国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多以政府部门自身为主,社会大众对政府的信息资源,尤其是政府部门内部的采购支出资料掌握得不全面,使得我国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缺少社会公众的参与,绩效评价的实施主体过于单一,难以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第三,从政府部门自身来看,采购支出的绩效评价多以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评价为主,一些本应由部门自己开展、上级进行监督指导的部门和项目的支出绩效评价全都由上级行政部门实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越位”现象。

浅析我国的政府采购

浅析我国的政府采购

浅析我国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使用公共资金获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我国的政府采购历史较短,但发展迅速,短短几年的时间就已形成相当大的规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特别是2003年1月全国《政府采购法》的颁布,为政府采购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创造了条件。

由于没有及时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行为缺乏相应的约束,从而导致了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等现象,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腐败现象。

虽然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偏小,范围有限,政府采购的发展潜力还远远没有得到发挥。

当前政府采购的范围,还仅仅限于有限的一些品种,主要是围绕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用品等一些非生产性开支的采购活动,而对大型工程与劳务的采购活动还很少。

人们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不深,政府机构设置不够规范,政府采购预算过于粗糙,政府的信息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采购队伍的素质也有待提高,对政府采购过程存在的违规操作现象缺乏有效的监督。

因此,要在深入地分析现阶段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上以及借鉴国外政府采购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规范、科学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对政府采购实施后所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一、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采购单位意识不强出现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意识不强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时间不久,宣传力度不够,而原先出台的制度又缺乏刚性,对采购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预算编制滞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很难实施。

有些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往往是领导说了算,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

浅谈政府采购

浅谈政府采购

浅谈政府采购第一篇:浅谈政府采购浅谈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一直采用分散采购的办法,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存在着随意性和盲目性,造成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甚至还扰乱了市场秩序。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同时也是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政府于1996年在上海市进行了政府采购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是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大额财政拨款的设备购置由财政部门集中起来,实行统一采购。

这次政府采购的试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随后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逐渐在全国各地展开。

1999年,财政部颁布了《政府采购暂行条例》。

此后,政府采购理论探讨、制度建设及工作实践,都有了飞跃性的发展。

随着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政府采购在基本制度、管理体制、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我国的政府采购进入全面推进和施行阶段。

与此同时,目前的政府采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作者以一座处于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地级城市(湖北省黄冈市)为例,按照笔者工作中直接或间接的事实经历、结合当地政府采购和社会的发展为主轴,着重的探讨政府采购就市级政府单位采购中存在的政府采购的范围窄、规模小、采购单位意识不强、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政府采购队伍专业人才相对匮乏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建议政府采购在一般意义上是指政府对维持政府正常运转所需物品的采买与购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是国家对公共支出管理的一种管理方法,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也是政府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笔者认为,随着政府采购规模逐年不断扩大发展,关于政府采购方面的争议也普遍增多,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也日渐显现。

浅析我国政府采购制度

浅析我国政府采购制度

浅析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引言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国家财政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它是国家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涉及到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还关系到政府形象的提升和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

制度背景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着不规范、不透明、管理薄弱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在1994年颁布了第一个《政府采购法》,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正式确立。

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公开、公正、公平是我国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

公开要求采购活动的信息公开透明,供应商的准入条件公开公示;公正要求采购活动的评标过程公正客观,避免不当干预;公平要求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供应商有平等竞争的机会。

最有利原则最有利原则是指政府采购应选择对政府和社会具有最有利的方案。

在评定中标人时,除了价格以外,还要综合考虑合同履约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售后保障等因素。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采购活动的参与主体应遵循法律法规、遵守交易规则,保证供应商的知情权和竞争权利。

依法治理原则依法治理原则是政府采购制度运行的基础。

政府采购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注重程序公正,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制度实施采购过程政府采购一般分为需求准备、采购准备、采购实施、采购评审、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等阶段。

政府采购的具体程序和流程根据采购的性质和金额不同而有所区别。

中标方式政府采购采用的中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其中,公开招标是最常用的中标方式,也是最具透明度和公正性的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是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方式,要求采购单位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预防性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预防性监督主要是加强对采购规则、采购程序的管理;事中监督主要是对采购活动进行实时监管;事后监督主要是对采购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估。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

管理论坛MANAGEMENT FORUM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陈莹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摘要:政府采购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出现,使采购费用得到了降低,节约财政资金,约束市场经济中的采购行为,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更好的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

但是,在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中遇到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都对政府采购成效的发挥起到抑制作用。

本文首先阐述了政府采购的概述,然后分析了目前政府采购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问题;对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深入,传统的政府统一配送和供给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和任务在不断拓展和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了实现对财政性资金更好的利用和管理,推行实施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制度是对公共采购活动的规范,在管理过程中执行的一系列法律和条例都是长期的政府采购实践总结形成的。

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采购的货物是否为刚需品、对供应商的选择是否符合全公开要求、采购的行为是否规范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公共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由此可见,国家财政要想对公共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和管理,使公共资金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必须从规范政府采购做起。

一、政府采购的概述(一)政府采购的类型政府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采购的商品要在预算中事先列支。

集中采购是列示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限额以上的商品、工程和服务。

不同地区集中采购目录的内容各不相同,它是政府采购范围的具体化,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基础和依据。

政府采购目录包含了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种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没有列入集采目录的项目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在提高行政效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政府采购是政府行为中的一项重要经济活动,对于有效利用政府财政资源、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在为政府提供办公设备、劳务服务等方面,可以帮助政府机构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民生需求,从而提高行政效能。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对于优化政府供应商结构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

政府采购是政府支持市场经济、推动市场繁荣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培育、壮大和优化政府供应商结构有着重要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开展可以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扩大政府采购市场规模,提高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在推动科技创新和提升产品质量方面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政府采购对于刺激科技创新和提升产品质量也有着一定的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可以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供应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促进企业生产技术和操作管理水平的提高。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也可以通过采用先进的科技产品和服务,为政府机构提供更加高效的解决方案,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满足服务需求。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在促进社会公平和保障国家安全方面也有着很大的意义。

政府采购是政府为了履行公共责任和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手段,具有社会公平性和社会保障性。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可以促进社会公平,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提高供应商的多样性和供应商水平,有助于中小企业融入市场经济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

在国家安全方面,政府采购也有着很大的影响。

政府采购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行为,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在政府采购中,应该坚持国产优先的原则,鼓励国内企业生产的优质产品,提高国家安全保障。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对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府供应商结构、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社会公平和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政府采购心得体会

政府采购心得体会

政府采购心得体会政府采购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经济活动,对于政府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参与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

首先,政府采购要注重合规性。

政府采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妨碍、限制竞争,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我们需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采购,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此外,政府采购还要注重规范操作,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理性。

其次,政府采购需要注重供应商的信用评价。

供应商的信用状况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品质。

在选择供应商时,我们要充分考虑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商业信誉等因素,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同时,我们还要建立健全的评价机制,对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反馈和奖惩。

这样可以有效提高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政府采购要注重创新性和可持续发展。

政府采购不仅仅是一种经济活动,同时也是一种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手段。

在采购过程中,我们要鼓励和支持创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应用,提高采购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创新性。

同时,还要注重采购过程和物品的环保性和可持续性,推动绿色采购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为社会和环境做出贡献。

最后,政府采购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政府采购涉及巨额资金的使用,具有一定的风险和腐败问题。

因此,在采购过程中,我们要加强内部机制的建设,加强对采购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诚信意识。

同时,还要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和透明。

总之,政府采购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我们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合规性、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创新性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

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和改进工作,我们能够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的作用,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特点是什么呢?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是在政府指导下进行的,其采购活动受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与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具有公共性和公正性,即其采购活动不仅仅是为了完成自身的运营活动,更重要的是满足政府公共服务的需要,因此需要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范围一般包括货物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

货物采购是行政事业单位获取所需商品的过程,通常包括设备、物资等。

工程采购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建设各类工程项目时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服务采购则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外部单位提供的各类服务进行采购,例如咨询、技术支持等。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流程一般是经过需求确认、招标、评标、合同签订、履约和结算等环节。

整个采购流程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要求公开、公正的进行采购活动。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对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益、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国家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政府采购是政府支出的重要方式,通过规范和优化政府采购活动,可以有效控制政府支出,提高采购效益。

政府采购对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家经济实力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透明,有利于推动市场公平竞争,提高市场环境的良好性。

政府采购的规范和合理性具有非常重要的国家利益保障作用,可以有效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政府采购活动容易出现的问题包括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不适用、合同履行不力等。

政府采购活动涉及的资金较大、流程较复杂,容易出现贪污腐败等问题。

政府采购活动往往涉及多方利益,容易出现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

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和公正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和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二是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和公开,加大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三是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和规范,完善政府采购流程和制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程序合理性和公正性;四是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建设,营造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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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政府采购的认识
作者:胡萍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7年第10期
摘要:我在成都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近几年从事政府采购及其相关工作。

从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到2015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施行,个人感觉到政府采购工作正逐步向全面规范、公开透明迈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出台也为实际采购工作增强了可操作性,指明了方向。

仅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过“天价采购”,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我觉得这跟采购人员对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个人的素养也有很大的关系,我相信随着政府采购法制框架的完善,采购人一定能够高效便捷地采购出质高价优的货物、服务及工程。

现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对政府采购的认识。

关键词:政府采购;规范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02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所谓的政府采购就是国家不同层级单位、机关部门、团体组织利用财政资金依法科学采购预定的货物,或者采购标准限额范围以外的货物等。

理解这个概念我们要掌握四个要素。

政府采购的主要对象时国家事业单位、机关部门以及团体组织,其中并不包括国有企业或者不依靠财政存活的团体组织。

国家事业单位主要是政府为了进一步实现目标而专门创设的事业法人;团体组织则是不同党派及政府批准的社会团体组织。

1.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也就是说把用来还款的财政资金当作借贷的资本。

国家事业单位、机关部门、团体组织的采购过程中使用的资金不仅包含财政性的资金,也包含非财政性的资金,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项目需要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规定;无法明确辨别采购资金种类的,需要满足政府制定的统一采购法规。

针对政府非税收入的收费等工作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收支区分管理的方法进行创新。

早在前几年,我国就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即不同单位的预算外收入都统计到预算工作中,这类收入应该全部上交给国家,根据相关的法规要求,不同级别的财政部门应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把预算外的支出全部归纳到预算管理范畴内,因此我们应该在落实预算管理工作之前认真核实其是够满足财政资金的相关标准,进一步判断出其是否属于政府的采购管理范畴。

因此在当前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只要运用预算管理范围内的资金,不论其来自事业单位收入、经营收入还是其他收入,都应该计入到政府采购管理的范围内。

2.采购范围: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确定并公布。

我省的政府采购目录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

现在成都市执行的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5]196号)。

集中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两种模式。

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成都市即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程序便进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采购系统进行采购,具体有:批量集中,网上竞价,定点采购。

批量集中采购是指对一些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政府采购品目,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标准归依部门、单位采购需求后统一组织实施的一种模式。

主要指技术服务标准统一、易于形成批量,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如计算机、复印机。

网上竞价是指通过网络发布竞价信息,经报价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及产品的采购形式。

包括发布采购信息、接受供应商报价、发布采购结果、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主要指技术服务标准相对统一,但不易形成批量,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立的供应商库和产品库,在采购系统里自助采购,如路由器、显示器。

定点采购主要指车辆加油、车辆维修及保险、家具、印刷、体检。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主要分为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

部门集中是指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如20万元以上的软件开发及运维服务。

所谓的分散采购就是超出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把没有归纳到集中采购项目中的采购人委托其他代理部门进行采购的行为。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难看出,成都市的采购项目标准为伍拾万元以上。

不管是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都是政府采购模式。

3.采购标的是货物、工程、服务(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

政府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其中我们应该重点关注以下问题,政府采购的与工程建设工作相关的货物、服务等都需要满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采用其他方法进行采购的需要满足政府的采购法规相关要求、根据工程自身的性质来分类:工程就是建设工程,其中不仅包含建筑物本身的建设、改造、扩建,还包括一些装修、修整等,这一过程应该满足我国的招投标法律规定。

与上述几个项目没有关联的应该按照国家制定的政府采购法落实各项工作。

根据采购模式不同进行分类:采购招标模式应该满足我国相关的招投标法规要求。

其他非招标模式的应该满足政府采购法要求,金额不计入采纳要求。

服务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二、政府采购的原则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确定。

《政府采购法》第七条规定,我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国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有两种,一种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一种是部门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第三条规定,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包含以下两种,即集中采购机构以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两种。

还应该进一步统一采购的技术和服务,采购人使用较为频繁的项目主要被纳入到集中采购项目中;负责采购的人其所在单位和部门应该应该满足相关的业务采购要求,能够进行统一采购的项目需要纳入到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中。

另外,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法中提到的集中采购主要是指采购人把满足集中采购要求的项目委托给正规的采购代理部门进行采购;其中提到的分散采购就是采购人把超出采购限额标准之外的没有纳入到集中采购中的项目委托正规的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在实际工作中,采购方式主要是用来解决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到的采购活动落实问题。

集中采购部门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选择合适的代理采购部门,例如一些政府的采购中心。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大部分否是通过采购人负责组织,并找到采购代理部门委托采购的行为。

分散采购项目就是采购人自己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部门进行采购的行为。

部门集中和分散采购中,经市财政局同意,采购人可以对经常性采购项目实施定点采购,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方式主要分招标方式及非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执行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

非招标方式主要有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执行财政部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竞争性磋商执行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五、政府采购项目流程
政府采购项目的基本流程为:预算编制、需求调研、计划备案、委托代理、组织采购、中标成交、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档案管理、绩效评价。

六、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原则。

各部门(单位)应当依法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的全过程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应全面、及时、统一、有限。

除了商业机密意外的各项信息都应该及时公开。

政府采购法中还指出,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也需要满足相关的要求,应该在省级或者政府指定的平台上进行公开。

采购部门的预算金额满足相关财政要求的才能在指定的平台上进行公开、发布。

除了一些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之外的信息,都可以通过采购人或者代理采购部门进行及时准确的公开,此外还应该定期把采购人和其委托代理部门的相关预算及采购最高限额、供应商、评审状况等信息公布开来,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情况等政府采购信息在不同阶段和环节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财政部门不再对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内容进行日常审核。

采购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和备案采购合同,同时还要在成都市财政局备案采购合同(成财采[2015]175号)。

以上是我在工作中对政府采购的一些认识,随着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日益健全,政府采购更加规范、公开透明,政府采购市场也更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政府采购也将继续朝着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透明化、法制化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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