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如何改制成农商行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如何改制成农商行作者:李松来源:《环球市场》2019年第18期摘要:农村信用社改制农商行是大势所趋,是每一家县级农信社都面临的重大问题,每家联社面临的情况不尽相同,但改制过程中都面临许多共性问题。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改制;农商行一、农信社改制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农信社改制农商行是大势所趋,是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提高防御风险能力的需要,但改制不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面临着需要难题,主要有:(一)监管指标不达标主要表现为不良贷款率过高,资本充足率过低,拨备覆盖率不达标等情况。
目前,从全国来看,各县级农村信用社正逐步向农商行改制迈进,很多已改制完成,但也有部分始终无法达到启动农商行改革的准入指标,集中体现在不良贷款过高,从而造成资本充足率、拔备覆盖率等关键指标达不到启动要求,无法启动和完成改制。
(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农村信用社虽然普遍建立了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法人治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成为制约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主要表现在所有者主体地位缺失,当前农信社的股东大部分为农户、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农信社职工等,法人股偏少,自然人股偏多,大部分人不了解农信社的治理结构与方式,甚至不知道基本的权利和义务,缺乏参与农信社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地方干预现象突出,农信社作为地方金融机构,且大部分属于县直部门,承担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任,受地方政府干预现象明显;省联社行政控制过多,我国大部分信用社采取了省联社管理的模式,承担着对信用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但现实中,省联社不仅是一个为基层服务的组织,而且成为基层社的“婆婆”,人事权、财产权等均有省联社控制,基层成为取得和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的分支机构;信息不对称造成对农信社的真实经营管理水平,相关机构和股东无法获得最真实的信息,即使有信息披露制度,但披露的信息缺乏外部机构的指导、监督、审核,有时质量无法保证。
(三)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员工素质和服务较低信用社由于地处农村等原因,造成人才队伍建设不足,员工素质有待提升。
农村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相关问题探讨

晰产 权制 度 、 实行 民 主 管理 、 加 透 明度 等 增
措 施 来改 革农 村 信 用社 管理模 式 . .
的理 事 会 负 责 . 因 为其 与农 村 信 用 社 丰 缺 陷 , 但 入股 对 象 的 文化 水 平 、 与 意 识 、 参 民
任 平 行 .所 以 经 营 决 策 也 就 缺 乏 决 断 权 丰 管 理 意 识 等 均 普 遍 偏 低 . 成 “ 部 人 形 内
关 键 词 : 村 信 用社 ; 理 模 式 ; 革 农 管 改
路 径
力 。 是 决 策权 力 的滥 用 。 策 失 误 时 。 二 决 由
控制” 的局 面 这 种 情 况 下 . 在 农村 信 用 社
社 已 成 为 农 村 金 融 的 主 力 军 和 联 系 广 大 据 中国 人 民 银 行 《 村 信 用合 作 社 管 理 规 经 营 权 的 绝 大 部 分 股 东 . 农 村 信 用社 发 农 在 农 民 的金 融 纽 带 。 村 信 用 社 选 择 什 么 样 定 》 农 村 信 用 社 由广 大 社 员按 照 “ 社 自 农 , 人 的管 理 模 式 . 治理 的好 坏 决 定 着 我 围 经 济 愿 , 社 自 由 ” 合 作 制 原 则 组 成 . 论 股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中 职 1 参 股 有 利 于 提 高 贵 退 的 无 二 结 构 能 否 正 常 的发 展 . 不仅 关 系 到农 村 信 份 多 寡 均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制 . 村 信 用社 的 任 心 ,但 是 如 果 在 其他 股 东 缺 失 情 况 下 , 农 用 社 的 兴 衰 、 败 , 且 关 系到 农 业 和 农 成 而
探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探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探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自从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开展改革试点以来,农信社历史包袱得到初步化解,经营状况开始好转,农信社支农资金实力明显增强,产权制度也进一步得到完善,充分发挥了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了收入,现笔者以江西省__县农村信用社为例,剖析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作法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农村信用社目前改革的现状、作法__县农村信用社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精神和工作部署,本着“谨慎、积极”的态度,根据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认真组织和开展了产权制度改革、增资扩股、清收不良贷款、票据置换和税款返还等工作,目前__县农村信用社实行的是两级法人改革模式,并选择中央银行专项票据支持。
全县按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的规定置换,已申请发行万元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等额置换信用社不良贷款和历年挂帐亏损__年月日,__县农村信用社与人民银行已经签订了改革试点专项央行票据协议书,各项改革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中。
截止__年月日,1/ 10全县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万元,各项贷款万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万元,占贷款总额的;股本金余额为万元,比__年净增万元。
专项票据置换之后,全县农村信用社资本净额为万元,资本充足率可达到%,符合申请二级法人体制的专项票据发行的要求。
目前增资扩股工作正在积极地发展,清收不良贷款也有新的突破,税收返还工作正在积极与当地税务部门协调,__县农村信用社在这次改革中的主要作法是:(一)强化领导,广泛宣传。
首先,县联社成立了增资扩股、清收盘活等相应的领导工作组,由联社一把手挂帅,配备业务骨干,为做好增资扩股、清收盘活工作提供了组织领导和人员保证。
其次,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信用社的地位和作用、深化改革和增资扩股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政策、规定等,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让更多的自然人和法人主动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投资扩股工作。
浅析我国农村信用社改制的相关问题

的年 末数按 2 0 0 8年 1 2月 3 1日汇率折 算 , 非货 币性资 产 、 货 币 非
人 民币 ( 万元 ) 3 1 4 5 24 O9 6. 83 6 47 1. 63 8 166 3. 57 O 8. 2 0 2 48 7 22 4 6
会 使 折 算 结 果 出现 差 异 , 这 种 不 同 主 要 体 现 在 “ 利 润 ” 目 和 但 净 项 “ 存 收 益 ” 目中 , 于 资 产 总 额 、 债 总 额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总额 并 留 项 对 负
② 按流动 与非 流动项 自法折 算 ,折算差 额计 入 当期 损益 , 由
净利 润 加: 初 留存 收益 期 减: 对所有 者 ( 或股 东 ) 的分 配 期 末 留 存 收 益
万美 元 5o o 30 o 1 O 9 0 l0 0 2 0 8 0 0 4 0 4 0
性负债 则按取 得或发 生时 汇率折算 . 买收 资本 ” 收到 P公 司投 “ 按 资时 的汇率折 算 , 留存 权 益” 目根据 利润 表 “ 末 留存收 益” “ 项 期 项 目的 折 算 数 填 列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 目则 根 据 “ 产 = “ 项 资 负
一
个 重要 的课题 。
一
、
我 国 农 村 信 用 社 改 制 的 三 种 模 式 及 其 比较
我 国在二 十世 纪八 十年 代就 开 始 了对农 村 信用 社 的改 革探 索 . 是 由于各种理 论或 者实践 上 的偏差 , 革 的成果 并不 理想 。 但 改 20 0 3年 , 国 颁 布 了 《 化 农 村 信 用 社 改 革 试 点 方 案 》, 一 轮 的 我 深 新
债+ 有者 权益 ” 平衡关 系倒挤 确定 . 所 的
探析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区 。0 7年 8月 . 着 最 后 一 家 省 级 合 作 社 的 正 式 挂 牌 , 国新 的 20 随 我 农 村 信 用 社 经 营 管 理 体 制 框 架 已经 在 全 围 范 围 内 建 立 起 来 。 这 次 改 革 在 产 权 和 管 理 权 方 面有 很 大 的 突 破 。首 先 是 强 调 信 用 社 的 商 业 化 、 场 化 , 次 是 将 信 用 社 的 管 理 权 下 放 给 了 省 级 市 其 政 府 , 力 的 下 放 有 利 于 因 地 制 宜 , 也 增 加 了 政 府 对 信 用 社 的 权 但 行 政 性 控 制 , 时 容 易 引发 信 用 社 的 道 德 风 险 。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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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的 监 管 措 施 。特 别 是 , 于 在 实 际 参 与 对 过 程 中 违 规 违 法 的 发 行 机 构 给 与 不 同 程 度 的处 罚 , 于 那 些 由 于 相 关 能 力 不 足 而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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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 著 效 果 , 村 信 用 社 的 经 营 还 是按 照 自上 而 下 的 指 令 式 计 划 进 农 行 。9 O年代 后 , 务 院 要 求 农 村 信用 社 要 逐 渐 从 农 业 银 行 分 离 出 国
本 文 首 先 回 顾 我 国农 村 信 用社 改 革 的 历 程 ,然 后 进 一 步 了解 我 国
农 村 信 用 社 的 现 状 并 探 析 当前 问题 , 后 提 出下 一 步 的 改 革 对 策 . 最 从 而为 实现 我 国农 业 和农 村 经济 的 可持 续 发 展 提 供 建 议 关 键 词 : 村 金 融 、 村 信 用社 改革 、 农 农 产权 制 度 、 内部 治理 结 构 、
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改革和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改革和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自从农村信用社开展改革工作以来,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明显好转,支农资金实力明显增强,产权制度也进一步得到完善,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针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作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
一、改革和发展存在的问题(一)产权关系仍需进一步明晰多年以来,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
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关键就是要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实现“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这一目标。
这就要求股东在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出资额来清偿债务,股东享有所出资产的收益权,企业由出资人或其雇用的经理人员来经营。
按照市场经济理论,产生这种效应的前提是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流动、组合,而非政府行政主导。
农村信用社由于历史原因,使其自建社以来的所有改革均是政府行政主导的结果,社员投入资本的增多并不意味真正获得更多的表决权和管理权,使社员没有增加股本金份额的动力。
目前,股本金补充仍处于被动引导而非主动增资的局面,导致农村信用社股本金经过多次的清产核资和改革规范都难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意义,这种非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农村信用社在由合作社转向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过程中,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没有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激励和约束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匹配。
具体表现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各自的职责分工尚未明确,现有的许多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分离,股东会和理事会很难对信用社法人代表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长独大”的现象仍然严重。
(三)经营机制僵化和内控乏力由于长期受“官办”思想和国有商业银行管理模式的影响,农村信用社在管理上形成了“铁工资”、“铁饭碗”、“铁交椅”的痼疾,难以实行有效的正向激励制度,相当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员工素质普遍偏低,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
关于当前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的探索

摘要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农信社将移交给省级人民政府管理,构建新的管理体制,农信社又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本文从农信社的现状入手,深入剖析当前农信社在竞争环境、信贷环境、管理环境等方面的现状与问题,最后对农信社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法人体制等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经营管理发展对策关于当前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的探索自1996年与农业银行“脱钩”以来,农村信用社逐步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道路,各项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2004年,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农信社将移交给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并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要求,构建新的管理体制。
农信社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又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农信社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求得生存和发展空间,有必要对农信社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作一番思考和探索。
一、农村信用社的现状(一)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及体制改革的着力点1、领导管理体制问题。
依靠农信社自身或县(市)联社的民主管理去解决农信社的自律、自控问题是不现实的,也无法避免存在了几十年积淀的风险。
因此,为农信社建立一个健全、有力的领导管理体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2、农信社的潜在风险问题。
众所周知,农信社的历史包袱十分沉重。
以普宁农信社为例,根据统计,2004年末,普宁农信社账面不良贷款余额高达74686万元,占比为29%,其中两呆贷款73919万元,占比28.7 %。
而从全国农信社范围看,不良资产占比高,亏损严重是全国农信社的普遍性问题,有的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不对这些历史上形成的风险进行恰当处置,选择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农信社体制改革将很难取得成功。
3、农信社的经营目标问题。
农信社的经营目标近几年来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表述,搞合作制规范时强调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作为政策工具又要求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服务;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又必须努力完成上级行业管理组织的各项经营指标。
浅析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问题

在我国,农村信用社是一种没有盈利性质 的金融组织 ,在 目前 , 我 国的农村信用社并没有哦一个 良好的经营策略和政策 , 所 以,国家要对 于农村信用社给予适当的优惠和宽松 , 为信用社的发展提供好的环境 。 从而可 以帮助农村信用社在 其他的金融组织竞争 下可 以有足够 的竞争 力 ,不会被其他 的金融机构打倒 ,为农村信用社的 自 身发展提供一个保
浅析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问题
敖 海 波
汉 阴县信用联社月河信用社
陕西
安康
7 2 5 1 O 0
【 摘 要 】农村信用社作 为基层 的一个 重要金 融中心,在农村的金 融体系 中 起 着重要 的作 用,但是 ,随着时代 的不断发展 以及地 区的差异,农村信 用社也在进行着 自己的改革。本文针对农村信用社 的体制改革做 了简要探 讨。 【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 8 3 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 0 0 9 - 4 0 6 7 ( 2 0 1 3 ) 1 7 — 1 5 3 — 0 1
务 ,帮助沿海地 区的产业 可以持续健康的发展 。这样不仅可以使农村信 用社扩大 的营业种类 ,与此同时 ,也增大了农村信用社在其他同类企业
中的竞争力 。
( 二) 在 经 济 比较 落后 的地 区 ,农村 信 用社 需要 开 展 与 当地 经 济相
三、改革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的结构的完善
( 一) 明确产权思路 , 对于产权要进行严格 的界定 , 不要相 互混淆
在对原始产权进行区分的过程中 ,对于历史问题和当前的形势要做 好研究 ,不需要每一个问题都 十分精确 ,但是 ,也需要 把基本的思路捋 顺 。在进行派生产权的界定时 , 需要根据相关 的法律进行界定 ,把法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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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摘要:本文试图从农村信用社的民主管理制度本身进行探讨,研究民主管理制度与当前农村金融的相容性问题。
本文的基本判断是:正如自由竞争可能导致垄断一样,合作制所体现的民主管理是一种一厢情愿的制度构想,其所导致的内部人控制(或农村信用社主任的“土皇帝”特征)是民主制的悖论;因此,如果我们继续坚持农村信用社继续为三农服务的基本方向,必须在现实上放弃空想式的民主制度,实行农村信用社的国有或准国有化,在整体金融领域搞“反向剪刀差”。
一、引言:农信社体制的内在冲突农村信用社的工作走不出困局,不能从根本上改观的重要因素是体制不顺。
笔者就农村信用社体制的现状与改革思路谈一点初浅的认识。
合作制在政策上反复强调农信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不断要求落实农信社的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三会”)制度,可“三会”仍是形式主义。
某市38家基层农信社,1999年、2000年没有一家的“理事会”作过重大事项的决定、决议,“社代会”只是为了迎合上面的要求,完成上面的任务,应付检查、考核而敷衍为之,“监事会”更是形同虚设。
最近对该市38家农信社的监事会工作情况的全面调查表明,基层农村信用社“三会”的职责已让位于联社无所不包的行业行政管理。
众所周知,联社一级真正的最高领导、决策机构是联社党委。
“党委领导和决策+强力行业行政管理+国家负担经营风险”构成了农村信用社在运作中的国有制特征。
因此,实际运行中的国有制管理,与名义上的合作制的形式,构成了农村信用社在体制上的一个基本悖论,造成了严重的认识上的混乱和实际工作中的无所适从,甚至导致部分缺乏实事求是精神的基层干部将工作往死胡同里做。
问题还不仅在此,考虑到农村金融管理人才匮乏的现状和农民的基本信贷需求,我们发现,民主管理无力改变基层信用社的控制权结构——农村信用社必然控制在少数略有金融知识的人手中,而这些人就成为农村金融领域的土皇帝。
换句话说,民主制的前提是“参与投票人员的偏好和可供选择的侯选人的多样化”,问题恰恰在于金融知识现实地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农民根本无从选择。
因此,“三会”制度除了造成形式主义,耗费了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降低了工作效率,濒添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成本之外,不可能形成任何实质意义上的产出。
故,现实地考虑农村、农业和农民的信贷需求,以一切有利于农民信贷需求的满足作为农村金融的现实出发点,我们发现,农村信用社放弃合作制,进而对整个农村金融进行制度创新已刻不容缓。
二、民主制的悖论:合作制的投票原则与内部人控制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制最初只是作为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特殊形式而被确立的,直至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才逐渐被赋予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
本意是通过引入民主管理机制,从而构建一个能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充满活力的农村金融企业组织。
合作制有效运行的基础是民主管理。
近几年的实践已表明,在农村金融领域大力推进以“三会”制度为主要内容和载体的合作制并未取得预期的积极效果,问题就在于“民主管理”这个基础环节上。
1.理论与实际脱节导致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机制难于构建。
从理论上讲,合作制度是劳动和资本直接结合的一种特殊的公有制形式,它具有维护劳动权利和部分限制资本权利的本质特征,即强调全员联合劳动和股份平均化倾向(限制大股东的存在,参与企业事务管理的表决权按人头分配而不按股金分配),社员个人利益是通过劳动价值分配、股金分红和对企业产品(服务)的优先交易权三种方式和企业利益挂钩,从而促使社员积极参与企业的管理,努力为企业工作。
但是现实有现实的特殊性,实际情况完全并非如此。
首先,金融业不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只有极少数社员能成为农信社的职工,参与企业的劳动,绝大多数社员不可能从企业获得劳动报酬。
其次,合作制的股本结构排斥大股东(农信社现行规定最大股东持骰不能超过总股本的2%),股本结构的过度分散,导致企业利益对任何单个股东利益的弹性很低,其结果必然是所有社员对企业经营的好坏漠不关心。
第三,在农信社能提供的金融服务中(主要指信贷服务),作为股东的社员,充其量也只是必要条件,而不可能成为充分条件,因而不会对社员有特别的吸引力。
上述的分析和基层的实际情况是一致的,社员没有社员意识,对信用社的工作普遍不感兴趣,社员的入股动机有三类:一类说股金比存款利率高,合算;一类说因为农信社工作人员上门劝说;一类说以为入了股就能贷款。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没有社员能找到主人翁的感觉,没有社员认为农信社经营的好坏与他们有直接关系,事实上也没有直接关系,普遍股金存款化的现实难于改变,农信社的亏损最终是国家兜底。
这表明农村金融的合作制违背经济规律,属于“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矛盾,我们应从体制上进行审视和反思。
2.农村信用社外部条件限制,使民主管理机制难以实现。
合作制不能有效实现民主管理,构建健康、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主要是这种企业制度本身的先天缺陷与现代金融业不相适应所致。
不仅如此,农村信用社的外部条件也制约着民主管理的实现。
中国广大农村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
按照现行作法,农信社的设立以乡镇划片,许多情况下在落后农村的一个狭窄的区域内,凑出有议事能力、管理能力的“三会”班子十分困难,何谈民主管理。
农村金融企业制度的选择不能忽视中国农村社会文化的发展状况。
3.民主制下内部人控制的必然性和“乡镇企业病”的产生。
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状、农村金融机构布局和农村居民的信息与金融知识结构,三会的民主制本身发生扭曲几乎是必然的后果。
由于农村信用社社员在选择王任方面往往别无选择,致使该民主权利的实际履行比基层政权的直接选举还要复杂得多。
信用社主任人选往往是确定无疑的,因此,对其个人的外在所有者激励基本无从谈起,内部人控制也就是顺理成章的制度后果,在理论意义上,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与西方经典意义上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内部人道德风险存在一定差别。
前者是解集约束,后者是信息约束。
在解集约束下,所有者(社员)和信用社主任都意识到其职位的“舍我其谁”性,因而后者的行为往往取决于主任个人的道德品质与献身精神。
在信息约束下,内部人的不良行为往往要在隐蔽状态或高等级技术状态下进行,致使外部人员(所有者和监管当局)无从观察,或因缺乏必要技术手段即便可以观察却无从准确判读。
因此,中国农村信用社内部人的非规范行为是无法通过经典意义上的治理结构安排加以妥善解决的。
这就是所谓的“乡镇企业病”:在80到90年代,绝大部分存在乡镇企业的农村地区都出现了集体资产被内部人滥用的问题;其解决途径只有两个,一是回归公有,二是彻底私有化。
一般地,各地选择了后者,实行股份化改制,变为内部人持股企业,以解决激励问题。
对于农村信用社而言,金融机构的高负债性和技术特质性,使得私有化成为一项高风险的制度选择——小额出资无法阻止信用社内部人的道德风险。
因此,我们必须找到一条解决内部激励问题的路径。
4.复杂的国情不允许农信系统真正实行合作制,使国有制内核成为客观取向。
从50年代农村信用社组建至今,由于历史原因,整个农信系统已累积了数额巨大的坏账,部分农村信用社的支付风险问题将会长期存在,若全国30000多个农村信用社中任何一个发生存款不能兑付事件,如果政府坐视不管,势必在某个地区甚至全国整个农信系统引发超级“多米诺”现象,出现全局性的金融危机,危及整个国民经济。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农村金融问题,已不只是经济问题,更主要是政治问题。
因此,在农村信用社的现实运作中,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监管当局,甚至社员自身,都没有把“三会”真正当作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首先,从现实风险化解看,由于人民银行的地市中心支行和县支行事实上具有“保一方金融平安”的职能,当前700多亿的对农信社再贷款也充分体现了其化解支付风险的力度和责任。
既然存在责任,则相应介入治理结构的权力分配是是顺理成章的。
其次,毕竟在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部门存在更具备金融知识的人员,其监管可以弥补社员的知识与信息缺陷,对内部人构成现实与潜在的威胁。
最后,既然信用社主任的权力不能无限扩张,那么依靠“上级”进行行政上的控制是必然且必需的——联社取得事实上的管理权也顺理成章。
这里还必须指出,一般,信用社分布于广大农村地区,人民银行的监管存在地理分布上的难度;联社管理的引入可以简化管理环节:只要控制联社主任,相应的问题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解决。
因此,为了填补治理结构层面的权力真空,作为替代性治理结构,农村信用社实行了人民银行管理行业和业务监管、联社党委起领导作用的基本治理格局,国有制内核基本形成。
三、民营化与准国有制:改革倒退还是理性选择?对当今农信系统外壳上推行合作制,内核实行国有制的矛盾作法所造成的负作用,确实在人们的思想上和具体的工作中影响非常大。
农村金融的体制到底怎么安排,路径如何,我们在此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构想。
内容要点如下:(一)远期战略:所有制的民营化第一,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一定要走民营化的路线,并要尽快起程,迅速铺开民营农金企业的组建试点工作。
但是,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民营化仅仅是远景。
在民营化上,可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
两种形式各有所长,互为补充。
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个问题是由于资本天然会逐利,那么农村商业银行自身会有向城市商业银行演变或冷淡“三农”业务的内在倾向,政府对此要有配套的政策措施,既要有政策上的限制,也要有政策上的支持。
首先对农村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市场定位要有详细的硬性规定,甚至细到禁止、授权、义务都清清楚楚。
其次,政府对农村商业银行要有必要的政策扶持,以平衡资本逐利的原动力。
另一个问题是农村商业银行的政策定位必须符合和促进、支持农村社会城市化进程,这毕竟是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这方面政策要“与时俱进”,提法上避免下面产生思想误区。
新机构必须重新组建,不要在现有农信社的基础上剥离不良资产后进行改制。
改制企业易患后遗症,弊大于利。
第二,一边放手培植、发展民营机构,一边对现存国有农信系统进行战略收缩,为民营机构腾出业务空间,若干年后,充满活力的民营农金组织充盈农村社会,现今农信社系统最后收缩蜕变为国有农金资产管理公司,其职责为管理计划经济时代和经济转轨时期形成的不良资产,不再经营农村的商业银行的业务,同时可考虑让其具有部分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为农村社会的发展承担政策性义务。
要保障顺利实现上述的农金体制改革安排,政府需要着重做好三件事:1)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金融监管队伍,保障央行具备足够的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这点特别重要,事关改革的成败。
2)大力提高农村社会的法制观念和司法机关的司法水平,改善农村社会的信用环境和执法机关的工作作风,便于金融企业的业务开展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