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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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探析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探析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探析农村土地流转是在保留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通过一定的流转方式和管理措施,将农村闲置土地有组织地流转出去,增加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村经济收入。

农村土地流转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流转价格低、流转土地规模小、农民流转意愿不强等问题。

本文将会针对这些问题展开探析,并提出解决途径。

一、问题分析1. 流转价格偏低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过低是影响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重要原因。

在一些地区,由于缺乏土地流转市场,导致土地价格无法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农民流转土地收益低,缺乏动力参与土地流转。

2. 流转规模小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普遍偏小,流转的土地面积不足以形成规模经营的优势,难以吸引大型农业企业参与。

小规模流转也使流转之后的土地管理和经营面临困难,无法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效益。

3. 农民流转意愿不强在一些地区,农民对土地流转存在疑虑和顾虑,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主要是因为对土地权益的担忧,以及对未来经济收益的不确定性所致。

二、解决途径探析1. 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让价格能够在市场中形成,吸引更多的土地流转参与者。

加大对土地流转市场监管力度,防止不合理低价的土地流转交易。

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可以出台一些激励政策,鼓励农民积极流转土地,提高流转土地的收益,比如对流转土地的税收减免、流转补贴、流转租金优惠等政策,增加农民流转的积极性。

3. 规模化经营加大对流转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力度,引导农民通过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广泛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提高流转土地的经营效率和效益。

4. 强化土地流转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民的土地流转政策宣传,解释土地流转的好处和意义,消除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疑虑,提高农民的流转意愿。

5. 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强化土地流转的管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土地流转环境。

三、结语农村土地流转在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优化农业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浅谈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是推进农村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

在过去的几年中,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两个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流转主体不规范。

一些流转主体在流转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欠缺标准化、合同约束不足等问题,导致流转过程中合作关系不稳定,甚至出现纠纷。

一些农村集体经营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不规范,导致流转主体丧失了一定的经营能力。

二是流转价格不合理。

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普遍偏低,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农民缺乏正确的土地估价意识,另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在流转过程中干预过多,导致流转价格被压低,流转农民收益不够。

三是土地承包期限不合理。

土地流转承包期限一般采取2至5年,但对于一些想要长期经营的农户来说,这个期限过于短暂,不利于他们做出长远规划和投资。

一些地方政府在流转合同中未对承包期限进行明确规定,导致一些流转农民无法正常享受承包权益。

四是风险管控不到位。

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到农民的土地资源和权益,涉及到农民的生计问题,因此在流转过程中风险管控非常重要。

一些地方政府在流转中未能做好风险评估和管理,导致一些流转农民面临经营风险和生计困境。

下一步,我们应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上述问题,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一是完善流转主体。

加强农村集体经营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建设,提高其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重要主体,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

二是合理确定流转价格。

加强对农村土地价值的评估,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体系,鼓励流转主体进行合理的议价,确保流转农民获得合理的收益。

地方政府应适度干预,不过分压低流转价格,保护流转农民的利益。

三是延长土地承包期限。

在流转合同中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限,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允许一些流转农民长期经营土地,为他们提供稳定的发展空间。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土地流转作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重要手段,在激活农村土地要素、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基层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持续优化土地流转结构,推动规模化经营与现代高效农业有机衔接。

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关注解决。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存在思想顾虑。

一些农民群众思想比较保守,有“离乡不离土”的眷恋之情,虽然进城务工生活,但仍把农村土地当作自己归乡养老的“保命田二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等措施更严,一系列扶持奖补政策相继出台,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担心流转后自身权益受损,宁可粗放经营承包地,也不愿对外流转。

部分群众习惯种植传统农作物,对发展现代果业、大豆一玉米带状种植等产业有抵触情绪,导致土地流转慢。

二是土地流转行为不够规范。

一些农民法律意识不强,私下流转土地时,只是简单的口头约定,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有的书面合同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明确,时限、责任等一些条款与现行政策法规相冲突;有的农民缺乏契约精神,经常出现“一地二租”等问题,发生土地纠纷时,法院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大多难以认定。

加之一些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经费短缺,在信息收集发布、咨询服务、合同服务、地价评估、纠纷化解等方面功能发挥不充分,土地流转率偏低、流转价格不合理、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集中连片流转难度较大。

各地在包产到户时多采用优质地和劣质地搭配方式划分,导致农户耕地分散细碎化,形成规模连片地块难度较大,规模化、机械化作业困难,制约了集约化生产要求下的土地流转。

随着粮食安全战略全面实施,对耕地“非农化”、良田“非粮化”问题整治力度持续加大,要求流转土地只能用来种植粮食作物,而一些经营大户为了追求高收益,更愿意利用集中连片土地大规模种植收益较高的经济作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大户的流转积极性。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不仅能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而且能够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然而,在实践中,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认真解决。

一、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1. 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低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还没有实现真正的市场化。

土地流转价格不透明,土地流转的规模、价格、承包方等缺乏信息公开透明,导致流转市场困难重重,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发展。

2. 长效流转难度大由于我国现行土地使用权制度,流转时间一般只能达到30年,这对于农业生产来说显然是不够的。

此外,土地流转还面临着承包方意见不统一、农村社会保障缺失等实际困难,导致长效流转难度大。

3. 风险难以转移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到土地质量、自然灾害等风险,如果风险不能有效地转移,就会给流转方造成损失。

不过目前我国缺少相关保险等产业链条,这也是农村土地流转出现问题的原因之一。

二、对策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让土地流转市场更加透明。

可以通过建立流转信息平台,发布土地流转相关信息、明确市场价格等方式来促进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2. 延长土地流转期限可以通过政策手段来延长土地流转期限,增强流转的长效性。

例如,在现有的土地法律框架下,可以通过发放长期承包合同、扩大土地流转范围等方式来实现。

3. 设立风险共担机制为了让土地流转市场更加健康、稳定,我们可以设立风险共担机制。

这样的机制可以将流转方面临的风险进行有效地转移和分担,从而增加土地流转的吸引力和可持续性。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之事。

需要我们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加强政策制定和实施、加强宣传等方面的工作,让农村土地流转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浅析新时期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浅析新时期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浅析新时期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土地流转经营问题日益凸显。

在新时期,尤其是“十三五”规划期间,各地纷纷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的扶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流动和高效利用。

但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了流转经营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就相关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一些完善建议。

一、土地流转经营中的问题1. 土地确权难农村的土地所有权较为复杂,未与户口一致的农户难以获得土地确权,未能合法持有土地,自然也无法进行流转经营。

同时,土地征迁后未能妥善处理被流转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导致流转方的经营权不稳定。

2. 流转资金来源难农村流转资金来源较为有限,因此往往需要借贷、拆借等方式获取资金;同时,流转双方往往难以达成一致,导致流转资金难以获取,使得流转经营受到困扰。

3. 流转方式单一当前,流转方式主要有租赁、转让、合作等方式,但实际操作中,流转方式选择过于单一,缺乏差异化和灵活性,难以满足不同类型农户的需求。

4. 农民意识不足农民缺乏对土地流转经营的充分了解,往往抱有较为保守的态度,不愿意将土地流转给他人进行经营。

同时,个别农民缺乏管理意识,导致土地流转后无法高效管理和利用。

5. 地方政府配套服务不足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的土地流转经营扶持政策和配套服务不够完善,导致流转双方在流转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和问题,相应的解决方式也不够及时和有效。

二、流转经营改进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政策,落实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加强对土地所有权的认定和现状调查,制定合理的土地流转经营规定,解决土地确权难的问题。

政府应该增加农村流转资金来源,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发放流转贷款,降低借贷利率,促进土地流转经营和投资。

政府应该开放土地流转方式,同时采取差异化和灵活的流转方式,满足不同类型农户的需求。

政府应该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加强农民对土地流转经营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农民的安全感和信心,从而促进土地高效流转。

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五篇)

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五篇)

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五篇)第一篇: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县是农业大县,地处安徽东北角,除土地之外,没有什么资源优势,更无区位优势,一小时内经济圈中无发达城市,因此城市拉动效应也不明显,长期以来位次靠后。

最近几年县委县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富民强县的举措,收到了一定的成效。

但与周边县相比,特别是与毗邻的泗洪、睢宁相比,差距较大。

“四化”进程步履艰难。

成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农业大县首先应盯紧”农”字,没有农民的富,不可能有全县的富,没有农业的大发展,其他各业发展都将缺少基础。

因此,“四化”同步,在我们这些欠发达的农业县,首要是农业的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是产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管理组织化,生产社会化。

达到这“四化”,“两集”是前提,即土地的集中,人口的集聚。

“两集”实现了,城镇化、工业化应运而生,因此,土地流转是农业大县实现“四化”的咽喉要塞,是现代农业必过的一关。

一、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1、各级各部门过死的执行“自愿原则”,致使“一夫当差,万夫莫开”。

2013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自愿”是指“种”和“转”,而不是不服从整体规划的“种”,更不是就在原来那个地方“种”。

一块地小到几十亩,大到上千亩,往往因少数几户不愿流转(有的根本就不是价格问题,纯粹是有意作梗)致使好多外商望而却步,发展农业的外来资金、技术、产业随之消失。

2、面对漫天要价的个别农户,各级束手无策。

有些农户用征迁房屋的理念来经营地租,一看政府出面租地,不切实际的要价,其他人看有利可图,随之附和。

最后土地流转只有“流产”。

3、政策优惠不到位,产生不了助推作用。

目前,各级对土地流转无明显的优惠政策。

到目前为止,还没听说过政府为流转大户拨过扶持经费的事。

各级惠农政策还是针对家庭承包的模式出台的。

各自强调自己的使用范围,无法向大户倾斜,特别是一些政策性的补贴,强调打卡,结果是种田者无补助,不种田者领补助,许多农业政策没有跟上“十八大”,与现实对接错位。

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个体农民将自己的土地租赁或者出售给其他农户或者非农户进行经营管理。

农村土地流转是一种农村资源配置方式,旨在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大规模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农村土地流转也存在一些现状问题,例如土地流转难度大、农户权益受损、土地资源浪费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对策,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可持续发展。

1.土地流转难度大:在一些地区,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着诸多困难,例如缺乏土地流转市场、流转手续繁琐、土地流转收益不稳定等。

这些因素导致了农民不愿意流转土地,影响了农地的合理利用。

2.农户权益受损: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收益不了解,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农民不了解法律的情况虚假流转土地,使得农民的权益受损。

3.土地资源浪费:目前农村土地存在大量小散经营,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导致了土地的浪费现象。

1.建设土地流转市场: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土地流转市场,提供土地租赁、转让等服务,从而解决农民流转土地难的问题。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政府可以增加对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知晓度,保护农民利益。

3.培育大型农业企业:政府可以通过引导引导农户组建专业合作社或大型农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

4.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政府可以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对农村小散经营的土地进行规划整合,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5.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监管系统:政府可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的监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结语农村土地流转是解决农村土地资源浪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有效途径。

在实际开展中,农村土地流转面临诸多问题。

为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采取一系列有力对策,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相信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将会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浅析新时期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浅析新时期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浅析新时期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现代农业生产的需求不断增加,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实际的土地流转经营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完善。

本文将从实际问题出发,浅析新时期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可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和思考。

一、问题分析1.土地流转规模小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规模普遍偏小,很多地方仍然存在着土地零散流转的现象。

这不利于规模经营,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经济效益。

而且,小规模的土地流转往往导致土地整合不够充分,难以形成规模化经营合作社或公司,影响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流转价格不合理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很多农民由于信息不对称,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容易被资本方所占据。

流转价格往往偏低,且不合理,导致农民被迫放弃土地流转经营的积极性。

而且,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和监管机制,土地流转价格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3.土地保护存在漏洞在土地流转经营中,由于管理不到位和监管不力,存在一些农民无序、盲目地将土地进行流转,导致原本耕地面积的减少,而一些较为薄弱的生态环境地区土地保护工作存在漏洞。

这些问题不仅对农村土地资源造成了严重浪费,也对全国性的土地保护工作形成了一定的阻碍。

4.土地流转经营存在风险在实际土地流转经营中,由于双方利益不对等,很多农民在与资本方签订合同时存在各种隐患和风险。

特别是在土地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由于土地流转合同的法律约束不够明确,很多农民在合同纠纷时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不仅影响了农民对土地流转经营的信心,也影响了土地流转经营的发展。

5.农户素质不高在土地流转经营中,由于农户自身经营水平和现代农业知识水平不高,很多农户在土地流转后并不能有效地进行生产经营,导致土地流转后的农业生产效率并没有明显提高。

这也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完善建议1.加强流转规模管理为了规范土地流转经营,需要加强流转规模管理,鼓励农民自愿合作,形成规模化经营合作社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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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策略摘要:农村土地流转量虽然在逐年增加,但土地流转的范围和数量还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的需要,而且存在地区差异明显、流转不规范、市场机制不完善、农民受益少等突出问题。

这些问题反映了农村土地流转程度不高,流转的目的不明确,制约了当前农村经济发展。

要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应改革当前的土地制度,提高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依法保护土地承包方和土地受让方的利益,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构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的金融体系等措施,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开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流转机制;土地补偿中图分类号:F3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5)10-2552-05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5.10.066土地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源泉,在保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促进农业增效、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的规章制度,农村土地流转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了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等多种形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收益。

”[1]但由于各种原因土地流转还存在很多突出问题,严重阻碍我国城镇化建设进展,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1 农村土地流转的作用与意义1.1 农村土地流转的界定农村土地流转的定义主要是对土地流转的范围进行界定,大致有三种观点。

第一,土地流转是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在不同经济实体之间的流动和转让。

也就是说农村土地市场包括农村土地所有权市场和土地使用权市场。

土地所有权市场是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向国家或其他经济组织有偿转让土地所有权的市场,如国家征地、乡镇企业和农村小城镇的建设占地等;土地使用权市场包括一级和二级土地使用权市场。

一级土地市场是土地所有者即集体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土地使用者的交易关系;二级土地市场是土地的使用权在土地的使用者之间的流动和转让。

第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本质是农户所拥有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易。

这种观点认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产权,属于一种相对独立的土地他物权,具有一般物权的独占性和排他性,即农户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集体土地的排他性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处置的权利。

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流转,实行了所谓的“三权分离”,即: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使用权归转入户。

第三,土地流转是土地使用权的流动。

土地使用权流动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农民仅把使用权转让出去,保留承包合同,收取一定的收益;一层是农民把合同、土地经营使用权一起转让,农民不再保留任何权利,不与土地发生任何关系。

土地使用权既可指承包者的使用权,也可指经营者的使用权。

在实践和理论中这种定义的运用更广,本文所说土地流转也仅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1.2 农村土地流转的作用和意义1.2.1 有利于实现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土地流转使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连片种植也为采用先进技术和农业机械提供了便利,有利于吸引资金投入,从而实现土地、劳动力、资金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土地流转有利于解决人地矛盾,由于人口变化,对土地进行行政性调整的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只有通过土地的市场流转,人、地资源才能得到合理的配置。

1.2.2 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率的提高实行土地流转,在维护原土地承包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实现有偿转包,能够克服目前土地分散经营的低效率并最大程度减少土地荒芜和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并且使一些河滩荒山能够得到逐步开发和利用,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1.2.3 有利于促进土地向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土地逐步集中到种植能手,逐渐发展建设成新型家庭农场,实施规模化经营后,有效地降低种植成本,促进了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1.2.4 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转出土地的农户可以外出劳务或经营非农产业,有利于加快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步伐。

转入土地的农户通过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扩大种植业经营规模,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从农业经营中增加收入。

1.2.5 有利于促进劳务输出土地流转使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尤其是隐形剩余的农村劳动力更彻底地从土地上分离出来,在以长期合同确保一定收益的前提下,免除劳务输出人员的后顾之忧,集中精力安心从事所做工作。

2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土地流转可以把细碎化的土地集中起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实行专业化耕作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通过土地流转,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得到重新配置,土地供给者和土地需求者的福利以及经济效率都得以提高。

根据农业部2011年底的统计,我国农村土地已流转面积共计0.152亿hm2,占农村耕地总面积的17.8%,比10年前总计提高15个百分点。

这标志着我国目前土地流转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制约了土地流转工作进一步展开。

2.1 土地流转总量逐年递增据陈锡文等人的研究成果,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民自愿自发进行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总量比率在1%~3%,一些发达地区特别是沿海和城郊比例稍高一些[2];农村土地流转的比率全国平均在8%~10%,农村土地流转比率最高的县市已达到20%~30%,内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流转仅在1%~2%。

各地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采取多种形式规范和引导农村土地流转。

比如,山东荣成市2011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1 410.8 hm2。

其中一次流转面积达6.67 hm2以上的有55个单位,流转面积达890.47 hm2。

截至目前,荣成市共流转土地达6 000 hm2,新增农民就业岗位3万多个,增加农民收入3亿元[3]。

2.2 不同地区土地流转规模差异明显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均衡,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存在明显差异,区域特征非常明显。

从农村耕地已流转规模来看,中部地区土地流转变化趋势与全国情况相同,而东部以及西部地区差距明显。

据《全国农村社会经济典型调查数据汇编》数据显示:2008年中部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数量较高,转包入和转包出耕地面积分别是0.066 hm2和0.025 hm2,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的2.4倍和1.6倍,而我国东部和西部地区转包入和转包出土地数量少,规模较小。

从农村土地流转具体比率来看,东部地区同期转包出耕地占经营耕地面积总量的4.66%,而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则分别只占耕地总量的3.55%和2.19%[4]。

2.3 土地流转行为规范与不规范并存当前农村的土地流转,由于形式非常多样,所以执行的过程中能够很规范的并不多。

何况有大量的土地流转是以农民私下的自发交易为主进行的。

一般这种口头合约并不一定会导致清付转让费用时出现纠纷,毕竟双方能够进行交易,都是以社区内的人格信用为基础的。

但是,理论上不能完全排除履行口头合同时发生纠纷的可能。

为此,各级政府部门一直鼓励农民以较为规范的形式流转土地,以减少履约的纠纷,甚至还为此制定了统一的合同范本以规范土地流转,以签订规范合同的形式来明确土地流转的时间。

山东省对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相当好的成效[5]。

2.4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不完善2.4.1 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不完善土地流转交易市场是指土地流转交易的场所及与之相适应的监督管理机构。

部分农民存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想法和愿望,但由于缺乏完善的土地交易市场,导致供求双方交易信息沟通不畅,甚至出现撂荒的严重浪费局面;而需要转入土地进行经营的农民,又因信息匮乏找不到可供转让土地。

如果不能尽快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仍然依靠农民自发进行偶然的、盲目的土地交换,势必会影响土地流转规模、速度和效益,造成土地交易成本高,影响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6]。

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还难以实现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土地对农民而言仍然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许多农民仍把土地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和就业的最后保障,担心土地全部流转出去后生活没有着落,即使已经有其他就业门路,宁肯种“粗放田”、“应付田”,宁肯免费将土地转给别人种,甚至补贴部分钱让别人种,也不愿放弃土地的承包权,致使土地流转发展速度缓慢。

三是中介组织发展滞后。

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特别是没有建立比较规范的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只能由村级组织主导甚至代办,土地很难以较为合理的价格在市场中流转,有时候甚至会出现农民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象。

一些地方尽管建立了中介组织,但流转信息渠道不畅,仍然存在土地闲置荒芜却找不到流转业主,而一些有经营能力、需要扩大规模的业主却找不到土地的怪现象,大大阻碍了土地流转进程。

2.4.2 中介服务体系严重滞后农民由于受到传统思想、文化素质、狭隘的信息渠道等因素的影响,不能独立完成土地流转的具体程序和切实维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规范流转合同签订等技术性、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必须有中介机构来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土地流转需求方也需要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服务以减少土地流转成本和复杂的手续。

当前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和体系发展严重滞后,相关土地流转亟需的价值评估、相关咨询代理等多种中介服务组织匮乏,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健全,都使得土地供求信息不对称,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和数量。

2.4.3 资本运作程度低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与其他自然和社会资源显著不同的就在于地理位置的固定性,不能像其他资源一样根据发展和需要进行移动和分割,而只能将各种资金技术转移到合适的土地上,却不能将土地向其他有优势的资源地区进行移动和集中。

土地的这一特性限制了土地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以及进行有效资本运作,是土地经营不能吸收足够资金投入的重要因素。

2.5 土地流转农民所得收益少,积极性差自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政府积极鼓励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到目前为止虽然取得了些许成果,但农民积极性不高,导致流转总量和比例偏低。

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获得收益太低。

一是由于当前农业合作社对土地的集约经营整合能力尚显不够,以土地入股合作社统一经营方式从全国范围看较少;二是土地流转的供应和需求存在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影响了土地流转收益的正常市场价格和实现;三是为龙头企业土地流转经营保驾护航的相关法律和制度尚需完善,由于农业经营收益实现的周期性长,龙头企业需承担较大风险并存在融资难等现实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土地流转价格不高,农民收益较低,积极性差。

3 对当前土地流转态势的评判与思考3.1 当前的土地流转尚处于初级阶段从全国总体的情况看,当前的土地流转尚处于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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