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实施方案
江苏: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Information network信息视点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31江苏: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近日,随着南京市本级启动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江苏省13个设区市本级和69个单独发证的县(市、区)全部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省共设立集成服务窗口501个。
今年6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要求全省9月底前实现房屋交易、征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让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过程中排一次队、交一套材料。
7月份,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暨存量数据整合现场推进会,部署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各地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克服人员、场地等困难,调整优化窗口设置,加快设立联办窗口,在一个窗口统一收取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材料,实现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业务集成办理。
下一步,江苏省将继续优化集成服务流程,有序增加集成窗口数量,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合理压缩登记时间,不断加强互联网服务,加快在全省形成不动产登记“网上办、就近办”的服务格局。
广西:建立打击违法违规采矿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日前,广西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洋和渔业厅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打击违法违规采矿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环保、林业、安监、海洋和渔业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矿产执法监管共管机制,共同遏制矿产违法行为,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通知》指出,要建立严格的采矿权设置和保护开发机制,科学设置采矿权,依法依规审批采矿权,坚持在保护中开发。
禁止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公路两侧保护范围内采矿;各类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重要水源地以及海岸线等敏感区域,周边设置采矿权时,必须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意见。
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制度

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制度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制度是指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整合于一个窗口,实现一站式办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不动产登记的效率和便利性,简化办事流程,减少手续环节,提升服务质量。
一、制度的背景和必要性不动产登记是解决不动产权属、取得和变更等交易活动的主要途径,关系到广大市民和企业的利益。
然而,在传统的登记办理中,由于涉及多个部门、手续繁琐、流程冗长等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的效率低下,办理时间长,给企业和居民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制度应运而生。
二、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内容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简化流程、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实现一站式服务。
在具体实施中,需要落实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窗口的设立和规划:在合适的地点设立不动产登记一窗窗口,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
规划人员需要考虑办公空间、设备设施、数据系统等相关因素,确保窗口的高效运作。
2. 业务的整合和流程的优化:将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各个环节整合到一个窗口,避免了市民和企业在办理过程中跑多个部门,提高了办事效率。
同时,需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升办理速度,减少等待时间。
3. 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建立不动产登记相关数据的共享机制,实现数据的互通互联。
这样可以避免重复采集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也需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4. 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为了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制度,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只有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才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 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宣传政策的变化和一窗通办制度的具体内容,提高市民和企业对该制度的认知度。
同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通知,方便市民和企业了解最新政策和操作流程。
三、制度的优势和成效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制度的实施,将带来以下几个优势和成效:1. 提高办事效率:通过整合窗口、优化流程和共享数据,大大减少了办事的时间和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
关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实施方案

关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实施方案关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XX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XX县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社会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部门自身改革,促进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体制机制创新,使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程序明显优化,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全业务”是指涵盖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
“全过程”是指涵盖交易、税收、登记全部过程。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指在一个窗口一人接件,统一受理房屋交易、税收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申报材料,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让企业和群众不重复排队和提交材料,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工作目标X年4月底前,完成对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的整合,梳理出综合受理所需材料目录清单、办事流程图和服务指南等材料并向社会公布,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对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以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权登记10个工作日内办结以及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外,其他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1个窗口受理、5个工作日内出证”的工作目标。
对涉及征税需上门评估、单位转让不动产涉税事项和企业改组改制等涉及不动产等特定事项,以及需补正材料、权籍调查和公告的不动产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时限,但应清楚、及时告知当事人。
某市推行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实施方案

某市推行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行不动产交易、登记及税收集成服务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及税收集成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行不动产交易、登记及税收集成服务,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治理能力,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保护不动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和社会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获得感,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部门自身改革,促进不动产交易、登记及税收体制、机制创新,力争使我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及税收集成服务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市区采取信息集成模式,即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压缩环节,做到一个窗口、一次收件,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以及相关交易、税费缴纳材料,各部门共享共用信息,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避免群众重复排队、重复提交材料,缩短办理时间。
条件具备的县,可采取省里推荐的机构集成模式;条件暂不具备的县,可参照市区做法,采取信息集成模式。
X年11月20日前,在市区和各县全面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交易、登记和税收集成服务。
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在市区和各县适时推行林地(林木)、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房屋、农村土地(耕地、草原、水域、滩涂等)和自然资源等不动产交易、登记及税收集成服务。
三、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限(一)增设不动产交易、登记及税收集成服务受理系统。
按照“信息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的原则,依托市政府统一开发并在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布设应用的“一窗综合受理平台”,增设不动产交易、登记及税收集成服务受理系统(以下简称“集成服务受理系统”),连通网络,并通过数据接口或其他方式分期、分批与市国土、房产、税务、农业、畜牧等及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管理系统相挂接,为部门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提供技术支撑,对同一不动产交易、登记事项,一个窗口收件、一次收取申请材料、分类办理业务、统一窗口发证。
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制度

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制度
为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完善服务模式,精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推进〃一窗受理〃服务模式,精简流程和收件材料,全面压缩办事时限,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特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制度如下:
1、办理公证委托
当事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继承人同时办理一份委托公证书,受托人为公证处工作人员。
公证处在办理公证的同时会收齐相关材料,后续代为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2、不动产叫号登记
公证书出具以后,公证处工作人员会带着继承公证书、委托公证书及当事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到不动产前台叫号并完成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登记手续。
3、领取办证资料
叫号登记完成以后,我处工作人员到不动产办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与当事人远程联系扫码支付相关登记费用,并领取办证资料。
4、自助打印产证
申办登记手续完成后,我处工作人员到不动产自助缮证终端按照提示操作流程自助打印《不动产权证书》并领取。
5、将产证交付当事人
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公证处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如需邮寄,我处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联系快递公司进行邮寄服务。
〃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让公证员变成办事群众的〃跑腿员〃,和用脚步丈量新时代公证的〃服务员〃。
〃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不仅为群众省力,还省钱。
当事人在江夏市民之家实现了〃一窗通办,集成服务,一次办结〃,大大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公证+不动产权登记〃创新服务模式福利!。
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XX县落实XX市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地级市“综窗”改革试点暨XX市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XX〕XX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以受理和审批相分离为原则,实行无差别全科受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XX年6月末,“多门”变“一门”成为现实,“三集中、三到位”全部落实,办事“只进一扇门”,除保密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能进全进”。
到XX年8月,县本级政务大厅纳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事项比例达到100%,其中:无差别全科受理事项达到70%以上,办件量达到总办件量的50%左右。
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办事效率提高30%以上,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到XX年9月末,信息化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事项入网率达到100%,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网上办、掌上办系统全部开通。
到XX年12月末,县级、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全面复制县XX市政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模式,实现全区域无差别全科受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二、适用范围凡是进入政务大厅的投资项目、商事登记、市场监管、卫健委、人社局、公安户政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以受理和审批相分离为原则,实行无差别全科受理,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依托省政府开发建设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平台进行信息资料共享和传送,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实现集成高效的政务服务。
对于办理业务量大、办理频度高的即办事项,保留部门“即来即办”服务窗口。
三、运行模式政务大厅与各进厅部门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责任部门,按照1+N模式运行。
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的意见》(X政办字[XX]180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XX]9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XX”中心任务,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为目标,整合政务服务大厅(含部门自建专业大厅,下同)资源,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变“多头受理”为“统一受理”,通过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集成服务,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
XX年1月底前,区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具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区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服务运行;年底前实现规范运行。
二、主要任务(一)设置综合受理窗口。
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布局,设置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等服务区域,由过去部门分设窗口整合设立综合服务窗口。
合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数量,制定综合受理窗口工作规范,明确前台受理窗口和后台审批部门之间的权限。
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和要件,取消不必要申报材料,杜绝模糊和兜底条款。
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要按照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情况,将新政务服务大厅审批区域划分为“商事、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四个区域,各区分别相应设置“商事综合受理窗口、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民生服务综合受理窗口”,负责第一时间接收企业、群众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录入到省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发送到后台审批部门,同时将纸质材料传送到后台审批部门。
海南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业务流程说明

推送备案合同等交 易信息
住建(房 管)
住建(房 管)
根据推送信
息和共享的
房产登记、
住建(房管)人 家庭成员户
员
籍、婚姻登
记、社保等
信息,开展
审查核实。
将备案合同
住建(房管)人 员
等交易信息 推送给税务 和不动产登
记部门。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业务受理结束
1.5个工作日
出具备案合 同等交易信
与税务部门 同步审核并
通知缴费
发时间)
2.5个工作日
税务业务流转
出具完税凭 证等资料信
息
(含业务受 理、材料扫 描、信息录 入和材料分
通知当事人 缴费
不动产 不动产人员
与税务部门 同步审核并
通知缴费
综合受理信
发时间)
息平台通过
告知当事人缴税
税务
税务人员 短信等方式
告知当事人
缴 当税 事。 人缴税
后将不动产
四
领证服务
房 1.管现场自助 证书领取 领取证书;
即时
2.基础条件
领取证书
不动产
不动产人员
良好的市县 可根据当事
人的需要选
择邮寄的方
式。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结束
推送完税凭证等资 料信息
税务
税务人员
交易完税凭 证等资料信 息推送给不
动产登记、
税务部门业务审核结束
房管部门。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审核结束
根据缴费情
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件结束
登簿和制证
不动产
不动产人员
况自助完成 登簿和制证
工 将作 登。 簿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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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XX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XX县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社会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部门自身改革,促进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体制机制创新,使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程序明显优化,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全业务”是指涵盖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
“全过程”是指涵盖交易、税收、登记全部过程。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指在一个窗口一人接件,统一受理房屋交易、税收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申报材料,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让企业和群众不重复排队和提交材料,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工作目标
X年4月底前,完成对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的整合,梳理出综合受理所需材料目录清单、办事流程图和服务指南等材料并向社会公布,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对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以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权登记10个工作日内办结以及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外,其他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1个窗口受理、5个工作日内出证”的工作目标。
对涉及征税需上门评估、单位转让不动产涉税事项和企业改组改制等涉及不动产等特定事项,以及需补正材料、权籍调查和公告的不动产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时限,但应清楚、及时告知当事人。
三、工作任务
梳理材料公布。
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县房管局、地税局配合,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原则,共同依法确定办事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以房屋交易、税收、登记所需的申报材料为基础,按照不重、不漏原则,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目录清单、办事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并对外公布。
梳理材料要注意区分只涉及不动产登记、涉及税收与不动产登记、涉及不动产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等三种类型,分门别类进行梳理。
调整服务窗口。
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地税局等部门,共同调整优化现有窗口设置,设立“不动产
登记综合窗口”,并做好服务窗口标识统一更换等工作。
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服务人员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地税局三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设立专门工作区。
实行“一窗受理”。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向群众一次性收取房屋交易、税收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申报材料,一次性核验身份、一次性查验家庭住房套数。
受理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相应资料转交县房管局。
县房管局工作人员系统调阅交易双方的合同,核对合同及附件信息后打印网上合同,并转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县地税局。
县地税局完成征税后,将契税缴款凭证(办证证明联)或《不征税信息认定表》直接转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统一收取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该窗口内部运转流程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收取并审查申报材料;县房管局工作人员核对合同及附件信息、打印网签合同;县地税局工作人员核对住房等信息后核税、收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录入系统。
实现信息共享。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地税局等部门按照信息共享的相关规定和使用单位的业务需求,确定技术规程和路径,梳理制定信息共享目录,研究制定信息交换方法,升级改造各自信息系统,尽快实现信息自动交换和实时共享。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将不动产登记数据迁移到不动产统一系统平台并进行共享;县房管局负责落实全县存量房网签、商品房备案全部在房产信息平台上操作,并及时将整理好的商品房、存量房数据迁移到不动产统一系统平台,保
证数据结构、标准一致,实现部门间平台对接、信息共享。
相关部门因信息系统平台正在建设或存量数据正在整合,暂时未实现信息共享的,应采取授权的方式予以信息查询。
优化服务方式。
优化缴费方式,对需要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的,由窗口受理后地税部门进行计税后缴纳税款,积极推广网上申报、网上支付等方法完成缴纳税款;对需要依法缴纳登记相关费用的,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后,办事企业和群众可选择即时预缴,或采取快递、中介公司代缴、网上申报支付等方式。
优化领证方式,窗口应主动告知办事企业和群众可凭受理通知书和领取人身份证至发证窗口直接领取,也可选择快递送证上门的方式领取,根据服务对象的选择,提供不同的领证方式服务。
简化申请材料,对于已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成套住房申请转移登记的,不再提交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材料。
分别存档管理。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地税局三部门按照各自规定对需要存档的申报材料、审核材料及办理结果等分别进行存档。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强化协同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一窗受理业务的要求抓紧调整窗口、加快数据共享,按照“全业务”要求抓紧公布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业务类型。
区分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抓紧制定申报材料目录、办事流程图和服务指南。
同时要加强咨询服务,向群众做好解释,引导好群众办事,确保平稳过渡。
坚持权责一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地税局三部门既按照各自职责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各自事权设置、流程设置、办理时限承担相应责任,又集于一窗,再造流程,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强化督查考核。
实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深化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大力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县政府督查室将对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因推进不力、相互推诿造成工作任务不能完成,或者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