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第十一章 船舶碰撞与海上保险(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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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碰撞与海上损害赔偿

船舶碰撞与海上损害赔偿

船舶碰撞与海上损害赔偿海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然而航运事故却时有发生。

船舶碰撞作为一种常见的海上事故,引发的海上损害赔偿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船舶碰撞的原因和相关的赔偿制度。

首先,船舶碰撞的原因多种多样。

一方面,船舶的机械故障可能导致碰撞事故的发生。

例如,船舶的动力系统出现故障或者导航设备失灵,都可能使船只失去操纵能力,从而发生碰撞。

另一方面,人为因素也是导致船舶碰撞的重要原因。

例如,船长和船员的疏忽、驾驶技术不熟练、违反航行规则等行为都可能导致碰撞。

当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后,受损的船舶和货物往往需要得到相应的赔偿。

在国际法上,船舶碰撞的赔偿原则上应当遵循“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

也就是说,责任方应当承担相应损害的赔偿责任。

然而,在具体操作中,船舶碰撞的赔偿问题较为复杂。

因为碰撞案件中存在责任的归属问题。

由于船舶碰撞往往发生在海上,在没有独立证人的情况下,责任的判定困难重重。

因此,国际海事法院或者国际仲裁机构往往需要依据各自的解释和标准进行裁决。

除了责任归属的问题,船舶碰撞的赔偿制度也备受争议。

近年来,人们对于赔偿上限的问题进行了热议。

在传统的赔偿制度中,船舶所有人的责任和赔偿金额存在一定的限制。

而随着航运行业的发展和船舶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制度是否还适用成了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方面,赔偿限制可能导致赔偿不足,未能真正补偿受损方的损失。

另一方面,对赔偿金额的限制也可能导致责任方无法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从而减轻了其责任。

针对船舶碰撞的赔偿问题,国际社会也在积极探索适用的解决方案。

其中,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航运业界共同制定的《国际海上货运责任公约》(Hague-Visby Rules)在推动船舶碰撞赔偿问题的解决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该公约规定了船舶碰撞赔偿的原则和手续,并且提供了合理的赔偿上限。

这既保证了受损方的权益,也兼顾了船舶所有人的承担能力。

此外,国际社会也鼓励船舶所有人购买相应的保险,以应对碰撞事故造成的损失。

海商法考试

海商法考试

海商法一,名词解释:1. 提单: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2. 船舶碰撞: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或者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接触,但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致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也适用船舶碰撞的规定。

3. 海难救助:对遭遇海难的船舶、货物和客货运费的全部或部分,由外来力量对其进行救助的行为,而不论这种行为发生在任何水域。

4. 共同海损: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5. 定期租船合同: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适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二,判断并改错:1,我国实行两元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内河航运适用《合同法》,过失责任制度;国际海上货物运输适用《海商法》,不完全过时责任制正确2,大概是船舶碰撞的意思( xx 算是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碰撞吗?) “船舶” ,是指本法第三条所称的船舶和与其发生救助关系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艇。我国海商法第 165 条规定: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的损害的事故。

3,提单中的“并入条款”受航次租船合同的约束错误。

只有并入条款清晰明确地提及并入仲裁条款时它才能并入提单,租船合同的措辞原则上不影响并入条款的效力。

4,共同海损应该按照“北京理算规则”计算(责任和损失的依据)正确。

5,救助报酬的多少确定规则(在获救财产价值和 xx 之间)救助报酬不得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

即获救后的估计价值或实际出卖的收入,扣除有关税款和海关、检疫、检验费用以及进行卸载、保管、估价、出卖而产生的费用后的价值。

6,无法查明原因的船舶碰撞,碰撞各方平均负赔偿责任错误。

论我国《海商法》下的船舶碰撞和救助

论我国《海商法》下的船舶碰撞和救助

论我国《海商法》下的船舶碰撞和救助
我国《海商法》是规范海洋水域中船舶日常交往行为的重要法律,其中包含碰撞和救
助的规定,为消除海上碰撞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首先,《海商法》中有关碰撞的规定。

据《海商法》第一十五条之一规定,“船舶在
航行时碰撞,损害由交通正常操作的船舶构成的一方承担,原则上由操纵者承担”,即
“左舷依法”。

即使是在船驳运输中,也应遵守这一原则,以防止碰撞。

此外,《海商法》第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船舶发生碰撞事故时,两艘船司机都有义务搁浅,以确保救助
更快的到来。

其次,《海商法》中有关救助的规定。

根据《海商法》第一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所有
参与海上航行的船舶有义务给予落水船员及船只的救助,无论是发起者还是受害者,都有
责任提供必要的技术和机械设备,这是船方和游客的基本权利,也是我国基于国际上船舶
之间相应义力救助协议而颁布的。

另外,《海商法》第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受害者招援
的责任承担原则:落水船舶已经招征救援,或有其他必要的情况时,相关的破坏责任需由
受害者承担,与救助者无关。

最后,《海商法》中有关碰撞和救助的相关规定,主要是根据相关船舶原则,以及国
际上船舶之间相应义力救助协议,结合我国国情和海上交通实际情况而编写的。

在消除海
上碰撞的过程中,我国《海商法》对控制船舶运输活动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保障了船
舶之间和谐共行的秩序。

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重点1.推定全损:指保险标的物在遭遇保险事故之后,虽尚未达到全部灭失状态,但是完全灭失将是不可避免的,或者恢复该标的物或运送货物到达原定目的地所耗费用,估计已达到或超过其实际价值或保险价值2.海难:船舶在海上遭遇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难包括搁浅、触礁,沉没等。

3.船舶碰撞: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4.保赔保险:由船东会员相互提供资金,共同承担不属于保险公司负责的,法律上对第三者应付的经济赔偿责任5.海上保险招标条款:海上船舶保险合同中关于被保险船舶的招标修理及其损失补偿的条款,规定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船舶招标修理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保险人的赔偿范围6.船东责任限制:国家采用法律形式把船东因发生各种海事而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7.海上救助:对任何水域遭遇海难和船舶,贸易物和人员由外界力量进行救援的行为8.委付:指被保险人在发生推定全损的情况时,放弃自己对保险标的物已经和可能具有的一切权利,并将这种权利永远让与保险人,而请求支付保险标的的全部保险金额的一种行为。

9.共同海损:当船货及其他利益方处于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的安全由船方人为的采取合理的措施所引起的特殊牺牲和额外费用,这种损失则由受益各方按其财产价值进行分摊。

10.海事报告:发生海事后,已确定损失后果存在,损失情况明确,为说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损失情况,由船长向有关方提出的书面报告,以主张自己索赔的权利11.弃权:12.告票条款和放弃条款:规定在保险人拒绝委付通知之时,保证视同被保险人已在当日发送了告票;在推定全损情况下,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为防止保险标的的进一步损失或保全保险标的所采取的行动13.单独海损:保险标的因保险危险发生引起的非共同海损的一部分损失1.海上保险仲裁和海事诉讼的区别:1.海仲机构是一种民间团体,而海事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2.仲裁是协议管辖,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3.仲裁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与组织形式,而海事选择法院的自由度是有限的4.仲裁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地点,程序,仲裁员,但海事不能选择地点,法官,要遵守当地国家的程序法5.法院审判一般是公开的,而仲裁不公开6.法律效果不同,法院可上诉,仲裁是终局7.境外执行的一依据有所不同8.与法院诉讼相比,仲裁有程序简便,结案较快,费用较少的特点2.共同海损成立的条件:1.在共同航行中必须确实遭遇危险。

了解海商法中的船舶碰撞事故诉讼程序与赔偿计算

了解海商法中的船舶碰撞事故诉讼程序与赔偿计算

了解海商法中的船舶碰撞事故诉讼程序与赔偿计算船舶碰撞事故在海商法中属于重要的诉讼案件。

本文将探讨海商法中的船舶碰撞事故诉讼程序与赔偿计算。

一、船舶碰撞事故的定义与责任船舶碰撞事故是指两艘船在航行中发生相撞的事件。

根据海商法,船舶碰撞事故责任可由碰撞船舶承担,或者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船舶碰撞事故的诉讼程序1. 事故报告与立案一旦发生船舶碰撞事故,责任方应立即按照规定向当地海事局报告事故并据实填写相关报告。

海事局在接到报告后会立案并进行调查。

2. 事故调查海事局将组织调查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责任方的认定等。

调查人员还将会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对涉事船舶进行技术检查。

3. 责任认定与仲裁根据调查结果,海事局将会做出责任认定,并要求当事方进行仲裁。

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通过海事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4. 法院诉讼如果在仲裁阶段无法达成一致,当事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将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过失或责任。

5. 判决与执行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判决案件,并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决定。

判决书生效后,责任方应按照判决书的要求进行赔偿。

三、船舶碰撞事故的赔偿计算1. 损失赔偿损失赔偿包括船舶修理费、货物损失、人员伤亡及救助费用等。

责任方应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其中船舶修理费可以通过船舶保险来覆盖。

2. 环境损害赔偿如果船舶碰撞事故导致海洋环境污染,责任方还需要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环境损害赔偿的计算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包括对生态系统和海洋生物的影响等。

3. 人身伤害赔偿如果船舶碰撞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伤害,责任方需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以及死亡赔偿金等。

四、船舶碰撞事故的预防措施为了减少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海商法还规定了一系列预防措施。

船舶应装备有效的导航设备,船员应具备相关技术和操作知识,同时海事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执法。

解析关于船舶碰撞知识

解析关于船舶碰撞知识

解析关于船舶碰撞知识第一篇:解析关于船舶碰撞知识船舶碰撞知识摘要: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

概念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

我国《海商法》第170条同时规定:“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适用本章的规定。

”即有条件地承认没有实际接触的“船舶碰撞”。

这一点与《里斯本规则草案》的规定相似。

船舶碰撞的新概念随着航运事业的发展,船舶碰撞的传统概念已不能科学地反映船舶碰撞的客观所在,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意图不能完全体现出来。

为了完善海商法律体系的具体内容,国际海事委员会(CMI)于1987年起草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国际公约草案》(以下简称《里斯本规则》)确立了船舶碰撞的新概念。

《里斯本规则》第1条对船舶碰撞作了两个定义:定义一,船舶碰撞系指船舶间即使没有实际接触,发生的造成灭失或损害的任何事故;定义二,船舶碰撞系指一船或几船的过失造成两船或多船间的相互作用所引起的灭失或损害,而不论船舶间是否发生接触。

新概念与上述传统概念形成了鲜明对比,新的船舶碰撞构成要件对传统构成要件的改变主要有以下三点:1、扩大了适用碰撞法的船舶外延,《里斯本规则》定义一不仅不限定适用碰撞法的船舶类别,1还对船舶作了极为扩张的定义,“船舶系指碰撞中所涉及到的不论是否可航的任何船只、船艇、机器、井架或平台”,该定义甚至不要求船舶须具备可航性这一必备条件,而且没有排除军事船舶和政府公务船舶。

2、船舶碰撞不要求有实质性接触,根据定义一,船舶碰撞只要造成灭失或损害结果即可,船舶间无须实际接触,其从而使浪损、间接碰撞尽数包括于船舶碰撞之中。

3、定义二增加了单一过失要件,新概念使过失成为碰撞行为的构成要件,传统概念对碰撞的构成不要求存在过失,过失仅是碰撞的责任要件。

定义一和二尽管可能产生适用范围不一致的问题,但从该规则立法者的本意来看,它们共同将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的的碰撞排除在《里斯本规则》的适用范围之外,又缩小了船舶碰撞法的适用范围。

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及答案(4)

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及答案(4)

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及答案(4)1、水渍险承保责任包括的范围有()(多选题)A.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B.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C. 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整件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D.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E. 共同海损牺牲、分摊或救助费用试题答案:A,B,C,D,E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2、出口到美国的木材,如在运输中发生风险,导致实际全损情况的有()(多选题)A. 船舶失踪3个月B. 船舶遇难沉没,货物沉入海底C. 船舶被海盗劫走D. 船舶在避难港避难E. 船舶在巨浪的冲击下,船体支离破碎已不成船形试题答案:A,B,C,E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3、小刘是保险经纪人,下列关于保险经纪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A. 保险经纪人代表投保人利益B. 是订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人C. 保险经纪人指的是个人D. 可以依法收取佣金试题答案:C4、山东一公司对外出口红枣100公吨,在驶达目的港途中,遇热带风暴,海水浸入船舱内,导致全部红枣受水浸泡变质,如该批货物已办理了相应的保险,那么这种损失属于()险别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多选题)A. 串味险B. 水渍险C. 平安险D. 特别附加险E. 一切险试题答案:B,C,E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5、保赔保险承保的是()(多选题)A. 合同责任B. 人身伤亡责任C. 污染责任D. 船舶保险不保的责任E. 法律责任试题答案:A,B,C,D,E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6、《海商法》所规定的船舶碰撞包括()(多选题)A. 缉私船与海船碰撞B. 客轮与海船的碰撞C. 海船与码头的碰撞D. 船舶之间的间接碰撞E. 海船与船坞的碰撞试题答案:B,C,E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7、保险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多选题)A. 风险估测B. 风险的识别C. 风险管理方式决策D. 风险管理的实施与评价试题答案:A,B,C,D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保险学教程真题模拟汇编8、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业务中,一般外来风险包括()(多选题)A. 渗漏B. 短量C. 淡水雨D. 碰撞E. 失踪试题答案:A,B,C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9、下列属于海上外来风险的有()(多选题)A. 战争B. 沉没C. 船长或船员的故意行为D. 火灾E. 搁浅试题答案:A,C,D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10、救助实施的主体是()(单选题)A. 被保险人B. 被保险人的代理人或受让人C. 保险人D.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试题答案:D11、海上保险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环节(多选题)A. 要约B. 承诺C. 转让D. 解除E. 终止试题答案:A,B12、下列对施救费用构成条件叙述错误的是()(单选题)A. 对保险标的进行施救可以是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受让人或其他人B. 其目的是为了减少标的物遭受的损失C. 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是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D. 施救费用的支出必须是合理的试题答案:A13、下列属于海上外来风险的有()(多选题)A. 战争B. 沉没C. 船长或船员的故意行为D. 火灾E. 搁浅试题答案:A,C,D14、FOB价格条件中,属于卖方的责任有()(多选题)A. 办出口手续,领取出口许可证B. 租船,订舱C. 提供货运单据D. 承担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E. 办理保险试题答案:A,C,D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15、下列属于海上外来风险的有()(多选题)A. 战争B. 沉没C. 船长或船员的故意行为D. 火灾E. 搁浅试题答案:A,C,D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16、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必须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这一义务包括的内容有()(多选题)A. 准备好最新的航海图B. 有足够的燃料和供应品C. 对货舱进行清扫,熏蒸D. 开航时船员全部到齐E. 对船舶进行检验试题答案:B,C,D,E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17、FOB价格条件中,属于卖方的责任有()(多选题)A. 办出口手续,领取出口许可证B. 租船,订舱C. 提供货运单据D. 承担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E. 办理保险试题答案:A,C,D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18、下列属于海上外来风险的有()(多选题)A. 战争B. 沉没C. 船长或船员的故意行为D. 火灾E. 搁浅试题答案:A,C,D保险知识培训考试:2021海上保险知识真题模拟汇编19、()是以航行于国与国之间的海轮所运输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承保货物在远洋运输途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的保险。

海商法船舶碰撞期末复习题

海商法船舶碰撞期末复习题

海商法船舶碰撞期末复习题海商法船舶碰撞期末复习题近年来,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和海洋交通的繁忙,船舶碰撞事件频繁发生。

这些碰撞事件不仅给船舶所有人和货主带来了经济损失,还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海商法规定。

本文将针对海商法船舶碰撞问题进行复习。

一、船舶碰撞的法律责任在船舶碰撞事件中,造成碰撞的船舶应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际海事法的原则,船舶碰撞责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船舶所有人责任:船舶所有人对于船舶碰撞事件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论船舶所有人是否直接参与碰撞事件,只要船舶属于其所有,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船长责任:船长作为船舶的最高指挥者,对于船舶碰撞事件负有重要责任。

船长应该确保船舶在航行中遵守相关法规和航行规则,尽力避免碰撞事件的发生。

3.船员责任:船员作为船舶的执行者,对于船舶碰撞事件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船员应熟悉相关法规和航行规则,积极协助船长确保船舶安全。

二、船舶碰撞的赔偿责任在船舶碰撞事件中,造成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国际海事法的规定,船舶碰撞的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身伤亡赔偿:对于因船舶碰撞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用等。

2.财产损失赔偿:对于因船舶碰撞事件导致的财产损失,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船舶修理费用、货物损失、港口设施损坏等。

3.环境污染赔偿:在船舶碰撞事件中,如果发生了油污染等环境问题,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清理费用、环境修复费用等。

三、船舶碰撞的争议解决在船舶碰撞事件中,双方当事人可能存在争议,如责任的认定、赔偿金额的确定等。

为了解决这些争议,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争议解决机制。

1.仲裁:仲裁是一种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由仲裁机构根据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作出裁决。

2.法院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以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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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损失 + 碰撞责任
2.保险人对船舶碰撞责任的承保条件
3.保险人对船舶碰撞责任的计算方法
⑴单一责任制:双方先冲抵,再由多方支付余额。 ⑵交叉责任制:双方按过失比例赔偿对方的损失。
六、案例分析
假定A、B两船发生碰撞,A船损失40000元(其中 28000元为修理费,12000元为船期损失),B船损失 30000元(其中20000元为修理费,10000元为船期损 失),A船的责任比例为70%,B船的责任比例为30%。 假定A、B两船皆向PICC投保船舶一切险,试分别根据 单一责任制与交叉责任制计算保险人的赔偿金额。
第十一章 船舶碰撞与海上保险
一、船舶碰撞的概念
1.直接碰撞
“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 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海商法》第165条)
2.间接碰撞
“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 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 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适用本章的规定。”(《海商法》第170条)
3.司法解释
“船舶碰撞” 为“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两艘 或者两艘以上的船舶之间发生接触或者没有直接接触,造成财产 损害的事故。”“船舶触碰”是指“船舶与设施或者障碍物发生 接触并造成财产损害的事故。”
(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
二、船舶碰撞责任的划分
1.无过失碰撞
不可抗力造成 意外事故造成 无法查明原因 由各方自行承担损害后果。
2.单方过失碰撞
由过失的一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3.双方互有过失碰撞 ⑴财产损失——比例过失原则 ⑵人身伤亡——连带责任原则
三、船舶碰撞责任的赔偿
⑴恢复原状的标准进行赔偿 ⑵赔偿实际损失的原则 ⑶扩大损失不予赔偿的原则
四、有关船舶碰撞的国际公约
1.《1910年船舶碰撞公约》 2.《1952年船舶碰撞民事管辖权公约》 3.《1952年船舶碰撞刑事管辖权公约》 4.《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5.《1954年关于扣留海运船舶的国际公约》 6.《1976年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
五、船舶碰撞与海上保险
1.碰撞责任是船舶保险的附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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