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烟草专卖局(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规范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烟草制品库房的管理。

3.基础设施的管理

3.1库区围墙与库区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 m,库区采用围墙或围栏与外界形成有效隔离;

3.2库区应安装使用防盗、防抢、防侵入的监控或报警系统,如视频监控、红外监控等;

3.3库区内不应搭建临时建筑,如确实需要时,应经过审批。

3.4实现定置存放,库房编制定置图或设置现场标识,规定物资存放的具体间距、区域等;现场有定置线或区域标志;

3.5库内物品应按性质分区、分类储存,物品堆码整齐;

4.消防设施、器材和管理

4.1消防通道应畅通,无占道堵塞现象;

4.2库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设置醒目的禁烟等安全警示标志;需要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3库区周围100 m内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周边不应堆放

任何易燃物,周围的杂草应及时清除;

4.4烟草库房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年检查检测合格;

4.5消防设施器材应符合××烟草专卖局(公司)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5.出入和巡查要求:

5.1实行出入库区登记制度,进入库区的外来人员,应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5.2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进入库区;

5.3除装卸货物的厂内机动车,其他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应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5.4库区应设专人巡查,有人值守的库区,至少每小时巡查一次,无人值守的库区,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

6.库房电气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6.1不应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 w以上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应加装防护玻璃罩;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6.2库房内未经批准不应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移动式照明灯具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或电池供电灯具;

6.3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 m;。

6.4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未经批准不准架设临时线路;低压线路和配电箱、柜、板的设置和使用

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6.5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有防潮、防雨等保护措施,库房无人时应拉闸断电;

6.6库房不应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