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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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规范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烟草制品库房的管理。
3.基础设施的管理
3.1库区围墙与库区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 m,库区采用围墙或围栏与外界形成有效隔离;
3.2库区应安装使用防盗、防抢、防侵入的监控或报警系统,如视频监控、红外监控等;
3.3库区内不应搭建临时建筑,如确实需要时,应经过审批。
3.4实现定置存放,库房编制定置图或设置现场标识,规定物资存放的具体间距、区域等;现场有定置线或区域标志;
3.5库内物品应按性质分区、分类储存,物品堆码整齐;
4.消防设施、器材和管理
4.1消防通道应畅通,无占道堵塞现象;
4.2库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设置醒目的禁烟等安全警示标志;需要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3库区周围100 m内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周边不应堆放
任何易燃物,周围的杂草应及时清除;
4.4烟草库房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年检查检测合格;
4.5消防设施器材应符合××烟草专卖局(公司)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5.出入和巡查要求:
5.1实行出入库区登记制度,进入库区的外来人员,应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5.2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进入库区;
5.3除装卸货物的厂内机动车,其他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应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5.4库区应设专人巡查,有人值守的库区,至少每小时巡查一次,无人值守的库区,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
6.库房电气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6.1不应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 w以上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应加装防护玻璃罩;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6.2库房内未经批准不应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移动式照明灯具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或电池供电灯具;
6.3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 m;。
6.4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未经批准不准架设临时线路;低压线路和配电箱、柜、板的设置和使用
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6.5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有防潮、防雨等保护措施,库房无人时应拉闸断电;
6.6库房不应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