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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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权的法制保障

残疾人就业权的法制保障

建设 、 高 残 疾 人 素质 和 加 强特 殊 保护 等 方 面来 完 善 残疾 入 就 业 权 的法 制 保 障 , 提 为残 疾 人平 等 就 业 创造 条 件 。
关键 词 : 残疾 人就 业权 ; 等 就 业 ; 业机 制 ; 制保 障 平 就 法
中 图分 类 号 : 2 D9 2 文 献 标 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6 2—4 2 2 o ) 6—0 6 17 0 X( 0 9 0 0 3—0 5
及 国家 有 关 法 律 取 得 报 酬 。 残 疾 人 的权 利 : 时 定 额 地 是 及
残 疾人 依 法 享 有 的平 等 就 业 和选 择 职 业 ,取 得 劳 动 报 酬 或收入 , 得劳 动安全卫 生保护 , 受 职业技能培训 . 获 接 享 受社 会 保 险 以及 特 别 的扶 持 、 惠和 保 护 的权 利 。 优 在 我 国 , 疾 人 与 健 全 人 一 样 , 享 有 法 律 赋 予 的 劳 残 都
自有 人 类 就 有 残 疾 人 ,残 疾 人 与 人类 社 会 相 伴 而 行 。 每个 人 作 为 一 个 惟 一 的 生命 , 享 有 人 格 权 、 存 权 、 都 生 受 教育 权 、 动 就业 权 、 人 发 展权 等 基本 权 利 。残 疾 人 也 劳 个 有 人 的 尊严 和 权 利 , 也有 参 与 社 会生 活 的愿望 和能 力 。通
原则 之 一 , 业 的 残疾 人 同样 有 取得 劳 动报 酬 的权 利 。随 就
( ) 疾 人就 业权 的 概 念 一 残 就业 ,是 指 具 有 劳 动 能 力和 就 业 愿 望 的 公 民 同生 产
资料 相 结 合 , 为社 会 创 造 物 质 财 富和 精 神 财 富 , 而 获 得 从

劳动法中关于残疾人得规定

劳动法中关于残疾人得规定

劳动法中关于残疾人得规定
《劳动法》第十四条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参考资料:
1、残疾人享有劳动就业权
《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如果有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应当首先予以安排,不得通过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方式拒绝安排残疾人就业。

2、残疾人享有平等就业权
《残疾人保障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职工的招用等方面歧视残疾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残疾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残疾人享有取得劳动报酬和同工同酬的权利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
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不得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

扩展资料:
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条例。

论我国残疾人就业平等权保障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残疾人就业平等权保障制度的完善

式就业平等权是指就业机会平等 ,强调所有残疾 人都有权平等地进入劳动力市场 ,不允许对某 一 类 人 以 优 待 或 优 先 雇 用 ( rfrni ra n; pe etlt t t e a e me
pe rni in) rf etl r g ,形 式 就 业 平 等 权 很 容 易 使 残 e ahi 疾人 “ 在平 等 的名 义下 ,反 而造 成 事 实 上 的不 平
待遇 ” ( i aa ra n) ds rt t t t ,它 是 对 形 式 就 业 平 p e e me
等权的否定 。间接歧视是指 某一表面看起来是 中 立的条款、标准或雇 用行 为 ,而实质上却将残疾 人这一高 比例的特殊人群置于一个基于残障而产
生 的不 利地 位 ,从 而对 其 就 业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在
美 国被 称 为 “ 别 影 响 ” ( i aaei at ,加 差 ds rt mp c) p
第2 8卷第 3期
21 0 0年 5 月
贵州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J U N L O G IH U U IE S Y ( oi c ne ) O R A F UZ O NV R I T Sc lS i cs a e
V I2 N0 3 o_ 8 . Ma . 0 0 v2 1
它可分 为形式 就 业 平等 权 和实 质 就 业 平 等权 ,形
业平等权 的保护机制中通常采用实质就业平等权。 ( )残 疾人 就业 平等 权保 护的特殊 性 二 在残疾人就业平等权 的实现过程中所遭受 的
破坏主要来 自雇用者的歧视行为。残疾人 由于自 身的特殊性 ,他们在劳动就业中存在 自然附着成
论 我 国 残 疾 人 就 业 平 等 权 保 障 制 度 的 完 善

浅谈残疾人的法律保障

浅谈残疾人的法律保障

郑州康园听力言语康复中心浅谈残疾人的法律保障作者:郑州康园听力言语康复中心邮编:450016摘要:由于自身残疾障碍和历史的原因,大多数残疾人经济收入、文化水平、竞争能力都低于健全人,而且这种差距呈现逐步拉大的趋势。

残疾人在生活保障、医疗、康复、就业、教育等方面有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帮助解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

本文从残疾人救助的必要性、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前瞻浅谈了我国目前法律法规对残疾人的救助与保障。

关键词:残疾人法律救助保障权益中国是世界上残疾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

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残疾工作,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努力降低残疾的发生和发展,为控制我国的残疾人口规模和改善残疾人状况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

2008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201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具体意见。

一、残疾人法律救助与保障的必要性“民生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问题。

群众生活幸福、心情舒畅,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

”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残疾人状况得到显著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但从总体上讲,残疾人还是社会弱势群体,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扶助残疾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二、残疾人法律救助与保障现状(一)中国残疾人法律救助与保障体系的构成中国残疾人保障的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措施

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措施

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在享受平等就业权的同时,残疾人面临着许多特殊困难,包括身体条件不利和社会歧视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待遇。

本文将对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措施。

一、改善职业教育体系残疾人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往往面临着就业技能不足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政府应该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教育。

首先,建立健全的职业教育体系,提供针对残疾人的培训课程,包括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等。

其次,增加职业教育的资源投入,提供适当的教材和设备,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与其能力相匹配的职业培训。

二、建立包容性的劳动力市场为了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各国政府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建立包容性的劳动力市场。

首先,制定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对残疾人进行歧视。

保护残疾人的就业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其次,鼓励企业和组织雇佣残疾人,提供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加强对企业和组织的宣传和教育,增加对残疾人就业的认识和理解。

三、改进工作环境和场所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必须改进工作环境和场所,使其适应残疾人的特殊需求。

首先,建立无障碍环境,包括改造建筑物和设施,提供无障碍通道和设备,确保残疾人可以自如地进入和使用工作场所。

其次,提供必要的辅助工具和设备,以帮助残疾人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另外,组织开展障碍性评估,了解残疾人对工作环境的需求,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改进。

四、加强社会支持和援助残疾人面临许多特殊困难,可能需要额外的社会支持和援助。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各国政府应该加大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援助力度。

首先,建立健全的福利制度,包括残疾人津贴和医疗保障等,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其次,加强对残疾人的心理支持和辅导,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残疾人顺利实现就业目标。

我国残疾人权利法律保障体系分析

我国残疾人权利法律保障体系分析

我国残疾人权利法律保障体系分析
我国残疾人权利法律保障体系已逐渐完善,现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保障体系,包
括宪法、法律、政策、制度等多个层面。

其中,最为基础和核心的是我国宪法中对残疾人
权利的保障规定。

我国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
疾人的基本生活,改善残疾人的服务和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来保障残疾人的权利,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
保障法》、《刑法修正案(九)》、《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教育法》等。

这些法律为残疾人提供了各方面的保障,包括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险
等。

在政策层面,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保障残疾人的权利。

例如,实施残疾人保障
项目,建立残疾人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招用残疾人,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自主
创业等。

这些政策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平等的参与社会的权利的保障。

此外,我国在制度层面也对残疾人权利的保障进行了重要探索,例如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诉讼程序等。

除此之外,我国还开展了各种残疾人权益宣传活动,开展了多项扶贫工程项目,这些都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尽管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已经不断完善,但众多存在的问题,例如就业、教育,
医疗等方面还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

因此,应当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投入,
完善保障机制,为残疾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帮助和保障。

劳动中残疾人权益如何保障

劳动中残疾人权益如何保障

劳动中残疾人权益如何保障在我们的社会中,劳动是实现个人价值、创造财富和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

然而,对于残疾人来说,参与劳动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他们的权益保障问题也备受关注。

残疾人在劳动中面临的困境是多方面的。

首先,身体上的残疾可能导致他们在工作能力上存在一定的限制。

例如,肢体残疾者可能在行动上不够灵活,视力残疾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存在障碍,听力残疾者在沟通交流上有困难。

这些身体上的局限使得他们在某些工作岗位上的竞争力相对较弱。

其次,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存在对残疾人能力的低估,认为他们无法胜任工作或者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负担,从而不愿意招聘残疾人。

这种偏见不仅影响了残疾人的就业机会,也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再者,残疾人在劳动中可能面临着工作环境和设施的不适应。

一些工作场所可能没有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如无障碍通道、专用卫生间等,这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那么,如何保障残疾人在劳动中的权益呢?完善法律法规是保障残疾人劳动权益的基础。

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残疾人在劳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对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规范,加大对侵犯残疾人劳动权益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加强教育和培训是提高残疾人劳动能力的关键。

政府和社会应加大对残疾人教育和培训的投入,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例如,为肢体残疾者提供计算机操作、手工艺制作等方面的培训,为视力残疾者提供按摩、音乐等方面的培训。

通过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是营造良好就业环境的重要举措。

政府应通过宣传和引导,树立正确的残疾人观,倡导全社会尊重、理解和关心残疾人。

用人单位也应当转变观念,认识到残疾人同样具有潜力和价值,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浅论我国对残疾人权利的保障

浅论我国对残疾人权利的保障

浅论我国对残疾人权利的保障摘要:残疾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在我国的人口总量不断增加,其权利的保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这种对残疾人权利的特殊保护,不仅是社会正义的体现,更是我国法律、法规维护人权的体现。

本文将从残疾人权利保障的法理基础入手,分析我国残疾人权利保障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法理基础;人权保障一、残疾人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将残疾人界定为:”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2006年4月1日,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中国目前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

占全国人口总数6.34%。

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其占残疾人总数的比重为:视力残疾1233万人(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24.1%),言语残疾127万人(1.5%),肢体残疾2412万人(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6.68%),精神残疾614万人(7.40%),多重残疾1352万人(16.30%)。

与过去的数据相对比,残疾人的总量在不断增加。

作为社会中弱势群体的一大部分,他们应当同正常人一样享有相同的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平等对待残疾人的行为时有发生。

如何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权利,让他们能够自由、平等地发展,在现如今显得至关重要。

二、残疾人权利保障的法理基础首先,对残疾人权利的保障实质是对人权的保障。

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安全、自由等基本的权利。

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实质就是人权保障。

人权的本质特征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生存和发展。

人唯有自由和平等,才有能力生存,并在生存的基础上不断发展。

而人也只有生存并发展,才能够争取自由,不受虐待和歧视。

平等、自由、生存和发展正是保障残疾人权利所追求的最基本的内容。

其次,对残疾人权利的保障是社会正义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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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
栾 光
(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平顶山 467000 )
【摘 要】每个公民都有就业权,尤其是残疾人,在法律属性层面,残疾人与健全人群具有同样的就业权利,这是平等就业权与社会扶助权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政府虽然针对残疾人就业作出很多努力,但是在残救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并完善,以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利。

为此,本文先简要分析了残疾人就业现状,然后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的完善进行淘汰。

【关键词】残疾人;劳动就业权;法律保障
引言
我国残疾人的数量庞大,2015年9月为止中国约有8500万残疾人,对于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其就业问题迫在眉睫,通过建立健全残疾人劳动就业权法律保障体系,解决残疾人经济问题,以增强残疾人群体的自信心,维持社会的安定与繁荣。

1.残疾人就业现状分析1.1 歧视现象严重
当前,在残疾人就业过程中,行业对残疾人的歧视现象非常普遍,很多企业在招聘职员使,往往会将残疾人与健全人群区别对待,对于相同考核成绩的两者,企业往往偏向于健全人,未能将残疾人与健全人摆在平等位置考量,这就导致残疾人就业困难,经济得不到保障。

1.2 就业技能偏低
残疾人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往往难以掌握健全人的技能,这使得残疾人在就业市场中竞争能力偏低。

另外,受残疾人就业培训体系不完善的影响,很多残疾人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就业培训,使得个人技能无法提升。

此外,一些企业即便录用了一些残疾人,也常常不会给与残疾人职工深度的职业培训,导致残疾人的就业技能无法提升。

1.3 法律保障不完善
现行的法律保障机制中,有关残疾人的法律保障并不完善,这就导致残疾人在就业时遭到歧视,并且在自身权益遭到侵犯时,也常常无法寻求到相应的法律解决途径。

此外,法律保障的不完善,也造成残疾人即便被相关企业录用,自身权益也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此在与企业产生劳动纠纷时就会经常陷入被动的局面。

2.残疾人劳动就业权法律保障体系的完善
当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快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以及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的权益,以推动高质量的就业。

因此,从相关法律保障的建设上分析,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1 树立残疾人优先就业理念,实施岗位优先制度
在法律保障体系中,应该对用人单位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用人单位在企业工作岗位空缺时,如果有残疾人应聘并且符合岗位工作要求,应当优先录用残疾人;
(2)企事业单位应当为残疾人适当调整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实践,以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为残疾人劳动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
(3)企业进行裁员时,如果残疾人能够胜任相关工作,应当保留残疾人。

实施岗位优先制度,应将残疾人就业岗位从社区服务以及家庭服务业逐渐延伸到其它适合残疾人的工作领域,比如打字员、售票员、收银员等工作,下肢残疾的人群也能完成,此外,对于教师、话务员等职业也可以作为残疾人就业的岗位选择,以拓宽残疾人就业法律保障的公益岗位范围,缓解残救人就业压力。

2.2 完善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立法体系
各区域政府应根据各自情况,将已出台的《残疾人保障法》进行整理与完善,即内容中设计到残疾人就业歧视、纠纷以及失业保障等内容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完善。

对于残疾人创业法律板块,应根据相关的政策,逐渐完善针对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杜绝残疾人创业过程相关企业的打压行为,并且法律中还应对相关
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比如工商部门在办理残疾人企业注册手续时应秉承有限办理的理念。

2.3 完善残疾人失业保险制度
在残疾人立法体系中,相关法律制定部门应针对残疾人失业保险法律进行科学、合理的完善。

相关法律制定部门应扩大残疾人事业保险的受益对象范围,将范围从现存的企业残疾员工扩展至所有残疾人劳动者,不限制企业,保证所有残疾人劳动者的权益,使残疾人能够依法享有法律保障援助。

此外,相关法律制定部门还应适当的延长残疾人失业保险期限,当前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残疾人失业保险下发期限为两面,考虑到残疾人失业再就业的时限较长,因此可以将保险期限向后延长半年或者更长。

2.4 完善法律保障实施机制
劳动关系往往比较复杂,并且在不同的法律背景下,劳动保障的相关内容也会发生一些变化。

对于现行的劳动纠纷,相关法律在纠纷仲裁上进行了完善的规定,但是这些法律适用与健全人群,对于残疾人却未作出系统的说明,这使得残疾人的劳动保障缺失。

因此在相关法律中,应该完善有关残疾人劳动者的纠纷解决机制,对于企业与残疾人劳动者存在纠纷问题的解决机制进行明确、详实的规定,以处理残疾人劳动纠纷问题。

在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实施中,应依法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违法的惩罚力度,并针对残疾人劳动者存在的不合理行为进行明确的责任出发,使残疾人劳动者的劳动合法化。

此外,残疾人法律保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法律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不断的完善与创新,残疾人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设并非一朝一夕,法律执行过程中,受各种情况的影响,存在执法不合理的情况,因此需要不断进行完善,在法律的创新上,可以根据残疾人的分布特点实施分散就业,并且利用国家相关政策来引导残疾人进行自主创业,这样既增加残疾人就业的多样性,也缓解相关部门安置残疾人就业压力,使残疾人群能够融入到社会发展建设中,发挥自身价值。

3.结语
总之,残疾人就业是我国民生工作的重点,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能够为残疾人高质量的生活,进一步为此社会的稳定。

因此,我国政府应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权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中,从立法体系、实施体系以及理念转变等环节入手,真正维护残疾人的就业权益。

参考文献:
[1]丁诗诗.论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D].西南大学,2012.[2]张家伟.论我国残疾人就业权的法律保障[D].山东大学,2010.[3]杨柏.论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D].苏州大学,2010.
[4]周广利.论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J]. 法制与社会,2016,09:272-273.
作者简介:
栾光(1969—),女,河南平顶山人,本科学历,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法学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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