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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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的审核管理制度(2篇)

企业合同的审核管理制度(2篇)

企业合同的审核管理制度其一,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

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

换句话说,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

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

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函〔____〕1____号)对此有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点在实际上是有相当的困难的。

其二,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

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存在这个问题,由于市场经济的各类信息变幻莫测,许多机会瞬间即逝,因此,企业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企业的某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如何来制衡该矛盾,是企业管理机制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这里要讲的是如何来制约和约束职工签订合同的权力,以避免表见代理的产生,避免对企业带来被动的局面。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于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

这其实就是企业的一种授权行为,但是很不完善的。

因为,企业在授权的同时,对其的权力行使的上限并没有公示,这就会很容易产生狭义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行为。

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应在空白介绍信中明确规定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的金额上限,以及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有权独立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

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狭义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行为的发生。

在他们的职务停止或者调整岗位后,一定要确保将原先预先给他的空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空白的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及时上缴,同时务必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和他有业务往来的关系客户。

学校合同管理制度_学校合同管理制度办法

学校合同管理制度_学校合同管理制度办法

学校合同管理制度_学校合同管理制度办法学校合同管理制度_学校合同管理制度办法为规范学校合同的管理,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应制定规范的学校合同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校合同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合同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佛山一中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在参与社会经济和民事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合同管理遵循防范风险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统一指导监督、分类管理、各负其责的制度。

二、合同的分类与归口第五条合同主要有办学、教科研、基建、招投标、国际交流、劳动人事、后勤保障等类别,依据合同性质和内容分别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涉及经济利益的合同须经总务部门会签。

第六条为规范合同格式,各职能部门应分类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并报学校总务部门审核和备案。

第七条学校总务部门统一指导学校合同事务,办公室监督学校合同事务。

各职能部门对职能范围内所涉合同事务进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负责人为合同管理责任人,并确定专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

第八条学校各职能部门,未经校长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确需签订的,由职能部门进行审查,并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经办人签名,总务部门审核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订。

分管校领导认为合同内容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应提交学校相关会议审定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

第九条审计部门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合同进行审计。

三、合同的审查与复查第十条合同拟订前,职能部门应从维护学校权益出发对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在对合作事项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进行必要论证后,开展合同文本起草工作,必要时邀请学校法律顾问参与起草工作。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前,职能部门应就以下方面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一)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二)合作事项是否有利于学校;(三)合同内容是否真实、可行;(四)合同必要条款是否完备。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

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公司职能部门依法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归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所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要约、承诺等法律文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归口管理与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形式:(一)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并负责所有外签合同的归档和保管;同时,负责与行政及人力资源相关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二)公司合同成本部根据经营部招投标情况,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以及对外所有工程合同的归档、保管、传递、报批;(三)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相应合同的管理和签订,并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六条合同管理职责(一)职能部门职责:1、指定专人保管合同文本,未经公司(执行)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借出;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3、参与管辖范围内合同的论证、起草、谈判和签订工作;4、对管辖范围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合同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2、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制止不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3、负责登记合同台帐,建立合同档案;4、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等。

公司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精选4篇)

公司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精选4篇)

公司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精选4篇)公司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

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

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

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合同管理职能: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2、协助进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

参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工作;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5、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6、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并分类保管,并造册记录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分别整理归档;7、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边协议,是双方权益保护和合作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和谐性,需要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等方面,探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劳动合同签订1. 签订形式: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确保劳动者明确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权益。

2.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职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等相关事项,同时也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合同补充协议: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具体事项和细节,并将其作为原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4. 合同备案:劳动合同应备案,并存档,以备查阅和管理。

三、劳动合同履行1. 工作内容和职责: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者所需的工作岗位和相关资源,确保劳动者能够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2. 工作条件和保障:用人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职业健康保障,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3.薪酬和福利: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同时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合理权益。

4.劳动时间和休假: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同时保障劳动者享有合法的休假权利。

5.培训和职业发展: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技能和能力。

6.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用人单位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公正评价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并按照制度要求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四、劳动合同解除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但解除协议要经过书面形式,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查阅。

2. 辞职:劳动者有权随时辞职,但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3. 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可以因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双方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8篇

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8篇

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8篇第1篇示例: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小企业在商业活动中不可避免地需要与合作伙伴签订合同。

而合同管理对于小企业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能够保护企业的利益,还能够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

建立一套完善的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实施细则。

1.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小企业作为弱势群体,往往在与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时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能够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核,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漏洞而导致的损失。

2.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合同管理制度在签订、执行和结束合同的各个环节都有具体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企业员工在合同中的行为举止,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3. 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可以对企业的合同进行分类、归档和管理,方便企业随时查阅相关合同文档。

建立定期审查和更新合同的制度,能够及时清理过期合同,提高管理效率。

1. 确定合同管理部门小企业应当明确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通常由行政部门或者财务部门来全面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这样可以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2. 建立合同管理手册合同管理手册是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应包括合同管理责任部门、合同的分类、存档、审核、审批、变更、终止等诸多环节的详细流程和规定,确保每一份合同都能够按照统一的程序进行管理。

3. 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流程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执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

在合同管理流程中,应当规定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规程,以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4. 合同信息的归档和管理5. 合同的定期审查和更新合同的环境和市场是不断变化的,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的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并及时对合同条款进行修订和更新。

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范文合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合同管理,确保公司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效益性,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的合同管理以合同签订为基础,以实际履行为核心,以合同管理为手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科学、规范、高效为原则。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合同签订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合同签订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程序。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需明确合同的目的、内容、条件和规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合同签订必须由具备法定资格的工作人员负责签订,并按照公司层级制度确定授权签订的范围。

第八条合同签订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同时,合同应保存公司合同档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密切沟通、协调合作,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第十一条双方应加强合同履行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期限或标的发生变更的,应按合同约定或经协商决定进行变更合同。

第四章合同解除第十三条合同由于重大违约、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无法履行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双方发现合同存在争议或者其他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经公司核准的合同解除,应按照合同约定申请解除手续。

未经公司核准的合同解除,需逐级上报,经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解除。

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合同存档完整、准确,便于合同的查询和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合同进行归档,并定期进行档案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的需要,定期开展合同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合同管理能力。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公司职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职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其中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一旦变更,不再适用本管理制度.第四条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职工岗位说明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等制约双方应严格遵守.第五条本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和各基层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一,经总经理授权,负责公司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的管理;二,负责经办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对外业务;三,对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本单位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提出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意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上报人力资源部.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对本单位职工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主要是其个人工资,休假,保险福利,加班及奖惩等有关资料.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公司各级工会指导,帮助职工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对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向职工说明本公司情况,岗位用人要求和岗位职业危害.为订立劳动合同,职工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向公司工会寻求帮助.第十条公司应当与职工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需要,根据本人的情况和意愿,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公司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本公司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三种.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二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二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见习期实行半年.第十三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一,下列人员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1,非管理岗位一般职工;2,自愿要求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3,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的职工.二,下列人员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1,非管理岗位技术或操作骨干;2,管理岗位一般职工;3,可与公司签订五年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职工本人自愿要求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4,新招聘的大专,中专,技校毕业生;5,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职工.三,下列人员签订五年期限劳动合同:1,任部门副科长(主任)以上职务或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2,公司出资培训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3,公司出资脱产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职工;4,新招聘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5,获公司级以上(含公司)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的职工;6,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五年劳动合同的职工.四,下列人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职工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和公司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转业军人经组织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含十年),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4,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十四条凡职工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则不予录用.第十五条凡公司出资培训,出国进修人员按规定公司与其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只要未到期限,仍然有效.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短于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应履行的期限.第十六条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继续实行岗位聘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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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范文一、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切实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签订程序和工作要求,隐瞒合同内容或不经过规定程序评审就擅自签署合同,对责任人处以____元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直至开除。

本条由公司领导、检查组组长行使处罚权。

第三条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维护企业形象。

如发生争议,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做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有理有节。

确实得不到解决,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对隐瞒不报或处理事情过程中有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处罚。

二、工程施工合同㈠施工合同签订第四条工程洽谈由公司经营部、公司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签署每一份合同必须经过董事长授权。

第五条合同的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公司经营部负责起草文本,按照合同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合同文本必须经法律服务部确认,且要将有关人员的签字备忘录交检查组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否则每缺一次,罚经营部50元。

第六条加评审人员根据合同评审程序表中所列要求进行评审。

合同评审程序表第七条合同签署前,各种手续必须齐备。

第八条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由董事长履行合同签约权,或由董事长书面授权常务副总经理签署合同。

㈢施工合同交底第九条经营科长组织分公司技术质检科长、安全设备科长、材料科长、项目经理、技术负责、预算员进行合同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双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以及有关工期、质量、工程价款的确定及支付、决算、违约责任等。

缺一次合同交底记录罚经营科长500元,造成失误的罚款____元以上。

㈢合同履行第十条合同履行中要核对原标书、图纸与施工实际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其增加范围必须迅速找甲方工程代表签证,增补预算。

对因不及时办理签证而造成损失的,全额由项目技术员和预算员赔偿。

第十一条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工作联系单、变更通知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部门或个人收到对方的此类文件时,应当及时会同有关人员制定对策、采取相应。

若收件人怠慢而造成延误的,每次由项目经理(检查组)罚款200元;由于解决不力而造成损失的,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且损失部分的50%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二条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分公司、项目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

不积极催促解决的,每次分别罚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和项目经理不低于500元。

第十三条各级部门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确保企业信誉。

如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对有关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第十四条当我方收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罚款)通知后应当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答疑、举证或提出反诉,力求与对方协商解决。

有关人员收到对方的索赔后不得扣押或故意隐瞒,不得自作主张不经集体讨论进行私下处理,否则每次罚款500元以上;若非我方过错,却因处理不力而造成损失的,损失部分的50%由责任人员赔偿。

第十五条对合同条款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理解上的争议,子、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及时分析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上报法律服务部,并及时与对方进行洽谈,力争达成补充协议。

出现这种情况必须在一个月内解决,否则每拖延十天,罚责任人员500元,由检查组行使处罚权。

第十六条若工程属于分包,应向总承包商索要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审查该建设工程是否已办妥有关法定手续。

亦可在合同条款中载明“非我方原因,因手续不全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三、分包合同的签订第十七条在分包合同签订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和预算员中必须有一人全过程参与。

第十八条合同洽谈前,分包队伍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法人授权、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和合同签署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经核对无误,合法有效的,作为合同相关档案保存。

如因分包队伍不符合条件使我方遭受损失的,由经办人全额承担,并处以____元以上罚款。

第十九条合同的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分公司经营科负责起草文本,合同应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企业形象等作详细规定,合同中还须载明“分包方必须服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质量员和安全员的管理。

不服从项目管理的,项目部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分包合同按照下列分类由不同职级的人员行使签约权:1、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分公司经理签约;2、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由子公司总经理签约。

第二十一条分包工程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由经营科副科长将分包工程合同上报一份给票据审计部。

逾期不上报的,每天罚经营科副科长50元;分包工程已完工仍未上报的,罚经营科副科长____元,由票据审计组负责人行使处罚权。

第二十二条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待审计完毕后支付剩余款项,且必须扣留5%的质保金,质保金退还时间以工程施工总合同为准。

四、购销合同的签订第二十三条对大宗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实行招投标制,不允许长期到一家采购,如发现质次价高,按集团公司“票据审批管理制度”第四十一、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购销合同文本应当使用集团律服务部制定的统一文本。

若使用自制文本每次罚款200元。

第二十五条购销合同实行会签制,由分公司正副经理、经营科长、材料科长、财务负责人分别签字,缺一人签字即视为无效合同,财务可以拒付。

如签字手续不全而付款,罚现金会计1000元。

第二十六条我方为买受人时,向对方支付订金或预付款须经土建子公司总经理书面批示。

且在一般情况下,不应约定先付款后交货或货到立即付清全部款项。

预付款控制在70%以内,货到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且必须扣留10%的质保金,质保金退还时间以工程施工总合同为准。

五、的签订第二十七条大型设备租赁必须实行招投标,由机具管理服务中心经理或设备负责人对供应方或出租方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①规模实力;②诚信;③供应能力;④价格,从中挑选不少于3家进人招投标。

第二十八条机具管理服务中心设备科长编制并发出招标,招标邀请函格式必须统一,由机具管理服务中心经理接受出租方或供应方的投标书或报价单。

第二十九条由机具管理服务中心经理(设备科长)、分公司经理、分公司安全设备科长公开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十条签订大型前,机具管理服务中心设备科长、分公司生产经理、分公司安全设备科长应对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审查有关手续是否是齐全,设备运行情况是否良好。

严禁租用即将达到使用年限或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设备。

因未严格把关而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且须根据责任大小赔偿不低于20%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签订建筑周转材料的承租合同前,有关人员应当对出租商的企业规模、材料质量进行准确评估,合同签订时合理确定数量,防止出现因合同量过大而对方规模过小,致使租赁材料周转困难或出现断供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租赁合同文本必须使用法律服务部统一文本。

大型设备租赁合同必须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及地方规定的特殊证件(如进京许可证等)。

第三十三条租赁合同必须约定明确租赁期限。

我方为承租方时,出租方必须为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

第三十四条租赁合同中应当对租赁物进出场时的质量状态的检验进行约定。

若租赁物质量与合同不符造成我方损失,损失由收料人全额赔偿,且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第三十五条租赁合同必须对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问题做出明确约定。

第三十六条对外租赁前必须首先查实内部设备或料具是否多余,如发现内部设备或料具有闲置却从外部租赁,罚责任人____元以上。

第三十七条对外租赁时,一次性租赁100吨以上钢管、3万只以上扣件或大型设备必须由生产副总经理签字同意,由机具管理服务中心经理签字同意。

第三十八条所有租赁合同均由机具管理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签订,如果擅自签订,罚签订人1000元。

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租赁合同必须经过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六、第三十九条运输合同必须与具有运输经营资格的专业单位直接签订。

严禁与中介机构或私人订立大宗货物运输合同,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的50%由经办人个人赔偿。

第四十条我方为托运人时,运输合同应当约定承运人不得享有留置权。

七、合同管理第四十一条合同的洽谈、签订人员必须维护集体利益,遵纪守法,严禁借工作之便收受贿赂、假公济私,严禁与他人串通订立对本企业不利的或可能造成损害的合同。

否则公司将没收责任人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

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公司任何职员均有权检举、揭发利用订立合同及有关经济活动的机会做坑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对检举揭发有功的人员.按照合同标的值进行奖励,合同标的值在10万元以内,奖励40%;标的值在10—100万,奖励40%一15%;标的值超过100万,一次性奖励10%且不低于15万元,并对检举人员严格保密。

第四十三条在订立、履行合同及处理合同纠纷中为维护本企业利益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挽回损失额10%以上的奖励。

第四十四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检查组将对责任人处以113000元以上罚款;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聘用)合同:1、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玩忽职守,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2、未经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不依规定程序签订合同,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失职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

第四十五条下列情形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惩办。

1、在签订、履行、处理有关争议纠纷中,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串通勾结、营私舞弊,致使企业利益受到损害的;2、利用合同招投标操纵招投标,涉案数额巨大的;3、其它严重破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严重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当事人一方均不能擅自变更、解除。

为维护本企业利益,确需我方主动提出变更、解除合同而无法定事由的,应当由合同原经办人或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指定的人员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领导层批准后,再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第四十七条变更、解除、撤销合同系理由正当确凿,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上报法律服务部,由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或撤销。

第四十八条对方提出变更、解除的,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必须将这一情况上报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或土建子公司总经理,由领导层决定是否同意其要求。

第四十九条合同履行中出现中止(包括工程停缓建)的,必须及时与对方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证据资料,向对方提出索赔。

重大工程对方不愿赔偿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若中止后的合同继续履行的,必须与对方办理复工手续并办理补充协议。

因未及时办理而造成损失的,对项目经理、经营科长分别罚款5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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