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何莹同志挂职的通知

合集下载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6.23•【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党总支,教育厅本级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在高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取得丰硕成果,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立德树人初心使命,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决定,授予陈保善等200名同志“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覃远汉等100名同志“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党委等100个基层党组织“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此次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是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中的优秀代表。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谦虚谨慎、锐意进取,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要向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向先进学习活动,大力宣扬我们身边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懈奋斗。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培计划”自治区委托项目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培计划”自治区委托项目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培计划”自治区委托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培计划”自治区委托项目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教师培训有关政策精神和工作安排,为做好2024年中小学“国培计划”自治区委托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情况及承担单位广西2024年“国培计划”自治区委托项目共有广西农村小学初中优秀教师培养项目(第二年)等12个子项目,计划培训教师(含党组织书记)882人,由广西师范大学等6家单位承担。

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1,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培训安排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9月。

各培训项目具体时间、地点以开班通知为准。

有关内容请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查看。

三、实施要求(一)严格做好学员精准选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条件要求和名额指标,结合本地培训需求调研结果推荐学员参训,并适当向边境地区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学校倾斜。

原则上每位教师年度内参加同类培训项目不超过1项,近两年参加过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同类培训项目的教师不予选派,近三年选派后无特殊情况未参训、被劝退、未结业的学员不予选派。

若无法足额选派学员或已报名学员未参训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或予以调换。

学员在参训过程中无故迟到早退或不遵守培训纪律的,三年内禁止参加自治区级以上培训。

跨年度或连续培养项目学员原则上须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

对于不积极配合精准选派参训学员的地市,将逐年减少同类项目参训名额分配。

(二)务必确保精准培训。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于开班前2周将培训方案报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审核备案,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启动项目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十一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 第二层次人选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十一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 第二层次人选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十一批广西
“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9.17
•【字号】桂政发〔2018〕43号
•【施行日期】2018.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十一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名单的通知
桂政发〔2018〕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优秀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成长,进一步加强我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富民兴桂事业提供人才支撑,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培养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1997〕55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桂发〔2010〕30号)有关规定,自治区继续实施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

第二十一批广西
“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的选拔评审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完成,王振宇等30名人选名单已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予公布。

附件:第二十一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
第二十一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
第二层次人选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双名计划”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双名计划”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双名计划”
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9.07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双名计划”名师名
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2025)的通知》精神,为配合做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相关工作,经个人申报、市教育局推荐、自治区教育厅审定,确定了我区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双名计划”培养对象要根据教育部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区教育实际,以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专业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胆探索课堂教学、人才培养、学校管理模式,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聚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治校水平出经验、出资源、出成果,带动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工作室成员要在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的指导带领下,借助“传帮带”一体化的培养体系和管理机制,聚力探索合作学习和协同研究共同体,积极推动教育改革实践,产出一批可借鉴、值得推广应用的成果和模式,为推进我区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1.“双名计划”名师工作室成员名单
2.“双名计划”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附件1
附件2
“双名计划”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5.07.20•【字号】桂教办〔2015〕388号•【施行日期】2015.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通知桂教办〔2015〕388号委厅机关各部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二层单位:现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派新一轮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15〕39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15〕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厅做好2015年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挂职岗位说明(一)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选派对象:科、处级优秀年轻干部,以45岁以下为主体,中共正式党员。

鼓励选派选调生担任第一书记。

重点推荐缺乏基层领导经验的干部。

选派数量:5名。

挂职时间:2年,至2018年4月。

(二)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副县(市、区)长。

选派对象:优秀处级干部。

重点推荐缺乏基层领导经验的干部。

选派数量:1名。

挂职时间:1年。

(三)乡镇(街道)党政班子副职,非中共党员挂任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选派对象:优秀科级干部。

重点推荐缺乏基层领导经验的干部。

选派数量:1名。

挂职时间:1年。

(四)市县信访、维稳部门(或科室)副职。

选派对象:优秀处级或科级干部。

重点选派缺乏基层经历或新提任处科级的年轻干部。

选派数量:1名。

挂职时间:半年。

二、选派工作原则和程序选派工作采取个人自荐报名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荐报名。

干部根据挂职岗位与选派对象要求,填写《干部挂职自荐表》自荐报名。

(二)审核推荐。

人事处汇总自荐人员名单,并结合委厅干部队伍实际,提出拟选派人选名单,提交厅党组审定后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三、挂职干部的管理和考核(一)从严管理,促进挂职干部健康成长。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7.02•【文号】教思政厅函〔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7.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为创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以下简称高校“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师生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征程上砥砺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将组织开展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强国行”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入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发展,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全面增强高校教师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强化高校“双带头人”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突出师生共育、教学相长,引领广大师生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深刻认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入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党建联建。

坚持党建引领,所在党支部与地方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基层社区等党组织积极开展联学联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专题党课讲授、政策理论宣讲、党建经验交流、党建资源共享等方式,形成组织互联、资源互通、经验互鉴、发展互促的工作样态,以党建引领“强国行”各项任务开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新一届广西高校科研实验室建设及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新一届广西高校科研实验室建设及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新一届广西高校科研实验室建设及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7.29•【字号】•【施行日期】2024.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新一届广西高校科研实验室建设及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专家组织对我区高校科研实验室建设发展和安全管理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指导作用,切实提高我区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建设及安全管理水平,经高校推荐和认真研究,决定组建新一届广西高校科研实验室建设及管理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现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委员会的性质专家委员会是由自治区教育厅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是非常设学术机构,接受自治区教育厅的委托,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建设及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决策咨询和实践探索,为高校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提供专业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等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一)为全区高校科研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及安全规范管理等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开展全区高校科研实验室检查评估与安全检查,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建设及安全管理的专题调研、理论研究、决策咨询、学术交流,为高校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积极参与并推动所在高校实验室参与国家科普能力建设。

(四)完成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的组成及任期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5名,委员20名。

专家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设立秘书处,负责做好专家委员会的管理服务工作,聘请秘书长1名,协助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01•【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和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队伍,现就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以下简称国培、区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把握项目实施重点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广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对照“十四五”教师培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贯彻落实基础教育“五育工程”(育新秀、育骨干、育优师、育名师、育大家),分级分层分类分学科合理设计培训项目,以梯级培养培训完善教师发展路径。

按照当前教育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切实把握教师培训改革重点,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域和边境地区开展高质量教师培训,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县,扎实推进国培、区培项目工作。

二、科学遴选项目承担单位(一)持续发挥师范院校主体作用。

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充分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培训方面的主体作用,鼓励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积极参与教师培训工作,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加强教师培训团队和学科建设,建立健全与政府、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培养培训教师的新机制。

(二)深化项目承担单位遴选方式改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