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考点:四类民法权利傻傻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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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全科重难点讲解

司法考试全科重难点讲解

司法考试全科重难点讲解司法考试是对法学专业知识和能力的综合考查,涵盖了民法、刑法、商法、行政法、宪法等多个学科。

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本文将针对司法考试中的全科重难点进行讲解。

以下将从各个学科的重点内容展开,以便考生更好地复习备考。

一、民法民法是司法考试中最重要的一科,主要考察民事关系的基本理论和法律规范。

重点内容包括:物权、债权、合同、侵权责任等。

1. 物权:物权是指人们对物体享有直接支配和支配他人的能力的权利。

在物权的考察中,主要以物权的获取、变动和灭失为重点。

2. 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凭借债权法规定的事实要件,获得债务人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力。

债权的考察主要涉及债权的种类和产生、变动、消灭等问题。

3. 合同: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违约责任都是考察的重点。

4. 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种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产生的法律后果等。

二、刑法刑法是司法考试中的另一门重要科目,主要考察犯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和刑罚。

重点内容包括:刑法基本原理、主体、客体、情节、刑种、刑事责任等。

1. 刑法基本原理:刑法的基本原理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等基本因素的体现。

对刑法基本原理的了解,有助于理解和掌握刑法的具体规定。

2. 刑法总则:刑法总则是刑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法益保护原则等。

3. 罪名与刑种:犯罪行为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才能构成犯罪,罪名的划定和刑种的选择是刑法考试的重点内容。

4. 量刑准则和刑事责任:量刑准则是刑法对犯罪的刑罚数额进行规定的依据,而刑事责任则与犯罪人的责任能力有关。

三、商法商法是指与商事活动有关的法律规范,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国际贸易法等。

重点内容包括:公司设立与经营、合同的成立与履行、国际贸易法规等。

1. 公司设立与经营:公司法是商法的基础,涉及公司设立的主体、条件、手续等问题,以及公司经营中的重要举措和义务。

民事权利分类五大类

民事权利分类五大类

民事权利分类五大类民事权利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享有的法律权利,是保障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合法权益的基础。

在我国,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五大类,分别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知识产权、合同权利和其他权利。

一、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指个人在身体、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自由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利。

这些权利是每个人天生具有的,是最基本的权利。

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自由权等。

生命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生命的权利。

在我国,生命权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个人、组织和机构都不能侵犯他人的生命权。

身体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身体完整和自由的权利。

健康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健康的权利。

名誉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名誉的权利,包括个人名誉和企业名誉。

荣誉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荣誉的权利,包括个人荣誉和企业荣誉。

自由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人身自由的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出行自由、信仰自由等。

二、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财产方面所享有的权利。

财产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所有权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某种财产享有的最高权利。

使用权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某种财产使用和支配的权利。

收益权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某种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享有的权利。

处分权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某种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包括出售、转让、抵押等。

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知识产出者在知识产出中所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专利权是指对于某一种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有权利。

商标权是指对于某一种商标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是指对于某一种著作的专有权利。

商业秘密是指商业上的秘密信息,包括技术秘密、商务秘密等。

知识产权对于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合同权利合同权利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

合同权利包括:合同自由、合同平等、合同诚信等。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民事权利概念和种类)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民事权利概念和种类)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民事权利概念和种类)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中山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根据民事权利橡培神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梁亏利。

根据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与救济权。

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公民的民事权利包括什么、什么、什么、什么?公民的民事权利包括:(1)人身权: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种: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民事权利。

这种权利为民事主体人身所固有并为法律所承认。

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生命权是自然人维持生命和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

健康权是自然人保持身体机能正常和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自然人人身权中最重要的权利。

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名称权是指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依法享有的使用、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

法律赋予自然人有姓名权,法人等有名称权,一方面是确认他们能够保持自己独有的权利主体名义,另一方面是为了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归属者。

肖像权。

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制作和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本人的肖像。

名誉权。

它是指自然人、法人依法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自然人、法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说毁他人的名誉,否则,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隐私权。

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因其中一特定的身份而产生的权利。

主要包括:荣誉权、署名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以及公民在家庭中的身份权。

2024司法考试《民法》基础知识点

2024司法考试《民法》基础知识点

2024司法考试《民法》基础知识点2024年的司法考试中,《民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试科目,而且《民法》知识点也是考试的重点内容。

以下是2024年司法考试《民法》基础知识点的详细介绍。

一、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生命权、姓名权、婚姻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

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

3.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部分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和义务1.法人的性质和种类:法人是指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机构。

种类有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

2.法人的设立和消灭:法人的设立需要经过登记,并且满足一定的条件。

法人的消灭可以通过解散、撤销等方式。

3.非法人组织的性质和种类:非法人组织是指无法取得法人地位的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三、合同的订立、效力和履行1.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形式和合同内容。

2.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包括生效、变更和终止等。

4.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需要当事人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合同义务。

四、民事责任1.民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合同责任和其他责任等。

2.侵权责任的认定:侵权责任需要满足主观过错、客观损害和因果关系等要件。

3.合同责任的认定:合同责任需要满足合同的订立、履行和效力等要件。

4.民事赔偿:对于造成损害的一方,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五、继承和遗赠1.继承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继承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继承、自愿继承和无偿继承等。

2.遗嘱的形式和效力: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形式要求,并且在死亡后生效。

3.继承和遗赠的处理:继承和遗赠可以通过继承和遗赠的处理方式来实现。

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的分类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民事权利的分类(一)绝对权与相对权1.绝对权:又称“对世权”,可以对抗一切人的权利,权利人以外的人都是义务人,包括: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2.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对抗特定人的权利,即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各类请求权。

判断:绝对权不存在相对应的义务人和义务。

【答案】错(二)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1.支配权与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的区别【例题·多选题】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入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

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马归还,老马则要求小贝赔偿花瓶损失。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3-54)A.小贝对老马享有物权请求权B.老马对小贝享有物权请求权C.老马对小贝享有债权请求权D.如小贝拒绝赔偿,老马可对足球行使留置权[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留置权。

选项A正确。

小贝的足球在老马手里,小贝要求其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小贝将老马花瓶打碎,老马要求小贝赔偿的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不是物权请求权。

选项D错误。

自然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小贝对老马享有物权请求权,老马对小贝享有债权请求权,两者不是同一法律关系,老马不能对足球进行留置。

【例题·单选题】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3-1)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类型和诉讼时效。

选项A错误。

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是财产关系,不是人身关系。

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的分类(一)绝对权与相对权1.绝对权:又称“对世权”,可以对抗一切人的权利,权利人以外的人都是义务人,包括: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2.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对抗特定人的权利,即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各类请求权。

判断:绝对权不存在相对应的义务人和义务。

【答案】错(二)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1.支配权与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的区别【例题·多选题】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入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

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马归还,老马则要求小贝赔偿花瓶损失。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3-54)A.小贝对老马享有物权请求权B.老马对小贝享有物权请求权C.老马对小贝享有债权请求权D.如小贝拒绝赔偿,老马可对足球行使留置权[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留置权。

选项A正确。

小贝的足球在老马手里,小贝要求其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小贝将老马花瓶打碎,老马要求小贝赔偿的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不是物权请求权。

选项D错误。

自然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小贝对老马享有物权请求权,老马对小贝享有债权请求权,两者不是同一法律关系,老马不能对足球进行留置。

【例题·单选题】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3-1)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类型和诉讼时效。

选项A错误。

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是财产关系,不是人身关系。

错误。

甲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是在行使债权,该权利是相对权,而非绝对权。

民法中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中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中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的定义与分类在民法中,权利被定义为个体依法享有和行使的法律地位。

权利是个体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利益体现,可以分为个人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大类。

1. 个人权利个人权利是指个体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的与人身相关的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自由权、人身尊严权、隐私权等。

2. 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个体在财产上享有的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

二、权利的行使与限制权利的行使是指权利人依法对权利进行实质性的利用和行动。

然而,权利并不是无限制的,它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制约。

1. 权利的自由行使个体在合法范围内可以自由行使其享有的权利,但在行使权利时需遵守法律的规定,并不能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2. 权利的合理限制权利并非绝对不受限制,法律对权利的行使进行了一定的合理限制。

例如,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尊重他人权利等方面,个体的权利可能受到合理限制。

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是密不可分的,彼此相互制约、相互补充。

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对于明确个体的权利责任意识、促进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1. 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权利与义务需要保持平衡,即个体享有权利的同时也需履行相应的义务。

权利的行使必须在合法范围内,并且不能对他人的权利造成侵害。

2. 权利与义务相互制约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制约的关系,个体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例如,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的权利,但也有保护财产安全的义务。

四、权利与义务的保障与救济为了保障个体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民法确立了一系列救济机制。

1. 法律救济个体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仲裁等,寻求对侵犯权利的救济。

2. 行政救济个体还可以通过行政途径,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救济,寻求保护自己的权益。

五、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性权利和义务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个体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并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这是民法重要的知识点

这是民法重要的知识点

这是民法重要的知识点,主要结合课本,以理解为主,仅供选择题目复习。

第一部分民法总则第一讲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的体系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1.平等主体的判断?有国家未必不是平等主体;有合同未必是平等主体注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意:政府与企业的行政奖励合同2.财产关系——财产权财产归属秩序:物权财产流转秩序:债权3.人身关系——人身权判断标准:1是否具有财产内容;2是否与主体相分离一般人格权人格权物质性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具体人格权标识性人格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精神性人格权评价性人格权:名誉权、荣誉权、尊严权人身权自由性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隐私权亲权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二、民事权利的分类(一)依客体分类:财产权——物权、债权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综合性权利——知识产权、继承权、股东权(二)依相互关系分类:主权利与从权利1.主权利——含义——范围2.从权利——含义——范围(担保权、地役权)(1)成立的从属性(2)消灭的从属性(3)处分的从属性(三)依义务范围分类:绝对权(对世权)、相对权(对人权)为什么能对抗第三人?——公示: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登记(四)依权能分类: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形成权——依单方意思表示变动双方法律关系的权利债权法上的形成权:撤销权、追认权、选择权、解除权、抵销权1.形成权的物权法上的形成权:典物的回赎权类型:婚姻法上的形成权:婚姻撤销权继承法上的形成权:遗赠的接受与拒绝2.形成权的除斥期间:(1)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自催告之日起1个月(2)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自知晓之日起1年(3)合同解除中的解除权:无约定的,自催告之日起合理期限(4)提存中的领取权:自提存之日起5年(5)典权中的回赎权:无约定的,20年(6)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自登记之日起1年;限制自由的自恢复之日起1年(7)遗赠中的接受权:自知晓之日起2个月第二讲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掌握民法分析的钥匙自然人主体法人其他组织——合伙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等民法内容——权利、义务、责任总则自然事实民事法律事实合法行为人的行为违法行为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物权——物债权——行为知识产权——智力成果人身权——人身利益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4.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发生——变更——消灭5.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法律事实案例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二、民事主体(一)自然人1.出生出生时间证明(民通意见第1条)2.死亡互有继承关系的多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时间推定(推定无其他继承人的先死)3.出生之前:胎儿利益保护胎儿继承应得份4.死亡之后:死者利益保护(二)法人考点:法人的特征——三个独立(1)独立人格(2)独立财产(3)独立责任案例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厂”出资组建法人“大木采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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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考点:四类民法权利傻傻分不清
一、支配权
支配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权利客体并获得支配利益的权利,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均属于支配权。

1.支配权所对应的义务人具有不特定性,包括支配权人之外的所有人。

2.支配权的实现,无需义务人的协助、配合。

3.支配权具有排他性。

【例】小王拥有一辆汽车的所有权。

这意味着,小王对该汽车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无需任何人的协助即可实现。

除小王以外的一切人,均为小王的义务人,承担不侵犯小王对该汽车的所有权的消极义务。

否则,小王有权对此侵权予以排斥。

二、请求权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义务人为某种行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包括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和占有保护请求权三种类型。

1.请求权所对应的义务人具有特定性,请求权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进行请求,而不能向义务人之外的他人主张权利。

2.请求权的实现,必须通过义务人的履行行为。

3.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例】小王拥有一辆汽车。

小王与小红订立汽车买卖合同,在向小红转移汽车的所有权之前,小王又与小李订立了汽车买卖合同。

此时,小红、小李均对小王享有给付物汽车的请求权。

三、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请求权的义务人以请求权依据以外的事由,拒绝对方请求的权利。

常见的抗辩权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双务合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

1.抗辩权是拒绝请求权的权利,有请求才有抗辩,只有请求权的义务人才享有抗辩权。

2.抗辩权是一种消极权利,其以拒绝履行请求权所请求的行为为其内容。

【例】小王与小红订立汽车买卖合同,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如果小王在未向小红交付汽车前请求小红支付价款,小红可基于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付款。

四、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单方意志决定特定法律关系是否存续、变更的权利。

在民法中,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拒绝权、决定权、抵销权、选择权、撤销权等均属于形成权。

1.形成权的产生
(1)来自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法律对于重大误解意思表示所规定的撤销权。

(2)来自于当事人的约定: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所约定的解除权。

2.形成权的行使
(1)形成权是一种单方决定权,其行使不以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为条件。

(2)形成权的行使,法律要求起诉、仲裁或申请的,应当依法律方式行使。

(3)形成权的行使,法律未要求特定方式的,则应以单方通知的方式行使形成权。

3.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限制形成权的法律期间,除斥期间届满则形成权消灭。

4.形成权的异议
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抵销权时,对方当事人有权以诉讼方式提出异议。

当事人事先没有就异议期间达成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在收到解除、抵消通知之日起3个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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