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及流程
劳动部关于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通知-劳部发[199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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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关于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通知(劳部发[1995]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为做好失业职工的再就业和企业富余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促进企业深化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在总结部分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在全国推行《再就业工程》。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再就业工程》是综合运用政策扶持和各种就业服务手段,促进失业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帮助企业妥善安置和分流富余职工的社会系统工作。
实施《再就业工程》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的积极性,实行由企业安置、个人自谋职业和社会帮助安置相结合,为市场就业中的困难群体人员提供重点就业服务,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二、要发动企业、街道和基层就业服务机构认真进行调查摸底。
了解并掌握《再就业工程》实施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求职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是失业6个月以上有求职要求的失业职工(以下简称失业职工)和6个月以上基本生活无保障的企业富余职工(以下简称富余职工)。
要逐户摸清情况,分类登记,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三、要按照1993年劳动部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通知》(劳部发[1993]290号)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要充分运用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服企业等各项就业服务手段,发挥就业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认真组织对失业职工和富余职工的职业指导座谈、转业训练、求职面谈、工作试用和生产自救等项活动,并根据需要拓展新的服务领域,逐步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
四、鼓励失业职工、富余职工积极参加转业训练和转岗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培训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多种形式提高失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失业再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Word 文档1 / 1失业再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失业再就业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削减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失业再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希望能够关怀到大家!失业再就业补贴申请条件1、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或缺乏三年〔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的,必需已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确认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含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3、已经办理灵敏就业〔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拓展: 一、申请材料1、《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2、户口簿和身份证;3、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二、办事程序灵敏就业人员办理就业备案登记后,到相关办理机构申请补贴。
申请通过的,于次月起〔社保补贴于社会保险费扣缴胜利的次月起〕每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补贴;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缘由。
三、补贴具体内容:〔一〕用人单位招用补贴。
大龄失业人员〔女性35岁、男性40岁以上〕被用人单位招用,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对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和工伤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其中“4050人员’’〔女性40岁、男性50岁以上〕可以享受补贴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社区就业补贴。
“4050”人员参加社区就业,从事规定的20种岗位、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根据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市个体工商户、灵敏就业人员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对组织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累计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补贴,并按其应缴住院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额的相关比例给予医疗保险补贴〔从事家政服务的除外〕。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12.03•【文号】财社[2002]107号•【施行日期】2002.1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1月10日实施日期:2006年1月1日)废止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以下简称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级财政要切实调整支出结构,通过预算内外各种资金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
财政预算原安排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规模不减,在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应根据再就业工作需要,调整用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在此基础上,按照再就业工作任务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增加再就业资金,并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再就业的支出,按《失业保险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再就业资金主要用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以下简称就业服务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等项支出以及经省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共同批准的其他支出。
三、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将在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下,增加再就业补助资金。
2023年失业人员再就业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2023年失业人员再就业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目标:本工作方案旨在有效、准确地采集并管理2023年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信息,以便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就业援助提供数据支持。
工作流程:1. 定义失业人员范围:确定符合统计标准的失业人员范围,例如符合国家就业管理局规定的失业人员定义。
2. 确定采集方式:选择合适的采集方式,如在线调查、面对面访谈、电话调查等,以确保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制定调查问卷:设计调查问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求职意愿、技能和经验等方面的内容,以便全面了解失业人员的情况和需求。
4. 开展信息采集: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工作人员对失业人员逐一进行信息采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数据录入和处理: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录入和处理,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系统,方便数据分析和应用。
6. 数据分析和报告:分析采集到的信息,制作相应的报告,提供给决策者和相关部门,为政策制定和就业援助提供科学依据。
质量保证:1. 培训工作人员:对参与信息采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调查技能和专业水平。
2. 数据验证和监督:建立有效的数据验证和监督机制,确保采集到的信息真实可靠。
3. 数据保密:严格遵守数据保密和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失业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
时间安排:1. 确定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和任务分配。
2. 执行和监控: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执行工作,并进行实时监控和评估,确保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类,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风险的发生。
2. 风险监测和应对:建立风险监测和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工作中的风险,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结:本工作方案旨在为2023年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通过有效采集和管理失业人员的信息,能够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就业援助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社会稳定。
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制度

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制度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是由国家机构设立的就业失业登记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的制度。
通过这个制度,劳动者可以向登记机构提供个人信息和就业情况,登记机构会根据这些信息进行登记和记录,以便及时掌握全国就业情况,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同时,失业人员也可以向登记机构登记失业信息,以获得失业救济金和其他相关政策的保障。
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两个方面。
就业登记是指劳动者在就业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提供个人信息、就业意愿和就业情况等相关信息,登记机构会按照这些信息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和推荐工作。
失业登记是指失业人员在失业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提供失业原因、失业时间、求职意向等相关信息,登记机构会根据这些信息为其提供失业救济金、职业培训等帮助。
二、制度目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促进就业和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统一管理劳动者的就业信息。
通过就业登记,可以及时掌握全国就业情况,为政府制定就业政策提供重要数据支持。
同时,还可以根据登记信息为求职者进行就业服务,提供工作推荐和职业培训等服务。
2. 及时发现和帮助失业人员。
通过失业登记,可以及时掌握失业人员的情况,为其提供失业救济金和职业培训等帮助,有效避免他们的基本生活无法维持。
3. 促进就业机会的公平分配。
登记机构可以根据就业情况和岗位需求为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工作推荐,避免就业机会的不均衡分配。
4. 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通过登记管理制度,可以及时掌握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情况,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制度内容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主要分为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两个部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就业登记(1)登记对象:登记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的劳动者,包括农民工、城镇居民、失业人员等。
(2)登记内容:登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就业意向、就业经历、所具有的技能等。
(3)登记程序:劳动者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就业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填写相关登记表格,并接受面试和测试等程序,登记机构会根据登记信息为其提供就业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1.18•【文号】国税发[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停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的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如下:一、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审核程序可申请享受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企业实体包括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以下简称“企业”)。
(一)认定申请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企业在新增岗位中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劳动保障部门递交认定申请。
企业认定申请时需报送下列材料:1.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2.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3.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4.企业与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5.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6.《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见附件);7.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失业后再就业办理流程

失业后再就业办理流程朋友们!今天来跟大家唠唠失业后再就业的办理流程。
这事儿啊,我可是太熟啦!先说失业登记这一块儿。
我记得我当初第一次弄这个的时候,那叫一个懵圈!找了半天都不知道从哪儿下手。
后来才搞明白,得先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
不过啊,每个地方可能不太一样,有的可能在社区就能办,这得看您那儿的具体情况。
登记的时候,要把各种信息填清楚,像啥失业原因啦、之前的工作经历啦。
我跟您说,这可不能瞎填,得老老实实的。
我听说有个哥们儿,随便填了一通,结果给自己惹了不少麻烦。
弄完失业登记,接下来就得找工作啦!这找工作可不容易,有时候投出去几十份简历,都没啥回音。
唉,那叫一个心塞!不过别灰心,咱可以多试试不同的渠道。
像网上那些招聘网站,什么 58 同城、BOSS 直聘,都去瞅瞅。
还有线下的招聘会,哇,那人可多了,挤得要命!但说不定就能碰到合适的。
要是您运气好,找到工作了,那就得办就业手续啦。
这时候得跟新单位签合同,注意看清楚条款,别稀里糊涂就签了。
我有个朋友,就因为没仔细看合同,吃了大亏。
嗯...我记得好像还要办社保转移啥的,不过也可能记错喽。
这社保可重要了,不能马虎。
我这又扯远啦!反正这整个流程走下来,得有点耐心。
有时候可能会觉得烦,但是为了能重新上岗,咱得坚持住。
想当年,我自己也是在这过程中磕磕绊绊,走了不少弯路。
不过现在回头看,也算是积累了经验。
对了,最近听说行业里有个奇葩事儿,有个人居然在面试的时候吹牛说自己啥都会,结果一上班啥都干不了,哈哈!希望大家都能顺顺利利地再就业,加油!。
失业保险重新就业的标准

失业保险重新就业的标准失业保险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和帮助其重新就业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的重新就业标准是指失业者重新就业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和要求。
下面将详细讨论失业保险重新就业的标准。
首先是劳动能力条件。
失业者重新就业需要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即能够适应工作,并能胜任相应的工作岗位。
这包括身体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要求。
一般来说,失业保险机构会对失业者进行身体检查和技能测试,评估其是否适合重新就业。
第三是就业形式条件。
失业保险重新就业不仅要求失业者能够找到新的工作,还要求其能够找到一种稳定的、正规的就业形式。
也就是说,找到的工作要符合国家的劳动法规定,并且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最后是其他条件。
失业保险还可能对失业者重新就业设置其他条件,比如地域限制条件、从业经验条件、收入限制条件等。
这主要是考虑到就业机会的分布不均,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就业形势和待遇差异较大,为了更好地帮助失业者重新就业,失业保险可能会对就业范围和条件进行一定的限制。
除了以上标准,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重新就业标准。
比如,对于具有丧失劳动能力的失业者,失业保险可能会提供适应其身体条件的工作岗位或者进行职业培训,以帮助其重新就业。
对于特殊群体的失业者,如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失业保险可能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政策和措施。
总之,失业保险重新就业的标准是一个综合考虑劳动能力、就业努力、就业形式和其他条件的过程。
失业者需要根据特定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与就业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以便重新就业并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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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及流程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及流程
简介
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是为了帮助失业者重新融入就业市场而设立的一套政策和程序。
本文档将介绍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相应的流程。
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
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旨在提供支持和帮助失业人员找到合适的工作。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要点:
1. 就业援助金: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就业援助金,以在失业期间获得经济上的支持。
该援助金的发放标准和金额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
2. 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业培训计划,提升自己的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培训内容将根据失业人员的需求和就业市场的需求而定。
3. 就业指导:失业人员可以获得就业指导,包括简历撰写、面
试技巧等方面的帮助,以增加成功找到工作的机会。
4. 就业信息和推荐:失业人员可以获得有关就业市场的信息,
包括岗位空缺和招聘活动等。
同时,相关机构也会根据失业人员的
需求将合适的工作岗位推荐给他们。
失业人员再就业流程
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流程如下:
1. 注册失业:失业人员需要在就业服务机构注册失业,并提交
相关材料。
2. 就业需求评估:就业服务机构将进行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评估,包括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
3. 制定就业计划:根据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评估结果,就业服
务机构将制定个性化的就业计划,包括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内容。
4. 实施就业计划:失业人员按照就业计划参加职业培训、接受
就业指导,并积极寻找工作机会。
5. 就业推荐和安置:根据失业人员的需求和市场情况,就业服
务机构会将合适的工作岗位推荐给他们,并协助他们安置到新的工
作岗位。
6. 就业报到:失业人员成功找到工作后,需要到就业服务机构
报到,并注销失业身份。
同时,就业服务机构还会为他们提供后续
的跟踪服务和支持。
结论
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为失业者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帮助,在他
们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和提升就业能力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
通过遵
循指定的流程和参与相应的服务,失业人员可以获得个性化的帮助,并尽快实现再就业的目标。
以上是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及流程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对相
关人员提供一定的指导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