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的难点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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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石油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石油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石油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摘要:国际油价的频繁变动使得我国现行的石油定价机制不适应目前我国石油与石化工业的发展。

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现行的石油定价机制,分析了现行石油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定价机制滞后风险规避石油战略储备随着国际油价的不断上涨,为了应对这种局面,国家发改委先后几次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并表示这种上调是为了使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平稳接轨。

这表示我国原有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己经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改革刻不容缓。

面临我国的石油与石化工业的发展现状,对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与探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任务。

一、我国现行石油定价机制介绍中国现行的石油定价机制始于1998年6月出台的《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

该方案规定: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汽油、柴油由国家计委按进口完税成本为基础加国内合理流通费用确定零售中准价,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在此基础上再上下浮动5%(后调整为8%)的幅度内确定具体零售价。

由于没有经验,所以当时参照国际主要的、发展成熟的新加坡的市场作为国内石油定价的基础。

后来,随着国际石油市场的发展,新加坡的石油价格己不能反映国际市场的价格。

在2001年底,我国选择了当时最主要的石油市场——纽约、鹿特丹和新加坡作为参照基础,因此目前中国的油价包括原油和成品油都是依照国际油价而制定的。

二、我国现行石油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石油产量增长幅度有限而需求增加势头不减,再加上政治因素,使得国际石油市场出现了新的特点:低油价时代一去不复返,国际社会进入一个高油价、高成本的年代。

这个大环境的变化使得我国原先在石油价格平稳时期所形成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弊端越来越突出。

表现为:1、我国现在石油价格变动存在滞后性,不能及时反映国际油价的变动情况。

自从1998年石油定价机制改革以来,国产原油基准价格由国家发改委根据上月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的离岸价格加上关税确定的,这就导致了国内原油定价滞后于国际市场价格一个月的现状。

石油价格机制改革之对策

石油价格机制改革之对策

建 立平 等 竞 争 的 市 场 规
今 年 以来 ,随 着 国际 油 价 的不 断上 涨 ,我 国 国 内油 价 及 整个 国 家经 济 都 受
格 的 33 _5倍 至 5 5倍 。 正 是 有 了 国 家 _ 3 在 价 格 政 策 上 的 支 持 ,困 难 时 期 起 步 的 石 油 工 业 才 得 以 快 速 发 展 :而 低 价 时 期 的价 格 仅 为 同 期 国 际 油 价 的 2 % 5 6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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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宄 5j 豪 笨・
R ear d s s i es ch an Di cu son
石 油 价 格 栅 制 改 量 之 又 策 J 1
■ 梁 永乐 苟 宏 刚
摘 要 文 章 在 阐述 我 国 石 油 价 格 形 成 机 制 的 演 变 过 程 的 基 础 上 针 对 我 国 目前 石 油 定 价 机 制 所 导 致 的诸 如 石 油 价 格 变
与 国际 平 稳 接 轨 。这 表 明 ,我 国原 有 的
石 油 价 格 形 成 机 制 已不 能 适 应 新 形 势 的 要 求 , 改革 已势 在 必 行 。 本 文 就 目前 我
2 .多种 价格 并 存 阶 段
其 他 行 业 的 产 品价 格 在 8 O年 代 大 多 已经 放 开 ,但 石 油 产 品 仍 由 国家 统 一 定 价 ,而 生 产 所 需 的 物 资 又 必 须 以 市 场
对 于 国 际 油价 的 发展 ,我 国 的 油价 机 制
接 轨 ,原 油价 格 随 后 便跟 着 国 际市 场 价
格 的 变 化 而 浮 动 , 而 成 品 油 价 格 则 于
演 变经 历 了 以下 4个 阶 段 :
3 价格 并轨阶段 .

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问题及改革策略的研究

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问题及改革策略的研究

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问题及改革策略的研究一、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府定价导致市场化不充分目前,我国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公布,缺乏市场化竞争的机制。

这种政府定价方式会导致价格形成缺乏灵活性,无法适应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同时也削弱了价格体系对于市场供需的引导作用。

2.价格机制与成本体系不匹配由于成品油价格受到政府定价的影响,而不是市场本身的需求影响,从而可能导致成品油价格不与相关成本体系相匹配。

例如,石油价格的暴涨会对国家石油储备、炼油利润率等相关成本产生影响,然而目前国内石油价格并没有与成本体系相匹配,导致企业面临资金压力。

3.竞争性油品市场不够成熟虽然我国近年来开放了油品市场,促进了原油贸易的自由化以及石油加工和分销等领域的外资进入,但由于油品市场价格受到政府影响,竞争性市场效果并不突出。

同时,国内石化企业的规模和实力相对较弱,进一步削弱了油品市场的竞争性。

4.价格波动难以控制由于成品油价格制度不够灵活,市场运行机制不够成熟等因素,导致油价波动难以控制,从而对市场供需形成不良影响。

例如石油价格的剧烈波动可能导致经济风险增加,扰乱经济预测和计划,造成市场不稳定性。

5.能源布局缺乏多样化由于能源资源分布不均匀,从而可能导致成品油价格受不同地区资源分布和消费需求的影响不同,加之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比较薄弱,从而限制了成品油垄断性行业的多样化和市场化发展。

二、改革策略的研究1.推行油价市场化改革政府需逐渐解放对油价的控制,推进石油化工行业价格市场化改革,逐步让市场发挥价格决定作用。

首先在价格形成机制中深化制度改革,使国内油价机制趋于灵活,与市场供需关系更加贴合,形成较为完善的石油价格市场化机制。

2.构建优质、安全、低碳石油产业体系应该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加速发展,形成综合实力较强的完整产业链,提高石油加工和储运环节的科技含量和自主生产能力,全面提升石油产业国际竞争力。

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现状及改革措施分析

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现状及改革措施分析

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现状及改革措施分析本文从我国现阶段成品油定价方法即采取国际三地原油价格加权基础上追加相应成本和利润的办法来确定出发,在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基础上,提出应该培育多元的市场主体、加强政府的经济职能、建立石油期货市场的改革措施建议。

标签: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措施2008年2月以来,国际市场油价继续攀升,目前已突破每桶140美元,面对原油价格的压力,国家发改委自6月20日起提高了国内成品油价格,这虽然有利于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加国内成品油供给,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石油资源节约,但也造成国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囤积居奇、合谋涨价等违法行为、价格调整滞后、市场供求矛盾、利益分配不公等問题。

一、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演变及现状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原油成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中石油和中石化两个集团公司之间原油交易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由原油基准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

2000年6月起,国内成品油价开始参考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相应调整,当时参考的只有新加坡市场的油价。

200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以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为定价基础,考虑到基本杂费、关税,以及流通费等因素,确定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再由中石油与中石化在基准价上下浮动的范围内,制定出具体的零售价格。

当上月三地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时,国家发改委调整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

目前我国正处在与国际市场接轨阶段,原油价格基准价与国际市场接轨,贴水由两大公司协商。

从我国成品定价机制改革历程可以看出,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走的是逐步市场化的道路,到完全市场化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需要综合考虑市场结构、经济稳定等诸多因素。

二、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缺陷分析实践表明,在国际三地原油加权平均价格基础上加一定成本,再加一定利润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对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证国内市场供应,减弱国际市场价格非正常波动对国内的负面影响,为未来石油价格完全放开后国内炼油企业应对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

石油定价机制及我国对策研究

石油定价机制及我国对策研究

石油定价机制及我国对策研究一、国内外石油定价机制现状(一)、国际石油定价机制国际石油市场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体系。

以三大期货市场与五大现货市场为主的国际石油市场的格局决定了其定价机制,国际市场石油交易大多以各主要地区的基准油为定价参考,以基准油在交货或提单前后某一段时间内,现货市场或期货市场价格加上升贴水作为原油贸易的最终结算价格。

在三大期货市场中,纽约商品交易所能源期货和期权交易量占到三大能源交易所总量的50%以上,其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WTI)是全球交易量最大的商品期货,也是全球石油市场最重要的定价基准之一,所有在北美生产或销往北美的原油都以WTI原油作为基准来定价。

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交易的北海布伦特原油也是全球最重要的定价基准之一,全球原油贸易的50%左右都参照布伦特原油定价,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所使用的原油价格就是这一价格。

(二)、我国石油定价机制从1998年6月1日起,我国国内的石油价格正式与国际油价接轨,开始实行新的价格机制和流通体制,此后原油立即随着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成品油则于2000年6月开始逐月与国家发改委制定原油的基准价和成品油的零售中准价,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石化集团公司购销原油的价格由双方参照基准价协商确定,成品油价格由两大集团在8%上下浮动的幅度内制定具体零售价。

基准价与中准价是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格变化情况,计算定价,没有设弹系数,计算方法比较简单。

这样制定的价格与国际油价相差一个月,不能及时反映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真实水平。

这一定价机制只是在价格水平与国际接轨,并未实现价格形成机制上的国际接轨。

(三)、国际石油价格对国内价格影响的传导机制石油涉及的行业广泛,产业链长,国际石油价格首先会影响国内油价,并将通过产业链进一步传导、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也直接影响普通消费者。

而产业链各个环节对价格因素的传导和转嫁能力不同,受到的影响程度也不同。

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的难点及对策

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的难点及对策

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的难点及对策关键词:国际油价国内油价石油价格形成机制一、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核心内容1.原油定价原则。

现行原油定价机制是1998年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确定的,并在之后做了进一步改进。

目前,国内原油分为轻质油、中质油Ⅰ、中质油Ⅱ、重质油四类。

与国际原油价格类似,原油购销双方结算价格(不含税)的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格=原油基准价±贴水(升水)。

其中,原油基准价现由中石油和中石化根据每月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离岸价格加关税。

2.成品油定价原则。

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

目前,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即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来确定。

相比前次油价改革,国家在新的定价机制中将原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出厂到零售之间的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

下一步,国家仍将继续对成品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即根据国际市场原油移动平均价格变化的幅度,相应调整成品油价格。

3.燃油税费改革。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我国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二、现行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的必要性与难点在当前扩大内需、确保经济增长的背景下,这种循序渐进式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与我国现阶段经济状况较适应,但从未来发展看,改革并没有完全到位,还存在着制约改革深入的众多难点问题。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摘要:近年来,中国在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方面进行了大幅度的探索与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效果。

但从目前来看,中国在原油定价法、石油战略储备制度、多层次的石油产品交易额、市场的建立、成品油替代品的开发、对成品油及相关产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的监测等各方面工作还很不完善,亟待解决。

在分析中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现状及油价定位面临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之上,详细探讨了中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必要性,并对中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石油行业;石油价格;价格定位;价格形成机制;配套改革中图分类号:F28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3-0199-02一、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现状及油价定位面临的问题(一)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改革现状1完善了稳定油价的调控体系。

中国已恢复国内原油、成品油期货市场,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报价体系。

同时随着中国石油消费与进口量的不断扩大,努力将中国市场原油、成品油交易价格作为亚洲市场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参与世界石油交易价格的形成,扩大了中国在世界石油市场的主动权,为国内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2建立了平等竞争的市场规则。

政府已划清作为国有股东收益和国家财政税收的界限,放弃了对于行业的利润指标要求。

建立了平等竞争的市场规则,政府保留当发生重大变故或其他原因导致油价超出宏观经济所能承受的某种极限时,实行价格管制的权利,保护国内石油市场与石油工业的健康发展。

3打破了石油行业的垄断格局。

为了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竞争,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成为石油价格的主导因素。

完善了行业协会的监督协调职能,严格价格的自律行为。

4逐步淡化政府对石油价格的人为控制,加大价格机制的市场化程度。

在国内陆上原油运达炼油厂的成本与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基础上,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公司之间购销的原油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现状及对策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现状及对策

自2003年以来,国际石油价格从平均29美元/桶一路飙升,于2008年5月14日创出130美元/桶的历史最高价。

国际油价如脱缰野马,仿佛一夜之间失去控制。

国际能源界一度公认的支撑点80美元/桶、甚至100美元/桶,一次又一次被击破,国际油价屡创历史新高,以致于有机构大胆预测,国际油价将突破200美元/桶。

也就是说,在短短的五年时间里,国际油价翻了十倍。

国际能源界对本轮油价狂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国际原油供不应求;二是美元持续贬值;三是国际投机基金炒作。

面对持续攀升的国际油价,我国成品油价自2005年以来,在国际油价“突飞猛涨”期间先后8次上调,但总体上价格调整的效果不甚理想,一方面,市场上油品短缺的情况十分突出,供需矛盾依然紧张,消费者并未明显感受到国际油价高企后市场传递出的信息,节能减排意识和措施亟待增强和改进;另一方面,油品生产企业因为产销价格倒挂,出现严重亏损,影响了生产积极性,进而又加剧了油品供应的紧张匮乏。

因此,石油工业价格的稳定与否,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事关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我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内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几经变迁。

从1998年以来,已经进行了3次油价改革。

虽然每次的主导思想是和市场接轨,但最终都是政府在其中起主导作用。

1998年政府出台的《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提出实现国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2000年开始成品油参考新加坡市场的油价,从2001年开始,纽约、鹿特丹两地的油价也被纳入参考范围。

目前,成品油定价采用的是“市场化指导,政府定夺”的机制,国家发改委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以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为定价基础,考虑到基本杂费、关税以及流通费等因素,确定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再由中石油与中石化在基准价上下浮动8%的范围内,制定出具体的零售价格。

当上月三地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8%时,国家发改委调整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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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的难点及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石油对外依赖程度的日益增强,在国际油价和国内油价之间建立合理的价格协调机制,使国内油价既能够反映国际油价的变动,又可以防止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对我国经济平稳运行形成大的冲击,是推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深层次改革所面临的挑战。

关键词:国际油价国内油价石油价格形成机制
一、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核心内容
1.原油定价原则。

现行原油定价机制是1998年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确定的,并在之后做了进一步改进。

目前,国内原油分为轻质油、中质油Ⅰ、中质油Ⅱ、重质油四类。

与国际原油价格类似,原油购销双方结算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格=原油基准价±贴水。

其中,原油基准价现由中石油和中石化根据每月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离岸价格加关税。

2.成品油定价原则。

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

目前,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即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来确定。

相比前次油价改革,国家在新的定价机制中将原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出厂到零售之间的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
部分缩小为4%左右。

下一步,国家仍将继续对成品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即根据国际市场原油移动平均价格变化的幅度,相应调整成品油价格。

3.燃油税费改革。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我国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元提高到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二、现行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的必要性与难点
在当前扩大内需、确保经济增长的背景下,这种循序渐进式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与我国现阶段经济状况较适应,但从未来发展看,改革并没有完
全到位,还存在着制约改革深入的众多难点问题。

首先,是“原油成本定价”方式的合理性问题。

我国现行国内成品油零售的定价机制是由有关部门来确定指导价,即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最高零售价格,并允许中石油与中石化流通环节差价上浮4%左右。

由于政府很难把握炼厂成本和销售行业适当的利润空间这两部分的具体额度,原油的加权价格从理论上仍不能够如实反映和传导国内能源供求状况等。

因此,仍需继续深化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其次,是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滞后性问题。

现行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定,当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国家将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这一方面,使得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可能出现倒挂;另一方面,国内成品油价格会至少滞后于国际油价1个月的时间。

第三,是尚未完善的石油价格波动避险体系。

当前,许多发达国家,一方面,通过建
立石油期货市场,利用期货套期保值手段,规避油价波动带来的风险,缓解油价波动对本国企业的影响和对经济的冲击;另一方面,建立充足的石油战略储备,通过投放石油战略储备缓解石油供应紧张,干预世界油价走势。

相比而言,我国仅实施了燃料油期货挂牌交易,石油战略储备建设刚刚起步,没有与石油消费大国地位相应的石油定价话语权,应对石油供应安全和价格安全的能力较弱。

第四,国家有关石油行业和市场的法律、法规有待健全。

三、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深化改革的对策
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加大石油定价机制的市场化程度
从长远看,国内石油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但在市场竞争还不充分的条件下,完全放开价格不现实。

因此,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要采取稳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首先,要调整国内原油的挂靠油种,将与国际
三地成品油价格接轨改为与进口国际原油价格接轨,选择和国际原油价格实时接轨的方式,按照“原油接轨价格+炼厂成本+合理利润+流通环节成本+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使价格能充分反映国际油价水平。

其次,要逐步缩短国内油价的调整时间,将目前按月或数月调整,逐步改为按半月、按周调整,增强价格接轨的同步性,尽量避免滞后接轨造成进销价格倒挂。

最后,将油价的决定权转移到市场主体手中,政府只需对执行市场化的石油价格进行监督、指导,并运用货币和财政政策予以调节。

配套保障措施
首先,进一步完善我国石油价格波动避险体系。

一方面,应适时恢复国内原油、成品油期货市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石油报价体系,为石油生产者和消费者搭建规避价格风险的平台,为现货市场提供石油价格依据;另一方面,以政府储备为主,辅之以民间储备,进
一步完善我国石油战略储备体系,以提高我国石油定价话语权和规制油价接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其次,打破石油行业的行政性垄断。

要实现我国石油行业的有效竞争,就必须适当削弱现有两大石油公司对市场的控制力,鼓励和支持其他性质的企业进入勘探、开发和炼制领域,引进竞争机制,构建竞争型市场结构。

第三,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应加快制定《石油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明确我国石油行业的地位等;制定公开、透明的行业政策、国家标准和规则,在市场准入、油气勘探与开发、石油生产加工及销售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使行业监管有法可依;积极修改《反垄断法》、《反倾销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等维护公平竞争、整顿和规范石油流通的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引导和规范石油市场的主体行为等。

第四,构建和完善石油税收体系。

在燃油税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和完善包括石油生产课税、石油消
费课税、高油价课税和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在内的从开采、销售到应用的一套完整的石油税收体系,间接调控国内石油价格,使市场逐步充分发挥其基础性调节作用。

总之,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灵活调整,同时,需强化相应的改革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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