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指令AD 2016-24-09技术研究分析(北航适航管理)
(整理)航空器适航管理

航空器适航管理2009-06-18 17:27:44| 分类:默认分类|字号订阅1.适航适航是适航性的简称,是民用航空器一种属性的专用词,其英文字词是“Airworthiness"。
英国牛津字典对适航的解释是“fit to fly”,意思是适于飞行。
1980年美国科学院在《改进航空安全性》的报告中给出的定义是:“适航性是“在预期的使用环境中和在经申明并被核准的使用限制之内运行时,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和子系统,性能和操纵特点)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
”1983年日本《航空宇宙辞典》中对适航性的定义是:“从确保安全的立场出发,民用航空器的性能、强度及构造特性、装备程度、方法的总称。
”1992年德国联邦航空局对适航性的定义是:“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符合于可接受的安全标准和达到适当的要求(在预期的使用环境中和在经申明并被核准的使用限制下),并具有与可接受的大纲一致的维修。
”总之,适航性这个专有词的出现是出于维护公众利益的民用航空立法的需要。
因此,适航性总是与政府机构对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性的控制联系在一起。
2.适航标准适航标准是一类特别的技术性标准。
它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适航标准与其它标准的最大不同点在于: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Regulations)的一部份,具有强制性。
适航标准的法规性体现在原本就是为政府管理部门或授权管理部门对航空器的安全性进行控制而制定的,本身就是法规或被纳入法规体系。
所谓最低安全标准,一是表明为保障飞行安全、该标准是基本的起码的;二是表明该标准是经济负担最轻的。
适航标准中处处都体现着这种安全性与经济性的平衡。
适航标准的制定又是务实的,即适航标准的制订是以民用航空的实践,特别是以空难事故的调查结果为背景的。
因此适航性标准中所规定的符合性方法也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
总之,适航标准不同于一般的技术标准。
按照适航标准所进行的适航性审定工作,既不同于科研成果的鉴定,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检验或验收。
适航管理重点(附适航法规)复习资料汇编 附答案

适航管理主要内容第一章1、适航性、适航标准、适航管理、初始适航、持续适航定义;2、适航标准的特点及含义;3、适航性责任;4、适航管理的宗旨;5、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6、适航管理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中的作用;第二章1、适航管理结构体系及各层管理单位;2、各地区管理局适航处、各适航审定中心的主要职责;第三章1、适航管理立法的必要性;2、适航管理立法的基本原则;3、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的构成及各层主要的法律法规;4、适航管理相关法规具体针对的内容;5、适航指令、适航管理程序、咨询通告定义及编号方法;6、与初始适航、维修、运行相关的法规;第四章1、航空器从事国际国内飞行必须携带的证件;2、国籍登记标志的相关规定;3、挂旗航空公司的定义;第五章1、适航管理各证件的颁发对象、有效期和转让性;2、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资格及持有人权利;PC编号;3、适航证类别及颁发对象;适航证的重新签发;4、特许飞行证分类及颁发对象;第六章1、初始适航管理中适航部门的基本责任;2、专用条件、适航标准的豁免或等效安全措施的定义;3、型号设计更改的分类;4、对型号设计“大改”的批准形式;5、生产许可证可获得的适航批准;6、对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审定批准方式;PMA不适用的条件;PMA,CTSOA的区别;7、航空产品的分类,各类航空产品用于国内或出口时应颁发的适航证件;8、如何保持合格证的完整性:适航指令,使用困难报告;第七章1、持续适航管理的三要素;2、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要求:航空器运营人对航空器适航性的责任;运行规章适用的条件;公共航空运营人维修系统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维修记录的要求;ETOPS定义及类别;二类仪表近进分类;民用航空器的年检制度;适航证的签署;3、维修单位的分类;维修单位通过合格审定需具备的条件;维修放行证明类别;等效安全措施;外委要求;对维修单位监督检查的制度;4、持续适航管理对维修人员的要求;(按照CCAR-66的规定)5、航空器适航信息网的结构及责任单位;适航信息管理工作的流程(即三个工作环节);主要监控对象;6、持续适航文件:维修大纲;维修方案;MMEL;MEL;CDL;保留故障/缺陷要求;适航指令定义及办法条件;第八章1、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分类;第九章1、维修的定义;2、维修和改装人员要求;3、重要修理和改装的批准放行要求;4、维修管理指令的定义,与CAD的区别。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第一部分适航管理概述一、适航管理的定义适航管理是指对航空器适航条件和适航要求的监督管理,是确保航空器安全飞行的重要环节。
适航管理涉及到适航设计、制造、维修、运行以及适航监管等一系列环节,其目的在于保障航空器的适航性,保障空中飞行和地面运行的安全。
二、适航管理的重要性适航管理直接关系到航空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保障飞行人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适航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保证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维修和运行均符合规定的适航要求,确保飞行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部分适航管理相关法规体系一、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相关法规ICAO是制定国际民航法规的权威组织,其《国际民航公约》已成为各成员国遵循的指导原则。
ICAO的相关法规主要包括《适航审定手册》(Part21),《适航要求》(Part23/25/27/29),《适航体系要求》(Part21 Subpart-J)等。
二、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相关法规FAA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航空管理机构之一,其制定的适航管理相关法规被广泛采用。
其中包括了《适航标准》(14 CFR Part 21/23/25/27/29),《适航审定规程》(14 CFR Part 183)等。
三、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相关法规EASA是欧洲联盟成员国共同管理的航空安全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适航管理相关法规。
EASA的法规体系主要包括《适航要求》(CS-23/25/27/29),《适航规章》(Part-21)等。
第三部分适航管理流程及要点一、适航设计阶段在航空器的设计阶段,应满足适航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符合适航规范的设计方案,并进行适航审定,以确保航空器的适航性能和安全性能。
二、适航制造阶段航空器的制造要符合适航设计的要求,实施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航空器的构造、系统和设备满足适航条件。
三、适航维修阶段航空器的维修工作必须按照适航维修规程进行,维修人员需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资格和经验,维修材料及工具必须符合适航标准。
适航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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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vil Aviation Flight University of China
Civil Aviation Flight Universit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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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6.2 生产许可审定的管理
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 通过对制造人生产能力、 通过对制造人生产能力、质量控制 生产能力 系统和 工程技术管理系统 的审查和评估 , 的审查和评估, 系统 和 工程技术管理系统的审查和评估 以确定其能保证所复制的产品都符合经 批准的型号设计。 批准的型号设计。
Civil Aviation Flight Universit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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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6.2 生产许可审定的管理
质控系统的建立要求: 质控系统的建立要求: 申请人向适航部门提交相关资料, 并 申请人向适航部门提交相关资料 , 保证每一产品都能符合批准的型号设计, 保证每一产品都能符合批准的型号设计, 并处于安全可用的状态; 并处于安全可用的状态;
Civil Aviation Flight Universit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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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6.5 适航性审查
适航证: 适航证: 适航部门对每一架航空器 进行检查, 航空器进行检查 适航部门对每一架 航空器 进行检查 , 确定航空器的构型符合经批准的型号设 计后,确认其安全可用的凭证。 计后,确认其安全可用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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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重点第一章1、影响飞行安全的主要因素:人、环境、设备.2、适航的定义: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3、航空器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能称其是适航的:(1)航空器必须始终满足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2)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4、试航管理就是适航性控制。
5、我国政府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是: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6、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分为: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
初始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
初始适航管理是对设计、制造的控制。
持续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为保证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持续适航管理是对使用、维修的控制.7、适航管理的特点:(1)权威性或法规性(2)国际性(3)完整性和统一性.适航管理的完整性包含着整体完整性和过程完整性两个方面。
适航管理的完整性既是客观的需要,也是把握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要求。
(4)动态发展性(5)独立性8、适航管理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种类型:(1)立法、定标(2)颁发适航证件(3)监督检查9、适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1)制定各类适航标准和审定监督规则。
建立健全严格的法规体系是适航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2)民用航空器设计型号合格审定. 民用航空器的固有安全水平是在设计阶段确定的。
1-适航管理概述

中国的适航管理
ARJ21 AC313
新舟600
新舟60
1985 1985- -1990 1991 1991- -1995 1996 1996- -2002 2003- 2003-2007
运12IV
2008至今 2008至今
1991 1991年, 年,CAAC CAAC接受上飞 接受上飞MD82 MD82质 质 量监督责任 1995 1995年运 年运12 12 IV IV飞机获得 飞机获得FAA FAA TC 适 航管理概述
3. 适航标准以及主要特征
目录
适航标准要求的安全水平 适航标准的主要特征 适航标准体系框架 航空产品的型号合格审定
适 航
适 航管理概述 适 航管理概述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课程内容
1. 适航与适航管理 2. 如何实施适航管理 3. 适航标准及其主要特征
1. 适航与适航管理
目录
适航的定义 适航管理的来源 适航管理的要求 适航管理的目标 中国的适航管理
适 航
适 航管理概述 适 航管理概述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综述
1.1
适航法规基础知识培训
2013年5月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Civil Avi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China
适航标准的主要特征
最低安全标准
航空器:CCAR-23、25、27、29、31
适航标准的主要特征
适航指令管理程序

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适航指令的接收、录入、评估、处理和实施控制的管理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质量部、生产计划部、航空器材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CCAR-39“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2.2AP-39-01“适航指令的颁发和管理”。
2.3《维修工程管理手册》“适航指令处理”。
3术语和定义3.1CAD: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适航管理部门颁发的适航指令。
3.2AD:由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当局颁发的适航指令。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工程工程师、维修方案工程师、适航性资料管理人员、工程处经理、维修计划处经理。
4.1.2动力工程师、动力工程处经理、性能管理处经理。
4.1.3质保工程师。
4.1.4生产计划工程师、附件监控工程师。
4.1.5航材计划人员、航材送修人员。
4.2职责4.2.1工程部:a)负责适航指令(AD)的接收、录入;b)负责适航指令(CAD)的接收、录入;c)负责除动力专业外的适航指令(AD/CAD)的适用性评估、执行方案制定;d)负责除动力专业外的执行方案的发布。
4.2.2发动机管理中心:a)负责动力专业适航指令(AD/CAD)的适用性评估、执行方案制定;b)负责动力专业执行方案的发布。
4.2.3质量部:负责适航指令(CAD)的监控、监督实施和实施记录的存档。
4.2.4生产计划部:负责适航指令相关技术文件执行的生产准备和计划安排。
4.2.5航空器材部:负责适航指令相关技术文件执行的航材准备。
5规定5.1适航指令必须在其期限内按指令规定的方法完成。
5.2如因特殊原因,适航指令(CAD)无法按期完成,需按“适航项目延期、豁免申请程序”向局方申请延期、豁免或等效方法,在获文件形式批准后按批准的方法、时限执行。
5.3适航指令的评估、审核和批准都是在ARMS系统“适航指令评估”模块中进行。
浅谈我国适航指令的颁发与管理

浅谈我国适航指令的颁发与管理适航指令(AD)是在型号合格审定后,由适航当局针对在某一民用航空产品(包括航空器、航空发动机、螺旋桨及机载设备)上发现的,很可能存在或发生于同型号设计的其它民用航空产品中的不安全状态,所制定的强制性检查要求、改正措施或使用限制,其内容涉及飞行安全,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中国民航总局在CCAR-39和AP-39-01中明确规定每一份适航指令均有统一的编号,而且都是民用航空规章第39部的一部分,并且明确要求民用航空产品在未满足所有有关适航指令的要求之前,任何人不得使用。
因此,民用航空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单位以及使用和维修单位必须保证适用的适航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执行。
对适航指令所规定的要求必须在期限内完成,若因未按时执行或完成适航指令而发生影响飞行安全的事故,由适航指令所涉及的民用航空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或维修单位负责。
一、我国适航指令颁发管理工作的概况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的适航当局都十分重视适航指令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把按时执行并完成适航指令作为保证航空器安全和航空器适航的必要条件,而且各个国家都有各自的适航指令的颁发和管理程序,包括适航指令的起草、征求意见、评审、公布及分发等等。
其中以美国的适航指令颁发管理程序最为完善,不但建立了庞大的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而且保存了自上世纪40年代以来美国适航当局颁发的适航指令,并公布于互联网,供全世界的航空公司等用户查询。
我国适航当局也非常重视适航指令的颁发管理工作,从1986年开始规范适航指令颁发工作以来,已建立了关于适航指令颁发管理的法规体系,建立了负责适航指令颁发和管理的组织机构体系,并颁发了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和《适航指令的颁发和管理》(AP-39-01)。
我国目前使用的适航指令的颁发管理系统是从1994年由民航总局适航审定司开发的适航信息系统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的。
当时是以传真的形式,通过航空公司把航空器所发生的故障及问题收集起来,从中归纳出重复性、多发性的故障,然后制定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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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 2016-24-09 适航指令制订和技术分析
1.1 适航指令简述
FAA于2016年12月2日发布了编号为AD 2016-24-09的适航指令,适用于B787-8和B787-9型号的所有飞机。
该指令于颁发之日立即生效,并在2017年1月17日之前可接受建议与评论。
该适航指令的摘要如下:
We are adopting a new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AD) for all The Boeing Company Model 787-8 and 787-9 airplanes. This AD requires repetitive cycling of either the airplane electrical power or the power to the three flight control modules (FCMs). This AD was prompted by a report indicating that all three FCMs might simultaneously reset if continuously powered on for 22 days. We are issuing this AD to address the unsafe condition on these products.
对英文原文进行翻译如下:
总结:我们将为所有波音公司的787-8和787-9型飞机批准一条新的适航指令(AD).该指令要求对飞机电源或三个飞行控制模块电源系统重复性循环供电。
该指令根据一个报告而修订,该报告指明三个飞行控制模块如果连续供电22天有可能出现同时复位。
我们发布此指令,以解决这些产品的不安全状况。
该指令要求波音公司生产的在美国注册运营的所有99架飞机在一周内遵从适航指令的指示对飞机电源或三个飞行控制模块电源系统重复性循环供电,以避免因为三个飞行控制模块的同时复位可能导致飞行控制面短时间内对机组人员的操纵指令无响应和暂时性的失控。
原文如下:
美国联邦航空局认为这是一个临时行动。
发布此指令,因为FAA评估了所有相关信息,并确定了先前描述的不安全条件可能存在或发展在同类型的其他产品设计中。
波音及其供应商正在开发一种终止的解决方案,以解决已确定的不安全状态。
一旦这个终端解决方案成功开发,经过批准,并可用,该机构可能会根据已公布的指令考虑制定更多的规则。
1.2 背景分析
该指令所涉及到的不安全状态是在飞行控制模块连续开机22天后可能出现同时复位的情况下产生的。
也就是说,为了避免飞行控制模块同时复位的情况才颁发该指令要求对飞行控制模块和飞机电源进行重复性的循环供电,以确保不会因为连续工作时间过长而导致由于飞行控制模块的同时复位致使飞行控制面短时间内对机组人员的操纵指令无响应和暂时性的失控的情况。
B787系列的飞机采用电传操纵系统,电传操纵系统通常由驾驶舱传感器、电缆、伺服控制电子、伺服作动器和舵面传感器等部件构成。
这么多的用电设备,如果在飞行过程中出现短时间的复位,那么飞机的飞行状态就会受影响,即指令当中提到的可能会致使飞行控制面短时间内对机组人员的操纵指令无响应和暂时性的失控的情况。
有运营商提供了关于B787-8和787-9型飞机在连续作业多天可能出现多个飞控模块同时复位的情况,针对这样潜在的不安全状态,FAA有责有权颁发适航指令及时采取措施保证飞机持续适航,这符合适航指令中在适航管理中的作用体现。
1.3 不安全因素分析
针对该适航指令,所描述的飞机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即:
如果飞机电源或者飞行控制模块连续开机时间超过22天,三大飞行控制模块(FCMS)可能会出现同时复位的情况,这会造成飞机控制面板的暂时性失控,如果此时飞机正在进行高空作业或者机组人员正在发出控制指令,就会形成一种失控的不安全状态。
也都有航空分析师表示,航空公司几乎从来不会让喷气式飞机的电力持续供应超过一周。
但是既然有相关的问题出现了,FAA就有责任去发布相关适航指令,强制性地要求相关运营商和飞机制造商采取相应的修改措施,最大限度的保证飞机持续适航。
1.4 改进措施分析
从安全性的角度看,该条适航指令要求波音公司生产的在美国注册运营的所
有99架飞机在一周内遵从适航指令的指示对飞机电源或三个飞行控制模块电源系统重复性循环供电,以避免因为三个飞行控制模块的同时复位可能导致飞行控制面短时间内对机组人员的操纵指令无响应和暂时性的失控,从而能够有效避免如前所述的不安全状态,防止因为三个飞行控制模块的同时复位可能导致飞行控制面短时间内对机组人员的操纵指令无响应和暂时性的失控。
因此,该适航指令确实提高了飞机的安全性,这也正是为什么该条适航指令在征求公众意见之前就予以颁发,并要求波音公司对不满足本适航指令要求的飞机进行满足相关执行要求的操作。
从经济型的角度看,FAA对该条适航指令的符合性验证的费用情况做了估算,如下表格所示。
由于在执行过程中只需对飞机电源和FCMS电源进行重复性循环供电的操作,故其实际花费很低。
未来解决措施:如果能够通过技术层面避免飞行控制模块因为连续作业多天而出现复位的情况,那就不需要这条适航指令对运营商进行持续适航操作的要求了,只需要在设计的过程中表明符合适航技术要求。
西雅图时报报道,在一份声明中,波音公司表示,该AD责令要求解决的问题,它已经受到梦想客机相关运营商的关注。
波音公司也表示,针对FCMS同时复位的问题,永久性修复软件“预计在2017第二季度”开发完成。
参考文献:
1、刘延利,周燕佩,于敬宇等.FAA适航指令管理体系研究[J].民航总局适航安全技术中心,2008.10.
2、沈磊,屈卫东等.民用飞机电传飞控作动系统设计与工程运用[J].上海交通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