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中建监协[2020]15号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中建监协[2020]15号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中建监协[2020]15号文)

中建监协[2020】15号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 年3 月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3.1项目监理机构 (4)

3.2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7)

3.3监理文件的编制 (10)

4施工准备阶段 (17)

4.1一般规定 (17)

4.2工程质量控制 (20)

4.3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1)

4.4工程进度控制 (21)

4.5工程造价控制 (22)

4.6合同管理 (23)

5实施阶段 (24)

5.1一般规定 (24)

5.2工程质量控制 (25)

5.3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7)

5.4工程进度控制 (29)

5.5工程造价控制 (30)

5.6合同管理 (31)

6竣工验收阶段 (35)

6.1一般规定 (35)

6.2竣工预验收 (35)

6.3竣工验收 (36)

7监理工作信息化 (38)

1总则

1.0.1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内容、服务过程、服务成果,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水平,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1.0.3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建筑工程的技术标准。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5经监理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6经审批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1.0.4项目监理机构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在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项目监理机构进行。

1.0.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坚持预控为主和动态控制的原则,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监理措施,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实施监理。

1.0.7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活动。

1.0.8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服务活动除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房屋建筑工程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2.0.2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下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进行施工准备至开工前的阶段。

2.0.3实施阶段

施工单位工程开工至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的阶段。

2.0.4竣工验收阶段

施工单位申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至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结束的阶段。

2.0.5危大工程巡查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进行专项巡视检查时填写的记录。

2.0.6监理报告

监理人员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较大质量或安全事故隐患,已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而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时,项目监理机构以书面方式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监理文件。2.0.7施工起重机械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安装、使用、拆卸的工程起重机械。

2.0.8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监理档案

项目监理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性文件收集、整理的反映危大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安全管理文件、资料,包括: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

2.0.9监理文件

项目监理机构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自身形成的主要文件资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工程开工令、监理通知单、监理例会纪要、监理月报、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令、旁站记录、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

2.0.10监理资料

项目监理机构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工程文件资料,包含且不仅限于监理文件。

3基本规定

3.1项目监理机构

3.1.1一般规定

1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每半年至少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一次。

2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数量、专业、资格,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及工程特点、不同实施阶段、监理工作强度和工程技术复杂程度等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满足监理开展工作需要,并在监理规划中明确。

3项目监理机构应存有以下相关文件资料:

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合同复印件。

2)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委托授权书(如有)。

4)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机构图、人员进退场计划。

5)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工作方法等。

6)房屋建筑工程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图集和标准等。

7)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的仪器检定证书复印件。

8)监理人员变更资料。

复印件应加盖项目监理机构印章,项目监理机构印章应为:监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按本标准表A.0.1 的要求填写。

4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开展监理工作需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及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激光测距仪、游标卡尺、卷尺等测量仪器设备,并满足相关要求。

5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 天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更换。项目监理机构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前48 小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6监理单位应当依法依规为监理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监理单位应为监理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保障监理人员在工作场所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1.2监理人员工作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主要工作内容: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岗位分工。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审阅监理日

志。

4)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5)组织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

6)组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7)审核工程开工、复工申请,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

相关验收标准。

10)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11)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12)组织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13)组织实施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4)参加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

收。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

16)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按合同约定组织审

核竣工结算。

17)组织审核工程变更。

18)组织审核工程索赔。

19)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

20)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21)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施工单位的工

程竣工预验收意见,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2)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23)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配合质量投诉调查和处理等。

24)组织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25)组织整理监理资料,签发工程监理竣工资料移交单。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参加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

案专家论证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质量投诉的调查和处理。

3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工作内容: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情况,检查其运行情况。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向总监理工

程师报告。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5)审查涉及本专业的分包单位资格。

6)指导、检查本专业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实施情况。

7)验收本专业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8)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

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9)复核本专业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0)参加涉及本专业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参与危大工程验收及开

展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

11)负责本专业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参与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12)签发监理通知单。

13)进行工程计量。

1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发现并处置施工过程中的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1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工程变更,参与处理施工进度、索赔、合同争

议等事项。

16)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7)参与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参与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审核本专业的工

程竣工结算,参与编写监理工程总结。

18)收集、整理、汇总本专业监理文件、监理资料,参与整理工程监理竣工资料。

4监理员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设备、主要施工机械等资源的投入、使用

及运行状况。

2)参与检查本专业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开展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

3)复核本专业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本专业工序施工结果,参与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验收。

5)记录施工现场作业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

6)发现施工作业中的质量、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

或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7)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的到岗履职情况。

3.2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3.2.1一般规定

1监理规划应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监理规划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监理实施细则应按监理规划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应有详细的控制要点、具体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3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应在专业工程施工之前完成。

4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在专业工程施工前完成施工方案报审。

3.2.2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编制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工程项目相关标准、验收规范。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含施工图评审意见)。

4)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合同文件。

5)监理大纲、监理合同文件及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2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合同与信息管理。

11)组织协调。

12)监理工作设施。

13)本工程的重点、特点、难点分析及监理对策。

14)拟编制的本工程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清单。

监理规划的编制内容中还应包括建筑节能、人防工程(如有)等相关内容。

监理规划应按本标准表 A.0.11 的要求编制。

3总监理工程师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进行监理规划交底,交底应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并作为监理规划的附件。

4当项目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较大的变化时,应及时做好监理规划的修改、调整,并按原程序报审。

3.2.3监理实施细则

1项目监理机构按下列要求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涉及下列监理内容的应编写监理实施细则:

①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

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工程。

③防空地下室工程(土建和安装应分开编写)。

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⑤旁站监理。

⑥建筑节能。

⑦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有专门要求的,或监理委托合同中有约定的。

2)涉及下列监理内容的宜编写监理实施细则:

①施工测量。

②进度控制。

③造价控制。

④见证取样抽样检验。

⑤平行检验。

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2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1)监理规划。

2)工程建设标准、勘察文件、工程设计文件。

3)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法律法规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1)项目简介,包括设计要求和项目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

2)专业工程概况,包括重要的设计参数和说明;及施工方法和主要的质量安全技

术措施。

3)编制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图集。

4)专业工程特点、重点、难点。

5)监理工作流程。

6)根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等要求,具体列出主要控制要点和控

制目标值。

7)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监理实施细则应按本标准表 A.0.12 的要求编制。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向监理员进行监理实施细则交底,交底应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并作为监理实施细则的附件。监理实施细则内部交底应在专业工程施工前完成。

5当项目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专业工程发生重大变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监理实施细则的修改、调整,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3监理文件的编制

3.3.1监理日志

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专人每日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施工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事项所做的记录。监理日志应经总监或总监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监理现场巡查、见证取样、平行检验、旁站等(包括口头指令、协调等)。

2检验批验收情况(包括测量放线等)。

3除检验批以外的施工单位各种报验、报审等(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分包单位资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工程款支付、进度计划、工程变更、费用/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索赔等报审)。

4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专项施工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核查、危大工程专项巡视、危大工程验收等)。

5召开的各种会议(可只注明会议纪要编号)。

6异常事件的发生及处理(如质量安全事故、停复工、索赔、质量投诉等)。

7政府检查、建设单位来文和要求、监理单位来文。

8其他应记录的主要工作事项(如混凝土浇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等)。监理日志应按本标准表A.0.9 的要求填写。

3.3.2工程开工令

项目监理机构同意施工单位开始施工的监理指令文件。施工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B.0.2)经监理审核同意、建设单位审批同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才能签发工程开工令:

1建设单位对工程开工报审表签署同意开工意见。

2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已办理。

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4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监理审批通过。

5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

6施工进度计划已经监理审批通过。

7首道工序施工方案已经监理审批通过。

8首道工序施工用材料已经监理验收合格。

9进场道路及水、电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10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如合同无约定,工期自工程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工程建设中,任何一方发生了违法开工的行为,项目监理机构应视具体情况,采用

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形式予以提醒或制止。

工程开工令应按本标准表 A.0.2 的要求填写。

3.3.3监理通知单

项目监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应执行的涉及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工程变更、工程安全管理等的监理指令性文件。监理通知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监理通知单的编写应描述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明确书面回复时限。

2监理通知单中文字表达不清楚的,可匹配相应图片。

3监理通知单用词应准确明晰,逻辑严密,资料闭合。监理通知单应按本标准表 A.0.3 的要求填写。

3.3.4监理例会及专题会议纪要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要求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监理例会的召开应符合下列要求:1项目监理机构应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组织解决工程相关问题。

2监理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上周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及上周的质量情况、安全状况、进度情况。

2)对上周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本周质量控制要点及要求。

3)对上周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对本周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要求。

4)对上周进度的完成情况及人、机、料等施工资源配备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

要求。

5)对工程量的完成情况进行评析。

6)明确会议中的议定事项及需建设单位协调事项。

7)其他事项。

3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每月第一周监理例会上评析上月质量情况、安全状况、进度计

划执行情况和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等。

4项目监理机构负责监理例会的签到、记录及例会纪要整理、签发,监理例会纪要

应如实记录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5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项目监理机构可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专题会议主要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专项问题,专题会议每次宜讨论解决一个主题。

专题会议应包括收下主要内容:

1)召开专题会议的原因或理由。

2)会议的议题。

3)参会单位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4)会议形成的决议。

专题会议纪要应如实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

监理例会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应按本标准表 A.0.10 的要求编制。

3.3.5监理月报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编制监理月报。监理月报编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本月工程实施情况:

1)工程进展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施工单位人、机、料进场及使用

情况,本期正在施工部位的工程照片。

2)工程质量情况,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情况,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情

况,主要施工试验情况,本月工程质量分析。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述。

4)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的统计及说明。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

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监理工作情况。

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工作情况。

5)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工作情况。

6)监理工作统计及工程照片。

3本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5)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下月的主要工作。

2)工程管理方面的监理工作重点。

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监理月报应按本标准表A.0.13 的要求编制。

3.3.6工程暂停令

当施工现场出现全面或局部区域需要停止施工的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下达工程暂停施工的监理指令文件。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6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求的停工等。

签发工程暂停令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签发工程暂停令应注明暂停部位及范围。

2一般情况下,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与建设单位沟通,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3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4如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沟通工程暂停事宜时,建设单位不同意停工,项目监理机构认为必须停工的,仍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5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暂停令,如工程仍未停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监理单位报告。

6工程暂停期间,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处理好因工程暂停引起的各类问题,确定工程复工条件。

工程暂停令应按本标准表 A.0.5 的要求填写。

3.3.7工程复工令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复工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单位原因引起工程暂停的,施工单位在复工前应报工程复工报审表申请复工;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复工报审表予以签认,并报建设单位;不符合要求的,继续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不同意复工。

3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才能签发工程复工令,通知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项目监理机构可通知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工程复工令应按本标准表 A.0.7 的要求填写。

3.3.8旁站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要求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旁站,旁站记录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2旁站开始、结束时间。

3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到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情况。

5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旁站记录应在旁站结束后 2 小时填写完成。

旁站记录表应按本标准表 A.0.6 的要求填写。

3.3.9工程款支付证书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等工程款项后,签署同意支付的监理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已审核完成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2收到经建设单位签署审批的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3工程款支付证书应明确施工单位申报款、经审核施工单位应得款、本期应扣款、本期应付款等。

4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

工程款支付证书应按本标准表A.0.8 的要求填写。

3.3.10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在验收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前可编制工程质量评估

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前,应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

2专业工程简介(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编制依据。

4工程各参建单位。

5工程质量评估范围。

6工程质量监理控制情况(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执行、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理实施

细则的编制、平行检验情况、旁站情况、监理通知单(质量控制类)落实情况等)。

7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材料/构配件/设备验收、见证取样的执行及结论、分部分项验收、检验批验收、安全和功能检验试验情况、沉降观测结果、实体实测实量情况、观感

质量检查等)。

8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9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10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中相关条款编写。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按本标准表 A.0.14 的要求编制。

3.3.11监理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使用监理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严重的质量或安全事故隐患,已签发监理通知

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已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而施工单位拒不执行

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总监理工程师应填写监理报告报送主管部门。

2情况紧急时,总监理工程师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信手段(手机短信、QQ、微信、

传真等)向主管部门报告,随后报送监理报告。

3监理报告应附相关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文件资料。监理报告应按本标准表A.0.4 的要求填写。

3.3.12监理工作总结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编写监理工作总结,向监理单位提交。

监理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监理工作成效。

5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6说明和建议。

监理工作总结是项目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工程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总结应按本标准表 A.0.15 的要求填写。

3.3.13危大工程专项巡视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进行专项巡视检查后填写的巡视检查情况。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勘察、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在监理规划中明确本工程危大工程清单及应编制的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清单,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的频率、要求等,每天至少开展一次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

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表应按本标准表 A.0.16 的要求填写。

4施工准备阶段

4.1一般规定

4.1.1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下列工程建设文件:

1地质勘察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

3控制测量文件。

4工程周边及规划红线内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管线资料等。

5相关工程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6施工许可证。

7其他相关资料。

4.1.2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会签,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1.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前完成如下工作:

1检查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

2项目监理机构应将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或疑问,汇总整理后通过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

4.1.4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员、施工员等应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

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工程设计思想、设计意图和特殊施工工艺要求;掌握设计单位提出的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涉及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施工安全的意见,以及专项设计内容;特别关注设计单位关于建筑、结构、工艺、设备等各专业在施工中的难点、重点和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说明。

图纸会审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整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签认,作为工程设计文件的补充。

4.1.5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内容: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

6其他。

施工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采用表 B.0.13 施工单位通用报审表申报。

4.1.6分包工程拟分包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主要审查内容: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专职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类似工程业绩材料。

5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6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应按本标准表 B.0.4 的要求填写。

4.1.7项目监理机构应从程序性、完整性、符合性等主要方面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后7 天内完成审查。

1程序性审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经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技术部

门等审核。

2)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2完整性审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

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

工管理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地上、地下管线(方案)保护措施;基

坑工程、拆除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

系、起重吊装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

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电气防火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技术措施;冬季、雨季、夏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安全施

《项目监理部工作评价标准》

苏州市正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工作评价标准》 1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各项目监理部的工作水平,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质量和监理单位的履约能力,依据2011年《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试行)》,并结合我公司监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公司《项目监理部工作评价标准》。 1.2 本标准包括了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监理服务情况、工作质量、工作绩效等内容,形成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水平的综合评价,是公司对现场项目监理部工作进行评价与考核的依据,也适用于各分部开展内部检查,以及项目监理部进行自我评定。 1.3 本标准包含了8张评价用表: 表A:《项目监理机构前期筹备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B:《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C:《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D:《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E:《施工合同管理单项评分表》 表F:《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G:《项目监理部工作评价表》 表H:《受检期内监理项目情况一览表》 2 评价程序 2.1 评价工作流程图

2.2 技术部负责组织考核评价工作,每四个月组织一次,一般为每年的4月、8月、12月份。正常情况下,每个项目监理部在一个年度内应参加两次考评。 2.3 由技术部安排每次考评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受检项目监理部、检查组组成、考评范围和要求等,并提前一周将检查计划发给检查组成员和受检项目监理部。考评范围的确认按下表执行:

2.4 受检项目监理部在收到检查计划后填写“表H:《受检期内监理项目情况一览表》”,在检查组进场时提交检查组,该表作为检查记录一并交技术部备案、统计。 2.5 检查组按照计划安排和相应的单项检查表进行检查,对监理合同中未委托监理的工作范围与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进程中尚未涉及的监理工作,可按合理缺项处理。 2.6 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当场评分,做出单项评价等级和综合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填写在“表G:《项目监理部工作评价表》”中,受检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在评价结论上签字,有异议的,应积极向检查组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7 在检查中若发现受检项目监理部工作中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或存在较多的不符合项时,检查组应及时指出整改项并提出整改要求,记录在“检查情况清单”中。检查组应尽可能协助受检项目监理部对整改项进行原因分析、提出纠正措施。 2.8 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项,受检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在规定期限(一般两周)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公司技术部,整改结果将在下一次检查时接受复查,复查情况填入“表G:《项目监理部工作评价表》”中。 3 单项评分表评价方法 3.1 各单项评分表满分分值为100分,实得分是相应单项评分表中各评价项目应得分减去扣减分之值。 3.2 评分标准分为:符合、不符合、部分不符合三类。不符合者按扣分值全部扣分;部分不符合者,可在扣分值的范围内酌情扣分。 3.3 单项评分表中用“黑体”标注的内容为重要评价项,属于必须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重大隐患的内容,此项内容有不符合要求的,则该单项评价为不合格,检查组应在“检查情况清单”中详细记录具体情况和处理意见;用“▲”号标注的内容,为次重要评价项,关系公司或个人不良行为等内容,此项内容如不符合要求,该评价项内容为不合格。 3.4 评价项目有合理缺项时,该单项评分表实得分按下式计算: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实施阶段【最新版】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实施阶段 5.1 一般规定 5.1.1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文件、房屋建筑技术标准、工程施工合同等和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实施动态管理: 1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1) 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颁布实施、修订或废止。 3) 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 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5) 规划、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2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按原程序履行审批后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规定及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等由施工单位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和报审。 5.1.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主要巡查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情况。 3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质量及验收情况。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危大工程作业情况,抽查危大工程施工前的方案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

6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情况。 5.1.3 监理人员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应评估质量、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分别采取口头制止要求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落实整改、以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全部或局部停工等方式处置。监理人员应跟踪检查施工单位对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的整改结果,并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5.1.4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质量实施旁站监督。 应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包括: 1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2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3建筑节能工程: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

(新)监理转型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内容

监理转型项目管理服务需增加的工作内容 一、监理转型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和依据: 1.监理转型项目管理服务工作范围,通常是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2.项目管理开展工作的依据:1、项目管理(或监理)合同;2、项目概算书; 3、施工合同。 二、监理转型项目管理的不同阶段增加的工作内容: 监理招标通常是规划许可证申领之后,这一阶段设计单位基本上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图审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还需要完成从规划许可证到施工许可证申领的前期工作。因此,我司可以从规划许可证之后的前期工作阶段开始介入项目管理工作。以下为细分的项目管理全过程5个不同阶段: 1.项目前期工作阶段 2.项目施工准备阶段 3.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4.项目竣工阶段 5.项目试运营和质保阶段 5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如下: 1. 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工作内容: 1.1 办理施工、监理招标及相关的合同审查、备案,并监督实施; 1.2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1.3 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同时,做好开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 1.4申请办理施工临时用电、用水; 1.5申请施工用水排放许可; 1.6 如需,临时围墙、路口报批; 1.7联系规划部门放、验线进行场区测量,设置实物坐标点及永久性的经纬坐标桩和水平基准点; 1.8综合管线规划放、验线;市政配套管线到位情况的落实与联系、管线规

划测绘; 1.9 落实施工总体规划布局等; 1.10 协调工程施工所需的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及周边环境的关系。 1.11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招标分界、确定甲供材料的招投标等工作,参与合同审查等; 1.12 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后,及时到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土建和装修的消防审核。 2.项目施工准备阶段 监理单位除完成本职工作,如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工作、审核施工单位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现场准备情况及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检查记录、核签开工报告等等工作之外,还需要向建设单位提供增值的项目管理服务: 2.1协助建设单位把工程场地移交给施工总承包单位,主动做好场地移交记录,组织参建临时设施和办公管理用房搭建,并进行安全性检查,消除隐患; 2.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地下管线移位,做好“三通一平”,组织接通施工用给水、排水、供电、照明、通讯、通气的管线和线路,协调施工单位铺设施工用道路,组织围墙、道路的临时施工; 2.3协助建设单位参与外部协调:规划部门外立面审查、公告;临边单位的协调、上级主管单位的协调、汇报; 2.4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或审核施工图预算; 2.5提供免费的BIM咨询建议; 2.6组织施工场地移交工作,包括坐标、高程、临电、临水等移交相关记录及签字工作; 2.7组织各方代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对会议纪要会签并存档; 2.8参与工程发包与采购管理工作,通常在本阶段可实施包括工程类、服务咨询类、材料与设备类招标活动; 2.9工程类招标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指定专业分包,通常分包专业是钢结构、幕墙、消防、精装修、特种空调系统、楼宇智能化系统、电梯、园林绿化等; 2.10服务类招标指项目管理单位范围外的指定专业设计、专业施工监理、专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测或检测、跟踪审计、及其他咨询服务等;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详细]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监理守则 一、监理人员守则 1.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对业主和监理单位负责,不滥用职权,要求按合同、按规范、按程序办事,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理,圆满完成工程监理任务.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当地政府颁布的法律、法令以及业主和总监办制定的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3.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技术和监理工作水平,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尽量避免差错和失误,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4. 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两个)监理单位任职从事监理活动.不得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任职,不得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不得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不索贿受贿损公肥私,不准收红包.坚决反对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利用监理工作方便为个人承担业务.

5. 要严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行准则.要公正维护和协调业主和承包人的权益和争议.监理人员与业主和承包人要保持良好的关系,三者之间以合同为准则,互相约束. 6. 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7. 未经批准,不准自行离岗,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负责任无法正确履行监理职责的人员将退回或作下岗处理. 8. 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不得隐瞒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指令和要求均应是书面的,口头通知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作出书面补充. 9. 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以及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不能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经验和看法作出决定. 10. 当监理人员发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应向上级领导或上级监理机构汇报,请求批复. 11. 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12. 监理人员要严把“三关”(开工关、材料进场关、中间交验关),按合同严格履行三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合同工期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尤其要把好质量关,严格弄虚作假,克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试行)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试行) 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所

目次 1 总则 2术语 3评价内容 4评价方法 5单项评分表评分方法 6评价等级 附录A 监理机构与人员单项评分表 附录B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附录C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附录D 工程竣工验收和监理服务期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附录E 监理资料和信息管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附录F 安全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附录G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总表

1 总则 1.0.1 为科学地切合实际地评价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工作质量和履约能力,促进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规范化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国家和江西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理规范,联系实际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必须符合和履行的法定 条件和职责,必须建立和执行的监理工作制度, 必须开展的监理工作内容和对监理工作产生的必要效果和成果以及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工作的专项要求,提出了相应的评价标准。 1.0.3 本标准适用本所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价, 以及在此基础上 对项目监理机构履约能力的综合评价,适用于项目监理机构对工作质量的自我检查,也可用于对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活动。 1.0.4 本标准提出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监理机构与人员、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 理工作、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和监理服务期监理工作、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工作和安全监理工作的评价,今后可根据监理工作责任和要求的增加,相应增加专项的评价内容;各单位和部门也可根据总的评价模式,结合项目实际, 增加相关的评价内容和要求,以求监理工作质量得到持续的改进和提高。 1.0.5项目监理机构履约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时,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项目监理机构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 织机构。 2.0.2 注册监理工程师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 按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2.0.3 总监理工程师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 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4 江西监理工程师(专业) 经过监理教育培训,取得了江西省监理工程师 (专业) 从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审证,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2.0.5 江西监理员经过监理教育培训,取得了江西监理员从业资格证书并通 过审证,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2.0.6 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 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7 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 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0.8 旁站在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按照监理实施细 则的要求对正在施工的部位和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2.0.9 巡视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2.0.10 安全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协助建设单位依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范本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本-----------------------作者:

-----------------------日期:

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审议稿)

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编制说明 为规我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GB/T50319-2013),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编制组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其他省市的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本标准主要容包括:1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组织机构和职责;5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6 工程质量控制;7 工程造价控制;8 工程进度控制;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10合同管理;11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12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13 相关服务;附录: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本标准用词说明。 本标准考虑了省目前监理人员的实际情况,规定了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执行证书或取得《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水平证书》并达到监理师水平,监理员应具有《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水平证书》,并规定了现场监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合同约定并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要求。本标准强调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相关规定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本标准由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管理,省建设监理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目录 1 总则 (5)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9) 4 组织机构和职责 (16) 4.1 一般规定 (16) 4.2 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17) 4.3 监理设施 (19) 5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1) 5.1 一般规定 (21) 5.2 监理规划 (21) 5.3 监理实施细则 (22) 6 工程质量控制 (24) 6.1 一般规定 (24) 6.2 工程质量控制的程序 (24) 6.3质量控制的方法 (27) 6.4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29) 6.5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0) 7 工程造价控制 (34) 7.1 一般规定 (34)

《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公布稿)

苏建函建管〔2011〕75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行为,提升监理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监理现场工作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1月1日起,凡申报创建江苏省示范监理项目的,将依据《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对创建项目进行考核。项目监理机构须依据本评价标准,对相应各阶段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监理企业须对项目监理机构各个阶段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组织专家对整个项目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优秀的,上报省厅考核。 附件: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 页脚内容1

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二O一一年十月 页脚内容2

目录 1、总则 2、评价程序 3、单项评分表的评价方法 4、评价等级 表A 项目监理机构前期筹备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B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C 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D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E 施工合同管理单项评分表 表F 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G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总表 页脚内容3

1 总则 1.1 为加强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水平,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监理单位的履约能力,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工[2007]16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评价与考核。 1.3 本标准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评价,包括了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监理服务情况、工作质量、工作绩效等内容,从而形成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水平的综合评价。评价的内容分为6个单项,分别是项目监理机构的前期筹备工作、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合同管理、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本标准使用时,可根据委托监理的范围、工作内容、监理责任以及工程进度的不同,组合部分单项或全部单项,也可以调整各单项和各细目的评价内容。 页脚内容4

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及服务内容

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及服务内容 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及服务内容提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物业 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及服务内容 1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监理工作服务内容: 参与审阅招标施工图纸,参加各项工程、机械设备的招标、招标答疑。 协助业主评审各项工程和设备的投标书,提出评审意见,并协助起草合同、完善合同条款。 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 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图纸会审记录。 现场的移交:对现场的原始场平进行测量,作出书面记录,并在开工之前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其次是测量放线定位的移交。 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和承建商之间的关系。

审核承建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实际的数量及质量,按照规范和园区质监站的要求,对相关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助业主编制用款计划;审核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并签证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结合工程特点,审批承建商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建商编制季月度施工计划;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承建商实施进度计划,在实际控制中,对实际工期不断检查,发现偏离进度计划及时督促承包方采取措施,做到有效的动态控制。 督促承建商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强制性质量控制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在实施过程中,监理采取程序报验检查、平行检查、旁站检查、巡视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等各种手段,按照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克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 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主持工程例会,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争议和冲突,协调各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各专业施工作业的交接。 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并按照已签证的签证单作出费用预算交业主审核。 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组织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 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参加工程验收,协助业主审查工程结算。 检查工程状况,如发生质量事故,则参与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鉴定质量责任。

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

附件 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 —1 —

《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修订说明 1、为加强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水平,科学、客观、公平地评价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监理单位的履约能力,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结合我省监理工作实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11年10月颁布的《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进行了修订。 2、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评价与考核。 3、本标准对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进行评价,包括了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监理服务情况、工作质量、工作绩效等内容,从而形成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水平的综合评价。评价的内容分为4个单项表,总分为400分,分别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评价表(满分150分)、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评价表(满分150分)、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评价表(满分50分)、施工合同管理监理工作评价表(满分50分)。 4、单项评分表中用“▲”标注的内容为重要评价项,属于必须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内容,此项内容检查时如不符合要求,则该单项评价表的评价项目为不合格,即该评价项目考核实得分为0分;其他项检查时,如发现评分标准中监理此项工作未做,则此项分数全扣,得分为0,如此项工作有缺陷,可酌情扣分。 5、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评价等级根据评价得分率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评价得分率在90%及以上且每张单项表得分率均不低于85%为优秀;得分率在80%及以上、90%以下且每张表得分率均不低于75%为良好;得分率在60%及以上、80%以下的为一般;得分率低于60%的为差。—2 —

监理工作目标及范围

第一节监理工作的目标及范围、各级监理组织的职责范围、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第二节监理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第三节本工程监理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等内容 如下: 第一节监理工作的目标及范围、各级监理组织的职责范围、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监理工作的目标和范围 1、监理宗旨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 2、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现场监理工作是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先进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服务合同的规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法规文件和业主与承包人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人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计量与支付)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3、监理工作依据: (1) 监理合同; (2) 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 合同图纸及说明; (4) 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 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依据的技术规范如下: 1)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2)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 3)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4)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IJ018-97) 5)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LJ071-98) 6)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 7)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059-95) 8) 《公路工程水泥砼试验规程》(JTJ053-94) 9)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3-94) 以及有关现行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及文件。 说明:以上所列规范若与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出入的,以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规范为准。 4、工作总目标: 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费用目标、合同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目标等。 (1)质量监理目标 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事前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从而形成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体系,尤其是强化承包人的自检质保体系的监理和运转。工作中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预防质量通病的发生,确保各分项工程全部优良,创精品工程。 (2)进度监理目标 要求施工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控制,按月向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人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人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进场,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

2014版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用表(DB33T1104-2014)

附录: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 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浙建监A1 工程开工令 浙建监A2 工程暂停令 浙建监A3 复工令 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浙建监A4-1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 浙建监A5 监理通知单 浙建监A5-1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整改单 浙建监A6 旁站记录 浙建监A7 见证取样异常情况记录表 浙建监A8 工程款支付证书 浙建监A9 监理报告 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浙建监B1-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报审表浙建监B2 开工报审表 浙建监B3 复工报审表 浙建监B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浙建监B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浙建监B6 工程材料、设备和构配件报审表 浙建监B6-1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 浙建监B7 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8 分部工程报验表 浙建监B9 监理通知回复单 浙建监B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浙建监B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浙建监B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浙建监B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浙建监B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C类表(通用表)浙建监C1 工作联系单 浙建监C2 工程变更单 浙建监C3 索赔意向通知书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名称:编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的通知

3单项评分表评价方法 3.1 各单项评分表满分分值为100分,实得分是相应单项评分表中各评价项目应得分减去扣减分之值。 3.2 评分标准分为:符合、不符合、部分不符合三类。不符合者按扣分值全部扣分;部分不符合者,可在扣分值的范围内酌情扣分。 3.3 单项评分表中用“黑体”标注的内容为重要评价项,属于必须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重大隐患的内容,此项内容有不符合要求的,则该单项评价为不合格,评价小组可视其具体情况作出处理意见;用“▲”号标注的内容,为次重要评价项,关系企业或个人不良行为等内容,此项内容如不符合要求,该评价项内容为不合格。 如有重要评价项、次重要评价项为不合格的,该工程项目不得参加江苏省示范监理项目的考核。 3.4 评价项目有合理缺项时,该单项评分表实得分按下式计算: 单项评分表得分= 可评分评价项目的实得分之和 ×100 可评分评价项目的应得分之和 3.5 考核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时,可以对以下情况给予加分: 3.5.1 该项目获得文明工地表彰的,省级加3分,市级加1分(加入C表); 3.5.2 现场监理人员在本工程监理期间发表论文的(省级以上刊物),每一篇加1分(加入F表); 3.5.3 监理机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不低于10万元,有相关证明),每项合理化建议可加1分,经济效益达100万以上的合理化建议每项可加2分(加入E表)。

4 评价等级 4.1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单项评价和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4.2 4.3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评价用表: 表A.项目监理机构前期筹备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B.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C.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D.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E.施工合同管理单项评分表 表F.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G.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总表 4.5 综合评价记录,采用本标准表G《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汇总表》,并按本标准所规定的评价准则得出评价结论。 4.6 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的项目监理机构方可参加江苏省示范监理项目的评比。各市、县示范监理项目的评比条件由各地自行规定。

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及服务内容

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及服务内容 1、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监理工作服务内容: 2.1参与审阅施工图纸。 2.2协助业主评审各项工程和设备质量,提出评审意见,并协助起草合同、完善合同条款。 2.3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2.4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图纸会审记录。 2.5现场的移交:对现场的原始场平进行测量,作出书面记录,并在开工之前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其次是测量放线定位的移交。 2.6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7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和承建商之间的关系。 2.9审核承建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实际的数量及质量,按照规范和质监站的要求,对相关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2.10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助业主编制施工计划;审核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11结合工程特点,审批承建商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建商编制季月度施工计划;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承建商实施进度计划,在实际控制中,对实际工期不断检查,发现偏离进度计划及时督促承包方采取措施,做到有效的动态控制。 2.12督促承建商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强制性质量控制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2.13在实施过程中,监理采取程序报验检查、平行检查、旁站检查、巡视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等各种手段,按照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克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 2.14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15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争议和冲突,协调各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各专业施工作业的交接。 2.16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验收凭证。 2.18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2.18组织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 2.19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20检查工程状况,如发生质量事故,则参与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鉴定质量责任。 2.21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整理工程交工资料和竣工图纸。 2.22督促完善签署工程保修协议,督促承建商回访。 2.23督促承建商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协助业主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保修协议开展维修工作,维修工程出现的缺陷,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 2.24保修期间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接业主通知后参与调查、分析,确定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共同研究修补措施,并负责监督责任单位修补工作。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用表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使用说明 一、基本表式: 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计14种(新增4种);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计5种(合并2种); C类表(各方通用表)计5种(新增3种); A、B、C类表共计24种。E类表(桩基工程参考用表)计15种。 二、用表说明: 其中: (1)A类表14种(新增4种):系承包单位用表,此表是承包单位在 施工过程中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申请、报审、报验等方面工作所用的表格,它是反映施工方与监理方相互工作的原始记录。 (2)B类表5种(合并了原B4、B5表):系监理单位使用表格,做为 监理单位发布指令、通知和审批使用。 (3)C类表5种(各方通用表):系监理工作联系,工程变更等用表。 (4)E类表15种(桩基工程用表),做为推荐参考选用。 E1测量(抄平)放线记录。 E2灌注桩桩位定位记录。 E3桩孔开孔申报表。 E4灌注桩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5泥浆测定记录。

E6灌注桩砼浇注记录。 E7灌注桩工程验收汇总表。 E8碎石桩施工记录。 E9碎石桩验收记录。 E10压灌桩施工记录。 E11深层喷粉(浆)搅拌桩施工记录表。 E12深层搅拌桩(粉喷)成桩监理记录表。 E13高压单管旋喷桩监理记录。 E14长螺旋钻孔泵压灌注砼(CFG)桩施工监理记录。 E15工程桩砼搅拌监理记录表。 三、表格填写的具体要求: 1. 表格填写传递程序及作用见附页。 2. 各种报表、表格要与工程同步形成,要做到及时、准确,不漏项,不补办。 3. 各种表格要用蓝(黑)钢笔填写(复写时可用圆珠笔),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复写件在签认后监理留第二页,由监理发出的复写件要留原件。 4. 填写时要做到字迹清楚、用字规范、用词严谨、表中签字齐全、编号齐全、年月日齐全,并加盖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印章。 5. 复写时表格要及时分送有关单位。 6. 报表中有复印件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保存处。 四、表样(39种)附件

工程监理工作范围服务内容

工程监理工作范围服务内容 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及服务内容 1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监理工作服务内容: 2.1参与审阅招标施工图纸,参加各项工程、机械设备的招标、招标答疑。 2.2协助业主评审各项工程和设备的投标书,提出评审意见,并协助起草合同、完善合同条款。 2.3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2.4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 2.5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图纸会审记录。 2.6现场的移交:对现场的原始场平进行测量,作出书面记录,并在开工之前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其次是测量放线定位的移交。 2.7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8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和承建商之间的关系。 2.9审核承建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实际的数量及质量,按照规范和园区质监站的要求,对相关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2.10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助业主编制用款计划;审核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并签证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2.11结合工程特点,审批承建商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建商编制季月度施工计划;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承建商实施进度计划,在实际控制中,对实际工期不断检查,发现偏离进度计划及时督促承包方采取措施,做到有效的动态控制。 2.12督促承建商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强制性质量控制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2.13在实施过程中,监理采取程序报验检查、平行检查、旁站检查、巡视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等各种手段,按照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克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 2.14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15主持工程例会,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争议和冲突,协调各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各专业施工作业的交接。 2.15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2.16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并按照已签证的签证单作出费用预算交业主审核。 2.17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2.18组织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 2.19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20参加工程验收,协助业主审查工程结算。 2.20检查工程状况,如发生质量事故,则参与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鉴定质量责任。 2.21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整理工程交工资料和竣工图纸。 2.22督促完善签署工程保修协议,督促承建商回访。 2.23督促承建商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协助业主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保

开工前监理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开工前监理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开工前监理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成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2、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监理单位应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二、监理合同签订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专业监理负责到公司经营部领取下列物品: 1、中标通知书 2、监理合同 3、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4、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收发文登记本、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到表 8、项目所需办公用品(如:安全帽、稿纸、签字笔、项目公章、见证取样章、钢卷尺等)。 9、监理日记 三、总监组织专业监理编写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1 工程项目概况 1.2 监理工作范围 1.3 监理工作内容 1.4 监理工作目标 1.5 监理工作依据 1.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1.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 年3 月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3.1项目监理机构 (4) 3.2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7) 3.3监理文件的编制 (10) 4施工准备阶段 (17) 4.1一般规定 (17) 4.2工程质量控制 (20) 4.3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1) 4.4工程进度控制 (21) 4.5工程造价控制 (22) 4.6合同管理 (23) 5实施阶段 (24) 5.1一般规定 (24) 5.2工程质量控制 (25) 5.3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7) 5.4工程进度控制 (29) 5.5工程造价控制 (30) 5.6合同管理 (31) 6竣工验收阶段 (35) 6.1一般规定 (35) 6.2竣工预验收 (35) 6.3竣工验收 (36) 7监理工作信息化 (38) 附录A 监理单位用表 (39) 附录B 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 (61) 附录C 通用表 (76) 条文说明 (77)

1总则 1.0.1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内容、服务过程、服务成果,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水平,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1.0.3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建筑工程的技术标准。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5经监理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6经审批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1.0.4项目监理机构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在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项目监理机构进行。 1.0.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坚持预控为主和动态控制的原则,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监理措施,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实施监理。 1.0.7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活动。 1.0.8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服务活动除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组织机构和职责.................................. 4.1 一般规定 4.2 岗位职责 4.3 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4.4 监理设施 5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5.1 一般规定 5.2 监理规划 5.3 监理实施细则 6 工程质量控制.................................... 6.1 一般规定 6.2 工程质量控制的程序 6.3 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 6.4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 6.5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 6.6 竣工验收

7 工程造价控制.................................... 7.1 一般规定 7.2 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和依据 7.3 工程造价控制的程序 7.4 工程造价控制的方法 7.5 工程造价控制的内容 8 工程进度控制.................................... 8.1 一般规定 8.2 工程进度控制的程序 8.3 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 9 施工安全监理.................................... 9.1 一般规定 9.2 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9.3 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 9.4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9.5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10 合同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2 工程变更 10.3 费用索赔 10.4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0.5 施工合同争议的调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