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方案

合集下载

犯罪嫌疑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犯罪嫌疑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一、诉讼权利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你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如果你是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检察机关应当为你聘请通晓聋、哑手势或者当地通用语言文字且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为你提供翻译。

2、对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侵犯他的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有权申请回避:对象:侦查人员、记录人、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4、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自行辩护权。

第32条5、获得辩护帮助的权利第33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有权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第95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96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篇一: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1.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有要求配备翻译人员的权利。

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有要求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的权利。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有权辩护。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

5.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但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6.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有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权利,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诉讼权利。

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是共犯的,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7.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

8.有核对讯问笔录和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讯问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对讯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以及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捺指印。

9.依法接受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集5篇)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集5篇)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集5篇)第一篇: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有权辩护。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

5、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如果被逮捕,聘请律师还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但如果本案涉及国家秘密,聘请律师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

6、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8、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应当为其宣读;如果讯问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对讯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以及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9、依法接受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

此告知书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交犯罪嫌疑人,并在第一次讯问笔录中记明或责令犯罪嫌疑人在强制措施文书附卷联中签注。

2010年12月01日第二篇: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权利: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一、诉讼权利1.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检察机关应当保证你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你保守秘密。

如果你的作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你有权要求保密。

2.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人民团体或你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你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作为你的诉讼代理人。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应当听取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你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如果你是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检察机关应当为你聘请通晓聋、哑手势或者当地通用语言文字且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为你提供翻译。

4.申请回避的权利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认为检察人员具有法定回避事由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对检察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5.知悉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及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检察机关应当向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诉讼代理人告知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

对于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除原鉴定违反法定程序外,你应当承担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费用。

6.控告权如果办案人员有侵犯你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或者采用羁押、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你有权提出控告。

7.获得保护的权利如果你因在诉讼中作证,你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你有权请求检察机关予以保护。

如果你因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作证,你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检察机关应当依法为你采取保护措施。

【2013年新刑诉】 被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2013年新刑诉】 被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1. 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2. 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3. 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30、31条)4. 有权辩护。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5.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控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但危害国家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6、37条)6.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于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7. 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8条)8.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讯问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对讯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以及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东兴市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你因涉嫌贪污案现由我院依法讯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你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从你被检察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一至二名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辩护的权利你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作为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认为检察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签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5)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的;(6)检察人员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对检察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如你被羁押,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委托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5、核对笔录的权利讯问笔录应当交给你核对,如你没有阅读能力,检察人员应当向你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你可以提出补正或者改正。

6、书写亲笔供词的权利如你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检察人员应当准许。

7、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你对检察人员侵犯你的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二、义务1、遵守刑诉法及有关规定,接受检察机关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及其他诉讼行为。

2、如实回答的义务。

你对检察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3、接受检查的义务。

你应接受为确定某些特征或生理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

如你拒绝,检察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4、接受搜查的义务。

你应接受检察人员为收集犯罪证据而进行的搜查。

以上权利和义务已向我告知。

被告知人(签名):年月日。

关于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的解释与辨析

关于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的解释与辨析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对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5、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在侦查人员讯问时,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8、犯罪嫌疑人有权核对讯问笔录。

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书写供述。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10、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二)义务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刑事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和义务

刑事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和义务

刑事篇犯罪嫌疑⼈、被告⼈的权利和义务⼀、权利:1.接受告知的权利。

(1)犯罪嫌疑⼈有权及时获知被指控的内容和理由,获知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侦查机关应当即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为何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被讯问。

(侦查机关应当即及时告知犯罪嫌疑⼈所涉嫌的是什么罪名以及相关理由)(2)犯罪嫌疑⼈有权得知从何时起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帮助,有权委托辩护⼈等,侦查机关应当即及时告知。

2.、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在被侦查机关第⼀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本⼈和家属都可以委托)3、委托辩护⼈的权利公诉案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起(就是到检察院阶段),犯罪嫌疑⼈有权委托辩护⼈。

⼈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起三⽇内,告知犯罪嫌疑⼈有权委托辩护⼈。

4、申请回避的权利这是⼀项救济性权利,也就是犯罪嫌疑⼈如果认为侦查⼈员、检察⼈员、书记员、鉴定⼈、翻译⼈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到公证性的,犯罪嫌疑⼈有权申请侦查⼈员、检察⼈员、书记员、鉴定⼈、翻译⼈员回避,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次。

这对于保障犯罪嫌疑⼈的基本权利,阻⽌有利害关系的⼈员介⼊,保证案件的公证性是⾮常重要的。

5、使⽤本民族语⾔⽂字进⾏诉讼的权利6、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被羁押的犯罪嫌疑⼈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的含义:所谓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对没有逮捕的犯罪嫌疑⼈和被告⼈,为了防⽌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或交纳保证⾦,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种强制措施。

(2)取保候审的条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被告⼈具有以下情形之⼀的,才能适⽤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适⽤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被告⼈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未满⼀周岁的婴⼉的妇⼥的;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被告⼈,现有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犯罪嫌疑⼈、被告⼈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3)取保候审的期限: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7、对与本案⽆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犯罪嫌疑⼈对侦查⼈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对与本案⽆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有为⾃⼰作⽆罪或罪轻辩解的权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心整理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译文是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审嫌疑人时准备的,仅供参考。

Notice of Inform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You shall be examined and initiated a prosecution for the crime suspected 2. case. When that After and complaints on your behalf.
4. Right of defense
In addition to exercising the right to defend yourself, you may entrust one or two persons as your defenders.
5. Right of demanding withdrawal
If a prosecutor has any of the following situations, you and your legal representative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demand his withdrawal:
(1) if he is a party or a near relative of a party to the case;
(2) if he or a near relative of his has an interest in the case;
(3) if he has served as a witness, expert witness, defender or agent ad litem
or
7. Right of demanding cancellation of the compulsory measures.
If the compulsory measures adopted by the Prosecution exceed the time limit prescribed by law, you, your legal representatives, near relatives, the lawyers or other defenders entrusted by you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demand cancellation of the compulsory measures.
8. Right of applying for a supplementary expert verification or another expert verification.
If the conclusion of the expert verification will be used as evidence in this case you may apply for a supplementary expert verification or another expert verification.
errors
12. Right of writing a personal statement
If you request to write a personal statement, you shall be permitted to do so by prosecutors.
13. Right of filing charges
You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file charges against procurators whose acts infringe on your procedural rights or subject your person to indignities.
14. Right of recovering damages from the state.
If prosecution or their personnel , when exercising the functions and powers in violation of the law , infringes your personal rights or property rights ,
If
In order to collect criminal evidence, you shall accept searching you, your belongings and residence conducted by prosecutors.
(For People’s Prosecution Servic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