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宗地各户土地面积分摊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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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籍调查表模板

土地权籍调查表模板
指界人姓名(签章)
宗地草图
界址说明表
界址点位说明
主要权属界线走向说明
调查审核表
权属调查记事
该不动产材料齐全,四至界限清楚,无纠纷,符合受理条件。
调查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
地籍测量记事
1、界址点检查
界址点共计个
2、采用GPS接收机配合全站仪进行现场实测。利用RTK现场采取界址点位置,界址位置正确。
3、采用GPS接收机配合全站仪进行现场实测,采集地物碎部点、地貌特征点坐标、高程,绘制工作草图、室内成图。
/
电话
/
证件编号
/
代理人姓名
/
证件类型
/
电话
/
证件编号
/
权利设定方式
地表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
预编宗地代码
/
宗地代码
所在图幅号
比例尺
1:200
图幅号
2788.50-451.50
宗地四至
元)
/
批准用途
实际用途
地类编码
/
地类编码
批准面积(m2)
宗地面积(m2)
建筑占地面积(m2)
测量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
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
土地坐落
宗地代码
宗地面积/m2
定着物单元数
定着物代码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面积(m2)
独有/独用土地面积(m2)
分摊土地面积(m2)
合计
备注
/
建筑面积(m2)
/
使用期限
共有/共用权利人情 况
/
说明
/
界址标示表

新地籍调查表

新地籍调查表
编号:
地籍调查表
宗地代码:
土地权利人:
年月日
安远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印制
单位:平方米、公顷、亩
土地权利人
单位性质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通信地址
土地权属性质
使用权性质
土地权属类型
土地坐落
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证件类型
电话号码
证件编号
代理人姓名
证件类型
电话号码
证件编号
所在图幅号及对应比例尺
宗地
代码
地籍区
地籍
子区
土地权
属类型
宗地号
预编宗地号
宗地四至Biblioteka 宗地面积批准面积
建筑占
地面积
建筑面积
(m2)
批准
用途
地类代码
实际
用途
地类代码
使用期限
终止日期
共有/共用
权利人情况
土地他项权利
备注
宗地草图
序号
界址
点号
界标种类
界址点点位及界桩说明
界址线类别
界址线位置
界址点
间距
权属界线走向说明
钢钉
水泥桩
喷绘
田坎
地埂
道路
沟渠
围墙
房屋墙



日期
本宗地
指界人姓名
(签章)
邻宗地
指界人姓名
(签章)
相邻宗地权利人
(宗地代码)
界址线
终点号
中间点号
起点号
4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
单位:平方米、公顷、亩
共有/共用
权利人名称

地籍调查表

地籍调查表

地籍调查表(表格行数可调整,可附页)(表格行数可调整,可附页)注:无共有/共用情况的无需填写此表。

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1、宗地基本信息表(1)权利人a)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填写国家;属于集体所有的,填写××农民集体。

b)使用权:填写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

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权利人为法人、其它组织的、填写身份证件上的法定名称。

1)权利人类型:填写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其他。

无法归类为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填写其他。

2)证件种类:写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

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等。

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3)证件号:填写身份证件上的编号。

4)通讯地址:填写权利人的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2)权利类型:填写具体的权利类型,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草原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法律规定的权利。

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等承包经营权。

(3)权利性质:国有土地填写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租赁、授权经营、家庭承包、其他方式承包等;集体土地填写家庭承包、其他方式承包、批准拨用、入股、联营等。

土地所有权不填写。

(4)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填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名称,有编号的还需填写编号。

(5)坐落:填写土地所在的具体地理位置。

(整理)土地增值税成本分摊方法总结表1.

(整理)土地增值税成本分摊方法总结表1.

土地增值税成本分摊方法总结表(2014-03-09 09:16:17)转载▼分类:房地产建筑财税专栏标签:财经全国各地分摊方法总结表作者:税务律师李利威时间:2014年3月8日扣除项目的分摊方法一、中央的规定二、天津的规定(津地税地[2010]49号)三、江苏的规定(苏地税规[2012]1号)(苏地税发[2009]72号)十一、南京的规定(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政策问题解答)四、常州的规定(常地税一便函〔2013〕2号)四、宁波的规定(甬地税二[2010]106号)(甬地税二[2009]104号)(甬地税二[2010]106号)(甬地税二[2007]74号)五、青岛的规定(青地税发[2008]100号)六、广州的规定(穗地税函[2013]179号)(穗地税发[2013]152号)(穗地税函[2012]198号)(穗地税函[2008]342号)(穗地税函[2010]170号)七、内蒙古的规定(内地税字[2007]87号)八、丽水的规定(丽地税政[2007]87号)九、银川的规定(银地税发【2007】214号)十、宁夏的规定(宁地税发[2007]46号)十二、海南的规定(琼地税发[2009]187号)(琼地税函[2007]356号)十三、浙江的规定(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解答)(浙地税函[2009]222号)(磐地税政〔2010〕6号)十四、大连的规定(大地税函[2008]188号)(大地税函〔2006〕76号)十五、湖北的规定(鄂地税发[2013]44号)(鄂地税发[2008]207号)(鄂地税发[2008]211号)十六、江西的规定(赣地税发[2008]76号)(赣地税发[2006]99号)十七、福建的规定(赣地税发[2006]99号)十八、福州的规定(榕地税发[2008]108号)十九、广西的规定(桂地税发[2008]44号)(桂地税发[2008]96号)二十、北京的规定(京地税地[2008]92号)(京地税地[2007]134号)(京地税地[2007]325号)(京地税地[2003]73号)二十一、四川的规定(川地税发[2007]21号)二十二、安徽的规定(皖地税函[2007]311号)二十三、温州的规定(温地税政〔2006〕206号)二十四、黑龙江的规定(黑地税函〔2010〕33号)(黑地税发[2007]119号)(黑地税发[2005]94号)二十五、重庆的规定(渝地税发[2006]143号)二十六、辽宁的规定(辽地税函[2012]92号)二十七、西安的规定(西地税发[2010]235号)二十八、绍兴的规定(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一、中央的规定1、总的分摊方法(国税发【2006】第187号)(国税发【2009】第091号)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①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②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海南土地分摊表

海南土地分摊表

海南土地分摊表1. 简介海南土地分摊表是指根据海南省土地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对海南省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分摊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2. 分摊表的内容海南土地分摊表包含了以下几个主要内容:2.1 土地使用权分摊表中首先列出了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信息。

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等)、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等。

这些信息对于土地的管理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2.2 土地出让金分摊表中还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

土地出让金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开发商或投资者后,由其支付给国家或集体的一定金额。

土地出让金的收取对于土地的管理和利用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2.3 土地征收补偿费分摊表中还列出了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费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对失去土地的农民或其他土地使用者进行的一定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费的支付对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4 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分摊表中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是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涉及的费用。

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的支付对于土地的流转和转让具有重要意义。

2.5 其他费用分摊表中还列出了其他与土地分摊相关的费用。

这些费用可能包括土地管理费、土地评估费等。

这些费用的支付对于土地的管理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3. 分摊表的编制和使用海南土地分摊表的编制和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3.1 编制程序海南土地分摊表的编制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土地征收补偿费、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等相关数据和信息。

2.统计和计算: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统计和计算,得出具体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3.编制分摊表:将统计和计算得出的结果编制成分摊表。

3.2 使用方式海南土地分摊表的使用方式主要有两种:1.内部使用: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分摊表的内容,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和管理。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东营市测绘地理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东营市测绘地理

填表说明A.1 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A.1.1地籍调查表由封面、基本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宗地草图、界址说明表、调查审核表和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等组成。

A.1.2地籍调查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每宗地填写一份。

所有宗地的地籍调查都应填写此表。

A.1.3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A.1.4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A.1.5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

确属不填的栏目,使用“/”符号填充。

A.1.6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A.1.7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宗地草图可以附贴。

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

A.1.8对面积较大、界线复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宜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并签字盖章。

界址线有争议的土地,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并签字盖章。

A.2 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A.2.1 封面按下列要求填写:1) 编号:可以是流水号,也可以是预编宗地号,用自然数编制。

2) 宗地代码:按照宗地代码的填写规定填写,其中县级行政区代码可省略。

3) 土地权利人:填写方法见A.2.2中的1)。

A.2.2 基本表1) 土地权利人。

填写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对土地所有权人,根据申请书进行核实后,按照“XX 村(乡、组)农民集体”格式填写。

◆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填写行政、事业。

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

个人住宅填写个人。

◆证件类型:土地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土地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

◆证件编号:土地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地价分摊表

地价分摊表

合计
备注
333183
不含会所 479668 面积
合计
31587.3
15194.4 13711.6 46557.7
13923.9 15014.7 13672.3
14056 12155.6 19376.5
587.5 7640.6 8727.2 13480.4 14486.3 10773.1
9549 16244.5
0
小高层
情景小高 层
高层 8870
29610 高层
一组团 Ⅰ-1 Ⅰ-2 Ⅰ-3 Ⅰ-4 Ⅰ-5
二组团 三组团 四组团
Ⅱ-1 Ⅱ-2 Ⅱ-3 Ⅱ-4 Ⅱ-5 Ⅱ-6 五组团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组团 七组团 八组团 九组团 十组团
11487.7
3477.9 8009.8
31399.58 5060.28 4956.6 7648 3485.8 10248.9
园林
道路
2300
3200
3500
餐饮 其他商业 会所 幼儿园 学校 集中停车 中央公园 道路 公摊小计
1639.26 1479.29
4256 4256 2766
3991.4 3991.4 3118.55
7226
8271
6913
9560.2
0
7226
8271
6913
7022 9560.2
7226
8271
12155.6
十一组团 十二组团 十三组团 十四组团 十五组团 十六组团 十七组团 十八组团 十 原九 社组 区团 用 地 配套项目 各组团占 地面积合 需分摊的 占地面积
14486.3 10773.1
80302.28
0

地籍调查表(TDT 1001-2012)(DOC)

地籍调查表(TDT 1001-2012)(DOC)

TD/T 1001-2012编号:地籍调查表宗地代码:土地权利人:年月日盐源县国土资源局印制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填表说明1 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1.1 地籍调查表由封面、基本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宗地草图、界址说明表、调查审核表和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等组成。

1.2 地籍调查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每宗地填写一份。

所有宗地的地籍调查都应填写此表。

1.3 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1.4 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1.5 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

确属不填的栏目,使用“/”符号填充。

1.6 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1.7 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宗地草图可以附贴。

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

1.8 对面积较大、界线复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宜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并签字盖章(见附录B)。

界址线有争议的土地,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并签字盖章(见附录C)。

2 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2.1 封面按下列要求填写:(1)编号:可以是流水号,也可以是预编宗地号,用自然数编制。

(2)宗地代码:按照4.4.1的规定填写,其中县级行政区代码可省略。

(3)土地权利人:填写方法见2.2中的1)。

2.2 基本表(1)土地权利人。

填写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对土地所有权人,根据申请书进行核实后,按照“××村(乡、组)农民集体”格式填写。

◆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埴写行政、事业。

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

个人住宅填写个人。

◆证件类型:土地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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