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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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司法考试是一项重要的选拔和评估法律人才的考试,被广泛认可为法律从业者的入行门槛。

而其中的卷三是司法考试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实务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本文将就司法考试卷三的一些典型题目进行分析和给出参考答案,供考生参考。

一、刑事辩护策略刑事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辩护律师的策略和技巧直接关系到被告的权益和案件的结果。

在刑事辩护中,律师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

比如,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认罪辩护策略,争取较轻的刑罚;而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否认犯罪或质疑证据的策略,争取无罪判决。

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辩论等手段来强化辩护策略。

二、民事赔偿标准民事赔偿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内容,涉及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确定民事赔偿标准时,应该根据损失的具体情况、责任的大小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民事赔偿包括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

在经济损失赔偿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痛苦程度和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适当赔偿。

三、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和法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之前的一种救济方式。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申请人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应该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复议,并作出复议决定。

如果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程序的目的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

四、证据收集与保全证据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

在证据收集和保全过程中,应该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询问犯罪嫌疑人、搜查等方式收集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举证、调查取证等方式收集证据。

此外,为了保全证据,可以采取封存、扣押等措施,防止证据被破坏或篡改。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卷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卷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卷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

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2、宋体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D、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3、马迪由阳光劳务公司派往五湖公司担任驾驶员。

因五湖公司经常要求加班,且不发加班费,马迪与五湖公司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关于本案仲裁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B、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和阳光劳务公司为被申请人C、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阳光劳务公司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马迪和阳光劳务公司为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4、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

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5、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精选试题及答案1.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

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

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

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修理,因郑某不付修理费与朱某发生争吵,张某方知原委。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拾得遗失物、物权请求权。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全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据此可知,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遗失物无论辗转于何人之手,全部权人都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但理论上通说认为主见返还原物请求的对象是现实占有人。

本案中的现实占有人是朱某,李某、王某与郑某都不是遗失物的现实占人。

因此,张某只能请求朱某返还手表,请求李某、王某、郑某返还手表的话,将无法实现目的。

2.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商定租期5年。

半年后,甲将该出租房屋出售给丙,但未通知乙。

不久,乙以其房屋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B.丙有权依据善意取得规章取得房屋全部权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D.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选项A、D错误。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据此可知,甲出售房屋之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乙。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综合试题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综合试题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综合试题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中国甲公司与某国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在中国仲裁过程中,乙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即要求扣押甲公司在某港口的一批机器设备。

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应如何处理?()A、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直接向有关法院提出申请B、审查后直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由有关法院执行C、将乙公司的申请提交甲公司所在地的中级法院裁定D、将乙公司的申请提交机器设备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裁定2、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

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B、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C、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D、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承担3、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发生的人,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该书面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4、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A、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D、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5、宋体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

202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详解

202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详解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种对旳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有关民事权利旳表述哪一种是错误旳?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债权祈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答案及解析】:D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旳排他性支配并享有其利益旳权利。

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

祈求权是特定人得祈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旳权利。

债权是经典旳祈求权。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达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旳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2.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作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作权利,也不承担合作债务。

下列选项哪一种是对旳旳?A.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不承担责任B.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承担补充责任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作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答案及解析】:B 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作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作人退出合作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作债务旳,退伙人对原合作旳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作债务旳,对其参与合作期间旳所有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3.甲企业常常派业务员乙与丙企业签订协议。

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企业公章旳协议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旳丙企业签订一份协议,并按照一般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

对此甲企业并不知情。

丙企业规定甲企业履行协议,甲企业认为该协议与己无关,予以拒绝。

下列选项哪一种是对旳旳?A.甲企业不承担责任B.甲企业应与丙企业分担损失C.甲企业应负重要责任D.甲企业应当承担签约后果【答案及解析】:D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旳代理。

表见代剪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有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旳效果。

4.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3年。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答案【已公布】D.诚信原则2.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3.A.乙可向甲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B.乙可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C.甲不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则消灭4.A.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B.因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C.法院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D.因甲公司同意履行债务,其不能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5.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6.A.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B.乙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C.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也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D.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7.A.未经登记不得处分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C.其转让合同自完成变更登记时起生效D.其转让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8.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B.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有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C.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D.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9.A.构成第三人代为清偿B.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D.构成无因管理10.A.属认识错误,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B.属重大误解,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C.该预售合同显失公平,陈老伯可主张撤销该合同D.开发商并未欺诈陈老伯,该预售合同不能被撤销更多点击查看>>>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答案【完整版原文】。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及解析

2022年国家司法考卷子三试题卷子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托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本页内容如与考试卷子有出入的,以考试卷子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卷子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卷子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项选择、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局部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置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

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

张某尽管生活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

对此,周围多有议论。

依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以下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

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

坚持还贷是严守合同、老实信用【司法部答案】D【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抵押物灭失对主合同的影响【答案解析】依据物权法规定,抵押财产灭失,债权人的抵押权一般消灭,除非存在物上代位。

但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并不因此受到影响,借款人仍负有还款义务。

A选项中,尽管洪水冲毁房屋属于不可抗力,但合同法规定的风险负担适用交付主义,该风险应当由张某负担,甲的说法不成立。

B选项中,还款能力与是否负有仍还款义务无关,乙说法不成立。

C选项中,银行可以做坏账处理的系实在无法收回的贷款,而非只要房屋损毁即应当做坏账处理,丙的说法颠倒因果不成立。

D选项成立,彰显了民法老实信用原则。

2.关于法人,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X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司法部答案】B【考点】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营利法人、公益法人的区分【答案解析】法人依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划分,但大陆法系传统划分系最为重要的划分,也最难理解。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题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题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县检察院认为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其提出检察建议B、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要求重新仲裁C、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D、戊县检察院认为戊县法院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存在程序错误,报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2、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B、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不利的证据使用C、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D、法院无需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可直接作出判决3、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

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

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4、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

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5、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练习试题 附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练习试题附解析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信原则的基本精神,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诚信原则?()A、当事人以欺骗的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B、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C、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D、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进行取舍或否定2、某河流拟建的水电站涉及水土保持,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哪一选项是合法的?()A、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B、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C、由于该河流的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水电站属于该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D、建设单位可委托负责审批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研究所为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3、王华向李可借用房屋一间,因借用期间房屋起火,烧毁房屋及屋内财产,李可诉至法院要求王华赔偿损失。

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前一天李可突然心脏病发作住院,医治无效于第二日死亡,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事隔一个月,李可之子李斌申请要求参加诉讼,问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A、撤销原中止诉讼裁定,恢复原诉讼程序B、准许李斌要求继续诉讼,不必撤销原中止诉讼裁定C、裁定终结原诉讼,以李斌为原告另行进行诉讼D、驳回李斌之请求4、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

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汇编

1、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协议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消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对的的?A. 法院对撤消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B. 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对的答案】:D2、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 普通程序B. 二审程序C.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 小额诉讼程序【对的答案】:A,B3、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合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

关于本案的解决,下列哪一说法是对的的?A. 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B. 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C. 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D. 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对的答案】:4、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规定乙补偿。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派,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B. 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 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D. 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对的答案】:D5、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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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772 单项选择题第1题:甲超市与乙食品厂签订买卖合同。

约定:乙食品厂应在农历八月十五日前两周,向甲超市交付各色月饼1万盒。

依照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下列陈述错误的是:A.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及全部成品、原料烧毁,则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B.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严重损坏,乙食品厂要推迟1个月履行合同,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C.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不能按时交货,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但因该损失系不可抗力所致,故甲超市无权要求食品厂赔偿损失D.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及产品严重受损,乙食品厂仅能按时交付6千盒各色月饼,甲超市应当接受,不得解除合同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合同解除的条件。

设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及其他成品、原料严重受损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或乙食品厂必须推迟1个月履行的,因月饼系时间性要求极强的食品,推迟1个月履行,会严重损害甲超市利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甲超市有权要求乙食品厂赔偿损失。

参见《合同法》第94、97条。

第2题: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A.公司的权利能力只是受到其经营范围的限制B.公司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C.公司的经营范围只需在章程中规定,无须登记D.公司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订立合同,该合同将为无效,但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公司的权利能力。

一般认为,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两方面的限制:自身性质上的限制和经营范围上的限制。

《公司法》第12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由此,B项正确,而C项错误。

《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由此,D项错误。

第3题:刘星与谢岚结婚时,刘星带来一女刘花,谢岚带来一子起名为刘华。

刘星和谢岚共同把刘花、刘华抚养长大,刘花于1968年 4月出嫁,生有一子张明。

刘华1970年外出工作。

1980年谢岚生病住院期间,刘花常常回来探望、照料,并负担了大部分医疗费用。

刘华自母亲谢岚去世后,与刘星来往很少。

从1983年起,刘星年老体弱,生活困难,虽写信给刘华,要求刘华赡养,但刘华寄钱很少。

无奈,在1995年,经村里同意,把张明的户口迁来,与刘星同住。

刘花在张明户口未迁来之前,就为刘星还了村里的债务200元。

张明与刘星共同生活4年半,每年负担外祖父的口粮,柴草等。

1999年10月刘星病故,由张明负责办理了丧事,刘华因未得到通知没有回来、下面正确的选项是:A.虽然刘华在谢岚去世后,很少与刘星来往,又只寄很少的一点钱给刘星,但刘华仍享有继承权B.张明不能分得刘星的遗产。

只是代替母亲刘花履行赡养义务而已C.刘华、刘花与刘星、谢岚是养父母养子女关系D.只有刘花才能继承刘星的遗产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继承人。

本案中刘华、刘花同为刘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权继承刘星的遗产;另外,张明对刘星尽了较多赡养义务,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可以适当分得遗产,故 B、D项错误。

刘华享有合法继承权,只是在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下不尽或少尽扶养义务,依《继承法》第13条第4款的规定,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但不分或少分遗产并不是没有继承权,故A项正确。

另外,刘华、刘花与刘星、谢岚之间是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所以C项错误。

故本题只有A项为正确答案。

第4题:1999年2月20日,张某、李某签订为期半年、月租金500元的租房合同。

1999年 5月5日,张某在询问李某是否愿以30万元购买该租赁房,被李某拒绝后,即与王某签订卖房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1999年5月10日,王某要求李某在两周内搬出去,李某拒绝,王某亦未坚持。

1999年9月10日,李某将500元交给王某,声称是;9月份房租,王某收下。

9月30日,李某通过电话联系王某,表示愿继续以月租500元承租此房1年,王某表示同意。

10月5日,赵某提出愿以600元月租承租此房,王某随即要求李某在两周内搬走,问王某先后两次要求李某搬走,王某是否有此项权利?A.无权;有权B.有权;无权C.有权;有权D.无权;无权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 232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所以本题中芦次租赁均为不定期租赁,都有权解除合同。

所以本题选C。

第5题:吴某因欠李某借款8万元,将卡车一辆抵押给李某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

后卡车因车祸损坏,吴某将卡车送到某修理厂大修,修理完毕后,吴某因资金紧张无力支付1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将卡车留置。

此时,吴某欠李某的借款到期,李某要求修理厂将卡车交给自己进行拍卖,以所得资金偿付借款,修理厂以吴某尚欠修理费为由拒绝。

此争议应如何处理?A.修理厂应当将卡车交给李某拍卖,修理费只能向吴某追要B.李某应当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支付后修理厂应向李某交付卡车C.李某无权要求修理厂交付卡车。

修理厂经催告,吴某在两个月后仍不支付修理费,修理厂有权将卡车拍卖,所得资金偿付修理费,剩余部分李某有优先受偿权D.修理厂应当将卡车交给李某。

李某有权将卡车拍卖,所得资金偿付借款,剩余部分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

《物权法》第239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因此,修理人享有的合法的留置权优先于李某的抵押权,在修理人行使了留置权后,李某的抵押权才能得到受偿。

第6题:下列哪种不是违反合同前义务的行为,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A.甲、乙双方约定某日在某地订立合同,乙因故不能去而没有通知甲,造成了甲为订约往返的费用损失B.一下雪天,某顾客去一大酒店吃饭,在踏上饭店台阶时,因台阶没有采取防滑措施而突然摔倒在地引起骨折C.甲处有乙急需的一批存货,乙不远千里来与甲交涉,当晚,因甲管理不善仓库失火,货物全部灭失D.甲经营一所餐馆,听说街对面乙的房子要卖给丙,由丙经营餐馆。

甲为了防止丙将来与自己竞争,佯装与丙竞买。

当丙发现房价太高退出时,甲也宣布不再购买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43条规定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两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C项不符合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注意B项,这应当属于第42条第(3)项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同时也可以依据侵权法上的安保义务人侵权责任制度解决。

第7题:下列企业中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是:A.某省信托公司与美国一电子公司在上海设立的合资企业B.德国大奔集团在中国北京设立的彩电制造公司C.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王某在苏州投资设立的鞋业公司D.沈阳市钢铁公司在加拿大设立的投资公司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法人资格及其国籍。

《民法通则》第41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由此可见,在我国依据我国法律设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可以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D项不在我国领域内也非依据我国法律设立,不是中国法人;第8题:张三和李四是邻居。

2002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

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机器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

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处理?A.报请院民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B.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诉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简易程序。

(民诉意见)第17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

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据此,应选 D项。

第9题:基斯乐玩具有限公司在组织筹备阶段,由出资人共同协商推荐董事候选人,出资人聘任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名单时,提出候选人中只有部分人能担任董事,他是谁?A.吴小曲,某高校法学教授,曾任某国有电视机厂厂长,现退休B.周晓梦,原国有企业某厂厂长,2年前因该厂破产被免职,现为某公司工人C.钱会,因犯有贪污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去年提前释放D.王某,商业管理专业博士,有多年经营管理经验,但因家庭问题负有到期债务10万元,经债权人多次催要,因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董事、监事、经理任职禁止。

以下两条规定了董事、监事、经理禁止任职资格情形,请参见;,《公司法》第14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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