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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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计划:根据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

2. 药品采购员职责: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3. 采购要求: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4. 药品采购记录: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三、药品质量管理1. 药剂科职责:负责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执行;对供货单位和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质量进行审核;建立本单位所使用药品的质量档案;药品质量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不合格药品的检查确认和处理;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陈列、保管、养护、调配和临床药学工作;搜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等药事管理工作。

2. 主管药品质量负责人职责: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依法使用药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及时、方便;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药品质量管理,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对本单位所使用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组织、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规定。

四、药品使用管理1.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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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供应、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药品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降低药品成本,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第五条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第六条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第七条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第八条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

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第九条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十条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三章储存与保管第十二条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他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第十五条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

第十六条对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十七条库存药品应定期检查,及时登记,保持药库干燥、通风环境,做好防霉、防潮、防鼠、防虫等工作。

医院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工作制度一、引言医院药品管理工作是医院医疗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管理,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3. 采购药品时,应当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确保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4. 药品采购渠道应当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5. 所采购的药品应当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

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 药品采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药品价格合理。

三、药品储存管理1. 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的储存保管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 药品储存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药品储存标准,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等条件。

3. 药品应当按品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分类存放,并设立明显的标识。

4. 药品储存应当定期进行养护检查,发现变质、过期、损坏的药品,应当及时清理,并做好记录。

5. 药品储存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的储存条件和管理要求。

四、药品供应管理1. 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的供应工作,确保临床科室的药品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2. 药品供应应当遵循合理用药的原则,优先保障急救药品、特殊药品和基本药物的供应。

3. 药品供应人员应当熟悉药品的性能、用途和用法用量,为临床科室提供准确的信息。

4. 药品供应应当及时、准确、无误,不得延误患者用药。

五、药品质量管理1.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2. 药剂科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

医院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药物管理制度医院药物管理制度(通用8篇)医院药物管理制度篇11、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是由医疗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质管、院感职能部门实在负责实施的。

2、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需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防备性抗菌药物的使用。

严格掌控缺乏指征抗菌药物的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药物。

乐观开展并规范围术期用药。

3、必需贯彻有样必采的原则,药敏结果未报告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依据临床经验用药。

用抗菌药前采样(可多次)送培养和药敏,待药敏报告后再调整。

4、遵奉并服从分线用药原则,依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掌控第二线药物,严格掌控第三线药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防备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依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看法,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6、审批后的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期限不超出七天,若确需连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7、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实在由质管科负责。

质管科每月对使用审批情况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科室抗菌药物量化考核。

8、坚持量化考核结果与奖罚措施挂钩,对情况特别严重者予以通报处理。

医院药物管理制度篇2一、坚持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紧密察看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防备应用的.指征。

3、订立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射剂量、疗程和合理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4、紧密察看病人有无正常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应用。

5、重视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菌药物的费用支出。

二、各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的有关知识,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基础上,结合病情,合理用药,必需时应邀请负责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的专家会诊。

住院病人使用抗菌药物,必需在病历中认真记录。

三、护士应熟识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察看病人用药后的反应,并及时记录及报告医生。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品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药品管理工作由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药品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五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程序和标准。

第六条药品采购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药品市场动态和药品质量情况。

第七条药品采购应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药品采购员应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核对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药品采购员应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品质量规定,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药品和非药品。

第十条药品采购员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价格、供货单位等信息,并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第三章药品储存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采取相应的储存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应建立健全温湿度监测和记录制度,及时调整和控制储存条件,保证药品储存环境的稳定。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应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药品的种类、性质、用途等分别存放,避免药品混淆和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应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标明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等信息,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十五条药品储存应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四章药品配送第十六条药品配送应根据医院药品使用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合理的配送计划,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药品配送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药品的性质和配送要求。

第十八条药品配送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和配送要求,采取相应的配送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医院)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医院)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质量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药事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和修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组织药品质量检查,处理药品质量事故,保障药品质量。

2. 药剂科药剂科负责起草、组织实施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陈列、保管、养护、调配和临床药学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3. 质量管理小组质量管理小组由药剂科主任、副主任、质量员、采购员、保管员等组成,负责具体实施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对药品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三、药品质量管理内容1. 药品采购(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对供货单位资质进行审核,确保药品合法、合规。

(2)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查验药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与养护(1)按照药品性质、规格、效期等要求,合理划分储存区域,保证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2)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防止过期、变质。

3. 药品调剂与发放(1)严格执行药品调剂制度,确保调剂药品准确无误。

(2)对发放的药品进行核对,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收集、分析、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2)对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调查、评估,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1)对发生的药品质量事故,立即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对责任人进行追责,追究相关责任。

四、药品质量管理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 对在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规定的个人和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供应和调剂工作。

2.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全院药品管理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药品的使用,确保药品的合理应用。

三、药品采购1. 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库存情况及药品使用动态,编制药品采购计划,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药剂科统一采购。

2. 采购药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生产或经营;(2)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质量合格;(3)价格合理,市场供应充足。

3. 严禁采购假冒伪劣药品,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四、药品储存与保管1.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储存与保管,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定期检查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 药品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药品应专库储存,并设置醒目标志。

4. 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虫鼠害。

五、药品调剂1. 药剂科负责药品调剂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及时、准确。

2. 药剂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3. 药剂人员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等,确保调剂准确无误。

六、药品使用1. 临床科室应合理使用药品,遵循以下原则:(1)根据病情需要,合理选用药品;(2)合理制定治疗方案,避免盲目用药;(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剂量、用法、途径用药;(4)关注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2. 临床科室应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 药剂科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

2. 临床科室应积极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向药剂科反馈。

3. 药剂科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估,必要时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篇一」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

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

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

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

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

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

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篇二」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效期管理,减少医院损失,使我科的药品管理规范化,药库必须严格把关,认真负责。

一、药库保管员要按照微机打印的药品采购单对采购计划严格掌握1个月采购量(小品种可适当增加),如发现微机计划量不妥,应及时与微机室联系,并附特殊说明给采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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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管理工作制度一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基本原则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要以认真贯彻国家《药品管理法》,坚决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关于药品、器械管理的规定,坚持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管理,维护患者的利益为基本原则。

二、主要工作职能(一)督导本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二)制定长安医院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三)组织制定与定期修订本院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并督导其实施。

(四)建立药品引进与淘汰评审、评价制度,并监督落实。

(五)审核本院申报的医疗机构新制剂和上市后药品临床观察。

(六)定期调查分析药品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

组织相关专家评价药品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七)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意见。

(八)开展学习药事法规、合理用药教育,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医、科学合理用药的自觉性。

(九)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本各科室用药管理,讲评管理情况,对问题较多或问题突出的科室提出整改要求。

三、总结交流(一)每年要对医院药事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肯定工作成绩,分析存在问题,确定改进措施。

(二)定时召开药事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提高管理水平。

二药剂科工作制度一、认真学习、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工作政策。

认真执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下达的各项管理文件。

二、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

三、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道德规范》,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

四、具体负责药品采购、保管、分发、调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五、制订出科学完善的、易操作、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

六、认真组织实施医疗药品的调配工作,定期对各组室进行检查、指导,保证临床用药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七、督促各临床科室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及加强药品管理,并协助临床做好新药实验研究和药品的疗效评价工作,注意收集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定期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监部门汇报,提出改进意见和淘汰品种的建议。

八、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和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九、主持制定业务技术人员、进修人员和实习生的培训计划,负责本科人员的技术考核和业务培训。

十、积极组织开展临床药学科研工作,不断总结科研工作经验,提高科研工作水平。

建立临床药师制度。

十一、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服务意识。

积极倡导和鼓励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

十二、积极开展药品知识宣传。

十三、严格科内管理,严肃纪律,奖罚分明,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三科务会制度一、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科务会,全体人员参加。

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有时可召开部分相关人员会议。

二、科务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落实医院有关会议精神和决定,学习重要文件;研究、安排科室工作,总结讲评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安排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质量安全教育;组织科内人员的职称评定和技术考核;组织季度、年度工作总结工作。

三、科务会应专题研究讨论科内药品的报损,科室大型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的报损及其它事故,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四、科务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不定期召开。

四药品物品管理制度一、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有序,药房内不得摆放与药品管理的无关的杂物,要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得积压以造成对工作环境的污染。

二、各科药品的摆放要做到科学、方便、安全,即满足工作人员取用便利,又要符合关于药品放置管理规定。

药品、物品放置位置要相对稳定,应做到“四固定”:固定位置、固定数量、固定品种、固定型号。

严格交接班。

三、确定专门负责人定时检查药品的数量、有效期,使用后应及时领取补充。

四、定期检查药品器材功能到位情况,及时清理消毒,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修理。

五、定期检查一次性医疗用物的有效期、保质期以及有无破损、潮湿等。

六、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控制用药标准,确保管理安全。

七、及时补充药品,做到品种齐全,数量充足,保证临床用药需求,保证节假日治疗药品得到满足。

主动征求临床科室意见,服务医疗,不断改进工作。

八、按时检查各临床科室药品管理,维护医院药品管理的规范安全,保证供应。

五基本药物遴选工作制度一、积极推广《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医疗保险用药的精神,按照有关文件精神遴选《长安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二、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地区药物资源的实际、药物在临床应用过程中的疗效及副作用等情况,按照临床用药用原则,制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及医院的协定处方。

三、定期修订医院的《基本药物目录》和医院协定处方,不断引进效价比高的药品品种,并淘汰效价比低的药品。

四、定期组织临床医师、药师对临床用药及新药疗效进行再评价工作。

六药品供应制度一、医院药房必须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长安医院基本药品目录》,经主管副院长审核同意后,要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基本药品目录》为依据,编制药品采购供应计划,,计划应符合医院年度卫生经费预算和临床科室的需求情况,应报送主管副院长审查批准。

三、新药的引进药品采购应按照医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医疗急救或特殊需要的用药,可由相关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经药剂科主任同意后,一次性供应。

四、建立药品入库验收制度,凭实物和原始单据登记入账,发现实物与原始单据的数量、规格、质量标准不相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科主任,尽快妥善处理。

五、对库存药品必须建立库存账、建立卡,出入库要及时注账、登记,做到收发有依据,手续齐全。

要定期进行清库盘点,及时统计核算。

六、制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七、各科室凭据请领药单领取药品。

药剂工作人员在确认请领单和出库单相一致在核对实物无误后,方可发出药品。

八、各临床科室的药柜中的药品种类和数量,由药剂科与有关临床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由护士长或治疗护士负责保管。

按医嘱使用药品的数量、质量要定期检查,发现有变质现象时,一律停止使用。

九、药品标签颜色要实行规范管理,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用中文或英文书写药名。

十、各科室损耗的药品,由负责人填写《药品报损单》,报科主任批准后,方可报损。

药剂科的药品损耗,由药品库房保管员写出书面报告,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报损。

十一、药剂科人员要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求了解药品的供应、管理情况,指导临床科室科学管理、合理用药,提供咨询服务。

七临床用药管理制度一、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共同保证病人用药的安全性。

二、各临床科室要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处方权限的管理规定三、加强合理用药管理。

在临床诊疗中,要制定合理有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用药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发生不合理用药后,要记入个人技术档案,进行教育。

问题严重时,要进行专题处理。

四、医保患者使用自费药品、乙类药品,以及扩展用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五、严格按规定确认医师处方。

医院药房应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六、确保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人员应每月查看病区所备有效期药品,严格使用有效期外的药品。

药剂科应保证临床科室在夜间、节假日应急药品供应。

七、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管理(一)护士、医生或临床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并报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二)药剂科在收到ADR报告表或报告电话后,药师应即时前往调查,要与临床医师构通,降低病人用药风险,分析因果,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三)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不良药物反应及采取的措施。

(四)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

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处。

(五)医务处及药剂科及时将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重复发生。

八、加强用药错误监测。

发生用药错误后,要及时报告、登记,要从制度上、管理上查找原因,在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九、实行药品召回管理。

当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与药事工作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影响病人安全与诊疗质量时,应收回药品。

召回的药品由药剂科进行处理,由药库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再流入药房。

十、实施用药动态分析。

药剂科按照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事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的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八医院廉洁管理制度一、坚持从国营主渠道进药,严格执行“三审一定”制度,严把药品质量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

二、建立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采购制度,充分发挥药事委员会和药品采购领导小组的监督协调作用,保证采购各环节廉洁公正。

三、药品采购要坚持择优,价廉,就近的原则,坚持从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医药经销单位进货。

四、严禁在药品采购工作中收受回扣,严禁接受对方给予的宣传费、劳务费等费用,严禁接受供药方的礼品、赠予和吃请。

五、由药事管理委员审核药品采购工作,认真执行药品挂网价格。

六、不允许为药品经销单位和推销人员登记统计处方及提供用药情况,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和科主任的责任。

七、药品购销中的财务往来应以转账支票结算,严禁现金交易。

九临床药学工作制度一、临床药学工作人员要努力做好临床药理、药动学、生物利用度、药物相互作用、个体用药方案、治疗药物浓度监测和新药、新制剂的研究工作,积极完成医院安排的有关临床药学的各项任务。

二、结合临床实际工作,确定研究课题,认真组织落实,努力提高课题质量。

三、由专人负责保管精密仪器,定期维护保养。

仪器使用后,要填写“精密仪器登记册”。

非本工作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精密仪器。

四、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严格安全管理,确保证工作室的安全。

十药房值班工作制度一、药剂科实行24小时工作制。

参加值班的人员必须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承担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仔细查对,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值班时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三、建立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值班员写好值班工作记录,遇有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详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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