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2013
最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及代码表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1 / 272 / 273 / 274 / 275 / 276 / 277 / 27建设用地兼容性表8 / 279 / 2710 / 2711 / 27注:“√ ”为允许设置(无限制条件);“○ ”为可以设置(有限制条件);“╳”为不允许设置;可以设置(有限制条件)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兼容比例。
多层、低层居住建筑间距最小距离控制表12 / 27注:1.L为建筑间距;H为建筑高度;SH为南侧建筑高度;HH为较高建筑高度。
2.山墙宽度不得大于14m。
3.点式建筑长边不超过35m。
建筑退让居住小区内部道路边缘最小距离表单位:米13 / 27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距表单位:米14 / 27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表15 / 27单位:米注:横跨道路或与无轨电车馈电线平行的架空电力线距离地面应大于9米。
16 / 27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表注:1、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总指标按照国家规范执行。
2、商品住宅项目中商业服务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17 / 27中小学、幼儿园设施规定表18 / 27中小学、幼儿园用地标准表19 / 27各类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表20 / 27电梯数量、主要技术参数表21 / 2722 / 2723 / 27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表单位:米24 / 27注:大于35KV直埋电力电缆与热力管线最小垂直净距应为1.00M。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表单位:米25 / 2726 / 27工程管线的最小覆盖深度表单位:米27 / 27。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城市用地性质分类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将城市土地根据其不同的使用用途分类的一种标准。
通常,城市用地性质分类是指城市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入账方式和管理权限等方面的标准化分类。
本文将介绍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城市土地利用现状。
一、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各种城市用地性质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的《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分类表》统一界定。
1.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住宅用地可分为:•多层住宅区•独栋别墅区•住宅小区•居住用地2. 教育用地教育用地是指用于各种类型教育机构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教育用地可分为:•高等教育用地•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初中教育用地•小学教育用地•幼儿园教育用地3.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服务、旅游、娱乐业等用途的土地,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商业服务业用地可分为:•中型综合商业区•大型综合商业区•市场•专业市场•旅游景区•休闲娱乐中心4. 技术研发用地技术研发用地是指用于科研和生产科技成果所必需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技术研发用地可分为:•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工业用地•工程技术开发区5.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基本生产设施、工业、仓储等用途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工业用地可分为:•重工业区•轻工业区•研究开发用地•仓储用地6.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用于提供城市公共服务和基本生活设施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公共设施用地可分为:•医疗保健用地•公共教育用地•公共体育用地•公用事业用地•文化设施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7. 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是指用于交通运输的土地。
按照土地用途的不同,交通运输用地可分为:•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港口用地•机场用地•市内交通用地•综合交通用地二、城市用地性质代号城市用地性质代号是指城市用地用于不同用途时所标记的代码。
南京市用地分类标准南京最新用地标准

南京市用地分类标准南京最新用地标准;地块别树加类载据数;则规:[;:用]分地类;;注释行:;$ :用颜地色码,代彩真格式色(R,为,B)G ; @ 用;填地图案名称、图充案充比例填和图填充角案度之间用,分/开。
@SLID/2O/5表0图示名案s为oild填充,比为例5,2充填角为度。
0;* 用:地定预图层义名,如没有预定果图义层名则,用代码采作为名。
层;& 用地填:预充定义层图,如果名有没预义定层名,图则为边界层图+-”T”C。
; # :地性用质说明上述;殊特符必须号按序循次依义,如R类定地块;;车:回完一成数据项;TB :控A树项目制层次的;空行:忽略该行;;树最的大深度10为城市[设建用]地:建设H地用$1 4*10建设H#包括乡居民城建设用点地区域、通设施交用地、域区用设施用地、公特用地、采矿用殊等H地1城:乡民点居建用设地$ 41* 1H0城1居民乡点建设城#市镇、、乡、村庄建设地用H11:市城设用地建$4 *01H111城建市设# 城市的居内用地、住公共理与公管共务设服施地、商用服务业业设用施、工业用地、物地仓流用地、储道与交路设通用地、公施设施用用地绿、地与场用广地R居:住地用$5 *00R3住#居宅住相应和服设务施的用地R1一类:居住地用$5 *0311一类R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的用主地1R1住:宅用地$51 *301R1宅住# 宅住筑建地及其附属道用路停、场车、游小园用地等R12:服设务施用地$ 5 10*312R服务施设# 住小居区小区及级下的以幼托文、、体化、商育业卫、生务服养、助老设残等用施地,包不括中小学地用R2:二类居住用地$50 *3R02二类# 设较齐全、环施境好,良多、中、以高层住宅为的用主地21R住:宅用地$ 50* 003R2住1宅#住宅建筑地用含(保性障住宅地)及其用附道路、属车停场、游园小用地等R22服:设施用务地5$ 0*032R服务2设#居施小区及住区级以小的下托、文幼、化育体、业商卫生、务服、老助养设施残等地,用包括不中学小用地R3三:居住用地类$0 403*R三3 类#施较设缺、环境较欠差,以要加需以改造简的陋住宅为的主地,包用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等宅地用3R1:宅住用$地0 4*3R03住1宅住#宅建用筑及其附属道路地停、车、小游场园用地等R32服务设:施用地$40* 0R332服务设#居施小住及区区小以级的幼下、文化托、体、育商、业生卫务、服养老助设残施用等地不,括包小中学地用Ra:他其居住用地$ 42 *0Ra其他3住#单居独占地具、有特定途用居的住地用界线及充填Raa:学生公用寓地$42*03Ra 学a公寓生位#校园外且单独于占的地生公学寓用地Rba老:公寓年用地$2 *40R33ba老年公寓# 供老专年集人居中,住具备关相套配设施居住用地界线的及充填Rc:a身职工公单用寓地$42 *03R ac单身职公寓工#身集单体住的宿居区舍axR:托用幼地$3 10*3Rax托幼单独#地占的儿幼商住园合混儿所托地界用线及充填c:R础社区中基心用地$ 23*03 Rc基础社中区心# 中设置集的居为提民供配服务的便套利、店服站务、蓄所、储政邮社区管理、所化文活、医疗卫动、会生等设施所合混地用界线填及充b:商住R混合地$用23* 0R3商住b合混#住以宅主为合商业办混公的用界地线填及充A公共管理与公:共务设服施地用$221 04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政、行化文、教、体育、卫生育等构机和设施的用,不包括地住用居中地的务设服施地用1:A行政公办地用$22 1*0A14政办公行#党政机、社会团体、关业事位等办单公构及机其关相施设地用2:文A设化施地用2$ 10*A2文化设4 #图书施展览、公共文等化动设活用地施A2:图1展书览用地$2 1*4A210图展览书#共图书公、馆博物、档案馆馆科、技馆、念纪、馆术馆和展美馆、会览中展等心设施用地A22文:活动设施化$ 12*04A2 文2活动化# 合综文活动化中、文心化馆青少年、宫儿、童动中心、老活活年中心动等设施用地A:教育3科研地用$3 0*403教A科研育高#等院、中等校业专学、校学、小中、学科事研单业及其位属附设用施地,包括为校学配的独立建地的学段生生用活地A3:高1等校用院$3地0*4A01高等院3 #大学校、学院、专科校学研、生院究电视大学、、校、党部学校及干附属其施用地设,包括事院校军用地A3:中2等业专校学用$3地0 *043A中等专业学2 #校中等业学专校技工、校、职业学学校用地等,不括附属包于通中普内的学业高职中用地3A3中小学用:地$1 30*A43中小学3#中学、小学用地3Aa:3小用地$学31*0 A433a学#小小用学地界及线充填A3b3初中用地:3$ *140A3b3初中#初中用地界线填及充3A3:高c用中地31$ *403Ac高3 #高中用地中线界填及充A3d3九:一年贯制校用地学$31 0*A334d年一贯制九校学#涵盖初中小和学的九年贯一学制用地校A4:特殊教育用地$33 *0413A4特教育#殊、聋、哑人学盲校及工学校等用读地3A:科5研地用$ 0 3*0A354研科#科研事单位业地A4用:体育用地$18 *044体育A 体育场#和馆育体训练地基用地等不,包括学等机构校用的体育设专施用地A41体:场馆育地$81 *04用41A体场育#馆室外体育内动运地,包括用体育馆、游泳场馆场、各类球场其附及的业属余校体用等地A4:2体训练用育地81$* 4042体A育训#为练育运动专设的训体基地用地练45:A疗医生卫$231 04A*4医疗5卫生医#、保健、卫疗、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用等地线界及填充5A医疗:卫用生地$231 *0 A54疗医卫生医#、疗健、保卫生、疫防康、和急救设复等施用地A15医:用院地$23 *1405A医院#综1合院、专科医医、院区卫生社服中心务用等地A51a:综医院用合地231 $*4A51a综合0院医#一定有模的综规性医院的合用界线地及填充A5b1社:医区用地院$231 04*51Ab区社院#独立医置的居住社区设医院级社区、卫服务生心等的用地中界线填及充A15:c专科医用地院23$ 10*A41c医5 院各类#科医院专的用地线界填及充A5:卫生2疫防用地$23 1*0 4A52生卫防#疫生防疫卫站专科、治防、所检验心中动和物检疫站用地等5A3:殊医疗用特地$2 31 04A*53特医殊疗#环对境有殊特要求的传染、精神病等病专医院用地科59A其他医疗:生卫地用$ 312 *045A其他9医卫生疗#急中救心、血等库用地A6社:会利用地福$11*04 6A社会利福为#会提供福社利和慈服善的务设及施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儿孤等院用A7:文地物古用地迹$232 *4A70文物迹古# 有保具护值的价古遗、古墓址、古葬筑、石建寺窟近代、代性建筑、表革纪念命建等用地。
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

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南京市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内容大类 中类 小类 小小类H建设用地 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城市、镇、乡、村庄建设用地H11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H12 镇建设用地 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3 乡建设用地 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4村庄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 H21铁路用地 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H22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H22a 高速公路用地 高速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H22b 其他公路用地 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H23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用地,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H24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H25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地下管道运输规定的地面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为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能源设施、水工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殡葬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等用地H4特殊用地特殊性质的用地H41军事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和军民共用设施等用地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内容大类 中类 小类 小小类H42 安保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用地H5 采矿用地 采矿、采石、采沙、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H9其他建设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建设用地,包括边境口岸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管理及服务设施等用地 E非建设用地水域、农林用地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E1水域 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E11 自然水域河流、湖泊、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E12 水库 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不小于10万m 3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E13坑塘沟渠 蓄水量小于10万m 3的坑塘水面和人工修建用于引、排、灌的渠道 E2 农林用地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用地E2a ◆耕地 种植各种农作物的用地 E2b ◆园地 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E2c ◆ 林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和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E2d ◆ 牧草地 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并用于畜牧业的土地E9其他非建设用地 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等用地Eg郊野绿地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Ega ◆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用地Egb ◆ 郊野公园 植被景观良好兼有旅游休闲功能的山林绿地Egc ◆其它绿地除以上外的其它绿地备注:标准标注★的用地为《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中新增用地类别;标准标注◆的用地为《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2012)》中新增用地类别。
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南京市规划局2005年9月前言为实现城市规划在南京市域的覆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在都市发展区内的全覆盖,须合理地划分城市规划编制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础。
本规定确定了“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图则单元-地块”五级体系的城市规划地域划分,通过合理的编码,确保每一地块的唯一性。
为建立规划成果信息系统做好基础。
上述五级体系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元。
在都市发展区内,规划的城镇发展用地和生态保护用地之间规划基础不一,一般地说,都市发展区内的新市区、新城总体规划已经确定,可以根据规划结构比较容易划分规划编制单元。
为实现都市发展区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本次原则上划定了新市区、新城城镇建设用地内的规划编制单元;远郊城镇规划编制单元因工作基础的原因,本次原则上暂不划定,而仅划分至“分区”。
未来工作深化以后,可以根据编码规则,逐个确定规划编制单元。
生态用地上的规划编制单元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分。
1.总则1.1地域划分根据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结构,确定“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图则单元-地块”五级地域划分体系。
其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也可根据需要合并若干个规划编制单元一同编制,也可将规划编制单元进一步细分为编制次单元进行编制组织。
1.2地域边界及调整地域边界划分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用地性质、地理特征以及行政界线确定。
各级地域边界可以根据规划编制时的实际作调整。
边界调整时,相邻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无缝衔接。
1.3地域划分的原则1.3.1“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三级由市规划局划分、确定编码;“图则单元-地块”两级由规划设计单位划定、确定编码。
1.3.2在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新市区、新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可根据城市规划结构先行确定规划编制单元;在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用地、远景城镇以及远郊城镇的规划编制单元可以视社会经济发展背景另行确定。
最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且没有其他功能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墓葬等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各类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内的事业单位用地 各类商业经营活动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 商铺、商场、超市、服装及小商品市场等用地 以农产品批发、零售为主的市场用地 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金融、保险、证券、新闻出版、文艺团体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以及各类公司总部及综合性商务办公楼宇等用地 音乐、美术、影视、广告、网络媒体等的制作及管理设施用地 邮政、电信、工程咨询、技术服务、会计法律服务以及其他中介服务等的办公用地 各类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单独设置的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 65% 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A59 A6 A7 A8 A9 B B1 B11 B12 B13 B14 B2 B21 B22 B29 B3 B31 B32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外事用地 宗教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设施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农贸市场用地 餐饮业用地 旅馆用地 商务设施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 艺术传媒产业用地 其他商务设施用地 娱乐康体用地 娱乐用地 康体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U21 U2 U22 U23
排水设施用地 环卫设施用地 环保设施用地 安全设施用地
U3
U31 U32 U9
消防设施用地 防洪设施用地 其他公用设施 绿地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T5
机场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S1 S11 S12 S13 S14 S S2 S21 S22 S3 S31 S32 类别代号 大类 中类 小类
道路用地 主干路用地 次干路用地 支路用地 其它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 交通广场用地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类别名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5
U2 U21 U22 U29
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交通用地 货运交通用地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U3 U4 U41 U42
邮电设施用地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ຫໍສະໝຸດ U5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U6 U9
殡葬设施用地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G
G1 G11 G12
公共绿地 公园 街头绿地
G2 G21 G22
生产防护绿地 园林生产绿地 防护绿地 特殊用地
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 提供苗木、草皮和花卉的圃地 用于隔离、卫生和安全的防护林带及 绿地 特殊性质的用地 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 如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 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 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 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 等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 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 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C) 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 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 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及单位内 的水域 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 料大棚等用地 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 能正常灌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 等水生作物的耕地 除以上之外的耕地 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 等林木的土地 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集镇、村庄等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 的各类建设用地 以农村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住宅、 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等用地 村镇企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村镇与城市、村镇与村镇之间的公路用地 村镇其它用地 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 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 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窑坑等 各种矿藏的露天开采用地
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附件二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前言规划研究及编制的对象及载体是城市地域。
为实现控制性规划在都市发展区内的全覆盖,须合理的划分城市规划编制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规划编制的基础。
本规定确定了“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规划管理单元-地块”五级体系城市规划地域划分,通过合理的编码,确保每一地块的唯一性。
同时,为建立规划成果信息系统,以及与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做好基础。
上述五级体系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基本单元。
在都市发展区内,规划的城镇发展用地和生态保护用地之间规划基础不一,一般地说,都市发展区内的新市区、新城总体规划已经确定,可以根据规划结构比较容易划分规划编制单元。
为实现都市发展区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规划全覆盖,本次原则上划定了新市区、新城城镇建设用地内的规划编制单元;远郊城镇规划编制单元因工作基础的原因,本次原则上暂不划定,而仅划分至“分区”。
未来工作深化以后,可以根据编码规则,逐个确定规划编制单元。
生态用地上的规划编制单元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分。
开展规划单元划分及地块编号工作尚属首次。
因为经验不足,定有许多缺陷及错误。
请局内各处室、分局,各参与南京规划编制的设计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多提宝贵意见。
有关反馈意见请汇总至局规划处。
1.总则1.1地域划分根据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结构,确定“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规划管理单元-地块”五级地域划分体系。
其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基本单位。
编制控制性规划时,也可根据需要合并若干个规划编制单元一同编制。
1.2地域边界及调整地域边界划分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用地性质、地理特征以及行政界线确定。
各级地域边界可以根据规划编制时的实际作调整。
边界调整时,相邻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无缝衔接。
1.3地域划分的原则1.3.1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三级由市规划局划分、确定编码;规划管理单元~地块两级由规划设计单位划定、确定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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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a
学生公寓用地
位于校园外且单独占地的学生公寓用地
Rab
老年公寓用地
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具备相关配套设施的居住用地
Rac
单身职工公寓用
地
单身集体居住的宿舍区
Rax
幼托用地
单独占地的幼儿园、托儿所用地
Rc
基层社区中心
集中设置的为居民提供配套服务的便利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 所、社区管理、文化活动、医疗卫生、会所等设施的混合用地
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
(注:标红的为南京标准在国标基础上的修改)
南京市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内容
大 类
中类
小类
小小
类
建设用地
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 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
H
城乡居民点建设 用地
城市、镇、乡、村庄建设用地
H1
H11
城市建设用地
类别名称
内容
大 类
中 类
小类
小小
类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
一类居住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别墅区、独立 式花园住宅、四合院等)
R1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
图书展览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 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用地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 中心等设施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内容
大 类
中 类
小类
小小
类
教育科研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 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包括附属的 运动场、食堂、医院、学生宿舍、设计院、实习工厂、仓库、汽车 队等用地)
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和幼托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设施较齐全、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2
R2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 园等用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
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和幼托用地
高中用地
普通高中用地
A33d
Rb
商住混合用地
以住宅为主混合商业办公等功能的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 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
A1
行政办公用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包 括公安局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
A21
非建设用地
水域、农林用地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E
水域
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E1
E11
自然水域
河流、湖泊、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E12
水库
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不小于io万m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
所围成的水面
E13
坑塘沟渠
蓄水量小于io万m的坑塘水面和人工修建用于引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地下管道运输规 定的地面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
地
为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能源设施、水工设施、 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殡葬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等用 地
特殊用地
特殊性质的用地
H4
H41
军事用地
H2
H21
铁路用地
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
公路用地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2
H22a
高速公路用地
高速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2b
其他公路用地
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3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用地,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 地
H24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 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 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 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H12
镇建设用地
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3
乡建设用地
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4
村庄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
区域交通设施用
地
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 施用地,不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 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
农林用地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用 地
E2
E2a
耕地
种植各种农作物的用地
E2b
园地
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
E2c
林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和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
E2d
牧草地
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并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等 用地
A3
A31
高等院校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 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
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 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3
A33a
小学用地
小学用地
A33b
初中用地
初级中学用地
A33c
郊野绿地
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 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自然保护区、 湿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
Eg
Ega
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用地
Egb
郊野公园
植被景观良好兼有旅游休闲功能的山林绿地
Egc
其它绿地
除以上外的其它绿地
南京市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号
三类居住用地
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R3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
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和幼托用地
其他居住用地
单独占地,具有特定用途的居住用地
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和军民共 用设施等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内容
大 类
中类
小类
小小
类
H42
安保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 用地
H5
米矿用地
采矿、采石、采沙、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H9
其他建设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建设用地,包括边境口岸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 等的管理及服务设施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