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某某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局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建立规范的采购运行机制,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均实行招投标制。工程材料的采购活动,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全局的采购活动应属于企业管理行为。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只是参与招投标采购的询价等过程,不得私自采购工程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远离分公司300公里以外的单个工程项目应在分公司(或公司)的授权下方可组织工程材料的采购工作,其采购活动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成立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以物质部门为主成立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中心,负责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局有权对局属各单位的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局属各单位的物质部门应根据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工程项

目所需材料的总体计划制定工程材料招标采购计划,报请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根据目前建筑企业的特点和全局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物资的来源、保证物资的质量,要求各单位的物资采购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确定招标的内容、制作标底: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工程对物资的需用情况确定招标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

求等内容,结合对市场的调查情况和项目的资金情况,制作标底,标底内容应包含物资的质量等级、合适的价格、可能的付款情况等内容。

第九条邀请参与投标的分供方应为招标人的合格分供方名册中

已建立档案的合格分供方,对新近联系的分供方,在经过招标人考察后,认定合格的可邀请参与投标。

第十条从符合条件的分供方中选择4-6家确定为邀请投标的分供方,对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附件一)

第十一条在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同时发出“招标文件”(附件二)。

第三章投标

第十二条本办法的投标人是招标人邀请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的招投标文件无效。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组建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并报公司级物质

部门备案。此小组为常设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合同评审。评审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有书记、经营、财务、物质和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可邀请物资使用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与分供方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评标)。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物质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开标应当在招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后进行,由招标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内部开标。

第十七条开标时,由评标小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招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开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十八条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根据评标标

准负责进行。

评标标准:

1、"三证"应齐全,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要求有产品准用证的应有产品准用证;

2、所提供的产品样品经鉴定应符合要求;

3、产品应由正规的质量检测机关检测,由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测机关定点检测的优先考虑;

4、产品报价为合理低价,价格最低者优先考虑;

5、有定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大者的优先考虑;

6、供货方式、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售后服务承诺合理;

7、为哪些有影响的工程供应过同类产品,近期给招标人有影响的工程供应过同类产品且信誉良好的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业主推荐的供应商也应参与投标,同等条件可予优先考虑。

第二十条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反规定,影响

投标结果者,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评审小组经过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后,会签“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附件三),确认中标结果。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附件四),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物质部门应将工程材料的采购价格(或中标价)与同期的市场信息价对比分析,并登记造册。

第五章签订合同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物质部门根据评审小组会签后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与中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附件五)。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应由财务、生产、经营、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四条由业主指定品牌或分供方,必须要有联系函,若业主口头指定的无书面函件的,由项目经理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并由招投标小组审核后方能采购。

第二十五条物质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物质供应的分供方考考核。

第二十六条物资部门应建立动态的材料分供方和材料价格的数据库。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

招标邀请书

某某三局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需要采购物质,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

经综合比较,鉴于贵单位的信誉,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若有意,请贵单位在接此函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准备,编制投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我公司指定地点。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招标人: (公章)

年月日

某某三局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我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现欲订购,为了保证工程工序的顺利衔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所需物质,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单位

三、承建单位(招标人)

四、工程概况

五、所需物资情况

六、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七、投标须知

1、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任何非书面变动通知均无效。若有夸动将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投标人,

2、投标文件应整洁,字迹清晰, 并装订成册。投标内容如有涂改、

不详和无公章者无效。

3、投标人确需对己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更正,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

前用正式函件提出。

4、甲方有权不接受任何一家的报价。

5、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市场行情与招标人签订

物资采购合同。

6、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招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年月日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开标。逾期概不接待。

7、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地点)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投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该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复印件);

4、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5、介绍本企业的宣传资料:

6、与哪些有影响的单位有过合作,有哪些主要的业绩:

7、提供产品样品:

8、提供适当的产品报价单:

9、对招标人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有何要求:

10、提供详细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11、详细说明供货方式和期限、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

九、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招标人:(公章)

年月日

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

年月日

中标通知书

在我单位采购招标中,经过综合评审,贵单位获得此次采购材料的供应权。请贵单位在年月日前派员持本通知书到我单位具体洽谈物资供应的具体细节,签订供需合同。

顺祝商祺!

招标人:

年月日

某某三局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编号: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1、交(提)货时间:

2、交(提)货地点:

3、交(提)货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1)卖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2)买方从卖方营业地点自行提货。

4、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卖方送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或买方提货后,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三、运输费用承担

1、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承担;

2、上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买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卖方有通过国家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标准,且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卖方企业标准执行;

(2)按国家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

(3)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对质量有特殊要求,按如下质量技术要求执行:。

2、卖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质量保证期为,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双方约定质量保证期为,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本合同货物总额的%作为卖方质量保证金,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日内支付给卖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1)货物由卖方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

(2)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按如下约定执行:。

2、包装物的回收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1)包装物不回收;

(2)包装物由卖方在交货时自行回收;

(3)其他方式:。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买方应按验收标准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

2、验收的方法:。

3、买方经验收对卖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可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随时以口头、电传或书面方式向卖方提出。

4、其他约定:。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1、双方每月日办理当月结算,买方自办理完结算起日内按当月合格供货总额的%向卖方支付货款,每年12月日办理当年供货结算,买方自办理结算至日起日内,付至当年合格供货总额的%,余额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日内付清。

2、采取分批交货的,卖方交付该批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后日内,买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总额的%,全部货物用于的买方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并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至%,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

3、卖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该货物所用于的买方工程项目完工并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至%,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

4、卖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

5、卖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且该货物所用的买方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并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日付清。

6、其他方式: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九、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 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 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 (名单附后)。 第四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 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 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 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 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 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第十一条 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 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 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 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项目采购质量检验管理规定

企业制度-执行类 制度 名称 南京工程公司项目采购质量检验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制度 文号 中石化南京工程采购 【2013】号 制度版本主办 部门 采购管理部 所属业务类别物资供应/ 过程控制/质量控制会签 部门 项目管控部 质量管理部 监督检查者采购管理部审核 部门 法律事务处 解释权归属采购管理部签发 日期 2013/ / 废止说明原项目采购质量管理规定 (【2011】22号)、项目采购 预检会工作程序(【2011】15 号)、项目采购中间检验工作 程序(【2011】13号)、项目 采购最终检验工作程序 (【2011】14号)、现场物 资检验工作程序(【2011】21 号)、不合格品管理工作程序 (【2011】10号)同时废止 生效 日期 2013/ / 制定目的明确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 制定依据《中国石化物资供应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物【2011】49号﹚适用范围南京工程公司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检验工作的实施和管理约束对象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控制工作 涉及的相关制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规范》﹙GB/T50358-2005﹚ 《中国石化重要设备材料监 造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物 【2011】454号﹚ 业务 类别 物资供应 /过程控制/质量控制 所属 层级 企业制度-实施类 企业制度-执行类

1 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检验管理规定 1.1 采购物资质量检验管理工作的目的和内容 1.1.1为保证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的质量,规范设备材料检验工作,防范各种因素造成的供应商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给设备材料带来的质量隐患,尽可能保证设备材料的质量控制在合同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范围内,特制定本规定。 1.1.2采购物资质量管理是从采购策略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的实施、催交检验、运输接收等环节控制采购物资质量,保证采购物资质量符合技术文件和标准规范等要求的过程。 1.1.3检验是指检验工程师等相关质量控制人员按照采购 物资质量分级、物资检验计划、项目进度情况、供货商制造进度情况,依据采购合同、图纸、技术协议等相关采购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物资进行驻厂监造、中间检验、最终检验、现场检验等采购物资质量及其控制点检验。检验后形成相关检验报告或检验记录。 2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2.1 采购管理部:负责公司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控制,对项目采购质量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分析和处理项目采购物资重大质量问题,对存在的和潜在的问题发出纠正或预防措施;负责收集项目的质量信息,组织质量问题调查;负责收集、汇总、定期向集团公司上报公司质量问题报告表;

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番建招领〔2011〕1号 关于印发《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研究同意,现将《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小型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财政(国有)资金使用的节约及安全,预防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番禺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使用区、镇级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单项合同估算投资不足100万元人民币的施工项目,以及单项合同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项目。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建筑面积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程;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低于100万元,但项目总投资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

置、安装工程; (三)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50万元,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三条区级财政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制或主导地位的小型建设工程的招标信息统一在区建设局网站发布,招标交易场所由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安排并组织监督。各镇(街)所设的招标交易服务平台作为镇(街)级财政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发布信息、工程交易的服务场所。 第四条业主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小型建设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选定工作,重要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确定投标单位、制定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等招标全过程的监督工作,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五条区建设局负责从区内(或市内)具备承接工程所需相应资质的施工、设计、监理企业中,择优建立我区财政性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企业候选库。 区建设局负责对入库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并负责对库内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具体管理、考核办法由区建设局制定并报区建设工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一旦发现企业严重违反日常管理规定,以及存在工程安全质量问题者,可以作出暂停直至清出候选企业库名单的处理。 第六条招标方式 (一)单项合同估算投资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单项合同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浙江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浙大发采购〔2008〕2号 (2008年6月2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教厅〔2003〕6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发仓、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存量建筑的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等。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新建建设工程的采购,学校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的采购项目,必须通过有关职能部门论证、审批,经学校财务部门核准经费来源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应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定期集中、汇总各单位的采购计划,尽可能压缩采购批次,降低采购成本和管理成本,形成批量优势,保证各项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学校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自行采购两种形式。凡列入学校集中采购范围(见第三章集中采购的范围及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其他采购项目可实行分散自行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必须遵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分散自行采购项目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其中使用专项经费及其他学校集中管理的经费的分散自行采购项目由学校指定的部门管理和执行。 第七条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由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采购管理,由采购中心或学校指定的其它部门组织实施。分散自行采购项目由学校指定的部门或项目委托人在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具体实施。国家、教育部和地方政府规定须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由采购管理办公室汇集后报相应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本办法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九条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指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它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原材料采购的管理规定

原材料采购的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为加强原料、燃料、包材等(以下简称原材料)的采购管理及监督,有效控制并降低生产成本,全面规范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付款等程序,杜绝采购劣质原材料,确保采购质优价廉的原燃材料用于生产,并规避财务资金风险,特制订本采购管理办法。 一、成立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原材料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包括确定统一采购种类、品种;组织对采购工作的监督。 采购的日常具体工作由采购部负责。 价格及资金安全监督由财务部负责。 质量监督由质检部负责。 二、采购程序 公司大宗原材料的采购按以下程序执行: 1、种类及品种确定。领导小组确定统一采购的种类及品种。 2、筛选供应商。采购部门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种类及品种,根据生产部门的要求,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初选(须提供初选供应商基本资料如名称、地址、电话、生产供应规模、意向单价等),确定备选供应商3-5家,并提供备选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如名称、地址、电话、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银行帐号、生产供应规模、意向单价等详细资料及其复印件,详见附表一:供应商资料登记表)并核实资料的真实性。 3、确定供应商。采购小组用投票(或招标)的方式确定1-3家供应商(供应相对稳定的品种选2家,供应变化较大的品种选3家,个别采购地域性强的品种可选1家)。每年从各家供应商采购的量如下:首家:60-70%;次家20-30%;末家5-10%。 4、签证合同。大宗原材料采购原则上必须签证合同。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洽谈、落实合同条款。财务部评估预付款的安全性,并决定是否可以预付款项。 5、提出采购计划。生产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计划,经生产副总、分管副总同意后交采购部落实采购。 6、价格监督。财务部门监督采购价格及预付款项的安全性。 7、质量验收。质量验收由质管部统一管理执行,物资回厂后,按质量验收标准取样、检验,并出具合格与否的质量验收意见,合格后方可通知财务部门结算。 8、财务结算:财务付款、库管入库的依据必须是质检部出具是否合格的质量验收报告。没有质检验收报告的一律不得入库、付款、使用;生产部凡签署退货等严重意见的,财务也应不予结算。 在质量验收和车间意见均合格的情况下,仓库保管予以验收入库,并出具入库单。 质检验收报告、合同、采购计划、比价表、发票、入库单作为报销附件,只有这些附件齐备后,财务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结算。

采购管理中心订单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中心订单管理制度理 一、目的 1、为了体现所有采购订单的严谨性,确保采购订单的物料能够满足生产计划; 2、规范采购管理工作,加强采购过程控制,强化供应商管理,确保 适时、适价、适量地供应公司生产所需物料。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采购管理中心全体人员; 2、适用于公司内的原材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设备、成型软件等所有适用于采购订单的采购任务。 三、采购订单管理内容 1、供应商选定: 采购员根据采购任务要求,合理选择合格供应商进行价格确认。采购员必须选择经评估合格的供应商作为订单下单的对象,未经评估的不予考虑。未经评估的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其造成的采购责任由采购员负责。 2、价格管理: 采购员依照采购任务依照规格、交期、品质要求及其他交易条件,选择适当的供应商,做询价、比价工作。合理选择供应商后根据市场信息进行价格谈判,长期供应商需进行价格确认。采购员根据最终确认价格编制采购订单,并将采购订单交由主管审核批准后下达供应商,未经审核批准的采购订单不能下达供应商。 3、下达采购订单规定: 1.采购员接到采购任务后,应及时核实采购任务所要求的资料 文件是否准确齐全,并整理作为采购订单下达资料。采购员对于采购任务不明确或有错误时应及时向需求人确认,进行调整。避免出现错误采购订单造成损失。 2.采购员应及时编制采购订单,并有主管审核后盖章,下达供 应商。采购员需确认采购订单是否下达供应商,需要追踪供应商的订单并回传存档。 3.未经确认的采购订单不得下达给供应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 采购员负责。 4、采购订单催单管理规定: 采购员应及时跟进供应商生产加工情况和供货期安排,对供应商反馈的异常信息及时告知需求人。对于供应商由于异常情况不能及时交货的信息及时汇报给主管。 5、采购入库管理:采购员根据送货单,及时核对实物和采购订单是否相符,核实无误及时交由库管员入库。 6、采购异常入库管理: 1.数量不符:当到货数量不符和采购要求时,采购员应及时通 知供应商补货并确认最终送货期,并将协调结果告知需求人。协调未果需汇报主管领导处理。

采购管理规定--体系文件

1.0 管理职责 1.1采购部是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项采购管理规定及流程的制定及列入集中采购范围采购项目的执行; 1.2公司其它部门亦是采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采购过程与供应商评价等工作,同时负责自主采购范围采购项目的执行。 2.0管理内容 公司实行集中采购与自主采购相结合的采购管理体制,所有采购行为均应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及各项采购程序执行。 2.1集中采购 2.1.1采购部负责公司的设备、物料、服务、工程项目等有关的采购管理工作,亦称集中采购。 2.1.2内容:包括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及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各类与日常生产运行相关的服务、新建改造工程、修缮工程及其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采购。 2.2自主采购 2.2.1公司其它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专业性强、功能定向的某些特殊采购,亦称自主采购。 2.2.2内容:如咨询、培训、IT系统新建维护、党群工会费类采购、业务招待用品等。 3.0采购方式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采购限额标准以及所购产品对服务、安全的影响程度,公司将采购分为三种方式:招标采购、直接采购、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公司所有的采购都应遵照以上的采购方式进行。 3.1招标采购:凡符合招标条件的都应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详见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 3.2直接采购:简称“直采”,是指向一家供应商直接购买产品的采购方式。采用该种 方式必须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3.2.1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产品专有权,且无其它合适替代产品; 3.2.2原采购产品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补充,必须由原供应商提供的;

3.2.3对于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在上一年度评价中为合格,所提供服务质量、价格均 得到用户及相关部门的认可,可在下一年度考虑经谈判后直接与其签定合约; 3.2.4框架协议中的产品。 3.3询价采购:是指通过对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潜在供应商的报价及其所提供产品性能等因素进行比较的基础上,确定性价比最优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包括:比价、竞争性谈判、评审等方式。 3.3.1比价: 3.3.1.1比价定义:根据确定的需求,由采购人员在市场中的一定范围内选出若干供应商,请其对所提出的需求进行报价,采购人员根据其所报价格,对其需求的响应程度、资质、产品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选出相对性价比最优供应商进行合作。该采购方式适用于需求明确、市场竞争充分、产品或服务较为成熟的采购项目。 3.3.1.2比价适用条件: a、设备类: ?市场标准性设备类; ?为保证公司现有系统延续性与一贯性,已确认品牌的产品; ?总价不超过100万元的其他设备。 b、物料类:已确定品牌的物料产品;总价不超过100万元的物料采购项目。 c、服务类:除采用直采方式采购外总价不超过1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 3.3.2竞争性谈判适用条件:市场竞争不充分,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只有两家的采购项目。 3.3.3评审适用条件:50-100万的项目;需求不易清晰描述,市场竞争充分的采购项目。 3.3.4在进行询价采购时应考虑产品价格、质量、供货商资质、信誉、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 4.0采购策略 采购策略是为区分公司关键采购行为,合理运用采购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控制采购风险而制定的相关办法,具体包括: 4.1协议供应策略:针对采购频次高且采购内容及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采购项目,为保证采购效率,通过运用合理的采购方式,选定相应供应商,与其签订较长期限(不低于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小型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小型基建)项目管理,规范小型基建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小型基建项目是指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生产调度设施、供用电营业用房和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非经营性基建项目(含科研、培训、办公用房、事业单位)等基建项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本部、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依法进行的小型基建项目投资活动。控股公司比照执行。第四条小型基建项目投资应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的原则掌握,应在保证电网项目投资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及可能适当安排,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小型基建项目资金安排要纳入预算平衡,按建设管理程序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小型基建项目的管理。计划部门是小型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建设、审计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小型基建项目有关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小型基建项目的资金应纳入投资单位的财务管理。第六条投资单位应按国家规定严格控制楼堂馆所的建设,包括各类活动中心、培训中心、交流中心、会议中心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第二章前期工作及立项审批第七条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各单位小型基建项目均应纳入公司的投资管理范围之内。

单项工程总投资在1亿元或公司出自有资金有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审批;单项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及以上至1亿元,或公司出自有资金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项目,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审批,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其它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办理。第八条整体建设的项目严禁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分项。第九条小型基建项目应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需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项目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内容。第十条小型基建项目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政府主管部门立项。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由建设单位根据需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第十一条投资单位负责组织对小型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第十二条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突破概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工程概算的,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第三章开工及年度计划管理第十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项目开工建设,由国家电网公司批准。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审批项目的开工建设,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第十四条投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小型基本建设需要和资金平衡情况,在每年11月底前编制下年度投资计划。按照审批权限,需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

某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

xxxxxxxx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我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保证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科学、规、高效、廉洁的组织与实施,依据《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以及省《高等院校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试行)》(陕教监[2004]10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建发[2009]1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等招标活动。 第三条凡具备条件且需进入有形市场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活动按省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自行招标的,应当按规定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格程序、密细节、肃纪律”。 第二章招标工作的组织 第五条学校设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基建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指挥部、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招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

对学校负责,其主要工作职责包含: (一)研究招标工作组织式,确定招标工作组组成,审定招标式。(二)对于公开招标,审定考察单位建议,并确定入围投标人;对于其他招标式,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三)根据评标情况,确定最终中标人。 (四)研究确定招标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六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工作组,负责实施招标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工作,并对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具体情况,招标工作组由指挥部、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相关职能部门等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或审定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申请人资格,初步筛选并拟定考察对象。 (三)确定考察小组成员,并进行考察,拟定入围投标人。 (四)确定评标小组成员。 (五)组织开标、评标活动。 (六)将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并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七)完成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交代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评标小组一般由5人以上(含5人)单数组成,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评标小组一般应由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和技术、经济等面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评委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人数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

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重庆市庚子棠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筑材料采购与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公司“五集中一加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及公司相关规定,切实可行的做好项目工程和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强化材料成本管理,准确、及时地核算工程材料成本,规范项目部材料采购,协同管理好材料的收、发、存及规范材料核算,加强对材料供应商的管理,确实有效控制好工程材料成本,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特制定以下办法: 总则 项目材料采购货比三家,以质优价低为原则。 项目部材料现场管理,以计划为指导,材料供给及时不影响工程进度,工完料尽,做到材料不积压。 工程管理部严格执行公司“五集中一加强”制度,对材料采购计划、询价、采购、供给、调配进行统一管理。加强项目部之间互通有无,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材料使用效率。 材料计划分为总计划及分部计划:1、总计划:工程项目投标预算出来20天内(正常投标工程)或开工50天内(无投标情况下,分节点、分阶段报),项目部须向工程管理部提交本工程所需材料的总计划用量(依据为施工组织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此计划需经现场项目预算员计算→成本核算员审核→材料员编制→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上报。计划应及时准确,计划表中标明计量单位、数量、规格、型号和材料计划预期进场时间,有特殊要求的需做备注。2、分部计

划: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以总计划数量为基础,按月分批提出工程分项的材料采购计划表。此计划表需提前7天由项目预算员,按设计图纸计算施工消耗量,交项目部材料员制定计划表并报项目部成本核算员核定,交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工程管理部并注明进场时间(上报时间为每月28日前)在施工过程中,如因投标工程量清单不准确或者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材料计划总用量变化,项目部应及时对原报计划进行调整,并注明原因后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材料询价:根据工地材料所需计划,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价格信息,所有材料均需询价(询价表)后经评审组评审决定(询价评审表)方可采购。工程管理部全体人员均负有对材料询价及降低材料成本的责任(人人均可询价,确实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有权。同品牌同质量的材料价低者优先选用,如提供信息一经选用,将视降低成本多少给予提供材料询价信息人相应奖励)。询价人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能道听途说,如因询价人主观原因提供信息不真实,引起工程施工进度延误,将取消他的询价资格。材料询价必须提交书面询价报告表(普通材料询价厂家或供货商不得少于5家,特殊材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询价家数)。主材(钢材、水泥、商品砼)实行三级管理制度。为保证采购不被延期,按公司规定三级询价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询价需在1个工作日完成,公司企管办询价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公司企业办进行询价后做好三级填报,交公司职能部门审批。其它材料实行二级管理,项目部(需询价至少3家)、工程管理部材料部门分别组织询价,同

融创集团营销类采购管理办法

融创集团销售费用类采购管理办法 为维护公司权益,节约营销推广成本,贯彻执行集团的利润率战略,根据销售费用类采购的特性,集团运营中心制定本办法,作为《融创集团销售管理制度》的一部分。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在《融创集团销售费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费用类别中所包含,凡须我方向合作方支付费用来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均属于销售费用类采购。销售人员 的工资福利、其它应计入销售费用的优惠支出不在销售费用类采购之列。 第二条销售费用类采购实行评审职能与执行职能分开,评审职能在运营中心/运营部,执行职能在项目公司销售部。 第三条1、制作、印刷、外卖场/示范区/样板间/售楼部的设计、装修、家具、布置、园艺、饰品,礼品,奖品,合同总额在20万元以上,必须通过招标选择供应 方,原则为价低者得。 2、合同额在20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的上述业务,必须至少由3家比价,选 择最低者为供应方。 3、广告代理、影视广告创意与制作、销售代理、策划顾问、公共关系、活动 代理、网页设计等智力咨询型业务,合同总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由项目销 售部门与运营部门共同对方案及报价进行招标,专业得分前两名中的价低者 中标。10万元以下的,由销售部推荐供应方,运营部门进行价格谈判,在不 超过经验价格10%的情况下合作,否则另行选择供应商。 4、平面媒体、户外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外卖场等资源独占型或供方 不足三家的业务,由运营部门负责议标进行价格谈判,在价格差异较大的情 况下,运营部门推荐同类型资源供选择。 5、不具备招标或3家比价条件,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必须有运营部门监督 或到现场共同采购。 6、集团已确定合作供方的采购产品,除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外,不允许再重 新进行招标。

公司信息化项目采购与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化项目采购与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总体实施战略目标,规范信息化采购中的询价、议价及招投标等活动,确保项目质量、工期和成本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现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暂定适用公司总部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议标、招标及信息化项目配套设备的采购等工作。 第三条招投标过程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招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及合理低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合理选择承包商。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工作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是信息化招标及相关设备、产品采购的主责部门,主要责任如下:进行信息化项目的前期调研及招标文件、组织对厂家的考察、发标回标、投标文件答疑评标、合同谈判签订、制定厂家进场计划等。 第五条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是信息化招标的配合部门,主要责任如下:参加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合同谈判、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等。 第三章规模标准与招标方式 信息化招标选择工程承包商应遵循以下三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各种方式对应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如下: 第六条信息化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含)万以上的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时,应标厂商不应少于三家。 第七条信息化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20(不含)万的项目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时,应标厂商不应少于两家;当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以上,但是具有相应实施能力的厂商不足三家时,报审领导同意后也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单笔采购估算价在10(不含)万以内的项目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引入伙伴供应商机制。 第四章招标程序 第九条公开招标的一般工作程序 对于公开招标,将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申报该招标项目的请示公文,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2.公司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 3.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经工程处、法务处、财务处、审计处、会签,报主管领导、信息化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正式发布。 4.在公司网站及其它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须发布5个自然日)。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答疑会。

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靖江市广播电视台自行采购项目管 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台采购行为,加强对自行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小型工程、设备器材、公共服务的采购质量,抵制不正当竞争,促进内部管理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我台财务、设备物资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台所需要采购的物资、服务,均须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申报手续,经采购办同意由台自行采购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台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管台领导、办公室、监察室、财务资产科、技术保障中心等有关科室中心负责人组成。职责为负责全台采购招标工作的监督、审核、组织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按具体项目成立采购项目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成员按需要由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具体负责单一采购项目招标的实施,并对项目的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完成整个招标资料的建档备案工作。 第三章招标采购的范围 第五条招标采购的范围主要是指台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小型工程、设备器材、社会服务等项目。上述物资的采购必须由采购项目小组负责执行,参照法定的招标办法和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任何人都不得私自进行物资采购,否则将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第六条对小型低值零星的物资采购,可不再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但招标工作小组要深入市场调查,依据采购计划,经台分管领导批准后,按“比质、比价、比运距、比信誉”,核算成本择优定点采购,所有市场调查资料应形成书面材料备案。用料单位要有专人验收,并且推行采购和付款两条线的采购方式,严禁采购付

款一人包办,付款须经单位主管签批。 第四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应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者和投标者不得相互勾结,循私舞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招标人设有的标的应密封保存,在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泄密。 第八条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资信证明,有完善的产品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有相当的生产能力,能够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产品,质量可靠、信誉良好,并能确保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五章自行采购招标程序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依据实际需要,按所购物资的最佳经济订购批量及型号、规格、质量要求、到货日期后编制招标采购物资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采购项目小组实施招标采购。 第十条采购项目小组应根据招标采购计划,根据市场调查、采购资源信息等,确定合适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 第十一条对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应向其发放招标邀请通知书。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人的资格;3、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5、投标的实施时间和地点;6、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投标单位在索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证明其资格的有关文件,采购项目小组应对其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企业概况以及企业业绩进行简要的、真实的描述,并对招标物资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承诺和报价。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的签字,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送达规定的投标地点。招标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西南财经大学采购工作廉政管理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采购工作廉政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廉政建设,实现学校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使采购活动更好地接受公众的监督,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和国家、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采购工作和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采购活动必须按照《西南财经大学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手段干扰正常的采购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进行撮合、引见,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 第三条我校采购人员包括:采购项目的组织者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项目购置单位的经办人,以及参与该项采购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我校采购工作的组织者,在采购工作的廉政管理方面负有以下职责: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应定期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照章办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坚持保密原则,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的商务机密;坚持公开原则,做到公开规章制度,公开采购程序,公开采购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二)开展廉政建设的定期总结与汇报工作,提高廉政建设自身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全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三)定期进行工作自查。一查采购信息的发布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应发布的没有发布,或发布的信息形式内容是否规范;二查采购方式是否规范合法,变更采购方式的手续是否完备;三查采购文件的编制是否客观公正,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是否存在歧视和倾向性,评标办法是否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四查采购活动的组织是否严密、规范有序,是否自觉接受监督;五查专家评委的抽取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违规指定评委、泄露评委信息的行为;六查评标办法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随意变更评标办法的行为;七查是否存在违反采购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八查是否存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一、 1、工程材料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工程成本控制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考验公司团队协作及个人素质。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流程管理,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2、分管采购副总,采购部、项目部、成本预算部、财务部、合同部在工程采购中分别承担相因责任,及时处理采购流程中所具体负责的工作内容。 3、各施工项目自开工前的备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采购、入库、验收等均执行本办法。 二、 1、“舍远求近”凡各项目均应求近采购,能在本地市场建立良好供应商的,价格相差不大的,均在本地市场采购。 2、“直供”减少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与厂商、一级代理商建立供求关系。 3、“询价、比价、论价”询价、比价必须三家以上。 4、零星采购的以品牌和供应商实力为准。 5、特种设备如报警主机等以公司联合办公会议决定为准。 三、 1、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①项目部及成本预算部根据标后预算,合同价款结合工程实际需要

进场一周后、两周内编制该项目总体采购计划。 ②项目部按照总采购计划结合现场施工进度,详细、全面分解“月 计划”以及10天一个周“询计划”。 ③零星采购计划要总体控制,月度不超4次,特殊情况除外。 ④项目部要提前10天送交采购计划表到采购部。 2、采购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审核采购数量、品牌、质量标准、到货日期,并考虑库存情况,着手在已建立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如采购计划有不可执行性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项目部,以便及时调整计划。 3、采购人员将可执行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确定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名称对应的供货商、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和到货日期等。如货期不能满足需注明新的约定时间,同时积极联系第二供应商,确保及时到货。 4、采购金额达1千元以上,需签订采购合同,经合同部盖章后视为有效合同,可执行合同,并负责跟进,督促供应商按期到货。 四、 1、采购部签订合同后,编制资金申请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按照资金申请计划提供资金,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现款现货)。 五、采购决算规定: 1、各供应商结算材料款时必须开具发票,提供公司仓库开具的入库单,作为结算凭证。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定稿)

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强化风险节点控制,确保采购行为公平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单位利益,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 1、物品。交通工具,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书籍,印刷品,办公耗材,车辆,仪器设备维护,会议接待等所需物品。 2、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 二、采购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效益优先,质量第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原则上应实行集中采购。 三、采购程序 1、采购申请:集中采购物品根据实际需要按季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每季度前10天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预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

批备案。零星采购物品根据各站室临时需要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分管领导签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 2、采购形式:①公开招标,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符合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及工程按照政府采购中心公共交易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②自行采购,由办公室和使用站室人员按程序具体负责采购,同类单批超过5000元的需通过询价、磋商等形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必须公开进行,由使用科室、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人员(不少于3人)参加,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做好记录,签订的合同协议。同类单批不超过5000元的零星采购由使用部门会同办公室协商购买;相关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3、货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进行货款支付,对所购的设备和较大工程,一般扣5%--10%的质保金,严格按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通过直接支付或授权转账方式进行货款支付。 四、使用管理 1、办公室负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办公耗材、书籍、印

项目采购管理办法012

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7.1 一般规定 7.1.1 工程总承包项目采购管理由采购经理负责,并适时组建项目采购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经理应接受项目经理和企业采购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双重领导。 7.1.2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定供货厂商。保证按项目的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以合理的价格和可靠的供货来源,获得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有关服务。 7.1.3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供货厂商进行资格预审,建立企业认可的合格供货厂商名单。 7.2 采购工作程序 7.2.1 采购工作应按下列程序实施: l 编制项目采购计划和项目采购进度计划。 2采买: 1)进行供货厂商资格预审,确认合格供货厂商,编制项目询价供货厂商名单。 2)编制询价文件。 3)实施询价,接受报价。 4)组织报价评审。 5)必要时,召开供货厂商协调会。 6)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

3催交:包括在办公室和现场对所订购的设备材料及其图纸、资料进行催交。 4检验;包括合同约定的检验以及其他特殊检验。 5运输与交付;包括合同约定的包装、运输和交付。 6现场服务管理:包括采购技术服务、供货质量问题的处理、供货厂商专家服务的联络和协调等。 7仓库管理:包括开箱检验、仓储管理、出入库管理等。 8采购结束:包括订单关闭、文件归档、剩余材料处理、供货厂商评定、采购完工报告编制以及项目采购工作总结等。 7.2.2项目采购组可根据采购工作的需要对采购工作程序及其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但应符合项目合同要求。 7.3采购计划 7.3.1采购计划由采购经理组织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7.3.2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应包括: 1项目合同。 2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 3项目进度计划。 4工程总承包企业有关采购管理程序和制度。 7.3.3采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 2项目概况。 3采购原则,包括分包策略及分包管理原则,安全、质量、进度、费用、

零星小工程、零星物品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零星小工程、零星物品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零星工程建设及零星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学院财务工作,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零星物资采购或零星工程建设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1)本规定所称零星物资是指不纳入政府采购集中目录范围或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 (2)本规定所称零星工程是指不纳入政府采购集中目录范围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 第二章申报与审批 第四条学院要本着“勤俭节约、合理规划、量入为出、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控制采购和建设规模,落实资金来源,并将零星采购计划和零星工程建设方案提交学院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零星采购需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技术指标、预计金额、经费来源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图纸或方案。

施工图纸或方案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经济”原则。 第七条学院应在每年年初就做好零星工程项目规划工作,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的同一类型零星工程应捆绑发包,不得肢解或变相肢解、规避招标,不得报大建小,套取财政资金。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零星物资批量是指该项目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的采购额度,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凡是能打包进行招标的应该打包招标采购。 第三章计划实施 第八条学院零星采购和零星工程建设由学院自行组织或委托资质单位实施公开招投标。零星工程建设或零星物资采购不适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主管相关部门批准,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 第九条学院零星采购和零星工程建设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条零星工程建设或零星物资采购项目所需资金由国内外民间组织或个人捐赠的,若是全额捐赠且资金未进入学院帐户,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其余情况均要执行本办法。 第四章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学院和中标单位或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第十二条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以内,中标单位或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