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产税问题研究
中国房产税现状研究报告

中国房产税现状研究报告标题:中国房产税现状研究报告一、引言近年来,中国全国性的房地产过热现象引发了广泛关注。
房价的快速上涨让很多人对房产税的征收充满了期待。
我国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以期有效抑制房价上涨。
本报告旨在通过分析当前中国房产税的现状,以增进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二、中国房产税的基本概念和背景房产税是一种对房产所有人征收的税种,其目的是通过对房产所有人的财产进行征税,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同时也可以通过调节房产市场供需,影响房价。
我国自2011年开始在部分城市进行房产税试点工作,以期逐步推广至全国。
三、中国房产税现状分析目前,我国房产税的征收工作主要集中在部分城市,且主要针对新购住宅。
然而,实际征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缺乏有效的房产登记制度,税务部门难以准确掌握每个家庭的房产情况。
其次,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也各不相同,这给一些地区的税务部门带来了困扰。
此外,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对偷逃税行为的惩罚力度也较弱。
四、对中国房产税未来发展的思考面对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过热和房价上涨问题,我国政府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抑制房价上涨,并逐步完善房产税制度。
首先,应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房产税,并建立完善的房产登记制度,使税务部门能准确掌握每个家庭的房产情况。
其次,应制定统一的房产税征收标准和优惠政策,以实现税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此外,应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惩罚力度,以确保税收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五、结论总的来说,中国房产税的征收还面临着许多挑战。
然而,随着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不断加大,以及各项相关法规的逐步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中国的房产税制度将会更加健全和有效。
同时,我们也需要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房产税政策。
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

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摘要】近年来,房价上涨成为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房地产市场投机性投资的兴起,致使房价飞速上涨。
房产投机、投资者利用国家对居民自住及开发商未售出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并且通过房产投资、投机的利得无须交纳所得税,从中获取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急剧拉大,财富分配日益不公。
鉴于房价不断飙升带来的社会影响,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缺陷,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房产税改革相关的财政、税收、产权制度背景,分析了我国房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和房产税改革的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议,并分析了房产税改革产生的影响,提出现阶段推进房产税改革,扩大征税范围,提高调控功能,这对减少贫富悬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房产税以致整个房地产税制改革、构建集约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房产税改革税收制度一、现阶段我国房产税制改革的背景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持续高速稳定地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
在城市化中,大批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住房的消费需求不断增长。
同时,在政策的引导下,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在满足基本的生活消费后,寻求资金的保值增值。
由于我国工业基础比较薄弱,服务业不发达,投资渠道相对较窄,股票与房产成了老百姓主要的投资保值选择。
而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不规范,投资于股票风险较高,房地产行业在与政府利益正相关的制度背景下,成了最佳的投资产品。
随着房市的火爆,房价的不断上涨,房市的暴利吸引着更多的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国外热钱的涌入、国内近几年本应进入实体经济领域的大量银行贷款,通过借壳融资,最后进入房地产行业炒房炒地。
住房的投资投机需求剧增。
税收政策,作为重要的调控手段,也为政府部门所充分重视。
在房地产的开发、持有、销售流转各个环节我国都设置了不同税种,但由于这些税种大多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前设立的,在当时的经济基础上制定的税收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改革。
开征房产税的可行性研究

开征房产税的可行性研究
房产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可以从财产价值中征收,是许多国家普遍实行的税种。
对于中国而言,开征房产税的可行性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过热问题
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供需失衡,价格过高,房价涨幅过大,对于普通居民来说难以承受,影响了社会公平和稳定。
开征房产税可以逐步降低房地产市场制造出来的财富,调整市场供求关系,防止过度投机和价格泡沫,同时可以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出租比例,减少存量房源,促进市场平衡。
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目前,中国政府仅通过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间接和行政性收费来获得房地产税收。
如果开征房产税,可以从财产价值中征收税款,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税收来源,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而且,房产税的收入不像土地出让金一样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能够为政府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促进住房均衡发展
开征房产税可以促进住房均衡发展。
通过设定不同税率,让那些缺乏住房条件的人,以低廉的价格先行获得住房。
同时也促使房地产企业更加注重房子的实际用途和居住质量,逐步扩大集体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的面积,提高人们住房的归属感和安全感。
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房产税能够防止垄断和权贵买卖,让房地产市场形成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目前,高房价使得少部分人可以用房地产经营来榨取巨额收益,而房产税则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这些不良行为,降低房地产市场竞争程度,增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综上所述,开征房产税能解决当前房地产过热问题,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促进住房均衡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因此应当是可行的。
但应当注意房产税的制定和实施需要相关立法和配套政策的制定,以及有效监管和反腐措施的落实。
关于我国开征房产税问题的探讨

关于我国开征房产税问题的探讨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4-000-01摘要 2011年,房产税改革在重庆、上海试点,如火如荼的进行,对于看似有利于抑制房价上涨的这一政策,很多人是持怀疑态度的。
本文就所学税收知识,结合自己的理解,阐述自身对房产税的理解以及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第一居住房公平一、改革我国房产税税制的重大意义截止到2011年9月统计数据显示,房地产业在国家gdp的比重接近10%。
房地产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新型支柱产业,保持其健康稳定发展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但目前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愈发令人忧虑:从2003年开始,房价急速上升,毕业青年成为了房奴;商品房供求矛盾突出;政府对房地产业的不合理干预;除了房地产企业外,越来越多的居民将原来的房子出售或者出租.因为房地产市场企业、个人共同存在的杂冗现象,税收征管也极为不利。
为了发挥房地产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利影响,又保证人民既得利益,政府有必要进行房产税制的改革,使房地产市场经济运行恢复稳定。
房产税的溯源、概念及特征。
对房屋征税,我国自古有之。
周期的“廛布”,唐朝的间架税,清朝初期的“市廛输钞”、“计檩输钞”,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房捐”等,都是对房屋征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其特点在于: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房产税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房屋,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对于出租的房屋,依照房屋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
二、现行房产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征税范围过窄虽然2011年开始,重庆、上海成为首个房产税改革试点。
但全国大部分城市实行的还是19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完善我国房地产税制的研究的开题报告

完善我国房地产税制的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但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例如过度投资、房价过高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已经成为了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需求。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制比较单一,主要由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组成。
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这种税制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国家和社会的需求。
因此,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税制成为了当务之急。
本研究将通过对房地产税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内外研究成果以及实践经验的分析,旨在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制的相关建议,为我国房地产税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供借鉴和指导。
二、研究目标和内容本研究的主要目标是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制的对策和建议,以满足社会和国家的发展需求。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1.梳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以及与国际上房地产税制的比较分析。
2.通过分析国内外经验和研究成果,总结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制的建议和对策。
3.对提出的建议和对策进行评估和比较分析,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并对建议的效果进行评估。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调研、实证分析和案例研究等方法来进行研究。
1.文献调研是本研究的主要方法之一。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梳理和收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相关法律法规、国内外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等文献资料。
2.实证分析是本研究的另一个主要方法。
通过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的情况,寻求完善我国房地产税制的对策和建议。
3.案例研究是本研究的另一个重要方法。
通过分析国际上已经实施的房地产税制案例,比较分析其优缺点,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制提供经验和借鉴。
四、预期成果本研究的预期成果包括:1.对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的问题和缺陷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完善房地产税制的对策和建议。
2.建立起完善的房地产税制的理论框架,并提出操作性强、可实施的建议。
房地产税相关问题的研究

房地产税相关问题的研究作者:黄文莹来源:《世界家苑》2018年第07期摘要: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地产税逐渐成为各级政府调节房价的重要经济手段。
基于此,本文从地方税的主要来源、房地产税与房价之间的关系、税负归宿、房地产税的公平性、各地区房地产税的财力差异等方面来研究房地产税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房地产税;税负归宿;财力差异前言在一些发达国家中,房地产税是相当成熟的税种。
房地产税的多方面经济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当地政府的经济发展状况。
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房屋,在征税过程中,按照房屋的各類收入以及余值向房屋所有者进行征收。
在我国,对房屋进行征税,自古代起就有,且征收手段非常多,如:灶税、窗户税等。
现在的房地产税是由地产税和房产税结合而成的。
一、地方税的主要来源房地产税是公共服务与各类税收连接的工具,为地方政府的经济来源提供了保障。
房地产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共服务问题,具体来讲,辖区居民可以将税收与公共服务自由组合,使地方政府能够提供最优的公共服务方案。
房地产税除了是地方政府的重要经济来源之外,同时还影响着各级行政管理合税收负担与支付能力。
从各级行政管理来看,房地产税的缴纳大大降低了行政阶级在对各类对象进行评价时出现的不公平现象。
同时,房地产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地方政府的决策,它反映了地方政府收取地方税的现象。
例如:McGuire研究发现,地方政府的经济支出和收取到的税务与房地产税所面临的差异都是一样的。
地方政府在收取地方税务的同时,地方政府的经济支出的不同使各地区之间的差异愈发明显,而房地产税的差异直接影响地方政府的经营。
房地产税所导致的各类差异也直接影响着地方税征收水平[1]。
二、房地产税与房价之间的关系根据近几年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来看,房地产行情居高不下,导致房价也在不断的上涨。
根据经济学理论,税收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商品的价格,税收的供需两方的承担比例是由税收弹性来决定的。
房地产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是投资品;其二是消费品,根据房地产的特征,可以判断房地产税与房价之间的关系。
房产税征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研究

可 以选择信 用评 级市 场发展较 为成熟 的大 城市进行 试
点, 组织 、 指导成立信用评级 行业 协会 , 建立 信用 评级机构间 信息共享机制和交流平 台 , 制定行业规则 , 培训从业人员 , 培 育行业 品牌 , 逐 步提 高第三方评级 的社会认可度 。
参考 文献 :
机构 的合法 、 合规 情况的同时 , 还 负责 定期 审查评级 假设 、 模 型、 方法的重大改变及改变后用于评估新型金融工具 的适用
性; 再 次, 禁止评级机构 同时提供信用评级 和咨询服务 , 隔离 业务 承接和级别评定 , 建 立防火墙 制度和 回避 制度 , 确保评 级过程 的独立性 ; 第四, 对评级 分析员实 行资格准 人和后续 考核 , 并实行 定期轮换制度 , 保证评级结果 的客观公正性 ; 第 1 9 9 9 . 3 : 5 5— 5 6 . 五, 逐步完 善评 级方法 和评 级体系 , 注重 数据 累积 和相关经 [ 5 】 周渊.中国银行 业资信评级 的建立发展及 问题建 议综述 验总结 , 提 高信用评 级质量 ; 第六 , 建立和完善信用评级信息 【 J 1 . 《 金 融观察} 2 0 1 0年第 5 期. 披露制度 , 按照及时披露和公正透 明原则明确信用评级机构 [ 6 】 天津分行课题 组. 我国信用评级机 构监 管问题研 究l J 1 . 华 信息披露 的原则 、 时 间、 内容方 式 以及调 整信用等 级信息披 北金 融 2 0 0 9 年 第 2期.
使用税 。1 9 8 6年 9月 , 国务院发布《 中华 人民共和 国房产税
有关房产税改革的理论研究及现实思考

有关房产税改革的理论研究及现实思考一、概要本文以房产税改革为核心议题,深入剖析了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从多个角度探讨了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案例的分析和研究,本文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旨在为政府决策者和广大民众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本文分析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程和当前面临的挑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快速增长阶段,但也积累了大量的结构性矛盾和周期性问题的叠加困境。
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市场供需失衡、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居住体验和生活质量。
本文对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入阐述。
房产税作为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对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通过改革房产税制,可以有效地抑制投资投机炒房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房产税改革还有助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对房产税改革的可能方向和政策进行了探讨。
在总结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革措施和建议。
逐步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实现公平对待;加大房产税减免力度,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推动房产税立法进程,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等。
这些措施和建议旨在确保房产税改革能够稳步推进并取得实际成效。
本文总结了全文的观点和结论,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提出了展望。
房产税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法律法规、增进公众参与等方式,我们可以期待一个更加公正、高效、可持续的房地产市场新格局的崛起。
1. 房产税改革的重要性房产税改革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高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房产税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和人民生活发展的需要,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
推进房产税改革,对于完善财税体制、优化收入分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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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产税问题研究摘要:目前,由于投资购房与投机性购房的日益兴起,使得我国楼市价格飞速上涨,房价问题一度成为国民每天都关心的问题,炒房热、购房热等问题成为瞩目的社会焦点。
房子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年轻一代高呼一房难求,高官富豪楼房成群,造成社会的不均衡发展化。
为了有效打压房价继续上升的趋势,就必须不断完善与健全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下大决心控制房价的上涨,解决现行房产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研究房产税的征收和纳税问题来探讨我国的房产税的问题。
关键词:房产税;税制;房地产;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税计算一、引言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地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为了有效打压房价,控制房价上涨,我国政府最近推出了”国十条”等相关调控政策与措施,这些政策看似强而有力,实则效果一般。
由于住房建设周期较长,经济适用房与保障房的数量无法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另外,政府虽然利用紧缩银行贷款限制了一些投机性与投资性购房,但是房价仍未达到预期效果。
所以,我国政府应从根本上解决住房问题,建立一套健全的房地产税制,以起到合理调控房价的作用。
二、房产税纳税人的范围房产税纳税人包括居民纳税人、企业纳税人和公共部门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包括国内居民纳税人和外国居民纳税人。
国内居民纳税人又可区分为城镇居民纳税人和农村居民纳税人。
按照国际税收惯例,对外国居民在本国境内的房产可以征收房产税。
国际税收中税收管辖权有两种类型,即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
④中国是同时使用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国家。
OECD 税收协定范本和UN 税收协定范本,都明确规定了财产(含房产) 为缔约国一方居民所有并且座落在缔约国另一方,可以在另一国征税。
因此,对外国居民在中国拥有的房产征收房产税是符合国际税收惯例的。
目前,中国对国内居民纳税人和外国居民纳税人实行不同的房产税制度,应该将两者尽快统一起来。
企业纳税人包括国内企业纳税人和外国企业纳税人。
国内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等。
外国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企业拥有的房屋主要包括厂房、仓库和职工宿舍等。
对企业房屋征税的前提是企业拥有房屋的完整产权,即企业将房屋列入“固定资产”帐户。
中国对国内企业和外国企业也实行不同的房产税制度,这是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要求的,应该尽快统一房产税制度。
公共部门纳税人是指拥有房屋产权的法人, 不过, 这里的法人不是指私人部门, 而是指获得政府资助的非盈利性组织或单位。
另外, 对房屋设有典权的, 应规定典权人为房产税纳税人; 对房屋属于共有的,应以共有人为房产税纳税人; 对于新建房屋未经转移的, 以营建申请人为房产税纳税人; 对房屋所有权人住址不明的, 以管理人或现住人为房产税纳税人。
三.房产税的征收问题房产税如何征收一向是大众关注的焦点,目前全国就重庆、上海试点了房产税,深圳、南京、杭州等地虽有传闻,但地方暂未正式出台文件。
2013年房产税征收城市大概会有哪些呢?上海、重庆房产税是如何征收的。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
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房产税征收税率(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目前全国就重庆、上海试点了房产税,深圳、南京、杭州等地虽有传闻,但地方暂未正式出台文件。
2011年1月28日,重庆、上海两地开始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
重庆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则包括: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此外,对于在重庆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房产,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要征收房产税。
税率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日前,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宣布,自2013年1月1日起,高档住房应税价格已经开始执行新标准,应税价格起点从2012年的12152元/平方米提高为12779元/平方米,上涨幅度为5.16%。
重庆市应税标准提高,但税率不变。
即高档住房建面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成交建面均价3倍以下的,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施行细则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施行细则》的规定,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开征:(一)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建制的市;(二)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城区;(三)建制镇: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建制镇;(四)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四、房产税计算的截止期争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市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实践中,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往往对“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理解不一。
(一)由于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其实物发生变化,通常是指在不涉及房产权属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房屋拆除或房屋改造,即房产原值发生变化。
《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这种情况下,房产税的纳税主体未发生改变,但带来房产税计税依据发生变化,原有的房产税纳税义务时间终止,新的纳税义务时间需要重新开始计算。
如甲企业2011年3月份投入50万元将自有厂房(房产税计税依据为100万元)进行改造,当年5月份建成使用,试问2011年该企业房产税如何缴纳(甲企业所在省规定房产原值扣除率为30%)?《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第字[1986]第008号)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因此,甲企业2011年应纳房产税需分段计算,即改造前应纳房产税=100X(1—30%)X1.2%X5/12=0.35万元,改造后应纳房产税=150X(1—30%)X1.2%X7/12=0.735万元,2011年全年应纳房产税为1.085万元。
房产税的权力变化,房地产转让和抵押以及房屋租赁的问题计算不予详细举例了。
五、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一)我国房产税的征税范围狭隘目前,我国的房产税征收范围不包括农村,仅限于工矿区、建制镇、县城以及城市。
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有很多地区的农村都已具有普通城镇的规范,人均消费水平也和城市居民相差无几,但是像这样的农村却还不用缴纳房产税。
这就使得我国的房产税在征收上难以体现其公平原则,同时也为一些避税的企业或个人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房产税收入的增长。
(二)我国房产税的减免范围不合理目前,人民团体、行政机关以及军队自用房产和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等都是我国房产税的免税对象。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这样的规定显然不符合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加之我国不动产的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房产税必须要合理调整其免税范围,以适应现实社会的经济状况。
随着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有些事业单位根本不提供任何社会公共产品,其管理体制也逐渐趋于企业化与市场化,其性质已基本属于企业,所以像这样的事业单位也应该缴纳房产税。
现如今购房比重日益提升,房屋私有产权也已确立,房产己然成为居民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由于居民自用住房可以免税,这使得一些投机性与投资性购房者的数量大幅上升,从而导致房价一路高升、房屋资源紧缺、大量房屋空置。
六、对解决我国房产税问题的几点对策建议(一)扩大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房产税是一种比较稳定的税源,由于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过于狭隘,使得我国财政收入缺失了部分稳定税源,同时也造成许多逃税现象的出现。
扩大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使我国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我国的税制政策相适应,将征税制度深入农村,待非经营性房地产与经营性房地产应一视同仁,把这两种房地产都作为课税对象。
(二)建立一套完善的税费体系我国政府应对税种进行合理设置,使各个税种之间相互匹配、协调,进而形成一个结构优化、税种全面的房地产税制。
通过开征缺位税种(如赠与税和遗产税等),使房产税能够盖到房地产流转的每个环节。
另外,由于我国现行房产税所涉及的税种很多,可以把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整合到一起,开征土地闲置税,统一设置房产税。
就目前我国的具体国情来看,解决房地产行业目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可以通过加重保有环节税负来实现。
不动产保有税的税收对象也要加以调整,要征收大多数不动产的房产税,不仅仅单一地对经营性房屋征收房产税,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有效打压投机性购房者的投资热情,加大他们的投资成本和拥有房产者的支出,从而最终使楼市价格回到一个理性的起点上。
(三)增强税率的弹性税率的制定应秉着灵活与富有弹性这~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调节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我国政府在房产税的制定上,更应充分考虑到我国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客观事实,应着力使税率的弹性范围扩大,同时将一定的自主权赋予地方,让地方政府能够按照当地经济发展的真正水平、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以及纳税人的缴税能力等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税率。
这样不仅能够体现出税率的弹性与灵活性,同时还能充分发挥出房产税的现代商业作用,有利于平衡社会财富、促进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