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分评分标准
学校大队部评分制度

一、目的为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加强学校大队部工作管理,特制定本评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分标准1. 德育方面(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得10分。
(2)自觉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得10分。
(3)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关爱他人,助人为乐,得10分。
(4)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敢于同违纪行为作斗争,得10分。
2. 智育方面(1)认真学习,积极参加课堂活动,努力提高学习成绩,得10分。
(2)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得10分。
(3)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得10分。
(4)关心时事,关注国家大事,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得10分。
3. 体育方面(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得10分。
(2)在各类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得10分。
(3)自觉维护体育器材,养成良好的体育习惯,得10分。
4. 美育方面(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得10分。
(2)在各类文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得10分。
(3)热爱生活,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得10分。
5. 劳动方面(1)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劳动,热爱劳动,得10分。
(2)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得10分。
(3)勇于承担责任,敢于担当,得10分。
四、评分方法1. 学期初,各班班主任根据本制度,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制定班级评分细则。
2. 学期末,各班根据评分细则,对每位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3. 学校大队部对班级评分结果进行审核,对优秀班级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五、奖惩措施1. 优秀个人:学期末评选出优秀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2. 优秀班级:学期末评选出优秀班级,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3. 对违反纪律、影响恶劣的学生,学校大队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大队部负责解释。
中学德育考核细则范本

中学德育考核细则范本1. 评价标准1.1 品德素质1.1.1 积极向上,乐于助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1.1.2 尊重师长和同学,具备团结合作、诚实守信以及公正宽容的品质。
1.1.3 热爱集体,有集体荣誉感,并能够准确理解个人行为对集体的影响。
1.2 学习态度1.2.1 积极主动参与课堂讨论,不怕困难,用功主动,独立思考。
1.2.2 能够有效安排学习时间,自律自控,乐观积极面对困难。
1.2.3 具备好奇心,对新知识持恒心,勇于探索和实践。
1.3 社交能力1.3.1 善于与他人进行沟通交流,并且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倾听能力。
1.3.2 具有团队协作的精神,能够与他人共同完成任务和解决问题。
1.3.3 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能够引导他人,起到积极的影响。
2. 评价内容2.1 学业考核2.1.1 参与课堂讨论的积极性和质量。
2.1.2 完成作业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1.3 考试成绩和学科竞赛的表现。
2.2 日常行为表现2.2.1 尊敬师长,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纪律意识。
2.2.2 热爱学校,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2.2.3 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差异。
2.3 表达能力和社交能力2.3.1 在课堂上能够积极提问和回答问题,表达自己的观点。
2.3.2 能够与同学友好相处,避免产生矛盾和冲突。
2.3.3 在集体活动和小组合作中具备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3. 评价方法3.1 班级评议3.1.1 每学期结束时,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进行评议,形成评议表和评议结果。
3.1.2 班级评议以匿名方式进行,鼓励同学们真实评价,促进班级关系和谐稳定。
3.2 教师评价3.2.1 教师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课堂表现和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3.2.2 教师评价应客观公正,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
3.3 考试成绩3.3.1 考试成绩作为德育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之一,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引言概述:
德育学分制是指根据学生在德育方面的表现赋予相应的学分,以激励学生积极参预德育活动,提高德育质量。
德育学分制的实施对于学校德育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出发,详细阐述其内容和要求。
一、学生德育学分的获取方式
1.1 学生在班级活动中的表现
1.2 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
1.3 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表现
二、德育学分的评定标准
2.1 参预度
2.2 表现水平
2.3 影响力
三、德育学分的使用方式
3.1 学业提升
3.2 奖学金申请
3.3 学生荣誉称号评选
四、德育学分的监督与管理
4.1 德育学分的记录与统计
4.2 德育学分的审核与确认
4.3 德育学分的奖惩机制
五、德育学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5.1 不断优化德育学分制度
5.2 加强德育学分制度的宣传与推广
5.3 推动德育学分制度与学校发展相结合
结语:
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对于学校德育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学生德育学分的获取、评定、使用、监督与管理以及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可以更好地激励学生积极参预德育活动,提高学校德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希翼各学校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德育学分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德育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初一(5)班德育量化评比标准说明:1.每位同学底分为80;低于60为不及格,60~90为良好,高于90为优秀;2.期末进行总结,将总成绩登入记录册中存档,以便升学使用;3.每周班会课上进行小结。
第一篇惩罚一、仪容仪表1.未穿校服、未穿整套校服者-1/次;2.未佩戴校章-1/次;3.头发不合格、佩戴首饰未按时整理者-1/天。
二、考勤1.迟到(包括课前、两操、升旗)-1/次,迟到累计超过10次以上,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分;2.旷课(包括体育、信息、音乐、两操、升旗等)-3/节,节数超过20节者,给予校级处分;3.早退与旷课同论。
三、纪律1.课前课堂违纪被老师点名-1/次,点名批评后重犯不改者再-3/次;2.自习课讲话-1/次,点名后重犯不改者再-3/次;3.顶撞教师-3/次,按情节给予校级处分;4.听写、测验、考试等作弊者一旦发现-3/次,按情节给予校级处分;四、劳动卫生1.值日缺席者-3/次,并无条件无时限接受其他值日任务;2.劳动缺席者-5/次,并无条件无时限接受其他劳动任务;3.值日、劳动无故迟到者以缺席同论;4.值日劳动未达到满分的,未完成倒垃圾、拖地板、摆放桌椅者,全组-1/人次,并需重扫。
五、作业1.迟交作业者,当天内补齐-1/次;2.不交作业者,-2/项;3.抄作业者与被抄作业者,一旦发现,作业作废,以迟交论处;4.组长科代表包庇未交作业者,一经查实-3/项。
六、其他其他违纪情况,如抽烟、打架、勒索、破坏公物按学校行为规范给予处分。
第二篇奖励1.一周校服、校章规范者+1/人;2.一周全勤者+1/人;3.一周劳动值日达到满分的,全体参与值日劳动者+2/人;4.课堂纪律受科任老师表扬,全体同学+2/人;5.考试、测验真实成绩进步者+1~5分6.在校期间受到任何表扬者+2/次(包括劳动、作业、工作等)7.参加体育竞赛、学术比赛者,+1~6分,市级双倍;8.正义举报不良情况者,一经查实+3/次。
学生德育分评分标准

花艺系建筑专业2010级学生德育分评分标准一、德育奖励加分1、在道德实践活动中受到院及院以上表彰者加5分。
2、参加志愿者服务加1分。
3、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任期满一学年以上者,根据其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由所在部门负责按规定加分。
(1)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团委主要负责人可加4分;(2)院系学生会干部、团干部、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及重要的学生社团负责人可加3分;(3)班委、团支、检查人员可加2分;(4)行政小组长、课代表、宿舍长可加1分;(5)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为准。
4、未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但能够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公共活动和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突出表现且受到一致好评的同学可加1-3分。
见义勇为者加3分。
5、参加公民义务献血加2分。
6、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
7、积极参加学院公益劳动3-5分。
8、积极参加班级劳动,积极参加教室、包干区、寝室卫生打扫3-5分。
二、德育扣分1、受到通报批评者扣6分;2、受到警告处分扣7分;3、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者扣8分;4、受到记过处分者扣9分;5、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扣10分;6、无故不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政治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7、打架、盗窃、赌博、作弊视情节扣1-5分;8、喝酒、吸烟、浓妆、戴首饰视情节扣3-5分;9、不遵守公寓制度和作息时间,宿舍卫生未能达标视情节扣3-5分;10、不遵守课堂纪律,迟到、旷课、抄袭作业视情节扣1-5分。
三、奖惩执行1、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考核为一期一次。
2、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考评采取个人总结,学生评议组测评打分和班主任测评打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学生评议组应包括班长、团支书,人数一般为全班人数的1/3,学生代表测评过程应严格依据打分标准,采取背对背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累加平均分为学生代表测评分。
3、班主任根据思想品德评定、内容标准及日常工作所掌握的情况,对班委会评定的全班同学以学分进行评分并对各学生得分审核后,予以确定。
德育评分标准

贵阳市女子职业旅游学校学生德育学分评价标准根据学校学分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学生德育学分评价标准。
一.目的以学分规范引导学生履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激励学生参与各项有益身心的活动,提高服务集体和社区的意识。
二.教育和评价原则教师应该以公民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学生,以正面教育、引导、鼓励为原则,在尊重学生人格的前提下,辅以必要的帮教措施。
教师要以学分评定促进教育过程,要抓紧抓好教育时机。
三.学分内容及范围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和本校德育管理的实际情况,我校学生的德育学分由操行学分和奖励学分组成。
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分。
(一)操行学分操行学分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评定:1.参加各项教育活动的表现(简称“教育活动”)着重考察学生在必须参加的学校或班级活动中出勤、积极性等方面的表现。
包括:入学教育、军训、校会、班会、其他集会、专题教育、早锻炼、课间操、社会实践、毕业教育等活动。
2.学生的行为规范表现(简称“行为表现”)着重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态度、文明礼貌、社会公德、尊师守纪、仪容仪表、团结友爱、劳动、集体荣誉感和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表现。
(二)奖励学分1.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义务劳动等团体活动,时间达一周(或30学时),一学期最高可奖励0.5个学分。
2.学生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先进,按级别分别奖励学分。
3.学生在学生会、团委、班级工作中表现突出,一学期最高可奖励0.5个学分。
4.学生在本学期内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建议,学生处或团委审核并出具证明可奖励0.5-2学分。
四.学分评价标准1.教育活动考评量化标准2.行为表现考评标准五学分的计算德育学分=操行学分+奖励学分。
操行学分,每学期满分4分。
班主任每学期根据上述考核标准,给出学生操行综合考核等级,按下表授予相应学分。
学业完成后,将各学期的德育学分累计,即毕业德育总学分。
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规定
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规定(201X版)为确保我院学生德育学分测评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X级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标准进行规定:一、思想品德素质:违反校规校纪,考试舞弊,经常晚归、夜不归宿等各种违纪行为,每次扣3分。
出勤检查中缺勤,迟到,早退,依照公示情况减分。
二、工作项加分:(可累加)1.校学生会成员、学生处助理加2分;2.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加3分,副部长加2分,委员加1.5分,志愿小组加1分。
3.班长、团支书加3分,其余班委、团支部成员加2分;4.舍长加1分5.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加2分;社团主要部门负责人(副社、部长)加1分三。
荣誉项加分1. 军训团嘉奖加2分,连嘉奖加1分2. 被评为省、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分别加5、3分(可累加)。
校级优秀团员(2分)、优秀团干部(2.5分)(可累加)3. 被评为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该班每位成员加2.5、1 分。
4. 寒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1分,社会实践百优学生加2分,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5分;校级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加1分四。
活动项加分(一)校园活动1. 参加各项比赛者,班级获三等奖者加0.5分,二等奖者加0.75分,一等奖者加1分;院级获三等奖者加1分,二等奖者加1。
25分,一等奖者加1。
5分;校级获三等奖者加2分,二等奖者加2.5分,一等奖者加3分;省级,获三等奖者加3,二等奖者加3.5分,一等奖者加4分;国家级,获三等奖者加4分,二等奖者加5分,一等奖者加6分。
三等奖之后的优秀奖和鼓励奖在三等奖的基础上减0。
2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按最高分记,不重复加分。
院辩论赛代表队辩手加2分,院合唱队成员加1分。
2. 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文学作品类,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以上发表文章重复内容按最高分记,不重复加分。
3. 参加有实质内容的大规模的献爱心、支教等社团活动(出具证明材料经辅导员和社团部核实),每次加1分,每学期最多加3分。
德育积分评比标准
德育量化评分标准:
加分:
1.每月全勤加5分(早读\课间\无病假事假情况)
2.干部工作认真工作,每月加5分
3.期中\期末考试中, 全优加10分;期中\期末考试中,一科优秀加5分
4.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干部期末加10分
5.积极分子参加团支部组织的活动,每次加2分
6.参加“阳光体育节”的同学上场每人加3分,获奖另外加分。
(学校比赛三等奖加2
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加5分)拉拉队加1分
7.区级比赛三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3分;一等奖加6分
8.市级及以上比赛三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5分;一等奖加8分
9.课堂表现良好,受到老师表扬的加1-2分
10.按时上交饭费加1分
11.校级仪表检查中受到学校领导表扬的加2分
12.其他表扬以班主任老师口头宣布为准。
减分:
13.迟到一次减2分;在校门口留名减3分(三次迟到记一次旷课)
14.缺勤(每天)减1分
15.旷课每节减3分(6节旷课给予警告处分)
16.仪表不合要求(发型:不烫、不染、不怪)减1分,被学校批评每次减2分
17.上课、班校会不经允许随便说话减1分;
上操等全校性集体活动扰乱秩序随便说话被老师批评减2分;
18.上课与同学发生冲突减3分;与老师发生冲突减10分
19.不做值日减2分
20.无故不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每次减2分
21.受到学校填写违纪单减5分
22.吸烟扣除德育积分10分(受到其他学校处分减10分)。
德育学分加减分细则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青州)学生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标准1、为方便学生综合考评的操作和实施,此加减分细则是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学生德育学分实施与测评办法》修订而来,个别项目加减分稍作调整。
2、学生德育学分的综合考评要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每学期初,各班成立考评小组(由班主任、班委、舍长、同学代表组成),由班长和团支书牵头进行核算汇总。
考评不得徇私舞弊,如发现撤销班干部职务,并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学生若捏造事实,乱填本人参与活动和荣誉项目,一经核实,一律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
3、考核结束后,学生本人、班主任核对无误签字后,德育学分将不再调整修改。
一:加分项目(一)思想道德素质1.义务献血者,每次加3.0分2.勇于批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揭发考试舞弊、伪造德育学分等不良行为,每次酌情加1.0—3.0分3.获国家级表彰、奖励,加8.0分4.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加5.0分;被评为省级标兵加6.0分5.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加3.0分;被评为校级标兵加4.0分6.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该班每位成员按同等次个人获奖减半加分(受校级通报批评、违纪处分的个人此项不加分)7.参加学校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学习且考核合格者加2.0分8.未获校、荣誉称号而只获得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者分别加2.0分、1.5分、1.0分、0.5分,其它奖学金、助学金不加分(二)非专业文化素质1.通过四级外语考试,加2.0分,通过六级外语考试,加3.0分2.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加1.0分,二级加2.0分,三级加3.0分,四级加4.0分3.某门专业考试课列全班前三名,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0.5分4.本学期学习成绩名列全班前三名,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0.5分5.学期学习成绩名次比上学期提高20名以上者加1.0分6.每一门选修课考试合格者加0.5分(三)身心素质1.参加文体活动参加校级以上文体活动按获奖名次和参赛级别加分,集体项目按标准减半加分,1分,院级加0.5分,累积加分不得超过相应级别第四名加分。
德育分评分标准
德育分评分标准
加分:
一、主席:8-10分
部长及副主席:7-8分
副部长:5-7分
干事:3-5分
二、班长:6-8分
副班长/团支书:4-6分
其它委员:1-4分
科代表:1-3分
舍长:1-4分
三、院级活动(个人):第一名2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分,第四、五、六
名0.8\0.7\0.6分;有参加活动未取得名次0.5分
四、校级活动(集体参与):第一名4分/人,第二名3分/人,第三名2分/人,
其它有参加加1分/人
五、好人好事加1-2分
六、参加学校活动运动会、晚会加1分/人
七、文明宿舍:1分/人/次,舍长加2分
其它项目:按学生手册规定加分
减分:
一、留校查看:-15分
二、记过-10分
三、严重警告:-8分
四、警告:-5分
五、受通报:-3分
六、受集体通报:-2分/人
七、夜不归宿:-5分
八、晚归:-3分
九、请假未经批准离校或不按时返校:-3分
十、违章用电:-5-15分
十一、上课迟到、早退:-0.5分
十二、旷课一学时:-1分
十三、寝室卫生不合格:- 1分/人/次,舍长加-2分
十四、不参加政治学习或全校性活动:-3分
十五、不履行教室、寝室值日职责:--2
注:其它的按《学生手册》标准酌情加减分。
新校区学工办
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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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分评分标准————————————————————————————————作者:————————————————————————————————日期: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德育考核细则(2013年9月—2014年8月)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未来社会精英。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学院学生德育考核实施办法,用以规范学生言行举止,加强学生品德修养,鼓励同学参与部门、协会主办的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一、德育考核加分总则1、每人每学期基础分为60分。
2、每周如果无任何违纪情况,并无扣分记录,则有固定加分为0.4分,另外一期可加满勤分1分。
(每学期按18周计算)3、德育考核总分最高为98分;超过98分,一律计算为98分。
4、期末德育考核总分低于60分者,给予记过处分,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5、校干、社团(协会干部、助理以及其他学生组织)干部,系干(包括助理、干事)以及班干只能在任职基础分中取其中的最高一项分进行一次加分。
6、在几个社团(协会)任理事、干部或助理、干事不可重复加分,取其最高分加。
7、全体学生干部,各部门加分以及各学生组织加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
8、团委会(或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总会(或分会),社团联合会外的其他学生组织一律按照社团考核加分细则予以加分。
9、一个活动中个人加分仅一次,若已加活动分则不再加特贡分。
(如果活动参加者以多重身份参加,则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同一次活动前中后期加分不叠加)二、加分细则(一) 任职加分1、校团委会,校学生会,校青年志愿者总会,校社团联合会干部和文明督导队队员以及护卫队队员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10分。
(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2、系(部)级干部、礼仪队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10分。
(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3、校级助理、干事,社团(协会)理事长,系(部)级助理、干事;勤工助学中心主任等其他学生组织负责人,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6分。
(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4、社团(协会)副理事长和班干部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5分。
(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5、社团(协会)各部门干部、勤工助学中心各部门干部,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4分。
(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6、社团(协会)各部门干部助理干事每期每人基础分最高加分为3分。
7、校艺术团成员每人每期基础分最高加分为4分(优秀成员),系艺术团成员每人每期最高加分为3分(优秀成员)。
(最高分控制比例在70%)8、各系部早辅担任者(英语、普通话)每人每期加分为2分,优秀早辅每人每期加分为3分(优秀早辅比例为早辅的6%,须由校语工部统一评选)。
9、雷锋讲解员成员每人每期加分为2分,优秀讲解员每人每期加分为3分;(优秀讲解员比例为讲解员的6%,须由青总会统一评选)。
10、义务家教、图书协管员每期最高加分2分,校外辅导员每人每期最高加3分,由校实践部期末评出的6%优秀校外辅导员加4分。
(校外辅导员、图书协管员及义务家教三项不可相互叠加,可与其他基础分叠加)11、优秀寝室长(以红榜公布的寝室门牌为准)、优秀实习生每期每人基础加分为2分。
12、课代表、寝室长每期基础加分为1分。
(不可与其他任职分叠加)13、社团(协会,青志协)会员可以在五个不同的协会间自由加会员分1分/个,优秀会员另加0.5分。
(加分社员名单以交会费名单为准,优秀会员加分比例为会员的6%)。
(二)特殊贡献加分1、校级干部组织开展活动,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秘书部审核后,确定产生良好影响,活动组织者及策划者按特殊贡献加分,每学期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2.5分。
2、系(部)级干部组织开展活动,经系部审核后,校学生会秘书部审核后,确定产生良好影响,活动组织者及策划者按特殊贡献加分,每学期不超过3次,每次加分不超过2分。
3、社团(协会)组织开展活动,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后,交校学生会秘书部审核后,确定产生良好影响,活动组织者及策划者按特殊贡献加分,每学期不超过5次,每次加分不超过1分。
(其他任何学生组织特供分每学期加分不超过3次,每次加分不超过1分)4、所申请活动或个人必须在校级及校级以上给学院带来良好影响,为学院作出特殊贡献。
4、每次活动特贡分申请名额按总人数来确定,最多不超过7人,一般不超过4人。
注:一人在同一个活动只能在特贡分与活动分中选取其中一项(三) 学习成果加分1、英语等级考试过国家专业八级、专业四级,六级、四级、三级(凭当次成绩单复印件)分别加4/2,4/2/2分。
2、计算机等级考试过国家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分别加5/3/2/1分;过省级一、二级(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加1分。
3、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加2分/件。
参加长线自学考试每过一门加2分/门; 参加短线自学考试每过一门加1分/门。
(凭当次成绩单复印件)4、普通话等级考试过一甲、一乙、二甲、二乙(凭当次证书复印件),分值分别为4/3/2/1。
假期调查报告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凭当次证书复印件) 5、发表文章在系、校、市、省、国家级刊物上依次加分为1分,1.5分,2分,2.5分,3分。
(凭当次证书复印件)6、各级奖,助学金证书不作为加分凭证,各证书加分有效期为证书签发日起的六个月以内,逾期不加分。
7、校报记者站即校报发稿加分: 200字—500字以内且质量较高者加1分;500字以上加1.5分。
此项加分由校报记者站鉴定,于期末将加分名单与稿件复印件交至校秘书部审核并统一加分。
(四)证书分1、因微型授课大赛是我院特色活动,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活动,特批准在此活动中获奖的证书归于证书加分一览表中加分内容,加证书分。
①期末按照校(系)实践部汇总的名单根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奖项分别加分,校级分值分别为2.5/2/1.5/1分,系级分值分别为2/1.5/1/0.5。
(院系得奖证书重叠则取高的一项加分,且证书和此项的活动分不重复加分)②其他参赛人员(没有获得证书加分的参与者)加0.5分活动分,校、系实践部期末汇总提供名单给校秘书部,由校秘书部统一造表加分。
2、全校的优秀寝室及积极分子评比活动结果归于证书类,加证书分,优秀寝室则0.5分/人,寝室建设文明积极分子2分/人,期末由校宿管部统一造证书下发至系部。
注:其他证书分详见证书一览表。
3、献血证加分分值为3分/人。
(五) 思想道德品质加分1、被评为省级优秀团员、优秀干部加5分/次。
2、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干部、优秀志愿者、优秀实践者加3分/次。
3、被评为系级优秀团员、优秀干部、优秀志愿者、优秀实践者加1分/次。
4、校、系部组织的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每学期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人。
5、优秀班级成员加0.5分/人(由系部按照班级月评表取前10%定)。
6、做好人好事,拾金不昧者(凭青年志愿者总会和院保卫部的红榜为准)加1分/期,其中做好人好事影响较大或拾金不昧中金额或者物品价值超过200元,起榜样作用者,加2分/期。
7、各系部开展团课,被评为“优秀团课班级”,班级成员70%加1分,其他加0.5分。
8、维护班级秩序,敢于同违纪情况做斗争者,经班委会讨论后交申请材料,由系部审核后可以加1分/期。
(六)、活动加分1、校部每次活动申请活动分最高分2.5,系部最高分2分,社团每次活动加分1分/人.(最高分按70%比例加)2、代表校部、系部参加篮球、排球和足球等体育项目,校、系部参赛人员分别加3分、2分。
3、学校举行的秋季运动会,运动员最高加2分(以上场者为准),裁判员加3分,啦啦队每人加分不超过1分,后勤人员不超过2分,酌情加分。
(最高分比例控制在70%)4、在校期间积极转发或评论“一师团委”微博的同学当月超过10条(10—20条)加0.5分;超过20条(20—30条)加1分;超过30条(30—40条)加1.5分;超过40条加2分,每学期进行3次统计,由校宣传部将加分申请与名单交至校秘书部进行当月活动分加分。
三、扣分细则(一) 基础扣分细则1、学生在校期间获留校查看处分扣15分/次。
2、学生在校期间获记过处分扣8分/次。
3、学生在校期间获警告处分扣5分/次。
4、学生在校期间在校园内打架斗殴起哄者、带异性留宿寝室或在寝室内赌博者一经发现扣10分/次。
5、学生在校期间弄虚作假、小偷小摸被抓者扣10分/次。
6、在寝室用违禁电器一经查到扣5分/次,态度恶劣者,最高扣8分/次。
7、在寝室做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事和通报批评扣2分/次。
8、在校、系的抽查中由于个人原因而影响到集体的荣誉者扣2分/次。
9、在校园内吸烟、喝酒被文明督导队发现者扣2分/次。
10、上课期间顶撞老师,严重影响课堂纪律者扣5分/次。
11、周日晚点名无故缺席者扣1分/次。
12、学校及系部大型活动缺席者或不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含形势与政策系列讲座)者扣2分/次。
13、旷课扣1分/课时。
14、学生寝室内务不合格、不搞卫生寝室每人扣1分/次。
15、在教学区内穿背心、短衣裤、拖鞋、奇装异服或头发另类者被文明督导队发现扣1分/次。
不积极参加卫生打扫或缺席者扣1分/次。
16、旷寝经查处扣1分/次;课堂请假必须经过辅导员同意,再经系部签字盖章后方可离开,其他同学或班干部不得代签,学生擅自离堂者扣1分/次。
17、经校系宿管部查出晚归者扣2分/次,未归者扣5分/次。
17、全期上课时间请假总计课时超过10单节扣2分/人;全期周末补课时间请假超过三次者扣1分/人(公假除外)18、上课和早读以及晚自习迟到或无故早退者扣1分/次。
19、德育分加分造假以及消分造假者扣4分/人每次.(二)校级干部扣分细则1、校级干部开会无故缺席扣2分/次;无故缺席3次或3次以上者做除名处理。
2、校干工作不主动,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好影响,期末的德育分扣3分。
3、校干缺交工作总结或工作计划扣2分/次。
4、校干迟交工作总结或工作计划扣1分/次。
5、校级干部助理、干事开会无故缺席扣2分/次。
6、校级干部在任期间不注意内部团结,对工作的开展造成不良影响,扣3分/学期。
7、校级干部开会迟到扣1分/次。
8、校干开会不遵守会场纪律者扣1分/次;校级干部助理、干事开会迟到扣0.5分/次。
(三) 系干扣分细则1、系干例会无故缺席扣2分/次;缺交工作总结或工作计划扣2分/次,并且在当月的月评表里扣除相等的分数。
2、系干迟交工作总结或工作计划扣1分/次,例会迟到者扣0.5分/次,并且在当月的月评表里扣除相等的分数。
3.在系部例会请假3次含3次按缺席扣2分。
(四)班干扣分细则1、班干缺交工作总结或开例会时无故缺席扣1分/次。
2、班干在相应的部门参加例会迟到或迟交工作总结扣0.5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