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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视域下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与保护

宪法视域下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与保护网络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符合人权保障的要求。
但网络言论的过度自由容易侵犯他人权利、危害公共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限制。
在立足于宪法理论基础上,从立法、行政监管、救济三个层面,对网络言论自由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关键,得出完善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对策。
标签:网络言论自由;限制;保护;宪法在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互联网的大背景下,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尤其是在言论表达方面更是开创了各种先河,例如网络论坛发言、即时通话、网络发表文章、网络时事评论、电子征求意见等。
又因本身固有的特性,也带来了系列问题,如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色情、网络犯罪等,这对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秩序提出新的挑战。
如何在保障公民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规制“过度自由”带来的法律风险?本文将从宪政视角出发,明确网络言论自由的宪政基础,结合实际分析问题,构建合理有效的体系来保护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
一、网络言论自由的宪法理论基础(一)网络言论自由的宪法依据网络言论自由是以言论自由作为宪法依据,其法律地位与一般基本权利一样。
言论自由是受国际人权条约和国内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
《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1〕这一条文首次将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予以肯定。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更详细明确了言论自由的范畴,“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2〕我国在1998年也签署并加入了该条约,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其中,试图通过国内的宪法、法律来积极的实现和保障人权。
我国宪法的第33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保障所有基本权利设定了总原则,各种基本权利都可以在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类型下加以扩展和延伸,不再受限于宪法文本本身。
言论自由-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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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的限制
美国宪法不保护的18种言论自由
1、美国人没有亵渎国旗或焚毁征兵卡的象征性言论自由。 2、危及美国公共安全的玩笑不能开。 3、没有引发危害美国公众秩序导致暴乱的言论自由。 4、没有扰乱美国学校教学安静环境的言论自由。 5、没有造谣生非的言论自由。 6、没有妨害他人权利的言论自由。 7、不能以言论自由或集会自由为借口,妨害城市交通或违反交通规则。 8、监犯的言论及集会自由权因狱政安全而受限制。
18、毁谤性言论不受美国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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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的限制
美国言论自由限制的几个阶段 一战以前,危险倾向的原则 1915年的吉特劳诉纽约州案:吉劳特系社会党左翼全国委 员会委员,兼该左翼机关报经理。因其在创刊号刊载“左 翼宣言”,倡导以武力暴动及非法方式推翻政府,触犯纽约 州刑法,遭纽约州上诉法院定罪,被告不服上诉至最高法院。 二十年代,明显而即刻危险的原则
冷战时期,衡平原则
七十年代,绝对原则和行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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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的限制
言论自由与隐私权
要明确划分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界限,就必须正确处理两个方面 的问题,即隐私的概念、范围和言论自由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标准 是什么?对隐私的界定,应考虑以下三点:第一,隐私应该是合 法的,犯罪分子的违法活动不属于隐私的范围;第二,隐私应与 社会公众生活、公共利益无关,如果公民的个人生活涉及到公众 利益时,就应该让位于公共利益;第三,隐私权的客体包括:(1) 身体秘密;(2)私人空间;(3)个人事实,指个人生活经历、生活 习惯、性格爱好、社会关系、学历、婚姻状况、家庭住址、电话、 收入情况等;(4)私人生活,指一切与社会无关的个人生活。 关于言论自由侵犯隐私权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 定存在两个致命的缺陷:一是未穷尽以言论自由为名侵犯他人隐 私权的行为;二是“造成一定影响”的词义十分模糊,难以判断。 在我国今后的立法中,对侵犯隐私权的标准应作一定的修改,这 个标准应着眼于侵权行为的结果是否使公民产生精神压力和思想 负担,是否使个人的心灵安宁受到破坏。
网络语言环境下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

网络语言环境下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网络语言环境下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摘要:言论自由是公民表达自由的一部分,也是公民政治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人类的实践当中,它和新闻传播活动密切相关。
在西方法学理论和宪法学中,言论自由被看做公民最根本的、不可剥夺的一项权利,该权利也是其他自由权利的基础和条件。
马克思说:“发表意见的自由是一切自由最神圣的,因为它是一切的基础。
①”我国学者杜承铭先生在《论表达自由》一文中将其概念定义为:表达自由是指公民享有的受法律规定、认可和保障的,使用各种媒介手段与方式公开发表、传递自己的意见、主张、观点、情感等内容而不受任何他人或组织干涉、限制或侵犯的权利②。
网络,一个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角色的媒介,因其交互性、便捷性和大容量性等特点给言论自由释放了更大的表达空间,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自我价值、观念、情绪的表达都不再是个难题,博客、BBS、聊天工具等多个板块和领域都可以成为倾诉的对象。
此外,在互联网上,你可以是信息的接收者,也可以是信息的传播者,还可以是舆论的参议者,网络正是凭借这些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迅速发展壮大起来。
不难预测,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以及教育的普及网民的数量还会继续呈增长之势。
因此,在这个背景之下来探讨网络言论自由表达的保护和限制是非常有意义的。
对言论自由的合理限制毋庸置疑,网络为言论的自由表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话语平台,给“言论”释放了比以往媒介更广阔、更民主的空间。
然而,在欢呼雀跃言论自由如此易于表达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潜在的负面效应。
首先,网络言论模糊了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界限,网络纠纷和网络侵权事件的增多就证明了这一点。
实践证明,网络是一个具有双重身份的领域,它既要肩负着个人情绪的宣泄又要承担“公共领域”的构建,这个本来就相互矛盾的两个身份,让一些事实困境无法避免。
哈贝马斯曾论述到,“公共领域”是一种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并不受官方干预的社会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或场所,其范围包括团体、俱乐部、党派、沙龙、通讯、交通、出版、书籍、杂志等,这个“由私人构成的公共领域”是“一个松散但开放和弹性的交往网络。
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与限制

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与限制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成为人们获取信息、表达观点的重要平台。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言论自由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言论自由作为一项权利,在网络时代面临着诸多限制和困扰。
本文将就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与限制展开讨论。
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给了每个人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
在网络平台上,人们可以通过发帖、评论、分享等形式,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
这种自由使得信息传播更加自由、快捷,人们可以更广泛地了解事实真相,从而更好地思考和判断。
言论自由的实现,也促进了社交交流,并为民主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然而,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限制。
首先,网络匿名性使得一些人利用言论自由的权利进行不当言论的发布。
论坛、微博等社交平台上,一些人故意散布谣言、侮辱他人,以及恶意攻击、辱骂他人。
这类言论无疑会对个人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会伤害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网络言论也会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
针对不当言论,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正正义。
最后,网络平台对用户言论的审核和管理也起到了限制作用。
为了维护社区秩序和用户体验,网络平台会对用户发出的言论进行审核和删除,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言论自由的实施。
言论自由与其限制之间存在一种平衡,既要尊重个人的自由想法和表达权利,同时也要维护社会和谐和公共秩序。
在网络时代,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法律法规,规范用户言论的发布和行为,打击不当言论和网络暴力。
同时,个人在发言时也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的权益,不发表违法言论和攻击性言辞。
除了法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外,教育也是提高公众言论素质的重要途径。
加强网络智慧教育,提高公众对言论自由和限制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公民网络素养,避免轻信谣言和散播不实信息,有助于网络时代更好地实现言论自由。
总之,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与限制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
论言论自由及其限制

理论纵横理论版160论言论自由及其限制文/唐世利(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贵阳..550025)摘要:.言论自由是公民基本的权利之一。
言论自由给人们的自由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的民主昌盛带来积极的作用。
毋庸置疑,保障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是对于一个现代国家来说,是体现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同时,也应看到言论自由对他人和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
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因此,必须在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的同时,对言论自由进行合理限制,控制诽谤造谣类言论的发表自由。
关键词:言论自由 价值 冲突 限制一、言论自由及其限制(一)言论自由的含义语言是人类沟通的桥梁,是连接与人关系的纽带。
而言论自由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言论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对于言论自由的定义,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表述。
在众多观点中有一些人的想法是,言论自由是以语言形式表达意见、传播思想的自由,同时有权保留意见或沉默,公民有权表达意见与思想,也有权利保留其意见与思想。
宪法上的言论自由是指人民群众对于各种国家政治问题和社会矛盾,有通过言语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内心想法的自由。
从广义上来说,新闻、出版、绘画、著作等都是言论自由的体现,但从狭义上说,言论自由纯粹是指通过语言形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二)言论自由的限制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因此言论自由也是相对的。
言论自由意义重大,但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在人类社会历史长河的某些时刻,恶的言论以讹传讹,劣性十足。
一些人的危险思想或偏激表达在社会成员中造成恶劣影响。
这些影响包括对社会其他成员隐私的侵害、名誉的损毁,以及对国家权力的损害。
对于这些言论,政府必须进行合理限制,防止影响扩大。
当言论没有限制,过度得到自由的时候,言论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无法预估和掌控的。
言论本身并不具备自律性,言论自由若成为不轨之徒的武器,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此,对言论自由进行合理的限制是必要的。
对关于公共利益的言论、对公共事务的言论应当得到更多的法律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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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推荐下载使用!==浅谈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在民主社会,若有一项权利高于其他一切权利,那就是言论自由的权利。
言论自由是母体,是几乎一切其他形式的自由所不可缺少的条件。
没有对言论自由的保障,就没有思想之激荡,社会之进步。
如果要论及言论为什么要自由,我们就不得不去引用约翰密尔的那一段富有析理而又逻辑严密的论述:。
我们己经从很清楚的四点根据上认识到意见自由和发表意见自由对于人类精神福社的必要性了。
第一点,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
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
第二点,纵使被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足。
第三点,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如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接受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一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
不仅如此,而且,第四点,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弱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己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事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我们似乎都懂得言论应该自由,但是我们却不知言论应该如何自由。
是什么造成这种迷惘呢?从一种生物本能来看,我们都有这样一种冲动:自己能畅所欲言,而别人要么心服首肯,要么一言不发。
所以,伏尔泰不得不为全人类提出这样一个言论的社会戒律: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政府是言论的天敌。
任何时代、任何性质的政府都有一种限制言论的冲动,它们总是以这种或者那种的理由为言论设置限制和藩篱。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及其实现途径-毕业论文

---文档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而网络言论自由是言论自由的一种表现方式,具备其他传播媒介不具备的特点,言论可以匿名隐蔽的在网络平台上高速传播。
因为网络言论自由的这种特点,在现实世界中更易产生冲突。
网络言论自由与现实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与公民基本权利的冲突和与社会管理的冲突。
因此,在保护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对其进行限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关键词言论自由; 网络; 保护; 限制The Limits Of Freedom Of Speech On The Internet Abstract Freedom of speech is a fundamental right of citizens, and the freedom of speech on the Internet is a manifestation of the freedom of speech, with other media do not have the speech can be anonymous covert communication in high-speed network platform. Because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freedom of speech in the Internet, it is more likely to conflict in the real world.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freedom of expression and the reality of the network is mainly manifested in two aspects: the conflict with the basic rights of citizens and the conflict with the social management. Therefore, in the protection of the freedom of speech on the Internet at the same time, it is necessary to restrict.Key words Freedom of speech; network; protection; restriction前言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存在的基础之一,随着时代发展,互联网的广泛推广和运用,使言论在这个虚拟空间有了新解释和表达方式,打破了以往媒介的界限而向网络发展,也促进了言论的自由发展和社会事件的公共讨论。
浅谈对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限制

浅谈对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限制摘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
但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自由是无用而且有害的,言论自由也不例外,所以对言论自由的行使要有一定的限制。
那什么是言论自由?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又应当在何种限度范围之内?如何才能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本文针对以上诸多疑问作出了解答。
关键词:言论自由政治权利道德民主法治一、言论自由的含义在我国宪法中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公民各项政治权利的第一条,位于六大自由之首。
然而什么是言论自由?言论自由包括何种表述形式?新闻、出版、著作、绘画等是否也属于言论自由呢?《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书写、印刷、采取艺术形式、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它媒介。
”一个社会要被视为真正的民主社会,就应该对公开发表的思想言论有高度保护,无论其媒体是报纸、杂志、书籍、手册、电影、电视,或是最新近的网络。
我国宪法确认公民享有言论自由。
但同时规定,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不得破坏社会秩序,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或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综上所述,言论自由可以概括为:是以语言、文字、音像、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观念、传播思想的有一定限度的自由;是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的一项基本权力。
二、我国言论自由之现状(一)现代社会对言论自由的滥用权力的滥用,是指公民以不正当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力,进而影响或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使。
所有权力、自由,都是法律法律分配一部分社会利益给权利人的结果,虽然所有权力、自由的行使都可能使权利人以外的其他人受到损害,但是只要不超过其正当界限,就不构成权力、自由的滥用,反之,即构成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