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言论自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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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制

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制

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制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制,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一、网络言论自由概述一般认为,表达自由指的是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利用电影、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表现思想的自由。

而广义的表达自由则包括了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在内,因为它们是言论自由的实现形式和延伸扩充。

在我国,大多数学者将表达自由作为公民的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置于政治权利中加以研究,近年,也有学者将表达自由放入精神自由的范畴加以研究,认为表达自由不仅具有政治价值,作为精神自由,还表现为作为人应具有的权利。

我们认为以上两种观点,只是角度略有不同,并不影响表达自由的所涵盖范围的广泛性。

其中言论自由作为表达自由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世界各国普遍受到宪法的保护。

但是,言论不仅是指说话,更应该理解为表达,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及载体更加丰富多样。

特别是今天网络为人类拓展出一个新的信息整合、交换的互动空间。

所谓网络言论自由,其实就是言论自由权在网络上的自然延伸。

但是,网络区别于我们以往的信息载体,所以,网络言论自由具有广泛性、匿名性、即时性等特点。

二、网络言论自由的价值及现实问题正是基于网络言论自由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存在的价值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些现实问题。

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一是保障人权。

由于网络开放性、匿名性等特点,网上的言论不带有任何身份的色彩,能够引起他人关注的只有文字的内容。

因此,公民言论表达具有了远甚于传统媒介的平等性。

此外,在现代社会,言论自由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就是公民能自由地通过媒体传递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看法。

但长期以来,作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言论自由却受到来自公权力有意无意的限制。

由国家出资、以行政事业单位的面目出现的主流媒体(报纸、广播、电视)控制着主流话语的权利,它们受宣传纪律的约束,很大程度上代表政府的立场和意志,而普通公民的话语权利却依旧停留在口耳相传的原始阶段。

言论自由该如何权衡?

言论自由该如何权衡?

言论自由该如何权衡?
言论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权,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然而,言论自由也需要被权衡,因为一些言论可能会导致伤害他人的情况发生。

那么,如何权衡言论自由呢?下面我们将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一、尊重他人权利
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侵犯他人的权利。

尊重他人的权利是我们权衡言论自由的第一步。

人们的权利通常是受到立法和国际法保护的,包括受到攻击者的人身安全、荣誉及隐私的保护等。

因此,我们必须在言论自由和其他人的基本权利之间进行平衡。

二、限制一些有限制的表达
为了确保一些有限制的表达不会被滥用,政府机构必须设立规定和限制来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这些限制包括:禁止鼓动暴力或歧视、刑事或民事责任的诽谤、煽动民族分歧等。

三、保护公共利益
有时,某些言论可能会对少数群体或社会整体造成伤害或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机构需要采取措施来防止公共利益受到威胁。

例如,
禁止侵犯国家安全或国家机密的言论,禁止向青少年传递恶劣威胁的言论,禁止煽起仇恨和暴力等。

四、保护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一个重要的价值观,可确保民主社会不被出现大规模的动荡,为新思想和创意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保障人们不受到压制和迫害。

着重保护言论自由,能够更好地展现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和普通人的价值。

结论
权衡言论自由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法律和管制机制保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并确保因知情不足或非法传播恶意信息而导致的伤害得到预防。

在实践中,政府和民间组织应该共同努力,使这些政策得到先进和富有成效的实施。

法律如何保护言论自由

法律如何保护言论自由

法律如何保护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现代社会的重要价值观之一,它为人们的表达和思想交流提供了广泛的空间。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保护言论自由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

本文将探讨法律如何保护言论自由,并从法律层面解释其意义和具体保障措施。

一、言论自由的法律意义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权利,被认为是公民的核心权利之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它不仅体现了个人的自由表达权,更是民主社会的基石。

言论自由的保护,可以促进思想启蒙和知识传播,丰富社会思想,推动社会进步。

同时,它还有助于维护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实现社会公正和权力制衡。

二、法律保障言论自由的基本原则法律保障言论自由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合宪性原则、平等原则、不可限制原则和不受审查原则。

1. 合宪性原则言论自由的保护必须建立在宪法的框架下。

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合宪性原则强调任何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必须经过宪法的授权,并且必须符合合宪的标准。

2. 平等原则言论自由的保护应当适用于所有人,不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性别、种族或宗教信仰。

平等原则要求法律平等对待所有人的言论自由权利,同时保护弱势群体和少数意见的表达。

3. 不可限制原则言论自由的保护应当尽量避免对其进行过度限制。

不可限制原则强调,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例如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威胁国家安全或扰乱社会秩序等,才可以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并且限制必须是可接受的、合理的、必要的。

4. 不受审查原则言论自由的保护要求法律不得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审查。

不受审查原则意味着政府和司法机关不得对言论进行任何形式的事先审查,也不能对言论进行事后审查,除非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

三、法律保护言论自由的具体措施为了确保言论自由得到有效保护,现行法律体系提供了一系列具体的保障措施。

1. 宪法规定宪法是保障言论自由的最高法律文件。

它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并规定了法律对言论自由的限制条件和程序。

2. 法律法规的制定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保障言论自由的重要手段。

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障与限制研究

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障与限制研究

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障与限制研究一、关键信息1、言论自由的定义和范围2、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原则和目的3、限制言论自由的情形和条件4、保障与限制之间的平衡机制5、相关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二、协议内容11 言论自由的概念和重要性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基本权利。

它对于个人的自我实现、社会的进步和民主的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111 言论自由是个人表达思想、情感和观点的重要途径,有助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促进个人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

112 言论自由是社会交流和信息传播的基础,能够促进知识的传播、思想的碰撞和文化的繁荣。

113 言论自由是民主制度的基石,保障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和监督,促进政府的透明度和问责制。

12 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原则宪法保障言论自由遵循平等、公正、非歧视等原则,确保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言论自由权利,不受种族、性别、宗教、国籍等因素的限制。

121 平等原则要求不论公民的身份、地位、财富等状况如何,都应平等地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122 公正原则意味着保障言论自由的法律和制度应当公正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123 非歧视原则禁止因不合理的因素对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进行区别对待。

13 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目的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目的在于促进社会的进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维护公共利益。

131 通过保障言论自由,激发公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

132 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公民能够充分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管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33 维护公共利益,确保言论自由的行使不会损害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1 限制言论自由的情形在特定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社会道德、他人合法权益等,需要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

211 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如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泄露国家机密等。

浅谈对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限制

浅谈对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限制

浅谈对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限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言论自由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权,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然而,在行使言论自由的同时,也需要面对一定的限制。

本文将就对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限制进行探讨,旨在展示在实践中,如何平衡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道德伦理之间的关系。

一、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在许多国家的宪法中,言论自由都被列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然而,宪法也明确规定了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这些限制通常涉及到保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他人权益和维护公共道德等方面。

法律法规则进一步详细规定了具体的限制条件和处罚措施。

首先,言论自由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在面临战争、恐怖主义等国家安全威胁时,国家有权对一些具有煽动性和危险性的言论进行限制。

例如,在言论中宣扬恐怖主义、暴力行为或泄露国家机密等行为都受到法律的明确禁止和惩罚。

其次,言论自由不得损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在社会治安混乱、社会矛盾激化的情况下,国家有权采取措施限制一些具有煽动性和煽动性的言论,以维护社会稳定。

例如,煽动暴力行为、煽动民族仇恨、传播淫秽色情等行为都可能会被限制。

此外,言论自由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

人们应该在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例如,人身攻击、诽谤、造谣等言论都可能对他人造成实际损害,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言论自由不得违反公共道德和伦理。

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发表任何言论。

在一些涉及宗教、种族歧视、种族仇恨等敏感话题上,人们应该遵守基本的道德底线,不得发布具有歧视、侮辱、攻击性质的言论。

二、监管机构和自律机制的限制除了法律的限制外,社会还建立了一系列监管机构和自律机制来对言论进行约束和引导。

这些机构的成立旨在确保言论自由的合理行使,同时防止滥用言论自由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一些国家中,设立了类似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广播电视管理机构等,对媒体的言论进行监管。

这些机构负责审查发布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具有误导性、欺骗性等问题。

职场言论自由法律界定与限制

职场言论自由法律界定与限制

职场言论自由法律界定与限制在职场中,言论自由是员工表达意见和观点的基本权利。

然而,职场言论自由也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

本文将探讨职场言论自由的法律界定与限制。

一、法律对言论自由的保障言论自由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职场中,法律通常会保障员工在合理范围内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员工可以自由批评公司的决策、提出建议或者对社会事件进行评论。

二、侵犯他人权益的限制虽然言论自由是受到法律保障的,但它并不是绝对的。

法律对职场言论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特别是当言论涉及他人权益时。

如果员工的言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或者商业利益等法律权益,他们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三、商业机密与公司利益的保护在职场中,公司通常会对商业机密和公司利益进行保护。

员工在言论自由的行使中,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和规定。

泄露公司机密信息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言论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追究。

四、对职场歧视的反制言论自由也被用于反击职场歧视。

员工有权利站出来揭露和抵制职场中的歧视行为。

然而,这种言论必须基于真实的事实,并经过合理的调查和证据支持。

虚假的指控可能导致法律风险。

五、政治与宗教言论的限制在某些情况下,员工的政治或者宗教言论可能会受到限制。

特别是当这些言论影响到工作环境的和谐与稳定时,公司可能会采取一些合理的限制措施。

然而,这些限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对员工的合法权益进行侵犯。

六、个人社交媒体的言论限制职场言论自由也扩展到了个人社交媒体中。

员工的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保护,他们有权在个人账号上表达自己的言论。

然而,如果这些言论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或引发公司内部纷争,公司可能会对员工采取一些合理的处罚措施。

七、法律保障的局限性虽然法律对职场言论自由进行了一定的保障和限制,但法律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争议和灰色地带。

因此,强调在言论自由行使中保持理性和负责任的态度至关重要。

结论职场言论自由受到法律的保护,但也有一定的限制。

法律对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

法律对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网络言论自由是指在网络空间中,个人或群体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意见和情感的自由。

然而,法律对网络言论自由存在一定的限制。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法律对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并分析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1. 法律对网络言论的监管网络言论的自由并非无限制的,法律有权对网络言论进行监管,以保护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首先,法律对网络言论的限制在于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恐怖主义、暴力犯罪等,法律会限制网络上对于这些内容的传播,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其次,法律对网络言论的限制还包括保护个人权利和隐私。

人们在网络空间中也享有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通过网络言论侵犯其权益,法律有责任维护被侵权者的合法权益。

再次,法律对网络言论的限制还包括保护公共道德和社会伦理。

在传播内容方面,法律规定对涉及淫秽、恶心等不良内容的传播进行限制,以维护公共道德和社会伦理。

2. 法律限制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尽管法律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了限制,但这些限制是出于合理性和必要性考虑。

首先,限制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言论是基于对社会利益的保护。

恐怖主义和暴力犯罪等行为严重威胁着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法律的限制是为了减少和阻止这些行为的传播,保护公众安全和社会秩序。

其次,限制侵犯个人权益和隐私的网络言论是为了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在网络空间中,侵犯他人权益和隐私的行为同样是不可取的,法律要对此进行监管,以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再次,限制涉及不良内容的网络言论是为了维护公共道德和社会伦理。

网络空间的公共道德和社会伦理同样需要得到尊重和保护,法律限制不良内容的传播是有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和道德底线。

3. 法律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问题尽管法律对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是出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考虑,但这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法律的执行需要依赖于监管机构的能力和公正性。

在实际操作中,监管机构的能力和公正性可能会存在不足,导致对网络言论的限制存在片面性和不公平性的问题。

简述言论自由的范围

简述言论自由的范围言论自由是指个人在表达自己的思想、意见和观点时所享有的权利。

作为一种基本人权,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重要保障,它能够促进知识的传播、思想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并在辩论和批评中起到监督和制衡的作用。

然而,言论自由也并非没有限制,它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运用和保护才能发挥其积极作用。

从国际人权法的角度来看,言论自由的范围应当受到合法限制。

国际人权法将言论自由分为两个方面:自由言论和新闻自由。

自由言论主要是指个人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而新闻自由则主要涉及传媒的发言权。

根据国际公约的规定,言论自由可以受到以下几种限制:国家安全是言论自由的合法限制之一。

如果个人的言论会给国家的安全造成危害,国家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限制或维护。

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暴力和恐怖活动,以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安全。

公共秩序是言论自由的另外一个合法限制。

如果个人的言论会引发社会动荡或冲突,威胁到公共秩序和和谐,国家可以合理地对此进行限制。

这一限制主要是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和谐,确保每个人的生活安宁。

道德和公共利益是言论自由的另外两个合法限制。

如果个人的言论违背了社会公德或涉及到公众利益,国家可以对其进行一定限制。

这是基于对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的保护和维护,以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尊重他人权利和声誉也是言论自由的合法限制之一。

个人在发表言论时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声誉,不能通过散布虚假信息或诽谤他人来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为了维护每个人的尊严和个人权利。

对于这些合法限制的设定和适用,需要权衡的是个人的言论自由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政府应当制定明确的法律和政策来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并确保限制措施是合法必要的,而非滥用权力限制言论自由。

在实际操作中,限制言论自由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首先是政府滥用权力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有些政府可能利用言论自由的限制来打压异见、压制反对声音,这样就违背了言论自由应有的保护功能。

其次是如何处理互联网时代的言论自由。

互联网时代下的言论自由及其限制


自由 、意 见 自由 、言 论 自由等 是不 可分 割 的基本人 权。 “ 凡 意见之 以 口语表 示者 为言 论 ,而此种 表示 之 自由”属 于狭 义 的 言论 自由【 3 】 ,广 义 的言论 自南 早 已超 越 了狭 义 口头 言论 所构 筑 的藩篱 ,拥 有 了书
问 ,开放 、随意 、及 时 、迅捷 等成 为其 突 出明显 的 表达 方式 和特 点 。更 重要 的是 ,对 于公共 事 务或 者 与 自己利 益息 息相关 的事 件 ,普通 大众 都可 以通 过 网络 进行 询 问 ,这 就促使 某些 地方 政府 必须 改变 曾 采用 过 的单纯 靠封堵 信 息 “ 摆 平 ”事端 的 旧模 式 , 而 是 伴 随 网 民奏 出的 鼓 点 旋 律 翩 翩 起 舞 , 由此 网 络 逐渐成为了官民对话与互动 的桥梁 ,公 民参与公共 事务 的机会逐 日增多 ,政府提高 了为民服务的办事效

发表 意 见 的 自由可 以理解 为 蕴含着 言论 自由 。
我 国宪法 第3 5 条 明确规 定 ,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 公 民有言 论 、出版 、集会 、结 社 、游行 、示 威 的 自 由。”美 国宪 法第 一修正 案规 定 , “ 国会不 得制 定 关 于下列 事项 的法 律 :确 立 国教或 禁止 信教 自由 ; 剥夺 言论 自由或 出版 自由;或剥夺 人 民和平 集会 和 向政 府 请 愿 伸 冤 的权 利 。 ”两 个 世 纪 以来 ,法 官 们通 过 司法解 释将 修正 案适用 于各 种纷 纭 纠结 的案
论 自由权 中举 足 轻 重 的一 部 分 , 网络 言论 自由权 不 同 于传 统 的言 论 自由权 。 网络 言 论 自F } 1 ,顾 名
思 义 ,即公 民拥 有 的通过 网络来 实现 言论 自由的权

新媒体时代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分析

新媒体时代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分析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新媒体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之一。

新媒体的兴起为言论自由提供了更多的表达渠道,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对新媒体时代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进行分析。

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基石,但并不意味着适用于一切情况。

根据国际人权法,言论自由的行使应当受到一些限制,以保护他人的权利和公共利益的需要。

在新媒体时代,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尊重他人权利。

在新媒体时代,个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表达自己的观点,但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

例如,诽谤、侮辱和造谣等行为都属于言论自由的滥用。

这些行为可能对他人的名誉和隐私造成伤害,因此法律有必要对其进行限制和打击。

其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言论自由并非无限制的,当言论涉及到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等重大利益时,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

例如,散布恐怖主义思想、煽动民族仇恨和传播淫秽信息等行为都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

第三,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在新媒体时代,未成年人容易接触到不适宜的信息,例如暴力、色情和恶劣言论。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法律界定了一系列的限制。

一方面,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有权受到保护,禁止传播或提供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另一方面,家长和监护人有责任引导和监督未成年人合理使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

第四,维护国家利益。

国家的利益是言论自由的一项重要限制。

例如,在一些国家,对于政府批评、国家机密和军事情报等方面的言论,会受到严格的限制和监管。

虽然言论自由对推动社会进步和民主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保护国家利益也是必要的。

在新媒体时代,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取决于各国的法律体系和社会文化环境。

一方面,一些国家采取了严格的限制措施,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利益;另一方面,一些国家更加注重言论自由的保护,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讨论和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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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制定《排外与反煽动法》迫害政治对手,最后 声名狼藉。禁止言论加剧政治斗争。 两次大战的非常时期:共产主义兴起,威胁改变国家 制度,令很多人感到恐惧。左派激烈反对美国参战。 政府通过法律控制言论的扩散,以防造成严重社会后 果。 冷战时期:对共产主义的恐惧导致麦卡锡主义,为了 防止苏联渗透,禁止宣扬暴力推翻政府。 随着冷战威胁缓和,美国社会变得更为宽容;越南战 争


见解是主观价值判断,受到绝对保护,不论表达方式如何激烈。 事实是统计数据、事件过程或引用言论等客观信息,可以要求准确。 1982年“竞选毁谤案”:社会党将基督教社会联盟称为“欧洲纳粹 党”,要求民事赔偿。 宪政法院: “见解的价值、真实性或理性并不重要。” 《基本法》主要保护个人见解,不论正确错误、感情理性或是否 有价值,也不论是否辛辣夸张。 事实陈述形成见解之基础,受到宪法有限保护,需要界定事实和 见解的范围。但宪法不保护虚假信息和故意说谎。 “欧洲纳粹党”显然不存在,但并非事实陈述,而是夸张的见解 表达,价值判断超过事实。 国家官员必须放弃部分私人名誉权,因为政党是政治生活一部分, 必须接受即使是诽谤的辛辣言辞。 政党有机会在政治斗争中通过政治手段自我保护,因而名誉权可 能比政府官员更少。

多数意见害怕美国人放弃目前的宪法制度,但毫无根据,因为美 国人民如此热爱自由,宣扬专制政府的言论根本不可能动摇他们 第一修正案是信任人民的产物,不可能受到反对者的伤害。即使 左派上台后不会允许言论自由,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利用言论自由 保护自己。
回到出发点:信任人民?


如果可以假定常人的判断是基本合理的,那么思想越有害,传播的可能性越 小,政府不需要控制言论;如果一种思想能在自由的情况下广为传播,它很 有可能是有益的,政府不应该控制言论。 绝大多数美国人可能认为共产主义是错误和有害的,可能对也可能错。 假定他们是对的,但如果真是那样,美国完全没有必要禁止共产主义思 想的传播,因为它不可能产生广泛的(有害)影响。 如果他们错了,我们可以期望共产主义通过其内在的感召力在思想的自 由市场上吸引大多数人,最后在他们支持的前提下改变整个国家制度, 而这正是自由民主所希望发生的,因而政府完全不应该压制。压制共产 主义言论就等于失去了改造革新的机会,民主制度将帮助共产主义快一 些征服美国。 也可能出现最糟糕的情况:共产主义确实有害,而大多数美国人错误将 它作为追求的目标,就和德国人拥护纳粹上台那样。这种风险存在,但 是没有想象那么大,历史上只能举出纳粹法西斯的例子。相反,错误压 制的风险是巨大的。 多数中国人可能不接受美国的政治制度,可能对也可能错,但推理同样适用 如果我们对自己的判断有信心,这种思想即使是有害的也应该完全放开, 因为相信中国人的智慧不低于美国人,他们有能力选择对自己最好的制 度;不允许他们选择,说明什么? 如果我们其实并没有十足的信心,如果我们的选择只是没有经过思考的 强加的产物,那么我们就更不应该剥夺外来思想在本土平等竞争的机会, 否则损失选择机会的是我们自己。

从公共官员到“公共人物”:足球教练、影视明星、退休官员也都逐 步失去名誉权。
中国政府的“名誉权”

兰州公安:失实报道“损害公安机关和人 民警察的形象,给公安工作带来很大消极 影响。鉴于公安特殊性和保密性,曾有 “失实报道”的记者“不宜到公安机关采 访”,只欢迎“支持”、“配合”的媒体。
问题:上述限制侵犯宪法知情权和言论自 由?公务员或法官是否有“名誉权”?
限制言论自由的方式
事前审查,19世纪遭到淘汰
事后追惩,如针对煽动诽谤。

英国:法律可以对言论规定任何限制,不 存在成文宪法限制,完全依赖社会宽容; 后来取消事前限制,但保留事后惩罚的权 力,必须为言论自由的滥用负责。 (Blackstone, Dicey)
历经沧桑的第一修正案

麦迪逊:批评政府官员是美国宪法的第一原则, 但危机时期仍然受到限制。

法院禁止诽谤政府和犹太人的杂志出版“任何未 来版本”。 美国最高法院:构成事前限制,压制关于官员渎 职的报道;可以对诽谤提出诉讼,但不可事先禁 止报刊出版。


明州法律是为了防止谣言传播,避免扰乱公共治安、 挑起斗殴或犯罪,但逻辑不成立:对官员渎职的指控 必然制造丑闻,且可能制造仇恨和暴力,但这并不能 改变宪法对媒介的保护。 “政府行政变得越来越复杂、渎职与腐化的机会越来 越多、犯罪越来越严重”,且可能官官相护,现代社 会需要无畏和警觉的新闻机构。新闻自由可能为流言 蜚语所利用,但控制出版将产生更多危害。


如果具备足够重要的公共利益依据,可以“偶然限制” 言论自由。 条件是限制的目的(公共利益)并不是压制言论,且 限制对于促进正当公共利益是必要的。
“焚烧国旗案”(1989年)


德州法律禁止损坏国旗,给焚烧国旗定罪。 州政府为什么禁止损害国旗?最高法院5:4撤消州法:

保护公共安全?但本案并不涉及;伤害感情,但未引起骚乱。 维护民族象征?害怕焚烧国旗合法化将损害国家团结,因行为所 传递的信息内容而加以压制,构成限制言论,受到最严格审查。
中国《国旗法》的问题

规定公民尊重和爱护国旗的义务,限制言 论自由?

限于某些国家机构可以升挂国旗,为何私人不 可? 如果国家领导人和对“世界和平或人类进步事 业作出杰出贡献”或“重大伤亡”,可下半旗 志哀,日期和场所由国务院决定; 国旗早晨升起,傍晚降下,徐徐升降;不得升 挂破损、褪色或不合格的国旗。
对比美国与德国模式



美国宪法不保护政府官员的名誉,但立法有完全 的自由裁量保护私人名誉权;如果侵犯了私人名 誉权,侵权者必须承担巨额赔偿,从而可能对言 论自由产生“泼冷水”效果。 德国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是有限的,即使政府 官员也有受宪法保护的人格尊严,但同时宪法对 私法的渗透也限制了立法对私人保护的自由裁量 权。现代诽谤罪一般只是被宣告禁止。 “先人名誉第一案”:虹影小说影射父母,如何 平衡言论自由(中国宪法第35条)和人格尊严 (第38条)?


言论(新闻)自由和政府名誉

传统诽谤法同样保护私人和官员名誉不受损害,要求被告证明报道属 实,否则必须赔偿;原告无须证明实际损失,可能获得高达50万美金 的惩罚性赔偿,在效果上抑制讨论公共事务的自由。 1964年“纽约时报案”:报道阿拉巴马州政府金被逮捕7次,实际只 有4次。损害继任市政官的名誉? 法院意见:对公共问题的争论可能包含针对政府及其官员的激烈、辛 辣、尖锐的攻击,宪法保障错误言论。

平衡还是分类? “律师资格案”(1961年)



被告拒绝回答是否共产党,没有通过律师资格审查。 如何理解“清楚与现存危险”? 多数意见平衡(balance)政府利益和个人言论自由,权衡言 论的重要性及其社会危害。 布莱克反对意见提出分类(categorical)标准:只要不属于淫 秽、煽动仇恨、挑衅、鼓动犯罪或虚假广告,言论受到绝 对保护。
“抵制征兵案”:言论自由的界 限

1917年《反间谍法》禁止任何人干涉军事行动, 帮助敌人成功,鼓动士兵违抗,阻碍征兵计划。
问题:为了保护公共秩序,政府是否有权禁止、 控制或惩罚公民言论? 霍姆斯的“清楚与现存危险”标准:言论自由是 规则,但不是无限的,个人权利必须和公共相平 衡



取决于言论在特定环境下可能产生的后果,例如不允 许在剧院谎报火灾。 区分和平时期与战争时期,同样一句话在不同情况下 可能造成不同后果,政府可以防患未然。
象征性言论

表达式行为:表面上是行为,实际上要表达思想 或观点,具有“言论成分”。 一般原则:如果构成象征性言论,和普通言论同 样受到保护,政府限制不得专门针对言论的内容 1968年“征兵登记卡案”:《普遍军训和服役法》 禁止伪造、篡改、故意破坏登记卡,反战者焚烧。 法院意见:行为包含言论和非言论成分,界定法 律是否针对言论;

多数意见:“第一修正案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不得因社会 发现某种观念令人生厌或不合人意,就禁止表达。”


国旗本身反映的原则就是自由,因而多数判决言行一致,将进一 步加强国旗的地位。 容忍焚烧国旗的行为,正是信心和力量的标志;惩罚对国旗的亵 渎,并不能使之变得更神圣。

反对意见:历史表明宪法并不禁止法律惩罚焚烧国旗行为, 国旗并不代表特定观念或观点。

问题:“纽约时报案”和“联合抵制电影案”有什么不同? 美国法院会如何处理?
“联合抵制报纸案”

Springer公司指令销售商停止出售刊登东德广告的 报纸,不服从者将拒绝提供自己的报纸。 宪政法院:被告言论威胁构成民典所禁止的不正 当竞争,不受宪法保护,再次撤消最高法院判决


经济市场上存在不正当竞争类似,思想市场的竞争也 同样存在不正当手段,例如经济压力。联合抵制的手 段本身必须合宪,不得通过经济压力剥夺他人的言论 自由。 “思想的自由辩论是自由民主运行的绝对前提”,保 障对普遍公共和政治问题的公开讨论。 最高民法院过宽解释了宪法对表达自由的保护范围, 尤其是侵犯他人言论自由的行为。
新闻与出版自由

新闻出版是散播言论的手段,否则言论只 能在小范围传播。新闻自由的特殊性要求 高于一般言论的保护? 美国第一修正案:言论和新闻平行,新闻 自由更注重保障新闻机构。
德国《基本法》:更具体的保障和限制; 出版自由和报道自由必须受到保障。 一般原则:禁止事前审查。



“禁止周刊诽谤案”(1931年)


宪法保障并不取决于‘观念或信仰是否确实、流行或具备社会功利。在 自由辩论中,错误陈述是不可避免的;要使言论自由获得足够的呼吸空 间,就必须容忍这类错误。 不仅不得进行刑事惩罚,而且不得规定民事罚款,因为巨额罚款将对言 论自由“泼冷水”,风险更高。 否则,即使言论是真实的,言论者也可能因不确定能否在法庭上证明或 诉讼成本而受震慑,噤若寒蝉。 政府官员必须证明被告带有“实际恶意”,明知故犯。实际上难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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