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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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优化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管理水平,降低企业和个人的行政成本,现提出下列改革方案:一、审批制度改革1.为缩小行政审批范围,有效规范审批程序,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长效机制。

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示。

落实审批权下放,将一些经济、社会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法律授权结合实际向下转移,减少程序、时间和成本,优化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2.加大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建立行政审批公开网站,公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和审批结果,并且可以安全、快速、便捷地查询审批事项详细信息、查看审批情况和提交申请材料。

3.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打造政务服务一站式平台,即进一步推广电子审批和网上申报,减轻企业和个人在审批和申报中的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开透明度。

4.注重信息共享,推行“多部门联合审批”,降低审批程序中的重复、冗余和交叉,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

二,机制完善1.建立全面、科学、严格、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加强对行政规范化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2.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作为业务办理服务的一站式窗口,整合相关行政审批资源,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的行政审批制度,使企业和个人可以很方便地处理行政事务。

3.统一码制度,建立企业和个人统一身份标识或者社会信用码,实现电子身份认证和办事身份的管理和归档,为审批和管控提供更加专业的技术支持。

4.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培训,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和质量,使其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高质量、效率高、便捷度高的服务。

三、风险管理1.加强政策调整的风险评估,实现政策透明化,减少政策变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

2.建立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监测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和个人面临的风险和难点,及时做出应对措施,确保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当权益。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工作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工作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工作方案政务服务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事关改革发展大局。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XX〕5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55号)等法律、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重要性。

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围绕提升政府服务能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服务体系、政府服务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实践,许多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网上办事大厅、智网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但对照先进地区,我市的政务服务工作仍有不小的差距,特别是近两年,国家和省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我市没有跟上节奏,整体工作较为滞后,与先进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主要体现在政务服务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协调力度不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程度不高,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园区、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有待完善,缺少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分散,新技术应用还不够普及等。

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这些问题,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对标国内外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实现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快速赶超,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便捷、优质、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稳步推进,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结果,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具体措施1.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1)优化审批环节,减少审批事项。

对于属于放管结合试点范围的事项,深化转改审批方式,由审批改为备案,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

(2)推行“最多跑一次”,促进审批结果的效率和准确性。

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交互,建设一体化审批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避免多次重复提交材料和跑部门的情况发生。

(3)加强行政审批自动化建设,推行电子化审批。

逐步建立统一的电子审批平台,提供在线申请和办理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捷程度。

2.加强行政审批的监督和纪律建设(1)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审批机构和审批人员的权责法制化,确保审批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行政审批决策和结果评价,通过舆论监督、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保行政审批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严厉打击行政审批中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审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依法处理行政审批中的不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推动行政审批的服务优化(1)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和行业行政许可清单,明确服务承诺和时限要求,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2)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在线申报、查询、预约、办理等服务,减少市民和企业的跑腿次数,提高用户体验和满意度。

(3)加强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审批人员的法律水平、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确保审批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6.05.09•【字号】鄂公通〔2016〕54号•【施行日期】2016.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各市、州、县公安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关于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政务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公安部的相关精神,结合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服务体系建设1.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即行政审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网上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对窗口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各级公安机关要整合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实行归口管理。

2.建立健全省级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市县两级公安政务服务中心、派出所便民服务大厅等四级公安政务服务窗口体系。

推行“预约服务”、“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和网上申请、自助受理、电子支付、快递发证等服务模式,不断提升窗口单位的服务效能。

二、加强窗口规范化管理3.合理划分窗口大厅功能分区,设置工作区、服务区、等候区等相关功能区域,确保各分区能够相对独立、保持良好秩序。

各分区合理配备相应的功能性设施、设备,确保办事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办事方便。

规范设置窗口单位外观标志标识,根据需要在醒目的地点和交叉路口设置指引标牌。

4.建立健全窗口单位岗位责任制、首接负责制、首席代表制、警务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理制、弹性工作制、责任追究制和群众评价制等,并根据工作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一、背景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依法行政、阳光行政,根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以人民满意为导向,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主要措施1.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过程管理机制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加强信息公开、实行流程可视化、优化服务质量,建立以用户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估机制。

对于复杂审批事项,建立专业化审批团队,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推进“一网通办”。

2.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建设建立审批事项清单体系,明确各类事项的审批流程、时限、审核人员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逐步实现清单外核准事项的分类管理、审核责任的明确,减少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的审查。

3.实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制度要发挥国家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作用,结合审核实际,建立行业标准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依托验权中心,建立审查、审核、验收等标准化工作体系,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

4.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建设行政审批自动化和信息系统,实现审批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流程效果。

5.加强行政审批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行政审批的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科学分配人员,实行市场化、智能化招录。

6.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建立行政审批监察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确保行政审批机关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组织领导国务院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管部门承担本方案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级政府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关于加强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思考与建议(范文)

关于加强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思考与建议(范文)

关于加强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思考与建议关于‎加强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思考‎与建议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益尝‎试和探索,其自身‎的发展有一个逐渐‎深化和完善的过程‎。

近年来,政务服‎务中心在运行中暴‎露出带普遍性的问‎题,如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部门‎领导理解和支持、‎项目能否进入、项‎目办理流程如何更‎科学、有些政务服‎务中心就能够或者‎已经在履行的监管‎职责,还需不需要‎重设机构增加行政‎开支等问题一直困‎扰和制约着政务服‎务中心的发展。

所‎以,为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把政务‎服务中心办成名副‎其实的便民服务中‎心,让老百姓真正‎能“进一道门办事‎,交规定费办成,‎按承诺日办结”,‎特提出如下建议:‎一、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为政‎务服务中心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由于‎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是一项“首长工‎程”,没有领导的‎关心,仅靠自身的‎努力,很难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实现中‎心“一站式服务,‎高效率办公”的宗‎旨。

《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政务‎服务中心的法定地‎位,但现实中,政‎务服务中心既管不‎了各窗口单位的票‎子,更管不了各窗‎口单位领导的帽子‎,加之很多部门领‎导认为把项目纳入‎中心办理是弱化或‎分散了他们的所谓‎权力,对中心的工‎作处处制肘(如不‎按规定纳入项目、‎厅外办证、派老弱‎病或二级单位的工‎人到中心敷衍守位‎置、视中心为收发‎室或收费室、让老‎百姓反复在中心、‎单位两头跑,以致‎于让老百姓骂政务‎服务中心是多此一‎举的负担等表现)‎。

滤布如果各级党‎委、政府能重视和‎关心中心的工作,‎能真正为政务服务‎工作保驾护航,让‎部门领导按要求行‎事,这将从根本上‎解决政务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根治‎各窗口单位有令不‎行的弊病。

‎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职责‎(一)补充和‎丰富政务服务中心‎现有职能。

《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和监督职能,‎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必要的制‎约手段,所以协调‎和监管职能很难达‎到目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减少审批环节,推进流程再造,建设效能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精简、统一、高效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实行“首席代表制”,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努力做到“行政审批快一点、项目落地快一点、为百姓办事快一点”,实现服务整合、信息集成、效能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实施原则(一)依法调整原则。

以《行政许可法》、《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作为职能调整和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依据,使机构的设置与行政审批职能相适应。

(二)职能与人员归并、审批与监管分离原则。

按照整合内部机构,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的原则,将我局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职能的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负责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归并到行政审批科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分离。

上述6个科室担负有行政审批职责的部分人员列入行政审批科人员编制;其他工作人员仍在原科室履行业务指导和批后监管职责,承办来文来函,制定相关政策,解决遗留问题,并按照领导要求特事特办。

(三)相对稳定原则。

实施过程中,机构数、职数、人员编制数保持稳定,可根据工作量临时抽借工作人员到行政审批科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机构不变、服务和监管职责不丢。

(四)充分授权原则。

局法人代表充分授权委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行使行政审批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

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行政审批制度是指政府对市场经济主体和公民行为进行审批的一种行政管理方式,它在保护市场经济发展和公民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我国长期的行政审批实践中,出现了审批程序复杂、办事效率低下、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实施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

这一的目标是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监管职能等方式,优化行政管理,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的投资和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的主要内容和措施(一)简化审批程序1.实施“证照分离”,在市场准入领域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企业办事负担。

2.实行“一口受理、多证合一”的审批模式,部门间资源共享,提高审批效率。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动线上审批,实现办事便利化。

(二)提高办事效率1.设立“一站式窗口”,集中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方便企业和公民办事。

2.引入“告知承诺制”,对一些常规性审批事项可以通过企业承诺来取代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流程。

3.建立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标准,明确办事流程和时限,加快审批进度。

(三)强化监管职能1.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对审批决策的监督和审计。

2.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推动公开透明,及时公布政府工作报告、政策文件、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增强监管公信力。

三、推进措施(一)政策落实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行政审批的目标、原则和具体措施,并逐步推出实施细则。

2.组建专门工作组织机构,负责行政审批的协调推进和政策实施。

(二)组织协调1.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行政审批的整体推进。

2.听取市场主体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措施和政策。

(三)人才培养1.加强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审批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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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
方案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经区工委、管委研究,现就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以党的x和xx、x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x发〔x〕22号)、中共x省委办公厅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方案》(x发〔x〕37号)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精简审批项目,改革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总体目标。

按照精简高效、职能清晰、运行顺畅、监管有力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做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现行政审批“一门受理、集中分办、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努力使我区成为行政审批项目最少、审批环节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政务服务最优、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地区之一。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深入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

以《x试验区管委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x〔x〕11号)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为基础,对照此后国家、省、市数次清理的结果,结合我区实际,再次进行清理。

做好相关项目的承接、取消、合并和冻结,努力实现精简审批事项1/5以上的目标。

全面取消区管委及各部门、各单位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逐步取消或调整其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终实现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4.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常态机制。

以编办为主体,法制、发改、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组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常态组织,随时根据国家、省、市各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进展,做好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对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5.深化部门审批权集中改革。

结合机构改革,对所有调整后具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整合其内设机构,确定2名及以上专职人员,组建专门的行政审批服务科,办理所属部门和单位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并明确其具体审批权限。

极少数行政审批办件量小、暂无条件单独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的部门和单位,其行政审批服务科可与其他科室合署办公,但须明确专人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6.落实审批职能部门全面集中进驻。

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其行政审批服务科全员整建制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服务中心)。

区车管所设立区服务中心分中心,日常服
务上接受区服务中心统一指导和管理。

实现区服务中心以外无审批部门、中心窗口以外无审批事项。

认真落实单位对窗口的规范授权、充分授权,提高窗口的现场办结率。

7.大力精简审批环节。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审批流程,科学设置审批步骤,除需专家论证、听证、现场查勘等事项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按照受理、审核、审批、办结的程序进行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总体上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缩短1/3以上。

逐项目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和办理时限等,接受社会监督。

8.建立联合审批机制。

以落实行政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全进驻为基础,重点打造建设项目、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机制,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2个及以上部门和单位的,实行“主办牵头、转递相关、同步启动、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

建立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制度,逐步落实缺席默认制。

三、加强审批相关事项管理
9.落实政府公共服务事项集x理。

贯彻x发〔x〕22号、x发〔x〕37号关于“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要求,将部门和单位面向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面进驻区服务中心办理,真正将服务中心打造成政府面向企业和群众的集x事平台和便民服务“超市”。

10.落实部门收费集x理。

各部门、各单位实施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及其他收费,全部进驻区服务中心,由财政局等窗口集x理。

实行收费清单管理和公示制度。

11.规范审批中介行为。

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联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部门和单位自行设立的项目一律予以取消。

编制中介服务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没有纳入目录的中介服务事项,行政审批机关不得作为审批的条件。

审批机关不得指定中介机构。

对项目推进中关联度较大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选择信誉高、资质好的中介组织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四、加强政务服务基础建设
12.加强政务服务设施建设。

立足打造政府集x事平台和便民服务“超市”需要,加强区级审批服务场所建设,扩大服务大厅面积,引进金融机构入驻。

进一步加强审批服务硬件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13.建设审批业务系统及网络监管平台。

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业务系统,进驻服务中心的事项,必须通过服务中心协同审批平台统一登记、分办、受理和办理,接受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监督。

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项目实行全程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考核。

14.构建行政审批服务网络体系。

加强乡镇办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把乡镇办政务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办政府和基层站所对外政务服务
的统一窗口,集x理面向社会的政务服务事项。

乡镇办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模式参照区服务中心的办件制度和内部管理规范,业务办件上受区服务中心指导。

加强村级便民服务场所和设施建设,强化村级干部为民服务能力培训,形成上下联动的政务便民服务网络。

15.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中心与省、市行政审批系统对接,与各部门、各单位网络互联互通,与各分中心、乡镇办服务中心联网,建设好网上办事大厅,推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逐步推行网上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等。

五、强化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

区成立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办要充分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安排专人抓好组织实施。

要加强指导,强化措施,做好与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7.配强工作力量。

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窗口单位要会同区政务服务中心选好、配好进驻窗口的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窗口首席代表必须由科室负责人以上人员担任。

18.强化监督问责。

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改革问责办法。

区督考办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办行政审批权是否集中、审批机构
是否整体进驻、审批授权是否到位、审批事项有无体外循环、是否按时办结、公共服务事项是否全部进驻中心集x理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进行监督检查。

依托网络、电话等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对经查证属实的违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问题,对照问责办法严肃追究问责。

条件成熟时,派出监督机构常驻服务中心,专司监督问责职能。

19.健全考评机制。

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窗口及工作人员日常考评制度,加强对窗口单位行政审批服务绩效管理,逐月通报各单位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优秀指标可高于机关5个百分点。

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期间的提拔任用要征求区政务服务中心意见。

对特别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区政务服务中心可向所在单位或区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奖励、任用的建议。

连续在窗口工作2年以上的,视同到基层挂职锻炼。

对不遵守窗口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其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调整其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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