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预计亏损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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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关于建造合同预计损失的会计处理思考

【税会实务】关于建造合同预计损失的会计处理思考

【税会实务】关于建造合同预计损失的会计处理思考新准则中的建造合同准则与原先的核算方式大为不同。

据此,随着工程的进行,建造企业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可能大于合同约定的收入。

为了能够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性,需要对建造合同的预计损失进行确认和计量。

一、预计损失相关理论基础建造合同预计损失,实质上是建造企业的存货跌价准备。

因为建造企业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建造企业的存货,期末应当按照存货准则中关于期末计提减值准备的要求,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一是建造合同减值迹象的判断。

当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表明建造合同发生了减值。

由于合同收入是建造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金额,在合同存续期间除了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收入外一般不会增加,为此,减值测试的关键是合理估计完成工程所需发生的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至合同完成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差旅费、投标费等有关费用以及在施工期间发生的期间费用,不计入建造合同成本。

当耗用的材料费用、人工费用以及机械使用费用预计上升时,通常表明合同成本升高,此时建造企业需要对建造合同进行减值测试。

二是建造合同减值测试。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建造合同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建造合同完工成本,并与合同收入进行比较,如果预计的合同成本大于合同收入,则需要对预计的建造合同损失进行确认。

三是资产组的认定。

对于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人为依据。

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应当考虑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对于资产组的认定很重要,因为当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时,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然而,企业并不一定能够对所有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此时,就应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建筑施工合同损失账务处理

建筑施工合同损失账务处理

建筑施工合同损失账务处理建筑施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损失情况,如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工程质量问题等,对这些损失进行合理的账务处理,是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建筑施工合同损失的类型、账务处理方法以及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建筑施工合同损失类型1. 工程变更损失:由于客户需求变更、设计缺陷等原因导致工程变更,造成原合同约定内容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额外成本。

2. 工程延期损失:由于自然灾害、政策调整、合同双方原因等导致工程进度延期,从而产生额外成本和利润损失。

3. 工程质量损失:由于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材料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从而产生修复成本和声誉损失。

4. 合同纠纷损失: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双方履行义务不达标等原因导致合同纠纷,从而产生法律诉讼费用、赔偿费用等。

5. 其他损失:包括工程安全事故、环境保护要求等导致的额外成本。

二、建筑施工合同损失账务处理方法1. 工程变更损失: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为合同收入或合同费用。

若工程变更导致合同收入增加,应确认为合同收入;若工程变更导致合同费用增加,应确认为合同费用。

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毛利。

2. 工程延期损失:延期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为当期费用,如预期无法收回的延期损失,应确认为预计负债。

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毛利。

3. 工程质量损失:质量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为维修费用、赔偿费用等。

维修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赔偿费用根据合同约定计入合同费用或合同收入。

4. 合同纠纷损失:合同纠纷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为诉讼费用、赔偿费用等。

诉讼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赔偿费用根据合同约定计入合同费用或合同收入。

5. 其他损失: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为当期费用或预计负债。

如安全事故赔偿、环境保护费用等。

三、建筑施工合同损失账务处理注意事项1. 及时性:建筑施工合同损失的账务处理应遵循及时性原则,确保损失发生时及时确认和处理。

2. 相关性:建筑施工合同损失的账务处理应确保损失与相关费用、收入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避免随意确认损失。

中级会计亏损合同会计处理方法

中级会计亏损合同会计处理方法

中级会计亏损合同会计处理方法
1. 嘿,你知道吗?中级会计里对于亏损合同的处理那可真是有讲究!就像你买了个可能会赔钱的东西,得好好想想怎么办。

比如你签了个合同,预计完成它要花很多钱,超过能收到的钱,这时候就得按照准则来处理啦!
2. 哇塞,说到亏损合同会计处理方法,这可不是随便搞搞就行的呀!好比你去参加比赛,规则得清楚。

就拿那个供应商合同来说,如果成本超了,不就得按照特定方法来确认损失了吗?
3. 嘿呀,中级会计的亏损合同处理就像是走一条有点曲折的路。

比如那个建筑合同,要是预计亏损了,就得赶紧想办法调整,难道不是吗?
4. 哎呀,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可是个重要的事儿啊!就像你开车在路上,遇到情况得及时反应。

像那个长期服务合同,发现要亏了,能不赶紧正确处理吗?
5. 哇哦,想想中级会计里的亏损合同会计处理方法,真的很关键呢!如同做一个艰难的选择。

好比那个租赁合同,发现租金收不回成本,就得按规矩来呀!
6. 嘿,这亏损合同会计处理可真不能小瞧啊!就像一场冒险中要应对危险。

举个例子,那个软件开发合同,知道要亏了还不按方法处理怎么行呢?
7. 哎呀呀,中级会计的亏损合同处理可是很有说道的哟!好比下棋要想好每一步。

像那个采购合同,成本大了,肯定得正确处理损失呀!
8. 哇塞,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真的很特别呢!就像解开一个复杂的谜题。

比如那个装修合同,知道会亏损,不就得好好算算怎么搞了吗?
9. 总之呢,中级会计的亏损合同会计处理很重要,大家得认真对待呀!这直接关系到财务的准确反映呢!。

建造工程合同亏损怎么做账

建造工程合同亏损怎么做账

建造工程合同亏损怎么做账当一个建筑工程合同出现亏损时,首先要做的是确认亏损的事实。

这通常涉及到对项目的全面审计,包括实际成本与预算的对比分析,以及对未来成本和收益的重新评估。

一旦确认了亏损,会计人员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首先应当对合同收入进行重新评估。

如果合同预计总收入低于总成本,那么需要确认收入减少。

这通常涉及到计提减值准备,以反映合同的预计亏损。

减值准备的金额等于预计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的差额。

对于已经发生的成本,需要进行分类。

直接成本,如材料费、人工费等,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

而间接成本,如管理费用、折旧等,则需要按照合理的分配基础分摊到具体的合同上。

在确认亏损后,这些成本需要在财务报表中相应地进行调整。

会计人员需要考虑如何处理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项目中使用的原材料或设备的价值下降,需要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

这将进一步增加项目的总成本,从而加剧亏损的幅度。

还需要考虑应收账款的处理。

如果客户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可能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现金流,也对企业的利润产生影响。

在处理完上述会计事项后,企业还需要对亏损的原因进行分析。

这可能包括市场调研不足、成本控制不当、项目管理失误等。

通过深入分析,企业可以在未来避免类似的问题,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企业应当采取措施来应对亏损带来的影响。

这可能包括调整项目策略、寻求成本补偿、优化资源配置等。

在极端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考虑终止合同,以减少进一步的损失。

新收入准则:建筑企业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

新收入准则:建筑企业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

新收入准则:建筑企业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新收入准则合并了老准则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在亏损合同的处理上有了较大的变化。

老准则:合同预计发生的总亏损,扣除已在账面反映的部分,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新准则:合同预计发生的总亏损,扣除已在账面反映的部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与“预计负债”科目。

案例甲建筑企业签订不可撤销的固定总价合同15000万元。

结算频率每年一次,预计发生的总成本10000万元。

第二年,预计总成本上升到16000万元。

分录如下:(单位:万元)第一年:(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借:合同履约成本 2000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2000(2)结转成本和收入:履约进度=2000/10000=20%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3000(15000*20%)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贷:合同履约成本 2000(3)结算合同价款:借:应收账款 3815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35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15说明:合同结算科目贷方余额500万元,表明甲企业已经结算但尚未履约的义务500万元,甲公司预计该部分履约义务将在一年内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到“合同负债”项目。

第二年:(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借:合同履约成本 2000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2000(2)结转成本和收入:履约进度=4000/16000=25%应确认总收入=15000*25%=3750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750(15000*25%-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750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贷:合同履约成本 2000(3)结算合同价款:借:应收账款 2180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2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4)确认合同损失: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贷:预计负债 750说明:预计合同总成本16000万元大于合同总收入15000万元,预计损失总额1000万元,在账务中已经反映了(2000+2000)-(3000+750)=250万元的亏损,因此还需确认完成履约义务预计发生的剩余损失750万元(1000-250)。

亏损建造合同会计处理

亏损建造合同会计处理

亏损建造合同会计处理一、亏损建造合同的定义与分类亏损建造合同是指在建造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项目成本超过预期,从而使得合同毛利变为负值的情况。

亏损建造合同可分为两类:一是合同初始就存在亏损,二是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亏损。

二、亏损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

该方法要求较高的成本估算和项目进度控制能力。

2.成本法: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会计处理,适用于已完成工作量无法准确估算的情况。

但该方法可能导致合同亏损在项目初期就被确认,影响企业当期业绩。

3.合同收入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收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适用于合同收入与工作量不成比例的情况。

但该方法可能导致合同亏损在项目后期才被确认,增加企业风险。

三、亏损建造合同的税务处理在税务方面,企业应遵循税收法规,合理计算合同收入和成本,确保税务报表的真实性。

对于亏损合同,企业可按照税收政策的规定,在税前扣除合同成本,减轻税收负担。

四、亏损建造合同的风险管理与控制1.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双方的权责,预防合同纠纷。

2.提高成本估算准确性: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合理预测成本,降低成本超出预期的风险。

3.加强项目进度控制: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避免延期导致成本增加。

4.合理分担风险:通过合同条款,将部分风险分担给合作伙伴,降低自身风险暴露。

五、案例分析以某建筑企业为例,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详细介绍亏损建造合同的识别、会计处理、税务处理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为企业提供参考。

【总结】亏损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及风险管理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实务:建造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

会计实务:建造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

建造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建造承包商正在建造的资产,性质上属于建造承包商的存货,期末应当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例:A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150万元的建造合同,预计成本130万元,第一年实际发生成本100万元,预计完成该项合同还需发生成本60万元。

该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第一年合同完工进度=100÷(100+60)×100%=62.5%第一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150×62.5%=93.75(万元)第一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160×62.5%=100(万元)第一年预计的合同损失=[(100+60)-150]×(1-62.5%)=3.75(万元)A公司年末账务处理为:借:主营业务成本 1 00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937 500工程施工——合同毛利62 500借:资产减值损失37 500贷:存货跌价准备37 500在税务处理上,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形成合同预计损失,不属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在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并形成暂时性差异。

对确实形成的建造合同损失,应在工程全部完工结算后据实申报,并转回暂时性差异。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建造合同预计损失

建造合同预计损失

[实务疑惑]建造合同准则条文中涉及预计损失的是其第二十七条规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而在随后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会计准则附录中,《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471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第二条描述:企业(建造承包商)建造合同执行中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合同完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因此,现在实务当中,确认存货跌价准备的思路一般是这样的:当预计总成本大于总收入时,将预计损失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同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而当合同预计损失减少时(也就是总成本和总收入的差额变小时),在原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做相反分录。

合同完工时,将“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余额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那么按照以上思维,这就会出现如下两种情形:(1)当预计总成本和总收入不变或者说预计总成本和总收入差额不变的话,存货跌价准备是不是不用进行业务处理了?(2)当预计总成本和总收入的差额比上期还要大了,是不是就要增加计提减值准备金额?[案例试析]根据以上两种推论,试举例深入剖析:案例:假定某施工企业2006年中标某一总金额为10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土建工程,承建一条二级公路。

工程于2006年1月开工,预计2008年完工,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2006年年底累计发生合同费用3000万元,预计工程总成本为12000万元。

该项目于2008年12月完工。

该项工程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表1所示:第一种情形:总成本及总收入不变情形(或者说二者差额不变)根据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2006年建造合同各项内容计算过程为:当期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10000×(3000/12000×100%)-0=2500(万元)当期确认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12000×(3000/12000×100%)-0=3000(万元)当期确认合同毛利=当期确认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500(万元)由于预计总成本大于总收入,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当期应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预计合同总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1-完工进度百分比)-以前预计损失准备=(12000-10000)×(1-3000/12000×100%)-0=1500(万元)2006年会计处理为:借:主营业务成本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500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借:资产减值损失1500贷: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15002007年假设合同费用仍为3000万元,会计处理为:会计处理同上,总收入及总成本不变,存货跌价准备不冲减或者预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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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预计亏损的账务处理
* 1工程相关资料总位: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合同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随着工程的进行,建造企业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可能大于合同约定的收入。

为了能够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性,需要对建造合同的预计损失进行确认和计量。

预计亏损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一建造合同》中涉及预计损失的是其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建造合同预计损失,实质上是施工企业的存货跌价准备,因为施工企业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施工企业的存货,期末应当按照存货准则中关于期末计提减值准备的要求,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建造合同预计亏损一般考虑以下因素:
(1 )计提对象:固定造价合同。

(2 )计提条件: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3)预计损失的计量:确认预计损失时,应先确认项目预计总收入与预计总成本,然后用预计总合同成本减去合同收入得出的预计总亏损,再计算出本期应确认的预计合同损失。

计算公式为:本期预计合同损失准备=项目预计总亏损X ( 1-完工百分比)-以前会计期间累计计提的项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其在会计处理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合同完工时,将已计提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预计亏损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明确: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形成合同预计损失,不属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企业提取的损失准备,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的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不得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综上,税法上对于建造合同的预计亏损,按照“据实扣除”原则,不允许税前扣除。

[ 案例 ] 某船舶制造厂与客户签定了固定造价为 1 000 万元的船舶建造合同,工程于 2010 年初开工, 2012 年末完工。

该船舶制造厂能够可靠地估计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及合同的完工进度,合同预计损失年末进行测算。

相关资料如左侧表 1 所示。

假设企业所得税率为 25% ,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2010 年末:
合同完工进度=160 - ( 160+800 )X100%=16.67%
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X16.67%=1 000X 16.67%=166.7 (万元)
应确认合同费用=预计总成本X16.67%= (160+800 )X16.67%=160 (万元)
确认合同毛利 =收入-费用=166.7-160=0.7 (万元)
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0.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6.7
2011 年末:
合同完工进度=(160+500 ) - ( 160+500+440 )X100%=60% . 确认合同收入=1
000 X 60%-166.7=433.3 (万元)应确认合同费用 = (160+500+440 )X60%-160=500 (万元)
确认合同毛利 =433.3 -500=-66.7 (万元)预计合同损失 =[ ( 160+500+440 ) -1 000] X(1-60% )=40 (万元)
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33.3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66.7
借:资产减值损失 40
贷: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40 根据上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的减值,税法上不予认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应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40X 25% )
贷:所得税费用 10
2012 年末:
确认合同收入 = 合同总金额 -至目前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1 000- ( 166.7+433.3 ) =400 (万元)。

确认合同费用 =1 060-160-500=400 (万元)。

确认的毛利 =400-400=0 (万元) .
预计合同损失=[(160+500+400 ) -1 000] X 100% ) -40=20 (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
贷: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2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 20X 25% )
贷:所得税费用 5
2012 年末工程全部完工,项目完工当期应将“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余额冲减本期“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借: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60
贷:主营业务成本 60 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消失,转回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所得税费用 1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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