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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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学习知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学习知识

建设实施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法人或其代理机构必须按审批权限,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
申请报告。 2.项目法人要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
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方面的关系,实行目标管理。 3.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
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后评价阶段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一般经过1~2年生产(运行)后,要进行一次 系统的项目后评价。 主要内容包括:过程评价、经济评价、社会影响及移民安置评价、环境 影响及水土保持评价、目标和可持续性评价、综合评价。 项目后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 业的评价、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
物施工方法及主要施工设备,提出天然(人工)建筑材料、劳动力、供 水和供电的需要量及其来源; (6)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设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7)拟定水利工程的管理机构,提出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以及主要管 理措施; (8)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利用外资的工程应编制外资概算; (9)复核经济评价。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包括招标设计)是指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开工前,
五、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项目建议书阶段审批
规划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或开发业主委托有相应资 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可行性研究阶段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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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必须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 结构及回收资金办法,并依照有关规定附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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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体系
1 、项目业主单位应该及时成立项目法人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制 定法人管理制度。 • 组织进行项目建设管理活动; • 检查项目实施过程; • 组织进行阶段验收; • 收集整理项目资料。 2 、监理单位应该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监理规范开展工作,建立项目现场 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配备满足工作需 要的办公资源。 3 、施工单位是建筑物实体质量的直接保证者,施工单位一般在投标文 件中对所投标的标的建筑物的质量等级情况已经进行了承诺,并在标书 文件中对质量保证工作进行了详细描述,施工中应认真履约。施工单位 应该建立施工经理部,落实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制度,配备施工资源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暂行规定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暂行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颁布日期:1998年1月7日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号)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号)编制。

水利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不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

水利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不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

水利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1. 概述水利工程建设是指为了解决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水灾害防治等问题,通过工程手段进行水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的活动。

水利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在不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情况下,通常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施工和验收等步骤。

2. 项目立项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前,首先需要明确工程项目的需求和意义。

项目立项是指确定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形成项目建设的初步设想和工程规模,并提交给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批准。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充分调查和论证工程的必要性,并提出基本建设方案和初步预算,同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效益评估。

3. 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其目的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明确工程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从而为工程的后续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可行性研究一般包括工程建设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和环境可行性等内容,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4.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是根据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对工程项目进行初步构想和方案设计,确定工程的总体规划和设计方向。

在初步设计阶段,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深化,包括工程的具体设计、施工方案和投资预算,形成初步设计方案,并提交审批机关进行审核。

5.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是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设计和深化工程方案,形成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为工程的施工提供详细的指导和依据。

施工图设计需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在设计内容和施工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6. 招投标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需要进行工程的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招投标程序通常包括公告招标、投标准备、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评标、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等环节,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和合法。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具体内容。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具体内容。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具体内容。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搜集资料和调研:对水利工程的背景资料进行收集,并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工程的地理、气候、土地等情况,确定工程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2. 规划设计:根据调研结果,进行工程规划设计,确定工程建设的规模、目标和主要技术指标,绘制工程平面图和剖面图,编制工程设计报告。

3. 立项审批:将工程规划设计报告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获得工程立项批复,确认工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4. 招投标:根据工程规划设计报告,招标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吸引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评审投标单位的资格和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5. 施工准备:中标单位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确定施工组织方案、制定施工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等。

6. 施工实施:中标单位按照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工程建设,采取相应的施工方法和技术,监控工程进度和质量。

7. 工程验收:施工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检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到规定要求,出具验收报告。

8. 竣工移交: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包括交付工程图纸、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等,使用单位开始使用和维护工程。

9. 运行管理:使用单位按照工程的要求进行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和设备更新等工作,确保工程长期有效运行。

10. 进一步调整和改进:根据工程运行的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保证工程的持续有效和可持续发展。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八大程序,你懂吗?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八大程序,你懂吗?

水利工程建设八大程序一、项目建议书阶段知识点1: 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号)编制。

知识点2: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

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知识点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

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知识点2: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号)编制。

知识点3: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 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

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

三、施工准备阶段知识点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年度水利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法人即可开展施工准备工作, 其主要内容包括:(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4)实施经批准的应急工程、试验工程等专项工程;(5)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6)组织相关监理招标,组织主体工程招标准备工作。

知识点2: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除某些不适应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外(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均须实行招标投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执行。

四、初步设计阶段知识点1: 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3号)编制。

知识点2: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 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论证。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利用和管理水资源,保障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开展水利基本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那么,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什么呢?一、前期调研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开始前,需要进行前期调研工作。

这个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水资源的储量分布、地形地貌、气候水文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等。

通过前期调研,可以准确地掌握当地的水资源情况,为后续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二、工程规划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水利工程的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规划方案需要包括工程建设的类型、工程规模、建设地点、工程实施方案、项目计划、工程预算等内容。

规划方案的制定需要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需要进行科学论证。

三、工程设计工程设计是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的重要环节。

在规划方案的基础上,需要进行细化和深入的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主要包括水工、土建、机电、通信、自动化等多个专业,需要进行全面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估。

设计工作需要根据规划方案确定的工程类型和规模,充分考虑到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四、工程建设在工程设计完成之后,就可以开始工程建设了。

工程建设需要进行施工、监理、质量检验等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还需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投运和运维工程建设完成之后,需要进行投运和运维工作。

投运工作主要包括试车、调试等工作,确保工程可以正常运行。

运维工作则需要对工程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六、工程验收工程验收是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

工程验收需要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估。

验收合格后,工程方才可以交付使用。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多个专业领域的协同配合,经过科学论证和严密实施,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实施。

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制度

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制度

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制度导言水利基本建设涉及广泛的工程和制度体系,为了确保水利工程能够合理高效地进行,在水利基本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水利基本建设的程序和基本制度。

水利基本建设程序1. 规划编制水利基本建设开始于规划编制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水利资源的调查评价,确定水利建设的战略目标和规划方案。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水利资源调查评价:对目标区域的水资源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价,包括水量、水质、水土流失等方面的情况分析。

•确定战略目标:根据调查评价结果,制定水利基本建设的战略目标,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

•规划方案制定:根据战略目标,制定具体的水利基本建设规划方案,包括工程项目的选址、规模、技术路线等内容。

2. 前期工程勘察水利基本建设的前期工程勘察是确定工程可行性和设计依据的重要环节。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设计,包括以下内容:•地质勘察:对工程选址地区的地质情况进行详细勘察,确定地质结构和地层情况,为后期的设计提供依据。

•水文勘测:对工程选址地区的水文情况进行详细勘测,包括水量、水质、流速等方面的测量,为工程设计提供数据依据。

•设计方案编制:根据勘察结果,制定详细的工程设计方案,包括工程规模、结构布置、施工工艺等内容。

3. 工程设计与审批工程设计是水利基本建设的核心环节,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和使用效果。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工程设计和相应的审批过程,包括以下步骤:•初步设计:根据前期工程勘察的结果,进行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结构和布置的详细设计。

•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完成工程的详细设计和图纸绘制。

•设计审批:将设计方案提交水利部门进行审批,确保设计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 施工与监理施工与监理是水利基本建设的实施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组织:根据工程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实施,包括材料采购、施工人员安排和施工进度控制等。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1.项目筹划阶段:(1)需求分析:根据地方需求和水资源状况,确定水利工程建设的需求。

(2)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可行性。

(3)项目立项: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

(4)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根据项目需求,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包括工程规模、布局、功能、技术方案等内容。

2.设计阶段:(1)编制施工图纸:根据初步设计,组织编制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剖面图、桥梁结构图、水闸、泵站结构图等。

(2)技术交流和论证:组织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和论证,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性。

(3)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文件编制:根据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工艺、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

(4)设计审查:对编制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3.招投标阶段:(1)项目公告与资格预审: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选拔合格的投标人。

(2)招标文件发售和投标:发售招标文件,接收投标书,确保投标的透明、公正。

(3)评标和中标结果公示:组织评标工作,评审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和报价,确定中标结果,并进行公示。

(4)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履行。

4.施工阶段:(1)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施工现场管理:安排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进行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3)施工监理:委托专业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工程验收:完成工程施工后,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结算。

5.运维阶段:(1)设备安装和调试:对工程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试运行和性能验收:对设备进行试运行,确认设备性能和工程运行的正常。

(3)定期维护和管理:对工程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保持工程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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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概念1998年1月7日水利部发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进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1995]128号)执行。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生产准备建设实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中,通常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作为一个大阶段,称为项目建设前期阶段或项目决策阶段;初步设计以后到投产运行期间的建设活动作为另一个大阶段,称为项目建设实施阶段;最后从投产运行后是生产阶段。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流程图后评价项日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规划及建设刖项目评估初步设计J1初步设计审杳施工准备建设实施阶段开匚报告建设实施试运行竣工验收生产阶段投产运行后评价水利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规计[2008]348 号)。

二、前期立项决策阶段工作一般要求1.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阶段勘测设计工作,要求项目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

2.三阶段工作应按照相应阶段的编制规程的深度要求编制。

3.勘察设计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原则上要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大型: 设计资质为甲级的水利设计院中型: 设计资质为乙级及以上的水利设计院小型: 设计资质为丙级及以上的水利设计院4、设计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设计报告批复前,须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评估和审查单位对设计报告进行审查。

目前审查单位有: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37家,2009年取消12家增加21 家,目前有46 家。

水电:中咨公司、水电总院、水规总院 3 家水利:中咨公司、水电总院、中水北方 3 家水利部:水规总院、流域机构(委托事业单位)地方水利厅:有关技术支撑单位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项目建设实施的重要的基础性技术文件。

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

如有重大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5.要按国家有关法规,提交相应附件.(1)涉及前期工作的有关法律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 号)( 2 )涉及前期工作的有关条例①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0 号)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 号)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 号令)(3)涉及前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 号)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改委令第15 号)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5 号令)④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第163 号令)⑤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0 号)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电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03〕 1 91 4 号)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部第 5 号)⑧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 号)⑨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 号)⑩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 号)(4)涉及水利前期工作有关通知①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征地、移民、环评和水保等工作和完善立项报批程序的通知(水规计[2005]199 号)投资体制改革以后有关项目核准和审批的一些规定和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 号)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的通知;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 年37 号公告《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三、与审批程序有关的项目类型划分按投资主体:企业投资项目(金融机构贷款)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来源:(1)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含国债资金);(2)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3)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按事权划分: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对国民经济全局、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防洪、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等项目,或中央认为负有直接建设责任的项目。

如:七大江河治理、南水北调、流域控制性枢纽。

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涝、城市防洪、灌溉排水、河道整治、供水、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中小型水电建设等项目。

中央项目或地方项目在规划中界定,在立项审批时明确。

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地方项目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

按项目规模:大型、中型、小型按项目类别:水库枢纽、水电站、河道治理工程、引调水工程、灌溉排涝工程、城市防洪工程等按性质划分:新建、改扩建项目根据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划分:大中型项目、小型项目。

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四、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立项审批方式: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和相关办法,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实行政府核准和备案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1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或限制类项目。

2、审核的内容不同。

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3、审核的程序不同。

在审批制的情况下,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等审批环节,而在核准制的情况下,政府仅审核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企业投资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 年)和相关办法,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实行政府核准和备案制度。

实施核准的项目,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按照项目性质分别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进行核准。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 年本):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事项:水库:国际河流和跨省(区、市)河流上的水库;其他水事工程:需中央政府协调的国际河流、涉及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 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评估要求1 、程序:申请报告、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 号),规定了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要求(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节能方案;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环境和生态影响;经济影响;社会影响;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评估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是指符合资质要求的工程咨询评估机构,根据项目核准机关的委托要求,对企业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估论证后编写的作为项目核准时重要参考依据的咨询评估报告。

2 、评估委托: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时,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并报送项目核准机关申请核准。

项目核准机关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并可根据需要,在委托评估时提出评估重点。

3、评估报告要求:工程咨询机构承担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评估工作后,要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重点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角度进行评估论证,编写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报送委托机关,作为核准项目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正文部分,应根据项目自身情况、行业特点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有选择地确定咨询评估报告的内容和论述重点。

4、咨询评估报告正文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2)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评估;(3)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评估;(4)节能方案评估;(5)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评估;(6)环境和生态影响评估;(7)经济影响评估;(8)社会影响评估;(9)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评估;(10)主要结论和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核资金申请报告。

按中央和地方事权及投资来源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中央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由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初步设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政府项目需要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安排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在2亿元以下的,且不超过项目投资50%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超过2亿元的,由国家审批可研报告。

水利建设项目(需要中央投资的)特殊程序: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不同类别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其审批权限不尽相同。

(一)新建水库工程国际河流和跨省(区)河流上的水库由中央审批;大型水库由中央审批(经授权,初步设计可由地方审批);列入中型水库规划的中型水库由流域机构审查后省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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