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
职工代表规定汇总

职工代表规定汇总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职工代表规定公司准备召开新一届工会暨职工代表大会,我从网上选摘了一些有关规定,汇总如后,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职工不足一百人的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三十名;(二)职工一百人以上一千人以下的企业,代表名额以四十名为基数,职工每超过一百人,代表名额增加七名;(三)职工一千人以上五千人以下的企业,代表名额以一百名为基数,职工每超过一千人,代表名额增加二十五名;(四)职工超过五千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二百名。
在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内,职工人数有明显变化的,代表名额应当按照前款规定作出调整,并由企业工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企业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代表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
女代表比例应当与女职工人数所占比例相适应。
制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根据企业规模和职工总数确定职工代表人数,按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状况确定选区及名额分配的方案。
以选区为单位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候选人的差额比率一般为20%。
职工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的人数和比例:百人以上的企业职代会,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为5%至35%。
通常5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250人;1000人左右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100人;一百人以内的,职工代表最低不得少于30人。
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中,直接从事生产、科研、经销(包括班组长)的代表数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50%;从事一般管理和专门业务等人员的代表数为代表总数的30%;中层正职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代表数不得高于代表总数的20%。
代表中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公司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党委群工[2007]12号)及总局中煤地党发[2007]32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四篇)

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依照《____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的要求,公司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上确定,一般不超过一百人。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由一线职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其中,一线职工、技术人员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应当超过半数。
职工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临时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按照程序____筹备。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按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本实施细则规定确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外,其他需要临时决定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由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应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职工代表大会对联席会议通过的事项具有最终审定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将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案送达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职工____的落实和办理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进行选举表决时,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以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为通过。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多级民主管理制度,所属的二级单位可通过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二十五条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所需经费,有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第二十六条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____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征集职工____,提出职工代表大会建议议题,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____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议程的人数要求

职⼯代表⼤会议程的⼈数要求⼀、职⼯代表⼤会议程的⼈数要求 《职⼯代表⼤会条例》规定:职⼯⼈数为1000-1500⼈的企业职⼯代表⼀般应为10%左右;超过1500⼈的企业可适当缩⼩⽐例;不⾜1000⼈的企业可适当增加⽐例;100⼈以下的企业⼀般实⾏职⼯⼤会制度,职⼯⼯作地点分散或连续作业,不便于召开职⼯⼤会的,也可以实⾏职⼯代表⼤会制度;职⼯⼈数较少的企业,职⼯代表不得少于30⼈;其中⼀线职⼯应占职⼯代表⼈数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政领导⼈员⼀般为职⼯代表总数的五分之⼀;⼥职⼯和青年职⼯代表的⽐例,应与其在企业职⼯整体结构中的⽐例相适应。
⼆、职⼯代表⼤会是什么性质 《全民所有制⼯业企业职⼯代表⼤会条例》对职⼯代表⼤会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职⼯代表⼤会是企业实⾏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这个规定表达了以下含义: 职⼯代表⼤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职⼯代表⼤会同企业民主管理的其它形式⽐较,具有代表性强、职责明确、组织健全、⼯作范围⼴泛、易于操作等特点,能够全⾯体现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为⼴⼤职⼯所熟悉和接受。
职⼯代表⼤会的主体是全体职⼯。
顾名思义,职⼯代表⼤会是由全体职⼯选举的职⼯代表组成的。
他们代表全体职⼯⾏使民主管理权⼒,表达全体职⼯的意志,体现⼤多数职⼯的利益。
因此,职⼯代表⼤会实质上是以全体职⼯为主体的。
职⼯代表⼤会是职⼯群众⾏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职⼯代表⼤会拥有对企业的重⼤决策进⾏审议、监督⾏政领导、维护职⼯合法权益的权⼒,因此,职⼯代表⼤会是⼀个可以在⼀定范围内作出决定的权⼒机构。
职⼯代表⼤会不是企业最⾼管理的权⼒机构。
职⼯代表⼤会⾏使的民主权⼒。
民主管理权⼒是有⼀定范围和限制的,权⼒⼤⼩有明确规定。
职⼯代表⼤会不是决策的执⾏机构。
职⼯代表⼤会通过的决议或作出的决定,由企业⾏政部门组织实施,职⼯代表⼤会负责进⾏监督和检查。
三、职⼯代表⼤会特征有哪些 1、职⼯代表⼤会有法定的权威性。
职工代表人数标准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职工不足一百人的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
名额不得少于三十名;
2、职工一百人以上一千人以下的企业,代表名额以四
十名为基数,职工每超过一百人,代表名额增加七名;
3、职工一千人以上五千人以下的企业,代表名额以一
百名为基数,职工每超过一千人,代表名额增加二十五
名;
4、职工超过五千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二百名。
在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内,职工人数有明显变化的,代表名额应当按照前款规定作出调整,并由企业工会报上一
级工会备案。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企业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代表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
女代
表比例应当与女职工人数所占比例相适应。
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及选票

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及选票一、职工代表的产生1、职工代表的名额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例》,结合******实际需要,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拟设职工代表120人左右,占**厂职工总数的34。
各所属单位以职工总数的2-3的比例产生。
正式代表中,操作人员代表占50左右;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30左右;领导干部代表占20。
同时,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也应占适当比例。
2、职工代表的条件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必须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的法律法规,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很好完成本职工作,关心集体,负有责任感,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职工代表要敢于和善于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肯为大办事,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为职工群众所拥护,有一定的威信.具体条件为:(1)工作业绩完成较好,在本系统或本岗位上较为突出;(2)积极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在近几年中提出了各类各层次的合理化建议;(3)与本单位职工关系融洽和谐,乐于助人;(4)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
(5)认真执行各项厂规厂纪,无任何违纪现象发生。
二、选举办法1、选举程序选举职工代表要经过下列程序:(1)、由厂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并做选举中相关事项的说明和要求。
(2)、由各单位工会组织职工进行职工代表选举。
组织召开片区、科室、部门及二线队基层工会主席会议,传达厂工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的件精神。
(3)、以所属各单位及机关为选区,由各片区、科室、部门等的职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4)、由各单位工会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基本满足职工代表条件后,确定本单位的候选人。
(5)、各单位工会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本单位职工代表的选举。
选举前,首先向职工宣讲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责,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和选举办法等,确定代表人数比例和条件.第二,向全体职工公布候选人情况。
工会法规定企业职工代表比例

工会法规定企业职工代表比例工会法规定企业职工代表比例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工会法规定企业职工代表比例从目前各地非公企业推行职工代表大会的探索实践来看,一般80~1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80~100人以下的实行职工大会制度。
制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根据企业规模和职工总数确定职工代表人数,按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状况确定选区及名额分配的方案。
以选区为单位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候选人的差额比率一般为20%。
职工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的人数和比例:百人以上的企业职代会,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为5%至35%。
通常5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250人;1000人左右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100人;一百人以内的,职工代表最低不得少于30人。
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中,直接从事生产、科研、经销(包括班组长)的代表数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50%;从事一般管理和专门业务等人员的代表数为代表总数的30%;中层正职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代表数不得高于代表总数的20%。
代表中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拓展阅读】十八、国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1、国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是指国有企业的`职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组织形式,参加企业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的活动。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工会法》规定,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的构成或组成和职工代表是如何产生的

职工代表大会的构成或组成和职工代表是如何产生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构成: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是指代表中各类人员所占的比例。
企业职工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但工人代表应占主体。
《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有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其中工人代表一般不得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企业和车间、科室行政领导干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以上规定表明,在职工代表构成中普通职工代表须占多数,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保证工人的职代会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工人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充分反映占企业职工大多数的工人群众的意愿,使职代会切实成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此外,随着企业现代化程序的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人数增加、地位作用增强,为了吸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可以在企业或者车间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职工代表。
至于青年职工或女职工多的企业,应适当增加其职工代表的比例。
职工代表是如何产生的:企业职工代表的产生过程,是一个广大职工群众充分发扬民主、行使自身民主权利的过程。
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一条关于“职工代表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大型企业的职工代表,也可以在分厂或者车间的职工代表中推选产生”的规定,职工代表的产生一般要抓好制定选举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直接选举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组成各代表团(组)等几个阶段的工作。
(1)制定选举方案。
选举方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的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及名额的分配办法并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划分选举,制定具体选举办法。
(2)组织宣传发动。
企业工会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
职代会人数的要求

职代会人数的要求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
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法律依据:
《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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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是指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与企业职工人数之比。
确定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比例必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有比例定得适宜,才有利于职工代表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
比例定得过大,开会脱产人数太多,势必影响生产;比例定得过小,则不利于全面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不利于集思广益。
根据一些企业的实践,职工代表的人数一般占职工总数的5%-20%为宜。
大型企业职工人数多,其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可小于5%。
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民主管理的企业,车间职代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占车间职工总数的15%-20%。
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具体确定多大比例适合,则要看企业的实际需要。
(二)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是指代表中各类人员所占的比例。
企业职工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但工人代表应占主体。
《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有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其中工人代表一般不得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企业和车间、科室行政领导干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以上规定表明,在职工代表构成中普通职工代表须占多数,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保证工人的职代会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工人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充分反映占企业职工大多数的工人群众的意愿,使职代会切实成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此外,随着企业现代化程序的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人数增加、地位作用增强,为了吸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可以在企业或者车间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职工代表。
至于青年职工或女职工多的企业,应适当增加其职工代表的比例。
根据有关规定,职工代表是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的,因此,在选举代表时,就应当恰当地分配职工代表的名额,提出各选举单位各类人员的限额,以使企业选出的职工代表构成合理,各类人员都保持有适当的比例。
当然也要注意不能因此要求职工选举他们不愿选的人当代表。
企业职工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方法(一)企业职工代表产生的程序企业职工代表的产生过程,是一个广大职工群众充分发扬民主、行使自身民主权利的过程。
为保证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和产生出客观公正及符合要求的良好结果,就必须制订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程序和方法。
只有程序、方法的科学及实施的规范有效,才能确保客观公正地产生出符合职工群众愿望的高素质的职工代表。
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一条关于“职工代表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大型企业的职工代表,也可以在分厂或者车间的职工代表中推选产生”的规定,职工代表的产生一般要抓好制定选举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直接选举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组成各代表团(组)等几个阶段的工作。
(1)制定选举方案。
选举方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的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及名额的分配办法并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划分选举,制定具体选举办法。
选举方案由企业工会负责组织制定,向同级党委汇报,然后提交上届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及有关党政工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后正式行文将方案发到各选区单位。
(2)组织宣传发动。
企业工会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
要把选举职工代表的过程作为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教育的过程,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充分明确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掌握好职工代表的条件,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3)酝酿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荐(职工也可以自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然后通过协商,综合平衡,确定正式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
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参加选举的职工人数须超过所在选区职工总数的2/3以上,候选人须获得选区职工半数以上选票方能当选。
大型企业或集团,可以在分厂或车间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中推选产生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
对于企业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也应分到各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
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职工代表大会(或厂工会),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
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
(6)组成各代表团(组)。
职工代表选出后,应按选举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
(二)企业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方法企业职工代表的选举方法一般是采用差额选举和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法。
(1)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单多于应选人名额的不等额选举。
选举职工代表一般应实行差额选举,这样更有利于发扬民主,使选举人在选举中有所选择,以把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人选上去。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的方法。
(2)直接选举是指由选举人直接选出代表的一种选举方法。
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职工代表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进行直接选举,把职工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权和投票权落实到广大职工手中,由他们民主选举出自己信任的代表,这样既有利于密切被选举人与选举人之间的关系,也有利于选举人对被选举人进行监督,从而增强被选举人对选举人负责的责任感,同时也可避免领导指定或变相指定代表的做法,使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基础不被削弱。
企业职工代表的选举方式一般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所谓无记名投票即秘密投票。
就是在选票上不记投票人的姓名,选举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不公开地填写选票,并亲自投入票箱。
这种投票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排除各方面的干扰,由选举人自主地选出最满意的人担任职工代表。
无记名投票方式是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而必须采取的一种选举投票方式。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注意事项为健全和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职工代表的产生(一)、职工代表应以班组、科室、工段、车间为单位,(大型企业也可由分厂、分公司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集团公司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应在包括公司内部、直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中选举产生。
(二)、职工代表中应包括职工、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中层以上企业管理人员不得高于20%;青年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集团公司和资本运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由所辖范围,按各层面人员比例选举产生。
(三)、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一般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职工流动性较大的小型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四)、职工代表任期未满,在企业内部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保留。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大中型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但最低不得少于30人组成;职工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
职代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特大型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二)、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其具体职责是:1、主持召开大会,负责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表决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3、听取和综合各项职工代表团(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提案进行修改;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事务。
(三)、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成员在职代会上提名,由职代会选举产生,人数一般为5-9名。
其职责是:1、平时,经常深入职工群众了解和听取关于本工作小组(委员会)负责范围内的工作意见和要求;2、会前,征集、汇总职工代表提案;3、会中,上报大会提案,并做好大会交办的各项服务工作;4、会后,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处理属本组织权限内的问题;5、办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事务;6、按规定,向职代会报告工作。
(四)、职工代表团(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人员一般由职工代表团(组)长、是职工代表的企业党政负责人和职代会专门小组负责人等组成。
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出席方可召开,占应出席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程序1、制定选举方案。
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设置状况,确定代表总数(比例一般为5%—20%)及名额分配办法,根据企业实际按班组、工段或分厂、车间划分各选区,制定选举办法。
2、宣传发动。
企业工会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职代会的性质、意义、职权、任务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民主管理及职代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把选举过程作为民主管理教育的过程,使职工充分认识选好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酝酿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
各选区按分配名额,组织职工进行直接选举;一般采取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也可用举手表决方式。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
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是: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是否符合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竞选行为。
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
6、组成各代表团(组)。
职工代表选出后,按选举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